毕业论文写作体例及注释、参考文献规范

一、书写格式

标题采用三级标题形式。

一级标题:宋体五号字加黑,一、……;二、……;三、……

二级标题:楷体五号字,(一)……;(二)……;(三)……

三级标题:宋体五号字,1、……;2、……;3、……

在末级标题下,标号的顺序依次为:(1) ① 第一

例:

一、 X X X X(左对齐)

(一)X X X X(左对齐)

1、 X X X X(左对齐)

(1)

(3)页码:宋体六号字。从“正文”数(包括引文、正文、结论、参考文献、附录、后记),用阿拉伯数字按自然数升序编排,居于页面底端右侧。

(4)图、表:所有图、表应按章编号排序,图、表中的内容用宋体五号字。图、表均应有标题(图、表说明),图、表的左下方注明资料来源,使用他人的图、表必须在左下方注明出处。如: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统计年鉴1997》,本人编制应注明,如:作者。

图号及标题应在图下方居中标明(黑体五号字);

表号及标题应在表上方居中标明(黑体五号字),

例:

图1.1 图1.2 图1.3 图2.1 图2.2 (图下方居中标明)

表1.1 表1.2 表1.3 表2.1 表2.2 (表上方居中标明)

二、注释及引用

(一)注释

注释不同于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论著时所参考的文献书目,集中列于文末。而注释则是作者对正文中某一内容作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的文字,不要列入文末的参考文献,而要作为注释放在页下,用①②……标识序号。注释中提到的论著保持通常格式,比如:

①关于平城人口数量问题,李凭认为道武帝时期迁入雁北的人口有150万,在以后的一个世纪里,“总量并无增长,一直处于动态的平衡状况”(《北魏平城时代》,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第364页)。

(二)引用

1、引用是对某一问题论述时,引用他人观点来佐证、强化己方论证,或者对某一问题需要另外交待,可以在页下附着说明,引用以小五号宋体标注。

2、引用以简明为要,引用他人说法力求准确,忠实原文本意,不可断章取义,并要和论文内容相关。

3、引用以必要为限;引用他人观点、说法时注明出处是基本的学术道德。

4、引用提倡原引,即文献的原始出处,如属转引,标明转引文献。如:贾宇:《死刑废除的理由》,《法学家》2019年第2期,转引自陈瑞华:《死刑的程序控制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145页。再如:王叶:《论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法学》2019年第5期,转引自郭文祥:《劳动法修改若干问题研究》,《社科战线》2019年第4期,第45-46页。

5、在引用的段落的右上角以带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字①、②、③……自然连续编码(用WORD文档中的“插入”→引用→脚注尾注可自动生成)。

6、引用期刊论文、报章文章的标示格式为:作者,文章名称,刊载刊物(报纸)名,期号(出刊日期),页码(版面)。

7、引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邓小平的著作,有选集的以新版的选集为准;没有收选集的,以新版的全集为准。一般不用单行本。

8、引用古籍,应注明书名和篇名,没有篇名的注卷数。书名与篇名应同时写在引号内。中间加“• ”,如《史记•秦始皇本记》。

示例:

王利明:《论物权效力》,《法学研究》2019年第2期,第112页。

马怀德:《行政许可与第三人利益保障》,《公法研究》(第五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123页。

张卫平:《法律人的“出世”与“入世”》,《法制日报》2019年6月9日第3版。

7、引用网络文章应标出作者、文章名、网址、访问时间。如:《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年6月9日访问。

8、引用书籍、著作的标示方法为:作者,书名,出版社及出版日期,页码。如: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9年修订版,第221页。

9、引用学位论文注明作者、论文名称、学校名、论文类型(博士/硕士)。如:王涌:《债的消灭根据考》,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博士论文。

10、合作作品的标示。如:韩大元、张庆福:《宪法基本理论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48页。再如:万通、刘笑:《国家豁免理论的最新发展》,《中外法学》2019年第3期,第79页。

三、参考文献

1、参考文献又叫参考书目,它是指作者在撰写毕业论文过程中所查阅参考过的著作和报刊杂志,它应列在毕业论文的末尾。列出参考文献有三个好处:一是当作者本人发现引文有差错时,便于查找校正。二是可以使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教师了解学生阅读资料的广度,作为审查毕业论文的一种参考依据。三是便于研究同类问题的读者查阅相关的观点和材料。当然,论文所列的参考文献必须是主要的,与本论文密切相关的,对自己写成毕业论文起过重要参考作用的专著、论文及其它资料。不要轻重不分,开列过多。

2、参考文献标示可分著作类、论文类和其它类。其它类指除书籍、论文外,在写作中参考的媒体报道、数据等非研究性的原始资料。

3、参考文献与正文分开列示,即以专页标注。

4、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以注释排序用阿拉伯数字[1]、[2]、[3]……连续编码。一种文献在同一文中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示。

5、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要齐全。标注参考文献时应以“参考文献”(居中)作为标识;序号左顶格,用阿拉伯数字标示;每一条目的最后均以实心点结束。

6、考文献类型及文献类型,根据GB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

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未定类型文献(Z)。

电子文献类型与载体类型标识基本格式为 [文献类型标识/载体类型标识]例如:

[DB/OL]——联机网上数据(database online)(文科论文常用);

[DB/MT]——磁带数据库(database on magnetic tape);

[M/CD]——光盘图书(monograph on CD?ROM);

[CP/DK]——磁盘软件(computer program on disk);

[J/OL]——网上期刊(serial online);

[EB/OL]——网上电子公告(electronic bulletin board online)(文科论文常用);

7、各类文献的编排规范及例举。

(1)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1]周振甫.周易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5.

[2]陈送.五四前后东西方文化问题论战文选[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3]陈桐生.中国史官文化与《史记》[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文学研究所,1992.

[4]白永秀,刘敢,任保平.西安金融、人才、技术三大要素市场培育与发展研究[R].西安:陕西师范大学西北经济研究中心,1998.

(2)期刊文章: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

[5]何龄修.读顾城《南明史》[J].中国史研究,1998(3).

(3)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

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 [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任选).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6]瞿秋白.现代文明的问题与社会主义[A].罗荣渠.从西化到现代化[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4)报纸文章: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7]谢希德.创造学习的新思路 [N].人民日报,1998-12-25(10).

(5)国际、国家标准: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

[8]GB/T16159-1996,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S].

(6)专利:

序号.专利所有者.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出版日期.

[9]姜锡洲.一种温热外敷药制备方案[P].中国专利:881056073,1989-07-26.

(7)电子文献:

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 .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10]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展 [EB/01]. ,1998-08-16/1998-10-04.

[11]万锦坤.中国大学学报论文文摘(1983一1993).英文版[DB/CD].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8)各种未定类型的文献: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Z].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12]张永禄.唐代长安词典[Z].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

[13] 何晓明.降落民间——21世纪中国历史学走向管窥 [Z]. “第十一届全国史学理论研讨会”论文,武汉:湖北大学中国文化研究院,2019.8.

(9)古籍

[序号]主要责任者 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卷数(或篇名)

[14]孙承泽.春明梦余录[M].卷5.

[15][7]孟子[M].滕文公上;尽心下.

(10)外文书籍、期刊

书籍:[序号] 主要责任者 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16]Babbie E. The Practice of Social Research[M].Belmont,CA:Wadsworth Publishing Company,1998:97-99.

(11)外文期刊

期刊:[序号] 主要责任者 文献题名[J]刊名(出版地) 年卷(期) 起止页码

[17]McCall A. Copyright and Trademark Enforcement in China[J].Transnational Law,1996,(9).

四、数字使用

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委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8世纪、20世纪80年代、1998年10月30日、4时20分、4.5倍、8个月、18周岁、1╱8等。

但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倏色彩的语句如一律、“一二• 九”运动、“计划”、三五天、七八十种等及法律条文引文内的数字,如《刑法》第224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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