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就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而言,践行科学发展观,就必须理清工作思路,夯实司法基础,提高审判质效,增强发展后劲,实现法院工作全面、健康跨越式发展。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三个不动摇,在促进社会和谐上下功夫。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一个全面进步的社会必然是一个现代的、文明的、法治的社会,更是一个和谐的社会。人民法院要践行科学发展观,就要坚持三个不动摇,在促进社会和谐上下功夫。

一是要坚持发展不动摇。对鸠江而言,发展是第一要务,对鸠江法院而言,为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是义不容辞的职责。

二是坚持稳定不动摇。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强化稳定意识,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发展空间。

三是坚持服务不动摇。审判是手段,不是目的,审判的目的是推进法治鸠江、平安鸠江、和谐鸠江进程,努力促进官民和谐。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三个不松懈,在司法为民上下功夫。

现代司法理念是科学发展观在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主要包括司法中立、司法独立、司法公正三个内容。司法为民是现代司法念的核心问题,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就要求法官牢牢把握为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人民群众逐步认识到法院真正代表着公平与正义,人民法院才能在人民群众中享有威望,才能在法治化进程中发挥突出和独特的作用。

一是拓宽便民渠道不松懈。二是加大调解力度不松懈。三是重视涉诉信访不松懈。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三个不含糊,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作为人民法院,必须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始终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坚定信仰者,做宪法、法律的忠实执行者,做人民利益的忠诚捍卫者,做法官形象的模范引领者。就鸠江法院而言,尽管队伍整体状况是好的,但仍有极个别法官服务意识淡薄、对群众生、冷、硬的现象还不同程序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整改。

一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含糊。二是要加强干警党性教育不含糊。三是要加强队伍廉政建设不含糊。

总之,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的各项工作,树立“和谐司法”理念,通过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积极创建和谐的诉讼模式和诉讼秩序,才能实现司法平衡、司法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从而实现人民法院全面工作的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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