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在经济社会方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已有成熟的理论和实践,结合高校的发展实际,如何理解高校的科学发展,高校在发展中存在哪些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观念和做法,如何实现高校的科学发展,这些问题在学习过程中是必然遇到的,也是高校教育管理者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本人在学习过程中,对这些问题也进行了一些思考,谈一点个人的体会。

第一要义是发展,首先必须有发展,才谈得上科学发展,胡锦涛同志讲“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离开发展这个主题,就没意义了”,因此,不考虑如何实现发展,而大谈科学发展是没有价值的。那么,什么是高校的发展,或者说怎么样才能说高校是发展了?我们应首先分析什么是发展。发展是哲学术语,指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到繁,由低级到高级,由旧物质到新物质的运动变化过程,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而向前的,上升的,进步的运动即是发展。现在大学排行榜、高校教学水平评估,评价高校发展无非是从人才培养、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等方面进行考察,但具体落实起来却是一些数字化指标,如,学位点的数量、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数量,论文、课题经费数量等等,围绕这些数字化指标,各高校展开了竞争,谁达到了相关指标,就说明这所高校有了发展。不可否认这些数字化指标可以从一定方面反应该高校或单位的发展情况,但一定就能说明该高校或单位确实发展了吗。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学习与思考,我认为,一个单位的发展应分为显形的发展和隐性的发展,所谓显性的发展,就是指标志该单位发展的一些显性的数字化指标,隐性的发展是指不能用数字和指标显示出来的发展,一个单位的发展应该是显性发展和隐性发展的整合,应该是整体的发展、全面的发展,才是实实在在的发展和真实的发展。一个单位的发展是这样,个人的发展也是这样,我们经常评价一个教师或一个干部的发展现状,主要以他个人职称职务是否晋升、工资津贴是否提高、有无荣誉称号、有无获奖等等,这些在一定方面反应了他的发展情况,但决不是他的全部,甚至有的并不名副其实,平时我们看到某一个人是教授职称,但他的个人水平真的与教授相符吗,平时我们看到某一个领导干部,他的真实水平与其职务相称吗?可以做这样的比喻,就像一座海中的冰山,海平面上是显露的冰山,海平面以下则是未显露的冰山,要想知道这座冰山的全貌或真实大小,就要清楚海平面上下所有冰山的情况。而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一味追求单位和个人的显性发展,甚至把实现显性发展作为终极的目的去追求,这样的现象相当普遍,由此就会造成急功近利、作风浮躁、学术腐败等不良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不可否认,单位和个人的显性发展是相当重要的,它可以从某些方面反应发展的程度,在实现真实发展的前提下,追求显示发展的一些外在数字、指标和荣誉是必须的,特别在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的激烈使机会比黄金还重要,实现了显性的发展,争得别人的认可以和尊重以及取得相应的地位,就等于把握了机遇,你的机会就会越来越多,发展也会越来越快,从这个角度说,实现显性的发展是我们实现真实发展的手段,而决不是目的。在实现目的的过程中决不能忽视手段的重要,一个单位或个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有一种争先创优的精神,在脚踏实地工作的同时,还要善于推销自己,让别人认可自己,决不可保守和固步自封。因此,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高校的发展和教师个人的发展都有一个全面发展的问题,都要避免两种极端倾向,一是蔑视追求显性的发展,二是一味追求显性的发展。在当前,重要的是我们要警惕把追求显性发展作为终极目的,忽视单位和个人真实的发展。所以,当前强调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是非常正确和及时的,我们在追求外延扩张和显性发展时,一定更要重视内涵和真实的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在大学如何体现?现在形成共识的是大学培养以育人为本,学生为中心;大学教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因此,以人为本在大学实际上是围绕两个主体进行的,一是学生,二是教师,做到两个“实现”:学生学习主体的实现、教师发展主体的实现。以学生为中心,我个人认为,在当前,重要的和紧迫的是如何落实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即如何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如何培养学生学习的能力、思维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是知识的“满堂灌”。如今我国的基础教育已全面实施“新课程”改革,中学教学的理念、方法、师生关系已悄然发生着根本性变化,而大学却还在固守着自己多年的教学培养模式,重在灌输知识的现象很普遍,应该来一次大学的“新课程”改革。因此,要真正落实学习过程中的“以学生为主体”,就要下力气进行大学教学的改革,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教学评价机制。以学生为中心,还要有效落实大学以培养人才为根本的办学理念,大学的本质或生存价值是培养人才,当然还有其它功能,如,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三者不可偏废,但三者是什么样的关系呢,我个人认为三者不应是并列的关系,培养人是中心、是目的,而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是围绕实现培养高质量人才而进行的,相对于前者,它们应是手段而非目的。我们假设一个高校如果没有了培养人才这一功能,只进行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那么它就不能是高等学校,而只能是研究所或公司,而如果一个高校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功能体现的不理想,但重视了如何培养人,那么,该高校的本质就不会发生变化,只能说不是很理想的高校。现在的情况是,在大学的办学理念上,虽然理论上和口头上认识到了大学应该以育人为本,但实际工作中,往往更强调了科研和如何服务社会,原因一是没有从根本上深刻认识大学功能,二是大学的评价体制和机制再作怪。评价大学的办学好坏,科研的指标和服务社会的指标更是显性和容易实现的,而大学培养学生的质量则缺乏系统科学的评价体系和指标,这样就会导致大学把科研的指标和服务社会的指标和评价作为目的。由此,造成这样的现象,大学以完成多少科研论文、课题数量、经费数量为最终目的,而很少思考如何把完成这些工作与培养学生对接,高校的教师以完成多少教学任务、科研论文、申请课题数量和拿到多少经费为最终目的,很少考虑自己教学的效果和如何把科研成果和服务社会的成果运用到实际教学中去。实际上,我们深入思考一下大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目的是什么?大学出的高水平科研成果是知识的创新,为国家和社会科技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如果仅限于此,该机构就是一个科研院所,大学更重要的目的是如何培养高质量的人才,从而为国家和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那么就需要把进行科研的方法、手段以及前沿成果等传授给学生,让学生参与到科研的过程中来,要大力推进科研成果向教学的转化,使高校的科研成果恰当的内化和融合到教学过程中去,形成教学中有科研,科研中有教学,从而提高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社会服务也是这样一个目的,让学生学会如何把知识运用到解决实际问题中来,而不仅仅把为企业和社会作出多少贡献作为终极目的,否则的话,就与公司没有差异了。因此,高校应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对科研和服务社会如何与培养学生对接进行研究和探讨,实现通过高水平科研和高质量的社会服务推进教师创新素质的提高,从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素质。

如何使教师成为发展的主体?现在大学热议的话题是大学的分类评价和管理,高质量的大学是一个模式吗?中国有几千所大学,每一所大学都应有自己的定位和特色,不应“一把尺子”来衡量所有高校,如研究型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应用型大学等等,由于其功能有不同侧重,不应是一个评价标准和体系。实际上针对每一所大学内部,也有一个教师分类和评价问题,高校中教师存在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教师之间学历背景有差异,个性、特长和兴趣有差异,职称有差异,发展条件有差异等等,有的教师可能擅长教学,有的擅长基础研究,有的擅长应用开发等等,要体现教师发展的主体性,就要有“人人能成才、人人是人才”的观念,应该使每位教师发展成为他们所能够成为的最出色的人,教师成功的模式应是多元化的,学校的评价标准不应是单一的。当然,这里说的教师的分类评价与管理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概念,即高校教师教学科研以及服务社会都应有所涉及,只是教师有所侧重,而不是只搞一方面,而不涉及其它方面,高校单纯搞某一方面的教师是不存在的,否则就不能成为合格的教师,这里强调的是尽量突出教师的某一方面特长,同时要兼顾其它。另外,要有效落实教师发展的主体,还要转变观念,即学校、教师和学生共同发展的观念,强调学校和学生的发展是以教师的发展为前提的,在观念上要剔除教师的工具理性,树立教师的价值理性。

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如何在高校有效落实?实现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关键是加强高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和学院应有比较具体可行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方案,应定期分析师资队伍现状,目前应加强师资队伍的有计划培养。要统筹兼顾教学与科研、服务社会,统筹兼顾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统筹兼顾重点与一般,统筹兼顾教师与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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