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反腐倡廉工作会议讲话(三篇)

高校反腐倡廉工作会议讲话(精选3篇)

高校反腐倡廉工作会议讲话 篇1

同志们:

今年党委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努力提高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根据机关党委年的工作安排,我补充两点。

(一)在机关中继续开展“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活动。在开展这项活动中,我想主要是抓好学习、培训、教育等三个方面工作。我着重讲学习和培训两个方面。学习方面主要开展三个专题的学习。第一个专题是xx大精神、xx届三中全会决定,这是无可非议的。我们重点学习科学的发展观这一章节,请专家、教授或者是老领导给我们作专题报告。结合惠州发展状况,结合国际国内形势来讲,这对我们为惠州建设作出贡献有促进。第二个专题是《中同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这是比较新的,是年月日召开的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的,是我国建党年、执政年来制定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因此,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掌握条例,运用条例,认清中央、市的要求。另外还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加强支部“六有”达标工作。第三个专题是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讲话。这个讲话里我们要选部分章节,就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也是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安排。这三个专题是我们今年机关党委学习的重点内容,采取请专家授课、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之外,在我们机关里面还要抓好几个方面工作。一个是市委办领导成员中心组的学习。要求在学习当中写出心得体会文章,提高认识。还可以通过《学习与交流》这个刊物刊登,这是对每个干部一种促进,大家都可以在学习中互相交流。另一个是组织党委成员进行学习有关的条例和理论文章的重点章节。再一个是以支部为单位,要把握好市委领导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月份各个支部要进行自查,看看年市委领导参加各支部的学习活动情况怎么样,过双重组织生活情况怎么样,还有支部“六有”达标的情况怎么样,市直工委和组织部将进行检查。

培训方面要按照中央和提出的大培训、大提高的要求,机关干部在年内要全部培训一次。我们主要抓三个方面。⒈组织好市一级和各部门的培训。比如组织部培训计划内的中青班,处级干部学习班,科级以下的轮训班,普法学习班和普法考试,以及政治理论专题报告等。⒉加强干部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的培训。从去年“七个一”工程落实的反馈情况来看,效果很好。今年各部门要面对新的形势,根据不同的业务、不同的需要,要有所创新,要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业务大练兵,推动“七个一”工程的落实。三是组织负责干部人事工作部门,认真学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纲要》和《干部任用条例》。管干部人事的同志要掌握、领会纲要条例精神。还要求秘书二科的同志采取多种形式熟练掌握“七会”,提高各方面的水平,使各位干部成为党务的政策通,人事干部的活字典和业务工作的多面手。

(二)深入开展“保先”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是中央提出来的,中央决定今年的第四季度将在全国开展这项活动。在开展这项工作之前,我们要以支部为单位,做好几项工作。

一是开展调研活动。包括几个课题:第一个是掌握党组织建设的现状;第二个是摸清党员队伍存在的思想状况;第三个是当前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先做好宣传、引导、调查和摸底,熟悉情况,做好规划,制定措施,安排好活动,与中央保持一致。

二是配合“保先”教育,抓好支部“六有”达标的同时,要继续做好联系点的工作。我们市委办和市直工委、组织部的联系点是信访局支部和保健办支部。

三是计划在月左右召开党委成员会议,把各项工作布置下去。今年月份还有一个党建工作总结会,先进党组织和先进党员表彰会。

高校反腐倡廉工作会议讲话 篇2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贯彻落实第xx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全国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校党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校党委会组织了专题学习,并就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刚才,蒋新华校长传达了在第xx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会,校党委吴仁华书记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我受校党委委托,总结x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x年任务。

一、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

x年,按照学校党委、行政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纪委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积极协助校党委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党委召开了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8份,把责任内容落实到人,与部门考核同步进行。制订实施《福建工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福建工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学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充分肯定。

(二)反腐倡廉教育的成效进一步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工作人员、教师和在校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反腐倡廉教育。开展廉政谈话25人次,编印各类宣传册和提醒卡630册,开通每日网络励志警言平台,对原纪检监察网站进行全新改版,充分发挥网站平台的教育引导作用,实行以案说纪教育,向领导干部通报中纪委、省纪委关于领导干部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以及高校胡晓莺、张军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引以为戒,保持廉政教育警钟长鸣。

(三)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督制约。督促落实校党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组织处以上党员干部开展“八项规定”、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自评、抽查工作。加强第二次党代会换届纪律的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党代会顺利召开。 严把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风建设“七个关口”。 参与各类物资采购招标、议标监督48场,审签设备采购招标、工程、货物、服务合同47份,参与校内工程、货物、人事招聘等各类监督监察30多项。在元旦春节重要节点上分别下发了《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压缩“三公”经费21.21万元,公务接待费同比支出减少108万元,清理公有住房12套,清理表彰项目40个。1月27日,省教育纪工委明查暗访组来校对落实八项规定及《条例》进行了检查。

(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初步形成。召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部署会,成立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细化内容,明确任务,推动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梳理岗位职责217个,编制职权目录41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31个,排查岗位风险点326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300多条,初步构建了有效制约权力、化解风险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五)内部审计的监督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学校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并将内部审计作为查找制度漏洞,推进科学管理的手段。开展了六位处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有的领导干部在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业务不实、凑票报销、科研经费使用不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固定资产处置不当等现象,提出审计建议19条,学校对相关责任人反馈问题并限期整改,强化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监督。对福州恒信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所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提出7条审计建议,进一步加强校办企业财务收支监督。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委托送审68项,合计金额2716.89万元;审定项目23项,审定金额7509.59万元,审减率14.44%。配合省审计厅抽审工作,并协助做好审计整改方案的制订,督促整改落实工作。

(六)信访处置进一步规范。x年,纪委共受理和处理信访件9 件。对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失实的予以澄清,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警示,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主要是:制度意识、制度执行力和程序观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不同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力度还不均衡;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监督、监察的方式方法仍有不足。对这些问题和差距,要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二、x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x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二中、三中全会、第xx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聚焦中心任务,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强化权力监督和制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做好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发挥办案综合效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强化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腐败的重要根源在思想。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是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的基础性环节。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对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和重点部位工作人员、任课教师、在校大学生分层次开展廉洁从政、廉洁从业、廉洁从教、廉洁修身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构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校党委中心组、二级单位中心组每年召开1-2次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会,研究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新情况新问题;校领导要带头讲党课,对所分管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xx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党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承担监督责任”精神,党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一是明确学校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等五个方面的主要责任。二是明确学校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是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环节,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真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刚性约束力。三是明确责任分工。修订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今年年底前,学校各基层党总支、机关各部(处)在向校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同时书面报告学校纪委。学校各单位、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融合,同步推进。四是明确责任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真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三)严明纪律,确保纪律刚性约束。去年的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特别强调了严明政治纪律的问题。今年的中纪委三次全会上重点强调了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加强党的组织纪律:一要切实增强党性。党性说到底是立场问题,就是要站在党、站在师生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全校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强化党员意识,切实增强政治定力、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教育方针,坚决制止违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行为发生。加强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校园网等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二要切实遵守组织制度。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都是党的组织制度的重要内容。今年个人事项报告的填写中央有了新要求,上级将组织进行抽查。大家要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决不允许隐瞒不报或不实报告。三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党的规矩和纪律,任何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落实好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决不允许任何人有特例、搞特权。 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努力践行“三严三实”(既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以自身的表率作用执行好党的组织纪律。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宣传部门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纪检监察部门要铁面执纪,严把纪律关,使纪律刚性运行,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规定,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深化作风建设,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 一要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跟踪督查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学校党委部署,加强纠正“四风”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工作贯穿整改落实工作的全过程。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二要深化作风建设,加大执纪监督,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内容上,突出“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以及财务管理等一系列规定。在时机上,突出重要节点。紧盯重大节庆等关键时点,一个一个节点提要求,抓督查。在制度上,突出常态化。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接受超标准接待;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三要进一步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使命、责任和追求,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切实净化学术风气,形成崇尚科学、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强化惩戒问责,对违反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损害师生利益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五)注重制度,深化权力运行制约和廉政风险防控。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制约监督,是科学预防腐败的必然要求。一要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年工作规划》要求,科学谋划学校-20xx年惩防体系工作规划,明确分工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构建体现学校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二要深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各级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编制权力清单,修订完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权力运行流程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合理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推动学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要落实学校审计整改方案,督促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后勤管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四要加强对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及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及时跟进,主动服务,对个别重大项目跟踪监察、全程问效,用好监察建议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检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

关于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问题,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下,大家必须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进入学校的科研资金具有公共属性和财经纪律约束,不属于个人所有。”近年来,高校科研领域违规违纪的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有的科研人员认识不够到位,存在随意使用的现象,二是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近年来,国家出台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相继颁布了多项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办法;今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改革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我们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同时教育引导科研人员弘扬科学精神,严守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

(六)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师生群众利益行为。聚焦发生在师生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充分发挥行政监察作用。一要大力推进“阳光治校”。积极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加大信息发布覆盖面,提高公开性时效性,切实保证权力公开实施、在阳光下运行。二要大力整治损害师生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基建、招标采购、财务、校办企业等“七个关口”的监督检查,在机人事招聘、职称评聘等领域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工作有序开展。三要强化招生监察。认真落实教育部“六不准”和“十禁止”规定,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确保招生“阳光工程”。

(七)防范风险,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必须用在刀刃上,做到勤俭节约办学。一要强化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以促进科学编制预算,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监督。二要加强财务收支审计,开展财务个案抽查,重点是“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审查;开展对校办企业财务收支抽查,进一步促进校办企业财务的规范化管理。三要加强工程项目审计监督,重点是加强三期工程建设过程中招标采购、合同签订、竣工结算等关键环节的监督,进一步强化过程控制。四要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做到全覆盖;任中审计,要积极探索,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果质量,促进规范权力运行。五要建立内部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六要做好学校重大经济活动、大额资金使用、经济合同等方面的过程跟进和审计服务把关工作,避免经济风险或违规问题的发生,为学校经费装上“安全锁”、“防盗门”。

(八)规范办信,发挥办案综合效应。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一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做好举报受理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从首接负责、分类归口、限时办结、保守机密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财务审计、科研管理、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各方面的作用,增强信访和案件查处工作合力。二要从一线发现问题。纪检监察干部要进课堂、进食堂、进院系,广泛听取师生的诉求和意见,从中发现新案源新问题,并积极促进有关部门整改服务到位。三要坚持严管厚爱、治病救人。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师生反映出的党员干部身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的方式及时提醒纠正,“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忧在未萌,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四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案件。认真执行“一案两报告”、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相关领导责任),完善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加强对新形势下高校违纪违法案件特点研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九)转变职能,加强纪检监察审计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和省纪委“四转一强”(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自身)的部署精神,着力夯实自身队伍建设。一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完善职能定位,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二要坚持正人先正已。要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带头“四下基层”,带头“马上就办”,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理论培训,不断增强履职能力。三要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完善监督机制,着力解决“灯下黑”问题。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站在新的起点上,让我们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开启应用技术大学的新征程,反腐倡廉建设任重道远。让我们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中心任务,扎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校园清风正气,为实现建设国内一流、以工为主、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高校反腐倡廉工作会议讲话 篇3

同志们:

这次“阳光家园计划”总结部署会议,旨在对残疾人托养服务“阳光家园计划”前三年执行情况进行总结,部署开展“”后四年“阳光家园计划”,通过观摩学习和交流,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深入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的重要意义

20xx年,中国残联针对广大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特殊需求,结合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从有利于残疾人组织持续发展和有利于残疾人事业不断进步的战略高度,对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随着这项工作的启动和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逐渐成为各级残联组织履行“代表、服务和管理”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也逐步成为各级政府加强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20xx年,作为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央财政安排6亿元专项资金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阳光家园计划”实施的三年,也是残疾人托养服务快速发展的三年,无论是在引导政策制度的制定,还是带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人才队伍的培养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各地也积极将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并在组织领导、资金配套和政策扶助等方面给予支持。国务院批转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明确要求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中央财政决定对“”后四年继续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

可以说,从中央到地方,从有关部门到各级残联,从社会各界到残疾人家庭,对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和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都已形成共识。继续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是建设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的客观需要,是顺应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的热切期盼,是促进两个体系建设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战略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实施“阳光家园计划”的思想认识。

第一,要充分认识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对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阳光家园计划”是中国残联和财政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项阳光工程,但又绝不是单纯的阶段性资助项目,而是持续开展的以中央财政资金为支撑,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导向性的计划,其核心宗旨和目标是通过项目计划的实施,引导残疾人托养服务在政策制度设计、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能力水平提高等方面建立起持续稳定的长效机制。三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一计划不仅在引导以政府扶助和社会化服务进家庭为基本特点的居家托养服务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促进以社区服务为依托的日间照料机构和具有骨干示范作用的寄宿托养机构建设方面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过去三年残疾人托养服务所取得的长足发展足以证明“阳光家园计划”在解决残疾人托养需求问题、促进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和加快两个体系建设战略性工作部署中的地位和意义。对此,大家一定要认识到位,思想到位。不能把“阳光家园计划”看成只是简单的资金补贴,或者当做一般的独立项目来完成,而是要立足长远,着眼全局,从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长效机制和建设残疾人两个体系的高度继续组织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工作。

第二,要充分认识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阳光家园计划”是一个直接关系广大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利益,承载着各级残联组织加强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大。特别是随着前三年计划的实施,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希望得到项目的资助和支持,我们的任务也由前三年五十万增加到“”期间的两百万,任务十分艰巨,今后几年肯定还会面临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和问题。大家一定要把困难想在前,把问题估计足,把措施谋划细,切实将计划实施所要涉及的各个环节落实到位。

第三,要充分认识开展“阳光家园计划”的持续性和长期性。“阳光家园计划”不同于以往实施的其他项目,不是有时间节点的阶段性工程,而是作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持续开展的一项长期性具体措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已经将“阳光家园计划”作为开展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之一,可以说,“阳光家园计划”的实施,既针对当前残疾人托养服务供需矛盾,也着眼于长远发展,最终目标也是要将其转化为残疾人托养服务一系列制度性保障措施。各地务必克服短期行为,将这项工作当做一个长期的大事来抓。

二、推进“阳光家园计划”要把握好的几个要点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建设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提出的明确任务,也是加快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从三年来的工作实践和事业发展的目标考虑,我们总结出“阳光家园计划”的12字方针,即保急需、打基础、强服务、建机制,这既是实施计划的基本思路,也是工作要求,这里我强调四个方面:

第一,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化开展工作。政府主导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条件,“阳光家园计划”从本质上讲是政府财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的重要体现,也是残联组织代表政府实施公共服务,履行对残疾人事业公共管理的重要职责。因此,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首先要在组织领导、政策措施、资金保障以及计划实施等方面确保政府责任到位,确保将计划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实施的民生工程范围,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汇集各方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计划实施,努力形成党委重视、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高效推动计划深入实施。

第二,要坚持保急需,打基础,重在制度建设。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必须立足于阳光家园资金规模有限,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开展时间短,基础薄弱,服务水平还不高和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大,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状况差异性强的现实,掌握好轻重缓急、坚持循序渐进,首先要将那些处于就业年龄段,残疾程度重,家庭负担大,托养服务需求强烈的残疾人纳入资助范围,核心还是要以智力、精神及部分自理能力较差的重度残疾人为主要资助对象,杜绝随意改变和扩大资金用途。要强调的是,实施计划还是以打基础为主,资助的标准和保障的水平还不宜太高,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逐步扩大计划实施的覆盖面,重点还是要通过计划的实施,把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制度建立起来,特别是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努力用五到十年的时间,实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覆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完善制度和提高保障水平。

第三,要坚持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国智力、精神残疾人有1200多万,还有500多万自理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较差的重度残疾人,这么大的需求规模,既要坚持财政投入为主,又不能完全依靠政府。一方面,各级残联要积极协调政府,确保地方财政在扩大覆盖面和提高资助标准上承担起主要责任,不仅仅在计划的资金配套方面,在残疾人托养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机构运行保障和居家托养补贴等方面也要加大投入,全方位落实残疾人托养服务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指导方针和原则。另一方面,也应当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及慈善组织对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支持,各地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在这方面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配合“阳光家园计划”的实施开展专项资金募集活动,为计划的实施提供更多的资金保障。总之,要通过地方各级政府配套资金和社会力量的广泛支持,努力扩大计划的资金规模,为更多的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提供帮助。

第四,要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水平。新宪同志在去年的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会上强调,残疾人托养不是简单地一托一养,不是把人放在屋子里有吃有喝有床睡觉就行了,而是要赋予其丰富的服务内涵。“阳光家园计划”是基于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深入开展的目的而实施的,资金的支持还是要转化为对残疾人的具体服务上来,通过完善托养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内容,发挥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全面开展。特别是居家托养服务,必须突出社会化服务进家庭,为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居家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逐步培育和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人员队伍和组织,引导建立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设施和网络。特别强调一点,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是“阳光家园计划”和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外延而非内涵,要尽量避免将计划资金直接以补贴的形式代替服务,否则,不仅有悖“阳光家园计划”的初衷,也将影响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认真做好“”“阳光家园计划”的实施工作

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规定,“”期间,通过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200万人次补助,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要按照纲要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计划的实施,把好事做好,让残疾人受益,让政府满意,让社会认可。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阳光家园计划”建成各级人民政府加快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民生工程”。各级残联党组、理事会要高度重视“阳光家园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将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和搭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作为当前推进两个体系建设以及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的重中之重做好动员部署。同时,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努力将计划的实施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计划顺利实施。在开展首批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中,示范创建地区普遍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各项工作。许多省市还将“阳光家园计划”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项目和各部门目标考核范围,都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效。大家可以学习借鉴,努力使“阳光家园计划”和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成为各级政府加强公共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的有效组成部分全面推进。

(二)加强制度建设,把“阳光家园计划”建成不断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的“希望工程”。中国残联和财政部开展“阳光家园计划”的一项重要目的,就是支持和引导地方根据残疾人特别是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的特殊情况,积极研究探索残疾人托养服务长效机制以及残疾人专项补贴制度。这同时也是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对托养服务工作的期盼。调研中,残疾人普遍对“阳光家园计划”给予非常高的评价,也强烈要求将这项计划持续开展下去,千万不能中断。“阳光家园计划”既直接为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提供资助,也承载着“建机制”的引导作用,在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中,结合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的要求,按照残疾人保障法、中央7号文件和国办19号文件的规定,推动各级政府逐步建立起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包括托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行政策,托养服务补贴等)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通过“建机制”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通过“建机制”打消残疾人的担心和顾虑。

(三)加强规范管理,把“阳光家园计划”建成政府、社会和残疾人普遍放心的“阳光工程”。实施好这项计划,使资助资金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使残疾人得实惠,真受益,必须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计划实施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和“阳光家园计划”实施要求,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管理措施,实现计划实施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二要专款专用,最大程度发挥效益。中央和地方为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投入的资金不是小数,而且是持续性的投入,每一阶段还都有增加,这在当前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各方面都需加大投入的情况下实属不易,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一定要把项目资金足额用于残疾人托养服务方面,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严格按照中国残联阳光家园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实行受助残疾人实名制管理,杜绝资金挪用和虚报冒领。三要强化监督检查,既要在内部加强管理和控制,发现问题及早处理,又要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的督导检查,确保“阳光家园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同时,要加强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总之,计划的组织实施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阳光家园计划”名副其实。

(四)加强舆论宣传,把“阳光家园计划”建成残疾人公共服务的“品牌工程”。随着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快速发展和“阳光家园计划”的深入实施,短短三年时间,“阳光家园”已发展为政府重视、社会支持、残疾人满意的公共服务品牌。但总体看,公众对“阳光家园计划”的了解程度还比较有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阳光家园计划”的手段还比较缺乏,深入实施“阳光家园计划”还需要进一步扩大品牌效应。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等现代传媒手段,广泛宣传“阳光家园计划”的公益理念,扩大品牌的社会知名度。通过开展托养服务机构残疾人的产品、作品义卖、义演等公益活动,宣扬“阳光家园计划”的服务宗旨,展示残疾人托养服务和“阳光家园计划”的实施成果,增强品牌的感染力。同时,充分发挥各级残联组织的自身优势和作用,建立和扩大残疾人托养服务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阳光”品牌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并且成为推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

“阳光家园计划”在实施中涌现出不少好做法、好经验,特别是首批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的开展,培育了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示范区和示范机构。当然,也不可避免会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务必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这也是此次会议的主题之一,不论是通过验收已经达标的示范地区和示范机构,还是要创建全国示范的地区和机构,都要坚持不断丰富服务内容,不断规范服务行为,不断创新服务手段,不断完善服务制度,成为名符其实的示范。

同志们,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落实。希望大家统一思想认识,认真总结经验,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阳光家园计划”的实施,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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