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领导讲话稿(精选5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组织三区教体局、全市各学校和幼儿园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干部举办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会。在此,我代表市教体局党委向长期以来关注、支持和大力协助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市交警支队表示敬意!向出席今天培训会和进行讲解的交警大队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刚才,我们观看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片,市交警支队政委李维新同志针对学校、 幼儿园的特点,就如何做好儿童、青少年的道路安全工作进行了富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很好讲解,市教体局祁浩同志传达了自治区和乌海的两个文件精神,相信大家有很大的收获和启发。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各项工作,是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以人为本的前提首先是保持每个人的生命存在和健康,缺失生命无从谈起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我们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市的学校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校园暴力等引起的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这说明我们的安全工作仍然存在漏洞,安全工作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员工,必须从良心、道义和责任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必须让安全的警钟在耳边长鸣,这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二、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必须认真落实好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每一份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现在,每年下发到三区教体局和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文件很多,但一部分学校对此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甚至随意处置。有些文件领导干部不认真阅读,不周密布置,不进行检查落实,从而给学校安全工作造成了重大的隐患,这种现象必须在今后予以坚决消除,必须保证安全工作的政令畅通。二是要切实督促学校落实每位校领导、每个部门、每个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和工作要求,坚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融入学校常规管理中,落实到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中。三是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人员责任制、工作流程、考核机制、培训教育机制、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和投入机制等一整套安全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做到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错必究。四是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师生非正常死亡、伤残为零的工作目标和防范校园拥挤踩踏事故、交通、溺水、消防和校园暴力与伤害事件等工作重点,加强教学楼、食堂、实验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地方和上学、放学两个重要时段的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五是三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主动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活动,营造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和氛围。
三、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要以这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好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司法局和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印发的《乌海市“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三年实施方案》。当前,由于车辆急剧增加、驾驶员违章行驶现象严重和部分驾驶员技术不高等原因,使道路交通事故成为了儿童、青少年安全的一个重大威胁。表面上看,这类事故一般发生在校园外,与学校没有直接的责任。但从根源上看,我们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是难逃其咎的。因为要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最主要的还是要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让学生懂得安全交通规则,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这次我市开展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对我们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都给予了明确的说明和提示。三区教体局和各学校、幼儿园在会后要抓紧时间按照“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行路”这条交通安全教育主线,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学校的相应工作方案。方案一经制定,要切切实实抓好落实工作,不走过场,不摆形式、不留空白。要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交通事故,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创建一个安全的交通环境。同时要充分利用学生这个庞大的辐射范围广的群体,向家人和周围的人群多宣传交通法规,为创造一个有序、安全的交通社会环境尽一份我们教育系统的力量。
四、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学校发生的重大安全事件,如食物中毒、重大治安案件、紧急灾情,传染病和流行病疫情、道路交通事件和溺水、火灾、踩踏等事件,只要涉及师生员工,不管是发生在校内还是在校外,都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如实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拖延、瞒报。否则,一经发现或一旦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新的学年已经开始,我们一定要紧绷学校安全这根弦,把学校的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精心策划、严密组织、细致落实,做到安全机制不完善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为办好让人民放心满意的教育和营造安定有序社会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尊敬的学校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由我跟大家一起学习交通安全方面的有关知识。我讲话的主题是: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同学们!当你走出家门踏上道路时,你是否注意到你已经与交通打了交道,交通已成为你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不断发展的现代交通为我们提供了方便、舒适和享受,同时也给我们带了烦恼和忧愁,随时可能给我们制造不幸和痛苦。由于有些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 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同学们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那么怎样才能保障外出和乘车的安全,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呢? 下面我就交通信号灯,以及行走、乘车时应注意的问题跟同学们谈谈。
一、违反交通管理行为是不是违法行为?
在一些人眼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常神圣,那才是法,不可违反,违反了要受法律制裁。其它的法,像《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这些法律,算不上是法,认为“违反了,也算不上违法”。因此“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闯红灯”等时有发生。
“靠右通行”、“红灯停、绿灯行”这都是最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早已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了,然而,有的人偏偏不按照这些规定去做。自以为警察没看见就占了便宜,一旦事故发生,后悔就晚了。
法律意识,是在日常点滴的耳闻目睹中形成的,要从点滴做起。《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是法,违反了,不仅仅是受行政处罚,严重的也要根据《刑法》以犯罪论处的,更主要的是行为人有可能要付出血甚至是生命代价。
二、交通法规对行人的要求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出门都是步行的,所以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交通法规对行人的要求。交通法规对行人的要求有:
1、遵守车辆、行人各行其道的规定,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2、遵守“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闪烁多注意”的原则;
3、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与管理;
4、不要在道路上爬车、追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或在道路上躺卧、纳凉、聚众围观等;
5、不要强迫、纵容他人违反交通法规,同时对任何人违反交通法规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道路中会出现各种复杂和意想不到的情况,同学们一定要牢记乱穿马路和在道路上玩耍是很危险的,发生在我们中小学生中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有85%以上都是横穿惹得祸。所以,希望我们的同学不要玩“穿越”! 更不能把冲过马路当作一种勇敢的行为,发现别人有这种行为,同学们要及时劝阻。接下来,我想和同学们谈一谈有关文明乘车的常识。
三、中学生禁止驾驶摩托车。
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必须年满18周岁,差一天都不行”。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时期,虽然学习能力很强,但是没有相应的社会经验,在操作当中会出现判断不足或操作错误,会影响他人的安全。而且未满18周岁不可能领取驾驶证,没有经过相应机关的专业培训,驾驶人在处理突发情况时会有很大的不足,对自身或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很大的威胁。开车不行,乘坐总可以吧?乘坐摩托车时,一辆二轮摩托车只准搭乘一人,而且要戴质量合格的头盔,不要侧坐在摩托车上。例如:我校二年级有个学生,8月份私自驾驶摩托车,还搭两个同学,超速行驶,结果在百峰出事了:没有驾驶证、超速行驶、不带安全头盔,三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这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活生生的血的教训!在12(11)班我常说: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那是故事,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变成事故了。我们不要让故事变成事故!
四、文明乘车应当尊守哪些秩序
文明乘车,确保安全。等乘公共汽车,应在站台上有秩序地等候。车停稳后,让车上的人先下,然后依次上车,不要争抢。上车后要主动买票,遇到老弱病残和怀抱婴儿的人应主动让座。车辆行驶时,要坐好或站稳,抓住扶手,防止紧急刹车时摔倒。不能将头和手伸出窗外,不能在车厢内大声叫嚷。此外,我们还要注意,千万不要去乘坐车况不好或者人货混装的车。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严禁中学生驾驶机动车辆;
3、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4、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或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要记下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
5、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走人行横道,过马路时一定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原则”,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博学多才的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大人、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才疏学浅,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
同学们,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大家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只要大家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我相信,我们完全可以远离交通事故。
最后,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学习进步,安全每一天!今天我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各位同学
根据各地提供的统计信息,一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死亡67759人,受伤275125人。20xx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死亡67759人,受伤275125人。这些数据充分表明了交通事故是造成我省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形势非常严峻。
为此,我班向全体同学提出要求,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学习,保障生命安全。
1.行走的安全常识
指挥灯信号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黄灯闪烁时,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灯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行人必须遵守的规定 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信追逐,奔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行走时,哪些情况最危险呢?
(1) 横穿马路很容易出危险。
(2) 三五成群横着走在非人行道上,这样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3)上、下学高峰过后,马路上车辆稀少,因为路中车少人稀思想麻痹。麻痹加麻痹就等于危险。(在建高速公路,道路上渣土车较多)
(4)行走时一心两用,边走边看书,或边走边想问题,或边走或聊天,边走边玩……这样做,可能车子不来撞你,你倒自己去撞车子,因此也十分危险。
2.骑车安全
(1)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这是交通规则规定的。
(2)不打伞骑车。
(3)不脱手骑车。
(4)不骑车带人。
(5)不骑“病”车。
(6)不骑快车。
(7)不与机动车抢道。
(8)不平行骑车。
最后还要注意,在恶劣的天气如雷雨、台风、下雪或积雪未化、道路结冰等情况下,也不要骑车。
3.乘车安全
(1)上车前先看清公共汽车是哪一路,因为公共汽车停*站,往往是几路公共汽车同一个站台,慌忙上车,容易乘错车。
(2)待车子停稳后再上车或下车,上车时将书包置于胸前,以免书包被挤掉或被车门轧住。
(3)上车后不要挤在车门边,往里边走,见空处站稳,并抓住扶手,头、手、身体不能伸向窗外,否则容易发生伤害事故。
(4)乘车时不要看书,否则会损害眼睛。
(5)乘车要尊老爱幼讲礼貌,见老弱病残及孕妇要主动让座。
同学们,安全教育是生命教育,我们不但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更重要的是要树立自护自救观念,形成自护自救意识,掌握自护自救知识,锻炼自护自救能力。同学们,生命不仅仅属于自己,更属于所有关心、呵护、需要你们的人。为了家中给了你们生命和关爱的父母,为了学校里给了你们知识和智慧的师长,为了教室里给了你们友谊和快乐的同学,你们应该每时每刻都要关注交通,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永远伴随同学们生命中的每一天!
亲爱的同学们:
我们每天都要在繁忙的公路上来回走路,节假日时有些同学还要坐车回家,所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对于保护我们这来之不易的生命至关重要。下面我通报一下这几天部分地区发生的交通事故。甘肃省正宁县榆林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超载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致22人遇难。经交警核实,这辆校车准载9人,实载64人。这一血的教训,请同学们引以为戒,随时把自己的生命安全置于首位。为使同学们进一步熟悉和掌握相应的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下面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行走安全
1、在通过岔路、转弯的地方,要细致观察,认真等待,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2、不许在公路上、马路口处坐卧、停留、打闹、来回奔跑、相互追逐,随意突然横穿马路。
3、不许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任何滑行工具。
4、经过铁路,要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不能随意穿越铁路。
二、乘车安全
1、当你乘坐二轮摩托车时,同学们只能坐在驾驶员身后的座位上,只准正坐,不准倒坐或偏坐,保持正确坐姿,更不能三个同学乘做一辆摩托车。因为这样乘坐稳定性很差,容易在车辆行驶中从车上跌落下来,
2、周末、节假日回家不要乘坐农用车、报废车、超载车和拖拉机。
同学们,你们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你们的人身安全牵动着养育你们的父母的心,牵动着关心和培养你们的老师的心,你们的人身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安宁,关系着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关系着祖国的未来。为了同学们能健康的成长,请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常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争做文明交通的使者,争当文明交通的标兵。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同学们!当你走出家门踏上道路时,你是否注意到你已经与交通打交道了,交通已成为你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不断发展的现代交通既为我们提供了方便、舒适和享受,也给我们带了烦恼和忧愁,并随时可能给我们制造不幸的痛苦。也许,你曾听人讲过骇人听闻的交通事故,或者亲眼目睹过那一幕幕血淋淋的车轮制造的悲剧,感到十分可怕吧!“车祸猛于虎”,已越来越成为现实。此前我们讲过,仅20xx年1—8月份,我市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933起,死亡498人,受伤5501人,其中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包括学龄前儿童)就有400多起,死亡19人,伤281人。是啊!交通事故是很惨痛的,教训也是十分深刻的,它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时时在吞噬着人间的生灵:
那么怎样才能保障外出和乘车的安全,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呢?下面我就交通信号灯,以及乘车、行走、骑车时应注意的问题跟同学们谈谈。如果有时间的话,我想和同学们一起认识一下几个常用的交通标志。
一、违反交通管理行为是违法吗?
在一些人眼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常神圣,那才是法,不可违反,违反了要受法律制裁。其它的法,像《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这些法律,算不上是法,认为“违反了,也算不上违法”。因此“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闯红灯”等时有发生。“骑自行车靠右通行”、“红灯停、绿灯行”这都是最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早已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了,然而,有的人偏偏不按照交通法律法规里的这些规定去做。自以为警察没看见占了便宜,一旦事故发生,后悔晚矣。法律意识,是在点滴处耳濡目染中形成的,要从点滴做起。《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是法,违反了,不仅仅是受行政处罚,严重的也要根据《刑法》以犯罪论处的,更主要的是行为人有可能要付出血和生命代价的。
二、为什么选用绿、黄、红三种光色作为交通信号灯的颜色,绿、黄、红三种光色作为交通信号灯的颜色,是根据光学原理;经过长期的研究和实践而定下来的。在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中以红色光波最长,穿透周围介质的能力最大。因此,在光度相同的条件下,红色显示得最远。此外,红色能使人联想到“火”和“血”等危险信息。所以,选用红色灯光作为“停止信号”。黄色光波长仅次于红色,在七色中居第二位,也会使人感到危险,但没有红色那么强烈,因此被用作“缓冲信号”,而且我们知道黄色光穿透介质雾的能力最强(如研制的钠灯)。绿色光波的波长是七色中除红、橙、黄色以外较长的一种色光,由于它与红色区别很大,易于辨认,也因它使人联想起了“树木”、“水面”,给人以宁静、安全的感觉。因此,被用来作为“允许通行信号”。
三、行人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①行人须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须靠路边行走。
②行人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准许通行时,须迅速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准追逐、猛跑。在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上,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横穿道路“左右左”意识:示范„横穿马路,先向左看,再向右看,并做说明。而且个人认为“左右左”意识比斑马线意识更加重要,即使在斑马线上行走,也要树立“左右左”意识!!!(实例,白楼下斑马线行走的两个行人,被宝马车碰撞,瞬间丧命)
③行人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④行人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⑤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⑥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⑦不准在马路上追逐、嬉戏,也不准在马路上踢球、溜旱冰、表演、跳绳等。更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或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行路中会出现各种复杂和意想不到的情况,同学们一定要牢记乱穿马路和在道路上玩耍的危险,更不能把冲过马路当作一种勇敢的行为,发现别人有这种行为,同学们要及时劝阻。
是啊,横穿道路是很危险的,在去年发生在我们中小学生中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有85%以上都是横穿惹得祸。所以,接下去,我想和同学们谈一谈有关过马路的安全常识。
四、行人横过道路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①行人横过道路时,应站在路边,看清来往车辆后,选择离自己最近的人行横道通过。
②行人横过道路时,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以防驾驶员措施不及发生危险。
③横过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路上,要十分注意驶近或停下的车辆旁是否还有车辆驶来,没有看清时,不要冒然行走,以免发生危险。
④横过车行道时,要先看左后看右,不要在车辆临近时通行。
⑤行人横过人行横道灯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即使信号已经变成绿色,也应看清左右的车辆,然后再穿越道路,在信号灯将要变更时,绝对不要抢行,应等待下一个绿灯信号。(可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五、乘车时要遵守哪些规定?
为保障乘车人候车、乘车安全,乘车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②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示例:发生追尾碰撞连锁反应,四车碰撞,乘车人受伤)
③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等。
④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示例:手伸出车身,在两车交会时,手被折断!)
⑤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车厢拦板上。
⑥集体旅游时要由老师带队,不准超员乘车。
⑦乘坐摩托车时,一辆二轮摩托车只准搭乘一人(满十二岁以上的儿童),要戴头盔,不要侧坐在摩托车上。
另外,下车后不要从车道车后突然走出或猛跑过道路。在乘车时,不要催驾驶员开快车,不准与驾驶员闲谈或作其他妨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活动。
六、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1、没有满12岁的儿童,或年龄过大、行动不便的人不准骑自行车外出。
2、遵守各行其道的原则,严禁在机动车道骑自行车、三轮车。
3、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4、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辆行驶。
5、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下车前须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车辆行驶。
6、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7、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8、不准并行骑车交谈、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骑自行车不准带人。
9、驾驶三轮车不准并行。
10、下雨天骑车,应穿专用的车用雨披。
11、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地点或不影响交通的地点。
七、骑自行车转弯应注意哪些事项?
①右转弯时,必须看清车后是否安全,及早打出右转弯手势,尽量沿着道路右侧前进。
②左转弯时,必须看清车后是否安全,及早打出左转弯手势。如果有自行车禁驶区,应从禁驶区外侧左转弯,没有禁驶区时,要大转弯。
③自行车在路段行进当中不准突然猛拐。因为这时的机动车驾驶员对自行车突然猛拐事先无思想准备,最容易发生事故。
同学们,我相信大家都能成为一名文明的交通参与者,也更希望大家能成为广大群众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者和监督者。
祝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习进步!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