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系统服务体系考察报告范文

根据工作安排,4月8日,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对全市供销系统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实地察看了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农化服务、市侯家镇南廒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市滕家镇孔家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三个为农服务项目,听取了市供销情况汇报,围绕如何进一步推进供销新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座谈讨论。

视察中,委员们对供销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对市供销社系统近年来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委员们表示,市供销社系统近年来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围绕服务“三农”宗旨,积极融入农村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建立完善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和新型经济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社会综合服务中心“一个网络、两个平台”建设,不仅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找准了自身布局位置,在竞争中赢得了生存和发展,而且为我市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市供销社整体工作位居全省同行业前列,三市供销社工作进入全省供销工作先进行列,有4家基层社成为全国“百强基层社”,省政府办公厅以特刊形式推广了我市供销社工作的经验做法。委员们认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供销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指导,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为全市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外部环境。

委员们认为,尽管近几年全市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还很大,比如历史包袱依然较重,职工分流安置压力依然较大,资产负债率依然较高,流动资金依然不足,经营设施依然陈旧等等。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和制约着今后的发展,应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

委员们认为,供销社工作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力量,担负着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增富、农民增收的重要职责。以建设新型经营服务体系为主题,推进供销事业的科学发展,是历史所示、形势所迫、发展所需。做好新形势下供销工作,应重视并切实加强以下工作:

一、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支持扶持力度

1、抓紧设立供销社改革发展资金。近年来,省、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根据实际做出相应资金安排。从全省情况看,17个地级市已全部设立了供销社改革发展资金,122个县级供销社,有40多个设立了改革发展资金,占到1/3。从我市看,目前各市区尚未设立改革发展资金,有的出台了文件,还没有落实到位。对此,建议各市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抓紧落实上级关于设立供销社改革发展基金等政策规定,并以此作为市级扶持资金分配的重要条件。参照全省其他县(市、区)的做法,供销社改革发展资金的设立,原则上不应低于100万元。

2、抓紧明确供销社职能。当前,在已经确定市县两级供销社机关纳入参照公员法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同时,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尽快研究确定供销社“三定方案”,明确市县两级供销社联合社的职能,为供销社工作提供基本遵循。供销社系统于20xx年开始牵头建设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已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对此,应继续坚持省、市政府确定的“党委政府领导、供销社主办、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将供销社作为主要的组织者和实施者,集中各涉及部门的能量,形成合力,避免多头主办、力量分散、资源浪费,增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生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支持供销社改造开发农村商贸流通基础设施。供销社系统是农村商品流通的主力军,但经济基础薄弱,流通设施陈旧落后,迫切需要改造提升。建议贯彻落实好各级支持供销社设施改造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对新增商业设施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用地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提供,对陈旧设施改造给予土地出让金收益返还、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等政策支持。

4、将供销社纳入农村合作组织发展大盘子。目前,供销社系统共牵头主办、合办各类涉农专业协会15个、专业合作社34个,分别占全市的1/3和1/10左右,份量举足轻重。建议将供销社吸纳到农村合作经济发展议事决策机构中去,参与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制定实施,使之真正成为全市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的骨干力量。目前,各级出台的农业产业化、专业合作社、商贸流通设施、农业科技推广、农村社区服务、农业综合开发等很多惠农强农政策,不少涉及到供销社工作。各级、各部门在落实政策过程中,应将供销社作为重要的载体,对供销社系统可以对接的项目,要积极指导、引导,提供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服务。

二、供销社系统应在落实“三保”目标中寻求科学发展

1、全力以赴保增长。

(1)坚持以多种形式改造基层供销社,把基层供销社办成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服务中心;(2)坚持以产权多元化为核心,创新社有企业体制机制,使社有企业成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市场竞争主体,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龙头;(3)坚持社企分开、开放办社原则,改造供销社联合社,加强对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协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使之成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组织者和推动者;(4)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从整体上提升供销社的服务功能、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使供销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合作经济的带动力量。

2、千方百计保民生。

(1)大力推动和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根据为农服务的需要,控股、参股组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引导、鼓励、支持农民大力兴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大农产品经营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3)不断创新基层社体制机制,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3、坚定不移保稳定。

(1)供销社系统应进一步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高度重视并想方设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系统稳定和社会稳定。(2)各级各部门应在解决供销社历史遗留问题上予以积极的政策支持:对拖欠的供销社职工“五金”和工资,建议以市区为单位,由政府“埋单”;对已下岗并符合再上岗条件的职工,安排到新的服务中心或其它需要职工的企业就业,不能再上岗或自己不愿再上岗的,办理失业;制定供销下岗职工可办理提前退休的特惠政策。

三、供销社系统应着力提升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

1、增强科学发展的谋划力。

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谋划和推进服务“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刻洞察国情、市情、农情的变化,全面分析掌握实际情况,正确把握经济运行规律,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重点;善于用发展的眼光、战略的思维,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中发现机遇,抓住机遇,因势利导,化被动为主动,变优势为胜势,真正使供销社工作体现时代性、富有前瞻性。

2、增强促进发展的创新力。

积极营造改革创新的氛围,形成鼓励干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宽松环境,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探索勇气、进取精神和创造潜能,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把创新体现在提高工作效率上,体现在转变思维定势上,用创新的举措保证供销工作不断有新支撑、新抓手。

3、增强服务发展的推动力。

供销社应在服务“三农”中发挥好龙头作用,一是保证供得上、供得好,使农民放心、安全;二是保证销得好、销得出去,价格合理,维护农民的利益。农村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应逐步向村(大村、中心村)延伸。并进一步抓好有关改革措施的落实,加快经营模式的创新,不断增强服务发展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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