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反腐倡廉,是全社会反腐倡廉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对优化企业自身结构,提升内在竞争力,推动区域性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增长,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对此,创新做好新形势下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是我们思考、探索和实践的主题。�
我市企业紧紧围绕“工业兴市”战略,坚持求真务实统一思想,不断调整经营理念和策略,在增长中优化结构、调整中促进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与此同时,紧紧抓住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这个关键环节,在努力营造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团结和谐、干净干事的环境上下工夫,全市呈现出企业反腐倡廉和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良好态势。
一、我市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现状�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市企业通过重组、联合、兼并、拍卖、收购、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所有制结构调整基本完成,企业的组织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转换了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增长,也给新时期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拓宽了空间、增添了活力,为适应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同时,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保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以及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也更加鲜明和具体。�
(一)企业的分类和发展�
截止XX年6月底,杭州市登记注册工业企业共计32214家,其中市属(含外资企业)企业3858家;各县市11489家,城区20725家。工业经济在我市gdp构成中的比重:XX年为51.9%;XX年为53%。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XX年1-10月份实现4319.07亿元,同比增长2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总额:XX年为359.54亿元,同比增长30.8%;XX年为394.37亿元,同比增长17.4%;XX年1-10月份为341.9亿元,同比增长6.5%。�
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总额:XX年1—10月份为172.59亿元,同比增长0.3%。
(二)有关企业领导人员的职位结构、年龄结构
最近,我们对市有关系统所属181家企业领导人员的职位结构作了调查:
调查情况显示,181家企业领导人员中一人身兼三职(董事长、总经理、党组织书记)的有71家,兼两职(董事长、总经理)的有26家;合计97家,占53.6%。
(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党的xx大以来,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朝着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健康发展,一个“不反腐倡廉,经济难上、改革难进、稳定难求”的共识已基本形成,为我市企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去年年底,我们对部分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进行过一次调查,发出问卷调查1880份,收回1786份,回收率为95%。从问卷调查汇总分析情况来看,对当前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满意较满意的为79%,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认可好或较好的为74%。从这次调查中,感到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企业领导人员反腐倡廉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领导自觉学习,联系群众,勤廉并进,谋求发展,出现了“四个带头”的可喜现象:带头用制度规范行为,带头廉洁从业,带头述职述廉,带头处理好自律与他律的关系,使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履行职责的全过程。如汽轮集团公司党政一班人,以增强反腐倡廉意识为前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保证,使企业在飞跃发展中今年又实现了“三五”目标:年销售收入50亿元,利润5亿元,职工平均收入5万元。华东医药公司领导人员以好人品树立好“官品”的思路,把反腐倡廉意识融合于“当无品之官做有品之事”中,企业呈现出“信访零投诉,案件无发生”的局面。�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自觉性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工作,着眼于管得住、着手于管得实,在“前瞻性、针对性、操作性”上做文章,致力做好“一岗双责”,“两优工程”(做优秀干部,出优秀成果)。在抓好勤廉并进、自身建设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工作的同时,着力把“三重一大”效能监察向“三小两备案”(小额资金使用、小型工程招投标、小宗物资采购和福利费、业务招待费支出备案)延伸,使企务、事务、财务在阳光下操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绩斐然。如杭氧集团在深化改革中,以过好“党纪关、政纪关、廉洁自律关”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企业在XX年实现销售总额12亿元、利润0.5亿元,XX年销售总额19亿元、利润3.1亿元,XX年销售总额22亿元、利润3.6亿元的情况下,今年1-10月份实现销售收入21.75亿元、利润3.2亿元。杭州卷烟厂结合实际,一手抓反腐倡廉,制定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9个制度:一手抓“第一要务”,今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03亿元,利税76亿元,利润19亿元。�
促进企业领导廉洁自律与他律结合的方法不断增多。一在对象上,从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为主向现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并联发展;二在范围上,从原泛泛性一般要求向企业领导人员重点自律发展;三在机制上,对企业领导个人行为的监督向建立教育、监督和惩治并重的体系发展;四在处理上,向有法可依,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发展。如杭州电信分公司领导人员,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崇廉、修德”活动,带领员工“工作快乐,快乐工作”。汽轮集团把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体现在“阳光工程、实事民心工程、廉洁从业工程”的行动中,使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看得见、摸得着,干部高兴,职工欢迎。杭州移动分公司梳理出134个重点岗位(工种),逐一签订《敬岗爱岗廉洁从业责任书》,并利用信息工具建立了网络党校、廉洁平台。�
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在深化、细化上不断发展。从调查中发现,大多数企业针对新情况,不断修改、完善了反腐倡廉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如企业“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企业经营、投资、销售、成本等预算管理制度,企业生产经营、工程项目建设等财务监管制度,企业物资公开竞价、择优选购的采购管理制度,以厂务公开为抓手,职代会为载体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制度。还有不少单位,如青春宝集团、西湖电子集团等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警示教育制度;交通资产经营公司积极探索,细化改制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建立两级公司党委、纪委负责人工作例会,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把反腐倡廉效果体现在创“三优”(干部优秀,工程优良、资产优质)工作上。
二、企业在反腐倡廉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浅析�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看到,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企业所有制结构调整发生了重大变化,实施了“国资转让产权,职工转变身份,企业转换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三转”改革软着陆,使原在计划经济配置下的国有、集体企业,逐步向适应市场经济竞争的现代企业转变,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个体、私营、“三资”等非公有制企业迅速发展,一个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已基本确立。但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经济中,价值观念改变着每一个人,绚丽多彩的文化意识和生活方式影响着每一个人,使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领导人员在抵御风险及侵蚀的能力方面面临着更大的考验。�
(一)主要问题�
近年来,少数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犯罪、侵占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和信访问题比较突出。
1、涉企案件居高不下。XX年到XX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038件,被党纪政纪处分的982人中企业领导人员占34%。
2、涉案金额居高不下。据市有关部门通报,XX年以来,我市每年查处的经济类违纪违法案件中,涉案金额呈整体走高之势。
3、纪检信访居高不下。随着改革发
展深入,工业领域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引发纪检信访居高不下。仅对杭州市经委系统不完全统计。
信访情况综述,涉及的问题集中有三:一是改制“后遗症”,职工群众反映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二是同业经营,某些企业领导人员兼职取酬问题;三是行为不廉洁,在项目施工中收受或索取不正当利益。
通过对涉企案件分析,特别是剖析国有资产流失、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等案例,不难发现有以下特征:一是体外循环,同种歪瓜。少数企业领导人员在生产经营中,特别是在企业改制中,钻法律、政策和制度的空子,把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当成“唐僧肉”,把企业改制当成“个人致富的机遇”,利用职务之便,一头扎进钱眼里,千方百计地将企业和国家财产占为己有。如去年以来杭州市有关部门对7家企业进行查处,发现有46个“小金库”及“帐外帐”,累计总金额达5100余万元,导致国家和集体损失3500余万元,个人非法侵占等违纪违法金额1089万元。一家企业总经理利用企业改制之机,隐藏国有资产近800万元,然后以持大股(占企业总股本的47%)身份占尽“便利”。更有一家企业私设“小金库”,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各自分管一个“小金库”及一本“小金库”帐,形成体外循环,造成资产流失到了难以置信的程度。�
二是假公济私,同业经营。个别企业领导人员打着合资、联营、租赁、承包的幌子,为自己同业经营,为亲友、朋友经商办经济实体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以国家、集体企业养私人企业,变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为私人资产。西湖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楼国庆,以家属名义注册一家公司,并利用职务之便和手中掌握的企业产品配方提供给这家所谓的公司,这家所谓的公司经加工包装后再其转手卖给西湖香精香料有限公司,造成“黑鱼二吃”收益落入私人腰包。某集团公司下属华润纸业公司原法人代表胡某某,利用职权,在未经研究、汇报的情况下,擅自分3笔将新华集团25万元资金以所谓的个人投资打入其与女儿合伙办的蒂森纸业开发公司(实际上是胡某某的家庭公司)。后被新华集团公司发现,经51天的追查收缴,制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
三是浑水摸鱼,同恶相济。有的企业领导人员或乘改革之机,把手中掌握的权力当成捞取好处的筹码,不惜损害国家、集体和职工的利益,谋取个人好处;或视企业资产为自家财产,作出重大决策不经集体讨论、不向董事会汇报,一张口、一张条就可以动用数十、上百万元,导致企业受到严重损失。如原省电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副总吴建华挪用公款1000万元,可谓“贪不惊人誓不休”。而浙江横山铁合金厂案件中,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相互交织,涉案总金额1500多万元,至今已追缴案款1146万余元;涉案人员19人,其中厂级干部3名,厂中层干部10名,形成一个群体链的腐败团伙。更有一家企业老总,利用职务之便在本企业报销发票后,又通过复印到另一家企业重复报销发票,累计金额达81万元,并进入赌博场所挥霍一空。�
四是沆瀣一气,同流合污。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钱松年,在任市轻工控股公司副经理期间,因给多家单位违规贷款担保230万元,被追究连带责任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调任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后,不思前过,成为西湖香精香料公司4人违纪违法窝案中的一员。从XX年至XX年间,钱松年收受贿赂近50万元,违规兼职取酬8.6万元等,现钱松年已被“双开”,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杭州某企业总经理,通过逃漏税将截留的300余万元资金放到“帐外帐”上,并凭个人好恶暗箱操作,或以所谓“奖金”的名义分给有关人员,或以“业务费”的名义简单地记上支付某千元某万元,猫腻重重,职工称之为“说不清,理更乱”的一笔糊涂帐。
(二)成因浅析�
我们感到,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虽是一个老课题,但在新形势下仍然是一个值得高度关注的热点。企业中出现的上述问题,已给国家、集体和企业自身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究其原因,虽是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但笔者认为以下几方面是主要原因:�
一是法纪党纪教育的某些淡化。少数企业,尤其是个别改制企业的领导人员或片面认为“所有制决定论”,没有必要强调反腐倡廉工作,更没有必要开展宣传教育,使得职业道德和廉洁从业意识日趋淡薄,成为思想行为上的“软肋”;或就教育抓教育、就制度抓制度、就监督抓监督的任务式、单打一,使教育方式、制度建设空对空、走过场,产生了“讲了一大篇,思想不沾边”的“教育年年抓,制度年年订,案件年年发”的“怪”现象;或照抄照搬上级有关规定,内容“大路货”而缺乏针对性,视制度为虚设,视违纪为儿戏,不恪尽职守,不廉洁自律,仅仅把相关制度“说在嘴上,挂在墙上”,片面认为“业务重要,制度次要;出事后重要,不出事次要”。�
二是落实现代企业制度的某些弱化。尽管《公司法》早于1993年12月发布,期间又经多次修改。但从严格意义讲,现代企业制度真正落实尚需时间。当前,现代企业制度运行中有四个“棘手”问题亟待解决。第一个棘手问题是如何理顺企业所有权、监督权、经营权的关系,解决“三权集于一身”(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改变“职位老板化、用人亲信化、决策独裁化”的状况;第二个棘手问题是如何探索“新三会”�和“老三会”之间的各种灵活多样的匹配形式,理顺新老“三会”并存关系,做好新老“三会”之间的有机结合,发挥两者的合力作用;第三个棘手问题是如何推进企业纪委书记以职工代表的身份按法定程序进入监事会,既可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党内监督作用,又可行使监事会的职能,使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能破解监督同级人员的难题;第四个棘手问题是如何完善厂务公开制度,杜绝做表面文章,力戒流于形式走过场,以积极引导职工群众参与企业的决策、管理和监督。我们认为,主要解决好这四个问题,现代企业制度才可望在企业中规范运行、发挥作用。�
三是监督力度的某些退化。现实中,有些企业没有以求实的精神谋划反腐倡廉工作,把反腐倡廉工作目标放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那种上级监督时紧时松、同级监督软弱无力、下级监督有名无实、群众监督无法到位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到位,董事长和总经理不分设,董事与监事交叉任职,没有建立一套明确的具体到人的责任制约制度,内部监督力度“缺钙”,导致了一些权力过分集中,又不按规章制度和程序办事的当家人“一言堂”、“一支笔”,不择手段、践踏法纪,千方百计地侵占国有、集体资产。另外,直接以企业为规范对象的法律法规不多,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多数靠部门政策、规定来约束。而有些规定比较原则,缺乏具体性、操作性,导致有些责任追究难以落实。再加上每个企业情况千差万别,存在着个性,如何因企而异、量身定做,强化监督力度日渐凸现。�
四是激励模式的某些虚化。现阶段,企业在激励机制上普遍采取了基薪、效益年薪和工作目标考核收入相结合的结构形式。但据了解,有的企业没有采取风险抵押方式,缺乏激励中有约束、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内容;还发现现行实施效益年薪中主要考虑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规模,却忽视了应收帐款回收等情况,导致某些企业领导人员弄虚作假,以粉饰财务报表的形式来提高“业绩”。审计中介机构也是企业自己聘请的,在“谁出钱就为谁办事”的现实中,审计出来的报表缺乏了可信度。同时,现行的激励模式还比较单一,有些办法,如任期薪激励、期股激励、职位消费激励等虽有文件,但操作比较复杂,没有在企业中真正实施过;有些办法,如绩廉考核,内容不够细化标准不够量化,产生不了“廉洁是环境经济”、“廉洁是生产力”的激励共振作用。�
三、深入推进企业反腐倡廉的思考和建议�
党的xx大指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实行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我市企业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变化的情况,切实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已成为关系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底线。因为,少数企业领导人员的腐败行为,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的不安定因素,它不仅侵蚀干部肌体,损害企业形象,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而且还在冲破道德的防线,挑战党纪国法的权威,造成社会的无序和不公正现象,
甚至引起群体上访。为此,必须认真调整和转换思想观念,创新工作内容、方式和方法,形成为“企业领导所需要,企业干部所拥护,企业员工所参与”的具有特色的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新格局。
(一)夯实企业反腐倡廉教育基础。
首先,必须加大企业反腐倡廉教育力度,完善企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在企业中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反腐防变的堤坝是一项基础性工程。实践证明,当前抓好这项工程要在六方面下工夫:一在抓好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机结合的政治理论教育上下工夫;二在抓好“三信”(马列主义信仰,共产主义信念,社会主义信心)、“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上下工夫;三在抓好延伸艰苦奋斗内涵,树立良好形象上下工夫;四在抓好党纪党规教育形式的继承和创新上下工夫;五在抓好廉政文化、正反典型教育上下工夫;六在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各种教育活动相结合的“大宣传”格局上下工夫。�
其次,突出宣传教育重点,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内容。要以企业领导人员为重点对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为主要内容,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在突出宣传教育重点,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内容上应注意把握三个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相适应,着力宣传企业出资人和企业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二是围绕企业改革和发展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着力宣传廉洁从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等内容;三是坚持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着力在结合企业实际,创造性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上有突破。�
再次,改进宣传教育方式,注重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效果。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企业各个环节,使企业人员在事业上有高标准的品德,工作岗位上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此,应采用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符合企业特点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法。第一,要弘扬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主旋律,广泛进行先进典型教育,结合实际开展算好“三本帐”(政治帐、经济帐、亲情帐)为主题的讨论,以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第二,发挥宣传教育直观、形象的作用,利用好廉洁从业承诺、廉洁从业谈话、廉洁从业宣誓、廉洁从业板报、廉洁从业档案、企(企业)检(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和在局域网上开设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栏目、在手机上建立信息平台发送廉洁从业短信等方式。�
(二)健全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企业反腐倡廉,应当是一个融教育、监督、惩戒、激励、自律于一体的机制。在这一机制中,教育是基础,监督是关键,惩戒是保证,激励是动力,自律是核心。除建立教育防范机制外,还要建立好以下机制:�
——监督约束机制。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就是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企业基础管理工作,通过树“样子”、抓“苗子”、拉“袖子”,对企业领导人员不廉洁行为或有腐败苗头等方面实行超前防范和动态监督,及时提醒一部分人不犯错误,有效控制一部分人少犯错误。针对当前一部分企业存在着监督约束制度不严,纪律松弛管理不善的状况,企业反腐倡廉必须从强化监督约束入手,找出监督约束上的薄弱环节,堵塞监督约束中的各种漏洞。一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权责,并各司其职。当前,在内部监督上还要解决好“新三会”(法定监督机构)和“老三会”(内部监督机构)对接不够,力量整合不畅问题。为此,建议市有关部门加强调研,出台诸如一定规模以上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分设,企业纪委书记依法进入监事会等有关办法,以构筑一个有序的监督体系。二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凡是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关系到他们权利义务的事项,都要让职工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建议市有关部门对企业开展厂务公开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及绩效考核的力度,出台《关于实行厂务公开责任制的规定》、《关于违反厂务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规定》等地方性条例,使民主管理制度上升到法规层面。三要突出对企业领导人员及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约束,尤其是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关口”,事前、事中都要“死盯”;通过监督约束,将可能产生的企业高管腐败“盯死”。同时,要深化企业效能监察,对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物资采购、工程项目,都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进行,并规范招投标办法的制订、开标、询标、评标等;对一定金额以下的物资采购、办公用品、基建项目,也要通过内部立项、议标、审计等形式进行。�
——激励机制。为更好地发挥企业领导人员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企业更快、更健康地发展,必须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以增强企业领导人员与企业间的利益关联度。首先,要以国有企业改革及反腐倡廉为出发点,结合杭州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建立企业领导人员正当利益的激励机制,实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目标薪金制,把个人的收入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捆绑结合,使其在为国家作出贡献、为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不用违纪违法就能得到相应的报酬。其次,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把考核廉洁和考核实绩结合起来,并加大廉洁自律考核内容(如行为廉洁、作风检点的内容),真正使那些实绩突出、作风扎实、廉洁自律干部受到表彰或重用。为此,建议出台包含“经营者是特殊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对企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经营者特殊退休金”等内容的相关制度,以解除他们工作的后顾之忧,避免“59岁现象”的发生。再次,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要有精神激励,这种精神激励主要是指对企业经营者的职业美誉激励和荣誉激励。通过精神激励,使企业领导人员认识到自己所担任的光荣使命,激发廉洁自律献身企业的行为,充分体现“只有通过合法途径才能取得各种利益,除此之外别无他途”的经典。�
——自律机制。中纪委等四部委印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结合,有机地整合了1994年以来中央对国企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要求,它适应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国企重组改制的需要。为此,企业反腐倡廉必须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为主线,必须抓住企业领导人员这个决定性因素,形成一个建立在廉洁从业基础上的自律机制。当前,企业领导人员自律机制要在“三着力”上创新、完善。一是着力于推进“阳光企务”,按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让干部职工对企务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而促使自律;二是着力于廉洁从业,自觉做好述职述廉,常思贪婪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同时,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建好家庭廉洁防线,不让配偶、子女从事与所在企业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从而提高自律;三是着力于诚实守信,把它作为做人、做事的重要基石,履行“一岗双职”,做到不滥用职权,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利益和出资人利益,为清正廉洁、干事创业提供保证,从而深化自律。�
(三)发展企业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实践证明,要搞好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可供借鉴的经验少,必须从实际出发,创新理念、落实制度、扎实工作。�
一是创新理念,实现目标的共同化。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同企业兴衰休戚相关。每一名企业领导人员都必须对反腐倡廉工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廉洁从业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为达到目标的共同化,一要把反腐倡廉工作措施放到企业长远发展规划中,同步考虑,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并融入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断从整体上增强企业内部控制力。二要树立这样的观念:靠廉洁端正党的风气,靠廉洁推进经济的发展,靠廉洁展现企业的魅力,靠廉洁树立个人的形象。三要在企业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积极找准切入点和结合部,从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等环节上,强化自律、深化监管的系统性、长效性和控制性,逐步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四要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出发,体现“三个把住”:在决策上要把住大局,不要只从局部得失来考虑问题;在生活上要把住小节,不要触
犯“红线”、“黄线”影响自身形象;在利益上要把住关口,不要贪占公家、集体和别人的便宜。�
二是落实制度,构建制度的整体化。企业应探索并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责任制度、约束制度和内控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按制度行事、靠制度管人的氛围。当前,在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时,要根据企业不同经济性质,不同行业、类型,分级分类、分门别类地制定好具有本企业个性的相关制度。如,国有企业这个层面反腐倡廉制度应侧重于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若干规定》,细化好“三重一大”效能监察向“三小事项”(小额资金使用、小型工程招投标、小宗物资采购)延伸的决策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不搞“小金库”、“帐外帐”的管理制度;同时,完善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制度等。改制企业这个层面的反腐倡廉制度应侧重于建立落实好现代企业制度,探索一套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责任制度、约束制度,如实施厂务公开制度,开展效能监察制度,职代会为载体的民主监督制度,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等。非公企业这个层面的反腐倡廉制度应侧重于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企业经济和员工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落脚点,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制定的相关制度,尤其是一些涉及道德规范、诚信经营等方面的制度,如企业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员工奖惩制度、福利分配制度等,以逐步形成有本企业特色的廉政文化。�
三是扎实工作,落实职责的一体化。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要明确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分解制,要采用以下措施加以保证:首先,有第一责任人,企业党委行政领导是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既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又要有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双重责任意识;有第一监督人,发挥企业纪检职能部门作用,切实加强这支队伍建设,积极支持他们深入生产经营第一线,参与重大经济活动,使之在参与中服务,服务中履责;有第一评判人,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应由企业职工群众来评判,形成“多龙治一水”、“多手管一手”的合力。其次,建立反腐倡廉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在本企业的案件、重大经济损失以及侵害群众合法利益等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各项评选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企业有关人员廉洁从业存在的问题,应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再次,要进一步明确“改制不改‘姓’(社会主义企业)”,自觉地把各级党委、政府就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规定视同对改制企业领导人员的规定,纳入企业目标管理、目标责任制中,做到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这样,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一定能扎实推进并展现新风采,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一定能实现最大化,企业领导人员“权大”背后“胆大”的行为也一定能遏制或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