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先进表彰决定_先进个人的决定范文(精选3篇)
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局机关开展文明科室、文明职工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授予公共卫生科“文明科室”称号;授予冯群青、孔垂峰、郑建娟、曹佳妮四名同志“文明职工”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科室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在文明创建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巩固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嘉善县卫生局
20xx年11月19日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改革创新、扎实工作,立德树人、无私奉献,推动了教育事业全面健康持续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激先促后、培树导向,在第32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县委、县政府决定,对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一、关于对优秀学生和任课教师的表彰奖励
县委、县政府决定,对考入全国重点知名院校的2名高中毕业生,每生奖励高三任课教师5万元;对考入本科一批的134名高中毕业生,每生奖励高三任课教师5000元,同时奖励该生原初三班主任500元、原小学六年级班主任200元;对中考成绩前100名,且被我县高中学校录取的优秀初中毕业生每生奖励5000元,同时奖励该生初三任课教师20xx元。(奖金由财政列支)
二、关于对先进集体的表彰奖励
县委、县政府决定,授予一中、二中、职教中心、思源实验学校、苏威仲夷学校、人才学校、章台中学、贺钊中学、七级学区、章台学区、贺钊学区、仲夷小学12个单位“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
三、关于对优秀校长的表彰奖励
县委、县政府决定,授予仲夷小学校长和书合、思源实验学校校长盛爱良“教育功臣”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2万元,奖金由财政列支;授予邢秀石、蒋春堂、张华民、王乃勤、吕 波、杨海亮、刘军成、霍立红、孙东锐、房竹军、刘保勇、肖五斌12名校长“模范校长”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关于对“十佳园丁”的表彰奖励
县委、县政府决定,授予王丽亚、谷芙蓉、王永贵、石青霞、邢宏波、李亚波、杨立彩、张秀娟、郝超红、王秋华10名教师“十佳园丁”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五、关于对优秀教师的表彰奖励
县委、县政府决定,授予高东娟、王淑焕、马长素、韩淑洁、王文亚、李明伟、张贵兴、孙红雷、于桂清、靳秋娟、范长法、姜海其、李红英、杨 博、王永喜、宋平志、张华军、吕方全、吕英美、刘胜河、王 宁、黄云玲、闫明祥、李 宁、赵秋美、张 建、刘士超、张嗣俊、袁继磊、聂文欣、肖 静、张立更、逯春英、李文锋、唐文亮、侯春焕、郭书芳、李素真、田海存、王秋爱、李秀林、王 丽、闫志红、杨君君、李春蕊、陈东升、杨凤巧、王元哲、焦莉莉、郭方论、孙江鱼、郭 曼、白爱芬、夏书文、赵红兵、张华翠、王 哲、武秀娟、潘竹华、郭迎夏、王 青、宋利新、胡林燕、张来翠、张军梅、焦录军、岳 丽、刚会荣、孙亚君、宋 霞、刘克斌、安传忠、焦海娃、侯丽芳、陶丽媛、朱国东、李乐钗、孙军华、李 娜、刘清华、王唯新、赵书立、闫方锐、刘汝刚、刘兰芳、孙素静、张兴国、史一勋、刘爱香、杨明锐、张丽哲、宋燕飞、王英博、王渺龙、赵 岩、王向飞、闫振龙、申 茜、郭戌佳、刘明书、李 丽、朱亭利、李佳微、张 红、卜晓云、王唯华、李 燕、吴秀丽、李金芳、李 丽110名同志“模范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县委、县政府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探索创新、拼搏进取,不断开创我县教育事业新局面。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继续关心支持教育,协调解决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困难问题。新闻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我县教育事业取得的新成就,弘扬教育战线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加快推进“建设省级教育强县”步伐。
各学院及有关处级单位: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通过各学院党团组织评选推荐,校团委审核、公示,学校研究决定,授予丁小虎等751名同学20xx-20xx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安徽财经大学
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