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决定范文(精选13篇)
xx集团各分公司、各部门、各省域分公司:
经集团公司董事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以下人事任免: 聘任乔胜玉为济南xx公司经理,试用期一年。 聘任闫为石家庄xx公司经理,试用期一年。 聘任赵为xx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免去曹济南xx公司经理职务。 免去刘xx公司业务经理职务。 免去刘石家庄xx公司经理职务. 以上任免,即日起生效。
xx集团有限公司
年六月二十七日
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经营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议决议,
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新的人事任命,现予以公布,具体任命如下:
任命_______同志 为(总务办/经营办)副主任,全面负责总务办/经营办管理工作,并兼任综合经营科科长一职,主持该部门的日常工作,执行及监督公司董事会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
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职务调整后,薪资相应调整。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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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毛兼任事业单位第一党支部书记;
免去南事业单位第一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职务。
中共xx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委员会
年5月23日
校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电力大学关于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负责人聘任管理的规定》(华电党组〔20xx〕19号),经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刘吉臻校长聘任:
陆为生物质发电成套设备国家实验室副主任;
席为国家火力发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
徐为电站设备状态监测与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张为电站设备状态监测与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王为输变电设备安全防御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聘期三年,自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5月15日。
同时,解聘杜国家火力发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此类岗位不列入处级干部序列,由科学技术研究院进行管理与考核。
年月日
市局所得税处:
因机构职能变动,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九条之规定,决定:
邹凌任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副处长、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处副处长;
兰敏任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副调研员、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处副调研员。
原任职务因机构职能变动而自行免除。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年9月16日
各科室:
因医院部分行政职能科室重新设置及工作需要,经20xx年三月四日院委会研究决定,任命:沈玉忠同志为设备科主任(兼);丁培林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张弢同志为医务科主任(兼);白晓丽同志为科教科主任兼医务科副主任;史永锋同志为信息科主任;陈金霞同志为计生办主任;郭俊英、陈宇开二同志为医务科副主任(兼);同时免去:韩兴利同志医教科主任职务;沈玉忠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齐振斌同志设备科主任职务;张弢同志信息科主任职务;任勇同志人事科主任职务;郭俊英同志医教科副主任职务;白晓丽同志医教科副主任职务;陈宇开同志医教科副主任职务;赵国华同志医教科副主任职务;陈金霞同志计生办副主任职务;史永锋同志信息科副主任职务;希以上任免的同志接此通知后,于20xx年三月六日前办理移结交手续到新岗位工作。
府谷县人民医院
年三月四日
各室、部:
经公司董事会议研究决定:
袁任融资财务部部长,负责融资财务部全面工作;
彭任工程建设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协助工程建设部部长工作。
xx市现代物流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年7月21日
各流动党支部:
根据《党章》的相关规定,经流动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第四十四党支部。任命方金雄同志为支部书记,全面负责支部工作。
另任命屈为组织委员,负责支部组织纪检工作;高海洋同志为宣传委员,负责支部青年教育和宣传工作。
中共xx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
四月二十二日
各公司、(准)事业部、集团公司各部门:
根据集团战略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现任命陈华为利川香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年十一月九日
市局所得税处:
因机构职能变动,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九条之规定,决定:
邹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副处长、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处副处长;
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副调研员、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处副调研员。
原任职务因机构职能变动而自行免除。
特此通知。
xx市国家税务局
xx市地方税务局
年9月16日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经公司管理层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新的人事任命,现予以公布:
任命_______同志为总经理助理,负责公司日常管理。
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
特此通告!
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_日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会表决一致同意通过:
同意任命 同志(身份证号码: )为分公司的负责人,全权处理并负责贵州省振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研究有限责任遵义分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具体工作安排等一切事宜。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xx年4月18日
局属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鉴于局机关党委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和注会行业党总支3个党总支(支部)书记的工作岗位变动,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便于开展支部活动,加强党员管理,经局机关党委4月2日研究决定,对以上3个党总支(支部)书记进行如下调整:
王任中共xx市财政局机关党委第一党支部委员、书记;免去朱中共xx市财政局机关党委第一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
陈任中共xx市财政局机关党委第二党支部委员、书记; 免去赵中共xx市财政局机关党委第二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
石任中共xx市财政局机关党委注会行业党总支委员、书记;免去唐中共xx市财政局机关党委注会行业党总支委员、书记职务。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