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于年月日被决定行政拘留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执行场所:XX县行政拘留所XX县公安局X年X月x日
1、本通知书已收到被行政拘留人家属年月日
2、已于年月日时通过电话将本通知书的内容通知的家属,被通知家属的电话号码时。办案民警:被行政拘留人
3、已于年月日将《行政拘留家属通知书》邮寄给其家属地址:
办案民警:年月日
4、由于被行政拘留人无家属|不提供其家属的具体联系方式,故暂无法通知家属被行政拘留人办案民警:年月日
5、采取其他方式通知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请注明:被行政拘留人
办案民警:
年月日
慈溪市附海酷尚网吧:
你单位提出变更网吧名称、经营地址和计算机台数申请,于20xx年10月9日取得了证号为甬文网10109《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群众举报,反映你单位在上述审批事项中提供的慈集用(20xx)第110008号土地证复印件为虚假材料。
本机关对此依法进行了调查、核实,于20xx年5月16日向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发函,要求对该土地证复印件的真伪进行鉴定。20xx年5月27日,慈溪市国土资源局书面函告本机关你单位提供的慈集用(20xx)第110008号土地证复印件内容与土地登记档案不相符。20xx年6月17日,本机关对受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岑迪委托办理网吧变更手续的邬益柱进行调查询问,邬益柱对伪造慈集用(20xx)第110008号土地证复印件、在审批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证号为甬文网10109《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中变更经营地址的行政许可。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慈溪市人民政府、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到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慈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年7月27日
( ) 执字第 号
被拘留人 ,性别 ,年龄 ,民族 ,籍贯 ,工作单位 ,职业 ,住址 。
本院在 执行书中,查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对 拘留 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3日内,口头或者书面向 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年 月 日
被处罚人:支某,男,1989年09月02日,身份证,37011219890902,
单位及职业XX区XX镇xx村,现住居XX区XX镇支家岭村。
现查明:20xx年10月1日早上8点22分,在XX派出所院内北侧停车场,民警王(化名)驾驶自己购买的车号为:鲁W280起亚银灰色轿车到所值班,刚把车停好,一位支家岭村村民支某(男,19岁)有事找王警官,王正在车上刮胡子让支某等一下,支某用有左脚踹了起亚车右前脸子两脚,致车右前脸子两处划痕,扭送支某到所里处理。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陈述、证人证言、受害人陈述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现决定给予支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履行方式: .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起六十日内向XX市公安局或者XX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 清单共份。
年10月1日
被处罚人(签名)支某
检 拘[ ]号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居住在____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其刑事拘留,请即执行。
此致
____________年 月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