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理决定(精选3篇)
待岗人员管理规定
1 目的为深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劳动纪律,加大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力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 适用条件3.1 组织纪律性差,不服从公司管理,无故旷工,经常迟到早退或者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3.2 工作态度消极,责任心差,作风拖拉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多次出现失误的;3.3 不遵守职业纪律,不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3.4蓄意违反安全规章或不遵守操作规定,以致危害其他员工安全的;3.5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的;3.6未经授权擅自挪用公司财物或在收款后不及时上交公司的;3.7凡旷工连续超过3天(含)或一年内累计超过7天(含)的;3.8擅自开启他人电脑,翻阅、抄录或复印他人资料;3.9公司认为具有其它违规违纪行为或不能胜任目前工作,需要待岗学习的。
4 待岗程序规定4.1待岗制度的处理程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待岗意见,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向拟待岗人员送达待岗通知书,并于15日后在公司网站公布。4.2待岗制度的救济途径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处罚意见后、公司公布处罚结果前,受处罚人员有权向公司工会申请调解,调节不成或调解超过15日的,仍按原决定执行。
5 待岗人员的管理5.1 待岗人员自待岗之日起,回人力资源部报到,由人力资源部和其原部门共同管理。5.2 待岗人员待岗期间,每月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思想学习汇报,由原部门负责定期对待岗人员培训并根据需要安排临时性工作。5.3 待岗期限原则上为三个月,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5.4 待岗期满,是否应继续待岗或恢复上岗,由人力资源部上报相关主管公司领导,报总经理批准后视具体情况确定。5.5 待岗期间,如有劳动合同终止情况,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不再续签。5.6 待岗期间,如再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有公司认为不当行为时,或不服从公司管理的可作辞退处理。5.7 对未经公司批准且未办理任何手续又到其他单位谋职的待岗职工,按辞退处理。
6 待岗人员的待遇6.1 自待岗之日起,待岗人员工资将做下调调整,具体工资最低不低于国家标准。6.2 待岗期间停发公司发放的一切福利待遇。6.3 待岗期间只发放午餐补贴和通讯费补贴。6.4 待岗期间不能对所获得的期权行使权利。6.5 依据公司其它规章制度受到处罚并不影响本制度的执行。
7 其他规定7.1本制度制定时间:20xx年2月5日7.2本制度颁布时间:20xx年2月15日7.3本制度修改时间:20xx年3月9日7.4本制度自颁布或修改后公示之日起生效7.5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张某某同学平时对自己要求不严,表现较差,学习不努力,与同学关系不和谐,于20xx年xx月1日星期五中午,和刘某某发生口角,没有及时找老师解决,心存怨气,放学后找来外校人员,名为说和实为报复刘某某同学。谈合不成大打出手,张某某指使多名外校人员将刘某某同学强制拉到校外,实施殴打,致使张某某同学轻度伤害,住院治疗,住院花销近万元。
综上所述:张某某同学没有正确处理好同学间的'矛盾,擅自带外校人员入校殴打同学,其行为恶劣,影响极坏,本应开除校籍但考虑本人认错态度较好,在家长的再三哀求下,本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原则,根据《学生管理标准化手册》的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刘某某开除校籍留校察看处分。
望全院学生引以为戒,努力学习,团结同学,为营造和谐、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而努力。
20xx年xx月7日
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详细地址:xx省xx县xx镇坑
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境违法一案,我部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进行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部核发你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G44)附件第二十二条要求焚烧炉烟气必须采取综合处理措施,其烟气排放应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第二十四条要求厂区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0xx)。
20xx年9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你公司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时发现,你公司焚烧炉废气二噁英排放浓度为2.0ng/m3,超标3倍;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0.24mg/m3,超标1.4倍;砷、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2.77mg/m3,超标1.8倍;边界昼间噪声超标4.7dB(A)。
以上事实,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xx年3月25日《关于报送20xx年度〈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监督性监测工作报告〉的函》(总站分函〔20xx〕50号)、20xx年6月3日《20xx—20xx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监督性监测结果汇总与分析》等为证。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种类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有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情形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
根据上述规定,我部决定责令你公司于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确保你公司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有关经营活动。
三、责令改正的履行
我部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实施行政执法后督察。请你公司于20xx年9月30日前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我部。
如你公司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我部将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你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环境保护部
20xx年8月1日
抄送: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中国环境监测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