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商场委托经营合同范本2020

  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管理期满后自然失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最新商场委托经营合同,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最新商场委托经营合同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实现东证-水矿集团项目股权投资基金的保值、增值,委托乙方进行基金管理,乙方以人才和信息优势为依托,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和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1.1 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

  1.1.2 甲方已充分理解本协议的相关权利、义务,本委托事项符合其决策程序的要求;

  1.1.3 甲方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1.1.4 甲方承诺其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1.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2.1 乙方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充分地向资产委托人说明了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投资工具的运作市场及方式,同时揭示了相关风险;

  1.2.2 乙方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但不保证资产管理投资一定盈利,也不保证资产投资的最低收益。

  2、委托资产的种类及金额

  2.1 甲方委托管理的东证-水矿集团项目股权投资基金为货币资金,计人民币5亿元。

  2.2 甲方在委托期限根据水矿集团项目股权投资增加或减少委托资产金额;则增加或减少委托资产款项的有效期限应至本协议委托期限届满。

  4、委托期限

  为东证-水矿集团项目股权投资基金依法存续期间。

  5、管理费及业绩奖励的计算标淮和支付方式

  5.1管理费

  5.1.1 管理费的计算标准

  甲方应每月末向乙方支付本月的委托管理费。管理费的年费率2%,是以甲方实际投资的金额和投资时间为基础计算;第一年以实际投资的资金额为基数计提管理费;从第二年开始,以已经投资资金的资产净值为基数计提当年的管理费。

  5.1.2 管理费的支付方式

  自甲方成立后的每月最后一天计提当月的管理费,不足一个月的按时间比例计提。在次月初的前 个工作日内,由托管人根据乙方的指令从委托资产中扣除当期计提的管理费并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遇当月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计提。

  5.1.3费用调整

  乙方可根据市场变化及国家政策要求调整管理费率。如管理费率的调整,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于新费率实施日前 15 个工作日内负责通知甲方。

  5.2 业绩奖励

  除支付乙方的管理费外,如所投资项目盈利,甲方将在该投资项目利润分配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为该盈利项目净利润的20%,以作为乙方的业绩奖励。

  6、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并有权对乙方管理资产的行为进行监督;

  6.2 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6.3 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第2条的约定将委托资产的足额按时到位;

  6.4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或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动用其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也不得擅自将相关委托资产私自留存或另立账户存储。

  7、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对甲方的资产进行合理管理;

  7.2受托处理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筛选、调查及项目管理等事务;

  7.3 有权根据有关约定收取管理费及业绩奖励;

  7.2 乙方对甲方的资产的管理应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尽职原则,并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维护合伙企业的最大利益;

  7.4 受托执行甲方资产相关事务,办理甲方资产投资过程中相关手续;

  7.5 管理人应当按季度向甲方执行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甲方资产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7.6 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为自己的经济利益动用甲方资产;

  7.7 乙方保证执行事务的合法合规性;

  7.8 乙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性,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活动;

  7.9 乙方应及时清算甲方委托资产的投资收益,并在甲方通过分红方案后 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现金红利。如果将现金红利转为基金增资的再投资,则乙方承诺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甲方资产的增资工作。

  8、到期结算

  8.1 结算原则

  委托资产到期,应按专用账户内的资产总金额加上所投资股权的结算金额扣除有关税费和乙方管理费及业务奖励后的余额结算。

  8.2 结算结果以双方各自的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为准。

  8.3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将结算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内。

  9、本协议的变更

  9.1 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

  9.2 对本协议任何形式的变更、补充,管理人应当在变更或补充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有关部门备案。

  10、本协议的终止

  如存在以下情形,本协议终止:

  10.1 本协议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

  10.2 甲方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0.3 乙方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0.4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

  10.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12、不可抗力

  12.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12.2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2.3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对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2.4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本协议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本协议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本协议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3、协议解除

  13.1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协议。

  13.2因不可抗力原因解除本协议的,提出解除本协议的一方,应向其他方提供不可抗力的政府证明文件。因不可抗力原因解除本协议书,不能视为违约行为,相互之间不得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或其他任何责任。

  14、争议解决办法

  本协议各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均有权向对 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5、其他事项

  15.1 本协议自本协议各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各自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上各方的签字代表,应视为各方的授权代表,包括各方授权其为履行本协议而在其他相关文件上的签字。

  15.2本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事项,由本协议各方协商决定;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15.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有关法律法规或修订相关规定,本协议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修订,如果出现冲突、争议或者分歧,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15.4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本协议被宣布为无效或被解除,则附件中的其他协议也为无效或应被解除。

  15.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商场委托经营合同2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主体资格

  甲方有权就本次会议之事项委托乙方代其办理相关事宜。

  乙方具有国家认可经营资格和专业人员,有能力完成甲方委托其办理的会议事务、组织事宜。

  第二条 会议概况 会议名称:北京市楼市考察与展望

  会议日期:20x年8月15日—20x年8月19日 会议地点:北京国际酒店

  会议人数:预计10人(以最后双方确认人数为准)

  第三条 委托事宜

  甲方委托乙方,根据“会议”议程,代理甲方办理以下相关会议事宜,并提供全程的会议服务:

  1. 参会人员食宿安排;

  2. 会场的确定及布置;

  3. 参会人员会后的考察安排;

  4. 会议其他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及预算见附件。

  第四条 具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此次活动的委托承办费用总金额为:820x元。(大写:捌万贰仟元整)。 其中住宿费:27000元;场租费:13000元;伙食费:220x元;交通费:17000元;其他杂费:3000元。结算时按实际消费明细单据结算,多退少补。

  2. 超出此次活动的保价费用外开支需经甲方同意,费用另行计算。

  3. 甲方需在会前将人民币20x0元订金打入乙方账户,会议中甲方须支付乙方20x0元运作资金,会议结束后离开本地前结清全部款项。

  4. 如双方对提供的服务标准无异议,则会议尾款在会议结束后根据实际发生额付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享有知悉乙方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行程时间表,提供乙方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服务标准的有关情况。

  2. 甲方享有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会议和考察。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所提供和安排的会议服务及其他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 乙方应当在会议开始之前7日,向甲方书面通告会议及考察安排的准备情况,并就可能发生的我变动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条 责任的减轻和免除

  1. 甲、乙方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2.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及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商场委托经营合同3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x市政府和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在遵守《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以提高x市照明质量为己任,特拟定以下委托管理协议。

  一.管理原则

  统一巡查、分级管理、统一标准、分摊费用

  二.管理范围

  三.管理期限与形式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从20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管理形式同国有企业管理性质,有法人单位管理。如果管理期间发生体制变更等有关事宜,应按规定的申报、审批顺序办理。

  四.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

  乙方:

  1.甲方

  权利:

  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行为进行监控。

  ⑵.甲方有权对乙方管理所产生的效益进行评估。

  ⑶.管理期间,甲方可因为路灯照明的实际需要,向乙方提出改革及改造要求。

  义务:

  ⑴.管理期间,甲方根据x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保持对路灯设施管理经费的投入,保障基本的管理需要。

  ⑵.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管理空间,依法维护和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⑶.甲方同意每年支付乙方委托管理费用 元,具体支付方式另待商定。对额外提出的改革、改造要求,再根据协商另行支付。

  2.乙方:

  权利:

  ⑴.乙方依照本协议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在委托管理期间,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改革、改造意见进行评估,进行可行性研究,保障甲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⑵.乙方在符合国家和x市相关规定和政策的前提下,应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及时向甲方提出管理上面的新举措,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具体的需要由甲方帮助协调、支持。

  ⑶.管理期间,乙方享有对路灯等设置的管理权,但不享有处置权。乙方享有合理的获得委托管理费的权利。

  义务:

  ⑴.管理期间,乙方应自觉地将各项管理工作置于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的监督之下,接受甲方对管理工作的监控和评估。

  ⑵.乙方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力求达到管理目标,并积极地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协议的解除与违约责任

  若出现以下事由之一,双方签订的协议可提前解除:

  1. 签约双方均同意终止的,经双方签署协议后停办,善后事项按协议办。

  2.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违约的,经双方协商,签订终止协议,各方违约责任按协议承担。如双方协议不成,按合同法原则处理。

  六.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管理期满后自然失效。乙方如意向继续管理,须在协议终止前1个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另签协议。在协议执行中,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如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协议。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地位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共同协商,及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商场委托经营合同4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甲方以人民币 元(以下简称“总价”)向开发商购买坐落 在 (以下简称“项目”)内的物业: 层 号铺位,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商铺”),乙方为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方,丙方为项目的开发商及目标租金的担保方,各方经友好协商,就该商铺委托经营管理的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和项目物业的特殊性,为了维护全体业户的共同利益,项目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的方式进行经营和收益:即统一业态规划、统一招商租赁、统一商业形象、统一营销活动、统一向业户支付租金收益,对此甲方在签订《商铺经营权转让合同》时已充分了解,并予以同意。

  二、 统一经营管理周期为连续的托管期限,在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铺经营权转让合同》之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为托管该商铺的一个托管周期。

  三、 甲方委托和协助乙方按照开发商规定的交房标准与开发商办理该商铺的交接手续。在办理商铺交接手续时,乙方的签收行为对甲方具有法律效力。在托管期届满时,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还时的商铺现状向继续进行营运管理的公司移交该商铺,移交时甲方同意乙方无需对该商铺所在物业的共同部分承担任何维修及费用、恢复责任。

  四、 甲方同意将自己购买的上述商铺的经营权托管给乙方招商及营运管理,并自甲方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义为该商铺寻找承租人、与目标承租人签署有关承租意向、合同等文件,代收租金、代为交纳税金等应付费用并完成托管工作。

  五、 在该商铺的托管期限内,该商铺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该商铺每年的租金为该商铺成交总价的 8﹪ ,即¥ 元。

  六、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托管期限内甲方不承担开发商交房标准以外的装修费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间的任何行政事业费。

  2、 不承担该商铺托管期限内的物业管理费、经营管理费及水、电、暖气费;

  3、 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若甲方将该商铺转让,需提前十天书面告知乙方,并将本协议的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需与乙方重新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若甲方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方的,则应要求第三方承诺不得行使抵押权及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4、 为方便招商工作的进行及保持项目管理的稳定性,最大程度保护甲方的经营权收益,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不解除本协议、不自行出租该商铺、不自行经营、不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托管经营该商铺、不侵害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享有的权益。

  5、 为保证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和全部业户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无权自行或委托他人与该商铺承租人联络、收取租金或其他费用。

  6、 若甲方没有按照其与开发商的约定及时办理完该商铺的经营权转让手续,则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报收益。因此影响该商铺出租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7、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商铺屋租赁事宜,及时出具相关文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赁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报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以乙方的名义自主招商,对外签署该商铺租赁协议及与该商铺出租有关的所有文件。

  2、 在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有权决定该商铺的出租价格、年限及所有租赁条件及租赁协议的条款。

  3、 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约定的由承租人承担的其他费用。

  4、 全权办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该商铺、催讨租金等事宜,并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时候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铺、催讨有关费用。

  5、 在托管期内,该商铺前三年回报租金从甲方购房款中扣除,乙方从第四年起,每年结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转付已收到的当年回报租金。

  6、 办理与商铺租赁有关的登记手续

  八、 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限内,甲方同意乙方代为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商铺进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九、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3、4、5项的约定,在乙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书15天内仍未纠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年租金5倍的违约金,该商铺现存租约继续履行,同时本托管协议和该商铺现存租约继续履行。此外,乙方有权追究因甲方违约行为影响项目统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于甲方违约行为造成该商铺承租人的损失以及甲方租金回报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其他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一、终止条款:

  自托管期限届满,本合同约定的各方相应之义务自行终止。

  十二、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期间若发生争执,可协商解决。如三个月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和租赁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与该商铺之《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生效。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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