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起诉书范文(精选29篇)
原告:,男,汉族,1967年7月15日出生,住河南省,身份证号:410526196 被告:,男,汉族,1953年12月1日出生,住新乡市,身份证号:4107 被告:,男,汉族,成年,住新乡市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220xx0元、及违约金184800元。(违约金为每天4%本金计算,从20xx年6月25日起计至被告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现暂计至20xx年7月16日)。
2、判令被告对上述款项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xx年5月22日,第一被告因经营用款,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20xx0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0xx年5月12日至20xx年6月25日,若逾期还款则应每天支付本金4%的违约金。为保证还款,第二被告同意对以上借款及违约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是,在借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催讨,两被告都拒绝偿还借款。
因此,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xx年x月x日
民事诉状
原告:,男,汉族,1969年6月4日出生,住XX省资阳市安岳县高屋乡社皇村5组,公民身份号码511023,联系电话:。 被告:,女,汉族,1969年9月5日出生,住XX省三台县新生镇星火裕民村1组023号,公民身份号码510,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人民币60720.59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被告于x年x月x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元,并出具了借条一张,双方约定x年x月x日还款x万元,余下欠款x月x日还清。约定的首次还款日(x月x日)到来后,原告向被告多次催要欠款,被告一直借故拖延至今。约定的最后还款期限(x月xx日)已过,被告至今分文未还。且原告用手机拨打被告手机时,还多次出现被告不接听电话的情况。
原告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民间借贷关系,被告作为债务人,有义务向债权人偿还债款。 综上所述,上述被告的行为已侵犯原告的财产权益,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如诉讼请求!
此 致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x月x日
原告:(姓名),(性别),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位,住址:
被告:(姓名),(性别),(姓名),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位,住址: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x元及利息X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年*月*日,债务人从原告处借走人民币x万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X人民币x万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X人民法院
原告:
X年X月XX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一份(借条为证);
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女,1970年1月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男,1972年2月5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案由:民间借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____________偿还借款本金1000000元和十二个月利息___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___元;
2、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____________承担。
事实及理由:
________年7月1日,被告因生意需要资金,向原告借1000000元人民币,约定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利率每月________%,利息共____________元(本息合计_______元),被告同意在还款日期________年7月1日前逐步还清所欠本金利息,并于________年7月2日出具借据一张。
________年7月1日至今,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一直拖延说其手头没有钱无法按时归还借款;之间多次催讨未果,被告态度一次比一次恶劣,还恶言对待。后来甚至电话也不接。
原告认为:被告从原告处借款,到期后依法应当承担还本付息义务。故向贵院起诉,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性别,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汉族,居民,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汉族,居民,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归还借款____________元及利息(还款之日至履行完毕之日利息);
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告_________向原告借款______万元,当场打了借条,约定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还清。可借款后,被告言而无信,没有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才归还了____________元,现还有____________元没有归还。原告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准上列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原告:
性别:* *年*月*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
现住,手机:固话: 被告:
性别:* *年*月*日出生,汉族,职业:
身份证号码:
现住,手机: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元,和到期未归还借款的两年利息*元;
2、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年*月**日,被告因其丈夫需要资金,向原告借*元人民币,约定还款日期为*年年底,并出具借条一张。
还款日期到期后,被告未及时归还借款。*年初,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说其手头没有钱无法按时归还借款;*年期间原告多次催讨未果。
*年年初至四月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态度一次比一次恶劣,还恶言对待。 之后被告电话也不接,即使接通也匆匆挂掉。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贵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认为: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依法应当承担还本付息义务。
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现向贵院提起诉讼。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原告某某,男,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号××室。 被告某某,女,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号××室。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元。 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
借款纠纷起诉书
原告某某,男,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号××室。
被告某某,女,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号××室。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元。
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因生产经营所需向原告借款 元,并约定月息为 %。至xx年9月11日止,原告尚有本息 元尚未支付。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都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但现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归还欠款,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 致
*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xx年x月x日
民事起诉状
原告某某,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籍贯,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原告某某,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籍贯,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一、
二、
事实经过的描述
理由部分的陈述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诉诉请求 事实与理由
具状人
借 条
今借到(债权人姓名)_________现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___个月,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计算,按月付息,该借款用于资金周转。
借款人:_________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ZZZ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约定了借款期限的诉讼时效在到期之日后两年内,担保人的保证诉讼时效在到期之日后六个月内。
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______省______县人,居民,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镇______大道______号,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男,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______省______县人,居民,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______组______号,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ZZZ,男,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______省______县人,居民,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镇______大道______号,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_________立即返还原告_________借款本金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利息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按双方约定月利率______‰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2、判令被告ZZZ对被告_________在本案中的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告_________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_________借款____________元,约定借款期限为___个月,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计算,按月付息,被告ZZZ自愿为被告_________借款提供担保,被告_________向原告_________出具借条壹张,被告ZZZ也在借条上签字表示自愿担保。借款后,被告_________仅支付了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的利息给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后的利息及借款本金____________元未付,经原告_________多次向二被告催收未果,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1、该民事起诉状是针对过借款期限后,未过诉讼时效和担保时效,借款人支付了部分利息未返还借款本金的情况写的;
2、借款到了期限,被告未支付过利息,可以将“借款后,被告_________仅支付了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的利息给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后的利息及借款本金____________元未付”改为“到期后,被告_________未在约定期限内返还原告_________借款本金,也未支付利息,被告ZZZ也未尽连带责任保证责任”
原告: ,男, 年1月出生,住址: ,联系电话 。 被告: ,男, 年1月出生,住址: ,联系电话 。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本金及利息78470元;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61200元;
2.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委托律师的委托费用3000由被告承担;
3.本案所产生的一切其他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年x月x日被告共同向原告借款120xx0元整。双方约定被告应于20xx年6月14日下午银行下班前一个小时将借款还清给原告,超过银行下班时间另加100元交通费;上述借款为有息借款,利息自被告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每月按3%的标准计算。
双方约定该项借款期限届满,被告未能及时归还原告的,视为被告违约,被告每逾期一日应赔偿原告200元。被告同时将其名下合法资产交给原告做债务清偿,并无条件配合原告办理拍卖、变更、银行抵押等相关手续。同时原告
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法院诉讼费、执行费、聘请律师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被告于20xx年10月12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归还原告6000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据此,原告请求两被告归还本金60000元,另加计利息18470元,违约金61200元,委托律师费3000元。各项共计人民币142670元。
根据双方《借款协议》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维护原告权利。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附:
1、本起诉书一式三份;
2、借款协议复印件一份;
3、收条复印件一份;
4、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若干;
5、其他证据若干;
原告,男,x年xx月xx日出生,职工,现住,公民身份号码:000000000000000。
被告,男,x年xx月xx日出生,董事长,原住,现住,联系电话:,公民身份号码:000000000000000。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责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x元整(00000元)及约定的借款利息x元整(算到x年xx月xx日,每天利息xx元)。
2、要求被告承担本次诉讼所有费用。
事实与理由:
x年xx月xx日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整(000000.00元),x元是由x银行存到账户中,被告亲书借条一份交予原告(约定月息为%)。
x年xx月xx日后,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归还借款及相应的利息,借款及利息至今拒不归还,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根据相关民事法律诉至贵院,请求贵院支持为盼!
此致
x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xx月xx日
附:
1、原告身份证复印一份;
2、被告亲书G一份借条复印件一份(原件庭审时呈上);
3、汇款单复印件一份(原件庭审时呈上)。
原告:倪楠,男,汉族,1958年11月19日生,3302242,住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
被告:李林,男,汉族,1971年10月20日出生,3301069,住杭州市西湖区袁浦镇。
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判今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100000元人民币;并支付自xx年7月22日起至借款付清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收的逾期付款利息,暂计算至xx年3月8日止逾期付款利息为2281元人民币;
2、本案案件受理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年2月25日被告从原告处借得人民币100000元整,承诺于xx年7月31日归还50000元,xx年1月31日前还清,并由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借条一份。还款期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
原告认为,被告拒绝还款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民 事 诉 状
原告:甲某,男,1980年5月21日出生,汉族,某县人,个体户,住甲县城关镇山头村。
被告:乙某,男,1980年5月21日出生,汉族,某县人,农民,住乙县城关镇山头村。
被告:丙某,女,成年,汉族,某县人,农民,住乙县城关镇山头村。
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立即返还其借款20xx0元整,并自xx年6月8日始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付利息,息随本清。
2、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两被告系夫妻关系。xx年5月8日,被告乙某因资金紧张,提出向原告借款,经协商,原告当天即借给被告20xx0元。被告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借款利率按4分计算。而该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均无果。由于该债务是在被告乙某、丙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是其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他们共同清偿。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立即返还其借款20xx0元整,并自xx年6月8日始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付利息,息随本清;并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以上事实有被告出具的借条及其他相关材料等证据予以证实。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公民间的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乙某、丙某迄今未履行还款义务,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法律责任。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敬请贵院依法裁判。
此致
某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甲某
20xx年x月x日
民事起诉状
原告:
法定代表人:
住址:昆明市人民西路643号
联系电话:
被告:
被告:
被告:
诉讼请求:
1.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个人循环贷款额度协议》;
2.判令被告、立即偿还所欠原告贷款本金220xx00元;并按合同约定年利率、罚息标准向原告支付利息、罚息直至全部欠款还清为止(截止20xx年08月13日的利息为12973.46元,罚息为24998.91元);
3.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为主张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67139元;
4.判决确认原告对被告提供的坐落于昆明市世纪城B段3-22号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5.由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
被告、于20xx年5月14日共同向原告申请个人循环贷款,经原告审查授权循环贷款额度220万元,额度有效期5年,被告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坐落于昆明市世纪城B段3-22号房屋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当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个人循环贷款额度协议》、《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合同》,并与被告签订《个人循环贷款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1.被告向原告贷款220万元;2.借款期限12个月,循环额度期限5年;3.采用浮动利率的方式计收利息,利率上浮30%,以按月结息到期还本的方式归还贷款;4.合同还约定了如被告未按期归还贷款时,原告有权解除该贷款合同,宣布贷款本息提前到期;5.被告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坐落于昆明市世纪城B段3-22号房屋向原告提供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等各项费用,同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6.如被告违约,原告有权要求其赔偿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导致的律师费;7.双方还约定了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贷款合同签订后,原告即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李海辉支付了220万元的贷款。然而被告却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经原告反复催促,被告仍未能引起重视,继续逾期还款。故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恳请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真相后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具状人:
X年8月14日
原告:
性别:x x年x月x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
现住,手机:固话: 被告:
性别:x x年x月x日出生,汉族,职业:
身份证号码:
现住,手机: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x元,和到期未归还借款的两年利息x元;
2、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x年x月xx日,被告因其丈夫需要资金,向原告借x元人民币,约定还款日期为x年年底,并出具借条一张。
还款日期到期后,被告未及时归还借款。x年初,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说其手头没有钱无法按时归还借款;x年期间原告多次催讨未果。
x年年初至四月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态度一次比一次恶劣,还恶言对待。 之后被告电话也不接,即使接通也匆匆挂掉。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贵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认为: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依法应当承担还本付息义务。
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现向贵院提起诉讼。
此致
x人民法院
起诉人:
x年xx月xx日
原告:,女,汉族,X年X月X日生,住。 电话:. 被告:,女,汉族,X年X月X日生,住。 电话: 被告:,男,汉族, X年X月X日出生,住。 电话(系第一被告丈夫)
被告:,男,汉族,X年X月X 日生,住。 电话. 被告:,女,汉族,X年X月X日生,住。电话: 被告:X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人代表: 电话: X
诉讼请求
1、判令第一、二被告偿还我借款124000元(本金10万元及所利息2.4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第一、二被告夫妇因资金周转困难,于20xx年2月6日向我借款十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0xx年2月6日至20xx年2月5日,并约定借款利息为二万四千元。该项借款由第三、四、五被告提供连带担保。借款合同签订后,我依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可是,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归还。我虽多次催讨至今未归还。
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相关条款之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判决。
此致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三月二十二日
民事起诉状
原告,女,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居民,住XX省XX县XX镇XX大道号,公民身份号码,电话:。
被告YYY,男,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居民,住XX省XX县XX乡XX村组号,公民身份号码,电话:。
被告ZZZ,男,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居民,住XX省XX县XX镇XX大道号,公民身份号码,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YYY立即返还原告借款本金X元及利息,利息从X年XX月XX日起按双方约定月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2、判令被告ZZZ对被告YYY在本案中的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年XX月XX日,被告YYY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X元,约定借款期限为X个月,利息按月利率‰计算,按月付息,被告ZZZ自愿为被告YYY借款提供担保,被告YYY向原告出具借条壹张,被告ZZZ也在借条上签字表示自愿担保。借款后,被告YYY仅支付了X年XX月XX日以前的利息给原告,X年XX月XX日以后的利息及借款本金X元未付,经原告多次向二被告催收未果,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民事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1960年10月30日出生,某县人,工作单位,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原告),联系电话
被告: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以下简称被告),驻所地:,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 请求确认被告向原告出售鼎鑫楼地下室的承诺合法有效;
(二)请求判令被告按承诺向原告出售并交付鼎鑫楼地下室,总价额为2374600元,并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完善相关手续。
(三)请求判决解除被告于20xx年元月20日向原告借款1367900元及20xx年元月21日向原告借款1000000元两项借款三个月的展期期限,以此抵减购房总价款;
(四)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一、事实:
1、因原告向被告索还前期被告用于鼎鑫楼建设向原告所借款项及利息,而被告不愿还款,便按X年10月10日《借款抵押协议》的原则(附件三),达成口头协议,双方于X年元月18日承诺,以前段借款结余额1374600元(概算),由被告重新立借据,加上被告再向原告借1000000元(被告用于完成鼎鑫楼扫尾工程),合计2374600元作为总价款,由被告向原告整体出售鼎鑫楼地下室,待签订正式合同时结算,抵减历次借款。同时,原告向被告索要了购房总价款50%,即1187300元的购房收款凭证。
2、X年元月20日,经精确结算后,前段借款及利息结余额为1367900元(附件四),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借条(附件五)(因未扣减购房总价款的50%,原告向被告打了1187300元的欠条);
3、X年元月21日,根据元月18日的约定,原告借给被告100万元,作为购房总价款的预备金。被告向原告出具了100万元的借条(附件六)。 后因被告负债出逃,引发严重危机。
二、理由:因被告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而出逃,失去了基本的商业信誉,引发诉讼纷起而面临破产,危及原告向被告所购房屋——鼎鑫楼地下室的安全。又因为20xx年元月18日的承诺和被告向原告收取了购房款,是对20xx年10月10日《借款抵押协议》的实施,且实际上原告已向被告交满了购房总价款,所谓借款实质上是原告向被告交的购房总价款,即原告向被告买受了鼎鑫楼地下室,因此,双方已构成了房屋买卖的事实交易。
此呈——
某县人民法院
原告为了维护自己及家庭的生存权,故请求某县人民法院,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充分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公正判决。
起诉人:
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女,1970年1月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男,1972年2月5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案由:民间借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____________偿还借款本金1000000元和十二个月利息___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___元;
2、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____________承担。
事实及理由:
________年7月1日,被告因生意需要资金,向原告借1000000元人民币,约定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利率每月________%,利息共____________元(本息合计_______元),被告同意在还款日期________年7月1日前逐步还清所欠本金利息,并于________年7月2日出具借据一张。
________年7月1日至今,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一直拖延说其手头没有钱无法按时归还借款;之间多次催讨未果,被告态度一次比一次恶劣,还恶言对待。后来甚至电话也不接。
原告认为:被告从原告处借款,到期后依法应当承担还本付息义务。故向贵院起诉,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借 条
今借到(债权人姓名)现金人民币X元(小写:X元),借款期限X个月,利息按月利率‰计算,按月付息,该借款用于资金周转。
借款人:YYY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ZZZ
X年XX月XX日
注:约定了借款期限的诉讼时效在到期之日后两年内,担保人的保证诉讼时效在到期之日后六个月内。
民事起诉状
原告,女,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居民,住XX省XX县XX镇XX大道号,公民身份号码,电话:。
被告YYY,男,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居民,住XX省XX县XX乡XX村组号,公民身份号码,电话:。
被告ZZZ,男,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居民,住XX省XX县XX镇XX大道号,公民身份号码,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YYY立即返还原告借款本金X元及利息,利息从X年XX月XX日起按双方约定月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2、判令被告ZZZ对被告YYY在本案中的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年XX月XX日,被告YYY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X元,约定借款期限为X个月,利息按月利率‰计算,按月付息,被告ZZZ自愿为被告YYY借款提供担保,被告YYY向原告出具借条壹张,被告ZZZ也在借条上签字表示自愿担保。借款后,被告YYY仅支付了X年XX月XX日以前的利息给原告,X年XX月XX日以后的利息及借款本金X元未付,经原告多次向二被告催收未果,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XX月XX日
注:1、该民事起诉状是针对过借款期限后,未过诉讼时效和担保时效,借款人支付了部分利息未返还借款本金的情况写的;
2、借款到了期限,被告未支付过利息,可以将“借款后,被告YYY仅支付了X年XX月XX日以前的利息给原告,X年XX月XX日以后的利息及借款本金X元未付”改为“到期后,被告YYY未在约定期限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也未支付利息,被告ZZZ也未尽连带责任保证责任”
原告:广州鸿达物业管理公司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广西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总经理,电话:020-88886666 被告:广州新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4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总经理,电话:020-88888888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给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10万元人民币。
2.判令被告给付违约金及迟延付款的银行利息。
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请律师费等。
事实也理由
原告广州鸿达物业管理公司与被告广州新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于20xx年4月28日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由被告委托原告对天河小区进行长期管理。合同约定:1.物业管理费每月3万元人民币,一年共36万元人民币;2.合同有效期3年,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3.被告每月15日前付款,如被告违约或延期,赔偿物业管理费的30%。20xx年7月5日,原告与被告双方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增加了物业管理内容及对原告物业管理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原告严格执行该合同及补充协议,按时按质完成保洁工作,在服务期间被告也未对原告的服务质量等作出任何处罚,也没有书面材料。但被告于20xx年8月到20xx年5月每月只付了2万元人民币,无故拖欠物业管理费共10万元人民币。20xx年6月起,原告即与被告协商给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一事,未见结果。经协商,被告同意原告于20xx年5月1日从天河小区撤出物业管理人员,终止了于被告的物业管理合同。但是,被告并未给付拖欠的保洁费。
综上所述,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是双方各自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双方理应履行各自的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被告接受了原告的劳动成果,却不足额给付物业管理费,实属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特向贵院起诉,请求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1. 合同1份
2. 补充合同1份
此致
天河区人民法院
附件:1.本起诉状副本1份
2.证据材料3份
起诉人: 广州鸿达物业管理公司(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三(签名或盖私章)
20xx年x月x日
原告:,男,汉族,1973年9月14日出生,无固定职业,住呼和浩特市。
被告:,男,汉族,1973年7月12日出生,无固定职业,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被告:,女,汉族,1975年3月29日出生,无固定职业,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原告欠款55万元及利息(利息从起诉日至实际还款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依法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20xx年7月21日,二被告(系夫妻)因做生意资金流转困难向原告借款55万元,未约定还款期限。后因原告小孩上学等因素,原告多次向二被告催促还款无果,二被告于20xx年5月22日承诺将位于建委抵给原告,但该房屋二被告又无法为原告办理过户,二被告又拖延不予还款。无奈,原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望贵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 致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x月x日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营业部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十八路二十三号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男,行长
电话:010-12344564 传真:010-98765432
邮编:100876
被告:中商企业集团总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十九路八十二号
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男,董事长
电话:010-25327341 传真:010-25327643
邮编:100876
被告:中谷粮油集团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二十三路九十二号
法定代表人:杨某某,女,董事长
电话:010—67890654 传真:010—12345678
邮编:100876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中商企业集团总公司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3000万人民币,利息
1036.8万人民币(暂记为从借款日至约定还款日的利息,计算方式为复利计算)。
2、判令被告的逾期利息按当前银行贷款利息的双倍利率计算返还(还款利息从20xx年5月12日至被告付清全部款项日之间的利息后算)。
3、判令被告中谷粮油集团公司对上述款项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4、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5月12日,被告中商企业集团总公司因经营用款,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原告将全部金额转入被告账户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0xx年5月12日至20xx年5月12日,即借款日
期为6年。为保证还款,原告与另一被告中谷粮油集团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中谷粮油集团公司同意以其全部财产对以上借款及利息提供担保,同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但是,在借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催讨,两被告都拒绝偿还借款。 原告认为,原告与两被告分别签订的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均是合法有效的。原告已按合同的约定向被告中商企业集团总公司借款人民币3000万,但被告中商企业集团总公司却未能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还清借款,被告的行为是严重的违约行为。
而另一被告中谷粮油集团公司也拒绝履行其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没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被告的行为是严重的违约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担保法》、《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希依法公判。
人民法院
具状人: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xx年x月x日
原告: ,男, 年1月出生,住址: ,联系电话 。 被告: ,男, 年1月出生,住址: ,联系电话 。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本金及利息78470元;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61200元;
2.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委托律师的委托费用3000由被告承担;
3.本案所产生的一切其他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年5月14日被告共同向原告借款120xx0元整。双方约定被告应于xx年6月14日下午银行下班前一个小时将借款还清给原告,超过银行下班时间另加100元交通费;上述借款为有息借款,利息自被告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每月按3%的标准计算。
双方约定该项借款期限届满,被告未能及时归还原告的,视为被告违约,被告每逾期一日应赔偿原告200元。被告同时将其名下合法资产交给原告做债务清偿,并无条件配合原告办理拍卖、变更、银行抵押等相关手续。同时原告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法院诉讼费、执行费、聘请律师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被告于xx年10月12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归还原告6000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据此,原告请求两被告归还本金60000元,另加计利息18470元,违约金61200元,委托律师费3000元。各项共计人民币142670元。
根据双方《借款协议》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维护原告权利。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附:
1、本起诉书一式三份;
2、借款协议复印件一份;
3、收条复印件一份;
4、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若干;
5、其他证据若干;
原告人:马 健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陆集镇东风村一组
被告人:朱允宝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陆集镇东风村一组
被告人:王军豹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王滩村三组
案由:追索借款,赔偿损失。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6万元。
2. 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请律师费等。
诉讼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20xx年10月1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人民币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和第三和项第134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借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证据和证据来源:
1、借条一张。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马健(公章)
20xx年三月一日
附:1. 本状副本1份; 2. 书证3份。
诉讼保全申请书
_____人民法院:
我与________因_____经济合同纠纷一案,你院正在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为保证判决的执行,特请你院采取_____保全措施。
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注:保全措施包括:中止合同履行、查封、扣押货物、变卖不易保存物并保存价款,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法律允许的其它方法。
诉讼保全申请书
_____人民法院:
我与________因_____经济合同纠纷一案,你院正在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为保证判决的执行,特请你院采取_____保全措施。
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注:保全措施包括:中止合同履行、查封、扣押货物、变卖不易保存物并保存价款,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法律允许的其它方法。
原告:联社
法定代表人: 职务:理事长
被告:,男,汉族,19xx年12月6日出生,家住xx省xx市xx区xx乡xx村组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女,19xx年10月8日出生,家住xx省xx市xx区xx乡xx村组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借款本金xx万元及其利息,利息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相关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xx日,被告与原告联社签署《个人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万元,利率为月息‰,期限2年,即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二被告于同日自愿以其所有的xx区路号x幢x号的住宅x平方米为此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抵押物已在xx市xx区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x市房他证字第号。
因被告未履行每年还款两次且每年还款金额不少于贷款本金的10%的义务,及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拖欠利息,已构成违约,经原告多次催收,均未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鉴于上述事实,原告认为,借款、抵押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借贷双方应严格遵守。被告有责任偿还原告联社贷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合同法》及《担保法》、《物权法》的规定,特诉请人民法院判允前列诉讼请求。
此 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联社
法定代表人: 二0一x年xx月二十六日
证据:
1、《个人借款合同》、《个人抵押合同》各1份。
2、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结婚证复印件1份。
3、借据1份。
4、《房屋他项权利证》1份。
原告:杨某,男,汉族,xx年x月xx日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组号,联系电话:
被告:李某,男,汉族,xx年x月xx日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组号,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李某返还原告杨某欠款xx元人民币及利息;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事实与理由:
x年x月x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杨某借款xx元用于周转,写下借条并约定x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故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x年x月x日
原告: ,女,49岁,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 房
联系电话:
被告一: ,男,汉族,36岁,身份证号码:
现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锦绣香江花园 栋 房 电话: 被告二: ,女,29岁,身份证号码:
现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锦绣香江花园 栋 房;电话: 被告三: ,女,43岁,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江苏省靖江市
电话:
被告四: ,男,38岁,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住所地:广州市花都区
电话:
被告五:广州 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00万元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利息按 年利率 计,计至还清全部借款本金之日止,暂计至xx年 月 日为 元);
2、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被告一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请求法院确认原告对被告五拥有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 的抵押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享有优先受偿权;
4、判令上述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含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事实和理由:
被告一因资金周转需要,于xx年9月8日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00万元,借款期限自xx年9月8日至xx年9月22日。为担保被告一按时归还借款,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还与原告签订了《个人连带保证担保合同》及《企业连带保证担保合同》,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等四被告为被告一向原告的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另外,被告五还与原告签订了《抵押合同》, 被告五以其拥有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 的抵押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作抵押,向原告提供了抵押担保。
原告已将借款支付给被告一,借款临近到期时,由于被告一未能还款,被告一与原告遂同意将借款还款期延长至xx年10月22日,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也同意继续为被告一的上述借款承担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xx年10月22日借款到期后,被告一并未向原告归还借款,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等保证人也未履行保证责任,未代被告一向原告归还前述借款。经原告多次催收,各被告一直未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向原告还清借款。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唯有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查清事实,依据法律判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x月x日
原告:贾振军,男,汉族,39岁,个体工商户,住郧县梅铺镇李家沟3组55号。联系电话:7
被告:茳林*,女,汉族,40岁,系东风公司41厂职工,住东风公司家属院28栋401。联系电话:
被告:王衍*,男,汉族,45岁,系东风公司41厂职工,住东风公司家属院28栋401。联系电话:
被告:贾太*,男,汉族,39岁,系东风公司41厂职工,住东风公司家属院菜市场出租房。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叁被告偿还借款元,利息6000元,合计元。
2、判令叁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年1月13日,经被告人贾太*介绍,被告茳林*向原告贾振军
借款元,并约定利息为1毛,借期为4个月,被告贾太龙做为担保人。还款期限到期以后,原告向被告茳林*、贾太*多次催讨,但两人找种种借口推拖。被告王衍*与被告茳林系夫妻关系,依法承担共同债务。
故此,恳请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
此致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x月x日
借条
借款人 :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