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结婚介绍信(精选9篇)
团政治处:
本人阮又又,男,民族,汉族,1981年8月12日出生,福建省永定县人,大学本科,党员。现任通信团政治处组织股干事。 对象安炜林,女,民族,汉族,1983年1月3日出生,山东省泰安县人,大学本科,党员。现任内长山要塞区汽车连副指导员。 两人在南京政治学院学习期间认识,经过半年多的相处,双方有共同语言,感觉较好,
现确定恋爱关系,特向组织报告。
此致
敬礼!
介绍人:
尊敬的'领导:
本人,男,汉族, 1983年4月出生,湖南省益阳市人,高中文化,党员, 20xx年12月入伍,上士警衔。现任湘潭市雨湖区消防中队值班室调度员。于20xx年6月经人介绍与湖南省益阳市彭霞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在经过一年多的交往了解,感情发展成熟。我们均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已符合部队关于结婚的规定条件,已经双方父母同意,特向支队司令部申请结婚,请司令部领导审查批准!
报告人:
x年元月九日
尊敬的领导:
本人,男,汉族, 1983年4月出生,xx省xx市人,高中文化,党员, 20__年12
月入伍,上士警衔。现任xx市消防中队值班室调度员。 恋爱对象,女,汉族,1988年5月出生,xx省xx市xx县人,大专文化,团员,现
工作于xx市三医院护士。 两人于20__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双方感觉较好,经双方父母同意,确定恋爱关系,特向支队司令部报告,望批准为盼!
xx年x月x日
尊敬的领导:
本人,男,汉族, 1983年4月出生,xx省xx市人,高中文化,党员, 20xx年12月入伍,上士警衔。现任xx市消防中队值班室调度员。 恋爱对象,女,汉族,1988年5月出生,xx省xx市xx县人,大专文化,团员,现
工作于xx市三医院护士。 两人于20xx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双方感觉较好,经双方父母同意,确定恋爱关系,特向支队司令部报告,望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介绍人:
日期:
本人,男,民族,汉族,1981年8月12日出生,福建省永定县人,大学本科,
党员。现任通信团政治处组织股干事。对象安炜林,女,民族,汉族,1983年1月3日出生,山东省泰安县人,大学本科,党员。现任内长山要塞区汽车连副指导员。两人在南京政治学院学习期间认识,经过半年多的相处,双方有共同语言,感觉较好,现确定恋爱关系,特向组织报告。
xx年x月x日
尊敬的领导:
本人,男,汉族, 1983年4月出生,XX省XX市人,高中文化,党员, 20xx年12月入伍,上士警衔。现任XX市消防中队值班室调度员。
恋爱对象,女,汉族,1988年5月出生,XX省XX市XX县人,大专文化,团员,现工作于XX市三医院护士。
两人于20xx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双方感觉较好,经双方父母同意,确定恋爱关系,特向支队司令部报告,望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报告人:
x年x月xx日
团政治处:
本人,男,民族,汉族,x年x月x日出生,福建省永定县人,大学本科,党员。现任通信团政治处组织股干事。对象,女,民族,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山东省泰安县人,大学本科,党员。现任内长山要塞区汽车连副指导员。两人在南京政治学院学习期间认识,经过半年多的相处,双方有共同语言,感觉较好,
现确定恋爱关系,特向组织报告。
20xx年x月x日
尊敬的领导:
本人,男,汉族,19xx年4月出生,xx省xx市人,高中文化,党员,20xx年12月入伍,上士警衔。现任xx市消防中队值班室调度员。
恋爱对象,女,汉族,19xx年5月出生,xx省xx市xx县人,大专文化,团员,现工作于xx市三医院护士。
两人于20xx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双方感觉较好,经双方父母同意,确定恋爱关系,特向支队司令部报告,望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报告人:
20xx年xx月xx日
军人结婚程序
一、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前的步骤: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
与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
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
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二、军人结婚的程序:
(一)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
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9、义务兵、士官、军队院校干部学员的特殊要求:
(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2)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3)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二)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军人的结婚登记,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登记程序:
出示证件 → 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审查→颁发《结婚证》。
(四)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
书面告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