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介绍信模板大全(精选3篇)
附件一:《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一、二联)填写说明:
(加盖骑缝章)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介绍信》抬头填写说明:
一、转往省外党组织和中山市党组织的填写要求
转往省外的党组织和中山市党组织,此处统一填写“中共肇庆市委
组织部”。(注:这部分同学领到介绍信后要到肇庆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进行转接,地址:天宁北路80号市委大院4号楼四楼414室,电话:0758-2220341)
二、转往省内其他城市党组织的填写要求
1.转到省内的其他高等学校的,填写“对方高校名+党委组织部”(例如:“华南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2.转省内其他各地市(除中山市)党组织(包括政府、事业、企业单位),转到该市委组织部或直接到该市下属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例如:要转往“花都区x小学”,此处应填写“中共花都区委组织部”)。
三、转往肇庆市内其他单位党组织的填写要求
1.转到肇庆市内的各县(市、区)的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可直接转到该县(市、区)委组织部或高新区党群办,再由所属的组织部门转到具体单位的党组织(例如:要转往“四会市检察院”,此处应填写“中共四会市委组织部”;要转往“怀集县xx镇xx村委”,此处应填写“中共怀集县委组织部”)。
2.以下单位的组织关系隶属市直工委,如要将组织关系转到以下单位,此处可直接填写该单位党组织名称(例如:要转往“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此处填写“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其他未设党委的单位,此处填写“肇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肇庆市纪委机关党委 、肇庆市人大机关党委、肇庆市政协机关党委、肇庆市政法委机关党委、肇庆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党委、肇庆市检察院机关党委、肇庆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党委、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肇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肇庆市直私营企业党委、广东电网公司肇庆供电局党委、广东省石油企业集团肇庆公司党委、移动通信肇庆分公司党委、肇庆市电信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邮政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院党委 、广东省地矿局七一九地质队党委、广东九三三地质队党委、肇庆市委党校党委、肇庆市供销社党委、鼎湖地质疗养院党委、西江林业局党委、肇庆学院党委、西江航道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海事局机关党委、肇庆市公路局机关党委、肇庆市公安局党委、肇庆市民政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水利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科技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总工会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经贸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财政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交通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肇庆市旅游发展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建设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城乡规划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农业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林业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市政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外经贸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卫生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计生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委宣传部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国家税务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人事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府办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委办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委、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党委、肇庆市农业学校党委、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肇庆市高级技工学校党委、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党委、肇庆中学党委、肇庆医学专科高等学校党委
3.转往市内组织关系隶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的一些厂矿企业的,此处填写“肇庆市国资委党群科”。
4.转往肇庆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此处填写“肇庆市人事局直属机关党委”。
5.确实不清楚对方组织关系隶属,此处填写“肇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来进行转接。
___区党委组织部:
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__,______岁,民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现为________________支部(正式/预备)党员。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该同志需要将组织关系转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党费交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
党员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党支部
党组织介绍信模板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一联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二联
在基层党委。 第三联 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
使用说明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每联右上角的序号由转出地党组织填写。
2、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上一级党委负责填写或刻制固定条章签印;落款处不填写转出地党组织名称,按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清晰加盖公章即可。
3、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之间使用,不层怪回执。实行回执制度后,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不变。转出地党组织在收到接收地党组织的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联的“贴回执联处”备查。
4、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末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