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通过参加多种形式的司法廉洁教育活动,使我充分认识到了廉洁对于一名干警和法院的重要意义。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不断反省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盛自重、自律,居安思危,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在工作中要做到:
一、加强学习,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因此,在价值观上,我们也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要时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则办事,既要讲贡献,也要讲回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要不断提高自身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把握时代脉搏,时时刻刻与党中央和上级保持一致,求真务实,与时俱进。自觉实践过好权力利益关、思想道德关、监督管理关和廉洁自律关,要时时注重学习,处处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深处筑起党纪国法和道德意识防线。
二、坚定信念
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少数领导干部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等现象。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三、以案为鉴
通过他们的现身说法,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们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得出了“三点警示”:警示一: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的宗旨必将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放松党性修养和锻炼,面对市场经济大潮不能保持警惕、保持冷静、保持操守,更没有慎独慎微,忽视从根本上考虑人民的利益,不甘清贫,崇尚拜金,最终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警示二:党员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危害党的事业的同时,自己也必将遭到“身囚”之苦。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正确的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从领导到囚犯往往是一步之差、一步之遥,人生没有后悔药,我们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人生自由和完美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换取身外之物。警示三:法制观念淡薄,待人处事上没有保持应有的警惕性和纯洁性,必然导致行政行为的畸形,最终葬送身家性命。通过警示教育报告会上几位现身说法的罪犯,用他们声俱泪下的忏悔,用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用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通过这些典型案件说明,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从中也使自己清醒的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如果为人民谋利益之外的胆子大了,会出大事,轻则政治上的死亡、精神上的死亡,重则生命上的死亡。如果是这样,怎么能对得起党组织的精心培养教育,对得起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对得起给予无限关爱的家人。通过学习对照,既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
道不尽千言万语怎么比得上一次切肤之痛,写不完的洋洋洒洒终究敌不过震撼的现实。我在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警示案例后,所能发出的,也只是这句感慨,似乎说点其他的,都已经显得那么多余。
“毛毛细雨湿衣裳,点点贪念毁名节。”,我们曾经共同为这个国家,为这片土地抛洒过热血,献出了青春,度过了一段漫长而无怨无悔的岁月。我们在成为法官的那一刻对着庄严的国徽起过誓,举过手,为了这个神圣的职业而奋斗终身。昨天那一张张虔诚而认真的脸庞依然历历在目,为何今天有些人已经随风而逝,不再坚持当初的信仰?明明是一起并肩战斗的好同志、好战友,也许我们还一起喝过茶,一起吹过牛,工作上互相配合过,生活上互相关心过,彼此都已经成为各自生活的一部分,而今天有些人却已经走上了不归路,甚至成为阶下囚,转眼间,恍如隔世,咫尺成为天涯,这不能不让人深思,不能不让人警醒。
更可怕的是,这些倒在我们身边的人所面临的环境、情况与我们是一模一样的,换句话说,如果稍不注意,我们很可能会步他们的后尘。腐败离我们并不遥远,血淋淋的现实告诉我们:诱惑无处不在,陷阱比比皆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些倒在我们身边的人让我们痛心,惋惜,也让我们更加警惕:难道他们天生就贪?天生就腐?不是,曾经他们中的许多人也是有理想、有抱负,在各自的岗位上也是兢兢业业,甚至叱咤风云,然而,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让他们走到了今天?
这个问题我们的祖先其实早就有过经验教训了,对此也有着清醒的认识。春秋时期,宋国司城子罕清正廉洁,受人爱戴。有人得到一块宝玉,请人鉴定后拿去献给子罕,子罕拒不接受,说“您以宝石为宝,而我以不贪不宝,如果我接受了您的宝,那我们俩就都失去了自己的宝,倒不如各有其宝”;而鲁国的相国公仪休嗜鱼如命,无鱼不吃饭。在其上任相国时,亲宾姻戚,甚至素不相识的人都买鱼送他。公仪休崇尚名节,一概予以谢绝,送鱼的人都有所望而来,扫其兴而归。公仪休的一个学生知道老师当了相国,特地买了几尾时鲜鱼登门恭贺,公仪休一如既往,拒不收纳。学生深感奇怪,问道:“老师素来喜食鱼,却因何不受?”公仪休回答说:“时人投我所好,送鱼者纷至沓,我身为相国,群居于群臣之道,理应以廉为宗,故虽嗜鱼而始终不敢受人一鱼”。学生想了想,复劝道:“送鱼是尽师生之谊,别无所求,请老师通融一次。”公仪休连连摇头说:“入仕为官,贵在不贪,受礼纳贿,财坏吏治,污浊官场,此戒不可开。如今我居相位,有傣禄可买鱼吃,若因贪赃枉法而丢了官职,自己无钱买鱼,别人也不会再送鱼来,到时真吃不到鱼了,你是我的学生,既是爱师,还是爱我以德为好”。学生终于被说服,便持鱼而归。
当今社会物欲横流,人心普遍存在着浮躁的倾向,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法官,古人的这些认识并没有过时,相反,我们应该时时紧记。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始终坚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正确行使手中的审判权力,是每一名法官应该思考的问题。我们经常说学习,其实学习不光是学习业务水平,更是学做人,学做事,不光要从书本说,身边发生的这些倒下的干部、默默坚持甘于奉献的榜样,也是我们借鉴学习的对象。“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只有意识到这一点,才能真正做到“即闻学习口号响,又见学习水平涨”,才能避免因为未能廉洁自律,最后跌入犯罪深渊,给自己、给家庭、给社会,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认真做事,清白做人,清廉,一生平安!
作为法官,一方面是“诉讼爆炸”带来的繁重工作,常常处于“案未结、情难稳、心难安”的压抑状态;一方面是有限的收入,有时还遭受当事人的误解,甚至诋毁;我们既能通过鲜活的案件亲眼目睹社会的阴暗面,还要应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和侵袭。面对这些,如何确保廉洁司法,不仅需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更要把“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升华为“不愿腐”的自律机制。心灵不正,岂能正人?心灵既正,人自端正!因而说廉洁司法始于正心。
法官正心首先要清醒认识自己的职业风险。法官是一个与敬畏和光荣、神圣和崇高相连的职业,我们没有理由不为自己拥有这一职业而自豪和骄傲。但当今的法官职业具有着高危度的风险,因为刑事案件涉及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民事案件涉及当事人的财富得失,行政案件涉及公权力和私权力的强烈对抗,当事人都怀着对法官的莫大期望,有的当事人会动用自己的资源,或金钱、或权力、或名望、或人事关系,甚至无所不用其极,试图来影响法官,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当投入未能换来预期的回报,其就会反过来狠“咬”一口。法官职业介入社会生活太广太深,与各类利益主体的关系太近太密,使得法官和当事人搞权钱交易容易便当,这对法官来说无疑是可怕的诱惑和巨大的陷阱,一不小心会被拉下水或者自蹈火坑。从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到基层人民法庭庭长徐峰,一个又一个的反面典型案例无不给予了引人深省的警示。但法官职业风险又是可以预防和排除的,这就要求法官正心,强化自身抗风险能力。只有心中充满无私无畏、光明磊落的浩然正气,我们的双眼才敢蔑视特权,我们的双手才勇于扶助弱小。
法官正心还要学会知足感恩。浩瀚宇宙,个体的生命不过一粒微尘,生存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究竟在哪里?古今中外有多少先贤圣哲为此而苦苦寻找着答案,对于深刻如斯的问题,我们既不能好高骛远,亦不能妄自菲薄。生存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拥有金钱的多少,职级待遇的高低。没有轰轰烈烈的事业,但求实实在在的奉献;没有万贯家财,但能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养家糊口,都是一种人生价值。全身心地开好每一次庭,写好每一份文书,整理好每一件卷宗,办好每一起案件,又何尝不是我们法官的人生价值呢?“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人皆有欲,欲望只要是正当的,就应该得到尊重和承认,但如果私欲膨胀、欲壑难填,就会为欲所惑,遑论幸福。当我们知足于自己拥有的法官职业,不盲目与他人作物质上的攀比,心无浮华必有正气,心有正气必走正道。知足倘需感恩。一流清泉,必有源头活水;一棵大树,必有根下沃土。一个人来到世上,每一份成长进步,无不倾注着家人、师长、同事和社会的关爱与帮助。当我们常思“受之于人者太多,出之于己者太少”,心怀感恩之心,自然就会产生对法官职业的敬重,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不去逾越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法官正心恒于内心的和谐。正心不仅在于一时一事,而且需要用一生一世来涵养。其出于内心而恒于和谐,要求明事理、知荣辱,对人生得失看得开,不大怒、不狂喜、不过忧,勇于争先而不计名利,品格高洁而不孤芳自赏,刚正不阿而与人和睦相处;又要求能守正心灵,爱岗敬业,演好角色,难不倒,夸不倒,诱不倒,心无旁骛,始终保持那么一股劲,不断挑战自我,追求卓越。作为法官,内心和谐体现在办案上就是待人平等,作风平易,“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谦恭地听、睿智地答、审慎地想、公正地判”,用心去探寻情、法、理的平衡;内心和谐体现在处人上就是要对上不媚、对下不威、对身边人不纵,想问题、办事情要从“大家”出发,珍惜缘分,多沟通少误解,多信任少猜疑、多宽容少计较,以大度雅量来面对和处理矛盾、摩擦、误会和纷争。
“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让我们在廉洁司法的道路上不懈追求自己的人生理想,在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中体会人生的幸福、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