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在交通安全上的优秀讲话稿范文(精选3篇)
同志们:
按照市委常委、副市长、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要求,今天我们主管校车安全工作的几个部门联合召开“20xx年春季学期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目的是确保我市春季新学期校车运行安全,不发生事故,提高校车管理水平。学生安全牵动着社会的敏感神经,关注度高,稍有一点闪失就容易形成舆论的炒作热点,历来各级政府和领导都很关注学生的安全问题。校车是学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每天都要接送学生上下学,受道路、气候条件、恶劣天气、驾驶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省交警总队召开的“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暨‘减量控大’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视频推进会”刚刚结束。刚才车管所所长通报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X事故调查报告,X名公职人员被追究的情况;
市教体局二级调研员提出了校车管理的工作要求;
下面结合X实际,我就对校车管理工作机制和各部门的职责、全市校车基本情况、全市校车管理工作亮点、校车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采取的工作措施等方面的问题与大家进行交流。
一、《条例》规定的校车管理工作机制
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令《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要求,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要建立政府负责,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应急、工业和信息化、质监等部门参加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确定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研究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有关问题。要建立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工作情况,通报校车交通安全违法、交通事故信息。今天我们参会的都是法定的主要管理职能部门。
二、《条例》规定的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教育部门:依法制定、科学合理调整学校(教学点)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参与制定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负责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二)公安部门:参与制定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负责校车标牌的核发和回收工作;负责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认定工作,以及校车驾驶人审验和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负责维护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三)交通运输部门:参与制定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建立并督促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加强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的监管,依法查处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的有关违法行为。
(四)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者参与校车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五)市委常委、副市长明确提出要求,发放标牌校车的主要管理者是教育部门,“黑校车”的打击主要是公安部门。
三、全市校车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校车单位X个(专业校车公司X家),注册校车总数X台,校车驾驶人X人,发放校车标牌X台,未取得校车标牌X辆。具体分布情况是:……
四、全市校车管理工作的主要亮点
一是各县(区)交警大队护学岗落实的较好。各交警大队都能在上下学期间派出人员到学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
二是师河辖区校车停靠点标志标线设施规范齐全。各辖区大队都要进行学习推广。
三是市区学校成立有学生家长和老师参与的护学岗,穿戴红马甲、举小红旗维护交通秩序,效果很好。希望各县借鉴学习,借助学校和家长的力量来维护交通秩序。
四是总体评价光山县校车管理水平在全市较好。
五、当前全市校车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
一是没有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上路行驶接送学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目前全市还有190辆校车未取得校车标牌。
二是登记为中小学生校车实际用于接送幼儿的非专用校车12辆。分布……。
三是校车动态监管流于形式。各县区都没有建立校车专门动态监管平台,都是挂靠其它运输单位的平台,对校车的超速行驶、改变线路,不能及时制止警告。
四是校车超速现象时有发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道路上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最高时速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息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实际工作中发现,在国省道和危险路段行驶的车辆都有超速现象。
五是有的校车单位管理制度缺失或安全制度落实流于形式。没有校车安全管理组织,没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没有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没有校车安全检查记录。
六是大多数校车行驶线路中未按规定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点停靠。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刚才讲了……辖区这方面做的较好,望继续往乡镇延伸,给全市做个标杆。
七是校车行驶在国道或省道上的数量较多。如X辖区有X台校车在X国道上行驶,X台校车在X国道上行驶,X台校车在X省道上行驶,X台校车同时在X国道和X省道上行驶,X台校车在乡村道路上行驶。国道、省道上大货车、农用车数量多,车速快,校车行驶安全隐患较大。我市X国道沿线的光山、潢川段沿途学校也较多。
八是危险路段防护设施设置不到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校车行驶线路应当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
确实无法避开的,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对上述危险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
九是校车存在挂靠现象。个别县把关不严,允许没有资质的学校、幼儿园购买校车挂靠中心校办理校车入户和校车标牌许可手续。
十是仍有个别“黑校车”接送学生,存在管理盲区。
六、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是迅速开展一次集中研判,把辖区内校车安全隐患找全找准。从现在开始,校车管理各部门要联合对辖区内的每个校车单位、每条线路、每辆车、每位驾驶人、每个时间段、每种天气条件下都要进行准确研判分析,要找出隐患,提出解决的办法和责任单位,要建立校车安全微信群,及时发布各种安全信息提示。
二是迅速开展一次集中检查,督促校车单位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对辖区学校以及校车、接送学生车辆所属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促学校加强校车安全内部管理,落实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与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
督促车辆所属运输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车辆、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等制度,把好校车上车关、出门关,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和存在隐患的车辆驶出校门、驶入路面。要切实加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动态管控,督促落实专人加强GPS监控,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提醒纠正,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三是迅速开展一次集中清查,切实加强涉校车辆和驾驶人源头安全管理。要组织对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专职驾驶人年审、违法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坚决杜绝使用报废、拼装、未检验车辆接送学生和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确保车辆检验率、驾驶人审验率均达到100%。车辆方面,重点检查车辆转向、制动性能是否良好、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安全带等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对设施不全、存在隐患的,一律停运,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营运。要检查校车许可证有效期以及服务对象、接送线路是否与许可内容一致,凡不一致的,一律收回校车标牌并立即通报相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驾驶人方面,重点核查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全面排查逾期未审验、违法未处理、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接受集中教育等驾驶人。要对校车驾驶人资格进行一次核查,凡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校车驾驶资格并及时通报相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各校车单位尽量不要聘用有酗酒、赌博、熬夜等不良习惯的驾驶人。
四是迅速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全力保障涉校车辆通行线路交通安全。要联合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农村地区县乡道路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一次集中排查,重点排查通行线路是否存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行驶线路和停靠站点标志标线、信号灯等管理设施是否科学,校园周边交通组织、停车区设置是否合理。对存在道路安全隐患、交通设施缺失或者设置不科学、交通组织不合理等问题的,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督促限期整改,一时不能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临时性的警示和管控措施,全力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提供安全的道路通行环境。
五是迅速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形成对涉校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各部门要加强情况沟通,以学校周边道路以及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通行线路的关键节点为重点,合理调整勤务部署,切实加大路面巡逻和视频巡查力度,严查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农村地区要切实发挥好“两站”、“两员”的作用,充分依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及时劝阻、纠正、举报“黑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接送学生或使用拼装报废车辆接送学生的,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一律严格依法处罚,充分发挥震慑作用。对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员超速的,要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一律按照危险驾驶罪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迅速开展一次集中宣传,进一步强化涉校车辆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深入学校和有关运输企业,召集学校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教育,通报涉校车辆交通违法和事故典型案例,宣传超速、超员行为的危害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对校车驾驶人以及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上好新学期交通安全课,及时发送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提示短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交通安全出行常识,提醒学生不乘坐超员车辆、不乘坐非法客运车辆、不乘坐货运车辆,劝告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要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奖励机制,鼓励群众举报“黑校车”和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
最后,再强调两个问题,一是国三及其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办理注销登记后仍有轨迹车辆的追缴问题。支队昨天已下发《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核查纠正机动车注销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各大队要按照通知精神,组织专门人员抓落实,积极向县区工作专班汇报对接,让原责任单位继续追缴,确实消除隐患,3月底这项工作必须完成。二是县级摩托车考场建设问题。省总队要求五月份必须完成,六月份人工考试全部关闭,各大队要抓紧时间建设。
同志们,让我们各职能部门,团结协作、共同发力,同学校和校车单位一道把校车安全工作做好,确保不发生事故,给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谢谢大家!
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宣讲的主题是:交通安全牢记于心。
今天,是xx月x日,是我国的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交通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现在全国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每年由于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近六万余人,其中有很多是中小学生。不知有多少的家庭由于交通事故而葬送了幸福。同学们,生命给予每一个人只有一次,请珍爱生命,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为此,我们通过这次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提高我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交通安全法制意识。今天,就交通安全工作,我想给同学们提以下几点要求:
1、骑自行车在公路及街道上行驶,必须靠道路右侧或慢车道行驶,不准并列行驶或争道抢行,在城市不准闯红灯,不准与机动车抢道、抢桥,要让机动车先行。
2、骑自行车不准撑伞,不准双手离把或一手扶把,不准做一人踏车的游戏式骑车,不准互相追逐,扶肩并行,载头猛拐,曲绕行驶,不准攀扶其他车辆在人行道上行驶,转换时必须伸手示意,不准拖带其他车辆或一辆带一辆。
3、不管步行或骑车在公路街道上行走时,必须靠右行走或人行道上行走。
4、不管是步行或骑车,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要遵循一看,二慢,三通过的原则,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通过。
5、严禁在机动车临近时横穿公路、机耕路。
6、不准在街道上、公路上、机耕路上拦车、爬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7、在公路、机耕路或其他道路上行走时,不准钩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准边走边看书或边玩耍。
8、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最后,祝同学们高高兴兴到校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团聚!
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和交通有关的普法知识,首先给大家讲个小故事。
一个11岁的男孩,在一次坐公共汽车时,因为他一上车就在车上东跑西窜,还不时的把头伸出窗外,司机多次提醒他,他都不听。汽车转弯时,男孩被摔出窗外,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幸身亡。这个故事让我联想到我们这里因为交通不便利,路况又不好,许多小学生搭乘摩托车或者电动车或者自行车上学或放学。有的一个摩托坐3、4个学生,有的摩托驾驶员不按交通规则行驶,有的坐摩托的学生在坐车时不老实,出现了多起事故。因此我们今后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懂得交通规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交通法》规定,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机动车司机和前排座位乘客必须系安全带。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在没有交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穿越马路,要做到“绿灯行,红灯停”。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更不能在马路上滑滑板。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希望我们能认真学习《交通法》,提高保护自身的人身安全的意识。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