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讲话稿(推荐3篇)

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讲话稿(精选3篇)

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讲话稿 篇1

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笋岗小学的陈思雨,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由“景泰蓝”之痛所想到的》。

众所周知,景泰蓝是我国特有的传统工艺美术品,至今已有五百多年历史,它以工艺精细、色泽晶莹、外表华丽而驰名中外。然而,就是这一中华文化之瑰宝,由于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竟被前来参观的外国客商偷取了其独有的生产工艺,令我国蒙受了不可估量的损失。请问:这个沉痛的教训告诉了我们什么?那就是——保护知识产权势在必行!

也许,有人会问:什么是知识产权呢?简单地说,知识产权就是用法律手段来占有知识资源。

知识产权的.范围很广泛,并且随着科技的日益进步,现在还在不断地扩大。至今为止,知识产权已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名称标记权、技术秘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等。

随着科学技术知识和知识资源成为经济发展的支配力量,人类社会逐步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在知识经济时代,谁拥有了知识资源,谁就拥有了最宝贵的财富。知识产权制度其实就是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内对发明创造者的智力劳动给予专有权,使发明创造者获得利益回报,从而激励发明创造者的积极性。通俗地说,就是“给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试想,如果你费尽心血取得的发明创造却得不到法律保护,别人可以无偿的仿制或使用,那么你还会有积极性再去进行下一个发明创造吗?所以,知识产权制度可以保护发明创造者的合法权益,激励创新活动。

知识产权保护在我国虽行之未久,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从过去著名作曲家施光南创作的歌曲收入只是十几元,到现在知名作家二月河版权收入超过一千万元;从景泰蓝的生产工艺外泄,成为国人心中之痛,到如今国内价值最高的“红塔山”品牌价值达439亿元人民币……这一切都说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已渐入轨道。更令人欣喜的是,我们小学生也加入到了保护知识产权的行列中来。有一个叫徐翔的同学,在读小学四年级时,发明了“吹吸式扫路机”,及时申报并获得了国家专利,还引来了某公司100万元的资金投入。产品问世后,徐翔作为专利的拥有者,将以百分之十五的比例与投资者分享利润。以此估计,每卖出一台“吹吸式扫路机”,小徐翔便有5000多元的进账呢!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也行动起来吧!虽然,保护知识产权,前路崎岖,任重道远,但我们相信,只要全社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全面保护知识产权,“景泰蓝”之痛的历史就不会重演,我们的科技创新的战略任务就一定会实现!

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讲话稿 篇2

根据--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安排和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总体要求,市知识产权局开展了系列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同时,要求各市(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以“倡导创新文化,尊重知识产权”为主题,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各项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全市通过上下联动、集聚宣传效应,营造浓厚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支持知识产权工作的良好局面。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正面宣传,把握舆论导向,改进工作作风,注重勤俭节约,增强宣传实效,全面展示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进展和成就。大力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型城市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各地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知识产权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进展、新风貌、新经验、新成效;

(二)宣传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历程、成就和经验,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以及各地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宣传我市制定出台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政策措施。报道专利执法维权等专项行动情况以及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加大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等公益服务的宣传;

(四)宣传全市各类创新主体,重点宣传我市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知识产权强企行动计划贯彻落实,以及涌现出的典型创新创业人物等内容,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

(五)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组织部分高校和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通过举办知识竞赛、设立科普画廊、发放宣传资料、主题讲座等形式,加大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专利知识的宣传,增强师生知识产权意识。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知识产权质量、价值和效益。

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讲话稿 篇3

各位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知识产权”是一个让人们值得重视的问题。现在有些人,没有经过作品或发明、发现等一些东西作者的同意,也没有付给作者应付的费用,就私自做成一些盗版的,没经过法院同意的东西出去用便宜的`价格销售出去。或许有些人会这样想,虽然盗版的东西是没有正版的好。可是,正版的影碟,作品等都非常贵,有些经济条件不允许的可买不起,盗版的比正版的好点。其实,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

我这里就有一个例子。在我小时候,有一次,我同妈妈一起去买我最喜欢的影碟。原本,我们是打算去大商店买一些碟。可是,我们去到商店,商店里的影碟有很多,但都价格不菲,我要的《猫和老鼠》非常贵,要几百元。妈妈说太贵了,她如果买了这套碟,就不能去买别的东西了。于是,我只好垂头丧气地走出了商店。在回家的时候,妈妈看见一些小店里也有这套碟,而且很便宜,只要40元。可我进去一看,这些碟看上去还可以,可是好像盗版的。我就叫妈妈别买了,妈妈说:“商店里的有点贵,这里也有这种碟,还很便宜,就买吧。”我只好答应,但我有个条件,买一张回去看看先。妈妈欣然同意了。

回家后,我高高兴兴的打开电视机,刚要播放到一半时,电视里就死机或是屡见不鲜的状况。看了这个事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盗版的东西就算再好也只能是正版中的害群之马。我也知道了为什么正版的作者都在喝“西北风”了,这是因为正版的东西太贵了,老百姓迫不得已才买了盗版碟。我认为正版的销售上应该少要点利润,把价格先降下来。这样才能让人们尊重、重视你的知识产权,让老百姓出得起钱来买。这样,买的人就多,人多自然就会卖得火了。只有这样做,作品的作者就不会再为自己的知识产权而烦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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