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讲话稿十一篇
老师、同学们:
爱国主义——我们的精神支柱“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无话是庙堂之高的文天祥、岳飞,还是处江湖之远的顾炎武,陆游,无论是古时的屈原,还是近代的秋瑾、鲁迅,只要是中华儿女、炎黄子孔,都深深地懂得这个最简单的道理。霍去病不灭匈奴誓不为家,朱自清宁死不食美国救、济粮,乃广为传颂之佳话;秦桧卖国求荣、吴三桂引清入关,遭万世百姓之唾骂。人们尊敬“高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爱国志士,痛恨奴颜婢膝的卖国之辈,这就是爱国主义,这就是千百年来人们巩固起来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深厚而朴素的感情,是赤子对母亲最诚挚、最热切、亘古及今不衰的爱。
爱恋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与祖国,是中华民放世世代代的共同感情。这种感情赋予我们祖先巨大的精神力量,与无穷的创造力,使他们创造了中华民族辉煌灿烂,独放异彩的古代文明;这种感情赋予中华儿女酷爱自由、坚韧勇敢的个性,使他们为了救亡图存,争取独立、自由、幸福而顽强地战斗,一次又一次地把自己从强权压迫的桎梏中解放出来。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引以为骄傲的一个光荣传统。“美不美,家乡水”。故乡是我们生命之源,祖国乃我们生命之根,而爱国主义,就是我们强大的精神支柱,是中华儿女建设祖国、保卫祖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动力源泉。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正是在这种爱国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我们抵御了历史上无数次外来的侵略;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我们还将取得建设中国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胜利。这就是爱国主义的巨大精神力量所在,这就是人们心中蕴藏的爱国之情被激发后据点导致的必然结果。
历史证明:一切爱国者都所以把祖国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因为他们知道,个人的理想,前途与祖国的命运是紧密相连,休戚相关的。杰出的音乐家拉赫码尼诺夫说过:“如果你失去了祖国,你便也失去了自己。”唇亡而齿寒,作了亡国奴,连人格、自由都得不到,更谈不上什么幸福与个人利益了。
“位卑未敢亡忧国”。前人尚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更何况我们21世纪的新一辈!
诚然,我们的祖国现在还不发达,然而,爱国是不以祖国富裕为前提的。“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祖国的落后,人民的困苦正是对我们每个人的严峻考验,正需要我们发扬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改变祖国落后面貌的“青云之志”,掌握富国富民的建国之才。
“江山代有才人出”。我们的祖国过去哺育了灿若群星的杰出人物,今天,她仍将造就无数社会主义时代新的爱国英才。
在祖国母亲的生日即将来临之际,我们爱国心、中华情是最好的礼物,让我们将它献给伟大的祖国,并真心近祝愿她永远繁荣!永远昌盛!
各位同学们:
你们好。
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溺水事件已成为造成17岁以下非正常死亡的首要因素。入夏以来,今年各地溺水事故又时有发生。特别是进入5月份以来,各地溺水事故频发,5月4日,湖南淮阳县,3名儿童溺水死亡;5月12日,固始县4人溺水死亡;5月1日,广东谦汇市1名儿童溺水死亡;5月11日,愽罗县5人溺水死亡,同日,五华县又有4名学生溺水。频发的一幕幕惨剧,再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
近年以来的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多发生在小学生和初中生中,且男生居多。
一年一度的夏季是安全事故的高发季节,预防溺水事故无疑摆在了重要位置,为积极响应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创设更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杜绝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在此特向全校同学提出如下要求:
1、禁止私自或结伴到河、塘、溪流边玩耍,在任何时候都不得私自到江、河、湖、塘、水库中游泳或嬉水。
2、要坚持做到“四不去”:未经家长教师同意不去;没有会游泳的成年人陪同不去;深水的地方不去;对水情不熟悉的江、河、湖、塘、水库不去。
3、见到有人落水时,不盲目下水施救或者避而不见,而应大声呼救或报警(110),避免发生因盲目施救而导致更大的不幸。
4、每个人从我做起,严守学校纪律,用学到的防溺水知识运用于实际,坚决杜绝溺水事件的发生。在加强自我安全意识的同时,对于那些违反学校纪律,私自玩水、游泳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劝阻并报告学校老师。
同学们,生命高于一切,我们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自己的生命。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水无情,人有情。其实,只要我们在生活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我们的生命将永远绽放光彩。
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明天,12月4日,是全国第十二个法制宣传日。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也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全校师生应一起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
一、学法。我们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卫士,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
四、宣传法。我们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在此我特别提醒以下几点:
(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
(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
(3)注意交通安全。不到12周岁坚决不骑车上路,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校园内严禁追逐打闹;;
(4)注意运动安全。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同学们!健康现在,才可能幸福未来。我们要积极学法,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地度过每一天!
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法制教育现场会会,邀请了派出所的同志来给我们讲解法律知识,进行法制教育,我觉得这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们急需上好而且必须上好的一堂课,使我们获益匪浅,让我们再一次用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我国正逐步走向法治社会,各项法律法规正逐步建立健全,学法、知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而且必须做到的一件大事。刚才,我们从各位领导的讲话以及犯人们的忏悔中已经清楚地认识到,守法与犯法其实只在一线之间,在特定情况下,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运用法律常识去指导自己言行往往能获得法律的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拯救自己;而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法盲则会不知所从、一味蛮干,不可避免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人生最大的痛苦和悲哀莫过于失去自由,失去自由、身陷囹圄时才知道法律的无情和自由的宝贵。认真分析刚才两名青年的忏悔,我们发现,他们也有过美好的学生时代,他们也不是生来就是坏孩子,他们原来也曾是优秀的好学生,但是他们不严格要求,结交了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贪图一时的享受,沾染上了一些坏习惯,逐步从一名优秀的学生沦为失足青年,可以说致使他们走向犯罪的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是他们自己首先放弃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放弃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放弃了对自由和人生的正确追求,也就放弃了自己,教训是发人深省的。
无知的人最可怕,无知才会妄为,无知才会导致悲剧,法制观念淡薄,好逸恶劳,贪图享受,以身试法,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据统计,当前国内14—25岁青少年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为24.38%,而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在在押犯中所占的比例却高达35.15%,这一数字令人怵目惊心,惶恐难安。目前,在我们同学们当中也有极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存在着厌学、旷课、打架、衣着不整、吸烟、进网吧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在此,我奉劝并告戒这些同学从现在开始立刻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学校本着“对学生的终生幸福负责”的教育理念,有决心有信心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创设一个优质的人文环境,同时对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一)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今法律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已显得越来越重要。不懂法律知识的人叫做”法盲”,法盲在生活中容易吃亏,在工作中容易碰壁。一个人必须先懂得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才能将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己。如今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很多:可以学习专业的法律书籍,可以阅读报刊上的评案说法,可以收看电视的法治节目,也可以直接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只要你是个有心人,学习一点法律知识并不困难。你们都是高中的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书本上的知识,不可能在这个阶段学习所有的法律知识。但是作为青少年,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知道怎样去维护它,这些还是非常必要的。
另一方面,高中生处在一个特殊的成长时期,阅历相对简单,社会经验不够丰富,鉴别是非的能力也较弱,比较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伤害,尤其需要珍惜花样年华,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掌握自护知识,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功,有助于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有助于增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犯罪分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具备防范犯罪的意识和能力。青少年只有学会了自护,才能在犯罪侵害发生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临危不惧,运用有效的防卫手段,敢于和善于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坚决摈弃不良习惯,做遵规守法好学生
一些在押犯人的违法犯罪都是由“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在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啊!
青少年充满朝气,思维活跃,喜欢接触新事物,但又思想单纯、幼稚,思想防线薄弱,容易染上不良习气。古人云:”立身成败,在于所染。染苍则苍,当黑则黑”。青少年就是这么一个易染的群体,青少年一旦染上恶劣习性,人生观和品德就会向坏的方面发展,到头来只有走向变质和堕落,成为社会的渣滓。因此,拒邪恶,永不沾,抵制各种不良习气,应该是我们青少年共同的严肃课题。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元圆”。英国著名文学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将遵守纪律的道德观念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重的小事做起。希望全体同学以他们为诫,洁身自好,严格要求,追求健康高尚的生活,正视自己的不足,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自己的一生奠定良好的基矗
尊敬的各位领导,员工朋友们:
大家好!
五一国际劳动节就要到了。国际劳动节,是和劳动人民的名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和工人阶级的革命和斗争紧密联系在一起、和全世界无产者的宏伟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节日。
当我们每年举行“五·一”庆祝活动的时候,我们缅怀中国工人阶级光辉的战斗历程和不朽的业绩,“安源大罢工”、“二七大罢工”、“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无不显示中国工人阶级不可战胜的力量,显示出他们的远见卓识,显示出他们作为领导阶级的气魄和胆量。他们在中国革命的发展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同学们,我们要继承工人阶级光荣的革命传统,学习他们大公无私、光明磊落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阔大的胸襟,以天下为己任,树立远大的理想,做一个有志气的人,增强我们的责任感,好好学习科学知识和做人的本领,长大后更好地报效祖国,为人类作贡献。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通过前一段时间的学习,本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认识。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执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执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游泳,是广大少年喜爱的体育锻炼项目之一。然而,不做好准备、缺少安全防范意识,遇到意外时慌张、不能沉着自救,极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
一、中国儿童意外溺水调查报告
在中国,意外伤害是0~14岁儿童的首要死因。平均每年全国有近50,00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平均每天有近15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失去生命。儿童伤害死亡只是伤害的冰山一角,在每一位死亡者背后,还有着上百儿童因此而终身致残。意外溺水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首要死因,10个因意外伤害而死亡的0~14岁儿童中,有近6个是因为溺水身亡的`。当儿童溺水时,2分钟后便会失去意识;4~6分钟后身体便遭受不可逆反的伤害。
二、游泳安全要点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域、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必须要有组织并在大人或熟悉水性的人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
3、游泳时切勿太饿、太饱。饭后一小时才能下水,以免抽筋。
4、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
5、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
6、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7、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三、溺水的急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一旦遇到溺水者,我们在营救时应该怎么办呢?20xx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7名初三学生游泳全部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5名小学生游泳全部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7名学生在松花江游泳,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6、7月浙江有26个孩子溺水身亡溺亡2人以上的有9起。
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家长:
大家上午好!
近年,县委政府十分重视基础教育工作,制定了建设教育强县的目标,我县各学校从办学条件到师资队伍建设,从教学管理到教学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培养教育好下一代单靠学校的“孤军奋战”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全社会特别是家长的共同参与。
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组成单位,家长就是孩子最好的启蒙老师。家庭教育是整个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学校教育互相依存,互相促进,共同发展,是其它任何教育也替代不了的。家长素质的高低、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以及实施效果,直接关系到孩子的终身成长。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家庭教育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比如:有的家长忽视家庭教育,以为教育是学校的事情,把孩子交给学校便撒手不管。有的学校与家长交流、沟通不够,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不能很好的衔接,使教育效果打了折扣。
今天,由县职教中心承办的家庭教育讲座非常有必要,也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职教中心作为我县成人教育总校和社区教育学院,要制定家庭教育的长期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聘请家庭教育方面的专家或取得成功经验的家长,有针对性地做好家长培训,确保家庭教育的实效。
教育局、财政局要在政策、资金、师资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组织引导全县所有学校积极办好家长学校,使孩子从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接受到全方位的良好教育,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关工委、妇联等有关部门也要发挥相应作用,积极主动关心支持教育,共同构筑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区教育体系,为教育发展贡献力量。
希望各位家长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珍惜这次培训的机会,认真学习,用心领会,应用到今后的家庭教育中,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我们正值花季,肩负着祖国的希望和未来,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但年龄特点决定了我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诸如此类的事件我们通过各种媒体也有所耳闻,比如:有的同学在学校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甚至打架等等,总之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走出校园后,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到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而是在我们这个阶段我们这个年龄就开始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另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着我们,如果没有自制力要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对我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大家都知道有许多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所以,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建议:
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如果能完完全全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一定是一位好的学生。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大有用处的栋梁之材。
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都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也是我们的武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各班举办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会。通过主题班会,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
总之,作为学生,学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
1、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
2、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受侵害。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幸福地生活。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各位领导,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中学生如何拥有健康的心态。
如果我问一个同学:你身体健康吗?他可能会说:我当然健康!看,我像小牛一样强壮。但是,你的健康不应该指身体健康,还应该包括心理健康。
那么,如何让自己的头脑更健康呢?我们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对自己太苛刻:有些人对工作要求完美,对自己几乎是吹毛求疵。他们往往会因为小瑕疵而自责,受害者就是自己。为了避免挫折,你要在能力范围内设定目标,欣赏自己的成就,自然会有詹妮弗的感觉。
2.不要对别人期望过高:很多人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如果对方达不到自己的要求,就会大大失望。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优缺点,何必要求别人去迎合自己的要求呢?
3.驱散我们的愤怒:当我们愤怒的时候,我们会做很多错事或者事情。与其事后后悔,不如事前控制自己,把愤怒转移到另一个方面,比如打球,唱歌。
4.偶尔也要克服:一个做大事的人,是站在大的角度看事情的,只有一些无知的人才会钻到小的点上。所以,只要不影响大前提,小地方没必要过分坚持,减少自己的烦恼。
5.暂时逃避:当你的生活受挫时,你应该暂时抛开烦恼,做自己喜欢的事。比如运动,睡觉,看书等。等到情绪平衡了,再去面对自己的问题。
6.找个人聊聊你的烦恼:把所有的郁闷都埋在心里只会让你不开心。如果你告诉你的知心朋友或者老师你内心的烦恼,你会觉得詹妮弗。
7.为别人做点事:帮助别人是幸福的基础。帮助别人不仅让他们忘记了烦恼,也决定了自己的存在价值,可以获得宝贵的友谊。为什么不做呢?
8.一段时间只做一件事:根据美国心理咨询专家乔奇博士的发现,导致焦虑、精神崩溃等疾病的主要原因是患者面临很多急需处理的事情,精神压力太大,不会引发精神疾病。为了减轻他们的精神负担,他们不应该同时做不止一件事,以免筋疲力尽。
9.不要到处和别人竞争:有些人心理不平衡,因为他们太喜欢竞争,所以总是处于紧张状态。其实和谐才是人与人相处最重要的。
10.善待他人:我们经常被排斥,因为人们对我们有戒心。如果你在适当的时候表现出你的善意,当你交朋友和几个敌人时,你会感到平静。
11.娱乐:这是消除心理压力的最好方法。不要太多娱乐,最重要的是让你的心情珍妮弗。
只有及时接受必要的心理咨询,拥有健康的心理,才能顺利轻松地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从而更好地适应新环境,保持和改善身心健康,这是健康丰富的人生发展,走向自己实现。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敬爱的教师、亲爱的同学们:
我是来自高一(1)班的学生,我今日的题目是:培养爱国主义。
回顾历史,我们发现贫穷、落后、愚昧,就会受人欺辱,任人宰割。再看今朝,就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国强民富要凭借我们永不言败、敢于拼搏、积极向上的民族。而民族的核心资料就是爱国主义。
纵观历史长河,忧国忧民,为国家、民族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们被人们传颂至今;战国时期的屈原、唐朝的杜甫、宋朝的陆游、明朝的郑和“粉身碎骨”“一片丹心”只爱国。近代以来,更是有钱学森、邓稼先一批科学家放弃了国外的优厚待遇,自愿回国为国效力,还有奥运竞技场上那些运动健儿们奋力拼搏的矫健身姿从古到今,有爱国主义的人数不胜数,是他们将这种传承不息。
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一代,是祖国的期望,国家的未来必将掌握在我们手中,所以我们更有必要,更有职责去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要体此刻行动中。”如果国家此刻需要我们挥洒热血,我想我们都会义不容辞地为国捐躯。可我们此刻正处于和平年代,我们不必为国上战场冲锋陷阵。那么我们应当如何爱国呢?作为学生,我们要做好的就是爱团体、爱学校。如果一个人连自我的班级,学校都不热爱何谈爱国呢?沙市中学为我们供给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兢兢业业的教师们为我们构建了成材的摇篮,还有学校其他岗位上的工作人员辛勤地为我们服务,我们有理由不去热爱沙市中学吗?热爱学校是一种具体而切近的行动,我们每个人要像爱自我的眼睛一样去维护学校的形象和荣誉。从一点一滴小事开始,落实到行动中:珍惜时光,努力学习成才后报效祖国为学校争光;遵守纪律,进取为学校献上自我的一份力量;尊重师长,关心同学,像对待自我的亲人一样去对待全校师生;爱护环境,为自我也为他人创造更好的学习空间。总之,我们要用实际行动来热爱学校,如此,才能逐渐培养爱国主义。
为了中华民族的腾飞,让我们努力学习,从小事做起,做一个无愧于人民的具有爱国主义情怀的四有新人吧!
完毕。多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