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纪要通用5篇

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纪要(通用5篇)

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纪要 篇1

为了确保20xx年“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铁路畅通、旅客安全、广安火车站和前锋镇治安秩序良好,使人们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猪年春节,达到广安铁路春运期间“无伤亡事故、无闹事事件”的目标,20xx年2月2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兰朝红在前锋镇政府3楼会议室主持召开铁路春运安保工作会。市公安局副局长汪晓麟,广安区委、政法委书记魏全元,市综治办副主任、护路办主任侯泽勇,广安区综治办、护路办,广安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民政局,广安火车站、铁路派出所,前锋派出所、前锋镇党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认为,从今年开始,与我市邻近的重庆、达州火车站实行购票实名制后,必将造成大量旅客涌入广安火车站,同时票贩子也将云集广安火车站进行倒票活动,这都给广安火车站及前锋治安秩序造成很大压力。会议经过深入讨论议定如下事项。

一、成立“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广安火车站安保工作领导小组,由兰朝红任组长,汪晓麟、魏全元及广安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谭福川为副组长,广安火车站、铁路派出所、前锋镇党委主要领导为成员,工作组既对维护火车站正常秩序进行指导,又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

(一)为保证“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火车站正常秩序,特成立6个专门工作小组。

1、宣传工作组:由广安火车站党组书记颜渠牵头负责。主要任务:一是以简明文字方式对铁路提速、车次运行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二是除在车站内保证日常音响设备设施畅通外,还要在人员大量聚集地-车站外广场安置高音喇叭,使领导小组的决策能及时传达到候车的人群。

2、火车站内秩序组:由铁路派出所所长左方东牵头负责,参与维护秩序的地方民警、武警共同参与,对候车室、售票窗口及车站外广场的秩序进行维护。3、火车站外秩序组:由广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爱武牵头负责。负责研究有关站外的执勤力量部署,维护站外秩序。

4、后勤保障组:由前锋镇党委书记唐军负责,区民政部门参与。职责为:一是把前锋中学和小学1、2楼教室的课桌搬到3楼以上以供旅客休息备用。二是前锋镇组织居委会干部等社会力量,有偿提供饮用水、方便面等(价格与市场物价一致);三是区民政部门要做好救助的各种准备。

5、打击票贩工作组: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汪晓麟牵头,治安支队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

6、铁路护路工作组:由市综治办副主任、护路办主任侯泽勇牵头,广安区、华蓥市护路办具体落实,负责辖区铁路运输安全。

(二)重点抓好应急处突工作。当广安火车站日滞留旅客超过车站可提供5000名的候车场所时或秩序混乱时。工作组全体成员集中在广安铁路派出所5楼会议室开展疏散分流处置工作。

1、疏散救助组:由广安区委、政法委书记魏全元任组长,区综治办、护路办、公安分局、交通局、卫生局,广安火车站及前锋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成员。主要负责疏散滞留旅客和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广安火车站和前锋镇负责引导滞留旅客到学校;区公安分局在前锋中学、小学等旅客临时安歇处安排5名以上执勤民警负责秩序;区交通局负责调集20辆客车作为应急之用,并保证半小时内按指令要求集结到位。车辆准备情况报区政法委备案;区卫生局负责急救车辆、医务人员及救护医院的准备;前锋镇党委、政府负责饮用水及食品的保障、滞留旅客的劝导等工作。

2、应急处突组: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汪晓麟牵头,谭福川参加。负责调集足够警力(含武警)做好秩序维护、应急状态的处置等工作。具体方案市公安局另行制定。

二、全力做好信息收集研判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从即日开始,广安火车站党组书记颜渠每日将每天旅客流量、票贩活动情况、车站治安秩序等情况以短信方式报兰朝红、汪晓麟及魏全元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要动员综治维稳信息员等力量广泛收集并上报信息,做到耳聪目明。同时,相关单位要全力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防止媒体负面炒作。

会议还要求,各相关工作组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制订子方案,并于2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设在市综治办)。

20xx年2月

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纪要 篇2

为巩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成果,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日常监管工作,20xx年以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建立区域联动监管机制。为及早形成区域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保障苏浙沪区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20xx年9月28日,在上海市召开了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协调会。参加会议的有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全监管、公安、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业务处处长,交通部公路司及天泰雷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派员参加了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同志出席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孙华山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标志着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的正式建立和启动,这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新举措,对于促进企业发展、政府监管、社会和谐必将起到重要作用。建立跨区域的联控机制,从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特点和实际出发,适应了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把防范事故风险的关口前移,解决各部门监管、协调方面存在的条块分割、相互衔接不够紧密的问题。联控机制建立、创新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方式、监管手段,各部门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协作配合,沿途省市做到“基本信息共享、动态监控通报、联合执法同步、查处意见反馈”,以确保省际之间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

会上,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的安委会办公室通报了20xx年以来落实《苏浙沪建立区域联动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专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的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和建立省际联控机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商议、签订了《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协议》,并讨论了《推进建立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工作时间表》。天泰雷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介绍了“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情况。通过建立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从管理和技术两个层面来实现信息共享和相互通报、协查制度,设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省际间通行的专用通道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为,及时处置和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水平,实现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同时,为构建全国统一多级监控平台网络创造条件。

会议议定如下事项:

一、通过建立信息互动、联合执法、动态跟踪等工作机制,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提升区域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可控度。在总结经验、逐步完善的基础上,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向周边地区扩展。

二、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实施信息资源共享和相互通报制度;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公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省际间公路检查站和通行的进出专用道口;重点对运输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剧毒溶剂的罐车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三、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消除源头隐患,遏制事故苗头。苏浙沪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责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把住源头,建立危险化学品发货登记制度。禁止向无《危险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押运员无从业资格证的车辆发货;禁止超载、超限发货;禁止向无《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车辆发送剧毒品。

苏浙沪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责成相关运输单位采取措施,对承运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剧毒溶剂罐车安装GPS车载终端,并建立监控平台。

(二)实施资源共享,开展信息通报。实施信息资源共享。苏浙沪交通部门会同公安部门依托各自已有的网站,及时更新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名单、车辆牌照号码等信息,确保可供对方实时查询和验证的信息有效性。

凡被查实非法运输、超载、超限及在禁运时段内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事发地有关部门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应及时向运输车辆所属省市和启运地的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各职能部门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追究供货单位、托运人的连带责任。

(三)设置检查道口,把好进出关口。为了减少和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规范运输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车辆,苏浙沪公安部门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进出江苏、浙江、上海的地面、高速公路道口实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山东、安徽、江西、福建等周边省通报。

苏浙沪公安部门应会同交通部门在准许或禁止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进出的主要道路和道口设置相关标志、标识。

苏浙沪公安、交通部门依法对道路运输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剧毒溶剂罐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必要时,二省一市公安部门可以在重要时段和重点路段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的集中检查。

(四)严格安全检查、依法监督查处。坚持首查责任制和先处置、后处罚的原则。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被扣留车辆,视车辆实际状况、所载物品危险程度,采取押送或驳运等方式,到指定地点或目的地处理。

对被扣留的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剧毒溶剂罐车车辆,应依法予以处罚。如果存在无法减载或驳运的情况,应采取监督承运企业进行护送或押送的方法,到事发地最近的发货地(目的地)或指定地点处置。

建立协查制度。对二省一市涉及两地或两地以上的、且本地又难以处理的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应由事发地的公安、交通、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相关省市的对应的职能部门进行处置;必要时,由事发地的安委会办公室协调处置。

四、苏浙沪二省一市安全监管、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提高防范、应对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能力。要建立地区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和研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加以解决。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把联控机制建立好、维护好、发展好。

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纪要 篇3

各有关单位:

20xx年3月8日至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化司在天津市召开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20xx年三月二十二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15号)提出的'严格监控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打击超载,防范泄漏。'的对策与措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化司于20xx年3月8日至9日,在天津召开了有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山东省、辽宁省(以下简称七省(区、市))安监局负责人、危化处处长参加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以下简称座谈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孙华山副局长出席了会议。

会上,七省(区、市)分别汇报了本地区20xx年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如何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和建立省际联动机制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

孙华山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抓住目前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把安全生产摆在国民经济发展重要位置的有利时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积极研究和探索科学的监控理念与监管技术,从管理和技术两个层面来解决'严格监控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打击超载,防范泄漏'问题,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已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从本质上符合安全运输的需要。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自《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各地区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为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监总局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字〔20xx〕5号)、《关于做好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xx]51号)和《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通用规范》(AQ3003-20xx)、《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AQ3004-20xx)等文件和标准,这些文件和标准有力地促进和推动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安全行为,加强了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联系,进一步提高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思想认识,树立和明确了企业安全的主体责任。目前,各地区、各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为预防和减少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会议议定如下事项:

1、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部、公安部和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路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的通知》(交海发[20xx]33号)精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包装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在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的车辆上,安装符合《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AQ3004-20xx)规定的安全监控定位系统。加强运输装载和卸载两个环节的安全监管。

2、七省(区、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发挥在危险化学品方面综合监管的作用,协助当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符合《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通用规范》(AQ3003-20xx)的监控子系统,有条件的地区应与安全监管总局设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全国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平台联网,以实现对于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运输车辆的信息化管理,保证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运输车辆进行实时动态监控,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3、随着春季来临,气候变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活动日益繁忙,各有关单位要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为重点,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翻倾、燃烧爆炸、有毒物质泄漏引发的中毒、窒息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七省(区、市)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进一步完善已经建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队伍,高度重视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配备必需的装备、设施及专用工具,及时、有效地采取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5、七省(区、市)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地区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和研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6、安全监管总局将加强对重点地区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帮助七省(区、市)建立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子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区域联防、联合执法、应急救援。同时,还要积极配合财政部研究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提取风险抵押金的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纪要 篇4

9月1日下午5点,局党组书记、局长在机关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专题会议,局室领导、科室负责人共计22人参加了会议。

首先通报了XX市XX县东方小学发生的一起恶性伤人事件,简要分析了案件发生的原因,要求与会同志会后立即通知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连夜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落实防范措施,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保持全区教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会议要求,一是成立安保工作排查工作专班。从即日起,立即开展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局室领导包镇,专班成员包校,排查做到镇不漏校,校不漏班,不留死角。排查实行痕迹管理,建好台账,每次检查的时间、学校、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和结果都要做好记录。要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因涉校园矛盾纷纷扬言报复人员,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

二是加强门卫值班工作。各学校安保人员必须穿戴保安装备、携带保卫器械,切实加强门卫力量,每校必须聘请正规保安公司的保安,年龄控制在35-50岁,对年龄大的坚决不予聘请。要认真落实好校园24小时值班制度,把好校园入口关,从即日起,学生家长不准进入校园,坚决把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人和事堵在校外。各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安全隐患,努力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配齐配强安全保卫器械。按照《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防范标准》要求,各学校务必于9月2日下班前配足配齐安全保卫器械,主要有防暴帽、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夜间值班用强光电筒、辣椒喷雾器、钢叉。这是一条硬性规定,不摆困难,不讲条件,确保到位。

四是加强对进入校园人员、车辆的管理。学校大门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入校后,大门要紧闭。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出入登记制度,做好人员、车辆的出入登记。从9月2日起,全区所有学校对进入校园内的人员、车辆,先进行登记、验证,经报告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五是加强视频监控的使用和管理。校园内各主要出入口、主要通行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都要安装安装视频监控,监控平台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视频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运转,运行状况良好。

六是加强重要时段管理。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的管理。在学生上下学时,学校必须有一名校领导、四名以上男教师在学校门口值守及周边巡查,引导学生安全、有序上下学,并注意发现学生上下学期间出现的可疑情况、人员,及时处置、报告、报警;加强课间、午休时段的管理。学生课间休息时,各楼梯、运动场等学生多的地方要有教师值守。学生中午在校午休时,除加强门卫值班外,还应有足够力量的老师在校内值班巡逻;加强夜间值班巡逻。寄宿制学校要特别加强学生宿舍夜间管理,坚持每晚点名、教师夜间值班陪护、夜间巡逻等制度,确保学生安全。

七是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要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办学规范要求,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因任何理由开除学生或不让学生接受正常的义务教育。特别是今秋开学之际,对那些还没有按时入学的学生,要做好学生的报名工作,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进入学校接受教育。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要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要采取合适的教育教学方式,避免因学生入学或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方法与家长(学生)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突发事件。

八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要主动与本地综治、公安、城管、工商、文化等部门进行联系。要把校园周边作为社会面防控网的重要环节,织密护校安全网,确保重要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加大校园周边清理整治力度,对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要及时进行严格盘查。对正在实施危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果断控制处置,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九是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要高度重视安全信息报送工作,要在第一时间将发生的安全事故向上级做全面、真实的报告,以便于上级及时对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有效的处置指导,尽力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瞒报、漏报甚至不报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要主动与本地综治、公安、城管、工商、文化等部门进行联系。要把校园周边作为社会面防控网的重要环节,织密护校安全网,确保重要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加大校园周边清理整治力度,对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要及时进行严格盘查。对正在实施危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果断控制处置,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九是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要高度重视安全信息报送工作,要在第一时间将发生的安全事故向上级做全面、真实的报告,以便于上级及时对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有效的处置指导,尽力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瞒报、漏报甚至不报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要高度重视安全信息报送工作,要在第一时间将发生的.安全事故向上级做全面、真实的报告,以便于上级及时对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有效的处置指导,尽力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瞒报、漏报甚至不报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纪要 篇5

7月12日下午,市委、常务副市长刘小涛在市政府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研究我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问题。副市长陈克、杨润贵出席了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市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此进行了研究。会议指出,我市是广东省重要的石化基地,危险化学品运输量大,危运车辆众多,安全监管责任重大,但目前我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比较严峻,存在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超载现象较普遍;挂靠外省籍车辆众多,管理困难;司乘人员偷窃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源头把关不严;职能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监管合力等突出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会议决定:

一、建立健全机构

㈠成立由潘吼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交通局、法制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协调小组,建立联动机制,制定有关管理制度,推动有关工作深入开展。

㈡尽快调整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细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㈢尽快成立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协会,实现行业自律和管理。

㈣由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牵头,成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并尽快投入运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

㈠尽快制定颁发《茂名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市公安交警支队要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包括企业在内的意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进一步细化管理细则

㈡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强化危运车辆IC卡管理制度,尽快将外籍车辆纳入IC卡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并实现信息共享。市经信局提供信息保障支持。

㈢狠抓危运车辆“车、罐、运”三个环节,强化危运车辆入户、年检和报废的管理。市公安交警支队、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要成立联合机制,信息共享,杜绝非法、不符合条件的危运车辆进入运输市场。质监部门不能为非法生产的槽罐检验检测,杜绝非法槽罐进入运输市场。公安车管部门要加强对到达报废期的危运车辆管理。工商部门要加大对汽车维修企业超经营范围生产车用槽罐的查处力度,必要时可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㈣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立即开展整治,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加大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执法力度,并做好调查摸底登记工作。检查前可以先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并组织危运车辆押运员、驾驶员、充装人员分批次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市交通运输、质监、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危运车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危运车辆运输安全管理。

三、加强规划调研

㈠滨海新区要考虑预留危运车辆停车场地,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危运车辆临时停车场的规划建设方案。

㈡由潘吼副秘书长组织相关部门到外地学习调研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所需经费另文申请。

㈢由市公安交警支队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开展调研,尽快对危运车辆安装防撞和防漏装置工作提出实施方案

参加会议人员: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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