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金庄社区党总支召开党员补交党费会议。此次会议由金庄社区党总支书记翁永宝主持,翁书记首先带领党员学习了区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告知党员上交党费是党员的义务并提醒欠费党员要积极主动到所在党支部缴纳党费。
金庄社区党总支通过前期组织各个支部筛查自20xx年4月以来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对没有主动、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登记造册,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各个支部党员补交党费540元。欠费党员都很主动配合党总支的工作,很多党员表示缴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
各党(总)支部:
一、党员交纳党费比例每月实拿工资(每月应拿工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收入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二、党费现金缴款单填写1.收款人户名:中共xx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收款人账号:;3.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尤溪县支行营业部;4.缴款人:××××党(总)支部;5.款项来源:党费。
三、上交党费时间:按规定,原则上于每季度末上交。半年交的,上半年请于x4年5月(以x3年12月份的实拿工资×交纳比例×6个月)、下半年请于x4年10月(以x4年6月份的实拿工资×交纳比例×6个月)交清。
四、党费收缴情况表复印件和党费现金缴款单上交县委教育工委(林延孝),同时将党费收缴情况表和福建省党费收款收据复印件在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以上)。
特此通知
街道机关党支部,各社区、学校、企业党支部: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甬组通〔20xx〕47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经研究,现决定召开新明街道关于党费补缴工作会议。
一、时间:
二、地点:
三、参加人员:
四、会议议程:
1.传达党费补缴相关文件要求
2.领导讲话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支部于10月24日下午4: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真至新明街道党政办:87902562,联系人:於小啸,黄璐。
2.请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