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下午,县政府贺添华副县长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xx年度安民小区廉租房配租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房管局负责人、各乡镇分管民生工程工作负责人。会议听取了县房管局关于20xx年安民小区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受理工作情况的汇报,解读了莲府办字﹝20xx﹞27号文件,并就下阶段的工作作了部署,贺副县长对保障性实物配租工作提出了要求,现纪要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圆满完成今年安民小区廉租房配租工作。
会议指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民生工程,政策性强,牵涉面广,事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各级各部门要深化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确保今年安民小区廉租房配租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格工作程序和标准,做到两个“确保”。
会议强调,要完善申请、审核、轮候、分配、复核等制度,配租工作要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工作程序,会议要求:各级审核单位,要深刻领会莲府办字﹝20xx﹞27号文件要求,成立审核领导小组,严格要求,实事求是。
确保廉租房配租做到公平、公开、公正、透明,严格按申请条件,严把准入关。
确保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满意,让媒体满意,不让一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住上房,也不让一户符合条件的拒之门外,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
主题:公租房建设工作会
时间:20xx年9月6日上午9:00-11:00
地点:
主持人:
参会人员:业主方代表:
监理方代表:
记录人
会议内容:
9月6日上午,总经理吴主持召开公租房建设工作会,为确保20xx年12月31日前安全、优质地完成公租房建设,与会人员就建设当中的几个重要环节与可能出现的问题,畅所欲言、充分沟通,并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8月14日,业主管理方代表与施工方代表在材料考察过程中发生了业务争议。工作中发生争议这种事是正常的,但语言尖锐、矛盾升级是不对的,要友好沟通、文明合作。施工方代表在会议中就自身不当言语一事做了道歉,同时,我公司管理方代表做了大度表态,双方诚意表示以后工作相互配合和支持。
二、下步工作中,公租房业主方、施工方与监理方三方人员,务必按照建设合同中的质量、安全、期限等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尤其在质量管理上要下真功夫,力争有实效,经得起将来公租房入住员工的评判。
三、施工方应严格按照建设合同的条款与我公司公租房项目管理办法的程序开展工作,规范、安全、有序地组织施工,与业主方交流意见时应以文字沟通为准。监理方应加强对建设合同、安全、质量及造价等各方面的把控,并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业主方应按建设合同,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做好配合、服务与管理。
四、装修材料价格签证事项,请施工方先对前期共同确定的材料价格进行梳理,形成需要重新调整价格的材料汇总报告,并说明理由,于9月10日交业主方。业主方根据施工方提供的报告,先开展组织讨论,再对确需重新定价的部分材料,以审计部刘增益部长为主,组织考察三到四家供货单位,最终确定调价或调整品牌。
五、公司项目组尽快拿出公租房家具设施及水电网络线路的整体方案与预算,同时,公租房区域规划、道路亭阁等的施工图纸应尽快出台,并做出预算。
六、办理施工许可证涉及的诸多事项,项目组相关人员应与施工方加强配合及时推进,不得影响进程。
七、项目小组各成员必须按公租房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司其职,履行好职责,不得因故影响正常工作。项目组的日常管理工作纳入科技部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当中。其他相关部门在该项工作中均应积极配合,通力协作。
20xx-9-6
20xx年元月9日下午,协会何发菊会长在市办17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协会会长办公会议,二十位副会长出席会议,主要研究讨论20xx年协会工作计划和当前房屋租赁遇到的问题交流意见,市租赁办李伟杰主任莅会与各位副会长交流沟通听取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讨论通过了协会秘书处20xx年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协会全年服务工作。会议认为,今年协会服务工作要再上一个台阶,分门别类为会员单位提供指导和服务,多组织一些活动,切实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当好政府管理部门和企业的“联络人”和“传令兵”,及时将政府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租赁企业的需求进行对接和反馈,确实为企业反映和解决问题。
三、市办李伟杰主任逐一听取了与会人员对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详细记录表示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磋商研究解决。
参会各副会长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如下:
1、关于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问题。每次办理合同登记备案都要求带承租方的代码证原件,很麻烦,尤其一些承租方管理严格的,很不愿意将公司证件交外人,只好双方约时间一同去租赁所办合同,这对于很多租赁大户而言就增加了办事成本,由于所有企业的工商登记资料均可在工商网站上查询,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只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方便企业办事。
2、关于减化办事程序问题。目前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繁杂,提供资料太多,往往一个合同要跑很多趟,同一物业续签时还要提供相关原件,有些企业法人或老板经常出差,还有的企业总部在外地,要办理合同登记更是难上加难。
3、关于合同办理的标准执行不一的问题。企业反应区与区之间,甚至同一个区不同街道租赁所之间办文标准不统一,同样的事有的所能办有的不行。
4、关于会员办事绿色通道问题。也是执行得参差不齐,很多所就没有设立绿色通道,有的设立了没发挥真正的作用,成为摆设,企业办事还是没享受到便利和便捷,甚至还带来负面影响。普遍反映,龙岗区8个街道租赁所和福田区福田租赁所执行不错,深受企业欢迎。
5、关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限问题。普遍反映时限太短,取消管理费后企业主动参管纳管,但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如:需要层层报批,总部在外地,续签时谈判时间过长等等,而导致未能及时登记备案,受到管理机关的处罚,这让企业感到无所适从。
6、关于租赁凭证的问题。与会企业代表纷纷反映目前推行的租赁凭证制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实际用处,反倒是累赘,目前工商行政等管理机关已大幅度放开,降低办事门槛,减化办事程序,建议取消租赁凭证,凭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出席:
列席:
记录:
20xx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