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国旗下讲话(精选3篇)
同学们,在我们的心中,应当始终有两盏高悬的明灯伴随我们的一生:一盏是信仰,一盏是法律。无独有偶,上次国旗下的讲话我和大家探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那么它可以算到信仰这个范畴;而今天,我要和大家讲的主题是“依法治国”“学法,懂法,守法,做文明中学生”,很明显,这属于法律这个范围,所以,如果说信仰给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那么法律便是保障我们顺利前进的航标。那么,我将从以下三方面简单讲讲:
第一、历史层面。
周公制礼,韩非说法。“无规矩,不成方圆”。在人类文明历史演义的长河中,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明礼诚信,奉公守法。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斩亲侄,他的心中装的是律法。刚直不阿的孔明挥泪斩马谡(sù),他的心中装的是军法„„
世界第一部成文法《乌尔纳姆法典》,诞生于公元前21世纪末。岁月更替,几千年过后的今天,法,现在已渗透到了当今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并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法无处不在,它是一个人的行为规范,是一个社会的均衡天平,更是一个国家的治理准则。正是有了法,才使我们得以远离丛林法则、自然法则,进入文明社会、法制社会。
很多人喜欢看TVB的警匪片或司法剧。印象最深的,一定会有那句话“你可以不说话,但你所说的第一句都将成为呈堂证供”很帅靓仔,有没有。社会需要崇尚法律的权威,因为 “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
xx年,透明国际公布了一个世界贿赂地图,或者说世界贪污地图,颜色越深,腐败越严重。被调查的国家中,贿赂率最低的国家是,丹麦、芬兰、澳大利亚,同学们,可以看出一种向往么?贿赂率最高的是利比里亚、也门、肯尼亚,贿赂率至少70%。
我们纵观历史,可以知道,任何一个法制混乱的地方,最后一定是国家失序,政府失能的地方。
第二、国家层面。
如果说毛泽东,让我们站起来了;邓小平,让我们富起来了;那么新一届的中央领导,很明显在至力于,让我们强起来„„如果让改革开放的成果与人民群众共享,让社会公平正义?如何实现人治到法治的过程?如何让法制度观念深入民心?在现行利益制度下,我们必须看到依法治国,是改革的一块硬骨头。从国家层面,如果把这块骨头拿下,直接关系到我们炎黄子孙的未来。
以来,中国共产党通过强化中央巡视、开通网上举报、践行八项规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一系列举措,依法依纪严惩党政公职人员的腐败腐化行为,赢得了广泛的民众支持和普遍的国际赞誉。但由于置身法外现象在我国是十分普遍的事情,一些人不仅光明正大的享受法律以外的各种特权,而且还不把法律当回事,贪官们也正是看到了国家在依法治国上执行力不足弊端,钻法律空子,比如猎狐行动,海外追贪呀,大快人心.让罪犯无处可逃,从根本上杜绝那种犯罪的心,才能达到政治清廉吧。因此依法治国迫在眉捷。
党的xx届四中全会首次把“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全会的主题提出来了。我们的甚至亲上火线参与起草四中全会的决定,在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各项要点中,我简单取了以下几个,是值得我们中学生注意的:
第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个共同推进,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针。法律法网军方支持。
第二、把第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设立“国家宪法日”,意识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意味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是说以后所有公务员就职前,要摸着宪法宣誓与承诺,我想这一定比摸着圣经宣誓更靠谱。
第三,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最后、现实层面。
一天,119接警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某小区发生火灾,消防官兵迅速赶到现场,却并未发现任何火灾迹象。而此时,该市北面一个化工厂却真的发生了火灾,由于消防官兵未能及时赶到,扑救不够及时,造成了重大损失。事后经过调查,第一个报警电话原来是一名小学生处于好奇制造的恶作剧。同学们这位小学生他触犯法律了吗?一个小小的恶作剧竟然对社会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危害!恶作剧的背后,透露出法律意识的淡薄。
两千多年前,孔子周游列国,传播中华文明!现在,南京某中学生在埃及神庙的浮雕上刻上“到此一游”;一群中国人在法国卢浮宫外的水池中泡脚;著名的纽约华尔街的铜牛雕像,一群中国游客,骑牛留影;你是否感动羞愧?某些青年的网络留言,那是“一方有难,八方点赞。”学校门前,中国式过马路,那是“凑齐一拨,走一拨” 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你是否觉得不文明呢?
因此, 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中学生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精神信念,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鉴定捍卫者。
1、要学法懂法。例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
2、要知法守法。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讲废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作为学生,我们应该懂得受教育和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你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诬告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3、要宣传法律。向身边的人宣传法律知识,号召、带动身边的人一起守法,共同维护公共秩序。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用灵活手段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依法行使公民的监督权。 “依法治国”“学法,懂法,守法,做文明中学生”
同学们“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文明校园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今天的讲话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本月是我区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月,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讲的题目是:增强法制意识,促进健康成长。
1999年,依法治国就写入了我国宪法,现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等法律措施正在全社会开展。本学期我校依法治校工作也拉开了序幕,依法治校的理念正深入到我校的各个管理领域。刚才,赵校长已宣布了对吴某同学的严重处分。我作为学校法律干事,特提出如下三点法律意见:
一、一点说明: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
在人的一生中,从法律角度来看,有三个重要年龄界限,依次为14岁、16岁、18岁。
我国刑法责任年龄作了如下分段: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但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完全无刑事责任时期;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即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即只对法定的八种恶性犯罪负刑事责任。这法定的八种犯罪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重伤 死亡、抢劫、放火、爆炸、投毒和贩卖毒品。
(三)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对任何犯罪均承担刑事责任。
十八岁,作为一个成年人的年龄界定,主要是政治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与完全民事权力的获得。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法律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在座的同学,这三个年龄界限都将在中学阶段度过,每位同学必须明确自己的责任。
二、一点分析,即对吴某同学的偷盗行为的法律分析:
对于我校学生吴某的盗窃行为,我提出如下具体的法律意见:
(一)从犯罪主体分析,吴某在去年十月初,即刚入高一时就已满十六岁,已经是一个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对一切犯罪均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二)从犯罪的主观意图分析,吴某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三)从犯罪的客体分析,其行为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违反了其必须履行的他人财产不可侵犯的法定义务;(四)从犯罪的客观方面分析,客观上通过秘密手段使他人对自己的财物失去了控制,多次偷窃且数额较大(20xx元、5000元、30000元)。
根据以上分析,学生吴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触犯刑法。学校本着教育、保护和管理学生的原则,对其免于报案,但对其给予勒令退学的严重处分,是合情合法的。
三、对全校学生的一点建议:
各位同学,我们正处在一个变革的时代,又身处在来自各方面诱惑较大的社会之中,所以对于同学们而言,有些时候在认定某种行为是合法、违法还是犯法,往往只是一闪念之间。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啊!常言道:一失足成千古恨。我真心希望同学们: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用法律武器与违法犯罪作斗争!建议大家,不断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促进自己健康茁壮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