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
同学们,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几块钱,大到几百块、手机、MP3等等。还有的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总之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
还有一些同学与社会上的一些青年交往密切,时常出入网吧、电子游戏厅、酒吧、歌舞厅等场所,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因此我们要尽量禁止去这些营业性场所,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犯罪现象的发生,同时在上网时一定要注意交友安全。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中小学生一日常规》和《中小学生守则》,用校纪班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 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
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 、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
我今天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法制与人生》。
人生如一张白纸。在成长的过程中会自然而然在白纸上添上色彩!有的色彩缤纷,也有的灰暗一片,更有的还没有添满色彩,但这张纸就早已不在了!能够使这白纸变成色彩缤纷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首先这个人必须知法、守法。这样才能踏上人生美好的第一步!
有一句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有一些人因为爱小偷小摸。小时候偷人家的东西,偷家里钱。这时候他就走错了人生的第一步,如果他继续这样下去最终会变成怎样的人呢?还有的人爱打架,出口成脏,喜欢逞威风,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其实这正是我们的幼稚和不成熟。
上周我们听了法制教育报告会,那位被劳教两年的青年大家还记的吧!他曾经也是一名成绩优异的学生,因为与一些行为不好的同学玩在了一起,他经不起诱惑,不能够控制自己,慢慢的迷上了网络而不能自拔,进而吸毒,一步步浪费了自己的青春,毁灭了自己的理想。走错了第一步就会一步步深陷,直至犯罪。这也使我们知道了有不良行为是很不好的,如果不及时改正,那么离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也不远了。我们应该引以为戒,要坚决跟不良行为做斗争。
借此机会,我向同学们提出五点建议:
一、我们要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它们是规范我们的行为,提高我们素质的最好教材。如果能完完全全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一定是一位好学生,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大有用处的栋梁之才。
二、我们要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同时也是我们的保护伞,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要从现在开始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发现自己有不良行为倾向时要及时纠正,坚决改掉坏习惯。
四、希望同学们从今天开始,能意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知法、守法是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我们在校内,还是校外都应遵纪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学校组织的这次法制教育,希望同学们能了解法律的神圣威严,增强做一个“守法小公民”的意识,使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同学们的自觉意识和行动。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律同行的道路吧!让法律伴随你我一生平安!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安全法制教育。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事的各种活动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甚至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据了解,我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为。在这里,我要郑重地提醒我们的同学为确保我们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到不闯红灯外,骑自行车时不要带人,不要多人并排骑车,更不要逆行车。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样也存在着很多威胁着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现象。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赶,上下楼时互相打闹;有的同学在运动时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有的同学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打架斗殴等。在这里我要提醒同学们的是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违法犯罪现象,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在应付各种异常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同学们,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她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同样,它给了我们展示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希望全体同学都能把安全作为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的第一准则。同学们,我想大家对生命都充满了无限憧憬与期望,那就让我们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我们校园的和谐美好,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现在我们站在这里举行升旗仪式,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每周一我们都要举行升旗仪式?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来上学?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更是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
同学们都知道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要讲的就是知法、守法,自觉遵守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知法守法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因此,我们一定要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学生。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惯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我们小学生中可能存在这样一些不良行为,如果不及时纠正,发展下去很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马坊小学的同学们可千万不要有这样的不良行为!
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小学生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在学校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如《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文明纪律规定等。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回家。
2、进出校园,要轻声慢步进校园,要遵守秩序。
3、课间不要做危险动作、游戏,要做文明的游戏。
4、不准在校园内、教室里互相追逐、吵闹、打逗。
5、上课期间,特别像体育课、课间操、活动课或其他集体活动,要听从老师指挥,服从老师安排,严禁事故发生。
6、共同遵守卫生要求,不带零食,不乱扔纸屑垃圾,维护我们大家共同生活的环境。
二、在家听家长的话,不做家长不允许的事。
三、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守规矩讲文明,不争强好胜,尽量避免和别人发生冲突。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同学们大家好,去年《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2号),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校园欺凌事件之所以高发,与多方面教育缺失有关。今天很高兴有这一个机会来和大家谈谈校园欺凌这个问题,我的演讲分三个角度。
一、 防微杜渐,严于律己。
近几年来,校园欺凌案例不断出现,同学们通过媒体多有所了解,生活中也耳闻目睹。19世纪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提出过天生犯罪人理论,认为犯罪是一种返祖现象,是异常的人,当然今天的刑事犯罪理论认为犯罪的原因很多,既有先天更有后天,特别是社会环境,所有我们才有“孟母三迁”的故事。在校园这个环境下,是我们预防犯罪的第一个重要场所,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多一所学校就少一所监狱。
我从事律师工作来接触过不少犯罪人,其实,并没有天生的犯罪人,人之初,性本善。中国人的传统儒家思想就是这样的观点。很多犯罪都是从小事发展而来的,我们有句常德话就是“小时偷针,长大偷金”,所以我们平时就有要严于律己,学会正确处理矛盾。第一次违法被制止,其实是拯救了自己。(体育馆约架杀人案,--年8月13日12时40分许,常德市鼎城区江南城区花溪路体育馆北门口发生一起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鼎城区第九中学学生胡某被刺身亡。胡某,男,17岁,鼎城区蔡家岗镇延寿庵村关湖组人,为常德市鼎城区第九中学学生。8月13日,胡某与15岁的丁某因女朋友问题发生矛盾冲突。当天12时40分许,双方约定在江南城区花溪路体育馆北门口“谈判”,并各邀集数人助阵。期间,双方发生斗殴。在斗殴过程中,胡某被刺中腹部,送常德市第六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一涉案人陈某被砍伤头部。)
二、 常见的犯罪行为简介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对于社会危害性极大的8类暴力(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下犯罪的一律不能处以刑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常德未满14杀人案、山东警校学生不满18岁杀人案)
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抢夺等罪。
三、 如何面对欺凌,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正确应对。
不鼓励硬碰硬,不能沉默,事后告知成年人,老师,家长处理。生命、健康、财产的价值取向。最后,建议学生们不妨有意识地多吸收对自己成长有利的信息,如此才能让青春远离危险,遇到危险时做到从容、有效应对。同时也要学法、尊重他人、尊重人权,拥有现代文明意识。
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12.4”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12.4”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中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有人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
明天,XX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今天,我们举行了颁奖仪式,对三位同学进行了表彰。她们刻苦学习法律知识,在学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中脱颖而出,代表学校参加了静海县中小学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的复赛和决赛,最终以遥遥领先的成绩获得了全县小学组的第一名,捧回了金灿灿的奖杯,她们用“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文明规范的好少年”的出色表现为我们学校赢得了荣誉,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衷心的祝贺!
同学们,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中,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就要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五尊”、“五不”、“五远离”和“新五不”的要求,遵守校规校纪就是守法的开始。
在这里,我要向大家提出几点要求:
1.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不追逐打闹。
2.上下楼梯时,做到保持安静有序,轻声慢步靠右走,一旦发现前面有拥挤的情况,要立即停止前进,耐心等待,听从指挥。
3.体育课和大课间活动要遵守纪律,规范活动。
4.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尊重、团结合作、友好相处,要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如果遇到意见不和或者发生矛盾与摩擦,一定要有法纪观念,冷静处之,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向老师和家长求助,决不可意气用事,不可出口不逊、恶语伤人,更不可拳脚相向。
5.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觉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别人。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们不仅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还要向周围的人宣传法律知识,做学法好学生,做守法好少年!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高一6班的周。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与人生》。法制是人类走出愚昧进入现代化文明的创造物。健全的法制对国家的经济强大有着巨大的反哺作用。
我们作为新时代的高中生热情奔放、充满理想、思想活跃、不拘俗套,绝大多数同学基本上都到了具有法定行为责任能力的年龄,都已懂得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但是我们在有自主选择行为的同时,又不能忽视我们成长的客观规律,即对外界的感受与认知需要一个过程,在未深刻透析这个世界的时候,难免出现认知上的偏差和行为上的无意识性。因此我们必须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也只有在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学会自律的同时才能学会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同时也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我们的保护伞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武器。所以我们应该从遵守学校的纪律做起,认真学习法律,增强法制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学生手册》中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当今这个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新时代,越来越多的高科技已成为我们走向高质量生活的助推剂。但是,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同时,也有一些因素在阻碍着社会的进步。如邪教的存在,就严重地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和谐发展。 什么是邪教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0条指出: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对此,我们应当做的是:
1、努力学习,丰富知识,用科学武装头脑,走出无知迷宫。
2、树立科学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目标,把握理性的明灯,坚定地迎向未来,思想决定行动,态度决定人生,消极的思想会让邪教谬论乘虚而入,有可乘之机,积极进取思想乃是人生首选。
3、热爱生活、珍惜生命,以良好积极心态正确看待社会的阴暗面,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文明活动,遵纪守法,“不听、不信、不做、不传。”科学的生活。 同学们,让我们以科学文明为材料,筑起一道百毒不侵的精神防火墙,使邪教思想永远远离我们的心灵,懂得遵守法制,维护自身安全,努力真正成为一个让国家和人民放心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小朋友们:
大家早上好!愉快的星期天已经结束。当你走进校园时,美好的一天又开始了。在这里,我想给小朋友讲一个故事,题目是《走路也要有"规矩"》。听到这个题目,有的小朋友一定会感到可笑,"别逗了,走路谁不会呀!"可是就在去年,我们学校就有一位家长,因为不会走路,被缓缓行驶的小汽车压断了腿,到现在还住在医院。还有一位叫王诚的小朋友,也因为不会走路,得到了惨痛的教训。一天傍晚,王诚瞒着爸爸妈妈溜出家门找小朋友一起玩捉迷藏。一个小朋友在前面逃,王诚在后面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当"俘虏",就飞快奔到了马路对面。王诚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冲过马路。就在这时,一辆货车驶来,司机发现了他们,虽然马上猛踩刹车,但由于距离太近,货车右后轮仍然碰到了王诚的双腿,他倒下了,鲜血流了一地。后来王诚虽被及时送到了医院,但由于伤势太重,当天夜里,医生们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决定,如不这样做,一旦伤口恶化,性命也难保。王诚虽然活了下来,但右腿却失去了,从此,再也不能和小伙伴一块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见,真正学会走路,学会玩耍是多么重要啊!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买玩具玩,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这些行为,都是不会玩耍,不会走人生之路的表现。
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对学校和我们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校纪校规,就是家长和老师每天对你们的“碎碎念”。
美丽的校园是我们快乐生活,健康成长的地方。创建平安校园,是全社会,全体教师乃至全体小学生的责任,是我们每一个人心底的愿望。
慢步轻声靠右行,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学会文明行走。课间在走廊,在楼梯不打闹,不追逐,不乱跑乱跳,做到文明礼让。
友爱谦让,和睦相处,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遵守法制,不斗殴,不无故生事,做到大度宽容,善待他人。
正确使用运动器械,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当心运动伤害。在玩运动器械时,严格按照体育教师所指导的去做,规范自己的动作,学会自我保护。
学会玩耍,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开展文明游戏,度过一个又一个轻松而又安全的课间10分钟。
学会操作,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注意动手操作的安全。在使用剪刀、裁纸刀等用具时一定要格外小心,不嬉闹,培养良好的动手能力。
牢记交通规则,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注意交通安全。在外出时,无论是行走、骑车或者乘车,一定要消除侥幸心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同时还要向家里的亲人和周围的其他人多宣传交通法规,为创造一个人人注意交通安全,远离交通事故的良好氛围而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亲爱的小朋友们,牢固树立法制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安全之弦,我们一定会更加健康,更加快乐地成长!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从我做起》。大家都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没有严谨的法律支撑怎么可能得以快速发展呢?在我国,这部根本性法律便是——宪法。
历经道道岁月的刻轮和风雨的洗礼,在--的尾声之前,我们迎来又一个124,一个非比寻常的日子,是值得每个人为之自豪、热血沸腾的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宣传日。而今年的124更显特别,它是我国的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
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拨,行为加以制约。
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及其单纯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从小不培养法律意识,不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是一句空话!我就举例来说吧: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个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个初中生杨某,只因与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捅死。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看似触目惊心,其实也就是一时的冲动,竞酿成了如此大的悲剧。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
法律对于我们来说,还只有模糊的印象,有时候违犯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我们小学生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意识。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我们不需要做什么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
有人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私自撕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乘船时;当有人哄卖假药,坑害他人时等等。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
同学们,我们应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我们今天的小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吧!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安全牢记我心 》
创建平安校园,是全社会,全体教师乃至全体小学生的责任,是我们每一个人心底的愿望。
慢步轻声靠右行,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学会文明行走。课间在走廊,在楼梯不打闹,不追逐,不乱跑乱跳,做到文明礼让。
友爱谦让,和睦相处,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遵守法制,不斗殴,不无故生事,做到大度宽容,善待他人。
正确使用运动器械,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当心运动伤害。在玩运动器械时,严格按照体育教师所指导的去做,规范自己的动作,学会自我保护。
学会玩耍,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开展文明游戏,度过一个又一个轻松而又安全的课间10分钟。
学会操作,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注意动手操作的安全。在使用剪刀、裁纸刀等用具时一定要格外小心,不嬉闹,培养良好的动手能力。
牢记交通规则,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注意交通安全。在外出时,无论是行走、骑车或者乘车,一定要消除侥幸心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同时还要向家里的亲人和周围的其他人多宣传交通法规,为创造一个人人注意交通安全,远离交通事故的良好氛围而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同学们,树立安全意识,时刻注意安全,我们会更加健康,更加快乐的成长!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对,每年的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十一个法制宣传教育日,所以,今天星期一,我们要庄严地举行升旗仪式,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我们共同来拉开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日各项活动的序幕,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 知法 守法 护法 为你为我为大家”。
同学们知道吗?国家确定每年12月4日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日,意义重大,目的是要求大家在“12〃4”前后集中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活动,从而不断提高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中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同学们,“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是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 知法 守法 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举起右手,握拳,跟我宣誓:“我宣誓:我立志做一名新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好公民,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对,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我们庄严地举行升旗仪式,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我们共同来拉开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日各项活动的序幕,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
同学们,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几块钱,大到几百块、手机、mp3等等。还有的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总之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还有一些同学与社会上的一些青年交往密切,时常出入网吧、电子游戏厅、酒吧、ktv等场所,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埃因此我们要尽量禁止去这些营业性场所,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犯罪现象的发生,同时在上网时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
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教育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 关爱生命。
同学们听说过“阴阳棒”的故事吗?说的是有个神仙,他有个阴阳棒,用一头可以把活人点死,另一头可以把死人点活。当然,这只是个神话故事,在现实生活中,人只有一次生命,人死了再也不会复生,我们应该珍爱我们的生命。
可是,有的同学却因为不能很好地遵纪守法,无辜地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看,他们有的不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或在公路上乱跑,被汽车碾在了车轮底下;有的不听大人劝告,下河游泳,就再也没有上来;有的攀高爬下,从高墙上摔得体残肢断;有的玩电玩火,无端地丧失了自己的生命。这些活生生的事实,血淋淋的教训,一次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次次在提醒我们,作为少年儿童,必须遵纪守法,否则,就会酿成大祸,就会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
遵纪守法,首先要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追逐,不打闹,不做危险的游戏,不玩对自己对别人有害的东西,在学校做个守纪律的好孩子;遵纪守法,要遵守社会公德和各种法规,不在马路上玩耍,不随便下河游泳,不破坏公共设施,不玩火,不玩电,不做危害社会的事情,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如果我们每个同学都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孩子,那么,危险就会远离我们,我们的家庭就会更加幸福,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安定。
同学们,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的世界更加美好,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灿烂辉煌。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让法制观念深入我们的心田
当今社会,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今天,“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已逐步成为大多数公民的自觉行为,作为当代社会中思想活跃、朝气蓬勃的青少年,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先后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关注,我们学校一向重视对同学们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了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少数同学年少气盛,法制观念淡薄,做事缺乏理性思考,有时不计后果;也有的同学在处理同学关系中讲义气,不能分清是非曲直,甚至酿成校园暴力;有的同学正经受着“网络诱惑”,陷入其中不能自拔,荒废学业。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校规校纪、损害了学校的形象,而且不利于自身良好品质的形成,甚至有可能因此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对社会有所贡献,有远大理想的人才能勤奋刻苦、奋勇拼搏,体现自身价值。
其次,要提高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我们要从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入手,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此外还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等等。要清楚地知道我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要从小事做起。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不管它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我们都应小题大做,绝不让它蔓延。“学校是我家,爱护靠大家”,我们要有宽广的胸怀,不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搞好团结,爱护公物,保持校园环境的优美整洁。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人生如花,修养点睛,而法律无疑是润泽流畅的墨汁,这一点对我们学生来说是很有用的,我们尚处于成长期间,所谓“路不铲不平,事不为不成,人不教不善,钟不敲不鸣”。“知其法者谨于行,知其法者 修于行”。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作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上午好!
今年是xx普法的第四年,也是宪法颁布32周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在校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法律素养,我校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和德育处工作安排,将开展“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守法小公民”,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今天升旗仪式,我讲话的主题是“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在2月27日召开的九年级学生家长会上,也做了明确要求。
同学们,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还有的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总之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
还有一些同学与社会上的一些青年交往密切,时常出入网吧、电子游戏厅、酒吧、KTV等场所,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上犯罪。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同学们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不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如果有矛盾双方都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