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有命令,但你知道命令有哪几个分类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文命令种类,欢迎大家参考!
指令应由标题、正文和签署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中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类别均要标明。
2.正文
指令的正文,开头多数要列出受文单位,但也可以不列,一般根据需要决定。接着要扼要说明发文的缘由、依据、意义和目的。再下来是正文的中心部分,主要提出具体的任务、要求、措施和规定。
正文中说明发布指令缘由与目的的部分,要写得简明扼要,富于概括性,在开始提出具体指令之前,多用“特发布如下指令”一句,以提示下文。写作正文的中心部分,即具体指令内容时,要把具体要求、规定的施行范围、日期和执行机关,拟得条理清楚、明确无疑,以便执行和检查。
3.签署发文机关、日期。
指令多用于国家对经济、科研、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管理,因而涉及到一定的专业性术语和某些专业理论知识,不仅要求撰写者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还要求他能在指令中正确地运用这方面的知识。专业术语既不能用得太少,讲不清楚问题;更不能用得太多,给管理者和执行者造成理解障碍,影响文件效力的发挥。
行政令由三部分构成:
(1)标题
行政令的标题也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类别三部分组成,且三部分必须俱全,不可简略为两部分或一部分。如“国务院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不能简略为“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或“命令”。
(2)正文
正文一般先写发令目的、实施的起始时间和范围,后列具体内容,最后写明对违令者的处罚。
(3)签署
落款可以是机关也可以是机关领导人,领导人前要写明职务。同时,要写明签发日期。
行政令的写作通常不如公布令简短,对于正文中的具体法令事项,要写得既明确简练又清楚周密。
公布令由四部分构成:
(1)标题
公布令的标题通常也包括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文种类别三部分,但使用时只写明发文机关与文种即可。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等等。
(2)正文
公布令的正文一般很简短,主要写明经过什么机关或会议,在什么日期通过批准了何种法令文件,开始生效与执行的日期。属于修订的文件,也应在正文中说明。
(3)签署
标明签署公布令的发文机关或法定作者,签署日期。如需盖印的,要盖上公(私)印章。
(4)附件
公布令是为颁布某项法律制度而发出的,所以必须附上所颁布的法制文书。
公布令的写作,要求简短明确,在颁布法律条文时甚至连理由和目的也无需说明。公布令的附件,应随令文同时公布。
公布令正文结尾处,一般要用“特令公布施行”、“现予公布”、“现予公布施行”等惯用语,以作简明的肯定。
通令的写作一般包括三部分:
(1)标题
通令的标题通常要求发文机关、发文事由、文种类别三部分齐全,不可省略。
(2)正文
通令的正文一般由如下内容构成:即主要执行这项命令的机关、发文的目的、通令的内容等。还要在正文的结尾,写上“以上通令,应公告全体公民周知,切实遵照执行”等语。
(3)落款法定作者、日期。
通令是需要全民皆知的行政法令,所以行文明白晓畅、深入浅出是极其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