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各县、区都做了大量工作,同时也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对此,我们必须清醒认识。从我市的现状看,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对照考核方案和工作要求,一些重点工作尚有差距;各地发展不平衡。从全省的形势看,各兄弟市工作力度都在加大,呈现出你追我赶的局面,市与市之间的差距正在缩小,我们要在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综合考评中保持先进位次,任务仍然很艰巨,丝毫不容乐观。因此,我们绝不能满足于现有的成绩,绝不可心存麻痹侥幸、松懈倦战的思想,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并且要把形势估计得更严峻一些。现在距离计生统计年度(2003年10月至2004年9月30日)仅有一个月时间了,大家一定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求真务实的 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和“盘点销号”的方式抓好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二、进一步明确目标,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针对当前我市人口和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抓住主要矛盾,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一要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计划生育工作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底数不清,工作就会失去方向,就会失去重心。各地要以加强育龄妇女信息化建设(WIS系统)为抓手,推动各项基础工作的完善。要在做好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一次集中服务月活动,以宣传教育、优质服务活动为载体,抓好纠正人口出生与性别比错漏报、清理流动人口换发证和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等重点工作。工作中,各地必须说实话、报实情,千方百计杜绝误差,提高统计准确率。 二是高度重视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是近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日益突出的新矛盾。我市人口性别比虽然基本正常,但个别县和二孩性别比呈升高趋势。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切实采取措施,尽快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切实履行综合治理的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尤其要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要案件,采取综合措施,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 三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各地要加强社区建设,发挥社区功能,加快建立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做到流入人口和户籍人口一同管理、一同服务,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的信息沟通,运用现代化的手段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水平。要以新一轮 流动人口换发证工作为契机,提高流动人口办证率和管理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高度,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一要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这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贯要求,也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经验、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一票否决”制。同时,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明确和落实班子每个成员特别是分管同志的责任,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撤乡镇区划调整工作中,各乡镇的党政正职要负起责任,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连续性,不能脱节,不能中断。 二要抓好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各级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和行政管理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和村计生专干三支队伍建设。加强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不仅要选好配强一把手,而且要在县以上计划生育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领导成员。要加强对计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标准,增强 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观念。要从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爱护计生干部,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各地在乡镇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中,要注意保持基层计生服务机构的稳定性,同时要加强引导,在一些经济条件好、计生工作任务较重、规模较大的乡镇,整合资源成立计划生育工作“中心服务所”。考虑到计划 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应“缩小服务半径、方便群众”的特点,被撤掉的原乡镇计生服务机构,可以设立分所或服务点,继续开展宣传咨询、查环查孕、药具发放等基础性生殖保健服务工作。 三要加大投入。各地要切实将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投入机制,切实做到“三个确保一个兑现”,即确保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包括村专干)工资报酬的正常发放,确保农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的落实,确保计划生育各项经常性管理与服务经费的到位,认真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同时,要注意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的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