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的分类(精选4篇)
一、贸易性商务信函
指的是进行实质性贸易交往时所用的书信,包括的内容大致有以下几种:
1.请求开展业务,同意或拒绝开展业务;
2.要求报价,报价或拒绝报价;
3.请求订货,同意、辞退或取消订货;
4.推销产品;关于汇款;
5.有关信用证事宜;
6.各种修改事项;
7.发货或到货通知;等等。
据其在商务活动中的功用,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交易磋商函,另一类是争议索赔函。
(一)交易磋商函。主要用于商贸活动的交易磋商,常见的交易磋商函有:
推销函。主要用于介绍推销产品和服务。
咨询函。主要用于向对方询问有关商品的信息和情况:是否有货、有什么样的货(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等)、什么价格、怎样提货、售后服务等事宜。
报价函。主要针对需方价格等方面的询问给以回复,为需方提供有关商品价格等方面的信息。
订购函。主要用于订购商品。订购商品前,交易双方多通过当面洽谈或电话洽谈,达成购买意向,订购函则是白纸黑字,将订购意向变成书面函件。
(二)争议索赔函。主要用于贸易纠纷、合同违约等情形,常见的争议索赔函有:
催款函。主要用于催收欠款。
索赔函。主要用于协商解决合同违约,商务纠纷的问题。
投诉函。主要用于催促对方改进产品或者服务质量。
二、社交性商务信函
指的是与实质性的贸易往来活动没有直接的关系,只是与贸易伙伴或准贸易伙伴之间的普通社交往来所用的信件。常用的信函有:祝贺信,感谢信,邀请信,慰问信,同意信,拒绝信,道歉信。
三、公司内部商务信函
一般是指条据类的商务信函和人事信函。
(一)条据类信函。一般包括:请假条、留言条、借条、欠条、收条、领条、便等。
(二)人事信函。包括求职信、介绍信、证明信、表扬信、批评信、警告信、辞职信等。
商务公函,按行文方向分,可分为去函(又称“来函”)、复函。去函,即主动发出的函;复函,即被动发出的函。按内容分,函有商洽函、询问函、答复函、请示函、知照函、催办函、邀请函、批准函等。商务公函中的请示函、批准函,一般用于机关、企业单位与主管业务部门之间(相互不存在隶属关系),请求批准某一事项时使用。这类函,不能误用为报告、请示、批复,需要注意。
函可以从不同角度分类:
(一)按性质分,可以分为公函和便函两种。公函用于机关单位正式的公务活动往来;便函则用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处理。便函不属于正式公文,没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要标题,不用发文字号,只需要在尾部署上机关单位名称、成文时间并加盖公章即可。
(二)按发文目的分。函可以分为发函和复函两种。发函即主动提出了公事事项所发出的函。复函则是为回复对方所发出的函。
(三)另外,从内容和用途上,还可以分为商洽事宜函,通知事宜函,催办事宜函,邀请函、请示答复事宜函,转办函,催办函,报送材料函等等。
函的格式
由于函的类别较多,从制作格式到内容表述均有一定灵活机动性。主要介绍规范性公函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公函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
(一)首部。主要包括标题、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标题。公函的标题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另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即受文并办理来函事项的机关单位,于文首顶格写明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其后用冒号。
(二)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结语等部分组成。
1、开头。主要说明发函的缘由。一般要求概括交代发函的目的、根据、原因等内容,然后用“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或“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等过渡语转入下文。复函的缘由部分,一般首先引叙来文的标题、发文字号,然后再交代根据,以说明发文的缘由。
2、主体。这是函的核心内容部分,主要说明致函事项。函的事项部分内容单一,一函一事,行文要直陈其事。无论是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还是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等,都要用简洁得体的语言把需要告诉对方的问题、意见叙写清楚。如果属于复函,还要注意答复事项的针对性和明确性。
(三)结尾。一般用礼貌性语言向对方提出希望。或请对方协助解决某一问题,或请对方及时复函,或请对方提出意见或请主管部门批准等。
(四)结语。通常应根据函询、函告、函商或函复的事项,选择运用不同的结束语。如“特此函询(商)”、“请即复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复”等。有的函也可以不用结束语,如属便函,可以像普通信件一样,使用“此致”、“敬礼”。
(五)结尾落款。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项内容。
署名机关单位名称,写明成文时间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撰写函件注意事项
函的写作,首先要注意行文简洁明确,用语把握分寸。无论是平行机关或者是不相隶属的行文,都要注意语气平和有礼,不要倚势压人或强人所难,也不必逢迎恭维、曲意客套。至于复函,则要注意行文的针对性,答复的明确性。
其次,函也有时效性的.问题,特别是复函更应该迅速、及时。像对待其他公文一样,及时处理函件,以保证公务等活动的正常进行。
尊敬的先生/女士:
我们很荣幸地邀请您参加将于5月15-16日在北京21世纪饭店举办的第27届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亚太地区大会非政府组织磋商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 从议程到行动--继非政府组织粮食主权论坛之后.此次磋商会议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国际粮食主权计划委员会亚洲分会(IPC-Asia)主办,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协办.届时,来自亚太地区80多个民间组织的100余名代表将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宣言将在5月17-21日召开的……
X
X X年x月X日
2)商洽函。主要用于请求协助、支持、商洽解决办理某一问题。比如干部商调函,联系参观学习函、要求赔偿函等。
关于鄂穗两地携手联合打捞"中山舰"的函
湖北省人x政府:
现沉于长江金口赤矾山江底的"中山舰",是中国现代革命史上的重要历史文物,尽快将其打捞、修复和陈列展览,是海内外同胞的共同心声。
"中山舰"是重要的革命历史文物。该舰192喀年参加"保卫大武汉会战"时被日军炸沉。尽快打捞"中山舰",使其重展英姿,是一件深得海内外同胞和两岸有识之士拥戴的义举。这对于充实完善中国现代革命史文物,并重现其历史价值,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增强整个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改善两岸关系,促进中国台湾回归祖国大业的早日实现,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由于"中山舰"在广州的时间长达21年,且围绕"中山舰"的几次主要历史事件都发生在广州。因此,"中山舰"是把广州建设成为中国现代革命史教育基地, 向广州、全国乃至海内外同胞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不可缺少的文物。近几年采,广东省、广州市人大、政协、民革,黄埔军校同学会中的不少代表、委员、成员,各界有关专家学者、人民群众,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华人,纷纷向广州x政府采电来函.希望广州x政府主动与贵省联系章一起尽快组织打捞"中山舰",并进行修复和陈列。为此,我们经过认真研究.提出由两地政府本着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的态度,协商联合打捞,修复。展出的办法和有关问题。
专此函达,请答复。
广州市人x政府(盖章)
X X年X月X日
中国科学院研究所
致××大学商洽建立全面协作关系的函
××大学:
近年来,我们研究所与贵校在一些科学研究项目上互相支持,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基础。为了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取得更大的成就,建议我们双方今后能进一步在学术思想、科学研究、人员培训、仪器设备等方面建立全面的交流协作关系,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定期就共同关心的学术问题举行所、校之间的学术讨论与学术交流;共同分析国内外同行的项目动态和发展趋势;互相参加对方组织的学术年会及专家讲学活动;互派专家参加对方的学术组织对科研发展方向、任务和学位、学术论文及重大科研成果的评审工作。
二、根据所、校各自的科研发展方向和特点,对双方共同感兴趣的课题进行协作。协作形式和办法视课题性质和双方条件,制定单项协议。
三、根据所、校各自人员配备情况,校方在可能条件下对所方研究生、科研人员的培训予以帮助,所方为学校学生、研究生的毕业论文提供指导。校、所双方教学科研人员对等地承担对方一定的教学科研工作,享受同原单位职称相应的待遇。
四、双方每年进行科研计划交流以便掌握方向,协调分工,避免重复。共商协作项目,使双方有所侧重与分工。
五、双方科研教学所需高、精、尖仪器设备,在可能情况下向对方提供利用,并协助做好测试工作。双方的附设工厂车间,相互给予科研和实验设备加工的方便。
六、加强图书资料和情报的交流。
以上各项,如蒙同意,建议互派科研主管人员就有关内容进一步磋商,达成协议,以利工作。
特此函达,请即研究函复。
中国科学院研究所
一九××年×月×日
3)询问函。主要用于询问某一事项、征求意见、催交货物等。
4)答复函。主要答复不相隶属机关询问相关方针、政策等问题而不能用批复时使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安徽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
国办函〔〕16号
安徽省人x政府:
你省《关于要求批准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皖政秘〔〕138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
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合肥市南郊,东以始信路、耕耘路、清潭路为界,西至合安公路、石门路、高压走廊、锦绣大道、合安公路,南至紫蓬路,北至繁华大道、明珠广场,规划范围总用地985平方公里。
三、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合肥市经济技术发展总体规划,建设发展资金由你省自筹解决。
四、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坚持以工业项目为主、吸收外资为主、出口为主和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的方针,积极改善投资环境,逐步完善综合服务功能。
五、要加强领导和管理,促进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
x年二月十三日
5)请求批准函。主要是指向有关机关、部门请求批准时使用。如果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只能用请示,而不能用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