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宣传和执行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和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
2、认真执行原始凭证的审核.审批制度,及时处理各项收支业务,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
3、遵守财务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审批权限,根据现行财务制度中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认真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认真审查原始单据,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规定的票据,有权拒付。严格把好支出第一关。
4、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每日核对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数额,经常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各开户银行实有余额,做到日清月结,账证、账账、账款相符。
5、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随意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不得公款私借和挪用公款,不得设立账外账、小金库,认真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相关票据印鉴,努力控制库存现金限额,确保资金安全。对管理机构开支情况,及时向主办会计汇报并征得主办会计同意才能办理
1、认真履行出纳职责,接受会计日常监督检查,保证储汇资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确保帐实相符。
2、执行储汇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规定。
3、执行支票使用规定和支票印鉴分管制度。
4、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留存和超限报备制度,努力提高归行率。
5、按日编制出纳现金收支日报,做到日清月结,真实准确反映当日储现金收支情况。
6、妥善保管库存现金、重要储汇空白凭证,配合安全保卫部门做好金库安全管理工作,严禁用白条、假币抵库或其他形式的占用。
7、发现网点异常协款、空缴空拨、缴协款手续不全等储汇资金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8、执行《湖南省邮政储汇业务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9、完成县支行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对储汇会计及主管行长负责。
1、负责县支行储蓄会计帐簿打印整理装订;负责县支行储蓄系统日常帐务处理及核对工作;负责县支行网点资金缴拨审批登记。
2、负责县支行每季度各营业网点及出纳备付金限额核定及备付金管理工作。
3、负责县支行代发工资帐务核对、处理工作。
4、负责人行电子对账系统的帐务核对工作及面对面对帐工作。
5、负责县支行储蓄业务检查工作。
6、负责州分行储蓄系统资金监控工作。
7、完成县支行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