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财务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承担相应的财务管理职责。
2、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规和集团、本公司制定的会计制度及实施细则。
3、负责设置核算帐薄体系,协助仓管、售后服务、业务等其他部门建立必要的台帐。
4、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和核算流程,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正确编制记帐凭证,准确登帐。
5、依据经营授权书和其他管理制度实施财务监督,对超权限的,在得到相应授权单位书面批准后方可办理财务手续。
6、及时进行入库单和采购发票的核对,按规定进行存货和销售成本核算。月末,在财务主管的组织下,进行存货盘点和帐帐、帐实核对工作,对差异事项及时作出处理。
7、负责往来款项的对帐并加强欠款的催收工作。
8、严格费用单据的审核, 按规定进行费用控制。规范费用业务的帐务处理,开展费用分析。
9、按公司核算制度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预提费用、及各项准备的计提,以及待摊费用的摊销。
10、根据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准确进行公司利润和分产品损益的核算,不得人为调节利润。
11、及时编制本部会计报表报送集团,并负责编制公司的合并报表。
12、依法进行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工作,严格增值税发票的管理。
13、负责会计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1.负责收入、成本、利润的核算。
2.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3.成本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会计信息反馈
4.编制会计报表,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对外报送各种会计报表和数据。
5.组织二级核算,指导班组核算。
6.各种税费的提娶申报,增值税发票及销售发票的管理。
7.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8.固定资产分类账、明细账的核算。
9.计提及分配固定资产折旧,编制有关部门固定资产报表。
10.办理固定资产的购建、调入、内部转移、租出、封存、报废、验收、调出等业务。
11.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分析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
12.负责工程物资、在建工程的核算,掌握工程进度及投资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已竣工项目的转增手续。
13.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在部长领导下,按照公司财会制度和核算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公司各种核算和其他业务的记帐工作。
2、根据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科目明细帐和使用对应的帐簿,认真、准确地登录各类明细帐,要求做到帐目清楚、数字正确、登记及时、帐证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3、及时了解、审核公司原材料、设备、产品的进出情况,并建立明细帐和明细核算,了解经济合同履约情况,催促经办人员及时办理结算和出入库手续,进行应收应付款项的清算。
4、负责依税法规定做好印花税贴花工作及相应的缴纳记录。
5、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明细核算工作,建立固定资产辅助明细帐,及时办理记帐登记手续。
6、负责公司的各项债权、债务的清理结算工作。
7、正确进行会计核算电脑化处理,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速度和准确性。
8、协助主办会计等做好会计原始凭证、帐册、报表等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就职责范围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9、完成财务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度,负责组织中心会计人员具体执行,保护财政资金合规运营和国家财产安全完整。
2、对中心会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和聘任提出意见。
3、组织中心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各项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制约机制。
4、组织落实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考核,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
5、协助主任协调中心与管理单位、银行专柜、财政局有关业务科室之间、中心内部各柜组主管会计与审核、记账会计之间的业务关系。
6、负责会计报表的编审,负责年终各单位财务决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7、协助主任对中心业务发展等问题作出计划。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