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按照会计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银行收支结算业务,完备手续。
2. 负责办理学院行政、食堂、医务账户的银行结算业务。所有银行收支业务必须先审核,后办理,准确填制各种银行凭证。
3. 负责完成全院干警(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学生助学金的造表、发放工作。
4. 负责整理学院行政、食堂、医务账户的各种报销单据,及时做好凭证录入工作。认真核对银行账,对各项银行往来款项要及时结算、及时入账。
5. 负责保管学院行政、食堂、医务账户的空白支票;随时掌握银行存款情况,不开空头支票,不透支。
6. 负责学院有关经费的收付。
7. 严守财经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认真按照规定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结算、收付业务。
二、认真审核各种费用的报销,对不合法、不合理的原始凭证坚决予以退回。
三、发放事业编制职工工资及奖金等费用。
四、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鉴。
五、认真按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及银行存款帐,做到日清月结,按月核对银行余额,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六、认真准确填制现金收付凭证。
七、负责各类票据的认购和发放登记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1、熟悉国家财经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2、严格按照国家银行结算制度,办理银行存款业务。付款时要认真复核原始单据金额,并加盖“银行付讫”戳记。
3、正确使用和填制转账支票,熟练掌握银行存款的各种结算方式,发出的转账支票,领款人必须在存根联上签章。过期未用的转账支票应及时收回注销,并加盖“作废”戳记。
4、根据已办理完毕的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按凭证编号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证相符。
5、经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发现未达账项,要及时查清。
6、及时汇出在外人员工资。
7、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转账支票填写错误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并留存,年终统一装订归档。转账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科长报告,并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8、不得将银行账户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9、不得将空白转账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
10、妥善保管银行对账单、转帐支票、银行预留的法人印鉴章、出纳收、付讫印章及保险柜钥匙,防止丢失,被盗。
11、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