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副校长会议讲话材料(合集六篇)

法制副校长会议讲话材料(精选6篇)

法制副校长会议讲话材料 篇1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下午好!

今天,非常高兴参加我镇聘任法制副校长大会。首先,我代表镇教办向多年来支持我镇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各位法制副校长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一直默默关心、帮助我镇青少年成长的各界领导表示崇高的敬意!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

进中小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的通知〉的精神,我镇已于1996年开始落实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工作,20xx年来,受聘的法制副校长积极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富有成效的工作,在警校共建文明活动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桥梁、纽带作用。

由于各类因素的影响,当前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变得越来越复杂,德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今天,我们通过新一轮法制副校长的聘任,将有13位同志走上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岗位,他们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我希望,通过他们卓有成效的工作,能不断引导和促进学校素质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消除危害青少年的社会不良因素,在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发挥重要作用。

借此机会,我也向各中小学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一、学校法制教育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要建立健全学校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机构,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各项计划、要求与任务,并把法制教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

二、要及时了解学校的周边社会治安状况,对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破坏学校治安环境的问题和情况,及时与法制副校长联系,取得政法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及时进行打击和纠正。

三、加强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工作。学校要建立健全“一帮一”帮教制度,建立帮教档案,积极组织学校、社会、家庭对劣迹生、后进生实施联手帮教,用结对子,交朋友等方式,认真细致地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适时适度地训诫,并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把严管严教与以情感人结合起来,促其改过。

四、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让法制副校长参与决策,给学校领导班子当参谋。这有利于制定和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安全保卫等方面工作,法制副校长要把中小学校综治工作与派出所治安工作对接,总体策划,组织协调多部门参加维护校园秩序,以逐步形成整体运作的良好态势。

五、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法制讲座、普法征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观摩法庭、参观监狱、现身说法等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做好学生的犯罪预防工作。

我相信,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公安分局领导的大力支持,有各位法制副校长的鼎立相助,有全镇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镇的依法治教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就一定能取得更大的成绩,创造出更多的辉煌!

谢谢大家!

法制副校长会议讲话材料 篇2

同学们:

今天我给大家上节法制课,讲解法律知识,进行法制教育,我觉得这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们急需上好而且必须上好的一堂课。

当前,我国正逐步走向法治社会,各项法律法规正逐步建立健全,学法、知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而且必须做到的一件大事。守法与犯法其实只在一线之间,在特定情况下,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运用法律常识去指导自己言行往往能获得法律的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拯救自己;而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法盲则会不知所从、一味蛮干,不可避免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人生最大的痛苦和悲哀莫过于失去自由,失去自由、身陷囹圄时才知道法律的无情和自由的宝贵。我们发现,有些犯罪分子也有过美好的学生时代,他们也不是生来就是坏孩子,他们原来也曾是优秀的好学生,但是他们不严格要求,结交了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贪图一时的享受,沾染上了一些坏习惯,逐步从一名优秀的学生沦为失足青年,可以说致使他们走向犯罪的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是他们自己首先放弃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放弃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放弃了对自由和人生的正确追求,也就放弃了自己,教训是发人深省的。

无知的人最可怕,无知才会妄为,无知才会导致悲剧,法制观念淡薄,好逸恶劳,贪图享受,以身试法,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据统计,当前国内14—25岁青少年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为24.38%,而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在在押犯中所占的比例却高达35.15%,这一数字令人怵目惊心,惶恐难安。

目前,在我们同学们当中也有极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存在着厌学、旷课、打架、衣着不整、吸烟、进网吧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在此,我奉劝并告戒这些同学从现在开始立刻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学校本着“对学生的终生幸福负责”的教育理念,有决心有信心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创设一个优质的人文环境,同时对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一)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今法律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已显得越来越重要。不懂法律知识的人叫做"法盲",法盲在生活中容易吃亏,在工作中容易碰壁。一个人必须先懂得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才能将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己。作为青少年,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知道怎样去维护它,这些还是非常必要的。

另一方面,我们处在一个特殊的成长时期,阅历相对简单,社会经验不够丰富,鉴别是非的能力也较弱,比较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伤害,尤其需要珍惜花样年华,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掌握自护知识,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功,有助于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有助于增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犯罪分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具备防范犯罪的意识和能力。青少年只有学会了自护,才能在犯罪侵害发生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临危不惧,运用有效的防卫手段,敢于和善于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坚决摈弃不良习惯,做遵规守法好学生事”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在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啊!

青少年充满朝气,思维活跃,喜欢接触新事物,但又思想单纯、幼稚,思想防线薄弱,容易染上不良习气。古人云:"立身成败,在于所染。染苍则苍,当黑则黑"。青少年就是这么一个易染的群体,青少年一旦染上恶劣习性,人生观和品德就会向坏的方面发展,到头来只有走向变质和堕落,成为社会的渣滓。因此,拒邪恶,永不沾,抵制各种不良习气,应该是我们青少年共同的严肃课题。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元圆"。英国著名文学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将遵守纪律的道德观念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重的小事做起。希望全体同学以他们为诫,洁身自好,严格要求,追求健康高尚的生活,正视自己的不足,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自己的一生奠定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历史阶段。面对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现代科技突飞猛进,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我国将进一步改革开放,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对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的挑战,积极参与全球经济的竞争。这种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科学技术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在21世纪中华民族实现的伟大复兴中,青少年肩负重大历史使命,我们希望各位同学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中小学学生日常行为条例》,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自觉学法、懂法和守法,成为合格文明的公民

法制副校长会议讲话材料 篇3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全县法制副校长聘任仪式在我校举行,首先,我代表观音初中对各位领导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

青少年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未来和希望。不久前,就教育问题发表了重要谈话,他指出“一些学校和地方,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纪律法制教育,对学生在校外活动的情况抓得比较松”,他告诫我们,“要经常地在学生中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纪律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邓小平同志也曾反复强调,“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我们的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但近几年来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较为淡薄,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日益严重,已成为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县委县政府站在对学生负责,对国家负责,对民族未来负责的高度果断采取措施,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力量,为全县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这体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我县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领导对全县中小学生的无限关爱和对我县教育事业的无比关怀,想到了我们的心里,我们举双手欢迎。为此,我代表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长和全县五万六千多名中小学生,对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对学生的关怀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积极有效地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同时,对于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许多问题都需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懂法的公民。

县委县政府领导为全县所有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这一重要举措必将促进学校的民主法制建设和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对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施教,廉洁勤政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完善的今天,对中小学生加强法制教育迫在眉睫。这一工作仅靠教师是不够的,法制副校长来自司法机关,他们对法律问题了解得透彻,都是普法高手,他们的加入必将促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我们全县中小学校将以此为契机,不辜负领导对我们的期望,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将法制教育纳入正常的教学规划,加强综合治理,坚定不移地推行素质教育,为国家和平阴的经济建设,培 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人才和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我们将借此大会的东风,为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创造一切必要的条件,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们将邀请法制副校长做法制教育报告、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增设法制教育课、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组织中学生法制宣传队、在学生中开展讲案学法、观摩庭审、举办学生模拟法庭等活动,全面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进一步优化校风,创设规范有序的工作学习环境,为平阴的教育事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法制副校长会议讲话材料 篇4

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区教育局、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对区委区政府、区各级政法机关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在区普法办、区政法机关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全区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得以顺利进行,这必将为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工作,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97年起,部分中小学已以学校名义聘任了兼职法制副校长;99年,xx市教育局、各镇教育站(办)分别为原城区、镇属中小学聘任了第一届法制副校长,使聘任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化、规范化。所以,今天被聘任的,应是我区中小学第二届法制副校长。在过去几年的实践中,各法制副校长积极配合学校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教育,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义务地为学校组织开展丰富的教育活动,如每学期初(末)的法制安全教育、专题讲座、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法律咨询进校园、成立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律讲师团、协助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帮教、协助开展让青少年远离“网吧”、毒品等教育活动;还协助学校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处理社会人员滋扰学校、校内学生打架、家长到校无理取等事项,协助公安、工商等部门解决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问题等等,为净化教书育人环境,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创造了新经验。为此,我们对法制副校长们为教育事业作出辛勤的、不记报酬的努力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今天被聘的68名法制副校长,是由学校推荐,或由区普法办、区政法部门直至基层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选拔,经区教育、区普法办审核确定的,都具备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等特点。去年底,因区域调整尚未开始,故xx市教育局已为原城区各中小学续聘了第二届法制副校长,至此,全区115所中小学已基本配备新一届兼职法制副校长,共有112名政法干部被聘为我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从而形成了一支强大的校外德育骨干队伍。 借此机会,我向各中小学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一、学校法制教育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要建立健全学校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机构,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各项计划、要求与任务,并把法制教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确保普及法律常识的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

二、及时了解学校的周边社会治安状况,对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破坏学校治安环境的问题和情况,及时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系,及时进行打击和纠正。

三、加强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工作。学校要建立健全“一帮一”帮教制度,建立帮教档案,积极组织学校、社会、家庭对劣迹生、长旷生、后进生等“三生”实施联手帮教,用结对子,交朋友等方式,认真细致地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适时适度地训诫,并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把严管严教与以情感人结合起来,促其改过。

法制副校长会议讲话材料 篇5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开始了,相信老师们对各位同学在新学期中的注意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而我呢,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市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市对20xx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2、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新学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强,不要多管闲事。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比如说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彩,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20xx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所以说我们一定学会面对矛盾时能正确处理各种事情,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时,别忘了还有你们身边的老师。

当然我说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不要一味地忍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同学们在课堂上肯定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是可能不太全面,所以在假期里可以通过书本、电视或者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常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

最后祝大家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法制副校长会议讲话材料 篇6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下午由我为大家作法制安全教育讲座。我认为举办这个法制教育讲座很及时是当务之急,也是很有必要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今天,我讲三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份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案、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

1、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被告人刘某年仅13周岁,是中学缀学的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原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我再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身边事)。(逃学、打架、恐吓、吸烟、骂人)

从这几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施害者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不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己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因此,未成年人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在校园内有人向你要钱要物怎么办:同学们在本校内被人强要钱物的情况虽然比较少,但有些同学遇到过。向你施加威胁的有本校的学生,也有外校混进来的学生。本校的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少恶习的,出了名的坏孩子,你认识他,或是半熟脸,你能从别人那里问出他是谁。他让你给钱,给他烟,或是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要打你,(这类事在你们学校,就发生过,而且我也处理过。)甚至还可能传说以后见一次大一次,他敢在学校内做这种事情就不怕老师吗,就不怕学校处理他吗?是不是胆子太大了。我看,“同学们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利用你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告诉老师,给了钱、物、免得以后找茬,受欺负,其实他心心里虚得很,只要到学校来读书的,没有不怕老师的学生。”有个现象可以说明这一点,那就是学校里的班干部、“三好学生”就很少遇到这种威胁,因为“要钱物”的学生来学校读书都知道,这些学生和老师关系密切,是什么都敢跟老师说的。

对此事如何解决呢?

(1)应该大声拒绝,不行,我凭什么给你!要正气压住邪气,我跟老师说去。

(2)看看自己视野中有没有老师和正义感的同学、同时大呼,使他不敢轻举妄动,记住千万不要胆小,软弱在此是一文不值。也用不着和他动手,如果动手一是你显得不文明,二是你也容易吃亏。毕竟寡不敌众。在校外,时常有一些不三不四的小青年,他们都是本地的流失生和已经毕业的人,他们和坏孩子相互勾结,狐假虎威专欺负软弱的同学,记住:

(1)当你遇到这种情况时,先要拒绝和不认识的人答话

(2)如被强行栏下,要义正辞严说我没有钱,同时找机会迅速离开

(3)如果再不让我走,我就报警,他是不敢打你的,一旦打你,那就犯了抢劫罪,那可就要坐牢了。

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他敢打你,他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所以我说他们做坏事是不敢打你们的,你们应该理直气壮地面对。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家庭因素、社会因素、个人原因,在这里我主要谈后一个方面:

社会因素及个人原因

社会的负面影响主要来源于网吧、夜总会、歌舞厅、游戏机室,来自于不良图书、报刊、杂志、漫画和某些影视、录像作品,黄、赌、毒现象等。

1、目前,影视、录像、刊物等大众传播媒介对人们特别是中小学生吸引力极大。一些不良的影视、录像、文学作品则会消磨中小学生的意志,起着负面的、消极的影响。例如,现在有些影视多半属于武打格斗或带有不良性质的帮派打斗,或谈情说爱,这对中小学生来说,由于情节曲折惊险,感情缠绵离奇,不良团体老大威风凛凛,正适合他们的口味。由于这种片子助于江湖义气,拉帮结伙,以打群架为荣的思想,使有些中小学生直接去模仿,打群架、称“老大”,寻求刺激,这些镜头往往是诱发青少年伤害案件等暴力性犯罪的根源。

2、来自网吧、游戏机厅等娱乐场所的影响。一是对网吧、游戏机厅等的监督不到位,使管理流于形式;二是大多数网吧、游戏厅经营商虽然店里有按规定挂起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明牌标志,然而他们为了“钱”丧失良心与理智,为学生提供“便利”服务。三是许多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通宵达旦地在这些场所里玩乐,夜不归宿。有的未成年人为了筹集玩乐的本钱,不惜走上偷盗之路。

3.精神上迷惘空虚,这是最主要的行为先兆,不好好学习成绩低下,不思学业,精神恍惚,认为念不进去书,没有刻苦学习的毅力,却去看不健康电影及书刊,进网吧,打游戏,语言不文明,行为放荡,好结交异性朋友等。

4.生活上追求享乐,这是犯有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罪的青少年共同特点,赶时髦、图安逸、摆阔气冒充大方,过早抽烟喝酒。常以为家庭生活条件比较优越,父母供得起自己的一切费用,尤其是单亲家庭的骄生惯养,把自己的意志给毁了。

5.行为逞强霸道,常常殴打他人,欺负弱小同学,顶撞老师、以违反校纪校规为荣。处处表现自己,不思悔改。不思进取。

6.心理上偏执狂妄,对别人批评教育,充而不闻,逆反心理强烈,性格孤僻、偏执。

7.愚昧无知。犯罪的青少年中,不少学习不好或文化水平低的人,无知和野蛮常常是他们共同特点。

8.缺乏道德:有这样一件事,一个初一学生,一天放学回家,向其父母要钱,购置衣服,母亲面对家近贫困,那有钱时,他拿起菜刀将其母亲当场砍死。当被公安民警讯问后他还说“她是我母亲,就要给我钱,给我钱就不杀她了。

9.目无法纪: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多数缺乏法制观念山西大同市有人青年叫桎小兵在街道闹市区与他人下棋,旁观的一个中年人说他臭棋,他当即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将此人桶死。还有个13岁的少年,将邻居家两个6岁的小女孩残忍杀死,审讯中问他为什么杀人他竟说了一句“好玩“。关押期间,能吃能睡,若无其事。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案犯李某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里上网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临牢,被判处七年徒刑。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最后还是祝大家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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