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之间的贸易争端一直存在,但它们只能被视为“贸易摩擦”。直到美国总统特朗普正式签署总统备忘录,这份总统备忘录被认为是美国正式与中国展开贸易战的第一枪。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中美贸易战论文(优秀6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关键词:战略性贸易政策 发展中国家 比较优势升级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以技术创新为引擎驱动经济内生增长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必不可少的环节,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正确利用可以在这一过程中起到积极作用。但是,当发展中国家利用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时候不能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必须根据自身的国情和发展使命做出适当的调整。古典贸易理论基于完全竞争市场、规模收益不变和不存在外部经济性的假定,认为技术条件、要素禀赋和消费者偏好不同导致的国内相对价格差异是国际贸易的原因。与古典贸易理论相对应的贸易政策是自由贸易,而且自由贸易政策是占优策略。基于其假设前提,古典贸易理论的逻辑无懈可击。遗憾的是,依据古典贸易理论很难解释普遍存在的形式各样的贸易保护措施以及GATT和WTO这样的推动自由贸易的国际组织的出现。问题的根源在于古典贸易理论的前提假设离现实太远,随着产业内贸易现象的大量出现以及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新贸易理论变应运而生。新贸易理论的假设前提正是不完全竞争市场、规模收益递增和存在外部经济性,它能够很好地解释产业内贸易现象。新贸易理论在贸易政策领域的体现便是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它认为贸易保护是占优策略,但会使各国陷入囚徒困境的局面,所以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能很好地解释俯拾即是的绞尽脑汁的各种贸易保护手段和GATT、WTO这些国际贸易组织的出现,WTO正是为了避免世界各国陷入贸易壁垒高筑的“囚徒困境”局面而出现的国际协调组织。除理论解释上的成功外,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对各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实践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战略性贸易政策要适应发展中国家的现实
肇始于发达国家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集中关注于通过帮助本国企业在国际产品竞争市场上扩大生产、增加出口来达到转移利润的目的,战略贸易政策的这样一种使用目的对发达国家来讲是很适合的,却并不适合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现实和发展目标。一般来讲,一个产品或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内销到出口要经历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商业转化、产业化和出口这几个生命周期过程。
对于发达国家来讲,因为具有雄厚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创能力、完善的技术转化机制以及高端的产业和贸易结构,即它们在产品或产业成长的前期阶段都已具备了完善的基础,因而它们的主要问题就在于如何扩大生产,占领更大份额的国际竞争市场,这决定了其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目的在于关注产业成长后期阶段的生产和销售;然而,对于基础研究和技术创能力薄弱、技术转化机制不健全以及产业和贸易结构低端的发展中国家来讲,许多产业(尤其是资本、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尚不具备前期成长阶段的基础准备,如果就照搬发达国家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研究思路(利润转移理论),用于为产业后期阶段的扩大生产、增加出口提供策略支撑,这种舍本求末的做法将使战略性贸易政策对发展中国家缺乏适用性,也不会起到良好的效果。一国的产业和贸易结构是内生于要素禀赋结构的,所以提升要素禀赋结构是改善产业和贸易结构的根本,所以发展中国家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应该循此思路来展开研究,探讨如何通过战略性贸易政策为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产业发展、贸易结构升级提供帮助,这与发达国家基于利润转移的战略性贸易政策有很大不同。
二、发展中国家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特点
与发达国家基于利润转移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相比,发展中国家基于比较优势升级的战略性贸易政策表现出以下不同特点:
1. 实施目的不同。
如已经论述的,由于经济发展和产业成长处于不同阶段,面临着不同的经济发展目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关于战略性贸易政策有着不同的实施目的。这一点不同是基础性的,由此决定了以下的其他不同点。考虑到战略性贸易政策在我国的不同实施目的,国内学者基于利润转移视角对战略性贸易政策在我国适用与否的争论都是不相关的,赞同亦或反对都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一旦将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基本思想与我国的产业的成长阶段和发展目标结合起来,基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比较优势升级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研究在我国有很好的适用领域和广阔的研究前景。
2. 实施手段不同。
发达国家传统的基于利润转移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其常用手段直接以贸易政策的形式出现,如进口关税和配额、出口补贴和信贷等等;而发展中国家基于技术创新、产业培育、贸易结构升级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其手段可能间接地以产业政策的形式存在,如基础研究组织模式选择、研发补贴、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国际研发合作安排、产业集中度选择、率先注册国际技术产业标准等。
3. 结果不同。
发达国家基于利润转移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往往表现出国际对抗性,是通过以邻为壑的方式获取利益,所以常常以“囚徒困境”结局;发展中国家基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战略性贸易政策,从外部经济理论出发,考虑到技术创新的知识溢出效应,对博弈双方是互惠的,不会导致“囚徒困境”的局面,故发展中国家的战略性贸易政策也可以用来抓住与发达国家的合作机遇,为本国的技术学习、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4. 政策制定的策略原则不同。
完全竞争的国际贸易理论认为自由贸易是占优策略,而基于利润转移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则认为贸易保护是占优策略,这两种政策制定的策略原则都有一定的片面性和机械性,也与现实中各国制定贸易政策的原则不符。所以,发展中国家基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应该根据经济发展目标和经济约束条件做出更加灵活的安排,既可以是贸易保护,也可以是自由贸易,以吸收上述两种策略原则的优点。要善于竞争,更要学会合作,这才是策略博弈的艺术所在。比如,当某种发展中国家所需的国外技术是以产品贸易渠道进行扩散时,发展中国家就可以利用战略性贸易政策手段增加该产品的进口,以加快技术学习的步伐。
三、发达国家战略性贸易政策实践对发展中国家的启示
虽然发展中国家由于自身国情和所处产业发展阶段的不同,在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上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上述诸多差异,但其研究思想——贸易政策国际互动对企业竞争地位的影响进行博弈分析——与肇始于美国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仍是一脉相承的。所以,从发达国家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历史实践中还是可以得出一些能够指导发展中国家战略性贸易政策实践的一般原则。
1.日本和美国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经验
日本是实行战略性贸易政策并取得了辉煌战果的典型代表。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通过限制进口以促进出口的战略性贸易政策,使其汽车工业、半导体工业和通信电器工业迅速发展起来,并占领了美国等传统出口国的市场。日本实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成功经验有以下几个方面:
(1)遵循循序渐进式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实施路径。首先,从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对象来看,从资本密集型产业开始,等到这些产业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具有了较强的竞争力以后,逐渐减少对其保护,然后将保护中心转移到技术密集型产业上来。这一方面反映了保护的暂时性,也保证了保护的渐进性,使得产业升级能够在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帮助下按经济规律有序进行。其次,从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手段上来看,表现出从“硬扶持”向“软扶持”转变的特征。先是对保护产业给予补贴、退税、低息贷款等资本支持,随后则转向提业发展指导、信息服务、组织联合研究上来。这一方面符合产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保护需要,也顺应了WTO的规制,因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为国内企业提供保护的同时,强化国内竞争。贸易保护带来的温室环境,容易使国内企业丧失不断进取的动力,所以如何在保护的同时强化竞争就变得非常重要。而日本政府在这一点上则做到了良好的平衡。
在日本的强力竞争下,美国也采取了一系列的具<>有战略性贸易政策色彩的保护手段。包括对传统和新兴市场采取不同的出口战略,在公平自由贸易的名义下提出了一系列反倾销、反补贴条款。此外,美国一直对军事技术采取政府采购举措。美国还于1984年通过了《国家合作研究法案》 ,放松了关于合作研发的反托拉斯管制,使美国研发领域的合作有了显著增加,对增强美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有着重要的作用。美国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也有着不同的国情,它有着完善的金融市场、世界第一的基础研究能力和顺畅的将科学进行商业应用的渠道。而对发展中国家来讲,在这些方面差距都很大,因此发展中国家在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时必定有着不同于美国的研究内容。
2.法国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教训
与日本和美国相比,法国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则带来了较多的教训。由于资本市场不完全,企业厌恶风险,技术相对落后,再加上法国政府追求安全、荣誉等非经济指标,法国的战略性贸易和产业政策采取的是政府直接介入新兴产业发展的方式,实行了产业国有化、指导性五年计划、将最强的几家企业合并成“部级冠军”、非关税壁垒和政府采购等举措。但总的看来法国的战略性贸易(产业)政策在提高高技术产业竞争力方面并不成功,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没有按照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而不是采用一步到位的策略。这违背了产业发展、产业升级的规律,难以成功。
(2)在为国内企业提供保护的同时,没有强化国内竞争。通过将最强的几家企业合并成“部级冠军”后,便没有能够与之竞争的市场力量,从而缺乏前进的动力,最终危及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3)法国政府对产业的扶持和保护没有注意到仍要发挥市场的基础指导作用。法国政府将国家的安全、荣誉等纳入产业政策的目标,而对市场需求的研究则考虑过少;采取一项政策时,没有邀请关注市场状况的私人专家进行协商,导致政策与市场相悖而不是对其进行补充。
3.发展中国家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应遵循的一般原则
综上,通过对日本、美国和法国实行战略性贸易或产业政策的经验教训进行回顾,可以发现,战略性贸易或产业政策要取得成功需要遵循几点一般原则:
(1)战略性贸易或产业政策只是对市场作用的适当补充,不能影响市场基础配置作用的发挥。这就要求在实施战略性贸易或产业政策时,要让官员、产业代表和学界专家进行充分的协商,以使政府和市场发挥各自的应有职责,实现良好的配合。
(2)在为国内企业提供贸易保护的同时,一定要强化国内企业间的市场竞争,否则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会由于国内企业的不思进取而成效低下。
(3)要根据产业发展各阶段的迫切任务和产业升级的客观规律制定合适的、循序渐进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做好保护的暂时性和连续性的动态匹配。此外,要根据同一产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对保护政策进行动态调整,以与产业发展不同阶段的需要相适应;按照不同产业的不同发展特征,制定适宜的扶持措施,切忌一刀切。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面临着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任务,需要以创新为引擎驱动经济内生增长,从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经济健康可持续增长。在这一过程中,我国应该借鉴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思想和发达国家的经验,但是在具体实施上则要考虑到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现实和发展目标的差异,从而明确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目标、更加灵活地变更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手段和策略原则,从而使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起到促进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贸易结构优化的作用。(作者单位:河南大学经济学院)
基金项目: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三化协调发展背景下河南新型工业化发展动力与对策研究”(2012BJJ043)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保罗。 克鲁格曼著。 海闻等译。战略性贸易政策与新国际经济学[M].. 北京: 中信出版社。 2010.
[2]韩民春,曹玉平。 战略性贸易政策与技术创新研究的新进展[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2.5.
[3]韩军。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二种不同取向——对“利润转移理论”和“外部经济理论”的比较[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 16(6)
[4]胡昭玲。 战略性贸易政策及其适用条件评述[J]. 南开经济研究, 2002(3): 51-53.
论文关键词:奥巴马,政策贸易战,实质
2009年4月2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英国伦敦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二次金融峰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和深化,对全球实体经济的冲击日益显现,世界经济金融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不少国家经济陷入衰退、社会稳定面临巨大挑战。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全力恢复世界经济增长,防止其陷入严重衰退;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维护开放自由的贸易投资环境;加快推进相关改革,重建国际金融秩序。①讲话告诉我们,在金融危机日趋严重,世界经济尚处低谷的今天,各国应该知道,这场国际金融危机是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与国相互依存日益紧密的大背景下发生的,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合作应对是正确抉择,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
但是,现实总是事与愿违,往往是越需要开放自由贸易环境的时候,贸易保护主义越是严重。自国际金融危机暴发以来,各国为了本国利益不受和少受冲击,纷纷采取了不同形式的贸易保护政策,贸易保护主义和其他形式的保护主义明显抬头,并有愈演愈烈的态势。
那么,何为贸易战及其实质呢?
一、贸易战与贸易战的实质
贸易战(trade war)又称“商战”,由于一些国家通过高筑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限制别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同时又通过倾销和外汇贬值等措施争夺国外市场,由此引起的一系列报复和反报复,称为贸易战。如果贸易战的武器仅限于相互提高关税税率,对此则称为“关税战”。事实上小论文,外国对华贸易战至少有一个世纪的历史了。鸦片战争之所以爆发,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英国用非法的贸易战手段——贩卖鸦片掠夺中国的贸易利益;新中国成立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通过“巴统”等组织对华打“经济封锁”的贸易战;1989年春夏风波之后,西方国家对华实行“经济制裁”;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对华贸易战更是常战不休:纺织品贸易战、对华反倾销战、对华反补贴战、对华知识产权大战;进入21世纪以后,中韩“大蒜”与“手机”的大战刚刚平息,日本便对华发起了“蔬菜贸易战”…… ②纵观诸多的贸易战,其背后的实质是利益的争夺。这种利益依其类型可分为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科技利益等,依其主体又可分为国家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而隐藏在贸易战背后的实质,即贸易战争夺的是经济利益,破坏的是贸易原则,掩盖的是政治图谋。
(一)贸易战争夺的是经济利益
有贸易就有贸易战,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更是一场没有盟友、只有争夺经济利益的“战争”。经济利益是贸易战表面上的也是最初的导火线。这种经济利益包括了国家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实际上,中国早已身处贸易战中,并且国人已深受其害。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华长期的经济封锁曾使中国错过了20世纪20年代至70年代的世界经济黄金发展机遇,使中国与先进国家的距离进一步拉大,推迟了中华民族的腾飞;外国自1979年开始对华的反倾销战已使我国损失了100多亿美元的贸易利益,按1亿美元的贸易额可以创造1万个工作岗位来计算,中国仅仅因为外国对华反倾销战就丧失了100多万个工作岗位,这也是为何中国“下岗”人员如此之多的原因之一。这是贸易战对国家与个人的利益损害。
事实上,贸易战对公司的损害更是显而易见的。许多公司在贸易战中不仅承担着经济上的损失,更遭受着企业命运与行业的风险。正如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在2002年福耀玻璃与美国的“反倾销案”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加征11.8%的关税主要是对企业形象的影响,福耀是行业内的最大厂家,一直以“为中国汽车玻璃工业树立典范”为己任,福耀的所作所为会成为别人的样板,而说这样的企业有倾销行为,对福耀是很大伤害。而相对于公司今年预计的14亿元人民币的销售额,这点保证金并不构成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他还一再强调,起诉的目的不仅仅是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利,更重要的是不能成为美方以此理由制裁更多中国企业的判例。据了解,包括福耀在内的中国汽车挡风玻璃企业面临的反倾销,是继钢铁、温州打火机之后中国企业的又一次大规模贸易战。③
(二)贸易战破坏的是贸易原则
如果说贸易战直接损害的是经济利益,那其间接损害的则是包括以公平、自由等为主要内容的贸易原则,还破坏了贸易协定、贸易伦理和国际惯例。“标志着国际贸易自由化达到了新高度并有了制度化保障是1995年的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其宗旨是取消贸易壁垒,促进贸易的全球化和自由化。”④但贸易的自由化与公平化总是理想化的东西,面对着渗杂着各种因素和利益于其中的贸易,总是在破坏着贸易的这些原则。特别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各国纷纷只从本国利益出发,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小论文,这既损害了贸易原则,又无助于危机的解决,这种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将拖累着经济的复苏。
胡锦涛同志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二次金融峰会上”指出:“我们应该共同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反对以各种借口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和各种以邻为壑的投资保护主义行为,共同反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我们希望有关国家放宽对发展中国家不合理的出口限制,努力扩大双边贸易规模。多哈回合谈判事关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我们应该共同坚守2008年7月有关各方达成的共识,在现有框架基础上继续前进,推动谈判早日取得全面、均衡的成果。”⑤“金融危机之后,我们已经感觉到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升温。”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副局长余本林表示,中国政府主张开放公平贸易、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希望能够在磋商合作中妥善处理,不希望贸易战。
(三)贸易战掩盖的是政治图谋
当今贸易战爆发的原因并不仅仅因为贸易利益的争夺,常常是和政治经济等各种原因搅合在一起。有时纯粹的政治原因也会引发贸易战,这样就使贸易战爆发的原因趋于复杂化。 全球经济一体化(WTO),是人类共同在发展主义的大旗下,将政治意识形态的纷争有意模糊后创造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换言之,WTO就是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经济发展的世界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发生的一切贸易战,都只能用经济的手段来解决经济问题,而非政治手段。这也是WTO成员国普遍认同的一个原则,正如中国总理温家宝所说:“不要把经贸问题政治化”,表述的就是这种愿望。“不要把经贸问题政治化”的愿望终归是愿望,这种愿望始终无法掩盖经济问题背后的政治图谋。最近,由美欧两大国际经济实力英雄先后挑起对中国纺品的贸易大战,虽说只是WTO平台上众多贸易大战的冰山一角,但却让我们更进一步地看清除了经济问题背后的政治图谋。尽管中欧眼下已经针对一触即发的纺品大战达成了“停战协议”,但等待我们解决已知和未知的各种各样贸易大战,都必须淡化“不要把经贸问题政治化”的愿望,而实事求是地站在经济问题背后的政治图谋中全面审视经贸大战的实质,才能够使贸易大战得到尽可能合理的平息。因为,以美国为首的“中国威胁论”者他们背后的政治图谋迫使我们不得不作出淡化“不要把经贸问题政治化”愿望的选择,而全面考量发生在WTO平台上的国际贸易大战。经济问题背后的政治图谋,也许就能让我们看清楚贸易大战背后的政治实质。
二、奥巴马访华前中后政策的变化
《经济参考报》11月9日报道,“11月5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输美油井管反倾销反补贴(以下简称“双反”)案的倾销调查初裁,决定对从我国进口的油井管征收最高达99.14%的反倾销税;11月6日,我国商务部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发起“双反”调查;同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步裁定,对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进口的铜版纸、从中国进口的焦磷酸钾、磷酸二氢钾和磷酸氢二钾征收“双反”关税。这一切距离中美互相承诺不再出台新的贸易保护措施才一周时间,距离奥巴马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的日期11月15日只有不到10天。”⑥
11月15日奥巴马如期访华。11月17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美国总统奥巴马举行会谈。两国元首就中美关系及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许多重要共识。双方一致同意,共同努力建设21世纪积极合作全面的中美关系,并将采取切实行动稳步建设应对共同挑战的伙伴关系。奥巴马表示,双方要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为世界经济复苏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美国支持中国在国际金融机构中发挥重要作用。美方愿与中方一道小论文,以建设性方式解决贸易摩擦,共同反对保护主义,并为实现全球经济的均衡发展打下基础。
奥巴马回国后立刻采取了对中国最大规模的贸易制裁。从媒体透露的全部信息来看,奥巴马访华期间,中国政府和中国领导人唯一提出的要求,就是美国不要对中国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此外中国再无其他公开要求。况且不要搞贸易保护主义这个要求,本来是奥巴马自己在G20会议上提出的要求,要求各个国家不要搞贸易保护主义,帮助美国安全度过金融危机,特别是要求中国购买了美国大量过剩产品和淘汰产品,如购买美国大排量越野车等,就是中国应美国要求做出的牺牲行为。可是,当道·琼斯指数返身向上的上涨趋势刚一确定,美国立刻翻脸不认人,反手就狠狠地给了中国一巴掌。
三、政治图谋是奥巴马政府贸易战的实质
从访华前的大规模“双访”到访华中的“反对保护主义”再到回国后对中国最大规模的贸易制裁,奥巴马政府对华政策戏剧性的变化,进一步说明了美国长期以来对华政治上两面政策前提下产生的经济两面政策,再次暴露了美国政府掩盖在贸易战背后的政治图谋。
早在中美贸易摩擦初露端倪时,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专家江涌就谈到,中美之间利益广泛,早就坐到一条船上,不可能斗得连船都翻了。当时几乎全世界的舆论都质问奥巴马:美国说一套做一套,这回在全世界面前输了理,你如何面对G20峰会?怎么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戏剧性的是,奥巴马政府在G20峰会上竟拿出一份针对对美贸易的顺差大国的“可持续及均衡增长的框架”协议——其中首当其冲的是中国。尽管中美双方曾表达过希望“同舟共济”的各种承诺、声明,但是如今,美国大闹特闹,快把“船”斗翻了,业内专家认为其背后有着更深的含义,即配合奥巴马访华,增加其与中国谈判的筹码。专家认为,在如此贸易战背景下,人民币汇率问题将显得尤为刺眼,它无疑将成为届时美方向中国施压的重点之一。早在10月24日,奥巴马在致函美国纺织团体协会时表示,中国必须停止操控货币的行为。致力于新兴市场的美国投行Roth Capital副主席DonaldStraszheim也表示,中国经济正开始下行路线,而美国对中国放缓人民币升值步伐不满。
中美之间的任何贸易战,毫无疑问的是,美国首先考虑的是政治图谋,其次才是经济利益。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把经济问题政治化小论文,以对我施压。在美国的很多涉华报道中,经常出现将经济问题涉及到不相关的政治类事情上去的情况,甚至有时会涉及一些意识形态色彩很浓的语言。美经常干涉中国内政,把经济问题政治化。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说:“政治规则和经济规则不一样,某些利益集团的力量,往往会导致一国出现经济上受损而政治上通过的事件。”由于金融危机,美国失业率不断攀升。在这个时候,美国人环顾世界,发现欧盟和别的国家进口到美国的产品锐减,而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总量虽然减少了,但占据美国从国外进口产品价值的份额却大幅提高。在很多美国生产商面临财务危机、工人面临失业时,我国出口的产品就成为美国民众情绪的“靶子”,包括轮胎在内的“中国制造”成了美国市场的假想敌。而奥巴马本人在选票和支持率上,对工会力量依赖颇深,所以这次特保案是奥巴马和美国政界各种利益群体博弈的产物。
近年来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出现一股“新贸易保护主义”思潮,其目的在于适应本国政治、经济需要,维持在国际竞争中的支配地位。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加大了我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难度,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外贸发展外部环境的恶化。另外,逐渐兴起的国际投资保护主义也值得我们关注。因此,在世界经济尚在低谷的今天,我们必须审时度势,认真分析我国外贸的外部环境与风险,透过现象看本质,以期有效地化解风险,迎接挑战。
关键词: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机遇;挑战
中图分类号:F426.4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1
一、前言
1.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背景
中日韩均为亚洲重要经济体,其经济总量占亚洲经济总量约七成。在中国加入WTO的10年里,中日两国贸易和中韩两国贸易的结构逐渐趋同,这为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提供了可靠的基础。
2002年,中日韩三国领导人首次提出了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设想,在之后的约7年时间里,中日韩三国研究机构对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进行了大量的分析与研究,并初步得出了积极结论。
2.论文的理论运用以及实际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对中日、中韩的贸易现状,近年中日韩三国经济发展情况,以及中日韩三国地理位置、文化、科技等多方面的分析,讨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在未来成立后对中国的机遇与挑战,并得出贸易区的建立对中国的深远影响及特殊意义。
二、中日、中韩贸易现状
1.中日2011年贸易情况
2011年,中日贸易额达到3449亿美元,同比增长14.3%,创历史新高。其中,日本对华进口额为1843亿美元,同比增长20%,日本对华出口额为1614亿美元,同比增长8.3%。2011年对华贸易额占日本外贸总额的比重为20.6%,同比下降0.1%,这是21年来的首次下降,主要受3.11大地震影响,日本从其他国家大量进口液化天然气所致,但中国仍继续保持日本第一大贸易伙伴、最大出口市场和进口来源国。
2.中韩2011年贸易情况
2011年,中韩贸易额达到2206亿美元,同比增长17.1%。其中,韩国对华进口864.26亿美元,同比增长20.8%,韩国对华出口1342.05亿美元,同比增长14.9%。中韩双边贸易额占韩外贸总额的比重为20.4%,中国仍旧保持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出口对象国以及进口来源国地位。
三、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的前提条件
1.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建立的内部条件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存在着一定的内部条件,笔者大致将其分为以下六个方面:自然资源、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企业竞争力、政府工作效率和宏观政策。
2.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建立的外部条件
同样,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还存在着部分外部条件,笔者将其分为以下六个方面:不同国家经济发展水差异、货币利率和外汇汇率、竞争和合作、与美国和欧盟国家的关系、自由贸易区谈判进程、在世界和亚洲的政治地位。
3.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建立前提条件的分析
近年来,中国、日本和韩国都十分关注三国之间和东亚地区自由贸易区,积极参与亚洲地区经济合作活动。中日韩三国分别寻找建立各自由贸易区的合作伙伴。因为中日韩三国的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相当不同,制度性合作发展相当缓慢,没有形成协调机制,但由于三国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三国的经济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所以,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指日可待。
四、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建立的障碍
1.中日韩三国经济发展差异的影响
从经济发展阶段来看,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日本属于发达国家,韩国属于新型工业化国家。从经济体制看,日韩是成熟度比较高的市场经济,而中国仍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之中。虽然经济发展的明显差距表明经济存在较强的互补性,地区合作前景广阔,但发展水平差距过大的国家间实施自由化贸易会对有关国家的产业造成较大冲击,差异明显的经济结构使各国需要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的程度也越高,对不同社会集团利益的影响也越深刻,从而面临的社会压力和阻力也越大。
2.中日韩三国间政治互信因素的影响
建立自由贸易区虽说是一种经济层面的区域合作,但不可否认的是政治互信对于区域经济合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使得三国间的政治互信基础不够牢固,日韩在独岛和中日在的争端,以及中日韩海洋权益的分歧,都不可避免地将对未来的地区合作产生影响。
3.国际因素影响
任何一个带有自由贸易区性质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都有一定的排他性,都会对非成员国家和地区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这种不利影响最主要地体现在贸易转移效应上。因此,非成员国家和地区必然会通过各种方式表达自己对其他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关切,有时甚至会成为影响一个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五、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中国未来发展的影响
1.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为中国带来的机遇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为中国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丰富的资源,在贸易方面,不仅加强了与日韩两国的交流,更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不仅仅将对三国的经济发展带来机遇,依托贸易交流,三国之间必将增加更多关于政治、文化方面的交流。
2.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为中国带来的挑战
在全文中曾经提到,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存在着很多的障碍,这也必将成为对中国的一种巨大挑战。
首先,在中日关系中,历史遗留下来的关于政治、军事和领土方面的争论很大,日本个别领导人对历史遗留政治问题看法的态度暧昧和倒退阻碍了中日关系的发展。中国和日本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在自贸区建立后,需要相应的协调。而在中韩关系方面,中国和韩国政治和经济制度不同,对许多事物的看法不尽相同,同样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结论
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对中国存在着巨大的机遇,它不仅促进了中日韩三国在经济方面的交流,同时,深化了三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对中国日后在东北亚的贸易发展起到了较为良好的积极作用。总体来说,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不仅仅对中国有较为良好的促进作用,对中日韩三国来说,都是一个很好的机遇与挑战。
参考文献:
[1]谢康。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建立条件和三国之间经济合作[J].世界经济研究,2005(04).
内容摘要:文章通过分析发达国家战略性贸易政策实践的特点,提出我国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重要性、基本原则及具体思路。本文在对战略性贸易政策进行理论综述的基础上,指出战略性贸易政策来源于新贸易理论,但目前尚存在对立的理论观点。
新贸易理论与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综述
新古典贸易理论认为,贸易是对资源差异的反应,一个技术要素密集的国家,会出口技术要素密集的产品,而进口资源相对稀缺的产品。如果两个国家的经济技术水平相当,且拥有相同的自然资源,那么他们就不会进行相互之间的贸易。然而,二战以后国际贸易在技术水平和资源禀赋相似的发达国家之间大幅度增加,由此改变了传统理论观点。
新贸易理论则强调被传统理论忽略的几个重要因素,即规模经济、干中学和不完全竞争。新贸易理论认为,国际分工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时机和传统的差异造成的,此时国家之间的贸易行为已不再完全取决于各国之间资源优劣的差异,而更多地取决于一个国家在某一时点上在某个行业所具有的技术优势或规模优势。规模经济导致的报酬递增,本身是对资本、技术和人才的一种聚集,这种聚集反过来又进一步使经济规模扩大,这就形成了在某个行业的相对优势地位(Lucas,1988)。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该国可以扩大其在某个行业的生产规模,而规模经济和“干中学”等原因又可以使该行业的产品成本下降,从而在国际市场上赢得优势(Krugman,1987)。相反,如果一个国家的某个行业规模较小,其行业成本必然相对较高,自然会在国际市场处于相对劣势地位。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核心就是国家通过生产扶持、出口补贴、税收优惠、进口关税等贸易和产业政策手段来扶持本国战略性目标产业,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从国际市场获得更多的超额利润。Brander(1984,1985)指出一国政府通过对特定产业提供适当的出口补贴或R&D补贴,能够提高本国厂商的竞争能力,从而使本国厂商扩大出口市场份额,增加利润,最终增加本国国民福利。同时,对外国垄断厂商征收进口关税可以转移其所获得的垄断租金,提高本国的国民福利。Lester(1992)指出高新技术产业比其它产业有更大的发展潜力,国家可以通过政策将有限的资源配置给这些产业,国家可以通过政策扶持微电子等重点高新技术行业而获益,否则将在国家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可见,战略性贸易政策实质是将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竞争主体由企业扩展到国家,将企业竞争策略上升到国家经济政策,借助政府的力量和国家公共财力来应对国际化经营中的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效应。
但是部分经济学家对其实际运用持怀疑态度,其中Dixit(1986)认为政策只对一个行业寡头厂商进行补贴,其扩张和利润转移必然伴随着其他行业厂商的收缩和利润损失,即对一个行业进行补贴暗含着对其他行业征税。另外,Grossman(1994)从出售的保护政策角度进行分析,政治家们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各个利益集团为获得贸易保护而给予政治资助。因此,衰退行业中厂商在对政府的游说上会做出更大投入,政府也通常有支持衰退行业的动机(Baldwin,2000)。Brander(1985)指出双方政府同时对本国厂商给予补贴,会使两国的福利都会受损。
国外战略性贸易政策实践及其启示
(一)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由资源配置转向高新技术产业
二战以后,日本从战争废墟上崛起,进入数十年的高速增长时期,日本崛起的原因被认为是成功地使用了战略性贸易政策。从二战结束到20世纪70年代,日本政府主要通过大藏省和通产省控制和调控外汇、信贷和利率等方面,从而控制重要资源并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日本政府把钢铁工业作为优先发展目标,1963年到1970年日本的钢铁产量增加了3倍,产生了新日铁、住友金属、川崎制铁等一批世界级的钢铁企业,不仅满足国内经济增长的需要,同时也使日本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钢铁出口国。
自20世纪70年以来,日本面临其他国家要求开放市场的压力,转而实施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战略性贸易政策。日本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不是采取直接管制的方法,而是运用政策手段促进其技术进步,比如对研发活动进行适当补贴,或者鼓励企业联合研究开发有前景的新技术项目。战略性贸易政策使日本部分产业世界领先,如汽车工业、家电工业、芯片制造等,成为出口的主导产业。
(二)美欧航空业战略性贸易政策纠纷引致WTO最大诉讼案
航空工业是美国和欧洲战略性贸易政策发挥重要作用的领域。美国波音公司和欧洲空客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两家飞机制造商,双方在民用和军用飞机市场展开长达数十年的竞争。由于美国政府是世界上最大的军事装备购买者,其国防开支和军事研究经费远远多于其他工业国家。这样使其在诸如战斗机一类具有技术优势和规模经济的产品上处于领先地位,其技术优势和规模经济向民用航空业的外溢,使美国航空工业长期处于优势地位。而欧盟持续20年不断对空中客车公司进行补贴和扶持,使空中客车实力不断增强,2003年空中客车飞机交付量为305架,成立34年来首次领先于波音成为世界第一。
美国指责过去十年间欧盟对空中客车的补贴达到了350亿美元,其中巨型客机A380就获得了至少67亿美元的补贴,违反了国际贸易规则。欧盟指责美国政府通过国防合同和军事研究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向波音公司提供了数额更为巨大的补贴,自1992年以来美国政府对波音公司的补贴高达数百亿美元之多;此外,美国以出口退税的方式每年向波音公司提供2亿美元的出口补贴。美国和欧洲关于研发补贴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纠纷日趋激烈。世界贸易组织2005年7月在瑞士日内瓦总部决定,就美欧关于对美国波音和欧洲空客两大飞机制造公司提供补贴的贸易争端分别成立专家仲裁小组。这场诉讼将成为WTO有史以来金额最大、影响最广的一讼案,至今该案尚未了解。
可见,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战略性贸易政策以不同的形式存在。在当今强调自由贸易的格局下,各国通常以鼓励技术进步的形式予以实施,这样既有利于促进提高本国的国际竞争力,又相对比较隐蔽。
(三)发达国家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启示
发达国家战略性贸易政策着眼于资源的动态优化配置和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通过扶持使本国产业走向成熟,从而增强本国重点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从国外实践来看,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扶持目标产业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启示:
首先,对高新技术产业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可以提升国家竞争力。通常高新技术产业知识密集程度高、产品附加值较大,并对工人支付高工资,对该产业进行补贴可以获得超额利润。因此对高新技术产业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可以有效提升国家竞争力并增加本国福利。另外,西方发达国家间要素禀赋状况接近,技术创新能力高低是决定国际分工差异的基础,因此对高新技术产业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可以有效提升国家竞争力。
但是,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具有不确定性。第一,在一国政府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时,由于无法获得技术创新和技术外溢准确的数据,通常不知道在当时是否应该增加、减少或取消补贴,以及变化后可能得到什么样的结局。这使战略性贸易政策在制定和实施时增加了不确定性。第二,如果一个产业获得补贴,这一产业将从其它产业吸收资源。研究表明,20世纪60年代日本钢铁工业投资收益率只有制造业的一半左右,表明战略性贸易政策使资源从收益高的行业转移到了收益低的行业。因此,即使政府政策能使本国企业成功地在某一产业获得战略优势,也有可能使其它产业处于战略劣势。
战略性贸易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仍然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国际市场,为维护自己的贸易利益,创造出在某些产业的竞争优势和有利的国际分工格局,仍然需要实行积极的贸易政策。可以结合中国科技兴贸战略,学习借鉴国外经验,主动选择部分具有战略意义以及显著外部经济的产业予以必要的扶持。
(一)通过技术进步促进目标产业结构升级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有必要建立一个相对比较全面的行业体系结构,才能避免在未来国际竞争中受制于人。因此应在市场选择的基础上,通过引进资金和先进技术,重点培植一批产业,如机械电子、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等资本密集型产业,以及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产业如计算机、电信、生物技术等技术密集型产业。我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目标不是片面追求外向度,而是在扩大开放中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改变我国目前产业结构整体水平较低的现状。
(二)通过研发补贴使高新技术产业获取技术优势和市场份额
我国高新技术产业面临其它国家强大的竞争压力,国内又缺乏完善的资本市场支持,因此以研发补贴为战略性扶持手段显得尤为重要。政府补贴可以补充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成本的不足并降低企业的风险;同时,政府研发补贴的介入可以加速企业研发速度,迅速提高企业生产规模,既能使企业适应市场需求取得优势地位,又能形成对国外竞争对手进入市场的技术壁垒。
(三)将开发区作为发展壮大出口优势企业的载体
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将具有类似技术优势和出口经验的企业集中在不同类型的开发区,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相应的税收优惠。专业性的开发区可以有效地实现产业集群,园区内企业的技术外溢可以强化技术外部效应,有利于推动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竞争优势的加强,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规模,为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提供必要的基础。
(四)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应采取适度和审慎的原则
复杂的市场结构和形式多样的企业个体,都会影响到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效果和实施成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推行可能培养出更多的政策依赖性,甚至导致大量的寻租行为,从而使政策工具的作用被扭曲,反而恶化了资源的配置。同时过度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容易引发贸易争端,也不利于我国国际地位的提升,所以应全面权衡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得与失,采取适度、审慎的战略性贸易政策扶持战略目标产业。
(五)根据国内产业特点灵活进行补贴和有效保护
在WTO框架下,通过实施过高的名义关税提供对战略重点产业保护将遭遇强大的国际压力。可以适当地根据产业的技术特点,来安排必要的阶梯型关税,增强对重点产业的有效关税保护。WTO的相关协定对于补贴和国内税的要求则主要体现在非歧视的原则上,因此,可以根据本国产业在技术上、文化上和产品上的差异,实施形式上的非歧视、而实际上偏向于国内产业的补贴政策和税收安排,从而为本国产业提供支持和保护。
参考文献:
1.BaldwinR,RobertN.Freetradeagreementwithoutdelocation.CanadianJournal
ofEconomics,2000,33(3)
2.BranderJ.,B.Spencer.TariffProtectionandImperfectCompetition.inH,Monopolistic
关键词:国际贸易新理论;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
保罗·克鲁格曼在国际贸易、贸易地理及国际金融等方面做出了杰出的贡献。而他的理论的核心就是围绕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领域,提出了“国际贸易新理论”,引入了规模报酬和不完全竞争,用非比较优势的观点解释了当今国际贸易出现的新特点。新贸易理论也成为国家贸易理论发展史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一、新贸易理论产生的背景
二战后,国际贸易活动出现了新特点、新现象。首先,1960年代末开始,由于日本、西欧在国际经济领域的地位迅速上升,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起来,使美国的经济霸主地位受到极大动摇,并且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客观存在的贸易不等价交换,国际贸易活动在二战后大幅度增加,不是发生在经济互补的国家,而是在发达国家之间,这种贸易的相似性,改变了传统的对国际贸易的看法。这就需要有一种新的贸易理论对世界贸易现象作更为客观和切合实际的解释。
其次,伴随国际贸易大幅增加的同时,贸易中增长最快的不是要素互补的发达国家和欠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而是要素禀赋极其相似的工业化国家之间,各国之间进行的贸易之大多数也不是产业间贸易,而是发生在同一产品内部的产业内贸易。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贸易活动已不再完全取决于各国之间的资源优势差异,而更多的取决于一个国家在某个行业所具有的规模优势,比较典型的是大部分国际贸易活动是“飞机式的贸易”。飞机制造所需要的经济规模使整个世界就只有为数不多的国家制造者,而且世界上也只有少数几个飞机制造中心,即使日本和美国两国之间没有差异,似乎也只有其中一个国家才会生产宽体喷气式飞机。“新贸易理论认为,相当一部分国际贸易,特别是经济特征相似国家之间的贸易,其产生原因主要是报酬递增形成的国际分工,而不是国与国之间在资源禀赋上存在的差异。”而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无法对此做出合理的解释。
最后,许多商品市场中完全竞争不是经常存在的,而不完全竞争则经常存在,少数垄断企业由于规模报酬递增而获得市场地位,从而导致国际分工,而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无法对此贸易现象做出合理解释:因此合理解释这些现象的国际贸易理论应运而生。
二、新贸易理论的基本观点
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是建立在理想的理论模型之上的,假定市场是完全竞争,规模报酬保持不变,同时信息是对称的,由于比较优势所带来的价格的差异而导致的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其理论基础是比较优势理论,而这种比较优势是由各国的要素禀赋差异来决定的,一国使用相对充裕的生产要素生产的产品便具备比较优势,在国际贸易中,各国出口比较优势的产品,而进口比较劣势的产品,即认为在报酬不变和完全经济的条件下,国际贸易从事的是“小麦式的贸易”。比如一个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国家倾向于出口国内大量生产的劳动力密集型产品,而进口那些技术密集型产品。
而新国际贸易理论认为,相当一部分国际贸易,特别是经济特征相似国家之间的贸易,其产生原因主要是报酬递增形成的国际分工,而不是国与国之间在资源禀赋上存在的差异。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下,经济不可能达到完全竞争市场下的资源最佳配置状态,只能在次优的不完全竞争状态下运行,现实的市场经济正是处于此种状态,但成效确是显而易见的,各国通过国际贸易活动后,整个世界的福利水平都有所提高。
克鲁格曼在《重新认识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中阐明了关于规模报酬递增导致国际贸易的新理论。他在书中论述到:“为什么飞机会在西雅图制造,其原因很难说是因为这个地理位置具有制造飞机的经济特征,与之相反,其关键先是报酬递增这一定律使飞机制造肯定会集中在一个地点。而西雅图又偶然使这个转盘上转轮所停住的地方。”指出了规模经济在国际贸易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摘 要 我国近几年由于市场结构和规模经济的逐步完善,已具备应用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条件。而外国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则应用得比较成熟,尤其是“碳关税”的出现,引发了又一轮贸易保护。
关键词 战略性贸易政策 迪克西特模型 碳关税
所谓战略性贸易政策是指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一国政府可以通过关税、配额等进口保护政策和出口补贴、研究与开发补贴等出口促进政策,来加强本国厂商的竞争地位,扩大本国厂商的国际市场份额,从而实现垄断利润从外国向本国的转移,提高本国的福利水平。实质上,发达国家的战略性贸易政策是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一个象征,它和发展中国家的幼稚产业保护论是没有区别的,都是其贸易保护的借口①。
一、理论起源
70年代末,麻省理工学院的克鲁格曼提出了 “新贸易理论”,他认为当今世界的市场结构发生了改变,不再是传统的贸易理论假定的完全竞争市场,由于规模经济的客观存在,在一些特殊行业里垄断是不可避免的。90年代哈佛商学院的波特提出了“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他从产业组织理论出发,分析企业的要素构成.用他的“菱形结构图”,表明了一国国际贸易与企业组织之间的紧密关系,这两个理论是国际贸易理论的最新发展,被称为“战略(策略)性贸易理论②”。
此外,布兰德(Brander)和斯潘塞(Spencer)(1985)建立了战略出口政策模型。该模型假定一个寡头行业中有两个生产同质产品的厂商,分别位于两个不同的国家,并且二者的产品均在两个生产国以外的第三国市场上销售两国内部无消费,企业在该市场上利润的增加就等同于国民福利水平的上升(如下图所示)。
布兰德和斯潘塞(1981,1984)建立了战略进口政策模型,其主要观点是对进口的寡头垄断产品征收进口税,关税带来的进口价格上升会小于关税本身,这相当于政府利用关税来抽取外国寡头垄断厂商的垄断利润。克鲁格曼(Krugman)(1984)建立了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政策模型,它被认为是传统的幼稚产业理论的扩展。
二、经典实证研究
迪克西特(Dixit)(1988)评估了战略进口政策在美国汽车行业实施的效果。迪克西特模型的核心思想是建立行业内需求和供应的平衡,该模型的前提条件是整个经济分为两个部门,某行业内和行业之外,其中该行业内部产品有替代性,而该行业内部产品与行业外部产品替代性很差。
主要函数关系为:
需求方面:
消费者效用函数:
预算约束:
指数包括:
产品数量:
价格水平:
供给方面:
成本函数:
其中,1/(1- )是行业内部各产品之间的替代弹性, 大于0,小于1; 为固定成本,c为不变的边际成本。利润最大化的两个条件: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入;新厂商自由进入直至净利润为零。
鲍德温(Baldwin)和克鲁格曼(Krugman)(1988)以日本和美国的半导体产品贸易中所实施的贸易保护政策为例对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政策的效果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日本政府的贸易政策确实对保护和促进本国行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三、我国有关战略性贸易理论的研究现状
经济发展稳定度和独立创新的能力决定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在发展中国在前些年规模经济不明显,不具备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基础。近几年来,随着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战略性贸易理论不断地被引入,事实证明,战略性贸易理论是新贸易条件下实现贸易盈利的必要手段。
(一)适用性的研究和适用产业研究
孙文远《论战略性贸易政策在中国的适用性》,文章首先从战略性贸易理论的适用条件即是否垄断或寡占行业(按照美国学者贝恩的划分等级,对照中国CRn指数,可以列入寡占行业的大类企业有5个: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煤气生产和供应);是否有行业进入壁垒;行业规模经济水平是否高来判断我国是否符合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条件。其次从中国的市场化程度以及政治经济条件(包括:独立地决定和执行政策的能力;政府职能的合理化和效率;政府对经济信息的掌握程度)来综合判断。结论是,我国在战略性贸易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效果会受到一些因素影响,但不会从根本上影响到是否适用的问题。
胡昭玲(2002)《论战略性贸易政策在中国相关产业的适用性问题》,梁滢(2008)《我国实施战略性贸易保护政策的产业选择》,和苏映蓉(2003)《战略性贸易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实践》等认为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条件在中国已经基本具备,并且在我国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二)我国的特定行业战略性贸易政策分析
佟家栋和丑立新(2007)《论我国石油产业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和谭智勇(2004)《中国服务业发展的前瞻性分析―一个战略性贸易理论的解释》分别对石油产业和服务行业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的适用性问题进行说明,但他们的局限是只有定性分析没有定量分析。许统生(2004)《开放中的贸易保护准则与实证分析》,从战略贸易政策的角度分析贸易保护问题,他以我国汽车产业为例。借用迪克西特(1988)“校准刻度法”,计算出最优关税,最优补贴和最优福利再与现实中的贸易政策进行比较,最后评价我国汽车行业的贸易政策效果。
四、“减排”背景下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工具延伸
广义的“减排”是指减少大气污染物,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氟化物、粉尘以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狭义的“减排”是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里提到的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碳关税”便是狭义“减排”背景下出现的新名词。
(一)碳关税
“碳关税”是碳税的边境调节,这个概念最早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用意是希望欧盟国家应针对未遵守《京都协定书》的国家课征商品进口税,否则在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后,欧盟国家所生产的商品将遭受不公平之竞争,特别是境内的钢铁业及高耗能产业。表面上看,碳关税是发达国家(主要是欧盟)要求公平竞争的表现,实质上却包含了对没有承诺减排额的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国家)的贸易歧视,没有发达国家的技术支援,短时间内,发展中国家不可能达到欧盟要求的贸易平等。
(二)碳关税与战略性贸易政策工具的关系
碳关税是符合布兰德和斯潘塞的“关税抽取租金论”的,会给征收该税的国家带来收益,当产品完全由国外垄断厂商提供时,只要其边际收益曲线比本国需求曲线陡峭,尽管可能引起该产品价格提高,然而税收带来的利益会远远大于由此造成的损失。此外,发达国家不仅靠碳关税收取了大量“租金”,同时避免了本国产品面临不含减排成本的产品的低价冲击。碳关税事实上成为了发达国家新一轮的贸易保护主义工具,是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再度抬头。
基金项目:北京工业大学第八届研究生科技基金。
注释:
①LU Chang―chun.The choice of strategic trade policy in China under the WTO frame.China-USABusinessReview.2009(03).
②王艳霞。战略性贸易理论与政策述评。长沙电力学院学报。2000(2):58.
参考文献:
[1]克鲁格曼。战略性贸易政策与新国际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11:4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