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初中读书心得体会(通用31篇)
如果说人生是环环相扣的链条,那末读书大概就会有阶梯。
这阶梯的第一步,便是青年时代的读诗。我们的读书,似乎都是从读诗开的头。不仅读,那当儿确乎自己也在写着。梁实秋先生说:“大概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做诗人的一段经验。在‘怨黄莺儿作对,怪粉蝶儿成双’的时节里,看花谢也心凉,听猫叫也难过,诗就会来了,如枝头舒叶那么自然。但是入世稍深,渐渐煎熬成一颗‘煮硬了的蛋’,散文从门口进来,诗从窗口出去了。”
紧接着读诗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青春的热情尚未全部落潮,就去读散文。散文是情感性质的,需要赤忱的心去体验感应,等到散文失却了吸引力,记录人间悲喜剧的小说就受到我们的青睐。
小说读多了,世态冷暖也经历知晓了,光是原地打转不行,需要一种形而上的提炼和升华,哲学就来找我们。
读了哲学,人变得明快透彻,但还应保留一分稚嫩和天真,太彻底了,心灵有的空虚,人生感到孤寂,总想皈依什么,那时忙的空虚,人生感到孤寂,总想皈依什么,那时忙不迭地寻觅宗教读物了。
一俟练达人情、洞察世事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也就雅俗都赏、深浅不分了。
小孩子喜欢喝糖茶,老年人爱好品苦茶。读书大概确乎有着阶梯。曾经有人指出,读周作人先生平实冲淡的文章,需要用人生的阅历去铺垫。
有人永远读诗。有人只读浓得化不开的散文。有人读读小说就够了。
只有一部分人,在读书的阶梯上不断地走下去。
《水浒传》这本书讲述了梁山上一百零八将个个是英雄豪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们打着‘替天行道 ’ 的大旗做着行侠仗义的事!
我最喜欢‘行者’武松和‘智多星’吴用。武松本是在官府里谋职,无奈遭小人馅害,最后来到梁山。武松很勇猛,他路过景阳岗,听说那里有一只老虎经常出来伤人,过路的人都不不敢从那里经过。可武松不害怕,他说老虎不过是一只大虫而已。他一口气喝下十八碗酒,趁着酒劲,只用了一双拳头硬是将那只吃人的老虎活活给打死了!大家知道了纷纷跑来感谢他,真是为民除害了!人们送他外号‘打虎英雄’。
我更喜欢‘智多星’吴用。他熟读兵书,精通兵法,文思如泉,一生正气。排兵布阵是我更喜欢‘智多星’吴用。他熟读兵书,精通兵法,文思如泉,一生正气。排兵布阵是他的强项。‘智取生辰纲’‘三打祝家庄’等,每次战斗都能体现他的足智多谋,运筹帷幄。他为大家想出了许多奇妙的好点子,事后大家都佩服不已,真不愧是‘智多星’啊!我最崇拜这样有才华的人了!
梁山上个个都是好汉,如梁山五虎将,‘大刀’关胜,‘豹子头’林冲,‘双鞭’呼延灼,‘双枪将’董平,‘霹雳火’秦明,个个身怀绝技,勇猛过人,重情重义,豪气冲天,一生正气!可惜他们生不逢时,当时皇帝腐败,政权又都握在小人手里,他们空有一身本领,却无处施展。如果他们都活在现代,活在人人平等的世界里,他们又都本领超强,而且心系百姓,必定能成为受人敬仰的大英雄,成为国家的栋梁!
阅读的习惯应该是从小时候跟着爷爷看报纸养成的,那个时候虽然小,到那时经常拿着爷爷看完的报纸在上面认字,虽然不清楚上面讲的内容是什么,到那时阅读的习惯还是保留了下来,所以这么多年读了很多的读书,假期里面我也没有放下过这个习惯。这个暑假我从图书馆里面买了《撒哈拉的沙漠》,这本书是我早就知道的,身边的朋友也是一直在推荐我去看,不过之前因为身边还有很多的书没有看完,所以一直没有入手这本书。这个漫长的假期把我憋在家里,所以身边能看的还没看的书都给看了一遍,所以我就开始入手新书了,想起的第一本书就是朋友给我推荐了好几次的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作者和他丈夫在撒哈拉沙漠那边的故事,他们见识到了许多的当地的风景和人文,也经历了许多的感人故事,有令人惋惜的也有让人羡慕的,还有的是作者和荷西的爱情。读这本书的时候,里面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藻,也没有用什么修饰词汇,用的都是十分简单的词汇,让人看上去特别的普通和平淡,仿佛在读作者的日记一般,可是结合起来又让人有特别多的好处,真实和自然,让人不由自主地投入到书中描绘的世界中去。朋友知道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一直在跟我说她的愿望,就是希望能够将来有一天去到撒哈拉沙漠去体验作者和荷西的`生活,其实我不知道怎么评价朋友的想法,作者描绘的生活是那样的恬静和自然,却是有很多人阅读以后会想去看看沙漠里太阳升起时的景色和沙漠里下雪的样子,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虽然羡慕,但是并没有冲动要去当地看看的想法。我读一本书喜欢的是体会作者要表达的情感,并且从中学习到好的精神,让自己能够得到升华就够了,至于用不用去“圣地巡礼”我个人觉得不是必须的,如果阅读了很多书籍的话,那么多的地方去也去不急啊。就跟那个母鸡和鸡蛋的道理也是一样的,吃了鸡蛋觉得鸡蛋很好吃,并不一定要去看看那只母鸡,能够记住母鸡付出的努力和鸡蛋带给自己的营养就够了。
读书能够给予我们每个人的好处是非常多的,能够让我们了解到我们生活中接触不到的知识,可以让我们对这个世界有更多的看法,最重要的能够给予写作文时的我们提供许多的素材,哈哈,所以阅读我会继续坚持下去的。
《简爱》是英国史上的`一部经典之作,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主人公的那一份理智,以及内心的感情波动,欲进又退,欲退又进,尤其有一段把主人公概括的最完整,就是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是呀,自从简进了桑菲尔德府,这样的景况就一直持续着,直到罗切斯特经过灾难后与她相逢,才打破了这似乎贯窜她整个感情生活的信条。她最终胜利了,是用她的理智,可对这理智最后的结果却是一份“心酸的浪漫”。简很能干,也很有主见,有头脑,似乎从一开始就有一种东西烘托着她,使她总比常人理智,比常人更有洞察力和感受力,这也许就是作者要创造的简的形象吧。
那前半部分呢,在她姑妈家和洛伍德学校呢,我想这是后半部分的基石吧,涂色,添充,素描,把简刻画出并赋给她那样的性格。简从一开始,就注定在现实的孤独之中,使她懂得拥有和珍惜,使她知道亲情、友情和爱情的重要性,她对这些的渴望是她在孤独生活中表现出的最强烈的愿望,为了这些,她甚至压制住了自己的主见和理智,但最终她还是从这些中摆脱了出来,选择了自己的生活。
当她童年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侮辱时,她并没有绝望,换回的是对生活无限的信心;当她在学习中再次受到肉体和心灵上的摧残时,她仍然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更加努力学习;当她被情敌咄咄逼人时,她从容面对,不卑不亢;当爱情挫败时,她果断的选择了离开,开始了她新的生活。
作者王小波又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书中有一篇寓言式杂文叫《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他用那头猪影射自己,在嘲讽中来表达自己的人生追求:无视生活的设置,要做一个特立独行的人!
这只特立独行的猪与其他家猪有很大的不同,它有着山羊一样的敏捷,还和猫相似,喜欢到处游玩,不喜欢被关押在圈里。而且这只猪有着它独立的思想,在选母猪这点上看,它的爱好和思想都与其它猪不同,对于同一个圈里的母猪,它觉得这些母猪被过度的生育搞得走了形,还又脏又臭,它就到村寨里去找母猪。它还会模仿各种声音,特别是汽笛声。但这个汽笛声也给它带来了灾难,由于学汽笛叫因此误工扰乱工作时间表,于是,一场杀身之祸从天而降。但是这头猪并没有在枪火下死,而是逃逸了,最后逃出村寨,到林子里独立生活,还长出了獠牙。作者没有安排它死,而是活着,并且是特立独行地活着,永不征服地活着。这个的结局,是作者的理想:在他人安排的生活中,不能失去独立的思考和灵魂。在生活的磨难之中,不能灭失掉人性中那些美好的东西———正义、善良,不能做“沉默的大多数”,因为沉默造就了怯懦的人,沉默造就冷漠的人。
看完《沉默的大多数》,我立马理解为什么王小波在文学界享有那么高的声誉。他的确是个很有思想的人,而且敢说且擅长说。刚读完这篇杂文会感到比较生涩,还好对“话语”这个词尚不陌生,因此逐渐体味到文章的深度。自以为是理解了小波绕着弯子想表达的思想和观点,于是在读毕获得阅读的满足。
小波的《沉默的大多数》是对社会权威的对抗和批判。他所质疑的是年幼时期的我曾困惑过的,但那时我的质疑却未坚持下去,最后随波逐流,屈服于社会权威及沉默的大多数。这就使我想起一些正在政府机关做公务员的同学朋友,他们每天撰写文件及领导讲话稿,这不都是话语的捐税么?我们现在高谈阔论“人权",人权就应“以人为本”,即要尊重人,关心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丧失了基本话语权的人们又如何全面发展?
不合理的东西存在于我们周围,一代代的人不是想到改变它,而是被其驯服,对其视若无睹,逐渐转而惶恐和压制对现存不合理的反抗。人们只看到手脚戴上镣铐的痛苦,却意识不到思想被戴上枷锁的更大可悲!
《麦田里的守望者》讲的是发生在美国五十年代的故事。当时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反观我们自己,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困惑和烦恼少不了,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都会过去。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
梦中的伊丽莎白
不是学校里最漂亮的女生,却是最有魅力的。她独有的绑头发的方式,动作简洁而又优雅,尤其她的笑容,足以照亮秋季最阴郁悲伤的日子:就是那种阴雨绵绵时,你泡水湿透的鞋子在碎石路上啪啪作响,街灯不眠不休日夜在通往学校上学之路的那种日子。第一位在我生命里出现的女生,停留在会“偷”影子的“我”的孩提时代,她是如此的充满魅力,引得这些身处童年的男孩子充满了憧憬。班上年龄最大的孩子获得了她的芳心,他是那么的自大、猖狂。而年龄最小的“我”只能拼命等着伊丽莎白垂怜我一眼,这边是“我”的童年,有一颗所谓爱的种子,这颗种子无论如何都被给予,被紧紧地握在了手心里。我的童年就在那里,带点忧愁又有点悲痛,等待着爱的垂怜,在绝望中等待长大。
海滩上的克蕾尔
一次海滨度假让我与克蕾尔相识,一个比伊丽莎白漂亮很多的女孩。可以,克蕾尔从出生就又聋又哑,为了弥补她的耳聋,上帝给了她一双大大的眼睛,让她的脸上充满了迷人的光彩,她不会说话,只要一笑就会发出像大提琴音色般的声音,我爱极了大提琴。她还很聪明,懂很多单词。我和克蕾尔有一个专属于我们的私有灯塔,在那里我和她分享了我能“偷”别人的影子,在那里我们彼此亲吻,我尝到的不是蜂蜜般的滋味而是她亲我之前才吐掉的草莓口香糖的味道。她凝视着我,漾出一朵微花,并在纸上写下:“你偷走了我的影子,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这正说明人生如何能在瞬间颠覆。八月里,仅仅遇到一个克蕾尔,每个早晨就再也不一样,每个当下也不再同于以往。而孤独便能就此拭去。
这是青春期的相遇,是灵魂相互碰撞的声音,克蕾尔是纯净而美好的,她与伊丽莎白无法相比,就如书中“我”爸爸说的:“永远不要拿人来比较,每个人都与众不同,重要的是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差异的人。”克蕾尔就是这个人,是精神上互补的对象,可以一起坐下来分享一切的人。
现实里的苏菲
苏菲是个耀眼又美丽的女孩,几个月来,一起见习,相互调情却从未为彼此的关系定调。互谓为朋友,故意忽略对对方的渴望。因为知道彼此工作很忙,没时间经营一段真正的关系。一次苏菲的影子与“我”相交叠时,她的影子向我喃喃:“我根本就没有学医的天分,我什么都不好,又不够漂亮,从来不曾听到爸爸说我好。”或许是因为这种想要为每个“我”所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的想法,让我停在苏菲的身边,为她找寻自信。而最终苏菲也认清了她爱的并不是我。
最终,我还是找回了我的克蕾尔,我们的命运也就此紧紧地靠在了一起。
人一生的爱情或许会是这样:在无知的孩童时代,会遇到一个梦想中的人,略微显得天马行空,不切实际。青春时期,在那个半成熟的时候,会遇到一个真正的灵魂伴侣,而因种.种情况要暂时分别。而人生也会就此改变。等到我们成熟后,又会遇上一个理性的化身,与其说是伴侣不如说是朋友,或许会因为工作或是所学的专业而相识,由于理性的相互体谅,而走在一起,有时被误认为是所谓的爱情,其实只是朋友,仅此而已。
最后还是觉得,真正的心灵上的相遇才是幸福而难能可贵的,在未遇见之前还是静下心来默默等待这个人的出现吧。
今天,我从书柜中拿出曹文轩写的《根鸟》这本书来。我翻开第一页,就被它的内容吸引住了,如饥似渴的读了下去……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
根鸟是一个普通的孩子。有一天,他去打猎,可他一整天也没有捉到一只动物。原因是:每当他用枪瞄准猎物,正打算扣动枪版的时候,天空中就会出现一只白色的鹰。那鹰像利剑一样飞扑下来,猎物受了惊吓逃走了,它也不去追,只是歪着头,看着根鸟。就这样几次后,根鸟在火冒三丈的情况下,把那只鹰杀了。当他要离开时,发现鹰的脚上有一封信。那是一名叫紫烟的女孩写的求救信:她来到悬崖上采花,却不慎掉到了峡谷里她希望有人来救她。
也就是那一天晚上,紫烟出现在了根鸟的梦中。那是一个长满了百合花的大峡谷。百合花静静地开放着,山坡、水池旁、草原,到处都是。根鸟来到一棵银杏树下,透过浓浓的雾,发现了一个女孩。她身材瘦长,脸庞显得娇小,但头发又黑又长,眼睛又黑又大,使人觉得那双眼睛,即使在黑夜里也能晶晶闪亮。她就是紫烟,她望着天,目光里含着的'是渴望和祈求,根鸟觉得她的眼中还有淡淡的忧伤。
根鸟决定去救紫烟。他决定出发,去寻找自己的梦。一路上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当他终于来到那个大峡谷时,他将整个身体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号啕大哭……
合上书,我的脑海中出现了这些字: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会感到有一种温热的暖流富有快感地流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
《意林》这本书是讲了许多感人的事情,其中包括《请允许我不爱秋天和冬天》这篇文章,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懂了珍惜母爱,也懂了孩子对母亲的爱,是世界上最好的爱。
星期一,是紧张而又兴奋的,因为教课竞赛开始了,有各学校的领导做评委,还有教育界的专家到场。老师正准备去教室,美术老师却闯了进来,她告诉老师,市里举行儿童绘画大赛,主题是“我最爱的人”,孩子们画的都很认真,可是绘画天分颇高的“我却”却捣乱把自己的妈妈画成了老巫婆。老师看到画后,很吃惊:画上的妈妈没有一点儿美感可言,眼睛很古怪,一只画成了一团浑浊的雾,另一只眼睛眼角有泪滴下来,手则用了怪诞的紫黑色。读到这里,我心里充满了疑问,不过好奇心驱使我看了下去。
我们上的是一节口语交际课,题目是《我爱四季》。面对众多陌生的老师,孩子们紧张的成了小木头,课堂的气氛像是被冰镇过,老师微笑着启发着我们。狐朋忽然,一直沉默着的“我”举起了手,“我”的声音很小却很清晰:“老师,我不爱秋天和冬天可以吗”?几乎每个人都转过头来看着我。这时,我的同桌站了起来:“她是怪人,他不爱秋天和冬天,连自己的妈妈都不爱”。“我爱我的妈妈”我反驳说。“我的妈妈是清洁工,秋天,落叶扫也扫不尽,妈妈累的气管炎都犯了”。我的声音在发抖,“冬天一下雪,我和妈妈半夜就得起来扫雪,妈妈的手都生了冻疮,经常流血。妈妈的右眼生了白内障,什么都看见,左眼老是流泪,晚上她流着泪给我织毛衣,给爸爸煎药。我爱妈妈的手,是这双手养活了我们全家”。说完后,我看到了许多人都举起了右手,眼泪模糊了我的双眼。
读完后,我泪流满面,母亲,我爱你,孩子对母亲的爱,又何尝不是世界上最好的爱?
对于明朝,特别是万历年间的历史,是极其枯燥无味的,主要原因就是这个王朝,大部分时间都处于黑暗时期,而至于好皇帝,更是屈指可数。
万历这个年号本身过去的就很平庸,除了万历末年与努尔哈赤的几场决定性战役,几乎可以略过,而至于万历十五年这一年则更是可有可无。但聪明的历史学家就能发现其中奥妙,其实在后来,发生的一系列大事都与这一年有很大机缘。
黄仁宇老先生,主张从技术的角度看历史的大历史观。关于这个,确实让我有些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因为这个对我来说实在是有些深奥,令我费解。而从书中内容来看,也是比较枯燥的,然而要深知,像这样的一类书,并不是说一昧地去看故事情节,这不是小说,也不是故事书,而是纯粹的历史书籍,也有着教科书的意思。既然这样,那就应以一名学习者的身份来挖掘它的精华,品味其意思所在。
此书分七章,每一章中都介绍一个人物,以每个人物来反映这段历史;它从万历皇帝﹑张居正、申时行、海瑞、戚继光、李贽这些人的角度来写的。反映当时从皇帝、首辅、地方官员、将军、哲学家的方方面面,冷暖人生。
从这些朝廷中各种人中,我们可以看出,明朝的太阳早已成夕阳,灭亡也只是时间问题了。从军事上来说,戚继光——这个孤独的将领,带领戚家军平倭寇之后,并没有因此受到重用,也许是因为明朝的重文轻武,导致戚继光在此后黯然死去,他的死也没有得到什么重视,而后军事掌控于庸才之手,军事力量也逐渐下滑,到了努尔哈赤起兵之时,明朝的军事力量早已成为不堪一击的“纸老虎”了。
再加上朝中无人可用,自然而然的被满族的铁骑埋没。而从统治阶级中,上至皇帝,下至芝麻小官,更是政治黑暗,歪风邪气盛行,一些忠义之臣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逝。像这样的朝廷难道还能长治久安?只能等着灭亡了。而万历十五年,恰恰为此埋下了深远的伏笔!
这本书阅毕,到有一种愤慨之情,热血喷张的感受,与对世道苍凉的哀叹!即使是那么平凡、枯燥的文字,却使我情不自禁,历史的确有它的魅力啊!对此我也嗟叹不已!我还得到了题外的启示:黄仁宇善于着手于小事当中,而发现大症结;那我在生活当中不也应处处留心,从小事做起,善于发现问题与观察思考。而我自己也正是缺乏这一点啊!
《万历十五年》使我受益匪浅啊!
读完《边城》,我的脑海里留下的只有一片青翠的绿色,那种绿不同于油画家笔下沉稳厚重的墨绿,也不同于水墨画中轻描淡写的石青,而是一种纯粹且通透的青翠,翠得发亮,翠得莹润,翠得仿佛能凭空沁出芬芳的水气,翠得仿佛草木间所含的天地灵气都劈面扑来。
想必是沈老先生难以忘怀故乡的葱翠,所以他赋予女主角同样秀丽的名字——翠翠。翠翠就如同白娟前的一条灵巧绣丝,乌黑油亮的发辫透露出青春的气息。她一跳,白娟上就出现了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她一笑,白绢上就现出了一座玲珑的吊脚楼,她走得越远,白娟上的景象就越多,当她拿起那支古旧的船桨时,一座湘西边城的全景便跃然展示在读者眼前。
发乎情,止乎礼。翠翠的爱情似乎戛然而止,年复一年的渡船上何时才会重现当年那个翩翩少年的身影?死亡建筑起一道看不见的桥梁,被桥梁生生分开的爱人可还能重聚?年复一年执着等待的翠翠不知道,最终允准这段姻缘的顺顺也不知道。若是回来,便是爱情战胜了死亡,若是没有,那么伦理终究高于情感,无论结局如何,茶峒里的人们都真诚地活着,他们不愧于天地,无悔于自己,淳朴而高贵。
该文有许过美丽的自然风光描写,就如展现在眼前,身临其境。对于小说,环境描写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作者仅几句,便可勾勒出。可见其文学功底的深厚。还有许多具有特色的语言描写,致使人物更加生动,性格更为鲜明。塑造许多令人难忘的角色,鲜活的走向脑海,记忆犹新。希望大家都能来读一读沈从文的这本《边城》!
在众多的名家作品中,有一本富有哲理的散文集。它的出现是一个奇迹,这就是《张晓风散文集》。
经老师推荐,我在初一有幸认识了它,一拿到它,我就被它的外表吸引,接着我就迫不及待的翻开了它。在阅读完第一篇后我发现,它的内容比精美的封面还要美。一口气我通篇读完了它,认识了它,通过了解它懂得了许多生活哲理。更重要的是,通过它让我知道了除记叙文与诗歌外还有一种写作方式--散文。
通过了解它,我认为散文是一种比较好写的文体,不仅可以抒发自己的感情,还可以无限表达自己的意愿。
张晓风散文的特点是:语言精炼,文笔优美。当你大致看一遍时,会觉得内容显得庸俗,但只要你细细品读,就会发现文章具有许多的散光点,无论是写法,语言都写的十分到位,把作者的感情抒发的淋漓尽致,真可谓是“篇篇有寒梅之香,字字若璎珞敲冰”啊!
读完这本书,我第一感受就是震撼,因为本书的散文对象十分广泛,有写生活的、有写友谊的、有写亲情的、有写想象的,丰富极了,这使我不得不由衷佩服作者敏锐的观察力和踏实的写作能力。
在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就是《母亲的羽衣》,这篇向我们讲述的伟大的母亲对我们无私无尽的爱,同时也提醒我们要时时尊爱我们的母亲,好好善待每一位母亲。
在接触的众多散文集中,我很喜欢《张晓风散文》,作者的写作能力以及对事物敏锐的洞察力值得我去学习,特别是每篇文章的结尾,往往是用精炼和优美的语言来修饰,读完令人回味无穷。
每当我重读此书,我又感到惊奇,惊奇我在日常的写作中不知不觉的会运用散文中的佳词和名句,同时自己的表达能力也有了进一步的加强,渐渐的让我学会了一种新的写作文体,观察力更深,洞察力更强。我真为自己能有幸拜读此书而感到欣慰。
读过《张晓风散文》的人都会有一种难以忘记的感觉,对读者来说,或多或少都有帮助,我也是其中的受益者,我相信今后只要多看、多写,我也能写出那样棒的文章,为了这一目标,让我继续努力吧!
蓓基·夏泼就是渴望进入上流社会的典型。本来她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名利_了她。那名利场中的尘埃将她紧紧裹住,于是她变得虚伪、贪婪,也许在她动人亲切的言辞背后,却有着无人知晓的谩骂;又说不定在她美丽诚恳的笑容下,有着令人丧命的_。谁能理解那种“善良”下藏着什么呢?蓓基·夏泼为了达到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又不惜出卖朋友,出卖丈夫来为自己铺着通向那“高贵社会王国”的红地毯,她那时真时假的形态,迷惑着穷人,却也在玷污自己。
蓓基·夏泼是活泼美丽的,在没有认清她以前,人们为她的贫穷、孤苦而怜悯她;然后又为她在社会上的富丽而羡慕她、爱她。可一切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因为,表面的热情,却总掩饰不了丑恶的灵魂!在人们认清她之后,谁不唾弃她,厌恶她呢?她的的朋友艾米莉娅最后也远离她,丈夫也不理睬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一时的华丽与虚伪,她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
当名利有了千疮百孔时,这才知道,在它最华丽的时候,竟有太多的虚伪,只因为当时我们在名利场上过于投入而不知,等到什么都看透,才知道所谓的名利不过是刹那烟花。名与利,固然可求,但那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的_,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失去了自我,失去了一颗纯洁的心。
掩卷沉思,生命中除了名与利还剩下些什么呢?也许,觥筹交错,灯红酒绿中,你会发觉你要的不仅仅是恭维、奉承,还需要一种坦然与真诚,只要善于发现,生活中比名利更重要的还很多很多,面对着宁静的湖泊和茂密的森林,用一颗大智慧者的心,简单地活着,简单地思考,并不是为了名利而活,以出世的心情和入世的态度来体认善良、宽容、谦和、淳朴、友爱、和平与宁静,寻找身体和心的归宿,让时光从你的身外从你的心内慢慢地流逝如水,从中领略生命的全部意义。
走出名利场吧,抹去心灵的尘埃,送上一份慰藉,又何尝不美丽?人一辈子为名忙,为利忙,而没有一份心灵释然的快感,到白发苍苍时定会遗憾,何必为名利牺牲生命的原滋原味呢?
历史著作一向以枯燥、晦涩而使读者敬而远之。中国虽然号称拥有千年的文明史,史籍汗牛充栋,仰天俯地皆为历史。但在现代社会中,历史著作仍然是门前冷落车马稀,展现出尴尬的局面。在历史著作遭受冷遇的环境中,有一部历史著作自1982年出版以来,却颇为意想不到地一版再版,创造了历史图书的奇迹,无论是专业人士还是非专业人士都对之报有浓厚的兴趣,这本书就是历史学家黄仁宇所著的《万历十五年》。
万历是明神宗朱翊钧的年号,他在位时间长达四十五(公元1573年至1620xx年)年,同时他也是明朝历史上最为懒惰的皇帝,创造了二十年多年不上朝的记录。在其驾鹤西游二十四年之后,朱明王朝就覆亡了。作者截取万历十五年(公元1587年)的历史瞬间,以冷峻的笔法从各个角度深入细致地再现了历史,展示了中国传统官僚体制下低能腐败的记录和社会走向末世的情态。
在这一年出场的典型性人物有万历皇帝、大学士张居正、申时行,文官海瑞、武将戚继光、思想家李贽等人,他们个人的悲剧折射出历史的严酷。作者论述说:“1587年,是为万历十五年,表面上似乎是四海升平,无事可记,实际上我们的大明帝国却已经走到了它发展的历史尽头。在这个时候,皇帝的励精图治或者宴安耽乐,首辅的独裁或者调和,高级将领的富于创造或者习于苟安,文官的廉洁奉公或者贪污舞弊,思想家的极端进步或者绝对保守,最后的结果,都是无分善恶,统统不能在事业上取得有意义的发展,有的身败,有的名裂,还有的人则身败而兼名裂。”作者的宗旨是意在说明中国十六世纪社会的传统的历史背景,也就是尚未与世界潮流冲突时的形态。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一场历史上的大失败呢?在这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黄仁宇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二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律,至明代而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写作本书的目的,也重在说明这一看法。”因此,可以这么说,明朝是中国传统社会法律与道德弊端的大暴露,它表现了中国传统社会使法律与道德发生错位,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制度、技术上的一系列根本缺陷。
明朝的创始人朱元璋在“驱除靼虏,恢复中华”的旗帜下,建立了明帝国。但是具有明教背景的朱元璋并未给中华大地带来光明。相反,明帝国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内敛萎靡的王朝,明帝国的决策者是一群没有创造力的少数人,不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于是囫囵吞枣地从古人的伦理道德中希冀解决现实的问题,“本朝不是以法律治理天下臣民,而是以‘四书’中的伦理作为主宰”。因此,从一开始明朝注定是失败的王朝,只不过历史需要时间来显现。
经济是基础,这是任何人无法否认的现实。黄仁宇认为朱元璋所创立的“洪武”型财政贯穿了明帝国的始终,洪武型财政的财政体现了典型的农业社会和小农经济特点。洪武型财政“简而言之为缺乏眼光,无想象力,一味节省,以农村经济为始终,凭零星杂碎之收入拼凑而成,当中因素都容易脱落。并且只注重原始的生产,忽视供应行销间可能的技术上之增进。”朱元璋出身于农家,他所代表的制度也要维护典型的小农社会,其主要着眼点在于保存一个农业社会的俭朴风气和平均主义,但是历史往往是二律背反的,这种经济制度最严重的后果是普遍地遏止了各种法律制度的成长发育,而以抽象的道德取代了法律,以普遍的贫困以及在贫困面前的普遍平等取代了社会的发展。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中国传统的政治制度除了局部的修修补补以外,没有发生重大的变化。儒家的伦理道德贯穿在传统政治中,即所谓“齐之以刑,道之以德”,道德拥有异乎寻常的力量,指导着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一切的一切都可以在道德中找到论据。明朝尤其如此。“本朝以诗书为立政的根本,其程度之深超过了以往”。
在政治上,作者认为中国传统政治的最大弊端在于“不能从数目字上进行管理”。所谓数字是有计划的、精确的制度化、量化的管理,明王朝是绝对不是数目字上进行管理,仅仅依靠过分简单化、随意化和僵化的道德信条和意识形态。譬如就司法制度来说,它不是通过立法的手段提供判决案件及解决争端的具体规则和法理依据,而是以“四书”所确定的道德规范作为法律裁判的基本依据。“即便如此,本朝的法律制度就不外是行政的一种工具,而不是被统治者的保障”。海瑞,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十几年前以其名而引发了一场异乎寻常的运动,留给人们深刻的印象。海瑞一生的经历,就是这种制度的产物。个人道德之长,仍不能补救组织和技术之短。作为个人,海瑞无疑是道德的楷模。海瑞死后的银两只有二十,连丧葬费都不够。就是这样为官清廉的人也只是在道德的藩篱中徘徊,他十分重视伦理道德的制导作用,遇到难以断夺的官司,海瑞采取的是“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员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其乡宦,以救弊也。事有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这反映了伦理道德对法律的影响。在这种法律体系下,谈不上保障人权。法律的解释和执行离不开传统的伦理,组织上也没有对付复杂的因素和多元关系的能力。即使技术上的问题提交御前请求决定,也要被“翻译”成道德问题,以至善或极恶的名义作出断语,以道德的名义去掩饰实际的利害和是非,以伦理的判决代替技术化、制度化的行政管理,就必然会使专制集权、效率低下、成为一个社会的政治常态。
明帝国高举道德的大旗,大肆提倡伦理道德。但是在实际的统治中却不见道德的踪影,依靠的是不道德的酷刑、特务政治,建立了空前的恐怖政治,明帝国也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残暴的王朝之一。这恰恰为泛道德提供了最好的脚注。个人生活在历史之中,生活在现实之间,人们彼此之间在道德的掩盖下,干着争权夺利的勾当。晚明混乱的政治局面我们见的道德在哪里呢?作者所选取的人物都成为道德的牺牲品。因此“当日的制度已至山穷水尽,上自天子,下至庶民,无不成为牺牲品而遭殃受祸”。
总之,正如作者所指出的那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各人行动全凭儒家见但简单粗浅而有无法固定的原则的限制,而法律有缺乏创造性,则其社会发展的程度必然受到限制。即便是宗旨善良,也不能补助技术之不及。”
万历十五年中国历史上一出悲剧,也是中国历史上一部失败的记录。
在我进入初中后,就接触到了很多的书籍,不再是单一的童话和漫画了。尤其是我在初二,我们班主任弄了一个图书角,给我们购买了很多书,有名著、杂志、寓言等等书籍,这一下就打开了我看书的视野,对书的兴趣简直达到了顶峰,格外的喜欢读书。
初二是我第一次接触杂志这一类的书,开始觉得没什么可看的,觉得很杂,可是那时候大部分的书(除了杂志)我都看不太懂,因此只能选择这种内容丰富的书读,这一认真读下去,才发现杂志竟然是如此有趣的书,感到特别的开心。我渐渐就沉浸在了书里,喜欢里面的各类文章,尤其是哪些写着对外面世界的介绍,我读的如痴如梦,每天都想要去深挖里面的故事;喜欢看里面对情感的深刻描述,因为那是我不能写出的情感,那些文章对感情细腻的描述,让我有点羡慕,很想去体验一番;喜欢看里面的科幻文,里面对一些不怎么常见到的技术的描述,不禁去想那个场景,好似看到了灵活的科技在为人们服务。还有众多描写不同的文章,都让我喜欢。
杂志看似“杂”,实际上里面蕴含的东西很多,对我而言是有益的,因为简单而通俗。而且更是因为它“杂”的原因,里面收集了很多的素材,这对我学语文很有用处,初中之前的我,看到书很少,尤其是有意义的书更少,像这种都还是初次接触,可带给我的冲击力是不小的,读杂志,体会各种文体,偶尔有些杂志专门就是用作素材的积累的,在我写作是真的提供了很多很好的素材,让我在老师、同学们面前可是有了很好的印象。因此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读书是真的极有益了,我都有些后悔小学是没有去读更多的书,不然早就接触到不一样的世界了。
读书它给我的感受,不仅是对学习有帮助,还有对自己排解孤独很有用,有时候一本书读下来,都能忘记周围的环境,只沉浸于书中的世界。在初二就能遇到自己喜欢的一类书,我很幸运,能够有这样读书的机会,让我去不断的提高自己,不论是涵养,亦或是学习,都是一种进步。初中对我来说是一个特别的阶段,让我真正认识到读书的乐趣,让我认识到自己读书也是一种很美好的事情。
好是开启成功之门的钥匙,坏习惯则是一扇向失败敞开的大门,养成好的习惯,你会一辈子享用不尽它的利息,万万不可轻视这些需要漫长形成却至关重要的好习惯的培养。
有什么思想,就有人么样的行为,有什么样的行为。就有人么养的习惯,有什么样的习惯,就有什么样的.性格,有什么样的性格,就有什么样的命运,在通往成功的路上,习惯对于人的影响是不可否认不容忽视的。习惯是培养出来的,而不是生来就有的。它是在人的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它可以养成,也可以改变,当然,培养起来容易,改变起来困难。改变习惯是一个人敢于改变自我,拯救自我的标志,是一个人能力的证明。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需要的是:用良好的习惯来保障行动的正确执行,习惯若不是最好的仆人,便是最差的主人,无论何时,我们都应该操控习惯,而绝不能被习惯所操控,所以说我们应该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循序渐进,坚持下去,就是胜利。成功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一个好习惯的养成需要一个醒悟—改变—反复—巩固—稳定的过程,所以,刚开始不要着急,要一点一滴的坚持,只要不动摇,朝着一个方向不停止,坚持行动,就有了习惯的雏形,再一点坚持,习惯就成熟了,好习惯越多。
读书让我体会到了另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那里也有小树,也有鲜花,也有欢乐的小朋友。只是你只要用心体会,就能发现更加丰富的东西。我永远也忘不了那《绿野仙踪》中桃乐西和她那机智勇敢的伙伴们;也永远忘不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保尔的辛苦;还忘不了《木偶奇遇记》中那知错就改的小木偶。
读书可以帮助我们丰富知识,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读书可以开拓我们的视野,帮助我们进步;读书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我是一个文静的小女孩,非常胆怯,空闲时总爱捧着一本书聚精会神地看,虽然读书占用了我许多的时间,却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和好处。
有一次,老师在上课时提问了我们许多的课外知识,比如说我们中国的发源地是哪里?我国的“第一部古书是什么”当同学们听到这些问题后,个个目瞪口呆,嘴巴张成了0型。而当我听到后,就不假思索地回答了出来,像三月的春风,像小溪的流水,滔滔不绝地讲述着自己的看法及答案,得到了老师的好评。那时我心里比吃了蜜还要甜,心想:多亏了那些课外书哇!
读书不但能增长我们的课外知识,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
时间悄然逝去,老师说:“我们学校要举行作文大赛,全部由唐校长亲自改,写得优秀的同学要被评为‘优秀小作家’”在考试之前,我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心想:“一定要打一个漂亮仗,不让父母和老师失望,一定要写好。”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考试中,我以85分的成绩一举夺魁。
是呀,读书不但能增长我们的知识,而且能提高我们的作文水平。我们也能从书中学到许多做人的道理,我们又何乐而不为之呢?
“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朋友,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人的一天没有读书,什么事情都做不好,可见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我觉得读书是一种乐趣,当你读书时,你会走进另一个人的世界中,看另一个人的人生故事;读书可以让我们开阔视野,丰富阅历。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读百遍,其义自现”,“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些都是对于读书的肯定。
通过这一单元的学习,如果你爱上了读书,那他一定会给你带来无限的力量。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知识就是力量,而知识是怎么来的呢?那就是读书。如果你遇到了危险,可以用知识的力量,把自己从危险的地方解救出来。有了知识这个力量,人们就可以制造各式各样的武器,来保卫自己,保卫国家的领土,敌人就不敢来犯。
虽然读书的过程是艰难的,但也是快乐的。从我开始学说话时起,妈妈就交我读《唐诗三百首》、《三字经》……渐渐的,当我能一口气背诵下来时,我似乎找到了一种“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的才气,感受到了“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的豪气,更体会到了“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傲气……
而且读书可以提高写作水平,一年级时,我写作文总是不知道该用哪些词正确的表达我意思。所以老去问妈妈,妈妈就说:“孩子,你应该多看些书,哪一个作家不是读破了万卷书,才能下笔如有神的呢?”从此,我就天天看书,将书中的好词,好句圈出来,细细品味每个字的含义,体会作者当时写作的思想感情并在脑海里构筑一个画面。渐渐的,我的写作水平提高了,每当提笔写作的时候,就感觉到从书中看到的的好词好句不时的从我的脑海里蹦出来,真是才思泉涌啊!
我们曾经学过《为了中华崛起而读书》,那现在我是为了什么而读书,我想清楚了,我是为了快乐而读书,是为了找到力量而读书,是为了我不可估量未来而读书!
《西游记》中天生石猴做了美猴王,在花果山带着猴子们游山玩水,可谓是快活逍遥。如果就这么逍遥下去,恐怕就没有后来的孙悟空了。有一天,美猴王突然想去学一些本领。他远涉重洋,历经艰辛,拜菩提祖师学艺,菩提祖师给他起名叫孙悟空。孙悟空不停地学,学会七十二变和驾筋斗云等本领,终于脱胎换骨,为后来的英雄业绩奠定了基础。正是孙悟空这种不满足现状,积极进取的精神,才造就了一代叱咤风云、惊天动地的英雄。这个故事启示我,要努力学习,不断攀登新的高峰。
这个寒假是前所未有、非常特别的一个寒假,一个寒假的时长都可以跟暑假的时长相提并论了,都是因为病毒疫情搞的,但是这个寒假我丝毫没有让自己虚度光阴,因为我在父母的熏陶感染之下,本就是对文学书籍非常的感兴趣,这样可以让我肆无忌惮读书的时间还是非常少见的,这个假期我一直畅游在文学知识的海洋里,无法自拔。
这个寒假我一共看了三本书籍,分别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所写的《海底两万里》、海明威所写的《老人与海》以及近期刚看完的余华《活着》。这三本书都是属于不同的种类,首先是我最先看完的《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这本书是我爸爸送给我的礼物,因为他非常的喜欢这本书,所以他就推荐给我看了,说来也惭愧,这本书我看了两遍才看明白,因为这里面存在着的专业属于太多了,让我用目前的认知去阅读还是有点困难的,比如说这里面说到的海洋动物的所属纲目、鹦鹉螺号的动力居然全部都是用电能来提供的、可以用鲸鱼身上提取奶油等等,这都是闻所未闻的,仿佛就是给我打开了一个崭新的海洋世界,但是我并没与领悟到人物之间的内心世界,第二遍我才知道船长尼摩最后为什么要那么做。书要一遍又一遍的看,这样你才能无限的从中汲取营养,学到很多人生道理,那么《老人与海》这本书就是代表作了,他教会了我一个道理,无论你被困难击败多少次,只要你的有足够的意志力,不畏失败,那么幸运女神终将眷顾你。这个道理用在我们生活当中又何尝不可以,我想这本书给予我的东西,我将受益终身。最后就是我才翻完最后一页的《活着》,我承认,这本书看哭了我好多次,我不仅感叹道,如果我是书中主人公,福贵,那么我真的可以理解他最后跟一头老牛事的内心反应吗?看的是福贵的故事,心里想的却是我自己的生活,我也有想过尝试自己写这类的文章,写自己的人生经历,但是相比之下,我才知道自己写的有多么的肤浅,明明那么简单的描述,却是直击人心,令人瞬间进入了作者的情感世界当中去了,我想这对我的语文写作能力十分的有帮助,学到的不仅是书中的好词好句,更是作者描写情感的那种手法。
我热爱读书,读书使我心静如水,读书使我心旷神怡,我觉得读书比什么都快乐。我现在还是初中生,没有自己的经济能力,等到我工作以后,我将会买好多好多的书,让自己畅游在知识的海洋,我也会慢慢的有自己的写作能力,我也想写一本属于自己的书,哪怕无人欣赏……
大家都知道《三字经》这本书。它是一本我们小朋友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文学著作。在这本书中,象唱歌一样的《三字经》竟然变成了一个个动人的故事。看了《三字经》,我有很多的收获。
在《三字经》中最让我受启发的是“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和“勤有功,戏无益。”这两句。它说得是一个人小时候不好好读书,这是不应该的,勤奋好学的人一定会事业所成,游手好闲,不求上进的人是没有作为的。古人都知道要从小勤奋努力学习,而我们处在现在这么好的学习环境中,不愁吃、不愁穿,却不懂得好好珍惜,想想自己,学习一点也不用心,态度也不认真,作业马马虎虎经常出错,字还写得很难看,真是太不应该了。
在《三字经》中还有一个故事让我非常感动。故事讲的是一个叫黄香的小女孩,她九岁就知道要孝顺父母,夏天用扇子为父母驱蚊子,冬天用自己的身体给父母暖被褥。黄香小小的年纪就这么懂事,我比黄香大一岁,可在家里,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一点也不帮家长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所以我要向黄香学习,做一个懂事孝顺的好孩子。
《三字经》中还有许许多多感人的故事和深刻的道理,它让我懂得了如何做一个好学生、好孩子,我爱读了《三字经》。
旅行社推销员格里高尔一夜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壳虫。这一变化,使无数的读者看到了世间的悲凉、人生的辛酸和命运的多舛。没有一个人不用世俗的情感体会到自己令人怜惜的生命脆弱。在随后的阅读里,这一形象象命运的主题时时以凌厉的重音敲击着人们的心弦。
这个如此具有开创性的文学形象使我们瞠目,它到底承载着什么、启示着什么?
有人认为,它有力地揭露了社会制度之缺陷所造成的人的异化。人的丰富的人性、情感、心理等社会性和生物性的彻底物化。这些判断都正确而深刻的揭示了社会制度和文化里的反人性力量的存在。强大的丧失感控制着每一个阅读者的心灵。
但是纵观卡夫卡的小说作品,我们会看到,这一变化里同时也蕴含着对人的孤独而独特的存在,以及人类文化勾通的不可能性等哲学思考。
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享受着共有的物质资源、人类文化资源,秉承着千万年人类进化所成就的语言、思维、情感的巨大既有果实。我们生存在具体的有着自然疆域、历史文化和现实的制度阶层的社会关系中。作为人类,我们的特性里有着显着的社会性。社会性的生存是人类生存的本质。
同时,人具有其巨大的生物性特征。人类从自然中获取生命能量,获得文化信息,勾通个体天赋的进化成果,在身心的整合中成长为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人的社会性和生物性的统一具有无限的可能性,于是,古往今来,在不同的自然、文化背景下诞生了无数不同的人。人,因其独特性,而使人成为区别于他人的人,成为不可超越因此本质上也不可勾通和理解的特别个体。哲学的上“不可知论”和文学上的悲观主义都是基于人类这个坚实而冷酷的自然与文化现实。
我们成长在社会性与个性、生命的现实性与超越性、对社会勾通的强烈愿望与勾通的不可能性的矛盾之中。
不论是唐诘诃德、浮士德、简爱、夏洛克或卡夫卡笔下的另一文学人物形象“饥饿艺术家”,都在寻求着勾通和理解。但是人人都在背负着无人理解自己、认同自己的苦痛的负担,人因其独特性而承受着深深的孤独感。
这是为实现自身的社会化或者说深深地溶入社会,而必然经历的生存和存在状态。
精神分析学派认为:人性没有得到展开的人,具有深深的人格的寄生性、依附性,他们的心理的完整性依靠他人的给予,或者说他们承受着令他自己恐惧而永远无可弥补的孤独感。
人性得到全面发展的人,获得了对物质和精神的生产性能力。他们独特地生存和创造,与这个世界有本质的、自足的勾通。他们也有着人类共有的孤独感。只是他们生产性人格的独特存在,使他们具有长在的幸福感、自由感以及与人类的深深相统一的满足感受。
他们的孤独感表现在他们的生产性行为的独一无二和独立不依。同时也表现在常人的不可理解和与他的道德价值能力的差异上。
人类因为差异而显孤独,而不可交流使人们永感孤独。格里高尔的独特存在方式是寓言式的甲虫一样的生存,他因此没法获得他的上司、父母和妹妹的理解。连他的善意和谦和都无法让他们接受。他被他们遗弃、致命地击打,最终招致死亡。他的死亡,使他们的生活归于平静和满足。
在这里独特的生存,甚至被视为异类。但是,我们可以宽泛地理解为独特的生存使交流成为不可能。
《简爱》这本书是我在炎热的暑假看过的第一本书,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塑造了一名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维护自己的独立人格,不向困难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在盖兹海德府所面对的重重困难:舅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在桑菲尔德府给阿黛勒做了家庭教师,后来掉入了爱情的陷阱,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罗切斯特面前显得大家闺秀。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当时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因自己的容貌举止不如简.爱而羞愧,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简.爱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而且是疯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在火灾中拯救在中的活妻子不幸双目失明。双目失明,躯体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又被深深感动,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读完这本书,我被简.爱那颗心深深的感动了,我们要向简.爱一样,有尊严,有个性,做个维护尊严,勇于面对困难的人。
波丽安娜是一位可爱开朗、乐于助人的女孩,她有一个“快乐”的游戏,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给人带来快乐。她把不快乐的事都当成一次次游戏,总可以让自己保持乐观而开朗的心态。
我们要学会乐观向上,如果我们不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那么我们学习不会顺利,爸爸妈妈在工作中,也会遇到种种困难。爷爷奶奶在生活中,也同样会碰到许多问题……总之,我们生活在社会上总是会有成功、高兴的时候,也总是会有失败、不如意的地方,怎么去面对它们,是我们大家都要解决的问题。所以我们要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
我们还要学会波丽安娜的优点:乐于助人,波丽安娜来到了波士顿,住在非常富有的卡露夫人家里。卡露夫人虽然很有钱,却不快乐,为什么呢?因为她失去心爱的外甥杰米·肯特,总是一副苦瓜脸。在波丽安娜的乐观生活态度下,卡露夫人走出了心中的阴影,重新找到了生活的快乐,并找到了外甥杰米·肯特。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尊老爱幼,发现有人受伤要及时带去医院。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封面呈古铜色,中间有一面椭圆形的镜子,精子的边缘有两条蛇,这面镜子也与众不同,镜面上有一个梦幻般的画面:正中间有一条石阶,一直通向天边,石阶两旁还各站着一个独角兽,他们都高举前蹄站立了起来,好似在迎接何人,附近树木突兀森郁,背景呈红色,书中文字分成红色和绿色两种颜色。这本书如同一块吸铁石一般吸引着我,使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幻想大师”米切尔·恩德的著作,这本书在德国就像《西游记》在中国那样家喻户晓。主要写了:主人公——一个叫巴斯蒂安的小男孩,他酷爱读书,一天,他在旧书店中被一本书深深的吸引,这本书就是《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如同魔法揪住了巴斯蒂安的心,竟使他将书偷了出来,为了能够细细品读,不被外人打扰,他跑到了学校顶楼早已被人遗忘的储藏室中,当他读到幻想王国正在消失,天真女皇命垂一线时,自己就突然来到了幻想王国,并在幻想王国中实现了一个又一个的愿望,随着愿望的实现,他在人间的记忆也被一点一点的抹去,一波三折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父亲身边并做回了自己。
我怀着满腔惊叹合上了书本,不仅由衷的敬佩巴斯蒂安勇敢顽强与坚持自我的精神。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中的幻想王国是一个十分美好的世界,在那里,衣食无忧,就连自己的外貌都可以随心所欲的变化,只需要许一个愿望,就可以去掉所有的缺点,比如:太肥,太胖,长得丑,不够强壮等。巴斯蒂安沉迷在了虚假的世界,忘却了真实的自己,渐渐变得骄傲起来、自满起来,变的贪婪、狡猾,后来,当他看到自己的“未来”时,才如梦初醒,重新面对自己,决定脚踏实地,用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好好面对人生,不就像好好学习一样吗?学习没有捷径,也没有天上掉馅饼之事,只有脚踏实地的学习,才能打好基础,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学海无涯,如果我们安于现状,不求上进,反而骄傲自满的话,就会失去自我,变得心胸狭隘。
“初读好书,如获良友;重读好书,如逢故知。”这句话说得真不错,书可以带领我们幼小的心灵看清世间的真善美与假恶丑。让我们在书海中翩翩起舞,享受读书的快乐吧!
《根鸟》这本书我非常喜欢,甚至仿佛自己也进入了书中,作者是曹文轩,他出生与1954年1月的江苏盐城,。他的主要作品有文学作品集有《忧郁的田园》、《红葫芦》、《蔷薇谷》、《追随永恒》、《三角地》等。
长篇小说《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红瓦》、《根鸟》、《细米》、《青铜葵花》等。主人公根鸟在一次外出打猎时,猎到了一只罕见的白鹰,并从白鹰脚上取下了一封求救信,落名“紫烟”。当晚,根鸟与父亲寻遍了附近的山谷毫无收获后,根鸟义不容辞地踏上了西寻紫烟之路。途中,根鸟认识了板金,板金在十八岁那年当梦离他远去后,舍弃了荣华富贵,也踏上了西寻梦的旅途。这两个人都是为追寻自己那渺茫的梦而西行的。
途中虽然艰难险阻层出不穷,但他们凭借着那坚持不懈的意志,心中那不达到目的势不罢休的信念,跋山涉水,克服了重重的艰险,竭力寻找着自己可能一无所获的梦。但板金的命运却是悲惨的,他在莺店的郊外慢慢地闭上了眼睛,与世长辞了。临终前,他告诉根鸟:“要坚持不懈地去寻找梦中的大峡谷、紫烟。”根鸟凭借梦中的记忆,虽然是在漫无目的地寻找,但他依然义无返顾地努力着。后来被一个人骗到了鬼谷,在那里根鸟虽然在做苦力,过着艰苦的生活,但他没有放弃,依然一次次地逃跑,直至成功。
后来他到了米溪,但他又一次忍痛舍弃了荣华富贵与秋蔓,毅然踏上了西去的行程。在莺店,根鸟面对自己一贫如洗后来又回到了米溪但秋蔓已经嫁人了,回到家后父亲去世了,房子也被烧毁了,再一次显示了自己坚忍不拔的恒心与毅力,往西直走,终于来到了大峡谷。从这本书里,我懂得根鸟为了自己的理想,坚持不懈,永不放弃!
《变形记》是卡夫卡短篇小说的代表作,是卡夫卡在艺术上的最高成就,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作品之一。
《变形记》讲述了一个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下人非“人”的故事。主人公格雷格尔因不堪生活重负变成了一只大甲虫。因为他曾是家里的经济支柱,所以刚开始甲虫生活时,它的家人虽然没有完全接受它,却也能做到善待它:让它吃饱喝足,给它腾出活动的空间等等。而格雷格尔也逐渐适应了甲虫的习性、生活。随着家里的经济水平逐渐下滑,格雷格尔的家人都出去工作挣钱,渐渐地,家人忍受不了格雷格尔这个家庭负担:妹妹提出要把哥哥弄走,父亲毒打儿子,母亲无动于衷。最后格雷格尔又饿又病,陷入了绝望。“他的头不由自主地垂到在地板上,鼻孔呼出了最后一丝气息,死了。他的父亲、母亲和妹妹开始过着自己养活自己的生活。”
主人公格雷格尔给我带了极大的震撼,他是一个乖儿子、好哥哥。他毅然承担起家里的经济、债务,想让父母过上一些快乐无忧的日子,同时他想供妹妹去读音乐学校。在格雷格尔变成甲虫之初,我也为这个悲剧抱有一丝希望,因为虽然格雷格尔的父亲恼怒、厌恶变成甲虫的儿子,母亲也忽视这个怪物,但是妹妹还是非常关照哥哥的。即使父母从不主动走进儿子的房间,但妹妹还是坚持每天给哥哥送食、打扫卫生,虽然她对变身后的哥哥依然感到害怕。看到这里,我为主人公庆幸着。在后文,作者笔锋一转。工作后,妹妹对哥哥越来越不贴心了:送食随便,打扫马虎。在格雷格尔为妹妹感到不忿并在她演奏时不小心把三位房客吓跑后,妹妹竟跟父亲提出要把哥哥赶走,也说了许多伤害哥哥的话语。格雷格尔虽然异化成虫,但是他仍保留着人的思想、意识。听到自己最为疼爱的妹妹说出这些话,格雷格尔的内心非常痛苦,我也感到特别的心酸。连最后一丝希望都熄灭了,真正的绝望降临到主人公的身上。在生活矛盾面前,原来人性可以如此脆弱、不堪一击。
《变形记》的艺术价值之高,在于首次运用了荒诞与现实合一的写作手法。在现实生活中,人变成虫是不可能的、荒诞的,只能用来寄寓人在哲理意义上的生存状态。而在写作中,作者采用写实手法,将主人公的心理活动、细节活动真实地呈现出来。主人公格雷格尔的异化是有三层含义的:第一层含义是:“生理”变形,象征地说明了社会环境对人构成的挤压以及人承受不了超量的生活重负,从而走向人的反面。第二层含义是:“经济”变形,由格雷格尔的身体“变形”而产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和生活状况的“变形”。第三层含义是:由格雷格尔的“生理变形”和萨姆莎家的“经济变形”所引起的格雷尔家人的“心理变形”。它集中反映了西方社会环境浊化、人际关系的恶化及亲情关系的异化。
《变形记》描述了人与人之间的孤独感和陌生感,即人与人之间竞争激化、感情淡化、关系恶化,也批判了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压迫下,人们私心加重,人性开始泯灭的状况。
何为悲剧?悲剧就是将最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合上《雷雨》的最后一页,我的.心情无疑是复杂而又沉重的。抬头看了看天空暗淡的星光,脑海里的影像却久久挥之不去。我不知道是否也是在这样的一个夜晚,狂风霸道的席卷着天地,似是要毁灭一切;雷雨交叠,奏响的是最后的哀乐。憧憬着美好生活的四凤,得知即将与自己共度一生的竟是自己的亲哥哥,不堪忍受打击冲入雨中,去不辛触电身亡。我想知道她在那最后一刻是否后悔过?她单纯的幻想甜蜜的爱情,对未来充满了热情。以至于一心在勾勒辛福蓝图的她,却忽视了和睦下的波涛汹涌。可当残酷的现实,像被接开伤疤一样,一层一层的接开,相信她痛得不只是皮肉,涌入心头的更是无法言喻的苦楚……。
同样是一个为爱情撞得头破血流的女人,疯了才是她——繁漪最终的归宿。繁漪惹人怜楚的外表下,有着一种极端,敢爱敢恨的性格,从骨子里流入出了无法抑制的蛮力,这使她忽然做出了不顾一切的决定。为了留住心爱的人——周萍,她将自己与继子畸形的恋情告诉了自己的亲身儿子——周冲,那她还有什么不敢做的呢?繁漪的一生是有爱恨交织而成,对周萍的爱,对周朴园的恨,一点一点编织成了繁漪破碎的人生。她周身无不透着冷漠,妖娆,诡异的气息,散发着最凄美的寒冷,直逼进你的灵魂,寻找苦海中最深处的共鸣。正如曹禺先生评价的那样:“繁漪是个最动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她如一匹执勤的马,毫不犹豫的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抓住周萍不放手,想重新拾起一堆破碎的梦而救出自己,因这条路也引向了死亡。”
周朴园无疑是整个悲剧的制造者。30年前,他同侍女侍萍私下相爱了,他们有了爱情的结晶,生下了两个儿子,但是因周家父母的反对,硬是把侍萍给逼走了。侍萍怀着满腔的悲愤抛下大儿子,抱着小儿子投河自尽……因果循环,造化弄人,如果没有这样的因,哪儿有后来悲剧发生的苦果。周朴园形象的塑造,无疑是代表了冷股无情的资产阶级,是整本故事的矛头指向。
就如别人称赞朱迪—皮考特的作品那样。曹禺他借由家庭的疏离,情感的背叛与救冷峻地描写出旧社会的大家庭中无所畏惧却有恐慌的微妙的心理变化,令人感概万千。更令人称赞的是他以毫不矫情的文字,令人心碎的情节,使一个万般纠结,焦灼悲伤的故事曲折丰满,将读者的胃口一直吊到了最后。
今天,我彻底把卡布夫写的《变形记》读完了。书里有好几篇短篇小说,我记忆最深的是其中一篇名叫《流放岛见闻》的文章。
《流放岛见闻》主要讲了一名军官对来访者介绍了一台老而残酷的处死人的机器。最后因来访者拒绝军官所提出的强烈要求,军官自己上了处死人的机器的故事。
读完这个故事,我终于知道了传统力量。军官一直沿用老司令官的方法,但新司令官不同意,来访者也不答应他的条件。于是,他最后一次使用了那台机器——把自己当成犯人,处死!
军官的确让我佩服,尊敬。他走投无路也不向新司令官屈服,这种不服输的精神让我感到震惊。不管有多少挫折,军官照样使用着那台老机器。这种精神虽然不能让老司令官的墓碑上的那句话——若干年后,老司令将从这里复活带领他的追随者收复这块殖民地。成为真的。但是不管如何,这位同样令人敬佩的老司令官和他的追随者们,同样会记在我的心中。
除了《流放岛见闻》,还有一篇《变形记》也让我很喜欢。《变形记》写的并不是真实世界所发生的事。主人公格雷高尔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壳虫。最后,他遭到遗弃,不幸地离开了人世。格雷高尔的遭遇佷悲惨,让我不禁为他同情。
总之,卡布夫写的小说让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雷雨》是曹禹的代表作,作于1933年大学即将毕业之际。这是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悲剧。描写了一个具有封建色彩的资产阶级大家庭的崩溃。故事发生在20年代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社会里。其中真实而又形象的表现了周家内部的种种冲突和周、鲁两家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其中又交织着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没矛盾冲突,所以它成为了中国话剧创作走向成熟的标志。
《雷雨》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蘩漪了。曹禺先生曾这样评价蘩漪:“蘩漪是个最动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她如一匹执勤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抓住周萍不放手,想重新拾起一堆破碎的梦而救出自己,因这条路也引向了死亡。”蘩漪,《雷雨》中被爱情伤得最体无完肤的女子,她在周家18年,不但没有得到丈夫的爱,反而在精神上受到长期的摧残。她知道丈夫的荒唐事,她眼睁睁看着丈夫为纪念另一个女人而保留的房间。在这种不平等的待遇下压抑这的她,产生了强烈的反抗心理。当她发现周萍抛弃了她,她彻底的爆发了!最后,周萍自杀,四凤和周冲被电死了。蘩漪将爱与恨的交织诠释的如此淋漓尽致,她疯狂到让人心痛!
当那个雨夜过后,归于平静,只有我们的心,还在颤动……。
文章第一句就这样说:“尽管出土的小草一概清除干净,尽管他们把石头扔进地里去,不让任何植物在地上长出来,尽管树木伐光,鸟兽赶尽,但是在这样的城市里,春天也是春天。”描述了一片万物生机勃勃的情景。但是第二句“唯独人,成年的大人,却无休止地欺骗自己而且欺骗别人,折磨自己也折磨别人。”为马斯洛娃将受的苦难作了铺垫。
本文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一开始是个是非分明的人,之后变成一个冷漠麻木的人,致使马斯洛娃走上了一条她不就应走的路,之后被别人陷害,男主人公开始良心发现,经过重重挫折,最后把马斯洛娃从那艰苦的生活中救了出来,女主人公为了不使男主人公再奔波,同时,男主人公也做起了有好处的事。
读完后,才知道“复活”是一个人的灵魂从污浊变清,良心从丢失到找回,因此男主人公“复活”了,变回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即使他以前在污浊的生活中卑污染过,但我仍认为他是一株莲,正因他改过了,成为像莲一样没有在世俗中失去自我的人。这是一个人灵魂心灵的复活,但那些仍在欺骗自己良心的人,他们也许已经被污染得面目全非,他们也许被污染的程度连血也变黑了,他们也许已经无法自拔了……
我们的许多同学也像这样,本来纯洁的心灵变得污浊黑暗,但有谁能像聂赫留朵夫一样复活呢?我们此刻做的事,抄袭作文,考试作弊,欺骗得了父母、老师,也不能欺骗自己,也许需要多一点时刻,期望那些同学能从此复活,去过自己的新生活,用全新的态度去学习。
我想聂赫留朵夫已经去过新的生活,去让更多人复活,为“大同”社会而发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