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为《茶馆》,我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外公每次带我去茶馆打牌的情形,在我印象中,茶馆就是一个热闹而常常笼罩着烟雾的地方。可翻开了书,才发现它并不是仅仅讲的是在茶馆里的事,而是以对话剧本的形式讲述了一副旧北平社会的浮世绘的黑暗社会,老舍从小小的一个茶馆中反映出了整个社会,以小见大。是由茶馆中的客人的话中而得。语言朴素却能体会出许多意味。书虽短小而精致。把我印象中的茶馆的形象完全颠覆,同《骆驼祥子》一样,老舍也是无情的批判了这个社会—他不让好人有出路。
书的主人公是王利发,他是他裕泰茶馆的老板,他也是整本书的线索。在第一阶段中,拉皮条的为太监娶老婆,暗探遍布社会,麻木的旗兵无所事事,寻衅打群架,另一方面是破产的农民卖儿鬻女,爱国的旗人常四爷因几句牢骚被捕,新兴的资本家企图“实业救国”,王利发左右周旋,企图使生意兴隆。而在第二阶段的发展中,恶势力越来越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暗探宋恩子、吴祥子的后代子承父业,继续敲诈勒索,拉皮条的刘麻子的后代青出于蓝,依托当局要员准备开女招待“拖拉撕”,庞太监的侄子侄媳组成的迷信会道门在社会上称王称霸,甚至做着“皇帝”、“娘娘”的美梦,而一些企图有所作为的良民百姓却走投无路。
我第一遍读它的时候,还不能理解它,此书短小,且为剧本式的,还被拍成了真正的话剧,我虽未深入去读,但也能浅薄的感受到当时社会下厚重的历史画面。
作者为塞林格,中英文两种语言所写,就看了中文的。
书本讲述了霍尔顿,一个中学生被学校退学(已多次被不同学校退学)后,到回家之间3天游荡时间内的见闻以及自己内心的想法。
霍尔顿是一个比较叛逆的小孩,也许因为自己从小就属于比较听话的那种,对于“坏小孩”的心理思想了解的还不是那么多,这本书中让我了解到叛逆的思维的中学生的想法,包括对待同学,亲人,社会,以及对于自身未来的不是很成熟的理解。在这个时候正确的引导是很关键的,但是往往由于叛逆的思维会对师长的劝说置之不理,所幸的是一般会有一个对小孩有影响的人物,就如小说中的菲比,霍尔顿的妹妹——这些人必须对叛逆的小孩进行准确的劝说才能回归正途中……
看到此书中的人物,复杂的心理,就想到我亲爱的妹妹——可惜我没能很好的指引她,当初的自己并没有那么强的内心和魄力……
终于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这一悲剧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己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己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直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刚读这本书时,很不适应书中的文字风格:语言粗俗,脏乱连篇,一副玩世不恭的嘴脸,文中到处充斥着“他妈的”、“混账”、“杂种”等词。我暗想,看完这本书,我会不会也学会了脏话,在日常生活中拿来就用呢。还有,小说的名字《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个对什么都不惯甚至憎恨的少年,一个游荡在大都市里的孩子,与麦田有什么关系?直到最后他被妹妹问及将来想当什么的时候我才真正明白。
故事从主人公十六岁少年霍尔顿第四次被学校开除起笔,讲述了他游荡纽约街头的经过以及其复杂的心路历程。
这位出生于中产阶级家庭的少年因为厌恶学习,除了英文外没有一门及格的中学生,终于被一所优秀的学校潘西中学开除了。这已是他第四次被学校开除,在学校把通知寄到他父母那之前,他并不打算提前回家,所以,他决定在星期三之前不回家。于是,他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抽烟,酗酒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他所看不惯的“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做着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他几乎看不惯周围发生的一切,他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要真正这样做,又是不可能的,结果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之中:他这一辈子最痛恨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里消磨时间;他厌恶没有爱情的性关系,却又糊里糊涂地叫来了妓女;他讨厌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却又迷恋她的美色,情不自禁地与她胡搞。
但是他对两个人的感情是真挚的。一个是琴,她曾经的邻居。她很想知道琴有没有放假回家,却又怕听到琴的妈妈接电话后的盘问。而为了看看最他疼爱的妹妹菲苾,他终于做出了最大胆的行动——冒着被父母发现的危险潜入家中。在作者的描述中,你可以发现所有的人都那么“假模假样”,但菲苾除外。这个漂亮可爱聪明的小女孩令读者眼前一亮:真挚、善良、勇敢这些词都不足以表达我
对她的喜欢。霍尔顿深夜潜入家中探望妹妹时,父母突然回来了,她的担心和机智令人感动;当接到霍尔顿的纸条,得知哥哥要只身“去西部”时,她收拾好衣服拉着笨拙的手提箱要与哥哥一起走······看到这,我的眼睛都濡湿了!多么好的妹妹!多么纯洁的心灵!她还是个孩子啊!菲苾不喜欢哥哥满嘴的脏话,批评他“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叫他“不要咒骂了”,问他将来当什么,是和爸爸一样当律师,还是想当科学家。在他的执着面前,霍尔顿一边心烦意乱,一边不得不逼迫自己想清楚他究竟喜欢什么,他长大后想做什么。这时,他提到了一首诗,名叫《假如我在麦田里遇到你》。他说“不管怎样,我老是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着,要是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到这里,我被深深地震撼了!这位表面上对一切都无所谓甚至嫌恶憎恨的少年,内心充满了孤独,在彷徨无助中竟能有如此美好的心愿,不得不令人重新审视他了!他自己所经历的不正是这样一场游戏吗?他在狂奔,他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儿跑,他其实就快要到悬崖边了,而此时,她的妹妹——老菲苾就是那麦田里的守望者,她捉住他了!因为,我们从下文得知:霍尔顿答应她妹妹他一定回家,他不会一个人去遥远的西部,而且真的回家了!
看到结尾,我意犹未尽。作为一名教师,我们的学生又何尝没有霍尔顿这样的苦闷与彷徨?他们表面上嘻嘻哈哈、对一切无所谓,内心又何尝不是充满了叛逆与孤独?而我们,能不能做好麦田里的守望者,捉住那些不知不觉跑向悬崖的孩子们?
每次,当水浒传中的大小好汉提起“宋江”,就会出现“莫不是及时雨宋公明?”宋江在江湖上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是宋江不能文不能武,为什么名号这么响亮?就因为他“仗义疏财”。义气,在当今社会中,顶多也只能起个辅助作用。可在《水浒传》中,宋江却凭义气做了梁山泊头领,看来,梁山泊的豪干义气真不是一般。
《水浒传》中那一百单八好汉,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很讲义气。有财无友,一生就会变得单调;有友无财,就算饥渴寒酸也死而无憾。这一百单八将,他们都经历了许多生死之险,才投奔到梁山泊。有的受过重伤,有的被刺配,还有的甚至上过断头台……三十六天罡星,七十二地煞星,团结合作,比那只会踢球的高太尉之流的一帮奸臣强多了。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阵亡了,其他人都是痛不欲生的,足见其兄弟情深意重。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名人,过着被人追捧的生活。但像宋公明那样仗义疏财的,屈指可数;像宋公明那样关心他人的,微乎其微。只因为“江湖”不存在了,取代之的是竞争。像《水浒传》中大小好汉那样武功高强的人,可能也不存在了,取代之的是枪炮弹药。天上的“天罡星”,也变得越来越少。
我也不懂,为什么宋公明在江湖中这么出名,走到哪里都有人认识。什么“只闻其名,不曾见其人”,这“及时雨”究竟做了什么上天入地的事,人们个个都把他捧得比天还高。甚至他死后,吴用和花荣还抛妻别子吊死在他的墓前。总之,宋江一定拥有什么。后来我明白了,做官就要做好官,体贴老百姓;做人就要做好人,乐于助人;做囚也要老实改造,做个好囚,毕竟是自己犯了罪。他拥有的是仗义,是民心。
真希望打听某人时,人们都会提到这样一个好人:“莫不是及时雨宋公明?”即使不是宋公明,只要做的是最好的自己,有一群仗义的朋友,是谁也无妨了。
霍尔顿如果不是个少年,而是个中老年人,那他可真烦人。《麦田守望者》里的这位主人公,看什么都不顺眼。他讨厌学校,讨厌同学,讨厌父母。他甚至讨厌那些喜欢说“祝你好运”的人,以及那些说“很高兴认识你”的人,以及在钢琴演奏中瞎鼓掌的人。他当然还讨厌数学物理地理历史以及除了写作之外的一切学科。一个甚至无法从学习中得到乐趣的人,可真烦人。
关键是他的痛苦也没有什么“社会根源”。生活在他的时代和国家,他既不能抱怨“扭曲人性-的专制社会”,也不能抱怨“愚蠢的应试教育”,他只是用鸡毛蒜皮的方式讨厌着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而已。
但这一切唧唧歪歪,都可以以“无辜少年反抗压抑的社会秩序”的名义而被宽容,甚至被喝彩——据说后来美国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尔顿——因为他是个少年。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空虚是性-感。有一段时间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简直没有比这更无赖的词了:什么叫残酷青春?老年残不残酷?残酷到人们都懒得理会它的残酷。童年残不残酷?残酷到都孩子们都无力表达它的残酷。更不要说倒霉的中年,残酷到所有人的残酷都归咎于它的残酷。所以说到残酷,青春哪有那么悲壮,简直可以垫底。
但也许《麦田守望者》并不仅仅是一部青春小说。它是关于一个人在看透人生之注定失败后如何说服自己去耐心地完成这个失败的小说。小说里,中学生霍尔顿想:好好学习是为什么呢?为了变得聪明。变得聪明是为什么呢?为了找到好工作。工作又是为什么呢?为了买卡迪拉克。买卡迪拉克又是为什么呢?天知道。
当然他可以追求别的:知识、文学、音乐、和心爱的人坐在床边说话,以及思考“中央公园的鸭子冬天上哪儿去了”。但是,追求这些,他就远离了愤怒,而愤怒——只有愤怒——是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仔细想想,霍尔顿面对的“社会”并没有那么可恶。无论是室友、女友或老师,似乎都不是什么黑暗势力,只是一群“不好不坏”的人而已。如果作者以第一人称写他们,也许会是一个一模一样的故事。但这个社会最糟糕的地方,也许恰恰是它甚至不那么糟糕——这些不好不坏的人,以他们的不好不坏,无情剥夺了霍尔顿愤怒的资格,而愤怒——至少愤怒——是一个人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满世界都是霍尔顿。16岁的霍尔顿,30岁的霍尔顿,60岁的霍尔顿。他们看透了世界之平庸,但无力超越这平庸。他们无力成为“我”,但又不屑于成为“他”。他们感到痛苦,但是真的,连这痛苦都很平庸——这世上有多少人看透人生之虚无并感到愤怒,而这愤怒早就不足以成为个性-、不足以安慰人心。事实上自从愤怒成为时尚,它简直有些可鄙。
所以《麦田守望者》最大的悖论就是逃跑。一方面,霍尔顿渴望逃到西部,装个聋哑人,了此一生;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想做个“麦田守望者”,将那些随时可能坠入虚无的孩子们拦住。整个小说里,最打动我的不是关于“麦田”的那段经典谈话,而是另一幕:霍尔顿经过两天的游荡已经筋疲力竭,过马路的时候,每走一步,都似乎在无限下沉,然后他想到了他死去的弟弟艾里。他在心里对艾里说:亲爱的艾里,别让我消失,别让我消失,请别让我消失。
莎士比亚一生中创作了无数的辉煌,在16世纪并未获得殊荣,直至19世纪英国掀起浪漫主义狂澜时,他才被提升至天才的地步。而在莎士比亚传奇般的一生中,有几个作品是广为人知的,如:《哈姆雷特》《李尔王》《奥赛罗》和《麦克白》。
《麦克白》与《李尔王》都是典型的政治悲剧,前者是自己使得自己丧心病狂;后者是使整个王国崩溃与个人的轻浮之中。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麦克白》的。
《麦克白》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用最美妙的外表把人们的耳目欺骗;奸诈的心必须罩上虚伪的笑容。”麦克白的一番话让我感到很诧异,前文还是征战沙场所向披靡的爵士,现在就成了奸诈的反贼,这么大的转变,不仅仅是因为一个因素的。
凡是都有不可预测的一面,当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出现在了面前,麦克白始终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欲望,在权力的驱使下一步步地将自己推向了深渊。
在文中,有一个不可预测的外因,即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鬼魂和巫婆。后来叱咤风云的麦克白正是听取了他们的预言。且不说麦克白对预言的反应,巫婆与幽灵究竟居心何在?她们究竟是好心还是恶意?作者莎士比亚在这里并未直接点明。我个人认为,巫婆和幽灵可能并非怀揣着善意,因为,一个人在不清楚前途是明是暗的时候,往往会更勇敢地走下去,无知者无畏嘛,而真正知道了自己未来的命运,反倒会适得其反,或乐极生悲或心灰意冷,至于对他人的影响,就只能从听取者的内心的角度来决定了。这些巫婆即使能预知未来,即使能通晓命运,但也无法预知人心。
出现了巫婆这个外因,才促使了内因——麦克白夫人对她丈夫的怂恿。如果麦克白的妻子并没有出现在主人公麦克白的生活中,如果麦克白并没有听取妻子的谬论,我们的主人公可能在凯旋归来的时刻被晋封为考特爵士,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帝业,最后安然地度晚年。
如此说来,我们的麦克白反倒成为了波涛汹涌的海上的一叶孤舟,若不能随波逐流,就只能被无情地掀翻。他的人生充满了跌宕起伏,但是命运始终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麦克白因为没有主见而失去了生命。
说来说去,都离不开“欲望”,麦克白因为欲望失去了理智,他的夫人因为对权力的渴求操纵着麦克墨登场,历史上的慈禧太后也有异曲同工之妙,戴了一个冠冕堂皇的面具,为了自己的欲望而牺牲他人。
每个人生来就有七情六欲,欲望是一把利刃,既不能拔刀自伤也不能被借刀杀人。——后记
看了《麦田里的守望者》,我觉得他和叛逆、邪恶完全扯不上边,或许有些颓废,但相信我,小说中的这个男孩子,霍尔顿·考尔菲德,是我看过的最善良的小说人物——嘿,真的,我不开玩笑。
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的社会,他的善良简直让我感动,又压抑得让人想哭。
怎么可以那么善良?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地嘲讽见到的一切,所有东西都看不惯,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沉闷的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潦倒的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这段令我心碎,是真的心碎,我不开玩笑),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却被开除,为那个萍水相逢却勒索他的妓女如何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去商店买东西,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钢琴其实有时候弹得很糟,这一切,他感到害怕和难受。他憎恶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他长得漂亮,小说不止一次强调。家境富裕。敏感而聪明,热爱阅读,作文写得好极了。是击剑队的队长,高尔夫打得可以拍体育短片,但被他拒绝了,因为他讨厌“混账电影”,为他讨厌的东西拍短片,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伪君子。而这一切,居然都不能令他快乐,居然都不能令他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些他眼中的傻子、白痴、变态(我同意他的看法,并非偏激),却能自得其乐,这实在有点诡异。
如果你听我的意见,我说他是有道德洁癖的人。他不像我们,我们有时自己就不道德,有时自己道德但也能理解别人的不道德,我们是自私的凡人,快乐的大多数,因此我们还喜欢这个世界。
还是那句话,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霍尔顿承认,你必须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
塞林格绝对是把自己融入霍尔顿里面了,要是我写这么个完美的人物,我就绝对是把他当成一种理想写的,我要是塞林格,我写这么一个男孩的野心,绝对是让每个女孩子都爱他,每个男孩子都渴望成为他。
如果你了解他谎言后的绝望、粗口中的愤懑,如果你能了解他神经质举动下纯洁的心,如果你了解他面对世界的孤独与苦闷,即使你不能理解他,只要能了解到一些,你也不会认为他叛逆。他的心非常柔软,却过于冷静,他说的话令你笑,但同时鼻子有点酸,他爱着你时,非常温柔和安静,他鄙视你时,是在鄙视你身上的他自己,而他对一些人真正的讽刺,足可令人警醒。
而这样一个人,似乎注定不能享受凡人之乐,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砸碎窗户或是突然跳踢踏舞的人,我多么理解和爱这种人,但却似乎注定不能得到快乐,更可怕的是,当他们真的被人理解和宠爱时,他们又会本能的抗拒,抗拒一切能让他们活下去的糊涂乐观,坚持能让人发疯的清醒苦闷。
还没有看完,不想那么快看完,很小心翼翼地在看,像吃到了最好吃的甜点,不忍心一口吃完,怕吃完了,余生空虚,怕吃完了,忘了刚入口那种沁入心扉的触动,没有撕心裂肺的爱与恨,但我撕心裂肺的为他而痛。
我也觉得,这是一部更基本的作品,超越阶级、超越年龄、超越国界,只要你曾经思考过,你就会有和霍尔顿同样的感受,我看了之后,已经觉得我的余生都无法忘记这部小说,这不是感动、不是会心、不是领悟,不是这些情绪,这是唯一一部直击心灵的小说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我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四处玩耍的孩子们,若是有谁跑近悬崖,我就抓他回来。”我当初完全不懂霍尔顿,因为理解不了一个半大孩子那愤怒而敏感的内心。后来发现好多人在与成长殊死搏斗时,都是一个片面的他,我也一样。
那时年轻的生活像一场让人躁动不安的舞会,灯光之下,肉体之间,或无所适从,或放浪不羁。大战之后,从未有过的富足与空虚碰撞在一起,夹缝中的青年汹涌着骄傲与无助。“我曾经毁了我的一切,只为永远地离开;我曾经堕入无边黑暗,想挣扎却无法自拔。”用这句歌词去形容那时青年的迷茫,竟是分外的贴切。
霍尔顿之所以被推崇成一个类似于英雄的存在,是因为他能看透当时社会的虚伪性并能够用语言和行动对其酣畅淋漓地讽刺和批判。虽然他最后不免失败,整个潜逃计划也像是一场闹剧,但这短短的三天浪荡生活已让他对虚伪的认知无比深刻。他的成功不在于顺利逃脱束缚,而在于用自己熔炉般的形象去为众多原型提供一个精神家园。
霍尔顿显然不能是一个榜样,但他却是我们自己。他代替我们去逃避,去批判,去大声咒骂。他有时无畏,有时软弱,有时也不顾一切地想要毁灭。他热爱,他憎恶,他偶尔也用自己的全力去适应社会。他做了我们想做却做不出的事情时,我们为他欢呼;他心头遇冷手足无措时,我们为他心酸。他被虚伪肮脏包围,但他向往守护纯洁真实。看似满纸荒.唐言,实则一把辛酸泪。用不了太多深刻,就已是满怀感慨。
“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像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人,旁边没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儿的——我是说只有我。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里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唯一真正想当的,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
——霍尔顿
虽然还没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却已经被书中主人公——一个十六岁“坏小孩”所感动了,尤其看到他想当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想法,谁也无法不为之动容——那是孩子独有的纯净得让大人们惭愧甚至感到害怕的梦想。
霍尔顿是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最后打算收拾行李离家出走,去一个没人打扰的地方。最终因为妹妹的恳求与挽留留了下来。
刚开始看这本书时,真的不知道作者要透过霍尔顿表达些什么,可是做事情要有始有终,于是硬着头皮往下看,也因此渐渐被吸引了。
初始,只觉得霍尔顿是个爱抱怨,不求上进的少年——他几乎看不惯周围发生的一切,他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和取笑周围一切虚假的人和事,讨厌无聊至极的电影,他讨厌肮脏的“阿克莱”,讨厌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他经常口是心非,说谎胡扯,在心里看不起别人,而且也爱装B……
可是继续看下去,你就会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孩子,一个善良的孩子——他会怕他那贫穷的舍友有自卑情结,于是把自己的高档次的手提箱从架子上卸下来,放在床底(只是后来他的舍友把自己的便宜货放到架子上,目的是想让别人以为霍尔顿的手提箱是他的,这跟霍尔顿简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会由衷地喜欢心地好,笑得甜的人;他主动帮修女捡起篮子,并主动捐钱给两位修女,即使知道她们并非募捐……他很爱他的家人,尤其是他的妹妹菲比……
其实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
对于他的学校潘西的“自从一八八八年起,我们就把孩子栽培成优秀的、有脑子的年轻人。”他说:“完全是骗人的鬼话。在潘西也像别的学校一样,根本没栽培什么人才。而且在那里我也没见到任何优秀的、有脑子的人。也许有那么一两个。可他们很可能在进学校时候就是那样的人。”
对于厌恶的朋友,他同样会承认别人的好,这与“阿克莱”有很大的差别。
在大家都为厄尼弹的钢琴曲子(他认为被糟蹋了的曲子)鼓掌时,他则说:如果他是个钢琴的或者演员什么的,而那些笨蛋认为我很厉害,我是不会喜欢的。我根本不希望他们为我鼓掌。人们老是为不该鼓掌的鼓掌。他甚至为厄尼惋惜,因为他已经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弹对。
在评论一场电影中演员演技时,不像其他人对演员演技大赞特赞,他在承认他们演得棒的同时也说到:一件事如果你做得太棒了,然后一来二去,不注意的话,你就会开始有点儿炫技,这样一来,你就没那么棒了。瞧!多么棒的说法!
对于恋爱,他讨厌那些玩弄女孩的混蛋,他说:我觉得如果你并非真的喜欢一个女孩儿,就不该跟她瞎胡闹。真的喜欢她,就应该喜欢她的脸,就不该对她的脸做出下流的事,比方说往她脸上喷水……
看到这些,你会觉得霍尔顿是一个思想多么奇特的孩子,让你不敢看小他。或许因为这本来就出自一个成年人之手,想法当然深刻啦!可是不可否认,当我们像霍尔顿一样的年纪时,思想的确能够这么深刻细致,且总不被大人们知道认可。
相比于他那两个糊涂的舍友,他更清楚地认识到他所处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他厌恶一切虚伪的东西。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他厌恶虚假,可他也摆脱不了这样的生活:学校里全是伪君子,你要做的就是好好学习学有所成之后买辆他妈的凯迪拉克。然后他们让你觉得足球队输了你得表示伤心,你要做的就是整天聊女孩,酒还有性。每个人都在肮脏的小范围里天天混在一起。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可最后依然没走成,表面上是因为妹妹的劝阻,可根本原因又怎会如此简单?事实上,霍尔顿也离开他所处之境。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在这一点上说,他是可悲的。
他厌倦世间的虚情假意,不愿同流合污,表面上又颓废堕落,谈一切被人为捏造过但又脆弱无比的东西,同不喜欢的女人搂搂抱抱,在影院听一大堆爱显摆的人对片子胡扯一通,在歌手唱的很烂人们却乐在其中的酒巴里与老女人调情,与连琴的名字都搞混的家伙打架,而打完后那人依然不明所以,不是他没有企图同他们深入探究,只是他们膜拜于那些被广泛认可的世俗价值,而只有他一个人被嘲笑了,处于被冷落的境地,最后他疯了,究竟谁活的更悲惨,是脑袋清醒却被看作精神病的疯子,还是不懂思考哗众取宠的正常人?
很多时候,我们将自己的不满和叛逆埋藏在心中,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欺骗,未来追名逐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心,那些真是的想法渐渐被封藏于心底。我们试图改变命运,到头来却发现总被命运捉弄;我们试图探讨人生,到头来却发现人生如梦;我们试图张扬个性,到头来我们只能无奈的接受被同化的命运。
那么,我们还能做什么?
我们最终无奈地加入到社会大潮中,为了今天的晚餐,明天的衣服没命的奔波者,谁会探索到孩子们内心深处的想法?谁又能记起我们也曾有过“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纯净梦想?
这部小说如此大名鼎鼎,想写写读后感,也一时塞住了起来。
这些年来前前后后读过几遍,有时断断续续,不如少年时代的阅读那么专注。可每一次读起来,不得不佩服塞林格对意识流的表达能力,每一个少年都能读懂里面的共鸣。
我想我自己是早熟叛逆得很的,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决定逃避现行的愚蠢教育体系,无奈父亲手段更为高明,耐心将我引导回归,最终没有闹腾还安安生生考了大学。那时就是见不得这愚蠢的世界,尽管自己根本就没有见识过世界,自以为自己就是世界。
《麦》里面最最撞击世人内心的这段话: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好了。
我们都是那些跑起来不看方向的小孩。八零后这一拨人,在体制内学习着呆板的知识,内心忙乱却又荒凉,想要大声说话没有人听也就罢,关键还不知自己到底想要表达一些啥。我们这一拨人最原始纯真的天分,是真真实实被这制度被这愚蠢的教育体系害惨了。
如此一来,这还真是一篇纯粹的读后感,小说本身确实不值得费墨剧透,读过的人自然共鸣点头,还未读过的人也一看就懂:嗯,这是一部叛逆的青春咆哮。
年轻的霍尔顿不明白,心里明明不这么想,可是当着别人的面还是要谄媚说好话,背地里却是另一套。霍尔顿觉得恶心,甚至想起来都恶心得要吐出来了。然而这就是所谓的成熟的代价吗?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枷锁,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这限制人自由的脚镣。
我们何尝不想去改变这个虚伪的世界,但是这个世界的规则却不允许我们这种想法的存在,他要把我们都同化为如他们一般虚伪的人。
我们的霍尔顿,那个书里长不大的霍尔顿,在离开这个城市之前,带他的小妹妹菲比去骑旋转木马。菲比骑在木马上,一圈又一圈地转起来。
霍尔顿险些大叫大嚷起来,心里实在快乐极了,他甚至都不知道是什么缘故,看着菲比穿着这么一件蓝色大衣,老这么转个不停,真他妈的好看极了。于是他答应菲比不离开这个自己深深厌恶的城市,之后的他被父母送进了医院,接受精神分析,还问他一些他无法回答的问题。却没人问问他他真正想的是什么,没人陪他去公园看看那里的野鸭子,冬天到底去哪里了,试着去理解他的世界。这些话,没有人听,他生了一场大病进了医院,之后也许会继续会去学校上学。书在这里也就写完了,后面发生了什么也没人知道了。
书里有这么一句话:“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
说起与麦田里的守望者结缘,是在高中的时候,因为青年文摘对塞林格的简介,让我有了想看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想法。不过,因为种.种原因,大二才得以如愿,看完了之后,脑海里冒出了一个想法,守望的内涵是什么?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美国作家,1919年1月1日生于纽约。父亲是犹太进口商。他的著名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16岁的霍尔顿说的一段话。他说他真正喜欢干的就是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他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所以上面的一段话都只是他的想象,或者说梦想。让我们来看看他在现实中都干了些什么。霍尔顿出身于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的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
到他第四次被开除出校时,他不敢贸然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歌女,情不自禁地与虚荣庸俗但颇具美色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彷徨,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诚的经历和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看吧,这就是他的人生。他的现实和梦想之间有着多么远的差别啊。他想做的是捉住孩子的守望者,但他自己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就是一个四处狂奔不知道自己往哪里跑的孩子,可是又有谁来守望他捉住他不让他跌入生活和精神的悬崖呢?
守望显然带有挽救人生挽救灵魂的意义,也就是看护心灵的迷途者,避免其掉入精神的悬崖。这也就是霍尔顿梦想中的“守望”。只要我们稍微分析一下守望这个动词在书中的施者(霍尔顿)和受者(四处狂奔的孩子),就会明白它近似于一种利他主义,也就是为了他人的利益而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这种助人为乐的利他主义也就是佛陀和基督仁慈伦理中的“善”。但是守望究竟算不算一种美德呢?斯宾诺沙给美德下了这么一个定义:美德就是某种行动的力量,一个人越有能力保持自己的存在并获得对他有益的东西,他美德的力量就越大。
这么说来,守望这种行动的力量似乎很小,守望便该排除在美德之外。但是实际上,霍尔顿的守望让他得到精神上的宽慰和自豪,这种精神的满足更能让他认识到自身人格的存在,因而也更能维护他肉体和精神双方面的生存。所以,守望可算是最大的美德之一,即使他的现实是混帐的,是非守望的;但是,他的梦想是美好的,是守望。因此,不管怎样,守望,它都象征着一种理性,一种追求幸福的愿望。而这,正是守望的内涵和核心所在。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由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所著,原名为《The Chacter in theRye》,于1983引入中国,正式译名为《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作家塞林格写的唯一一部长篇小说,以一个青少年的角度深刻的揭示了资本主义的腐朽的社会状态。
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叛逆,对身边人和事都极其不满的16岁男孩。他对于身边发生的是感到迷惑,他心中找不到属于自己的真实存在感。对于他来说,在他的世界里,善与恶,好与坏,好像总是找不到一个固定的支点,使其平衡。因此,他内心极其痛苦,精神以及心灵都饱受摧残。在这种痛苦达到一种饱和状态时,他对自己最信赖的人,他妹妹说出了内心最真实想法:我要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对于主人公霍尔顿来说,就是在一片金灿灿一望无际的麦田里,那里有着成千上万的孩子在奔跑,而麦田的另一头是悬崖,孩子们不停地奔跑,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危险……于是,主人公霍尔顿想当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样就可以在孩子们遇到危险时及时守住孩子,把他们带到安全的地方。不论在什么时代,怎样的背景下,我们青少年都会经历一段精神上的困惑时期。而这部小说就是描述青年人的心理状态,并提出了一个关于“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美好的畅想!就让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永存一个这样的“守望者”并且努力成为一个“守望者”,成为能真正能净化他人心灵的人吧!
鲁迅《故乡》读书笔记之好词
萧索家景如许鄙夷恣睢五行缺土
装琼脚踝阴晦瑟索惘然髀肩
鲁迅《故乡》读书笔记之好句
1、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
2、我的母亲很高兴,但也藏着许多凄凉的神情,教我坐下,歇息,喝茶,且不谈搬家的事。
3、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鲁迅《故乡》读书笔记之好段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故乡》读书笔记之感悟
故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故乡的树,故乡的草,故乡的人,故乡的每一处风景都深深地刻在我们的心中,就像我是中国人,永远不会忘记我有一颗中国心。无论身处何地,我们的心中永远都在故乡,我们的心和故乡紧紧的连在一起,亘古不变。
故乡——我们的根。
当我第一次拿起这本书时,那美丽的名字所吸引,可当我翻开书时,却发现里央的内容并没有我想象中的美丽,而且还有很多肮脏的字眼。于是,我刚看没几页便把书扔在了一边。这一扔便是两年。后来,我听说这本书当时在美国同龄人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所以我再次拿起了这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在我看来简直就是坏孩子的代表,抽烟、喝酒、说脏话、打架。读完这一遍后这个男孩子并没有给我留下什么美好的够印象。可我还是试图从文字之间发现他那未泯的天性。终于,我看到了;霍尔顿被开除后,担心母亲受刺激,决定为妹妹买唱片,怕别人产生自卑感便将自己的箱子放到床底下以慷慨捐款。以上的种.种都表明着霍尔顿的内心依然是善良的。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里并没有往常那样心潮澎湃,仅仅是在思考一个问题,霍尔顿为什么会变成那样?书中说,霍尔顿只有十六岁,便开始抽烟喝酒,除了青春期的缘故外,难道就没有其他的原因了吗?我在书中努力地寻找,发现书中多次出现了一个词——假模假式。我一下子都明白了,主人公生活在假模假式的社会,身边都是些假模假式的人,他在假模假式中渐渐迷失了自己,成为了当时美国中的一员。
书读完了,可我好像并没有懂得什么大道理,只是暗暗地为像霍尔顿一样的那些少年感到惋惜,希望这样的情况不要重演,让“阳光自信,天天向上”永远成为青少年的代名词!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虽然只有十几万字,它却在美国社会上和文学界产生过巨大影响。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家长们和文学界也对这本书展开争论。有认为它能使青少年增加对生活的认识,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促使他们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成年人通过这本书也可增进对青少年的理解。可是也有人认为这是一本坏书,主人公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搞女人,满口粗活,张口就“他妈的”,因此应该禁止。经过30多年来时间的考验,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
该书以主人公霍尔顿自叙的语气讲述自己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游荡将近两昼夜的经历和心灵感受。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霍尔顿是个性洛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他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芘真诚爱护,百般照顾。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可是,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极反抗,还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抽烟、酗酒、打架、调情。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连他敬佩的唯一的一位老师,后来也发现可能是个同性恋者,而且还用“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那一套来教导他。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二次大战后,美国在社会异化、政治高压和保守文化三股力量的高压下,形成了“沉寂的十年”,而首先起来反抗的是“垮掉的一代”,本书主人公霍尔顿实际上也是个“垮掉分子”,是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只是他还没有放纵和混乱到他们那样的程度罢了。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能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很重要的一点还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全书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口吻叙述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和行为举止,也以一个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虚伪面目和欺骗行径。作者以细腻深刻的笔法剖析了主人公的复杂心理,不仅抓住了他的理想与现实冲突这一心理加以分析,而且也紧紧抓住了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特点来表现主人公的善良纯真和荒诞放纵。小说中既用了“生活流”,也用了“意识流”,两者得到了巧妙的结合。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独创一格。全书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避琐碎,不讳隐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语和俚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达到了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的效果,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使读者更能激起共鸣和思索,激起联想和反响。
你可曾试想过,如果有一天,你被学校开除了,你会如何继续自己的生活?是就此堕落,一蹶不振还是抱着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的想法,重整旗鼓?然而异国的霍尔顿给了我们他的答案。
霍尔顿,一个在众人眼里离经叛道的人物,作为学生,却喝酒,抽烟,满嘴粗话,甚至是逃学,与一个学生的形象格格不入,更像是叛逆者的代表。终于有一天,他被学校开除。就此,他开始了自己的探索,探索真正意义上的纯洁与真理。然而,在纽约城游荡了两昼夜,事实又将他拉回虚伪的成人世界。这两昼夜的经历,给了霍尔顿答案,他的探索戛然而止,最后,他再为自己做了一次选择,他让自己去了精神病院。而关于的他的消息也就此而止,任人们去想象他之后的经历。
书中的霍尔顿或许是个结结实实的反面人物,好叛逆、酗酒、撒谎。种.种劣迹似乎让人们所不耻。然而,他却是那个世界里最纯真的人物。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而又充满虚伪的成人世界。
“我将来要当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的一群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玩……我呢,就在那悬崖边,我的职务就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主人公霍尔顿的一段话。正如他所说,他唯一的理想便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护那些天真无邪的儿童。他想做的只是守望。他所想守护的,是孩童们所拥有的纯真,是孩子们对自己最初理想的坚持,是孩子们对他们心中美好世界的渴望。他试图凭借一己之力,保护孩子们不掉入悬崖之中,因为悬崖之下是一个与理想截然不同的世界。那里充满虚伪,谎言,自私……那里有的,只是污秽。一旦陷入只会越陷越深并被一点点改变,最终失去那个本真的自我。为此,他必须付出自己的一切,死守住这最后一道防线。他所期望的,是希望寻找到那个黑暗世界里残存的纯洁和真理,他希望他的朋友,老师,亲人都能和他一样,守护住自己的纯真。尽管结果并未如他所愿,可他依旧在等候,他望着那悬崖,祈望能有一个人脱离那个世界,加入他的团队,一同守望。他的守望,是对他所面对的那个黑暗的成人世界的不满,是对自己内心深处的纯真的恒久守护。
现在,试问自己,你够“叛逆”吗?似乎谈不上。一切的蠢蠢欲动早已被父母,被学校扼杀在萌生之际,以至于让我们已经忘了什么是叛逆了。现今的生活早已有人替我们安排好了,一切像流水线般前进着,下一步该怎么走不需我们自己考虑,旁人自会告诉你答案。这样的生活,只会将自己变成毫无思想的行尸走肉,在现实里一步步堕落,最终坠入那悬崖之下,被社会所隐藏的黑暗所吞灭。
我们,该叛逆了!我们该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决定,用自己的方式活出自己的精彩!我们也有我们该守护的东西!年岁的步步高升将我们一步一步推向社会的各个角落,推向那个尚未接触的成人世界。那个世界里,我们或许会迷失前进的方向,但我们决不能迷失自我,迷失天真,善良,自然,公益这些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部分,这是我们该守护的。我们也有自己所祈盼的!我们期盼有一天自己的纯真不改,而能帮助人们从那悬崖的底下爬上来,重获他们曾经的纯真;我们期盼我们所守护的孩子们不曾靠近悬崖一步,始终拥有着让人所羡慕的美好童真,并最终有一天接替我们的岗位。
我们将是叛逆的一代,我们的血液里激荡着我们所与众不同的叛逆。我们知道自己的前进方向,我们的人生由自己来规划,我们有我们的信仰——守护住自己的本真。我们将坚持着守望,守望自己的理想,守望这个时代的纯真,守望人性最初的美好!我们将用我们自己的方式让生命完美地绽放在这个时代的上空,用生命的力量敲击出这个时代的最强音,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构筑起这个时代的丰碑!因为,我们将是这个时代的守望者!
《平凡的世界》
好词:
生机勃勃 生机盎然 生机勃发 春色满园
洒满阳光 人声鼎沸 书声琅琅 热闹非凡
垂柳依依林荫小道 你追我赶 欢声笑语
环境幽雅 清香四溢 景色迷人 奋发向上
茁壮成长 三五成群热闹欢腾 款款清歌
好句:
他从衣袋里摸出来一根纸烟,也不点着,低头把鼻子凑上去闻了闻。田福堂气管有毛病,甚至都有点喘了,因此不敢太多地抽烟。他以前又是个“老烟囱”,现在实在耐不住了,就拿出烟卷来闻一闻过瘾。只是到了万般无奈的时候,才点着抽一支——换来的唯一享受就是没命地咳嗽老半天。他身上倒常装着纸烟,并且不下中等水平,只是自己很少抽,大部分给别人抽了。
顺便说说,这米家镇虽属外县,但旧社会就是一个大镇子,双水村周围的人要买什么重要的东西,如果石圪节没有,也不到他们原西县城去,都到外县的米家镇去置办。米家镇不仅离这儿近,货源也比他们县城齐全——不光有本省的,还有北京、天津进来的货物。
在许多情况下,金家闹不过田家,因为村中的权力在田福堂手中。田福堂本人的能耐是一回事,他还有个在门外当官的弟弟。村里人一般回避和他正面冲突。但金家许多人对紧跟田福堂的孙玉亭,却反感透顶了。可是孙玉亭他哥一家人又在金家户族里很有些威望。玉厚老两口和他们的四个子女,和金姓许多人家的大人娃娃,保持着十分交错的友好关系。尤其是他们家当着一队队长的孙少安,又是村里少数几个让田福堂头疼的人。因此孙玉厚一家人受到许多金姓人家的普遍尊重。由于这个原因,大家对孙玉亭的所作所为一般也就容忍了——他歪好算孙玉厚的弟弟。
孙少平目前还没有到这样的地步。他只是感到,在他如此潦倒的生活中,有一个姑娘用这样亲切而善意的目光在关注他,使他感到无限温暖。她那可怜的、清瘦的脸颊,她那细长的脖项,她那刚能遮住羞丑的破烂衣衫,都在他的内心荡漾起一种春水般的波澜。
在整个荒凉而贫瘠的黄土高原,一个县的县立高中,就算是本县的最高学府吧,也无论如何不可能给学生们盖一座餐厅。天好天坏,大家都是露天就餐。好在这些青年都来自山乡圪崂,谁没在野山野地里吃过饭呢?因此大家也并不在乎这种事。通常天气好的时候,大家都各自和要好的同学蹲成一圈,说着笑着就把饭吃完了。
他蹲在房檐下,一边往嘴里扒拉饭,一边在心里猜测:她之所以也常常最后来取饭,原因大概和他一样。是的,正是因为贫穷,因为吃不起好饭,因为年轻而敏感的自尊心,才使他们躲避公众的目光来悄然地取走自己那两个不体面的黑家伙,以免遭受许多无言的耻笑!
那天班上学习《人民日报》社论《领导干部带头学好》的文章,班主任主持,班长顾养民念报纸。孙少平一句也没听,低着头悄悄在桌子下面看小说。他根本没有发现跛女子给班主任老师示意他的不规行为。直等到老师走到他面前,把书从他手里一把夺过之后,他才猛地惊呆了。全班顿时哄堂大笑。顾养民不念报了,他看来似乎是一副局外人的样子,但孙少平觉得班长分明抱着一种幸灾乐祸的态度,看老师怎样处置他呀。
孙玉厚当时想:他家人老几辈子没出过一个先生,睁眼瞎受了多少气啊!从古到今,世界说来说去,总是识字人的天下。他想他这辈子是不顶事了,但说不定能把玉亭造就成孙家的人物。如果是这样,他孙玉厚辛劳一辈子也就值得了。再说,他看玉亭这娃娃脑子还灵——他已经在村里教冬书的金先生那里识了不少字。
他看见红梅换了一件半旧的红格子布衫,好象变了另外一个人似的。大概由于一个假期在家里,这个季节吃的东西又比较多一些,她原来很瘦削的脸颊现在看起来丰满了许多。已经度过了半年的城市生活,她也懂得把自己农村式的“家娃”头,象城市姑娘一样扎起了两个短辫;加上自做的、手工精细的方口鞋和一条看起来是新买的天蓝色裤子,简直让人都认不出来这就是郝红梅了。其实她无非就是把原来的一身补钉衣服换成了没有补钉的衣服。这个小小的变化,就使一个本来不显眼的人,一下子很引人注目了。同时也应该承认,郝红梅本来就具备那种漂亮姑娘的脸型和身段。如果有一身比现在更漂亮的衣服,就很难看出这姑娘是来自农村了。
从县城到他们村有七十华里路。这条路连接着黄土高原两个地区,因此公路上的汽车还是比较繁多的。从出县城起,路面比较宽阔,以后就越走越狭窄。约摸到五十华里外,川道完全消失了。西山夹峙的深沟,刚刚能摆下一条公路。接着,便到了分水岭。壁立的横断山脉陡然间堵住了南北通道。在以前,公路只好委屈地从这里盘山而上,才能伸到山那面。前几年在一个山腰里捅开了一个豁口,才把公路从山顶降到了半山腰。不过,山两面公路的坡度还是很长很陡的。这里汽车事故也最多,公路边的排水沟里,常常能看见翻倒的车辆——上坡时慢得让司机心烦,下坡时他们往往发疯地放飞车,结果……
郝红梅看得出来,这学期开学后,孙少平一直找机会总想和她说话,但她都有意回避了。叫人生气的是,今天下午她正兴致勃勃地和养民他们打篮球,这个不识高低的人,竟然让她给他传球!她故意不给他,而把球给了顾养民。她要以此让他明白:她现在已经和班长好上了……
现在,玉亭抽着刚从他哥烟布袋里挖来的旱烟,已经过了东拉河,走到庙坪枣树林的小土路上了。他现在还不能直接到小学去。他要去找一回他们大队的副书记金俊山,商量一点事。本来这种事要是书记田福堂在,他就不会去找金俊山。书记去公社开会,不在村里,他现在只能去找金俊山商量。
渐渐地,他每天都沉醉在读书中。没事的时候,他就躺在自己的一堆破烂被褥里没完没了地看。就是到学校外面转悠的时候,胳膊窝里也夹着一本——转悠够了,就找个僻静地方看。后来,竟然发展到在班上开会或者政治学习的时候,他也偷偷把书藏在桌子下面看。
只有在半山腰县立高中的大院坝里,此刻却自有一番热闹景象。午饭铃声刚刚响过,从一排排高低错落的石窑洞里,就跑出来了一群一伙的男男女女。他们把碗筷敲得震天价响,踏泥带水、叫叫嚷嚷地跑过院坝,向南面总务处那一排窑洞的墙根下蜂涌而去。偌大一个院子,霎时就被这纷乱的人群踩踏成了一片烂泥滩。与此同时,那些家在本城的走读生们,也正三三两两涌出东面学校的大门。他们撑着雨伞,一路说说笑笑,通过一段早年间用横石片插起的长长的下坡路,不多时便纷纷消失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
他站起来,用手抹了一把脸,端着半碗剩菜汤,来到西南拐角处的开水房前,在水房后墙上伸出来的管子上给菜汤里,搀了一些开水,然后把高粱面馍掰碎泡进去,就蹲在房檐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玉亭是大队党支部委员、农田基建队队长、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委员会主任,一身三职,在村里也是一个人物。全村开个大会,尽管他衣服不太体面,但也常是坐主席台的人。他又有文化,上面来个什么文件或材料,书记田福堂和副书记金俊山都不识字,回回都是他给众人宣读。这时候,全村大人娃娃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使他感到非常的满足,把饥肠饿肚早已忘得一干二净。
起先,她和孙少平一样,因为自己家庭贫困,觉得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最使她窘迫的是,她吃不起好点的饭,顿顿都是黑高粱面馍。女孩子爱面子,她不愿在大庭广众面前领自己那份不光彩的干粮,顿顿饭都是等别人吃完后她才去。
每天的劳动可是雷打不动的,从下午两点一直要干到吃晚饭。这一段时间是孙少平最难熬的。每当他从校门外的坡底下挑一担垃圾土,往学校后面山地里送的时候,只感到两眼冒花,天旋地转,思维完全不存在了,只是吃力而机械地蠕动着两条打颤的腿一步步在山路上爬蜒。
孙玉厚老两口大受感动地看着他们这个最小的孩子,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按说,她是家里最小的娃娃,应该娇惯一些。可孩子长了这么大,还没给她扯过一件象样的衣服。现在她已经到石圪节上了初中,身上还七长八短地穿着前两年的旧衣服。
少平站在河边,尽管已经误了吃饭时间,但他一点也不感觉到饿。他突然幻想:未来的某一天,他已经成了一个人物,或者是教授,或者是作家,要么是工程师,穿着体面的制服和黑皮鞋,戴着眼镜,从外面的一个大地方回到了这座城市,人们都在尊敬亲热地和他打招呼,他在人群里看见了顾养民和郝红梅……
少平冷静地给没了主意的母亲和姐姐安排眼前一些最当紧的事。他回到村里时,就听说哥哥去米家镇给队里的牛治病去了。父亲此刻又没回来——而且他的心情肯定已经坏到了极点。眼看天就要黑了,家里还处在混乱之中。严酷的现实要求他立刻成为这个家的临时主事人。他已经长大了,应该对家里承担起责任来。想想看,哥哥在他这个年龄,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门外,都已经大事小事一身担了!
看《麦田里的守望者》,因为我最近想看些叛逆少年的故事,那种邪恶的、叛逆的、无所谓的男孩子,内心空洞的、无助的、脆弱的抗争着,最好还有好看的外貌,同学推荐《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感触的背后,我觉得和叛逆、邪恶完全扯不上边,或许有些颓废,但相信我,小说中的这个男孩子,霍尔顿·考尔菲德,是我看过的最善良的小说人物——嘿,真的,我不开玩笑。
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的社会,他的善良简直让我感动,又压抑得让人想哭。
怎么可以那么善良?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地嘲讽见到的一切,所有东西都看不惯,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沉闷的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潦倒的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这段令我心碎,是真的心碎,我不开玩笑),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却被开除,为那个萍水相逢却勒索他的妓如何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去商店买东西,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钢琴其实有时候弹得很糟,这一切,他感到害怕和难受。他憎恶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他长得漂亮,小说不止一次强调。家境富裕。敏感而聪明,热爱阅读,作文写得好极了。是击剑队的队长,高尔夫打得可以拍体育短片,但被他拒绝了,因为他讨厌“混账电影”,为他讨厌的东西拍短片,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伪君子。而这一切,居然都不能令他快乐,居然都不能令他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些他眼中的傻子、白痴、变态(我同意他的看法,并非偏激),却能自得其乐,这实在有点诡异。
如果你听我的意见,我说他是有道德洁癖的人。他不像我们,我们有时自己就不道德,有时自己道德但也能理解别人的不道德,我们是自私的凡人,快乐的大多数,因此我们还喜欢这个世界。
还是那句话,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霍尔顿承认,你必须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
塞林格绝对是把自己融入霍尔顿里面了,要是我写这么个完美的人物,我就绝对是把他当成一种理想写的,我要是塞林格,我写这么一个男孩的野心,绝对是让每个女孩子都爱他,每个男孩子都渴望成为他。
如果你了解他谎言后的绝望、粗口中的愤懑,如果你能了解他神经质举动下纯洁的心,如果你了解他面对世界的孤独与苦闷,即使你不能理解他,只要能了解到一些,你也不会认为他叛逆。他的心非常柔软,却过于冷静,他说的话令你笑,但同时鼻子有点酸,他爱着你时,非常温柔和安静,他鄙视你时,是在鄙视你身上的他自己,而他对一些人真正的讽刺,足可令人警醒。
而这样一个人,似乎注定不能享受凡人之乐,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砸碎窗户或是突然跳踢踏舞的人,我多么理解和爱这种人,但却似乎注定不能得到快乐,更可怕的是,当他们真的被人理解和宠爱时,他们又会本能的抗拒,抗拒一切能让他们活下去的糊涂乐观,坚持能让人发疯的清醒苦闷。
还没有看完,不想那么快看完,很小心翼翼地在看,像吃到了最好吃的甜点,不忍心一口吃完,怕吃完了,余生空虚,怕吃完了,忘了刚入口那种沁入心扉的触动,没有撕心裂肺的爱与恨,但我撕心裂肺的为他而痛。
我也觉得,这是一部更基本的作品,超越阶级、超越年龄、超越国界,只要你曾经思考过,你就会有和霍尔顿同样的感受,我看了之后,已经觉得我的余生都无法忘记这部小说,这不是感动、不是会心、不是领悟,不是这些情绪,这是唯一一部直击心灵的小说,是比athena更athena的那个真实的athena在喋喋不休地跟我说话,禁不住流泪,不能不流泪,我听着我自己的声音;禁不住微笑,不得不微笑,面对同样的世界。那个世界,几十年后依然一样,我们和霍尔顿同时代、同地域,这是反人类,这是爱人类,只要有人类,你都可以看麦田里的守望者,你都会觉得那是你自己在和你自己讲话,就是这样,心中永远有个霍尔顿,从此以后,在悄悄地和你说话。
首先,我想说:这是我第二次没有把写读书心得当做负担。为一部自己喜欢的不得了的书写一篇洋洋洒洒的读后感,这样的感觉挺好的。
读这本书,是因为:今年过年回来,心还是很浮躁,不能马上投入到学习中。听学姐无意中提到此书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全世界无数彷徨年轻人心灵的慰藉,道出了千万青少年的心声。于是,去“图批”买了一本回来。
看到麦田里的守望者这个抽象的书名,我以传统思维模式给它勾勒出这样一个轮廓:以自身经历穿插深奥隐晦的道理,向读者传输自己看待人生的方式。然而,从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起,那连篇的脏字,真让我一时接受不了,离我之前勾勒的轮廓相差甚远。但又发现,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这本书是塞格林唯一一部长篇小说,却对美国社会和文学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纽约时报的书评写道:在美国,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就像毕业生要获得倒是的首肯一样重要!故事发生在霍尔顿离开学校的三天时间内。此处,我以第一人称描述。以便更加形象的描述主人公的内心世界。
美国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烟硝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我”就是其中一员。“我”被学校开除,为了在星期三回家,就在纽约街头鬼混:抽烟、喝酒、去夜总会、大把花钱,碰上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干了这个年纪的人想干的所有的事。然而,看似潇洒刺激的生活,却掩藏不住内心的极度空虚和精神上的寂寞。让我自己也很惊讶的是,读这样一本书,竟然有多次流泪的冲动。
我不得不说,这本书写的实在是太真实了。我不由自主的想痛哭,当别人问我在哪儿上学,我对在读学校的感觉跟“我”对潘西的感觉如出一辙,我觉得自己那如墨汁一般经年累月终于沉淀安静下来。曾一度被遗忘的难过与寂寞的感受,被“我”的经历又一下子荡漾起来,弥散到整个身心,浓浓的化不开……我所有成长苦痛和阅历就凝缩在了“我”流浪的这几天中。
是的,要说最真实的我。就像书中的“我”一样:厌恶一切阿谀奉承,虚伪做作的嘴脸。最渴望的就是到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地方。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省去蠢而无用的交流。但是,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己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另外,书中菲比的天真纯粹真让我喜欢。在书的最后几章,就是菲比带着猎鹿描抱着旅行箱说要和“我”一起走的时候,我真的太想哭了,我多么希望菲比永远也不要长大,我常常觉得孩子不长大该多好。成长会让他们和“我”一样经历痛苦、矛盾、失望,然后学会做人。想想那该多可怕?可是,我又无法阻止他们的成长,就像“我”最终还是没能去成一心向往的西部的某个地方……
孩子,提到孩子。是的,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需要的,就是在我们女院好好学习。
可是……
为什么,为什么希望就在明天。而我,却也是那么渴望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一番没有情节的几乎处于僵尸形态的自述,打动了无数青少年的心。当成长降临到霍尔顿身上时,他很痛苦,他有想过逃避,逃避中又夹带着一些尝试。最终,他选择了面对。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哪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王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王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感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麦田”象征了孩子们美好的童年,孩子们整天无忧无虑地做游戏。但“麦田”的位置不理想——在悬崖边。时针不停地转动,飞快地把孩子们带向了成长,所以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成长的道路上必定会有迷茫,有彷徨。孩子们跑向的就是那“悬崖”下的万丈深渊——成人世界。“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霍尔顿梦想着守护住孩子们的童年。但谁都清楚,这个梦翻译成英文只是wish而非hope,是一种虚无缥缈、遥不可及的梦。成长是谁都无法逃避的,但成长绝不像霍尔顿心中的那样可怕。漫漫成长路,我们会失去,也会得到,但绝不是像霍尔顿所述,只得到坏的,只失去好的。我们必然会失去童真,得到世俗。但我们也会失去无知,得到责任。
以前很多人说,塞林格等同于陶渊明,但我却不这么认为。晋陶渊明消极避世,他已是成人,却不愿面对当时社会的污浊。于是,他选择了逃避。据说美国教科书中对陶渊明的描述是“过上游生活,出淤泥而不染”。“出淤泥而不染”代表了积极入世的一类人。陶渊明的避世,已经达到了忘我的境界,王国维称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为“无我之境”,也就是说他和自然完全融为一体。和陶渊明完全不同的是,霍尔顿在经历过一番思想斗争后,最终选择了面对。故事的最后霍尔顿是否真正懂得了成长的真谛,我无从得知,但我相信一定有一种力量在促使他留下。成人世界其实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脏乱,处在成人世界里,也会有一些美好的事物给我们一些安慰和鼓励。我认为,塞林格真正的目的是激励美国的战后一代,让他们获得启发,进而积极入世,承担起建设祖国的重任。由此说来,霍尔顿最后决定留下来面对成长也就顺理成章了。
就像霍尔顿最后没有逃避,生活中的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的内心也是矛盾的:一边带着某种叛逆一边“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有时我会想,我为什么要生活在别人的目光里,又为什么没有离开世俗的勇气?我没有胆量步入社会,但又无法逃避,只能做着“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美梦,守护住下一代的童年。就像最后霍尔顿还是不由自主地想起他那每一个“混账”朋友,尽管他们没有一个曾真正走进过霍尔顿的内心世界,尽管他们身上都有着霍尔顿厌恶的地方,但在霍尔顿心中他们仍然很可爱。当我们只能面对的时候,不要忘了,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在你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我对小孩子看法的改变是因为两位作家,一位是泰戈尔(暂时按下不表),另一位就是塞林格。之前看到小孩子就会心烦,在书店看书时他们会大哭大闹,在路上行走时他们会随地小便。然而当我看到故事的结尾,天上下着倾盆大雨,霍尔顿在公园长椅上静静地坐着,菲碧坐在旋转木马上,一圈又一圈地转下去……我被这画面所震撼了。纪伯伦说,“你们的孩子,都不是你们的孩子,乃是生命为自己所渴望的儿女。”他们会哭闹打扰到你,但他们是纯净的白纸;他们会因在我们看来连鸡毛蒜皮都算不上的事情大吵大闹甚至动手,但他们的出发点只是简单的达到个人的目的;偶尔他们甚至也会对同伴恶语相加,因为他们一直在模仿。虽然他们不懂得为别人考虑,但他们有一颗觉醒的心。每一颗觉醒的心都是一粒种子,等待春风雨露的浇灌呵护。有时我甚至认为小孩子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完美的味道。小孩子时时刻刻都在受到我们的影响,因此,悉心呵护下一代,不要抹杀属于他们的青春痕迹。也许,当若干年后他们长大后像现在的我们一样需要面对成长时,他们不会再犹豫不决:“带上我的青春史诗,勇敢地踏入社会!”
我读完这本书后,觉得外婆很神秘。
安迪没有外婆和奶奶,这让他觉得很伤心。有一天,忽然从天降临了一个外婆。我觉得这个外婆很神秘,因为本来老人就不应该那样活泼可爱,但她就不一样了。外婆带着安迪去草原套野马,还带着安迪坐她的帆船去印度打老虎,她还带安迪一起去荡船形秋千、坐旋转木马、打礼帽靶。外婆还给他赢了很多礼物,安迪自己也打中了礼帽靶,给自己也赢了礼物。一天,一位老奶奶来到了安迪家旁边,老奶奶就和安迪做了邻居。现在安迪又觉得他很幸福了。他每天都跟着外婆和奶奶去玩,还干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他一直和外婆、奶奶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觉得老奶奶很喜欢小孩儿,安迪也喜欢帮助老奶奶,他还帮老奶奶做饭呢!老奶奶向安迪的妈妈夸他是个懂事的好孩子。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本《苹果树上的外婆》的书,书中的主人翁安迪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外婆和奶奶,当他听说自己的朋友格哈德和罗伯特今天会有奶奶外婆来看他们,安迪很伤心。
然而有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安迪家的苹果树上。外婆和他一起去了游乐园,去套野马,去海上冒险,去抓老虎……外婆的打扮也很奇怪,头上总是戴着一顶帽子,上面插着几只黄色的羽毛,裙子下面总是露出好笑的花边裤子。她总是有着一些大胆又新鲜的好主意,她认为小孩子可以开车,可以当大人等等……嘿安迪的祖父在外婆嘴里是个很趣的人物,他是个马戏团团长,又是个船长,还是个发明家,听了这些话,安迪真的困惑起来,因为祖父在安迪眼里是那样的普普通通。
有一天邻居家搬来了一位老奶奶,她有严重的风湿病,所以安迪总是帮着她干这干那,慢慢的安迪知道了老奶奶平时很节俭,是为了到加拿大看望她出生没多久的孙女,安迪决心帮助老奶奶,更加卖力的为老奶奶干活。
安迪终于有了自己的外婆和奶奶,在两位老人的陪伴下,他懂得了许多道理,也知道了如何在海上打败海盗,怎么能把野马驯服,怎么可以快快乐乐的帮助别人。
霍尔顿的妹妹也是个很重要的角色。她是霍心中至美至真至善的存在,也是那些麦田里玩耍的孩子。因为她的纯洁,更让霍厌恶那社会的肮脏和虚伪并深深恐惧这种纯洁的脆弱。也是因为她,让霍有了希望,并最终回归家庭和社会。这算是原作里面唯一一个充满正能量的人物了。
《麦田里的守望者》不重说教,而是通过一个立体人物的所作所为来让读者产生代入感。与其说这是作者所采用的技巧,不如说这是作者费尽心思所表达出的真实和深刻。也正是因为这种真实和深刻,这本小说才影响了不止一代人的青春。
谢谢塞林格的麦田,谢谢麦田里的守望者。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
带回家细细阅读,只觉得爱不释手。
整篇小说用第一人称的口吻来叙述全书,以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6岁少年。他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流浪生活。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他厌恶这个世界,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但他自己却挥霍无度。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这段话:“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幻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但是最后,霍尔顿还是不免对现实社会妥协,成不了真正的叛逆,这可以说是作者塞林格和他笔下人物霍尔顿的悲剧所在。
由此,我想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虽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我喜欢《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缘于它的内涵,精神。它的精神正是现在的我应该好好学习的。
《麦田里的守望者》不仅生动地描绘了一个不安于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同时更加激烈地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麦田里的守望者》写的是美国的五十年代,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霾尚未散去又出现了冷战。人们缺乏理想,浑浑噩噩的活着。
这时,“垮掉的一代”出现了。主人公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满口的污言秽语,开口就是脏话。他几次被学校开除后,现在又被潘西中学开除,小小年纪的就学会了抽烟喝酒,无心读书,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学校里有装模作样的老师;假仁假义的校长,只巴结开汽车的家长;星期天家长来接孩子,于是每个星期六都会吃一道好菜,就是牛排;电影院的妇女会为一场电影虚情假意地哭个死去活来。霍尔顿是个善良,有灵性的孩子,虽然他不文明,又下流。
在饭店碰到两个修女,他募捐了十元钱,为了照顾贫穷学生的自尊心,他把自己的真皮皮箱放在了床底下。霍尔顿又是个有想法的孩子,与人交谈时,总有自己最真实的感受,面对虚伪的人,他会心里骂个痛快,而表面却镇定自若。环境的错误让他深陷不能自拔,把持不住自己,迷惘了方向,面对开除却又不敢回家,在外荒废时光。他希望自己会是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他唯一真正想当的,什么事也不干,离开现在的环境,做一个默默地守望者。
霍尔顿是叛逆的孩子,说脏话,抽烟喝酒……但同时,他又是个无助的孩子,他被潘西中学开除后,受家庭和社会的双重压力而不敢回家,只能在纽约闲逛……
其实,我一直认为霍尔顿是个善良的好孩子。他一直厌恶学校老师的虚情假意,一直怀疑他最喜欢的老师所说的“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原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他讨厌家长让他上学是鉴于“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卡迪拉克”这样一个目的。他讨厌这个虚伪,无情,阴暗的社会。但是,他会遇到修女为难者募捐便慷慨解囊,他对他的小妹妹真诚爱护、百般照顾,如同一个生活在地狱的天使。他的心柔软的如同云朵,轻轻一挤便会滴下晶莹的水珠。
他这样真诚的告诉妹妹“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这正反映了他对这个社会无声地反抗,对这个迷茫的世界的抗议。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陷入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
《麦田守望者》是美国作家塞林格的名著。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有着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个性。这与我身边的人都很相似,他是我们心情的真实写照,他做的事情都是我们想做而又不敢做的。
从书中我也体会到了教育需要“顺性而为”,在于引导而不是强制,也就是大人们常说的“读书只有自己要了才读的好,靠别人逼是没有用的”。孩子之所以能够无拘无束地做游戏,首先在于主人公给了提供了一个释放童心,张扬个性的精神家园——麦田。这次的语文月考中,有一道类似主题的题目,就是让我们体会只是不可能永远是老师灌输给你的;而一个月左右前,在某个语文的讲座上,我也曾看到过内容类似的文章,其中很明确的给出了一个精辟的结论——教是为了不教。仔细想想一点也没错,我们现在学的不仅仅是知识,更重要的是做人。
理想是人生的路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麦田守望者》是美国作家塞林格的名著,其中谢幕时的一番话写出了作者心中的理想教育:“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转—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祝我整天的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麦田里得守望者。”这番话我们仔细揣摩了一下,会得到一些启示。
第一、教育需要“顺性而为”,在于引导而非强制。孩子之所以能够无拘无束地做游戏,首先在于主人公给了提供了一个释放童心,张扬个性的精神家园——麦田,或者允许孩子们进入麦田,却有很多的规定。这样孩子们兴趣达不到极限,也不会有自由精神,更不会有创新精神,甚至会觉得恐喝。
第二、教育的成功的智慧在于找到支点,起学生的能力发展和生命成长。守望者并不是一名游戏的旁观者,而是敏感地发现了游戏中的关键点——悬崖,守候于此有四两拨千斤的功效。这不正是我们所谓的抓住契机吗?智者与方法变是无形的支点。
“守望”是一种习惯,一种智慧,更是一种境界,一种品质。为了学生的成长,教育需要更多“麦田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霍尔顿,他是一个四门功课都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帐"。因被开除而又不感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时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异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院中。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备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外表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污浊、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幻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相对于他那两个糊涂的室友,霍尔顿更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而他厌恶这一切,因为厌恶,处于青春期的他就越发的那样做,似乎是一种反抗。
很多时候,我们将自己的不满与叛逆小心地匿藏于心中,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欺骗。为了追名逐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心,那些真实的想法渐渐被封存于心底,或许是一种自我保护,毕竟将自己完全袒露于这个陌生的世界中是不安全的。"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中,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的老师,那位有异性恋之嫌的安多里尼的经验之谈。这就是理智与成熟吗,我不敢苟同。但仔细想想,安多里尼的认识倒也无可非议,在这样一个理想主义早已远去的年代,我们多数情况下不得不带着面具生活,不得不让自己屈服于种.种压力,为了生存,我们必须丢掉儿时的纯真和对生活的理想,在忍耐、克制甚至卑贱中生活,这听上去有些残忍,但是却又无奈。谁的愿望会是去当一个麦田守望者呢?或许因为霍尔顿身为富家子弟才使他表达出了自己最真实的愿望。然而现实总是现实,霍尔顿最终回到了现实世界中,外表上是因为妹妹的挽留,但事实上霍尔顿也无法离开自己所处之地,或许他自己也明白。流浪的结束也预示着青春期的他锐变的结束。"人只是在不断地出逃和回家中艰难地长大,真实的生活就是在这过程中出现了意义。"我们是否也体会到了呢?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的确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如果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纵然生活有时也会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坚持自己的理想,不断努力!
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确让人感到了莫名的悲哀,进而象霍尔顿一样,竟对生活充满了绝望的痛苦,就象一些评论家所说的那样,这本小说"明显地过于引人伤感",具有一种"内在的死的欲念"。当然,我们对生活的过程是充满着热爱的,生活中不仅仅只有痛苦和烦恼,还有许多值得去追求和奋斗的东西,甚至生活本身就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
说起来读这本书,读的过程中心情是挺沉重的,这是一本让人不太愉快的作品,有着阴郁、灰暗的格调,但是书中主人公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还是给了人些许慰藉。
说起与《麦田里的守望者》结缘,是在高中的时候,因为《青年文摘》对塞林格的简介,让我有了想看《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想法。不过,因为种.种原因,大二才得以如愿,看完了之后,脑海里冒出了一个想法,守望的内涵是什么?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美国作家,1920--年1月1日生于纽约。父亲是犹太进口商。他的著名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16岁的霍尔顿说的一段话。他说他真正喜欢干的就是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他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所以上面的一段话都只是他的想象,或者说梦想。让我们来看看他在现实中都干了些什么。霍尔顿出身于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的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
到他第四次被开除出校时,他不敢贸然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妓女,情不自禁地与虚荣庸俗但颇具美色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彷徨,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诚的经历和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看吧,这就是他的人生。他的现实和梦想之间有着多么远的差别啊。他想做的是捉住孩子的守望者,但他自己就是一个四处狂奔不知道自己往哪里跑的孩子,可是又有谁来守望他捉住他不让他跌入生活和精神的悬崖呢?
守望显然带有挽救人生挽救灵魂的意义,也就是看护心灵的迷途者,避免其掉入精神的悬崖。这也就是霍尔顿梦想中的“守望”。只要我们稍微分析一下守望这个动词在书中的施者(霍尔顿)和受者(四处狂奔的孩子),就会明白它近似于一种利他主义,也就是为了他人的利益而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这种助人为乐的利他主义也就是佛陀和基督仁慈伦理中的“善”。但是守望究竟算不算一种美德呢?斯宾诺沙给美德下了这么一个定义:美德就是某种行动的力量,一个人越有能力保持自己的存在并获得对他有益的东西,他美德的力量就越大。
这么说来,守望这种行动的力量似乎很小,守望便该排除在美德之外。但是实际上,霍尔顿的守望让他得到精神上的宽慰和自豪,这种精神的满足更能让他认识到自身人格的存在,因而也更能维护他肉体和精神双方面的生存。所以,守望可算是最大的美德之一,即使他的现实是混帐的,是非守望的;但是,他的梦想是美好的,是守望。因此,不管怎样,守望,它都象征着一种理性,一种追求幸福的愿望。而这,正是守望的内涵和核心所在。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
霍尔顿,你看到了吗?是你的父亲,塞林格先生,激发出我每一个细胞,每一根神经,让我逐步向成熟、懂事的前岸迈进。在麦田和梦想交相辉映,煜煜生辉之时,青葱年岁,我读懂了,那爱与理智停留在内心矛盾的激化,正是这种矛盾,牵引着我们守护梦想,年少的我即使再多的爱、再多的叛逆,都不会超越理智的界限,我想,这就是霍尔顿精神吧!它使我懂得,即使我再努力、微笑、坚强、成长,也抵不过麦田里的一丝守望!而这一丝守望,在梦想号启碇之时,给予我最大的鼓励和导航!
如今,我25岁,记不清楚第几次躺在麦田里,接受它的洗礼,而这一次,我关注的,是它的核心。往悬崖边奔来的小孩,不要怕,霍尔顿正在麦田里当你们的守望者,他会在你们狂奔的时候,把你们捉住。他要拯救那些处于危险之境的纯真者,使他们免受精神的伤害,使他们永远纯真,使他们坚守道德的阵地,不受堕落之苦。
有人曾经这样对我说过:不是这个社会需要你,而是你需要这个社会。这对于浮躁的年轻人来说的确是一句劝诫的忠言。但这并不意味这我们就要完全臣服于世俗。说句轻狂的话:在这个节操尽失的时代,更需要我们年轻人以身作则来捍卫人们内心的那片净土。
没有绝对的对与错,霍尔顿失去了太多东西,如果他能像其他人那样认真学习,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或许生活会截然不同。然而作者的良苦用心在于告诫我们:这个社会永远存在黑与白,而且永远都不会消失任何一种,我们要做的就是在身处白色的时候保持冷静努力前行,处于黑色的时候能守住底线捍卫内心的净土。
这本小说一出版,立刻受到美国青少年的热烈欢迎,因为它实在写的太真实了。作为现在的我补偿曾经学生时代没有看过的遗憾,虽然它确实是一本青少年读物,但读完确实能从中收获许多道理,我们要做的只是继续冷静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时候,不要丢掉内心最初的梦想,时刻告诫自己,不要浮躁,借用二战英国政府鼓励民众的一句话:keepcalmandcarryon。
一本好书总会给我受益匪浅的地方。今天我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我拿起这本书时,没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那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20世纪50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刚刚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的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改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像。社会不断进步,人门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了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坠入平庸。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是的,有了理想就有希望。《麦田里的守望者》让我受益匪浅。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