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就像我们的粮食,你每天都不能缺少它。你可以想象,如果你一天不吃饭,你会变成什么样。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古人也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对我来说是一大乐趣,我每天都离不开书。
我是一个很贪玩的人。以前,我总不爱读书,不管妈妈怎样说我,我都不喜欢读书。我认为,读书是人间一大难事,书读多了,还会变成“书呆子”。所以,为了避免这些麻烦,我可以说对书是憎恨到了极点。有时,被妈妈逼迫,才不得已去捧起书,翻个几页就去喝点水或吃点东西。所以,爸妈对我不喜欢看书这个毛病,很是头疼。
一次,我正在做数学题时,一道题目把我给难住了。我绞尽脑汁地想,却怎样也想不出来,这时,我将目光投向了那本《数学题一点通》,看了那道题的解题方法后,我的脑子里立刻有了思路,急忙去做了起来。经过了这件事后,我对书的方法改变了,我开始爱看书了。
开始,我很喜欢读《绿色童话》和安徒生童话》。我非常能体会《卖火柴的小女孩》的不幸遭遇。我还很喜欢那些有情调的小故事。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年级的增高,我不再只看哪些童话故事了,我开始读一些名着。当我读到《三国演义》时,我非常钦佩诸葛亮的聪明才智;但当我读到海伦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时候,我又想:海伦的眼睛虽然盲了,但她仍然坚持写作,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这些感动人心的名着,常常使我流泪,我想:只有多读书,才能体会到书中的情感吧。
“要读书,读好书”,冰心奶奶的这句话常常在我耳边回荡。是啊,只有多读书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那么,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今天,我在书店了看到了一本绿色封面的书,我取下来后,上面“青蛙军团爱地球”几个大字立刻映入我眼帘。看着封面和名字都不错,我便立刻的买下来了!
回到家里,我打开了这本书,我果然没买错,小说讲述的是一个黄金鑫的男孩,他与他的朋友们组成“青蛙军团”的团体,并以环保和低碳作为组合的宗旨。一开始,得到很多人的反对,但是他用一件件事让所有人对他刮目相看,最后他组合的想法被学校推广!
读到最后,小说中黄金鑫男孩用他作文完美结束,但是他作文最后说:“就在今天,报纸上刊登了一条消息:再过旧年也就是二〇三〇年,人类将需要两个地球才可以满足生存的需要!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我哭了!”我也感触万分:是啊!环保在我们生活中是多么重要,有多少资源可以节约使用,如果,我们现在不节约使用,铺张浪费,特别是一些非可再生资源,那么我们的子子孙孙用什么呢?万物来之不易,环保从我做起。但是,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懂这个道理呢?
记得有一次,我来到同学的宿舍,她们因为还没有排到打水,就在柜子上写作业,我来到黄丽那里,她拿出一本作业本,刚开始写,一不小心,本子被划了一条弧线。黄丽皱了皱眉头说:“烦死了,该死的笔,哼!”她拿起尺子,想要把那一页纸撕了,这时候,我对她说:“你别撕啊,这张纸还可以当作数学草稿呢,不要那么浪费自然资源啊!”她立即等着我,对我吼:“你吵什么吵,又不是你的纸,我家现在没钱吗?我不在乎这一张纸!再说我跟你绝交。”我听了后,本来想说些什么的,但我后脚一出,她们便关上了门,我于是伤心的离开她们的宿舍……
人类,清醒吧!大自然,是我们的母亲,是她哺育我们成长,我们现在用的东西就是她身体的一部分。就如同西雅图酋长所说:“大地不属于人类,而人类是属于大地的。”
前些日子,有知己好友向我推荐沈从文代表作《边城》,闲暇时,我买了一本《沈从文集》,重点读了《边城》一文,感想颇多。
《边城》是一部反映湘西民情的中篇小说,它的故事情节很简单,主要是通过描述女主人公翠翠与少男傩送的纯情之爱,来揭示一种源自湘西古朴原始的“爱”与“美”。
这种爱与美在小说中,既没有海誓山盟、卿卿我我,也没有离经叛道之举,更没有附加铜臭的权钱交易,相反小说所表现的男女之情正是古朴原始乡村孕育而生的自然恋情,它青春、阳光、清新、健康,犹如阳光下爱情的花朵,晶莹透明。
纵观小说描述的不仅是唯美的恋情,更有祖孙、兄弟之间的挚爱亲情,还有处在整个边城各个角落人们之间的一种善良互爱之情,这些爱与情不正是如今我想看到的人类最高尚的心灵之美吗?
虽说小说翠翠和傩送的爱与情以苦涩的悲情收场,这是我不希望看到的,更是我为之惋惜的,但它又让我懂了美好的爱与情有时并不能完全为自己所把握的一面,它有其社会属性的另一面,以致这中间或有悲情、或有无奈,这让我联想到“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的慨叹,当然我不排除也有人能冲破重重阻力追求得到自己的爱与情,如古代的卓文君与司马相如,但话又说回来,古往今来又有多少人能把握自己的爱与情?
又有多少人能跨越历史享有不受时代束缚的爱与情呢?也正因为这样,“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就成为一代又一代人的情感共鸣!
对于书,我不敢轻率得出结论,因为有了书,人类才会有更多的智慧,更多的知识,它就像一个圣人,一个老师,我不敢对圣人、老师轻易地下任何的结论,只能抱着一种崇敬的心境去看待书这种奇妙的东西。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需要任何的诠释。
我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银行家和一个学者打赌,如果学者能在没有任何电子产品的情况下生活15年,就给他200万。之后学者就靠读书度过了这漫长的15年,真的很长,学者依然还在那儿。银行家很吃惊,他要给学者200万,可是这时候这个银行家已经破产了,他已没有能力付给学者曾答应的钱,所以他想要杀掉那个学者逃掉200万的债务,学者说:“不要了,这15年我并不觉得孤独、无聊,而觉得很是充实,我什么也不要了,我还要感谢你呢!”
读了这个故事之后,我更加坚定了对书的那种尊敬,我要改变对那个15年的看法了,一点也不长吧?
人类之所以能成为宇宙的主人,是因为书,是因为这种奇妙的东西存在了,使我们的眼界更加开阔,一本书是一扇门,打开一扇门,这种门不需要任何的钥匙、或者是类似于“芝麻开门”之类的咒语,唯一打开这一扇门的方法就是我们的兴趣,我们对书的那种热情,只要我们有热情、兴趣,世界就会离我们更近,我们知道的、懂得的就会更多,给予我这些的就是书。
其实,我对书也深有体会,以前并不喜欢读书,觉得书很枯燥,作文也写不好,老师总是说我的作文“像炮仗一截”。为此我很苦恼。一次在杂志里发现了一个作家的演讲稿,就是讲书的,我开始接近书了,之后我的作文就进步得很快了,老师总是说我的作文可以和高年级的同学媲美了。
有的时候,我觉得为什么当今社会,类似于卡拉OK、歌舞厅、酒吧之类的娱乐场所那么热闹,而书店图书馆里的人影却如此萧条。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对于这个世界的真正智慧不明白,觉得网络可以代替一切。
其实,多去去图书馆,就会发现,总有一本书会让你着迷,总有一本书会让你产生对书的热情,总有一本书会是网络所代替不了的。让书页折成小船,引领我们共同起航吧!
我看了秀兰邓波儿主演的电影《小海蒂》后,在图书馆里我又借到了这本《海蒂》的书,我迫不及地地读了起来。
海蒂是一个没有父母的孤儿,她的姨妈照看了她4年之后,有了新的工作,就把海蒂交给她暴躁的爷爷来照看。海蒂跟爷爷一起住在山上。一天从早到晚都在跟羊倌彼得和他的山羊们一起玩。时间慢慢地过去了,冬天来了。冬天时,彼得要去上学,雪也下得很大,所以海蒂只能天天待在家里,什么都不做,无聊极了。不过一年一年很快过去了,转眼间,海蒂8岁了。到了上学的年龄,但是牧师多次来问问爷爷让不让海蒂上学,但爷爷还是没有同意。不久,海蒂的姨妈来了,说要让海蒂到法兰克福去照看一个小女孩,做她的同伴,就这样,海蒂走了。
海蒂到了法兰克福,发现了她要陪伴的是一个不能走路,只能靠轮椅移动的女孩,名叫克拉拉。海蒂一来,这家子就出了很多卵子,从家里养了猫咪到家里闹鬼了,不过对于克拉拉来说,这些事都蛮新鲜的,好玩得很。他们一起度过了快乐的时光。不过,后来海蒂想回家了,克拉拉不舍得她离开,克拉拉的爸爸就答应克拉拉以后可以到海蒂住的地方去看望她。海蒂回到家中,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自己收集的白面包给了奶奶,接着又去看望了爷爷,爷爷看见和海蒂又重逢了,心里可开心了。她真是个善良孝顺的小女孩。之后,她又去看望了好朋友彼得。看见海蒂回来,大家都非常开心。不久,克拉拉也来看望了海蒂,她看到了海蒂居住的小乡村,感觉美极了,吃的食物也很美味可口,感觉太美妙了。
我觉得海蒂是个又可爱又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可爱体现在她做的每件事情上,她的善良体现在帮助别人上。她给大家都带来了欢乐!
暑假里,我正在读《彼得·潘》这本书。这是英国作家巴瑞最著名的一部代表作,是写给孩子的一本书。这部作品讲述了温迪姐弟跟随长不大的孩子彼得·潘来到童话世界——乌有岛,随后展开的一番大冒险的故事。我看着看着感觉自己也走进了书中的世界:来到了神奇的乌有岛上,见到了许多童话世界中才会有的人物小神仙、美人鱼、印第安人、海盗、野兽等;钻进了那个用蘑菇当烟囱的地下之家,过上了刺激又快乐的生活。当我看到彼得·潘与海盗,海盗与印第安人之间大战时,我是情绪激荡起伏,摩拳擦掌,恨不得也跳进书中加入战斗。
也许今晚,彼得·潘也会来到我的梦中,对着我微笑,然后带着我乘上风的翅膀飞向乌有岛,经历一次神奇之旅。
只在电视及新闻报道中见过白岩松。之前一直不太喜欢他,总觉得这个人惺惺作态、夸夸其谈、喜欢说教。因此我是抱着批判的眼光来看这本书的。看完后,我才知道自己太武断了。
要了解一个人,就得走进他的内心,最好的方法莫过于研读他的作品,那里面的一段段文字就像一串串跳跃的音符,演绎着人内心中最真挚的情感旋律。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老白涉猎广泛,小到个人荣辱,大到家国情怀。这或许是因为他是一名资深媒体人的原因吧,新闻嘛,‘’社会种种,人生百态‘’。但让人惊讶的是他不仅涉猎广,所涉每个领域还很有深度。这可能就不能简单的划为职业因素了,如果没有丰富的阅历,很难把问题看得如此通透、深邃。
这本书里有一个词不得不提,“人性”。其实不管是个人荣辱,还是家国兴衰,都离不开这两个字。大如我们这个国家,不也是由十几亿个有血有肉,有灵魂有思想的人组成的吗。
人性是复杂矛盾的!人可以在有重大灾难发生时,“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也会在拥挤的公交车上因为抢一个座位,而争得面红耳赤甚至拳脚相加。
不能简单的把人分为好人和坏人,也没有绝对的好事和坏事。“彼之蜜糖,此之砒霜”,这不是一个对立的二元世界,而是一个辩证的多元世界。就像老白书里说的“活着不是非赢即输;得失不是非有即无;世界不是非黑即白;进退不是非取即舍;真相不是非此即彼”!
买书如山倒,读书如抽丝,想来是现在孩子们共同的心声。现在许多孩子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认为现在学习任务那么重哪有时间去读课外书呢。其实不然,当你悠闲的看电视时,当你沉迷于网络游戏时,时间在悄悄溜走,而你重未察觉。这也是导致你书架落满灰尘的原因之一吧,其实当读书成为一种习惯,你会发现这个世界你从未真正了解。
读书可以增长知识。书籍可以带你领略古今中外的历史风云,可以带你遨游于世界各个角落感悟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风土民情,也可以带领你去看那浩瀚无边的宇宙跟着科学家的思维去探索宇宙的奥妙。我们要把从课本上学到的知识和在课外书上学到的知识加以融合吸收并利用,从而使他们真正的变为我们自己的知识。“积财千万,无过读书。”
读书改变命运。1820xx年2月12日,一个男孩出生在美国的一个穷苦农民的家里。因为家里穷,他没有机会上学。他一生中进学校上学的时间加起来不到一年。可是,他却被书籍强烈地吸引着。这种引力一直引导他走向总统之位,他就是美国总统林肯。读书不是万能的,但不读书是万万不能的。
读书增加涵养。在当今社会没有德才就意味着被淘汰,想要在这个信息时代生存,一是要有德,第二才是才华,现在有才华的人太多太多了,如何在这么多人之中脱颖而出呢,那就要看你的德行了。德行也就是涵养,一个人内在的修养,是反映一个人,评价一个人的依据,有德无才不行,有才无德就更不行了。而读书既可以增加涵养又可以增长才干,百益无一害,何乐而不为呢。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籍的重要性显而易见,每天花30分钟来读书,那一个月就有900分钟在读书,那一年就是10950分钟也就是182.5小时在读书。那将会得到多少知识啊!
每天读一点书,每天增加一点知识,每天推开一点成功之门,总有一天那扇门会为你而敞开……
书,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何尝不是呢?书被人类形象地誉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全世界的营养品,人类进步的阶梯。通过这些比喻,你肯定能感受到书对人们有多么重要吧,但也许由于个人的观点不同,我们的答案可能不一致。但是书对人类的贡献和用途是绝对不可小视的。我是这样认为的:在看书的过程中,你总能从书中得到一些启示。你在读书的过程中,你会汲取到书中的知识,而这些知识你总能在生活中运用到,哪怕只运用到了一点点。你看到过那些因为看书少、文化水平低而引发的笑话吧。你是想做一个有文化的人?还是一个没有文化的人呢?
我很喜欢读书,我对读书也有一些感悟,现在我和大家分享一下:第一,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就要认真、仔细,这也许会将你带入作者写作时的意境,会使你感受到作者的心情,会使人完全体会到书的中心思想。第二,读书要选好书,要选择有教育意义的书,选择内容积极向上的书。如果读了那些不健康的书,不但不会提高文化水平,还会使人精神堕落,不求上进,惹人讨厌。第三,阅读量一定要大,阅读面一定要广。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阅读量大了,阅读面广了,知识就多了,知识多了,人也有文化了,大脑也变得聪明,思维也变敏捷,就是一个文人了。
或许,我可以换一种说法:读书能提高你的文化水平和文化素养,以至于你不会成为一个粗鲁、没有文化素养的人。
所以,让我们一起多读书,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吧!让我们共同努力,向着智慧之门进发,让祖国未来的花朵开得更加美丽,更加娇艳吧!
最近阅读了《波丽安娜》这本书,它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勇敢乐观的人!
波丽安娜是一个失去双亲的小女孩。她寄居在姨妈家里,虽然她陷入痛苦之中,但是她却坚持持续她乐观的态度,努力去想快乐的事,无论姨妈如何说她,波丽安娜认为这些都无所谓,更令我想不到的是,她居然看见姨妈就拥抱她,抱得是那么的亲热。竟把寒酸的饭菜当成游戏,再不爱说话的男子都会因为她的主动而主动,刁钻挑剔的史诺太太也会被她感动,波丽安娜会用自己的乐观把一切变得更好。
我十分佩服波丽安娜,尤其是她那乐观的态度。我们每个人都就应像波丽安娜一样,再苦也要笑一笑,那样既快乐了别人,同样也快乐了自己,否则,整个世界都是阴沉沉的,没有一点阳光,也没有一点快乐。我们就是因为快乐来到这个世界上,如果不开心,也就失去了留在世界上的好处。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快乐、乐观、开心,这样才有存在的好处。让我们快乐起来吧!
买《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这本书的时候,是在新华书店,看到这本书的奇特的封面我就觉得它和别的书有不一样的地方,有种吸引力吸引着我。所以我决定把它买回去。
刚开始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以为爱德华并不是一只小兔子,而是一个人,可是我的推断错了,他其实是一只瓷兔子。
他是一只名叫爱德华的瓷兔子,它的主人名叫阿比林,阿比林对他关怀备至,崇敬有加,但高傲的爱德华对这一切并不屑,还是那一副高傲的态度,阿比琳却并未发现他自命不凡。在前往英国的轮船上,他意外落海。幸运的是后来他被一名渔夫用渔网网住,但可惜很快又被渔夫的女儿扔到了垃圾堆里。一百八十天后,一条狗叼着他给了流浪汉们。七年之后,当流浪汉布尔要乘火车时,意外地将他一脚踢向了外面。第二天早上,爱德华被老太太捡起,来到了一个生病的小女孩床上,像婴儿一样被看护……再后来,爱德华在孟斐斯的街头跳舞,摔破了瓷头……最终,他找到了回家的路。看完之后,我觉得爱德华并不是一只讨人爱的小兔子。他总是觉得自己被别人爱着是理所应当的事,所以他总是一副高傲的嘴脸,这令我很不舒服。然而,幸好这一次落海让爱德华知道了怎么用自己的方式来爱别人,等他学会怎么来爱别人的时候,或许也是上天的旨意吧,就让他和阿比琳重新相聚了。
是啊!在漫长的生命旅途中,来自父母、亲人、朋友的爱点亮了我们的人生道路,那是一刻也不曾熄灭的温暖火焰。正是在这许多爱的陪伴下,我们逐渐长大,变得自信、强壮而有力,爱、是我们生命中能收到的最美的礼物!生命中,爱无时无刻环绕在我们身边,如果没有爱,我们感受不到幸福,没有爱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是灰暗的人生。正是拥有爱,我们的人生路上才会灯火辉煌、绚丽多彩,正是拥有了爱,我们才不怕人生路上的艰难险阻、崎岖坎坷。前行的路上感到寒冷爱给予我们温暖,恐惧时爱给予我们勇气,迷茫时爱会指引我们方向,绝望时爱给予我们希望......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最终结束了,读完的我深深反思了一下,我是否也像爱德华那样蛮横无理那样过,如果有,那时的我该是多么讨厌?再想想自己别的,我懂得爱么?我会对父母像他们爱我那样对他们吗,我没有答案,不过有一点我知道,我也是时候开始自己的奇妙之旅了,我不会担心迷路,因为我知道,不管走多远,爱,会照亮家的方向。
自从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骆驼王子》了之后,就感触万分。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骆驼王子”的小骆驼在成年骆驼的溺爱下成长,虽然它长大了之后高高大大的,但内心世界跟两三岁的小娃娃差不太多,并且不会关心他人和自立自强。最后,骆驼首领为了生存就与雪豹进行了一场厮杀,而骆驼王子却在旁边观战,竟没想到首领被雪豹当做猎物吃了。他的几个亲人,看到了这一幕的时候就纷纷离开了他,这直接导致了一个骆驼群的解散。最后,只有他的母亲留下来陪于伴他。
读了这本书了之后,我不禁感叹道如果骆驼王子当初不被成年骆驼溺爱,自己自立自强,就可能不被成年骆驼所抛弃了,早就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野骆驼首领。
如果让我们大胆的假设一下,将一群在父母怀抱下的孩子送入农村去。肯定不出一天就喊受不了了,因为农村没有香甜可口的饭菜,没有游乐场,没有快餐店,没有平板电脑…….他们更不要说田野里种庄稼、耕农田,估计他们连像斧头、镰刀这样的耕田农具都不知。
这种被溺爱下的孩子与农村勤劳的孩子完全形成了天囊之别,真的令人深深思考自己教育孩子的方式。
记得曾经有人说过:孩子的错其实是缘于父母的错。每个孩子从呱呱落地时都是一张白纸,而父母则是第一位画家,如果在对孩子的抚养中意识出现了偏差,过分地溺爱,也许这将是永远地败笔,等到发现想纠正也来不及了,或许花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收效甚微。失望的父母,都对自己的儿女恨铁不成钢,其实做父母的应当扪心自问,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是否科学合理坚持不懈地督促他们锻炼成钢了。
是啊,溺爱只会让一个孩子走向失败的山谷,且永远没有出头之日。是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父母的溺爱,永远不可能自立自强。但最终他们终将会被这个社会给抛弃掉.
读完《珍珠鸟》这篇课文,我思绪万千,里面的一句话让我深深地感动:“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我终于明白了信赖的重要性,它就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
想必同学们都看过《三国演义》吧?那里面说:有一次,关羽在战斗时不幸被毒箭射中,华佗给他刮骨疗伤。关羽信赖华佗,毫不犹豫地伸出手,让华佗给他刮骨疗伤。因为信赖,关羽才在日后百战百胜,被称之为“战神”。
但是,世界上也有不信赖别人的一幕:古时候,名医扁鹊去拜见蔡桓公。他发现蔡桓公皮肤上有一些小病,于是,他提醒了蔡桓会,但蔡桓公置之不理,病情一次次加重,最后,蔡桓公踏上了黄泉之路。
的确,信赖在人与人交往中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人在与好朋友交往时,能信赖别人,相信别人,那么别人也会把他当作知心朋友,在危难时刻,就会相互帮助,相互体谅,就会让人感到非常温暖,如沐春风;如果一个人在与朋友的交往中不信赖别人的话,那别人也会离之而去,朋友就会越来越少。
如果每个人都多一点信赖,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地美好
近期我看了大作家沈石溪写的书《斑羚飞渡》。书中的故事都很感人,其中让我百看不厌的故事是《红奶羊》。这个故事让人感到心酸,心痛,让我为大家讲讲这个故事吧!
西露儿是一只母羊,黑球是一只公狼。自打黑球出生后就一直喝西露儿的奶长大的。一天,豺走到了西露儿的住地,想要吃了她,这时黑球在睡梦中惊醒,看见了这一幕,它朝着老豺愤怒地嗥叫了一声,挪动了一下身体,挡在豺和西露儿的中间。
月光下,豺看着幼狼和母羊惊呆了,像掉进了云里雾里。豺发出恫吓性的嗥叫,让黑球闪开!西露儿没指望黑球来就自己,因为黑球在豺的恫吓面前毫无惧色,反而向豺扑了过去。
真是一场惊天动地的血腥厮杀。豺咬住黑球的耳朵,黑球叼住了豺的尾巴,棕红色的豺毛和黑色的狼毛在月光下飞旋。豺横快就骑压在黑球身上,在黑球的左前腿上咬了一口。黑球惨叫一声,血从尖齿形的伤口漫出。黑球仰面躺在地上,疯狂地踢蹬······
西露儿看着黑球的伤口,隐隐心疼。黑球轻轻走到西露儿身边,安慰西露儿不要害怕。西露儿看见黑球伤痕累累,肩胛处露出了白生生的肉,西露儿用羊舌舔着黑球的伤口······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动物之间也有感情,动物的感情盛置超越我们的感情,我们千万不能做忘恩负义的人。
童年时,读书如看云。童年是等待的童年,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假日,等待着过节常常在企盼、在幻想,歪着头凝望天上缓缓飘过的浮云盼望着长大,盼望着流浪,盼望着去看山那边的那片海。
世界上最亮的那双眼睛,是属于童年的。
童年时看云是看世界。在孩子的眼睛里,世界是童话的世界,一切都是那么奇异精彩。
譬如看云,有时如山峦壮,群峰叠翠;有时如棉花状,絮团锦簇;有时如水纹状,烟波浩渺;有时如玛瑙状,瑰丽多彩;有时又作轻纱状、烟状、兽状真是变幻无穷,奥缈莫测。
云为孩子们打开了一片千姿百态的世界。而书则引领孩子们走进了一个千姿百态的地下迷宫。
小孩读书是凭着一种好奇的天性和发自内心的原始活力,毛手毛脚地一头扎进《西游记》、《水浒》、《三国》、《说唐》等古今名著,一路看下去,一路东张西望,沿途引发许多奇思妙想,找到了许多成年人无法体悟得到的乐趣。
童年是属于梦幻的。生活在梦幻里的小孩子读书,是用一双纯真、澈净如琥珀的双眼去打量书里的精彩世界,亦如看云,只能看个大概。
那种看庭前花开花落,望天上云卷云舒的恬淡,小孩是读不出来的。
原本识字不多,只好一目数行,蹦蹦跳跳地看下去。于是,读书成了尝书,浅偿辄止,也就尝个半分,因为冷不丁碰上艰涩的文字就啃不动了,刚尝出点新奇味,就乏了,歪在书页上,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脸上还漾着浅笑,也许是同书里的主人公碰上面了呢。
小孩读书是趴着读,趴在书上翻呀翻的。然而,正是这趴着看个大概,尝个半分,一本好书,就深深烙在了孩子的脑子里,伴其一生,甚至影响其一辈子。
因为,以孩子们浑朴、天然的好恶和纯洁的心态去看、去尝书,看到的或尝到的恰恰就是最美好纯真的东西。
这几天,我和爸爸一起读了格林童话选中的《灰姑娘》。故事中说:
从前,有个富商的女儿,因亲妈去世,父亲又找了个后母,后母和后母的两个女儿经常虐待她,弄得身上整天脏兮兮的,被人称作“灰姑娘”。
灰姑娘每天都要去母亲的坟前哭泣,一直小白鸟可怜她,经常帮助她。
王子要挑选未婚妻了,全国的漂亮女孩都接到了邀请,灰姑娘知道后,便请求后母让她去,虽然她完成了后母两个刁难性的.要求,可是还是没能去成。小白鸟帮助她在母亲的坟前穿上了漂亮的衣服去参加宴会,王子很喜欢她,整晚都在和她跳舞,第二天同样如此,但是她拒绝王子送她回家,灰姑娘在回家的时候掉了一只水晶鞋,王子拿着这只水晶鞋找到了心爱的灰姑娘。她的后母和两个姐姐也因心地太坏受到了惩罚。
我觉得灰姑娘很可怜,但是她心地很好,我要学灰姑娘的爱心、善良、宽容,做一个好孩子。
《蓝鲸的眼睛》读后感读了《蓝鲸的眼睛》,我为年轻人那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所震撼,同时,也被小女孩那纯洁的心灵所折服。
小女孩有一双美丽的水灵灵的大眼睛。但是,那却是一双患了病的眼睛。由于视力在一天天地明显下降,她对恢复光明的希望也在一天一天地减弱。不久之后,她就投入了永远的黑暗。
也许是因为她对光明的强烈渴望,也许是因为她太爱自己的眼睛了,连上苍也被感动了,她在偶然间得到了蓝鲸的眼睛。在用双手触摸到蓝鲸那小晶球似的蓝眼珠时,她的眼睛瞬间清晰、明亮起来。她的心情喜悦得无法形容,她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光明!当她得知这是蓝鲸的眼睛时,她不愿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她毅然决定把眼睛还给蓝鲸,虽然她是那么地期盼光明……
小女孩的做法感动了蓝鲸,也感动了上帝,蓝鲸将眼睛留给了小女孩,自己的灵魂则升上天堂。
呀!多么了不起的蓝鲸,它的眼睛里充满善良;多么了不起的小女孩,想他人所想,急他人所急。年轻人敢于承受错误敢作敢为的表现不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吗?
的确,如果人人都能像小女孩那样,像年轻人那样,心中想着别人,心中想着集体,人人献出一份爱,这个社会还有不和谐吗?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的是,因为孤儿茱蒂写的一篇文章,幸运之神忽然降临在她身上,孤儿院的一位理事愿意资助她上大学,并期望她成为一个作家。因为茱蒂未见过这位理事,便称他为“长腿叔叔”。作为资助她读大学的条件,理事让茱蒂每个月都要给他写信汇报生活的点滴,并声明不会回信。
茱蒂遵守承诺,她以充满幽默感而又真情流露的笔调,开始写信给心目中的“长腿叔叔”,在写信的过程中,她跟理事的关系也越来越亲密。之后,当她明白永远也得不到“长腿叔叔”得回音时,也流露出抱怨和不满。当爱上优秀的杰维少爷时,她将“长腿叔叔”作为倾诉对象···正当她研究向杰维表达爱意的时候,她的“长腿叔叔”露面了,并且他竟然是茱蒂喜欢的杰维少爷···
这本书描述了女孩敏感的内心世界,是值得一读的好书。
我读了余秋雨先生的《中国文脉》。这本书从一开始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作者开篇第一句即指出“中国文脉,是指中国文学几千年发展中最高等级的生命潜流刘和审美潜流。”谈到文化,势必是一个极为博大深远的话题。它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根源,是我们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作为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历经千余载岁月的涤荡,我们获得了不计其数的文化瑰宝。面对如此之繁华盛景,一个中国人,若是对自己的文化渊源一无所知,甚至鄙薄,显然是极端可怕的。这不禁让我们意识到,品鉴和把握先祖赋予我们的财富,并将其不断延续,推向高峰,是每一个炎黄子孙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古往今来,文化洪流奔涌不息,其之大,浩浩荡荡,其之深,难寻其底,其之绚丽多姿,琳琅满目。正如我上文所说,把握和品鉴其精髓是关键所在。而文学的发展变迁正是华夏文化延续变化的一条清晰而又重要的主线,它的活力充分展现了我国文化旺盛的生命力和璀璨的精华。因此,抓住这条主线,有助于我们更准确,更深刻地领悟文化的神韵精髓。
然而我惊喜的发现,点明主题之后,《中国文脉》以中国文字起源为原点,从《诗经》讲起,到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及楚辞,再到秦汉时期的统一与书同文对文学的影响,汉赋及《史记》,魏晋时期的三曹及“竹林七贤”等文人雅士的诗作文采,再到唐宋诗词,元曲及明清小说,一气呵成,展现出一条清晰的脉络,既是文学的发展,亦是历史的变迁,生动地为我解读了中国文化的演化过程。
纵观全书,开始的两个篇目,《中国文脉》和《笔墨历史》是总体纲领,它们酣畅淋漓地揭示了三千年中国文学的精神主脉,以及作为文脉载体的中国书法史,之后是对每个时代文脉分别以个体进行精细论述,使全书更加丰满充实大浪淘沙,历史沉浮,那一条贯穿中国文化的文脉正逢抉择的关键。我们面对着继承与发扬的机遇与挑战,余先生的作品点明了社会的现状与背景的潮流。经典不可复制,此话掷地有声,既承认了人类一切文化壮举由盛而衰的必然规律,同时也提出,应当敬畏经典,保护经典。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叫《珍珠鸟》,从中我懂得了人与动物的关系是密切写的。那句“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尤其引起了我的共鸣,作者和珍珠鸟和睦相处的情景仿佛就在眼前,都么令人向往和羡慕啊!
《珍珠鸟》这篇课文主要讲述了作者在细心的照料和精心的呵护。饲养珍珠鸟下,与他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这篇文章字里行间都流露着作者对珍珠鸟的喜爱之情。
我最难忘的是这样一个片段:珍珠鸟的雏儿在作者伏案写作时,趴在作者的肩上轻轻的进入甜美的梦乡。“还咂咂嘴,难道在做梦?”我读着,仿佛亲眼看见小珍珠鸟正甜美入梦的情景:眼睛眯着。嘴咂咂的动着。哦!多么可爱的珍珠鸟!这是作者用自己的真情打动了小鸟,与珍珠鸟之间建立了真挚的友谊。相比之下,现在的许多人类,为了钱,竟然去捕杀人类的好朋友!藏羚羊。非洲象等许多动物都濒临灭亡。
鱼儿渴望碧水,鸟儿渴望蓝天。但是,正如有些人说的那样,人,是一种自私的动物。的却有的时候,有些人为了自己的欲望,而不惜剥夺了其他动物的自由,夺去他们的生存之所,甚至是它们的生命!我看到了!在野外,一支枪,一直正在冒烟的枪口,正对着一只动物,它被打中了!它正痛苦的抽,眼里闪着的是不解,是恐惧,是愤怒。
千百年来,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我希望。我祈求;从今往后,动物和人类将和谐相处“用信赖营造出人和动物和谐相处的美好境界。
《优秀是教出来的》是我们学校这个学期的共读书目,十一月份的时候,我们所有老师共同学习了克拉克老师的前20条班规,每个人都结合自己的教学举了很多的例子,我也学习到了不少。这个月我们又继续学习了本书的20-40条班规,其中也有很多班规就在我们的`身边。很多都是有关为人处事的教育,像吃饭时怎么做,等车时怎么做等等。可以看出来,克拉克老师制定的班规不仅是学生学习上要遵守的规矩,还有学生为人礼貌的教育,这些班规可以让学生在自然的学习中学习好的行为习惯,可以成长为一个文质彬彬的人。
记得班规中有一条是“不许盯着正在受批评的同学看”,意思是教师在批评某一个同学的时候,要教育好其他同学不能盯着受批评的同学看,因为盯着受批评的同学看,会让这个受批评的同学更加难受,导致其不敢说出自己的心里话等。在我们自己的班级上,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而我经常的做法是把这个受批评的同学叫到旁边,就是怕当众批评他时这个同学受到别人的冷眼,也会让这个同学不敢说出自己心里的想法,从而起不到批评教育的意义。这样的做法也同样合适批评教育打架的同学,记得我们班之前就出现这样的情况,两个平时关系很好的同学打架了,为了让他们俩都能说说事情的经过,我分别找来这两个同学,让他们分别说出事情的经过,得到一致的事情经过以后,我又将这两个人叫到一起,让他们相互说一说自己做的不好的地方,通过这样的单独交流,我们很快就解决了问题,他们也和好如初了。这是能单独解决问题时候的做法,要是不能单独解决问题,那我们就要像克拉克老师一样,先教育学生不能盯着受批评的同学,这样的教育可以让学生进行换位思考,想一想要是现在受批评的是自己,是不是希望别人盯着看,从而确定自己的行为。反复的教育后,学生肯定能意识到自己该怎么做。
班规中还有很多事关于学生外出是应该注意的,其实这些道理不仅仅是老师该讲的,家长也应该注意,孩子在家长和老师的共同教育下才能得到全面的教育。就像其中一条是教育学生旅游的时候住宾馆该怎么做?去快餐厅吃饭时应该怎么做?等等这些情况更多地是和家长一起时候会遇到的。所以还要让家长进行事先的学习。
小小的班规,大大的教育,每一条班规看上去都很简单,但长时间做下来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克拉克老师能用这样简单基本的规矩让这么多的学生变得优秀,那我们也可以去模仿克拉克老师的做法,从这些最基本的规矩开始,培养更多优秀的学生。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智慧的源泉”;“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滋养品”……书,历来被无数文人雅士所钟爱。
在这个丰富多采的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这本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英国著名侦探家福尔摩斯先生通过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解决了4个神秘又搞脑的杀人事件的故事。使我不由地佩服得五体投地。
读完这本书,我常常寻思: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侦探的天赋吗?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细的观察能力和他善于思考,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为此,我受益匪浅。当读到《血字的研究》时,我为杀人犯捷克逊而感到憎恨,觉得死者罪有应得;当读到《四个签名》时我为斯茂而感到怜悯;当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恐怖谷时,我被它的神秘和残酷所吸引……百感交集。
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侦探直著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难题面前,福尔陌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陌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会有雅兴去欣赏音乐会,从中获取信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再联系生活实际:做数学作业时,我却板着一派“将军”风度,把应用题眼睛一瞟就拿起笔做了起来,结果错得一塌糊涂;或是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跑去问家长,依赖父母。想起这些,我后悔不已。
《福尔摩斯》这本书给我敲响了警钟,它是我的良师益友!
书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智慧的翅膀,生活的方向盘。蒙哥马利写的《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做人要刻苦勤奋,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安妮的笑声像一束灿烂的阳光射进我的心田。
这本书使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书中的马修和玛莉拉兄妹决定收养一个男孩,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了一位爱幻想、喋喋不休、红萝卜似的红发女孩安妮。她的天真、活泼让她闹了许多的笑话,也让她有了真挚的感情。还有安妮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可为了照顾玛莉拉,她又放弃了学业。但更多的还是她的坚强与感恩。安妮时时刻刻都在进步,也越来越让人喜欢。她通过自己的一点一滴的努力,造就了自己的一生。我很羡慕她:安妮刚到绿山墙不久就有了一个好朋友。她刚到那时,不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可她的勤奋让人喜欢。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安妮的勇敢。那天,安妮不幸从屋顶摔了下来,为了不让同伴担心,她坚强地忍着痛,不喊出来。
我们要相信生活中的微笑无处不在,我们要向安妮那样乐观、勤奋、坚强,用乐观积极的心态去迎接生活中的每一次挑战,越过一个又一个障碍,冲破一个又一个难关。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著名作家曹文轩所写的书籍《大王书》。
这本书我早就听同学们说过,听看过的同学说,这本书写的很好,既生动又具体,是读者身临其境。我禁不住这迷人的诱惑,便去书店买了一本,拿回家欣赏。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出逃自地狱的熄剥夺了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分别装进四个魔袋。熄将四只魔袋放置与王宫边缘的四座大山的顶峰。这四座山,分别名为:金、银、铜、铁。金山由黄狗把守,银山由白狗把守,铜山由红狗把守,铁山由黑狗把守。熄害怕人类智慧而美丽的文字迟早会让人们觉醒,所以,熄决定焚烧所有文字。
在焚书大会上,突然从书山中间飞出了一本书。它可不是一本普通的书,它是书中之书,是书中之王—大王书!它飞到了放羊娃茫—的手中。
在刀光剑影的漫长黑夜里,茫带领着他的军队和百姓与熄的百万军队及巫师团展开了殊死的较量。虽然茫知道他的队伍靠数量根本打不过熄的军队,但是,是大王书给了他智慧,是将军柯给了他力量,是瑶给了他自信,是他的羊群让他有了爱心。他在自己的努力和别人的帮助下,终于成为了一个帅气、自信、阳光、勇敢的王。
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篇。里面写的是茫要带领军队攻克金山(由黄狗把守)。军队刚来时,大家充满了信心,暗下决心一定要让人们得到光明!可是,面对这黄狗的一场恶战过后,异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只黄狗好象中了魔法似的,对着士兵一通乱咬。而且每一口都命中要害,一口就能让人毙命。茫的第一小队几乎全军覆没!整个金山成了一个血的海洋。
茫和柯都惊呆了!他们想不到一只小小的狗就能杀死一只突击小队!这一件事让茫费劲心思。无意中,茫打开了大王书。他看到了一个人。她有三个影子。她的身材很迷人,让茫很痴迷。茫在想:”难道只要找到一个拥有三个影子的人就可以了?“他就派人四处寻找拥有三个影子的人。后来,在一片空地上站着瑶。突然,茫发现了一个令人不可思议的现象。瑶站在地上,在夕阳的照耀下,茫发现瑶竟然有三个修长的影子,和大王书上一样迷人。茫快哭了,他想不到瑶竟然是他们要找的那个人!柯也看到了。他也十分惊讶。后来经过柯的调节,经过了茫的同意,让瑶去对付黄狗。后来,瑶在黄狗面前翩翩起舞。终于抢到了袋子。而她也被黄狗咬死了……
作者调动非凡的想象,描绘了一个风烟瑟瑟、扑朔迷离的陌生世界,演义出千军万马攻城、追击、迎战的宏大场面,令我读后受益非浅!
《人与永恒》一书记录了作者思想的原生态,而这样的原生态正存在于每一个感受着思考的人的头脑里。当人们为了生活忙碌,忘记了思考,作者却将他经过深思熟虑的生活感悟呈现出来,他用散文的笔调写他的哲学思考:人、自然和生命、爱、孤独、人生、美、超脱、幸福和痛苦、幽默、女人和男人、天才、婚姻、死、时间和永恒等26个话题。
周国平先生的《人与永恒》,是他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渗透出如此的人生真谛。下面我将我在这本书中读到的最喜欢句子摘录出来跟大家分享,也跟大家谈谈我对这些句子的感想。周国平先生是个爱思考的人,我也希望自己可以像他一样从平常的生活中去感悟生活,感悟生命。
“幽默是一种轻松的深刻。面对严肃的肤浅,深刻露出了玩世不恭的微笑。幽默是智慧的表情,它教不会,学不了。有一本杂志声称它能教人幽默,从而轻松地生活。我不曾见过比这更缺乏幽默感的事情。幽默是对生活的一种哲学式态度,它要求与生活保持一个距离,暂时以局外人的眼光来发现和揶揄生活中的缺陷。毋宁说,人这时成了一个神,他通过对人生缺陷的戏侮而暂时摆脱了这缺陷。那种毫无幽默感的人,常常把隐蔽的讽刺听作夸奖,又把善意的玩笑听作辱骂。”我们喜欢和幽默的人相处是因为能从他们身上得到欢笑。那些幽默的人似乎天生具有一种能力能给人带去欢乐,我们在羡慕那些幽默的人的同时却忘了原来不苟言笑的我们也有这种能力。正如周国平先生说的那样幽默是一种对生活的态度,只要我们对生活持一种乐观的态度,我们会惊奇的发现生活回馈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幽默而已。
“闲适和散漫都是从俗务中抽身出来的状态,心境却迥异。闲适者回到了自我,在自己的天地里流连徜徉,悠然自得,内心是宁静而澄澈的。散漫者找不到自我,只好依然在外物的世界里东抓西摸,无所适从,内心是烦乱而浑浊的。”在大都市的繁华中生活久了,感觉自己曾经澄澈的心都变得浑浊了,偶尔回归一下大自然,给自己的心放个假,到个恬静的地方清洗一下内心的浊气也不错,或者就只是静静地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放空一下头脑,什么也不想,试着去感受一下那忘我的怡然!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生存,实质上都不应该带来痛苦。如果痛苦,只是因为你在乎,愈在乎就愈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不了。”态度决定一切,我们应该正确看待这些身外之物。人能活着的时间就那么几十年,能享受的身外之物也就这么多,可是享受不等于幸福,我们在苦苦追寻这些身外之物的时候为什么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身边的幸福呢?为什么不驻足观赏一下路两旁的美景呢?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与傻之间的状态叫做生活的智慧。”幸福只是一种主观感受,“信则有不信则无”相信有幸福的人他会用心去感受生活,去热爱生活,去从生活中找幸福;不相信幸福的人他只会抱怨生活,排斥生活,在生活颓废自己。
我没有周国平先生那样的智慧,但我还是会学着去感悟生活,思考人生。这就是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
《京华烟云》是著名作家林语堂先生的一本有名的书。它描述了清朝灭亡后,民国时期北平几个典型的大户人家的生活,十分逼真的再现了那个时代的生活画卷。它是一部由好几篇小说联成的长篇小说,但不所以而成一部分散漫无结构的故事,而反为大规模的长篇。其中有佳话,有哲学,有历史演义,有风俗变迁,有深谈,加入剧中人物之喜怒哀乐,包括过渡时代的中国,成为现代的中国的一本伟大小说。
在这部小说里面有两个主角是十分突出的—姚木兰和姚莫愁,但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姚木兰。林语堂说:“木兰,乃真女子”。确实,在我看来姚木兰一面秉承着道家女儿的随缘自在聪明活泼,一面又有儒家媳妇的孝顺贤惠,漂亮而多才,十岁就识甲骨文,会唱戏,懂得享受生活,善烹饪,知人情,体贴,毋庸置疑她就是个是很好的情人、妻子与朋友,而在妇女受教育缺乏的当时,在尚有足够的蒙昧与保守的世界,姚木兰又是众多男士的梦想。
木兰自小被曾家所救,双方父母又有交情,加上与曾荪亚青梅竹马,又和曼娘一齐居住,有曼娘为曾家谋划,她与曾荪亚的婚姻,似乎是名门大家的理所当然。而她自我所爱的孔立夫,她虽然明明明白自我在立夫的面前,变得活泼,有不可言喻的欢乐。也明白孔立夫走了,她姚木兰的欢乐也随之带走了,她会独自在学校里伤怀感叹,却不愿意与任何说这不可说的秘密,她由衷地羡慕妹妹姚莫愁,却照旧安然地过自我的日子,在礼教谨严的夫家克制地保留自我风雅的爱好,结婚之后,仍与丈夫在清晨去看荷花,收集荷花上的露珠来煮茶。我觉得有雅趣,近人情,是姚木兰最显著的特征。她的可爱在于她那现实中的不现实,一面顺从命运,一面又在这命运固定不变的大格局下来点小花样,浪漫地过日子,享受
人生。之后,家国大变,木兰迁住杭州,从富家生长享用一切物质的安适,后变为村妇,过幽雅山居的生活,及最终变为普通农民,成为忍苦,勇敢,伟大的民众大海中的一滴水。父亲曾说:“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可见木兰是父亲的梦想女子。她的这些精神也是我所敬佩的。
而在这部小说中也占据重要主角的莫愁,相对于姐姐木兰来讲,她又有自我的不一样,能够说,木兰犹如灿烂明亮的春花,而莫愁好比匣中温润沉静的美玉。木兰的情绪变化迅速,遇见感动的事情,就会流泪,放在寻常事物上,令人觉得摔性无伪,而在关键时刻,木兰却缺乏莫愁处变不惊泰然自若的镇定。孔立夫被抓,姐姐姚木兰晕了过去,妹妹莫愁却挺着大肚子,沉着地应付警察,其雍容与大方的作派,令警察都肃然起敬,帮她丈夫说好话且来宽慰她。这份坚强与镇定,也十分可贵。莫愁又十分息事宁人,姐姐为她的丈夫晕倒,她看在眼里,却并无任何异样。这种能忍耐的享福的性格,也令人羡慕。犹如莫愁所说:“身为玉质,有利也有弊。玉永远不受污染,并且硬而脆。可是最精美的玉应当发柔和之光”,她,姚莫愁,就是那最温润柔和的美玉。她们受的是现代教育,却都有着传统女子的完美之处。
除了人物的描述个性鲜明有特色外,此书让我觉得还有更大的优点是在于其哲学意义。一翻开来,我起初觉得如奔涛,然后觉得幽妙,流动,其次觉得悲哀,最终觉得雷雨前之暗淡风云,到收场雷声霹雳,伟大壮丽,悠然而止。留给我细嚼余味,忽恍然大悟;何为人生,何为梦也的感受。之后在看了由这本书该编成的电视剧后,让我更加的印象深刻。
它叙述当代中国男女如何成长,如何过活,如何爱,如何恨,如何争吵,如何宽恕,如何受难,如何享乐,如何养成某些生活习惯,如何构成某些思维方式,尤其是在此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尘世生活里,如何适应其生活环境而已。”暗香被拐之后,性格都转变,却能在木兰的爱心之下,逐渐恢复,且找到家人,最终嫁给经亚,暗香的爱甚至使经亚年轻起来;曼娘虽以处女之身守寡,她养育的儿子阿瑄却极敬爱她,她与媳妇以及孙子死在日本人手中之后,阿瑄参军,因为母亲妻子与孩子的缘故,__越勇,从未受伤;之后,家国大变,木兰迁住杭州,却可抛弃奢华的生活,作村妇打扮,亲自下厨劳作,而在逃往四川的路上,又能一再收留路上的小孩;孔立夫虽然赞成庄子的自然主义且爱写批评时世的文字,却在国力最弱的时候,去做了自然科学家,明白木兰是爱他的,也仅仅止于吻手一次而已;牛素
云虽然做尽坏事,却也真心悔改,为国捐躯;林语堂在这部小说里面处处体现了世间的爱与温暖,更从小群体小人生中折射出大的民族精神与开阔的家国前景。
《京华烟云》写于1938年,成于1939年,那时,我们国家正处水深火热之中,新无可待,旧无可取,林语堂犹能在《京华烟云》里秉承传统的忠与孝,赞成家庭伦理,而又倡导人生的智慧,极力鼓吹仁爱与慈悲,观之令人欢欣鼓舞,我想这就是林语堂与众不一样的地方,也是这本书成功的原因之一。看了《京华烟云》之后,我似乎有一种如梦幻般的感觉,沉沁在书中情节里面,久久不能回味,让我的思想境界又得到了一次质的提升。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很厚,有235页,我看了三天才把它看完。作者是美国人罗拉,书前面的介绍说她64岁高龄才开始写作儿童小说,她可真了不起。这本书和我看过的一些书不同,书中描绘了在大草原上一种很冒险的生活。还是先听听我介绍介绍故事内容吧!
劳拉一家人喜欢冒险,尤其是他的爸爸,他们想到一个野生动物不怕人的地方去生活,于是他们把家中所有的东西绑在马车上,带着他们心爱的猎狗杰克出发了。一路上,他们遇到洪水,杰克被水冲走了,幸好它聪明自己又找回来了,他们还通过结了冰的大湖,来到西部大草原。
他们在草原上建起了结实的小木屋。劳拉爸爸很能干,他就凭一把斧头不光建了小木屋,还自己做了木床、摇椅、壁炉,后来又挖了水井,布置了一个很漂亮、舒适的家。他爸爸还有丰富的野外生活经验,他们遭遇了狼群包围、草原火灾、印第安人的骚扰以及热病的折磨,但都由于他爸爸的智慧和勇敢把这些困难战胜了。最后,由于印第安保留区拒绝别人来开荒,劳拉一家人只好离开草原上的小木屋。走的时候,他们很舍不得,但爸爸说了一句话:“我们带走的东西比带来的东西多。”也是一马车的家具呀,怎么会多些呢?我开始还不明白多了什么,是小马驹吗?后来妈妈告诉我:草原生活让他们收获了见识,收获了快乐!这些是最宝贵的。
看完这本书我最喜欢书中的爸爸,因为他勇敢、坚强、聪明,还很爱他的孩子们。我非常想到大草原上去看一看,摸摸那些不怕人的兔子,听听狼叫,还偷偷地看一眼印第安人,那该多好啊!
读完《波丽安娜》,我感到无比的快乐。
波丽安娜,一个快乐的小女孩,任何事在她眼里都那么值得快乐。因为她,姨妈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因为她,“怪人”显得和蔼可亲;因为她,病人改变了坏脾气;因为她,全镇人改变了看待“生活”的方式.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波丽安娜是怎样改变波丽小姐--她的姨妈的。
波丽小姐是一位脾气暴躁的女士。波丽安娜才来到她家几天,就犯了她几乎所有的禁忌:拥抱问好的方式遭到拒绝;因为没有纱窗,她打开窗户通风带进了苍蝇受到谴责;她的教育程度也不能让姨妈满意„„但在和波丽安娜相处的时间长了,波丽小姐渐渐学会了宽容,学会了快乐地“生活”。
让我们再来看看,波丽安娜是怎样改变彭德莱登先生的。
彭德莱登先生本是小镇上有名的“怪人”,上街从不跟人打招呼,也没有人敢跟他打招呼。可波丽安娜每次碰到他不但不害怕,反而友好地走上前去和他打招呼:“你好,先生。天气很好吧!”一句问候,展开话题。渐渐地,波丽安娜成了彭德莱登先生最好的朋友。彭德莱登先生变得热情开朗了。
波丽安娜还把快乐带给了病人。斯诺太太因为脚受了伤,要长时间躺在床上。她的脾气也因此暴躁起来。波丽安娜知道了,迫不及待地到了斯诺太太家,送她吃的东西,教她做快乐的游戏,帮她扎头发。做这些事,波丽安娜乐而不疲。斯诺太太因为好久没人陪她说话了,所以天天盼着波丽安娜过来。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章是:《游戏和它的玩家》。
当小镇上的人知道波丽安娜出车祸时,他们个个情不自禁的来到波丽小姐家,叫波丽小姐转告波丽安娜一些令人开心的事,希望波丽安娜能快乐起来。
一天,我闲着没事干,便打开电脑,进入中国民间故事网。其中,有一篇故事吸引了我,这篇故事的名字叫《女娲造人》故事主要说的就是从前有一个女神叫女娲,女娲用五彩石补完天,然后又用五色土来造人。
古老辰光,有个叫女娲的神仙,用五色石补天,又用五色土造人。女娲把五色土捏成一个泥人,有男的,也有女的。做好后,吹一口气,那些泥人就一个个变成活人了。女娲感到这种方法太慢,也太着力,就用草搓成一根绳子,把五色土涂粘在绳子上让太阳晒干,然后用手一拉,泥块就剥落落掉下来,再吹一口气,这些小泥块又变成活蹦活跳的人了。女娲看看已经造得差不多了。就把造出来的人分成二等。用手捏出来的数量少,个子大,叫他们当大人物,用绳子拉出来的数量多、个子小,就叫他们做小人物。现在,世上的人,凡是当官的大多都是身大体胖,平头百姓差勿多都个子瘦小;男人土和得多一点,所以在身上可以揉出泥条条来,女人水和得多一点,所以流眼泪特别多。人的身上,仍旧带有五种颜色,黄的是皮肤、红的是血、蓝的是须眉、黑的是眼珠、白的是牙齿。
读了这篇故事,我知道了:要是没有女娲的出现,直到现在也不会有我们人类的出现,也不会有至今那么幸福、和平的生活。假如女娲现在还在,我一定对她说声谢谢。
最近两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心田上的百合花》。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株野百合和其它野草一样生长在一个高达数千尺的断崖上,它虽然与野草长得一模一样,但是它知道自己是一株百合,只有开花来证明自己。它不顾野草的冷嘲热讽,努力的“开花、结籽”。终于,百合籽飞遍了山崖,到处开满了百合,引来了许多游人。
这篇文章就赞扬了百合花那种不屈不挠、顽强生长的精神。百合花虽然同野草长在一个地方,但它还努力开花,证明自己不是野草,它同它们不一样!是呀!我们每个人也要像百合那样,在班级里,如果你认为自己不是一株野草,和同学们不一样,那你就要努力开出绚丽的花朵,向大家证明你不是野草!
现代著名生物学家童第周,小时候其实在班上学习很差,接近“倒数第一”。可是他毫不气馁,不顾老师和同学们对他的冷嘲热讽,努力学习,奋起直追。到了晚上,教室里的灯关了,看不见书了,不好学习了,他还是有办法就去马路上的路灯旁学习,借着昏暗的灯光看书。由于他的奋起直追,不顾老师和同学们的冷嘲热讽,使他终于成为了举世闻名的生物学家。
我们一定要向百合花学习!努力“开花、结籽”,证明利己的存在!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最棒的!但是必须要经过不懈努力,克服重重困难,才能证明自己是最棒的。
读完《拿破仑》后深有感触。拿破仑1769年8月15日出生在意大利的科西嘉岛,小时候家人叫他拿波里昂尼。父亲夏尔·波拿巴,是个杰出的爱国主义者;母亲莱蒂齐亚·波拿巴,是一个坚忍不拔的女子,也是一位严酷的母亲。
1778年,拿破仑9岁那年,为了生计,他跟随父亲、舅舅约瑟夫·费舍及兄长约瑟夫离开母亲从阿雅克肖港出发前往法国。从此以后,兄长约瑟夫走向了神甫,拿破仑去了军校,舅舅做了神职人员,四人去法标志着拿破仑的少年时代从此结束。
少年时代的拿破仑没有波澜起伏,但军校的生活却开始改变他的人生。家庭的清贫使得他过早的成熟,刚刚进入军校仅仅9岁的他便深知,如果离开了自己的努力,他在这个世界上将一无所有,当时他的成熟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年龄。在军校时,他相信他的意志力注定会使他成功。为了毫不怀疑的取得成功,他充分利用军校提供的一切优越性,无论多么谦卑也在所不惜。
1784年,15岁的拿破仑进入了巴黎皇家军官学校。由于扎实的数学功底,他成为了14名精选出来的非贵族炮兵学员之一,开始了真正的军训生活。
拿破仑自己这样形容:“事业和前程的大门是向有才华的人敞开的,而不论其出身或财产如何。”对于我来说,如果可以归类的话,自己的永不满足和大胆的欲望可以归类到野心。野心是拿破仑心智的原动力和他意志的永恒实质,它是如此紧密,以至不能同他本身区别开来,甚至有时还达到了不知不觉的程度。
法国人视拿破仑为民族英雄,但大多数欧洲国家在拿破仑的征服下深受凌辱,表示憎恨。
最近在读一本书,是文学大家林语堂先生写得《京华烟云》,读过之后,感慨万千,在人的这一生当中,有一些细微之事,本身毫无意义可言,却具有极大的重要性,事过境迁之后,回顾起因果关系,却发现,其影响之大,孰可惊人。本书讲述了北平,曾姚牛三带家族,从义和团运动到抗日战争30多年的悲欢离合和恩怨情仇,展现了现代中国历史历经风云变幻的历史风貌,被称为“新时代的红楼梦”。
书中讲述了姚木兰这个传奇女人的一生,一位女子,能容湘云与宝钗于一身,必然是不同凡响的,湘云是天真烂漫,可爱动人的,宝钗给我们留下的印象是博学,通情达理。融合了她们特点的女子,大概是男人心目当中,最理想的佳偶吧。
《京华烟云》不仅是一本以主角为表现的,波澜壮阔的家族史,也是一部民国的时代传奇。
浮生若梦,是我读完这本书的第一印象,人生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当它和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兴亡联系在一起,当它在风云变幻的时代里,有过种种起伏,那么在地域的无限,历史的无涯里,生活会变得更加悲壮,而在那个时代,木兰是个幸运的女子,却也是一个,不那么幸运的女子。如若说孩童时的木兰,觉得她像湘云那样,天真自然,随着年龄稍长,木兰变多了几分宝钗的气质,她懂得照顾自己的妹妹们,也懂得忍让坏脾气的哥哥,仿佛天生便懂得贤良淑德,情不自禁,让人想起大观园中,那个通晓人情,优良贤惠的宝钗。但木兰这一生过得,最让人觉得通情达理的一件事,也正是我所看到的这本书的灵魂之所在,那就是木兰的婚姻观,因为她相信宿命论,书中这样写道:木兰相信个人的婚姻大事,是命里注定的。那天夜里,她无法入睡。事已决定,无可反悔,只好如此。她开始在心里思索孙亚,记得她在运粮河的船上第一次看见他时,那么个男孩子,向她咧着嘴憨笑。命运真是把他们俩撮合在一块儿了!好多不由人做主的事情发生、演变,终于使人无法逃避这命定的婚姻!她想起孙亚的模样,想到她同他相处是多么轻松,因为她全不怕他。
看完全书,在反过来重新读这段话的时候,我的心里,稍稍对木兰的处境,抱有不平,因为那个时候,木兰的心里是爱着立夫的,她觉得立夫的思想是能和她产生共鸣,立夫的为人善良,品性端正,文采丰富,是她理想中伴侣的样子,可惜的是,她与立夫没能够早早的遇见,在木兰小的时候,被人贩子拐走,后来被曾大人所救,看见木兰聪慧灵敏,会识甲骨文,长得标志,再加上木兰的家世背景丰厚,曾家就一心想纳木兰为自己的儿媳,两家因此也就成了世交,倒不是说我不看好木兰和孙亚这对青梅竹马,而是说木兰如果出生在21世纪这个新时代的环境下,她大概会找立夫诉说自己对他的爱慕,并且只要立夫也表达出自己对木兰的喜爱,那么木兰便会取消婚约,而与自己的真爱在一起,因为在书后面描写中写到,木兰在和立夫单独在泰山上一起欣赏无字碑的时候,她的内心是激动的,两人沉默地看着无字碑,后来立夫的一句话让我为他俩的爱情而感到惋惜:“这个无字的碑文,已经说出了无限的话。”木兰也说出了谜一般的话:“因为石头无情。”经过他们外出旅行,这次短暂的相处过后,木兰也深深的体会到,只要接近立夫,她就会快乐而满足,她和立夫的谈话,都富有精神上的深意。在其今后的生活里,她虽深爱着孔立夫,但她也始终没有背弃过她的婚姻,她也从没有怀疑过,自己对孙亚的爱,虽然,两种爱的层次大不相同。
我对《京华烟云》这本书的爱,大抵都源自对木兰这个可爱的女孩,不过木兰的一生,却不仅仅是这么简单而已,随着林语堂先生笔下的这个故事,开始深入,发展,木兰的一生,也即将迎来一段又一段的波澜起伏。
这本书里充满了智慧,让我在读完之后,仿佛是自己经历了这曲折而又浪漫的一生,合上书本,闭上眼睛,再次回味那些令我心动,流连忘返的诗词,道家的思想,如果换做是我出生在这样的家庭里,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我又该做出怎样的选择呢?是走命运给我安排的道路,还是听从内心最真实想走的那条路,我陷入了困境,但是,无论做出什么样的选择,人生后面还是有很长的一条路要慢慢地走过去,不同的选择会带来不同的结果。于这个宇宙而言,所有人都不过是苍茫天地中的一粒微尘,而这宇宙是何其浩渺啊,繁华不过转瞬,几十年的故事,眨眼间便结束,留下的只有易异地回敬。《京华烟云》是一个时代的挽歌吧,没有人能给我们直接的回答,只有枯叶落地,仿佛一声深沉的叹息,我们恍惚间,也似乎听到了,新雨过后,嫩根拔根生长的呼吸声,如枯木逢春,这一切,都百废俱兴,《京华烟云》这个故事,并不是时代的挽歌,而是新时代的前奏。
老师在暑假期间给我们推荐了几本故事书,其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王尔德童话》中的《快乐王子》。
这个故事讲了以前快乐王子的雕像在高高的石柱上,他浑身都布满了薄薄的金片,一对蓝宝石做的眼睛闪动着柔和的目光。王子手中的剑柄上还嵌着一颗硕大的红宝石。
王子每天站在高高的石柱上看着城市中形形色色生活的人们,当他看见在贫困中艰难生活的人们,善良的`王子难过得流下了晶莹的泪珠。他看了看自己身上金光闪闪的衣服,想到了一个办法,他把好朋友小燕子叫来,请求它帮他把身上的金片摘下来悄悄地送到穷人家里,当浑身的金片全摘完时,快乐王子已经从全身闪着金光变为全身黑漆漆的塑像了,可他看到城中的一户人家门窗全破了,寒风呼呼的吹向他家。他又请求小燕子将他那双蓝宝石做的眼睛摘下来送给那户人家。王子的眼睛看不见了,但他听到老百姓们的欢声笑语,他还是开心的笑了。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快乐王子不仅仅外表美,他那颗善良的金子般的心灵比他的外表更美丽。
完《家》,整个人心情是沉重的,巴金的文章不像鲁迅文章那样犀利,可胸口一直喘不过气来。巴金说:“我的作品已经完成了它们的历史人物,让读者们忘记它们,可能会更好一些。”可是这是可以忘记的吗这段高家悲欢离合的历史。 高公馆像是一片表面平静实质黑暗腐朽的土地,滋养着上上下下几十个不同的人。
这种压抑的环境下,既有青春有理想,渴望通过五四运动改变现实不堪的觉慧觉民,也有始终泰然处之的大哥觉新。有时我会想觉新是不是已经死掉,事实他还是活着,掌管着高家大大小小的事情和祖父的企业。那便是丢了灵魂吧,没有理想没有追求,整个人如白纸一样不堪。是现实把他逼成这样的,曾经的觉新有理想有追求,但他的身份不同,身为高家的长孙,觉新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的熏陶,尤其是子孝,这些都铸成了他委曲求全的怯懦,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弟妹妹的反封建抗争,又不得不维护封建统治的权威。
在现实和理想面前,觉新必须选择现实,觉新的一生是纠结的,痛苦的,这样的一个悲剧人物让人心生叹息,却又无力去改变。文中的一个细节,高觉新顺着高太爷的意愿去他的公司当了职员,一个月后领到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个月薪水30元,这时高觉新的心里充斥着喜悦和悲凉。这是他劳动所得的30元,却也是他放弃理想的代价…… 相比之下,接受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求得解放,敢于和封建统治相抗争的觉慧觉民被巴金先生刻画的栩栩如生。他们为民主自由和封建高家作斗争,他们要求高家把他们当人看,他们随时做好为革命牺牲的准备。
觉民的琴,觉慧的鸣凤,都给了他们反抗的最好的精神动力。梅表姐和觉新抵受不住封建势力的压迫,而两个相爱的人永远分开,这是一个悲剧。同为反抗的琴和觉民是胜利的。 鸣凤的死让人心痛。曾经觉慧那样炽热的追求鸣凤,而身处旧社会,被封建势力所压迫的鸣凤,她总是逆来顺受的。“命啊,所有的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鸣凤总用这话来告诉自己必须忍受,必须包容这一切,这所有的都不是自己能够选择的。最后,鸣凤要被送给冯老爷家做小妾,她也是无能为力的,她只有向觉慧求助,而觉慧也是心有余力而不足,鸣凤心生悲哀和绝望,最后她选择以跳湖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鸣凤死了,这个为高家奉献出自己全部的青春的女孩死了,而高家一如既往的平静,似乎没有人在意到这个生命的离去,如此冷漠的高公馆让人心生悲凉。
心爱的鸣凤的死去,大嫂的难产而死,梅表姐的郁郁而终,大哥的始终为别人活着,家中腐朽势力的黑暗,逼迫觉慧逃到重庆,他永远的离开了高家,离开了这个他生长了20多年的地方。 故事到这里结束了,似乎也没有结束。没有人知道今后的觉慧生活的如何,他会不会像从前那样有理想有追求,渴望革命,渴望民主自由。而这些,已经不重要了。经历过血和泪,伤与痛才会成长。 《家》,新势力与旧势力相抵抗,新势力在挣扎,但我坚信旧势力一定会灭亡的,因为有这么一群有理想有追求可爱的有热血的青年们! 正如巴金先生说的,青春是美丽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