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堂吉诃德优秀读书体会感想(精选30篇)
今天,我在家里又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智慧故事》。
这本书一共有8册,共十一万个字,一百三十六个小故事,有成功故事、有外国名人故事,还有爱的故事等等,写的都是关于智慧的。作者就是有名的闵群。
会读书的人才会学习,爱读书的人才会成功,会读书的人才能站在社会发展的最前沿,只有爱读书的人才能成为时代最需要的人,书始终是你最朴实、最永恒的朋友。书是学无止境!
书籍是人们宝贵的阶梯,没有书就没有了未来,没有了一切,没有将来,没有任何东西。如果小时候你不好好读书,长到了你后悔也来不及了,想弥补也来不及了,书要读好,上课要认真听讲,考上好成绩,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只要坚持一定会成功的,不能错过时机。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文化 大 革 命……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仿佛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这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搞笑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似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来,《活着》便是的幸运,亦是的勇气。
许多人都喜欢读书,我也不例外。书带给我无穷的知识,书教会我怎样做人,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在这字里行间蕴含着无限乐趣的知识世界里,我可以尽情地遨游,我可以与伟人促膝长谈,我可以放松身心……
在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总喜欢先到知识的海洋遨游一番,让学习了一天的身心,放松一下。在我看来,读书是最有效的心情调和剂,在我心中烦急时,拿来一本书,我竟然奇迹般的快乐起来。我细细地品味着,思索着,我明白了,因为书就像一位良师益友,它温柔地抚摸我,安慰我,抚平了我灵魂中的浮躁与心灵上的焦烦……
读书的乐趣真是多,想也想不完,说也说不完。总之,既长知识,又领乐趣,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父爱无痕,因为他要保护一个家。朱自清的父亲,失去了自己的父亲,又没有了工作,却还得维持一家生计。尽管他心中十分悲伤,但还是得安慰自己的儿子,鼓励儿子走出困境。难道这不是一种伟大的爱吗?
你注意过父亲的背影吗?你发现这背影又多了几分沧桑了吗?珍惜这份无痕的爱,别让他随着时间悄然而逝。
父爱无痕,怀着一份感恩的心去珍惜这份爱吧!
《责任》是本好书,看了自序对我的启发很大,使我对教师这份平凡而普通的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责任感也有了更深的理解,进一步明白了责任心在工作中的重要性。特别是序中责任的五个方面内容,它教会了我如何修炼自己的责任心。序中主要讲了五个方面,我罪看中的是经典语句;
一、责任意识; 每个组织成员无论职位高低,只要树立起“责任在我”的强烈意识,组织内形成“人人都是责任者”的文化氛围和文化自觉,组织的事业将无往而不胜。
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总应该想着干点事,能干点事,要干成点事,否则实在愧走人生这一遭。
面对方方面面的阻力和矛盾,面对一道又一道的困难和险滩,就需要干事者有足够的责任意识,有毅力、有追求,有胆识,有气魄,看准了的事就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只有不懈努力干成事,才是真正的成功者。
二、责任能力
要“干成事”,就必须有谋事的本领。要想有干成事的本领,就要适应竞争和变革的形势,迅速提升自己的决策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执行落实能力,做到推进工作有实招,加快发展有本事,攻坚克难有办法。用心用功用脑子去干,多学习,多调研,多思考,多总结,舍得付出代价,身体力行,真抓实干,一步一个脚印,干一件事像一件事,干一件事成一件事。
三、责任行为
一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责任意识、责任能力,离开责任行为都是无法体现的。听其言,还要观其行。
一个负责任的人,首先要积极主动,凡事雷厉风行,“不等、不靠、不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其次要科学求实,不急功近利,不弄虚作假,不为长远发展留隐患;再次,要精心细致,把责任落实到平常工作的点点滴滴中,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坚持到底的信念、脚踏实地的务实态度,自动自发地把事情做好、做到位。
四、责任制度
我们干任何事情,都要有个规范,前提是要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用现在的话说,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要求。老百姓是不是拥护、老百姓是不是赞成、老百姓是不是支持,我再加一句,是不是得民心,是衡量我办事正确与否的标尺; 只有按制度办事,只有科学决策,我们干成事才经得住检验才能取得成功。 五、责任成果
讲责任就要以结果为导向,“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凭功绩论英雄,把“干成事”作为我们一切责任的落脚点,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让能干事的人有舞台,让真干事的人有条件,让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干一件是一件,干一件成一件。长此以往就干成了不少的事,就会不断创造出组织发展新业绩。
序中的每一句话,都是我受益匪浅 是的,人可以不伟大,但不可以没有责任心。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遇到任何问题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不用任何借口来为自己开脱或搪塞,对待工作要积极主动,在辛苦中找快乐。
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自尽。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今天我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大家欢聚一堂,这次的主题是读书"!
我认为主题下面还应加九个字: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现在我开始发言了:读书一定要用心去读,不能囫囵吞枣、走马观花,不读书是万万不行的,因为书是智慧的结晶,是治愚的良药,书是你的良师益友,带你游览知识的海洋。书也是你忠实地朋友,你伤心时安慰你,你高兴时和你一起欢乐!
总而言之,书是你生命中的一部分,你一定要好好利用它,希望大家多读书。大家加油!我想信你们!
这本书篇幅不长,大概十二三万字,情节紧凑,所以一口气便读完了纸质版。整篇小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残人的生活。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但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也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到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_,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当我看完《百年孤独》这篇小说时,头脑中依旧处于十分兴奋的状态。情节的设置如电影一般精彩。先祖们的形态各异的性格和作风,现实和幻想的交错,结尾处的出人意料等等,十分使人赞叹。可以说,从”魔幻现实主义“的角度来评价这部小说,不是很恰当的。它只描述出了这部小说的吸引人的表现手法而已。但是,进一步而言,这部作品包含了拉丁美洲的政治与历史的变迁。词句之间隐含着悲痛的与现实脱节的,或者说与现代文明,或是以西方文化主导的当代现实的脱节感。可以说,这是一个来自拉丁美洲的呼声,一个来自千百年来,从世代重复的节奏中变革出来的呼声。
在文中,我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文字和拉丁美洲文化的融合现象。文中提到了西班牙语,梵文等等非常古老而陌生的语言。但是,人民的日常生活却无法被正视和记录下来。当吉普赛人在很多年之后,依旧用望远镜,甚至磁铁,等”新发明“向马孔多的人民进行宣传时,人们依旧热衷于此。这是否和中国儒教思想上的”生民“的概念很类似呢。
可以说,第三世界的苦难给了第三世界文学不竭的源泉。在内部矛盾,以及潜在的外部矛盾之中,以马孔多为代表的较为自然发展的群落的这种现象普遍存在着。它就好像是一条在茫茫大海中行驶的一条小舟,乘风破浪,在向着一个不知名的目标前进着。而这大海则是千变万化的世界史吧。
星期天,带着一缕缕的晨雾,我们坐着车来到了灵隐景区,结识了许多新的朋友。我的第一个结识的朋友就是飞来峰。啊,飞来峰,你犹如一位纵观世界的智者,好几千年来,你确切的用眼睛见证了杭州改天换地的变化。你看着杭州由浅海湾变为平原;由礁石变为泥土;多少游人来了又去,去了又来;沧海变桑田,小岛变大山;唯有你,依然如旧。接近了飞来峰,石头排列得整整齐齐,让我们过溪。
岩石上的树弓着腰,仿佛向我们鞠躬问好。我抚摸着一块石头,慢慢的仿佛自己也是一块石头,经历了海水的拍打,人类的敲打,看到了杭州的前生今世,看到了历史的演变,看到了岁月留下的踪迹。慢慢的,我认识了许多朋友,我与他们打着招呼:你好,敏捷的山猫,你那矫健的身影,像闪电般飞过眼前,让人目不暇接。你好,悠闲的野鸭,你“呱呱”的说着,讲得是不是你的童年往事?你好,可爱的小乌龟,你伸长脖子,是要我给你拍张特写吗?嘿,可爱而机灵的小金鱼们聚在一起商谈什么呢?
依我看,你们议论纷纷的一定是今天游客给你们的美食。趴在洞壁上,仔细嗅,我闻到了远古海风的味道;看着石像,一边想,我看到了古人在修筑雕像的时候,那艰苦困难的场面;将耳朵贴在石墙上,我听到海浪拍打岸边的涛声。刚出洞,就下起了大雨,天上似乎在过泼水节,路上瞬间就成了小溪。我们一边享受着大自然的洗礼,一边往前走。恍惚间,似乎穿越了一段千年的时空隧道。
《百年孤独》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这可能就是本书的特点之一吧。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就是全书几乎没有任何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时不能返回的,每一个消逝的春天都一去不复返了。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是过眼云烟”坦白地讲,这部30万字的《百年孤独》,很好看,你会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眉头紧锁,当时重复率的表情是“瞪大的双眼”因为据说本书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性的作品。
《百年孤独》,却缺乏这种积极的精神,只有偶尔几个积极的人物,比如活了115-120岁的乌苏娜,他一直活到十几章(本书一共才20章),那个时候他的曾曾孙子都出世。了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
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
奥雷连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看《百年孤独》我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这个家族为什么是孤独的。我想来想去都貌似找不到答案,或许是因为代沟,或许是与世隔绝,还是说作者根本就不想说原因,只是表达一种状态?都像,又都貌似不对,这个问题仍然在困扰我,希望朋友们看了之后大家讨论讨论。
这本书在我看来真的是很不错,其中反映出的人生常态和人情世故,以及对人的本质的研究,作者都可以说是十分透彻的,透彻的让人感到有一丝害怕的感觉,这就是书的杀伤了!
上学期本着练习英语的目的艰难地读了三章左右的英文,放寒假回来因为耐心有限又找了中文版来读,这样一本书,读起来感觉没有什么目的性,作者看似忙碌地在叙述这个家族的故事,再加上奇幻的,甚至有些奇异的想象,总是很有画面感,脑中不停地闪过一幅幅插图。在这样的想象里,短短一百年似乎描绘了太多的东西,比如数次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带给马贡多的变化,带给人们的变化。特别是读到火车来到马贡多,带来的各种近现代工业文明的成果,莫名地使我想起了伦敦奥运会开幕式地表演,那种文字描述的忙乱和新兴事物拔地而起的迅猛如出一辙。(奥运会开幕式烟囱拔地而起,旧时代的农夫被赶走那一段)
全书的内容真的很丰富,虽然我一直不喜欢一本小说带有太多的东西,但《百年孤独》给我的感觉完全不同,就像作者在说:“嘿,我也不想写这么多,所以我们还是一笔带过吧”,作者平静地在讲故事,却已让人浮想联翩,这些东西不是作者强安上去的,而是故事本来就有的,特别是在这样一个世界里的故事。
因为前面读了两次,这样关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故事就很有印象,他能自己经过研究发现地球是圆的,他的冒险精神和专研精神让人记忆深刻。在不知道整个故事的脉络的时候,我以为他会被隔离在文明的边缘,我就对旁的人讲,这样一个人若是在适当的环境里(和科技发展接轨的环境里),必定是科学研究之奇才。后来慢慢读下去,百味陈杂,对他的评价就是他死的时候有人说的那句:“我来参加国王的葬礼!”,他的确是这个孤族的国王。
说到孤独,叔本华说:”人生的空虚不在于人的孤独,而在于心的寂寞“,这个家族里的人似乎都是这样,辗转反侧,都没有一个人得到内心的充实(可能第四代里的蕾梅黛丝是个例外,这里我没看懂)
读这本书,我感觉不用带着主观的色彩去读,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发光的地方,但同样又没有人是完人,可怜、可悲、可敬、可叹,可是你又没有时间去感叹,作者拖着你一路小跑,于是你看他们的故事,时光在字间穿梭,这样一个人的形象会在你的心理不断地完善起来,但同时你又看不清楚,看不真切。这也许是我阅历不够的原因吧,所以说:似懂非懂,还得交给时间来琢磨。
今天,天气清爽。吃过早饭,我读了《两只狮子》的故事。故事中有两只小狮子,一只很刻苦的学习生活的本领;一只不学习本领,说靠妈妈是森林中的大王而不用学习本领的。妈妈告诉不学习本领的小狮子说:“总有一天妈妈会老去的,会离开小狮子的,只有自己学到本领才能生存的。”
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只有自己好好学好本领,才能更好的生存!只有自己好好学习,才能更好的生活!通过读书,我快乐的学到很多知识。
记得初春的那天很冷,因为还不知道要等多久的车,就在布克书城看书打发时间,无意中眼前晃过一本书,不经意看到了书的封面设计,干净而简洁,正是我的偏爱,书名似乎在哪见过,也听说很出名,不过我早忘了为单位图书室购书时顺手替单位的各位读者买回这本书的事了,直到听同事说单位图书室里有这本书才想起,真是惭愧。当时看到书后许多名人的评论,其中有我欣赏的曾子墨美女的评论,当时就想应该不错吧,立刻掏钱买了,并且边等车边看,一看就被深深吸引住了。
我喜欢看书,也看过很多书,但是喜欢的书却寥寥无几。我用一个晚上看完了它,这本书堪称我读书史上最难以忘怀,最让我难受并泪如雨下一泻千里,哭得稀里哗啦的一本书。很久以来,仿佛我已过了感动的年龄,但当我用5个小时的时间一字不漏的看完时,已是泪流满面,这是多少年看书生涯中没有发生过的事了,为一本小说,为了一个别人的故事,真心的流着自己的泪水!我喜欢这样的叙事手法,让人感觉很真实,因为它让我难以释怀,因为它让人内心悸动,更因为它纪录了那个年代最纯真最凄美的爱。当我看完时,一个人坐着哭了很久,为之流泪,为之感叹,也为之沉思了很久。很喜欢这本书,很想再看一遍,但又怕又要花很长时间才能释怀,但仍然忍不住再看,用鲁豫的话说就是:喜欢又痛恨这样的叙述,到最后还让人肝肠寸断!
看完《山楂树之恋》后深陷其中,在网上搜索了相关的评论还有纪录片,看了后眼睛难受,心也一直难受,是因为一直沉浸在书的故事里,在和同事们聊到这本书时,时有泪水,时有哽咽,书里的大段经典对话我也能倒背如流。据后来所看的`纪录片也证明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也正因为它的真实性,书中的“老三”,更让我和广大读者为他对爱的那种付出深深感动,让我感觉世间有那样多的无奈,刻骨铭心的结局让我记住了书中的静秋和老三,静秋遇见“老三”那样的人,那样尊重女性,对女友无微不致的人真是无以伦比的幸福!要是换做我是静秋,估计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因为有这样的爱人一生又有何求!
我很喜欢70年代时人们那种纯纯的情感,不知道这种情感是否是因为厌倦了现在的社会,现在的生活而远去了,但对于这本书我真的觉得很好、很好!
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是内容十分丰富。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起来能很快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种愧疚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也读不懂不可言状的矛盾心情。一个父亲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bfanwen.com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读了朱自清的这篇散文,使我得到了一个道理,我们作为教师教学生读文章、写文章就是要教育他们怎么做人,学习语文就是让人更加懂得如何表达做人的道理,我们一辈子不就是一直在探求做人的真谛吗?这些也许是说给自己听的,但我更想让自己的学生懂得这些道理。
初识《许三观卖血记》,我的第一反应是许三观会是一个尝到卖血甜头而不断成瘾,致使最后死于非命的人,所以看整本书都有种胆战心惊的感觉,生怕许三观遭遇不测。事实上,许三观没有因为卖血死于非命,但也是当时社会的一个普通而又普遍的人物,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缩影。许三观的父亲死了,母亲跟别人跑了,他和乡下的四叔最亲,他在城里的蚕丝厂上班,靠自己的劳动赚钱,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是一天下班后许三观碰到了阿方、根龙俩人,俩人带他卖了血,赚了三十五元钱,带他第一次下馆子吃猪肝,喝黄酒。有了第一次卖血,很快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每一次卖血都反映出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式的贫穷、愚昧和内心的麻木。其中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有一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还有一次卖血是因为文~后闹饥荒,家里揭不开锅,许三观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却唯独不带一乐,因为他是何小勇的儿子,这再次反映了许三观的愚昧;再一次卖血是一乐、二乐去插队,许三观给了他俩一人十五元。最后几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肝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中途差点丧命。尽管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许三观还是拼尽全力去救一乐。小说在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给予光环。
而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只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试想前几次的卖血,许三观要么是为了一乐,要么是为了自己所谓的“报复”,都是身不由己。他从没有为了自己真正想要的去卖过血,或者说他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这让我觉得许三观这个人物是可悲的,又是可怜的,他的一生都没有真真正正为自己活过。
当然最后的结局还是令人欣慰的,没有让这个悲剧式的没有自我的人儿连性命也丢掉。人一旦没有了生命,那一切就不复存在了,所有他做过的事情也都没有了意义。许三观的悲喜交加的人生也折射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现实,贫穷之下温饱无法解决,何谈追求,更何况是为自己而活,活出精彩。按理说,当下人们大多没有了温饱的困扰,应该考虑如何为自己而活了。可仍然有不少像许三观这样再普通不过的人被生活役使,无可奈何,无法为自己而活。他们的生活经历决定了他们仍然有着小市民的愚昧和麻木。当所有的一切都变好的时候,人却不适应了,不知道如何生活了。一个时代造就一代人,是时代造就了许三观式的一代人,他们过惯了苦日子,思想麻痹,当美好生活向他们张开双臂的时候他们却躲开了。
或许我本身就有悲天悯人的情怀,看到可怜之人会油然而生出怜悯。读许三观会有一种同情,会替他担心,怕他最后为了生存不得不榨干自己的鲜血。读他悲喜参半的一生会让我想到五爷爷。五爷爷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为人厚道,四邻八舍没有不称赞他老实厚道的。因为种.种原因,他一生未娶。自己孑然一身,孤苦无依。小时候的我看到他去集市上买东西吃,总担心他会被人骗;看到他吃东西吃很香,总担心他撑着。他来我家,我就各种好吃的都拿给他,我常常担心五爷爷老了自己冻死在家里。五爷爷是家里的老小,有爹妈疼有哥哥姐姐宠,而且很有学问,而且当时还是盐厂的工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娶妻,最终什么都没捞着,只能回家收破烂。后来听爷爷说是因为精神上的原因,五爷爷精神很容易脆弱。五爷爷从盐厂回来后就一直靠收破烂为生,他不舍得吃不舍得穿,前前后后攒下了好几万块钱,临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去了他的生命,所有关于他的一切都随着他呼吸的停止离开了。他曾经吱吱作响的铁门早已锈迹斑斑,曾经载满废纸箱的电动三轮车再也没响过。人们唏嘘感叹命运如此不公,可时间久了,也会忘记那个总是笑呵呵的老实憨厚之人。
既然生命如此短暂,祸兮福兮不可知,何不尽情挥洒热血,用心生活,为自己而活,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呢?
一个满脸消瘦,面带愁容的小贵族,为了心中美丽的达辛尼娅,他爱上了骑士小说……一匹瘦弱的老马-稷南提、一柄生了锈的长矛,一个破了洞的头盔,堂吉诃德带着桑丘开始了他们伟大的出征。可是时代变了,骑士制度早已成为历史,他自然当不成骑士了,于是他只得以幻想来实现当骑士的向往,他把乡村客店当作城堡,把旅店老板当作寨主,把旋转的风车当作巨人,把羊群当作军队,把理发师当作武士,把胜利取得的铜盘当作有名的曼布里诺头盔,把罪犯当作受迫害的绅士……闹了许多的笑话,吃了无数苦头,直到临终前才醒过来。唉,可怜的堂吉诃德!
然而,堂吉诃德又是伟大的。这一点都不矛盾。由理想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调构成的唐吉诃德气质不是每个人都能具有的,这是一种充满实践勇气和内在热情的英雄气质,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种怀抱着崇高信念和伟大理想的唐吉诃德式的人物。堂吉诃德敢于追求自己心中的布宜诺斯艾利斯。达辛尼娅是只个美丽的梦,但是他努力寻找梦境。她对爱情是忠贞不渝的,即便那只是邻村挤牛奶的姑娘。他有着无比正义的骑士精神,他一心认为这世界需要拯救需要伟大的堂吉诃德。他是那么可笑,内心却又那么认真。
正是堂吉诃德的无能和勇敢,让随同出门行侠的商丘不离不弃。商丘,一个伊壁鸠鲁式的享乐派。朱光潜先生曾经给过他们这样一段评价:一个是满脑子虚幻理想,持长矛和风筝搏斗,以显出骑士威风的堂吉诃德本人,另一个是要从美酒佳肴,高官厚禄中享受人生滋味的商丘。潘沙。他们一个是可笑的理想主义者,一个是实用的理想主义者。但是堂吉诃德属于过去,商丘。潘沙却属于未来。随着资产阶级势力的日渐上升。理想的人就不是堂吉诃德而是商丘……或许说堂吉诃德是聪明中的傻瓜,商丘是傻瓜中的聪明一点也没有错吧。
曾经这部书只不过是对于骑士文学的讽刺目的在于把骑士文学地盘完全的摧毁,后来,它却成了行将灭之的骑士阶级的史诗。
今天在学校老师让我们听了《青蛙王子》的故事,回家后我又认真阅读了一遍。它讲述了一个英俊的王子被邪恶的巫婆施了魔法而变成了一只青蛙,后来因为帮助了一位自己心爱的小公主而解除了魔法,变回了王子的故事。
故事写得很生动,我特别喜欢这几句话:“在王宫的旁边,是一片幽静的森林,森林里的大菩提树下,有一口老井。每当夏天天气很热的时候,小公主就喜欢独自到森林里,坐在老井边玩。等青蛙掉到地上时,他不再是一只老青蛙了,而是一位有着一双温柔眼睛的英俊王子。”
我喜欢故事中的“青蛙王子”,因为他在别人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了援助之手。我也要做这样的热心人,因为我相信:帮助别人的人,能得到别人的帮助。就因为王子帮助了小公主,所以也得到了小公主的帮助,让自己解脱了巫婆的魔法,恢复了原来的模样。
早上起床,我起来拉开窗帘,打开窗户,外面正下着雨,下面还有两三个打着雨伞,微小的像米粒一样的人,东一个西一个,让我不禁想到了前几天看的《艾青诗选》中有意思的一篇小短诗:
“雨天,不让大家衣服淋湿;
晴天,我是大家头上的云。”
这是《伞》中的一个小片段,这样一个简短明了的小诗,却让我映象如此深刻,短短的几句话中就有那么大的吸引力。
艾青的诗非常俱有画面感,他描写出来的东西好像就在我的面前一样,他的诗是对照真实的人物、事件、物品写下来的,又正是因为这个真实性,才更好的表达了他内心的丰富情感,有时他的悲伤,他的快乐,他的期待都流露在了这一行行的文字中,甚至是在读的时候也会被他那多彩的情绪给传染了,在他悲伤时会为他的遭遇而愤愤不平,在他高兴的时候会想为他欢呼。
对于镜子来说“有人喜欢它,因为自己美;有人躲避它,因为它直率;甚至会有人,恨不得把它打碎。”当我读艾青这首诗时,我觉得他很幽默,但不同的人看着又有不同的感受,有些人看着会特别心酸,为什么会那么真实呢?基于真实情况,艾青的诗又反应在了一些日常生活上我们或许不会去注意的一些事情上。
艾青的诗歌是形象派的,里面有日常生活,革命战斗的精神,丰富的艺术描写手法成就了他诗歌的特点。
艾青的诗还具有象征性,从《火把》中就能看出来,“这一具具的火把象征的正是那革命的热情”。
《艾青诗选》一本非常好的书,它并不亚于其他的或是小说,却有一股自己独道的风味。
我常常自矜自己喜欢读书,爱好书籍,却又常常在读书时极为偏好,兴起试读名著,却又为那其中的晦涩难懂而撤退。事实上,于我而言,《百年孤独》正是如此。
读过一遍,心头复杂感情简直无法形容,最多的想法是:天哪,这写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什么奥雷里亚诺,乌尔苏拉,阿尔卡蒂奥,本就对各种又长又拗口的外文名敬而远之的我,更是读起来费力的将人物与身份对上。最要命的是,父亲跟儿子常常会起同样的名字,让我毫无头绪,一遍读下来,脑子里好像有浆糊,真是一点感想也没有了。
不客气的说,我实在是想着自己还有阅读笔记,才硬着头皮读了第二遍。这一遍,我依旧不懂,却感受到了内心有了什么,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
它看起来那样荒诞,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
读书之前老师介绍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正是由此影响。此时我也是切身的体会了。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他的拉丁语,在家人心中只是疯言乱语,几十年后他才在那棵树上死去。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就像奥雷里亚诺,不断的战争,他甚至已经忘记了当初的目的,而是在杀戮,血腥中度过。他的结局停留在小金鱼中。
孤独是感受,孤独又无法感受。
当奥雷良诺参透了墨尔基阿德斯的羊皮卷的奥秘,一阵飓风将马贡多抹去,从世人的记忆中根除,“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书中如是说。
走出门就与微风撞了个满怀,早晨,好清爽!
在这个美丽的清晨,我独自骑着单车,去山中访问我最好的朋友。你若问我的'朋友是哪位,我会悄悄地告诉你——黄山、泰山、喜玛拉雅山
远远地在我眼前出现了一片山峰——黄山!在我的心中,它就像一个巨人,高不可攀,特别是你那千千万万座奇石,更是吸引人眼球。我激动地奔向黄山的怀抱,青松在风中摇动,像似在向我招手,山中大雾迷漫,好像步入了人间仙境一般。我来了!我来了我兴奋地大喊,喊声在山峰间回荡。
在阵阵回声中,一个声音传来:五岳独尊,唯我泰山!呵呵,是我的老泰山在向我打招呼呢。
我奔向泰山而去,一路上,泰山松松涛阵阵,十八盘弯曲陡峭,秋风送爽,游人如织。我登上了泰山极顶,感觉自己就是世上就高的人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时我想起了孔子的一句名言:登泰山而小天下。
泰山真高呀!我兴奋地赞美道。
是谁在大言极高呀!有我高吗?一个深沉的声音传来,是我的好朋友喜玛拉雅山。呵呵,我仰头望去,它正笑呵呵地看着我呢!是呀,我的众友之中,最高就要数喜玛拉雅山了。
其实无论是奇、秀、险,还是高、大、美,它们各有特点,都是我的最爱!
淅沥沥一阵秋风起一阵秋雨落,我赶紧骑上单车,依依惜别地告别故友,向家奔去
孤独是把你拉进黑暗深渊的一双手;孤独是在周围喧闹的环境中你却在灰暗的角落里轻轻抽泣。而一个历经百年孤独的家族,他的历程,会是怎样的呢?
《百年孤独》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迪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和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孔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
这本书写的是布恩迪亚一家七代人的荒唐、古怪、甚至有些伦乱的故事和马孔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乃至消亡的历史。漫长的几代人之中,有手艺灵巧的、有求知旺盛的、有聪明机灵的、有勇敢坚强的、有吃苦耐劳的、有光彩照人的……他们有坚毅的眼光,不轻易服输的性格,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
作者马尔克斯不愧是一个“魔幻现实主义”的人,以此书为代表,他用绚烂并无束的语言构建了魔幻的天地。
岁月虽逝,但水流影在,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传奇,注定不会在世界上重现。
《护理人际沟通》是一部讲述如何运用移情和感性的方式与病人和同事相互沟通的教材,它超越了治疗性沟通基础概念的内涵,运用大量切合实际的临床资源论述了很广泛的话题,包括:自信、电子沟通、尊重、幽默、面对、请求支持,并且引述名言、故事及诗歌,极具个性化风格。
通过此次阅读我学习到护士如何在工作中进行充满自信的沟通,护士如何同病人、家庭及同事进行沟通。护士如何同愤怒和沮丧、痴呆和精神失常、快乐和绝望等各种各样的人相处。护士应为护理对象提供健康教育,帮助他们改掉伴随终身的不良习惯。护士不仅是病人的代言人,还是具有不同护理理念的跨学科队伍中的一员。护士接受专业的继续教育培训,进行护理科研,成为护理开业者。护士扮演着管理者、个案管理者、感染控制专家、质控专家和教育者等不同的角色。护士将专业知识与他们对临床实践的理解相融合,以更好的为患者进行服务。
护患关系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护士和病人之间的一种特殊的社会人际关系,是护理人员和病人为了治疗和缓解病人疾病,促进康复而建立的一种必需的联系,良好的护患沟通不仅有利于进行正常的临床护理工作,提高护理工作质量,促进病人康复及减少护理差错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而且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护理理念,对我今后工作中如何提高自己的护理水平有很大的帮助。
放暑假前,吕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几本好书,其中有一本叫《单翼天使不孤单》。当我看见这本书的题目时,脑子里便涌现出许多问题:什么是“单翼天使”?这本书讲的是什么内容?……我再也抑制不了满脑子的小问号,从网络中搜索到这本书并把这本感人肺腑的书一口气读完。
哦!原来“单翼天使”就是失去父爱或母爱的孩子,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也解开了脑子里的谜团。
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翁张小伟,他在大家眼里是一名“优秀生”,但他原来是一位“单翼天使”,他的内心犹如一口深井,让人琢磨不透,却隐藏着伤心、孤独和难言的苦衷。虽然他表面上也和“双翼天使”一样快乐,可内心里却有着挥之不去的忧伤。他十分怕再失去一只翅膀,所以他的事事都按照他可以依靠的大人——妈妈的要求,谨慎地去做。只为了赢得妈妈的欢心。他在学校也十分用功,但也只为了讨老师同学的欢心。
因为,他想用这些来抚平他那心灵上失去父爱的创伤。他想过逃避,想过哭泣。在反复思量后,他选择了勇敢面对,在这过程中,他渐渐地发现在周围的同学中,还不止自己是“单翼天使”,他体会到了唯有给予和宽容才能为自己贏得温暖和爱,“单翼天使”们只有彼此拥抱着才能自由飞翔,拥有美好的明天。
记得书里的一句话:“父爱和母爱是一个孩子的双翼,拥有双翼的天使才能飞得高,飞得远。”是啊,对任何孩子来说,失去父母亲的爱,就像小鸟失去了翅膀。他们的身体也许是完整的,但心灵却遭受了极大的创伤。此时此刻,我不禁想起了前不久发生在我国四川省的“5·12”汶川大地震。
想想,8.0级啊!在短短的几十秒间,地动山摇、山崩地裂,天地间飞沙走石。在那一瞬间有多少人失去了家园;在那一瞬间有多少人失去了儿女;在那一瞬间又有多少人成为了“单翼天使”甚至是“无翼天使”?我们多么想为他们挽回失去的一切呀!可事实就是那样的残酷,天灾就是那样毫不留情。这短短的几十秒钟,却彻彻底底地改变了他们的人生。
这些孩子就像故事中的主人公张小伟一样,被夺去了一只或两只翅膀,成了“但翼天使”或“无翼天使”。可能命运真对他们不公,但是上帝卻格外眷顾了他们。在他们被夺去翅膀的同时,上帝也给他们送上了一份最特别的礼物——那就是生活的磨炼,以及对人生的独特体验。同时,天灾无情,但人有情,社会各界也从四面八方不断地给予他们关怀和支持,在无形中给了他们一双隐形的翅膀。
我相信,上帝在他们面前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会为他们打开一扇窗户。虽然他们失去了翅膀,而且过早地尝到了命运的苦涩,但如果他们不选择沮丧堕落,而是选择了用微笑去面对生活,迎接希望,他们也能像事故中的主人公张小伟也一样,为自己贏得温暖和爱,也能彼此拥抱着飞翔,拥有美好的明天。
加油吧!让我们学会爱,学会关心,学会宽容,彼此拥抱,互相帮助,共同迈向美好的明天!
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许多课外书,其中有一本是我最爱看的,名叫《安妮日记》,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安妮·弗兰克的生活经历和她的生活趣事。
安妮·弗兰克是个犹太人,她十三岁生日那天,她的爸爸妈妈送给她一本粉色封面的日记本,安妮·弗兰克不知有多高兴,从那以后,她一直都把那本日记本当作是一个知心朋友一样,把所有的秘密都写在了上面,她还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基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安妮·弗兰克随着家人躲藏到父亲公司的顶楼上,原来的快乐生活转眼变成了整天提心吊胆的过日子,这段时间,安妮·弗兰克用笔记录下在狭小的空间里自已的成长。在面对死亡的恐惧中,她开始学会独立思考,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对生命有感悟的人。
在这句话中,它让我细细体会到:安妮·弗兰克是个多么乐观的人啊!虽然,她每天面对着恐惧,但她乐观、向上,对生活充满了希望,那些苦难的生活仅仅是一次有趣的冒险。我要向她学习,像她一样用良好的心态来面对以后的生活。
这本书我本是没有的,因为九年级的需要,我便买了它。刚拿到《艾青诗选》这本书时,我迫不及地翻开,被书里面优美而丰富的内容所吸引。
蓝色的封皮使夏天多了一丝清凉,我读了一篇篇小诗,我从“当黎明穿上了白衣”读到“浪”,从“黎明”读到了“街”,又从“我们的田地”读到“古松”……我从30年代起步,经过了40年代,路过了50年代,又到了70年代。
我透过铁窗看见熔铁般红热的奔流着的朝霞,看过月明的夜是无比温柔与宽阔的,穿过那些十字铺的小巷,一切都如此协调。
《艾青诗选》,是近代诗人艾青的诗歌选集,他的诗歌通常都是富“五四”战斗精神和饱满的进取精神的。从诗歌的风格上,可以看出艾青是一个奔放、进取、激昂的热血青年。艾青作为五四之后的著名诗人,在那个年代苍茫的北方,写着彭拜激昂的诗歌,描述着复活的土地与战斗的血液。
艾青在写诗的字里行间透露着对旧社会的黑暗,与恐怖的痛恨以及对黎明,光明,希望的向往与追求,它紧密结合现实的赋予战斗精神的特点,继承了“五四”新闻学的优良传统。而在新中国成立后艾青的诗歌仍在歌颂劳动人民的事迹更为广泛,思想更为浑厚,情感更为深沉,手法更为多样,内容更为丰富。又以精美创新的艺术风格成为新式发展的.重要收获。
我喜爱艾青的诗歌,源于艾青胸怀宽广,热情奔放,诗的内容充满了语言的张力,平铺直叙或彭拜激昂,每首诗到最后都会达到高潮。因其自然天成,而有着特殊的手法,深深地吸引着每一位读者。
与其说作者去山中访友,不如说是赶赴一场心灵回归的神圣仪式。
“崇山峻岭”、“山清水秀”、“奇峰突兀”……这么多形容山的成语,让我们觉得山里风景优美,而《山中访友》把我们带入了一幅更加符合实际的“山水图”。
我最喜爱的是第4自然段。开头第一句话:鸟儿呼唤我的名字,露珠与我交换眼神。一个“眼神”,一声“呼唤”,运用了拟人化的手法,形象地表达了作者与鸟儿、露珠这两位“朋友”间的默契和情谊。作者说这片树林里的每一棵树都是他深交的知己,作者看着每一棵树,仿佛每一棵树都在十分友好地望着他似的。作者靠在一棵树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仿佛自己也是一棵树。他似乎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忘却了人世间的一切烦恼,只留下快乐的事情。树为人友,人为树友,人、树相融,这是一种多么奇妙的境界!作者与鸟儿、露珠,和树林里的每一棵树之间的亲切,和与他们之间的深厚友谊让我感动。一个人,与它们没有共同的语言,却彼此“融化”到对方的世界里。
在作者的眼里,山中的一花一树,一鸟一石,一草一木都成了有生命的人,互相倾诉心声,似乎都是自己的挚友,从而营造了一个如诗如画的世界。这种物我两忘的相容境界激起了我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也让我感受到人与自然的亲密无间。
今天,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背影》。顿时,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主要写了:朱自清祖母不幸去世了,父亲也失业了。可见朱自清家里的经济状况。这真是祸不单行的日子啊!为了给祖母办丧事,父亲到处去借钱。办完丧事后,朱自清要去北京读书,父亲把他送到火车站,还给他买了一袋朱红色的橘子,并嘱托儿子在路上要小心,看着儿子走了,才放心离去。读了《背影》,我感受到了父爱的伟大! 就像文中说的:"这时,我看见了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留了下来。"是啊!因为作者感受到了父亲的爱,所以他不禁鼻子一酸,留下了泪来。连我看到这里都哭了!对啊!父亲是爱我们的,是疼我们的。
说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是一位总经理,他的公司有在四川那边,所以他的工作很忙。他每个星期一至星期五都在,只有星期六和星期天回来看我,星期一一早便又去了。爸爸是爱我的,每次我考的好爸爸就给我买我想要的东西。 一天,我去给过她十一岁生日。要走碑那边去。虽然路途不远,但是他还是很担心。我看着他那不放心的样子,笑着说:"干吗呀 我已经十岁了,去碑算什么 小菜一碟。我还能一个人去X湖呢!""别吹牛了,这样吧!爸爸开车送你,行吗 "爸爸回答。"干吗呀 "我说,"锻炼锻炼我嘛!也给你省些油。"爸爸仍然坚持他的意见:"可是……"就在我和爸爸商量的时候,突然,隔壁的打来电话,说她也要去给过生日,要和我一起去。"这下放心了吧!我和一起去。"我对爸爸说。爸爸对我说:"好嘛!但是你要特别注意:你们两个不要分开,连上厕所也要一起去……"突然,我的心里感到非常难受,鼻子一酸,泪马上就要留下来了。我被爸爸感动了!可是我使劲憋着,不让泪水留下来。 在这一件事里,我真正体会到了父爱。
这一段时间,我读完了《安妮日记》这本书。对于《安妮日记》,其实我早有耳闻。这本书根据一个犹太少女写的日记编写而成。它对我的启发非常大。
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犹太少女记述二战期间密室里的人的生活实录。安妮原来居住在德国的法兰克福,纳粹兴起后随家人避难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在她生日时,收到一个日记本作为生日礼物,从此开始写日记。在漫长的25个月中,她用她的笔记录了她在密室里的每一天成长经历,并对战争、反犹太主义、与父母的关系、自然性、宗教等问题进行了反思。
我了解到,自从1993年元首法西斯政权执政以后,开始对犹太人进行残酷的欺负。一连串的专对犹太人实施的方法出台。法律规定,犹太人必须佩戴一枚黄星;犹太人必须交出自行车,并且不许乘电车;犹太人只许在下午3——5点之间去买东西,而且只许进犹太人开的超市等。
我觉得元首太残忍了,犹太人也是德国人,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们?非要把他们赶尽杀绝才肯罢休?在为犹太人抱不平时,我真正地领悟到安妮热爱生活和学习的人生态度,永远满怀着理想,身处险境不气馁、不屈服。我要学习她善于思考、敢于深刻剖析自己、正视自己的缺点的品格。
在此呼吁一句:愿天下永远和平!
起初,我只是为了凑够书券面额而买了这本书,我贪婪地读着那些我的“初恋”。因为我不太喜欢外国书,它自然被我搁在了角落。直到几天前,闲来无聊,翻开了它,刚开始那些关于乡村画面的描写令我乏味,直到安妮对她的养母大讲特讲时,书中描写此时养母表情为“惊呆”,我才觉得有趣起来。于是,就这样痴痴地看了下去······
住在绿山墙的马修兄妹打算收养一个十一岁左右的小男孩来帮助他们干农活,可是因为传话人的一个错误导致了安妮的到来,一个女孩的到来!安妮并不漂亮,脸又小又白、又瘦,布满雀斑;嘴巴很大,眼睛也是。马修是个害羞的人,更讨厌女性,因此安妮的到来令他大吃一惊,但是安妮的“特殊”让他最后欣然接受:女孩喜欢坐在车站外,因为那里有更适合的想象空间,女孩很喜欢想象,她把林荫大道叫做“喜悦的洁白之路”,她把巴里的池塘叫做“闪光之湖”,她把她并不漂亮的形象想象成是长的漂漂亮亮,胖乎乎的,胳膊浅浅的凹下去的······并且女孩总爱把她的想象滔滔不绝的分享给大家
透过安妮的想象,让我恍然大悟原来一成不变的一些东西有它的“另一个”画面。在我的印象中安妮无时无刻不在想象,把好的动人的事物想象的更有诗意,把她自己觉得美的事情想象也能发生在身世悲惨的自己身上,能够通过努力获得的绝不放弃,而对求之不能得的事从不抱怨,这使我对安妮的乐观心生敬佩。
是啊,一些不必须拥有的,何必为他们而感到苦恼呢?想象着你拥有,不必在意别人的看法。安妮虽然并不是一个长得漂亮的女孩,但她那在我看来既纯真也无聊的举动也或多或少地打动了我。时常在想,如果我也有这样的想象力是不是对于一些事情也能一笑了之了呢?
当然,安妮也是一个普通女孩,她也跟我们所有的女孩一样喜欢漂亮,当她看见别的女孩穿泡泡袖,而她的养母不同意给她做泡泡袖时,我想象着她那沮丧的样子,不禁莞尔。
因为在她身上发生的跟我一样令人哭笑不得的故事和她奇怪的想象,让我喜欢上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