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与心得(通用32篇)
细读西方文学,总会被那种淡淡的哀愁和浓浓的情思所感动,要提到西方文学,莫泊桑的小说更是不可或缺.
莫泊桑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他是十九世纪下半叶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出身于没落贵族,参加过普法战争,师从福拜楼。他的文学作品更是体现了法国大革命树立的优良文学传统。他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更是让我不禁为那细腻的情节所感动。
小说展示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一家人,因生活穷酸,不得不等待着海外有钱的叔叔归来改变他们的家庭条件。可是不久后,他们全家决定去哲西岛旅行,在乘船时,他们竟然发现那卖牡蛎的流浪汉正是一家人期待的叔叔!他们四处打听,才明白叔叔生意失败,回到法国四处流浪,漂泊无依。
一家人最终没有选择戳穿叔叔的谎言,而是让人把钱给了他,匆匆离开了……我想,他们是选择用这种方式来保留叔叔心中仅剩的尊严吧!可是,除了这种出于保护的心境,他们的心中,更多的是想要逃避,逃避叔叔于勒再一次把父亲的钱拿去挥霍。我明白这是一个人该有的举动,却充分地体现了人情的冷暖,世态的炎凉,而从那之后,他们一家人再也没有见过叔叔于勒。
莫泊桑的小说中,有的是喜剧,让人忍俊不禁,有的是杯具,让人潸然泪下,也有悲喜剧,令人欲哭无泪,欲笑又止。可不论是哪一种,总会让人忍不住地深思,感悟。它给我留下的,是一种苦涩的,深刻的感觉,引人警醒。
自从法国大革命以来,莫泊桑的作品中大多都讴歌了人民在普法战争中英勇抗敌的精神。也描述了人民大众在战争中受到苦难的情景,由此,也不难发现莫泊桑对弱者的同情,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谴责。
还有,提到莫泊桑,更不由地感染于他语言的纯粹。他不以纤巧华美的辞藻取胜,而是以平易通俗的文学语言来征服读者,他清晰如水的语言中丝毫不含晦涩的东西,总让人不禁感动于他真挚的语言。
西方文学博大精深,细读莫泊桑小说,让我眼前一亮,不知以后读起其他人的小说,会带来什么感觉?
最近,无缘无故迷上了《荆棘鸟》。我无法理解梅吉对拉尔夫的痴迷,他是那么的自私。
其实,这个世上有很多只孤独的荆棘鸟,不知幸福在何方,只能在迷茫中寻寻觅觅,无数次寻找,无数次等待,却一直没有等来属于自己的幸福,终以伤心度日。
至于其中到底有什么意义,我也无法言表。只是觉得这样很美,很美。
可旭旭不太喜欢这本书,她总是爱看一些杂志。所以,当她兴致勃勃地拿走,又愁眉苦脸地还给我,还抱怨到:“全是写景的,再说,实在太厚了!”我一点也不惊讶。旭旭就是这样,做事不能坚持到底,半途而废,但这也正是她的可爱之处,我喜欢她的天真与活泼,不像我,总是看起来很孤僻似的,也只有旭旭懂,这也是我和她成为朋友的原因。其实我只是无法融入班级,把自己与同学们用一层薄膜隔离开了,这是旭旭对我的评价。
或许我是该考虑考虑自身存在的这种他人不易接近的性格了。毕竟,有时,我也会感到孤独、无助。
旭旭的其他朋友,还悄悄跟她说:“你没事别跟颜荀伊在一起了,看她有点阴暗。”可旭旭总是摇摇头说道:“你不懂她。”
旭旭果然是我的好朋友,永远不会因为别人的流言蜚语而抛弃我这个好朋友。
在“巫师出没的时刻”好心眼巨人来到孩子们睡觉的地方。
他把捕出来的好梦放在一只长长的小号里面,从窗口悄悄伸进去,轻轻一吹,没想到小女孩索菲看到了这一切,于是好看的故事开始了。
我觉得这个故事就像发生在二战的时候一样,索菲和好心眼巨人是盟军,那些吃人的巨人是邪恶的德军。一开始盟军是被德军压制的,就像索菲和好心眼巨人被吃人巨人欺负一样。而后来,英国女王帮助了索菲和好心眼巨人打败了吃人巨人,就像得到支援的盟军打败了德军一样。
这个故事中的好心眼巨人虽然外表很丑陋,但是他愿意为小孩们吹进好梦,这一点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心灵美的巨人。而那些吃人的巨人,虽然外表比好心眼巨人要好看,但是他们吃人,所以他们心灵是丑陋的。好心眼巨人十分善良,他宁愿吃恶心又难吃的大鼻子瓜也不愿意去吃任何一个人,此外他还对索菲的遭遇很同情,索菲这样一个普通小女孩,竟然让他哭了!从这里看出他也十分同情那些遭遇很糟的人,就比如说索菲,她被关在那可怕的孤儿院里,有时还要被关在那乌漆麻黑的地下室里,可以说是非常惨了!还有一个地方可以看出好心眼巨人的心灵善良。就是在喝血巨人进到山洞里来问他是否有把“人豆子”带回来在这山洞里?面对比自己高一倍的吃人巨人,好心眼巨人没有退缩,他勇敢地把索菲藏了起来,并对喝血巨人说没有“人豆子”在这里,说明了他并不畏惧邪恶势力。
就比如说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他们虽然很普通,但一直为这个家默默付出着,就像好心眼巨人一样。落花生里面说到:“虽然不好看,可是很有用。”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虽然很普通,可是不像其他只重体面,不重内在的人。有一天妈妈在学校工作到9点多,可是一想到我晚上睡的迟,早上就起不来,她把工作停了下来,先带我回家。自己却熬夜熬到2点多,十分不容易。
好心眼巨人虽然外表丑陋,但是心灵美丽,并不像其他吃人的巨人一样,虽然外表比好心眼巨人好看,但是他们却吃人,心灵并不美丽。
什么才是美?期待你的更多思考!
自从我迷恋上侦探小说之后,妈妈总是想方设法来满足我。
前几天,她给我借来一套《大宇神秘惊奇》,里面的主人公大宇是一个想象力丰富的男孩儿。他思维敏捷、眼光独到。他和他的小伙伴一次又一次的用自己的智慧解开一个个谜团。这套书有好几本,看过之后,我觉得最有趣的还是《怪笑树》。咋一听是不是很恐怖呀!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也觉得很恐怖,但还是忍不住想看下去。
让我喜欢上这本书,首先当然是主要内容吸引了我。这本书主要讲了大宇学校院子中一颗活了千年的大槐树突然“生病”了,它马上就要死了。当晚,大宇来到大槐树前,与大槐树道别,不料大槐树却“哈哈大笑”了起来,大宇吓破了胆。最后,大宇与三个小伙伴克服了重重困难,老槐树怪笑的秘密终于真相大白。
看了这个主要内容后,我浮想联翩,脑袋里装了的一大堆问题好像有十万个为什么,树真的会笑吗?大宇他们会遇到怎样的情况呢……这些问题不停地在我的脑海里徘徊。我迫不及待地翻阅起书来,当看到大槐树笑了起来,我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后面的故事更是扑朔迷离,看的我真是惊心动魄。是不是很想知道答案?那你也去看一看吧!
我非常喜欢这套书,它能培养我的逻辑思维能力。里面的故事离奇、惊险、刺激、情节曲折多变,惊心动魄,即使是让我读着感到恐怖,我也爱不释手。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中的《狗牙雨》。
狗牙雨,在文中是指一种类似狗的牙齿的暴雨。主人公杜元潮在5岁时与父亲来到油麻地,这里土地肥沃,是块富庶之地,他们还被好心肠的大地主程瑶田收留了,但杜元潮却受到另一位地主的儿子—邱子东的排斥,并把他推入坟坑,这时,下起了“狗牙雨”,它形象地表明了凄惨的杜元潮。
事情总有好的一面,当杜元潮遇上小女孩程采芹时,他的命运就被程采芹小小的心灵改变了。
我最可怜杜元潮,受了那么多委屈却无处诉说的他,让我懂得了不能软弱,不能退缩;我最讨厌邱子东,既高傲又瞧不起别人,让我知道了不能太自满于自己,要谦虚有礼;我最尊敬程瑶田,好心收留杜家父子的他,让我明白了要有慈悲心,要对别人有爱心;我最喜欢程采芹,给杜元潮带来欢乐的她,让我更进一步地了解了,真、善、美的世界。
这本书基本上没有华丽的词藻,朴素的语句中总是蕴含着这样的一个道理:世界上最有力量的不是重与刚,却是那不起眼的软与柔。武力只是会让事情变得更加不完美,甚至会毁掉自己。
一本书可以使我们快乐,这本书必定是童话大王郑渊洁写女生童话《鲁西西传》了。
翻开它,一股笔墨的清香就迎面而来,这虽然是想象,却令人回味无穷。鲁西西发现了五个小人不惜一切代价埋过爸爸妈妈,最后爸爸妈妈明白了不应该限制小孩子养小动物,这件事值得家长去深思,小动物难道不是一条小生命吗?如果我的爸爸妈妈就不一定会限制我。
鲁西西和皮皮鲁发现了家里的东西会变位置,用显影液发现了一条龙,她们给龙水喝必为它找到了新住所还求龙送到那里去。
鲁西西善良、勇敢、心灵的样子都很美丽,她的传奇经历还有很多。合上她,眼前出现了一个名叫鲁西西的女孩和一个叫皮皮鲁的男孩,郑渊洁爷爷的笔下人物是那么的传神,散发着笔墨的清香。
鲁西西是女生中的榜样,她告诉我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悲什么是喜,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她的优点,这本书家长老师也知道了这个道理。
这本书使我们快乐的成长,也陪伴了成千上万的少年儿童度过了美好的童年时光。如果你还没有读过这本书,那真是太可惜了……看女孩应有的品德,让鲁西西的故事成为真实的吧!你一定明白其中的很多道理,这是一本童趣多多的书。
自从《我的叔叔于勒》进入初中语文课本以来,菲利普夫妇就被贴上醒目的标签——自私、冷酷、贪婪、唯利是图、爱慕虚荣的资产阶级小市民,几十年来替整个西方资产阶级背着一个超大号的黑锅任人口诛笔伐,既无招架之力,更无还手之功。千古奇冤比窦娥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们的生活很拮据,这样的经济基础决定了他们的行为方式。菲利普夫妇都是小人物,“挣的钱不多”;“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这样的生活又有几个人没经历过呢?人们工作辛苦,加班加点,挣钱不多,可失业的危险还是如影随形;人们并不认为节省是美德,可是又不得不把一分钱掰两半花;人们懂得礼尚往来,可又最怕人家婚丧嫁娶的请帖。“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他们何尝不明白呢?但他们有什么办法呢?
他们不是自私的。于勒“行为很不端正”,“把自我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使得“我”家的生活雪上加霜,几乎陷入绝境。注意是于勒侵占菲利普的财产而不是菲利普侵占于勒的财产,侵占别人财产的人理直气壮,被侵占的人反倒被判“自私”,还有没有天理呀!
他们不是冷酷的。万般无奈之下“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上从哈佛尔到纽约的商船,打发他到美洲去。”当兄嫂的已经仁至义尽了,怎样就“冷酷”了?难道仅仅因为于勒不务正业变成“无产阶级”就要无条件地被他拖垮吗?难道为了收养再次变穷的于勒就要葬送女儿的终身大事吗?我们的道德评价很奇特:对好人按照圣人的标准来要求,求全责备;对坏人大讲什么“浪子回头金不换”,极其宽容,造成好人难做。再看看我们身边吧,有多少亲弟兄为了争夺财产反目成仇;有多少人自我华衣美食,父母却得不得赡养,甚至被弃置不顾……比较他们,我们又怎能苛求菲利普夫妇!
他们不能算贪婪、唯利是图。“这封信成了我们家里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他看。”“对于叔叔回国这桩十拿九稳的事,大家还拟定了上千种计划,甚至计划到要用这位叔叔的钱置一所别墅。”他们确实有点过分,但这仅仅是“计划”而已,好比镜花水月,距离变成现实何止十万八千里。对于一个生活拮据、地位低下的普通小职员家庭,这种对未来完美生活的想望也应当无可厚非吧?(那些买彩票的想用2元钱去博取500万,这才是贪婪;那些想自我的股票天天涨停大赚特赚才是贪婪;那些贪污亿万民脂民膏的家伙才是贪婪;那些梦想全国每个人给我一分钱我就成为千万富翁的才是贪婪……)况且他们以往给予于勒那么多,于勒有钱了补偿一下也在情理之中嘛。“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句话对于于勒也应当适用吧。如果他们真的唯利是图的话,当初沾光的就不是于勒而是菲利普了。
他们更算不上爱慕虚荣。“我们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富人能够到夏威夷领略异国风情,穷人到海边散步也是爱慕虚荣吗?穷人也有享受生活的权利呀!菲利普由于羡慕两位先生请他们的太太吃牡蛎的高雅风度,就对自我的太太、女儿们说:“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吃牡蛎?”难道说人穷了连给孩子买零食也成了罪过不成?可为什么杨白劳为女儿买红头绳不但不是虚荣并且是对完美生活的追求呢?”克拉丽丝说“我怕伤胃”,“至于若瑟夫,他用不着吃这种东西,别把男孩子惯坏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克拉丽丝因为穷而小气,可她苦的是自我和最疼爱的儿子呀!这如果放在咱中国,必须会被誉为伟大高尚母亲的典范;可因为她处在资本主义的法国,同样的行为就变成了面目可憎内心阴暗女人的罪行。双重标准何其不公也!
菲利普夫妇不必须有多么高尚,但也绝不比我们大多数人卑鄙。他们只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有这么穷的资产阶级么?人性中的优点和缺点他们都具备了,生活中的辛酸和无奈他们都经历了。他们可能对你没有帮忙,但也绝对没有侵害你。如果让你在菲利普夫妇和于勒之间做一个选择,我想你不会选择于勒的。
一言以蔽之,这篇小说其实就是告诉人们“贫贱夫妻百事哀”——小人物生活的辛酸和无奈。
小说发表的后的一百零二年,利用春节值班时间,我细细品读了奥地利作家弗兰兹·卡夫卡创作的《变形记》。
《变形记》为中篇小说,约三万余字。主人公格里高尔·萨姆沙是一家公司的普通职员,任公司外勤,常年在出差在外地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工作,由此换来微薄的收入,辛苦支撑着整个家庭的生活。彼时的他,在家中受人尊重,是父母眼中有出息的儿子,是妹妹心中有担当的哥哥。但是,当有一天他突然变成了甲虫,不能再去上班,不仅不能再为家庭做贡献,而且成了家里的累赘时,家人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改变了对之前对他的尊重态度,渐渐显现出冷漠,嫌弃、憎恶的面孔。最后,主人公在家人的遗弃中因饥、伤病孤独的死去。
小说作家脑洞大开,情节荒诞,利用一个虚构的特定假象来反应当时人民的生存状态和家庭关系。这就是我对这部小说的一个理解。
小说在刻画人性丑陋方面上无疑是成功的,这一点我丝毫不会否认。
主流评论在评论该小说是讲什么“小说反映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真是的社会生活”,也真是可笑。
人性,难道还要以制度进行区分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物质生活变得丰富,精神追求可能更高,离开了物质短缺时非你死我活的对立状态,人性确实有向善的一面。但是,在一百年前的西方,正如小说里所写的一样,即使主人公格里高尔·萨姆沙努力工作,家庭物质生活也保持一般水平最多是称得上小康。物质生活不富裕的情况下必然出现人情甚至是亲情的淡漠,虽然无奈确为事实。更甚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因食物的极大短缺会发生人吃人的现象,难道也是因为制度的原因?那时候的人懂的什么是制度吗?
再者,人的劣根性是不会有着根本改变,自私自利、随口撒谎、嫉贤妒能、欺上媚下、追求虚荣、好逸恶劳,等等,始终是人类撇不开缺点,不会因制度、时间而改变。
最后,小说作者卡夫卡的生活经历也较常人独特,他一直生活在“专制犹如暴君”般的“父亲的阴影”中,其生长经历为自己的创作也提供了鲜活的素材,但他的家庭成活并不一定是当时社会上的典型,进行文学评论时也不能以偏概全。
总之,家庭的亲情虽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牢固成铁板一块,但总体来讲,也不至于如小说中反应的那样极端。亲情是我们成长的最有利也是最为温情的呵护,是人性中最柔软的地方。如天空上的太阳,永远给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动力,成为我们前进路上最大的基础保障。我小人之心的揣测,连亲情都要嘲讽一番的人,估计内心一定阴暗晦涩的无法自拔。
在一个晴朗的下午,我看完了《我的叔叔于勒》这个故事,看完之后我愤怒不已,里面的主人公在亲情和金钱之间选择,他们居然选择了金钱,而抛弃了自己的家人。
主要内容说的是:一个家境不富裕,紧巴巴地过着小日子的家庭。在这个家庭里有五口人,“我”,父亲、母亲和两个姐姐。我的父亲还有一个弟弟,即我的叔叔于勒。从前他是全家的祸害,后来成了全家的指望。从前他不务正业把父母留下来的遗产全部花光了,后来被打发到美洲去了。“我们”与于勒最后一次见面的地方是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父母看见他又落魄了,装作不认识他。“我”知道之后心里不是滋味,给了十个铜子作为小费。母亲知道了,骂了我一顿,这让“我”感觉到了,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
这个故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骂他无赖,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又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乞丐,而且还躲得远远的。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金钱的魔力》这篇课文,讲了“我”穿的破烂不堪,在裁缝店里先遭冷遇,到后来“我”拿出钞票又备受关照的事情。说明店员以貌取人、藐视穷人、见钱眼开的本性,这与菲利普夫妇是一样的。
如果在金钱和亲情面前,你会选择哪一个?要是让我来回答,我想都不要想,就会说是亲情。因为亲情是任何东西都换不来的,就算你有再多的金钱,也是换不来的。有些势利眼就是当你有钱的时候,他们就会像哈巴狗一样巴结你,当你没钱的时候,你连他们的影子都找不到。
引用贝多芬的话来说“要用道德教育儿女,能给人幸福的是道德而不是金钱。”,这句话可以充分体现出金钱除了能给我们物质上的需求,其他都不能给,所以不要把金钱看的太重。
从小到大,我都喜爱高尔基的这篇题为“海燕”的散文,因为它的精髓就是几个关键字:勇敢、自信、不屈服。
我喜欢文中那一段对海燕穿击于暴风雨中的描写:“看吧!它飞舞着像个精灵,高傲的、黑色的暴风雨的精灵,它一边大笑,它一边高叫……,它笑那些乌云,它为欢乐而高叫!”
我尤其是喜欢文中最后一段当海燕在闪电的鞭击与暴风雨的怒吼中,仍勇敢地叫喊出胜利者的预言: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每当读到此句,自己的身心会不由一振,一只海燕不畏惧风暴雷电,搏击于大海与乌云之间,像箭一样疾飞的身姿也会顿时来到眼前。
不可否认,生活中的人们常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跋涉,而途中不顺利者居多。
人道:大道如天,烦恼如山。人生奋斗之中,常常会遇上很多预想不到的坎坷与烦恼,也往往会身不由己地置身于一些泥泞与沼泽之中。
面对此景,有的人会埋怨同伴,有的人会后悔动摇,还有的人会灵机一动向后转……。对此,我认为都可以理解,这些不过是人心理的正常反映,也并不违反人类道德规则。
但我仍坚定地认为,既然艰难与困苦是生活中客观存在的,那么任何埋怨与逃避就都失去了意义。最好的办法是去面对它,即不妨将这种逆境与坎坷当作是人生的一次挑战。
应该说,直面困难,应付挑战也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而勇敢与自信则是生活送给胜利者的礼物。“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我想这可能就是人间关于人生与挑战关系的最好诠注吧……。
不久前,我又读了一本由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书中每一篇故事的主人公都有着相同的悲惨遭遇,使人不禁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本书是由23个短篇小说组成的。这23篇小说中,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的悲惨,都让我们替他们感到同情、惋惜,甚至伤心难过。其中《海牛》这篇小说给我印象比较深刻。
主人公是个十五十六岁的少年。从小,他是靠瞎祖母一人拉扯大的。现在祖母衰老了,搓的绳子也卖不出去了。他读书向来很好,但这一次,为了祖母,他放弃了读书。他决定拿着祖母攒下的钱去买一头海牛。他选了一头很强壮的海牛。但在回去的路上,他被这头海牛折磨的很惨。
为了追到海牛,身上满是血迹与伤痕,触目惊心。但在最后,不知为什么海牛竟变得意外的温顺,不再那么暴躁。我想也许因为少年的执着吧,虽然系着海牛的绳子断了,但他确还是坚持去追逐海牛,到最后海牛终于服从了他。
这篇文章讲了一个精神执着的孩子,让我明白,坚持,不放弃,就是胜利!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是《格林童话》里的“灰姑娘”。
它讲就的一个姑娘。妈妈去世后爸爸又给她找了一个凶巴巴的后妈,后妈却带了女儿,两个女儿非常的毒辣、凶狠。可怜的姑娘天天被后妈辱骂,又被可恶的姐姐欺负,还要每天干又脏又累的活,穿的破破烂烂,弄得一身灰。他也有华丽的衣服,但都被姐姐抢,她也有舒服的床,但也被姐姐们抢,睡到灰堆上,家人都称她为灰姑娘。
有一天,皇宫里的王子要邀请全国少女跳舞,为王子选妻子,灰姑娘也想去,可她连能穿出去的都没有,不过有棵榛子树可以实现她的愿望,把灰姑娘变成了世界上最美丽的姑娘。一进皇宫,王子不愿和其它人共舞,一连三天,只和灰姑娘跳舞,但可惜,必须每晚十二点整回去,不然就会变回原来的样子。可王子很聪明,他在路上撒上沥青,把灰姑娘的水晶鞋粘在了楼梯上。
又有一天,王子让全国少女都来试穿这只鞋,只要能穿上就可以嫁给他,因为这鞋子有魔法,所以只有灰姑娘能穿,之后,灰姑娘嫁王子,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里,让我最感动的地方灰姑娘的坚强,因为她善良、诚实,快乐,克服,尽管她的后妈骂她,她的姐姐欺负她,可灰姑娘一点也不恨她们,因为她的心是纯洁的。
读了故事,我的感受是,做人要诚实、善良,每天快乐,开心,像灰姑娘学习,心胸宽广,不要学她的后妈和姐姐毒辣、凶狠,欺负别人,只有这样才能像像灰姑娘一样永远幸福!
开始读《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时,是在一张试卷上,那是只选一半的文章,读来读去,有点不了解在说什么,之后看到完整的文章后,噢!了解啦。
读后了解于勒是一个败家子,是全家的恐怖,以往是个花花公子,把家里的钱用光了,还占用“我”父亲的那一半。之后学信来说自我发财了,要到别国旅游。可能很久不会写信来了,于是于勒变成了全家人的期望,再之后全家人要去旅游,在一艘船上看到于勒,衣服褴褛,那是只满是皱纹的水手的手,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之后,父母都不敢认他,又怕他连累我们。
我悟到了,在当时的社会里无论是亲人还是陌生人之间都会有层隔膜。于勒以往是个令人唾弃的人、可之后又成了全家的期望。父母就为他的归来有上千种计划,很期望他回来很想他。可是,他们并不明白,于勒已经破产了是个穷光蛋了。如果他们明白的话,就不会在想你回来了,事实果然如此。当他们明白于勒是个穷水手时,都没有去认他。还在身后咒骂,连"我"给十个铜子的钱给乞丐都不应当给他。谁都喜欢往上爬,能跟有势力的人在一齐。菲利浦夫妇在那里很明显的表现了菲利浦夫妇他们是怎样的一种人:追求钱财,不喜欢别人拖累他们的人。
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这种事是很常见的,在全世界各地,都会上演同样的故事。莫泊桑只是用他的笔来陈述一个上演从古至今的古事,这是件常见而又平凡的事了。
在图书馆呆了一个下午,看了一本《湘行散记》。
久仰沈老先生的大名,却从未读过他的作品。好吧,就从这本开始吧。翻开书本,一股古香古色的气息立即涌了过来,细腻的笔触,精简的图画,吸引着我继续前进。
书中描写的背景是湘西。在这里有流淌着的清澈的河水,有听过之后一生也忘不了的橹歌,有爱说野话却勇敢有力的水手;有可爱纯朴却沦为女的妇女;在这里你还能见到古老的西兰卡普织锦;品尝到地地道道的苞谷烧酒和糯米粑;听到粗犷纯朴的情歌和号子声;能赶上哭嫁的媳妇背亲的队伍;见到热闹非凡的赛龙船。到底是古镇,一些古老的土家族习俗还没有被现代文明迅速地淹没到无处寻觅踪迹的地步。镇上人家有在沿河居住的,也有像星星一样散居在沿河山上的,河岸两边的吊脚楼高高低低,错落有致。沈老先生真是擅长用极为精简的'笔墨勾勒出湘西的山水人物。在他的笔下,人是鲜活的,景是生动的,物是立体的。
字里行间,我能够感觉到沈老先生那份热爱生活的情感。沈先生年少即投身行伍,随军队辗转川黔湘边境,吃过苦,也阅尽了社会的黑暗。然而他对生活还是如此热爱。而我们呢,天天在工作学习中忙忙碌碌,只知道叫苦叫累,我们或许忘记了去发现身边一切美好的东西,所以,我们失去了太多。因此我们得端正生活态度,用心去感受这个世界。敞开自己的心灵,虽然我们对于漫长的历史只是毫不起眼的一部分,但我们却是自己生活的的主人。我们可以选择热爱生活,在自己习惯的生活里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去追逐理想。
如此美景,如此纯朴的风俗,怎不令我向往呢?想找个机会去湘西,亲自去体验这样如天堂般的地方。读沈老先生的文章,使我了解湘西,挚爱湘西。
我用了两天所有的空闲时间,不玩电脑、不看电视。把《荆棘鸟》这部书重读了一遍,我在念高中时看过一遍,那时就被这本书深深的吸引。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忘却,连主人公的名字都忘了。
这部书分上下两册,作者是澳大利亚人,名为科林·麦卡洛。这部家世传奇出版后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这部书是以澳大利亚的一个名为德洛耶达牧场为基地,描述牧场主一家人颠沛流离、曲折离奇的生活故事。女主人公——麦琪,一个温柔美丽的女孩,爱上一个不能谈爱的教士,一个爱她却不敢承认的教士。男主人公——拉尔夫,一个完美与智慧的结合体,一个全身心都奉献给上帝的男人,却是麦琪一生都爱的男人。
她们家庭中每一个成员,都有一个让人留恋的故事,可是我只想沉浸在麦琪和拉尔夫的感情故事中。拉尔夫第一次见麦琪时,麦琪仅有十岁,但见第一眼时,拉尔夫的心就被麦琪俘虏了,虽然那时麦琪并不懂得感情是什么,只明白喜欢和他在一齐,听他祷告,听他做弥撒,一齐骑马,一齐散步。
直到麦琪长大,懂得了感情,但拉尔夫拒绝了她,拉尔夫是不能结婚的,他把自我奉献给了上帝,麦琪心冷了,到之后遇到了卢克,一个长得十分象拉尔夫的男人,一个处心积虑骗财骗色的大骗子,一个心里仅有钱的守财奴。
麦琪和她结婚后的那一段日子,是麦琪一生中的地狱生活,没有丈夫的呵护、没有丈夫的陪伴,就连怀孕分娩时,丈夫都没有回来看一眼,幸好有一对好心的夫妇——路第、安妮,一向守护着,照顾着,让麦琪度过艰难的日子。
麦琪结婚没有告诉拉尔夫,也不让家人通知他。她想彻底的忘记他,想要好好的生活,没有想到卢克是一个守财如命的吝啬鬼,婚后麦琪心灰意冷。
随后拉尔夫经过麦琪家人,找到了麦琪,在一个度假村里,她们最终走到一齐,融合在一齐,拉尔夫最终短暂的抛弃了上帝,麦琪所以怀上了拉尔夫的孩子,但麦琪并没有告诉他,麦琪离开了卢克,回到了德洛耶达,回到了自我的家。当她和卢克的孩子——贾斯丁(女孩)满十六个月时,她为拉尔夫生下一个男孩,取名丹尼,但家人都以为是卢克的孩子。
都没有多想,仅有麦琪的母亲——菲,一个心细而又美丽的母亲。当孩子一生下来,她就看出了是拉尔夫的孩子,尽管麦琪从未提起过见过拉尔夫,她还是看出来了,可是没有对任何人说,包括麦琪。
《大宇与神秘惊奇》是一本恐怖有科幻的小说,非常好看,非常能增加我们的推理和思维能力,这本书一共有25本,而且现在还出第二部,我看过第一集,第四集,第十一集和第最后一集呢!这本书一集都会有两个故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大宇,刘畅,李伦和赵勇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大宇了,因为大宇有着聪明的头脑,很会想问题,每次都是他化解了困难。刘畅是大宇的同学,也是他们班公认的班花,他是大宇的死党,更是大宇心灵历险的积极参与者。
赵勇天生就是一个胆小鬼,但一心一意地要办成英雄,他看到什么怪影时,女生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已经向女生一样尖叫起来了。李伦在班里是最像大侠的男生,可惜他的头脑简单了些,他不能是大宇的死党,他是大宇的活党。
最好看的就是第4集的“怪笑树”了。
我最喜欢这本书了,因为这本书可以提高我的头脑,希望你们也看看!
《偷影子的人》我看过最有趣的小说,他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生活。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打动了。
我曾经也幻想过自己有这样奇特的能力,了解别人内心深处的想法。我们的主人公就是拥有这样的超能力,能偷别人的影子,能了解到对方心里想的事情。他用这样的超能力帮助很多人,如克蕾儿,同时这也让他了解到人性中灰暗的一面,如伊丽莎白。主人公还经历母亲的离世的痛苦遭遇,故事的最终,主人公还是和他的挚爱在一起了,美好的结局也让我感到很欣慰。从这个男孩的身上,我也看到了自己童年的影子。小说中表现出来的友情、亲情让我感动。理解别人、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这是一个人情商的最好体现。
“青少年时期,我们总梦想着离开父母的一天,而改天,却换成父母离开我们了。”世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子欲养而亲不在”。现在我们的父母就在我们的身边,你可以去拥抱他们,对他们说爱他们,可是几十年后他们离开我们,我们的生命从此就会没有了出处,只有归途。想想那个场景,不免让人感伤。孝顺要尽早,珍惜每一天。我们在慢慢长大的同时,父母在一天一天的老去,这是自然规律,我们无法改变,但是我们得在有限的时间内做让我们这辈子不后悔的事情。
第一次听说《荆棘鸟》的名字以为它是一种介绍鸟的书,看后深为感动。
书的引子是这样说的:传说中有这样一种鸟,它毕生只歌唱一次,但歌声却比世界上任何生灵的歌声都悦耳。它一旦离巢去找荆棘树,就要找到才肯罢休。它把自我钉在最尖最长的刺上,在蓁蓁树枝见婉转啼鸣。它超脱垂死的剧痛,歌声胜过百灵和夜莺。一次绝唱,竟以生命为代价!然而整个世界都在屏息聆听,就连天国里的上帝也开颜欢笑。仅有忍受极大的痛苦,才能到达至善的境界……也许传说就是这样。
读了这段话,看看文中的主人公,麦琪、拉尔夫何尝不就是那荆棘鸟呢?为了到达至善的境界,忍受着极大的苦痛,时时刻刻就像把自我定在最尖最长的刺上,以生命为代价的绝唱,唱出了爱的赞歌,唱出了至真的感情。
在__里,牧师是能够结婚的,但在天主教里,神父要献身给上帝,拉尔夫作为神父是不可能和麦琪结合的,他伴随麦琪成长,并且一开始就喜欢了麦琪,但同时痛苦却也如影随形,他的儿子伴随他左右,他却不明白,只至丹尼死了,才明白是自我的儿子,悲哀。
麦琪又何尝不是?明知那是不该爱的人,却喜欢上了,在得不到的情景下,竟然得到了复制品丹尼,爱他,但最终失去了他,悲哀。如同荆棘鸟一般,忍受着极大的痛苦。那玫瑰色的灰,到底有什么深层的含义?也许是完美中总夹杂着一种生命的悲哀吗?
想想生活在世界上的我们每个人有何尝不是一只荆棘鸟呢,为自我唱着这仅有的绝唱呢?为了能使生命到达一种完美,忍着剧痛,以生命为代价的唱着。
飘渺的橹歌声中,扬起的是最真实而美丽的生命。
一方水土,一方生命,一方美丽的湘西。这便是沈从文的故乡,这便是沈从文心中的美好,回不去的过往……
与其说这是一本回乡散记,倒不如说这是沈从文先生对这方水土,对这方水土上的生命最真挚的爱,是对这社会底层人民最忠实的叙述。
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那清澈见底的流水,唱出最真实生命的橹歌,那仗义的水手,那可爱热情但却沦为妓女的妇人。这便是最写实的生活,这便是沈从文人生中真真切切的缩影。沈从文凭着一颗诚心,一只笔,用最最干净的文字,塑造了纯美的湘西世界。
虽然是在充满焦虑甚至苦难的现实中,沈从文先生笔下的世界,但却给我们的心灵开辟了一方净土。水手尽管拿着少得可怜的收入,却干着辛勤又危险的工作。哪怕是冬日,哪怕是最寒冷的日子里,只要船只逼入急流乱石中,他们都会敏捷而勇敢地脱衣裤,向急流中跳去,尽肩背之力也要使船只脱离险境。十年如一日,虽这样干着,他们却从不曾失去应有的一份勇敢和努力。被生活所迫的妇人,沦为了妓女,可她们仍就是那么质朴,那么可爱。尽管生活在底层社会,那份对生活的纯真希望,还在她的心中。
没有消沉灰暗的情绪,却让我感受到了那份不舍。过去的老朋友,过去的事,已经不在了,繁华已逝。那些水手,出去了,可能再也回不来了,可能明天就回来了,那些妇人心中重要的人,可能也再回不来了,也可能明天就回来。平静的心,同湘西的水,默默地淌。
就算是生命无法把握的水手,也永远勇敢有力。是沦落风尘的妇女,也永远保留最纯真的希望。这便是那实在而又顽强的生命。
《国富论》是苏格兰经济学家,哲学家亚当斯密的一本专著。这本专着共为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进劳动生产力的手段──分工,因分工而起交换,论及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再探究商品的价格,以及价格构成的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书中总结了近代初期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经验,批判吸收了当时的重要经济理论,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程做了系统的描述,它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方面,起了重大的作用。
从《国富论》中文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自由主义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是十分重大的。在我国的今日,脱离了计划经济也可是三十年,与英国将近三百年的自由经济意识还无法相比,东部开放的海城市还好,西部地区则明显的体现出落后,不但经济落后,思想也落后,表现命令不到绝对不作为的慵懒心态,与沿海开放区的那种创新思想大相径庭,这也是西部发展不起来的主要原因。所以思想不自由,不主动,就会落后。
有人认为中国是一个难以创新的国家,可是少年强,国则强,少年弱,国则弱。中国没有因为别人的评论而放弃自我的梦想,从来没有放弃过追梦。因为它深信,只要努力,就会成功,只要不放弃自我的信仰,就会成功。就算失败了也要再爬起来,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梦。就好像每个人都能够仰望星空,心光洒在每个人的脸上照亮更加丰沛的人生,也照亮更加灿烂的中国。
大宇,虽然是一个普通的名字,但那小小的字眼里却藏着一个敏锐的眼睛!自从我看了著名作家张韧写得《大宇神秘惊奇》时,我五体投入的佩服主人公大宇,佩服他的敏锐、聪明、帅气。他有柯南的观察力,有福尔摩斯的逻辑推测能力;他喜欢冒险,喜欢帮助警察侦破疑难案件。他就是我所喜欢大宇!
在作者的寥寥几笔和夜以继日的构思下,把大宇写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有时,我读着读着书,仿佛就身临其境,和大宇一起侦破案子。书中,大宇变成了一只兔子,被电脑病毒给控制住了,可是,大宇总是用他机智的脑袋一一战胜敌人。
看到这里,你一定会说大宇有准确的判断力和智商,太厉害了。但是,你错了,大宇靠的不仅是自己的天赋,还要有他的四个死党——流畅。李伦。赵勇。胡明光帮忙。如果没有这四个朋友的帮忙,大宇的单打独斗是战胜不了坏人的。
看了这本书,我发现《大宇的故事》是心灵的冒险,是意志的考验,同时也是疑案探幽的趣味历程。它不是普通的鬼故事,而是一个初一少年心灵和勇气的考验。正是因为这种考验,才把我带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马克思、恩格斯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别的联系了。”自从读了莫泊桑写的《我的叔叔于勒》,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那句话。
《我的叔叔于勒》选自《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这部短篇小说是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写的。莫泊桑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在这个暑假里我们教师要求我们阅读这篇精彩的短篇小说,我一共阅读了两次。初次阅读,只读到了菲利普夫妇的见利忘义,爱慕虚荣。经过再一次的阅读,我又发觉菲利普夫妇也是有苦衷的,也是可怜的人,他们之所以会变成此刻的他们,只是因为黑暗拜金的社会扭曲了他们的人性。作者的这篇文章描述了菲利普夫妇对待亲弟弟于勒前后截然不一样的态度,画出了一幅资本主义社会里,贫穷则哥哥不认弟弟的悲惨的景象,艺术的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纯粹的金钱关系”而不是人与人相互帮忙的完美生活的主题思想。
小说一开头先写出了这个约瑟夫。达佛朗斯家的生活状况。“我”有两个姐姐,家里的生活也是比较的艰苦的,爸爸的工作很是艰苦,却赚的钱却不多。之后又介绍了于勒。就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家庭中,他想向上层社会爬,也想在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创业,可是都失败了。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杯具,而是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杯具。所以说于勒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个受害者和失败者。
在资本主义这个大染缸里,于勒从小就沾染上了资产阶级的思想和恶习,行为不正,糟蹋钱,花钱如流水,逼得父母动老本,不仅仅把自我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最终,于勒被叔叔嫂子驱逐到美洲去淘金。从此,他由家庭进入到社会,并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居然阔绰了一个时期,开了一个大店铺,做了一桩大买卖。可是,好景不长,他在竞争中最终失败了,破了产,到处流浪,有家而不得归,最终被收容在一艘海轮上,靠买牡蛎为生,过着猪狗般的生活。于勒的沉浮,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具有必须的代表性。我们从于勒的身上,看到了一点时代的眉目。
另一方面,作者从于勒的身上,还形象的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的价值标准和人和人之间关系的本质。当于勒花了家里的钱的时候,便一文不值,成了全家人的恐怖坏蛋流氓,当他在美洲发了财,并愿意回来与哥哥同过欢乐的日子的时候,哥哥嫂子便把他当成了欢乐和福音,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全家叨念着他,盼望着他,当他成了穷光蛋的时候,哥哥嫂子对他躲之惟恐不及,避之惟恐不远,他成了贼,流氓,被视若毒蛇猛兽,怕重新回来吃他们。那里,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道德标准,与是非标准。总之,在这篇小说中,人物形象寥寥无几,但却有明有暗,有虚有实,有详有略,写出了层次,突出了重点,在语言动作中生动地突出了人物的内心世界,有力地表现了主题。
《偷影子的人》是偶然间看到好友在朋友圈发表观看了这部电影后的好评感想,因而对它才有了初印象。直到某天逛书店再次看到这本书时,才又一次勾起心中想去完整研读的想法。好奇是什么让这样一本书能够被誉为“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细细研读才发现此书的魅力所在,它虽由男孩的一个个平常朴实的成长历程故事串起,但这些故事中却蕴含着生活中的道理和哲理。让我们不经意间会思索自身对生活、爱情、职业的观点与态度,反思目前所拥有的是不是自己最初想要追寻的,是不是自己心中最放心不下的。
正如男孩在自己拥有的特殊能力“偷影子”而看到好友的心事,了解到自己的好友吕克向往已久的是当一名医生时,男孩帮助吕克离开了面包店,踏上了吕克梦想中的医生之路,到最后吕克发现自己最喜欢的还是面包师又重返面包店的故事。在职场中,我们每个人也或多或少存在这种迷茫,心中一直向往着做某件事,等到你真的放手去追逐时,你才发现其实你向往已久的并不如你想的那么美好。其实判断这份职业是不是值得我们用力一直去追逐的标准,最主要的是我们清楚的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并能够从中寻找到快乐,体会到做这份工作的价值所在,这才是幸福与幸运的。
在寒假中看了一本叫《狗牙雨》的一本书,里面有许多好看的故事,有狗牙雨、海牛、枪魅、荒原茅屋、暮色笼罩下的祠堂、大水鱼鹰、城边有家酒店、古堡、等许多好的故事。我给大家讲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就叫狗牙雨。
杜元潮是五岁那年来到——准确一点地说,是漂到油麻地的。也是在秋天,他和父亲杜少凭借一块厚大的棺材盖随着洪水在河面上漂了二个白天一个黑夜,他只模模糊糊看见妈妈被洪水卷走的情景,母亲徒劳地挥舞着双手,最后,一团黑发像马尾在浪花上悠悠一甩,就永远消失在眼前。
杜少凭是怎样把杜元潮放在棺材盖上的,又是怎样把棺材盖找到的?已经无人记得了。杜元潮问父亲:“什么时候回家啊?”父亲杜少环顾四周说:“马上就可以回家了。”大水退了杜少岩没有带杜元潮回去我自己的家而是在油麻的地方住了下来。在那里保护、养护着自己的儿子。自己在外受苦不告诉儿子,怕儿子不让自己去挣钱。
读到这里,我读懂了父亲是很爱自己的孩子,不像有些爸爸一样,只要钱另外什么都可以没有。可惜杜元潮五岁就没有母亲,太可怜了,我们现在一定都有自己母亲的吧,我们一定要把学习提高上去,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早在高中的时候我们就学过卡夫卡的《骑桶者》,在那篇课文中我初次体会到了卡夫卡的魅力。在大学里我又阅读了卡夫卡写的另外一部作品《城堡》,相比较而言,后者要难懂许多,但是通过这两部作品的阅读我也更加喜欢上了卡夫卡的写作风格。这次大学语文需要我们赏析一篇作品,我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卡夫卡的作品。
此次我要赏析的是卡夫卡最有名的作品之一《变形记》,相比于《城堡》的让人找不到头绪的情节来说,《变形记》显然更能让我读懂。《变形记》讲的是一个年轻的旅行推销员格里高尔一觉醒来变成了大甲壳虫后发生的事。格里高尔变成了甲壳虫后,母亲一看他就会发哮喘病,父亲一直都很憎恶变成甲壳虫后的格里高尔,试图把他弄死。只有那个妹妹在起初的时候还对他很好,给他打扫房间,给他准备他喜欢吃的食物,为他搬掉房间里面的家具让他有更多的空间活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妹妹对他也变得冷淡了,到最后妹妹变成了最憎恶他的一个人,他们都想把格里高尔这个累赘弄走,这样才能使生活变得正常。最后格里高尔在自责中死去了,家人们得知了消息并没有表现是什么难过或者惋惜的心情,他们辞退了那个女佣,避而不谈格里高尔的事,准备去旅行一趟,然后回来开始新的生活。
读完这部作品首先是我就为格里高尔感到不平和同情。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商店破产后一直是家庭生活支出的主要来源。他任劳任怨,不管那个推销员的工作多么辛苦他都不会对家人们抱怨些什么。在每次拿薪水回家时他就会特别高兴。他知道自己的妹妹喜欢小提琴,还曾经秘密的打算把妹妹送到音乐学院去进修。但是这个愿望还没有完成他就突然间变成了一只甲壳虫。在变成甲壳虫之后,父亲就非常憎恨他,狠心的用苹果砸他,导致他的背上一直嵌着一个苹果,这可能也是导致格里高尔最后死去的原因之一。但是格里高尔并没有就因此憎恨他的父亲,他还是喜欢去看看他的父亲在做的那些什么一直维持的习惯。在他们家的经济陷入危机的时候他也担心他们该怎么度过。
前几天,妈妈给我借了一本书,书名是好心眼巨人,我拿到这本书心里就在想:这本书到底写的是啥意思,巨人是什么样的呢!于是我翻开了书,主要写的是一个心眼很好的巨人和一个漂亮的小女孩苏菲,为了拯救天下所有人,冒着生命危险,去像国王讲述所发生的一切恐怖事情……在巫师出没的时刻,会发生什么呢?
在一个安静的夜晚,苏菲被一个巨人抓走了,到了巨人的住处,她发现了很多不知道的事情,居然还有八_个比巨人还要大上二倍的吃人巨人,他们到各个国家去吃人,真的好恐怖,幸好有个好心眼的巨人,好心眼巨人说,他们每天晚上都出去吃人豆子,苏菲说:我们可以阻止他们吗?
要怎样去做呢!菲说:我有一个好办法,我们可以报告给国王,好心眼巨人是收集一些好梦,每晚都到小朋友们的窗前把好的梦,用管子吹进小孩的屋里,让他们都做一个好梦,苏菲说:我们可以把他们吃人的事情,还有你和我,所有恐怖的事情都放到梦里,把这些梦吹到国王那里,这样国王就知道了,于是他们就开始动起手来,国王真的梦到这些事情了,
被梦惊醒了,太恐怖了,国王派了八_架飞机出发了,当他们见到那些巨人的时候,个个都胆站心惊,他们真的是太大了,在好心眼巨人的帮助下,终于把吃人的巨人都抓住了,后来,国王给苏菲和好心眼巨人她们每人一个住房,所有的小朋友跟大人,都很喜欢好心眼巨人,我也很喜欢他,我在想,难道我们做的梦也是好心眼巨人带给我们吗?
《鲁西西传》是中国著名童话家郑渊洁写的。这是一本写给女孩子看的童话书,书中的主人公是鲁西西,虽然她很胆小,可是她有温柔、善良、心胸开阔、有同情心的好品德。经过一次刮铅笔芯的意外,她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发现一切都是那么新鲜,大树长在房顶上,鸟儿在水里游,鱼儿在路上走,还有能管零食的国王。她还见过能开进人心里去的军舰。真有能开到人心里去的军舰吗?不,没有。它是告诉我们:做人要心胸开阔,不要做细心眼的人,异常是同学之间,不能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斤斤计较。做一个心胸开阔的人是多名完美啊。
最让我佩服的是鲁西西和她的罐头小人之间的故事。爸爸妈妈不许他们在家养小宠物,被他们扔了,鲁西西喜欢五个小人,为了保护五个小人,她对爸爸妈妈撒了谎。为此受了很多委屈,可是每次她都是因为太喜欢五个小人才撒谎的。罐头小人也做了不少了不起的事。经过这个故事,我懂得了:用自我的爱心去帮忙别人,别人欢乐了,才是自我最大的欢乐。
《鲁西西传》把我带到了一个奇妙,充满幻想的世界里,让我被里面的故事紧紧吸引住了。同学们,如果你们还没有看,那就赶快去看吧,它会给你带来许多启发和无穷的乐趣。
窗外,天空很重,阴沉了一个上午,没有丝毫见晴的意思。初秋,寒露,雨水,有些凉意。或许正因为这雨水,让人觉得不沉闷,不抑郁。
作为海边人,每年要经历各种各样的台风,有时候,它们只是路过,即便路过,它们也会忽东忽西的,摆出吓唬人的姿态来。这些年来,常常是看着来势汹汹,全市紧张,突然又神来一拐的北上或向西南去。
中午时分的台风,估计还在海上翻滚着,夹杂着暴风雨而来。此时,突然想起小时学过的课文——《海燕》。
《海燕》又名《海燕之歌》,是高尔基创作的一篇著名散文诗。海燕在暴风雨来临之前,常在海面上飞翔。因此,在俄文里,“海燕”一词含有“暴风雨的预言者”之意。
我没见过海燕,只见过海鸥。对于海燕的印象,全来自高尔基的这篇散文诗。与狂风、与暴雨、与雷电搏击,它是暴风中的精灵,高傲的精灵,敏感的精灵。勇敢的,自信的,坚强的,不畏艰险的……
《海燕》一文充分地让人领略了散文诗的美。散文诗兼具散文与诗的特点,其语句不分行,不押韵,却精练、形象、优美。文中描摹出海燕的声——从“叫喊”到“大笑”;形——“黑色的闪电”;一系列的动作,如“飞翔”“穿”“掠”等刻画出海燕的快速敏捷,矫健勇猛的“直冲向乌云”。此外,多种修辞手法的综合运用极大地增强了《海燕》的艺术性,使之达到了极高的艺术水平。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革命斗争也好,时代变革也好,那一场不是猛烈且无情的?
当前所处的时代,互联网信息时代,物联网的发展,让很多以前只能是概念的设想变成了真实,软件不断的更新,理念不断的更新,稍微一不留神,就会被暴风雨击倒。除了不断储备、笑着面对、主动迎击,我们别无所择!
抛开高尔基当时创作的背景不讲,这篇文章蕴含着让人笑对困难、勇于挑战的力量,字里行间透露出的英雄主义,浪漫主义,正是我们所需要的。
阳光总会有,那是在你与风雨搏击之后。
沉思片刻后猛然想起《世说新语》任诞篇中曾有这样一则故事,再次捧起书来细细品味,不禁莞尔。
故事大致讲述了东晋官员殷羡出任豫章太守,临行前,很多人托他带去他们自己渴望获得官职的书信。到了石头城,殷羡把书信全部扔到江里说:“沉者自沉,浮者自浮,殷洪乔不能致书邮。”
读完这则短故后曾对“沉者自沉,浮者自浮。”这句话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在其他书中看到沃维纳格说的那句话后才恍然大悟:殷羡不推崇这种“不走正道,贪图小径”的社会风尚,认为虽然获得了官职,也就是所谓的“成功”,还不如依靠自己的一言一行,学识才略从而获得自己的成功。所以“沉者自沉,浮者自浮”更深层面的含义是:无用之才自不会得到赏识,而德才兼备之人定能得到重用。
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越来越多的人为了贪图一时小利,放弃了光明和正义的大道,误入歧途,走向黑暗。这也许能获得些许利益,但终究不是长远之计,更何况这是一种道德败坏的象征,一种不良的行为准则。
与其走这偏门邪道还不如潜心向善,脚踏实地地干好每一件事。虽然会比前者付出更多,但这是一次锻炼和展现自我的机会,更能使得到的成功更真实,得到也更为自豪和愉悦,何不一试呢?从小就养成这种习惯对于将来不论是发展的过程还是种.种鸿图霸业抑或遭遇挫折时的心态都是有极大的帮助的。
为了得到赏识,得到成功,唯一也是必不可少的道路就是学习。学习就需要有“铁杵磨成针”的顽强毅力与勤奋刻苦的钻研态度,正如童第周所说的“天才是用劳动换来的。”当我们真正做到这一点时,也就成为了真正的浮者了吧。
不要一味地羡慕别人而自己却无所作为,更不要为了谋取利益而抛弃光明,那样只会像陷入沼泽地一般越挣扎陷得越深。唯有做搏击长空的雄鹰,金字塔顶上的蜗牛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明天。
什么东西这么奇妙?你一定会问。原来,奇妙的是一本书的内容。哪本书的内容呢?当然是—《鲁西西传》!
《鲁西西传》?作者是谁?是童话还是什么?内容是什么?你一定会给我提出一连串的问题。让我慢慢为你讲吧!《鲁西西传》的作者是郑渊洁,他是童话大王,《皮皮鲁传》、《鲁西西传》、《皮皮鲁总动员》等童话书陆续从他手中诞生。《鲁西西传》写得充满童趣,可大人都说是“胡编乱造”,内容就是由“鲁西西外传”、“红沙发音乐城”、“罐大小人”、“龙珠风波”、“鲁西西和豆芽兵”、“教室里的隐身人”“女明星和图钉公主”几个大块组成。
鲁西西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很听爸爸妈妈的话,是优秀生。她有一个调皮的哥哥,他一点也不听爸爸妈妈的话,是班上的落后生。因为一些奇怪的事儿,比如遇上了罐头小人,遇上了龙和龙珠,他们的成绩直线上升,让人目瞪口呆,瞧他们,多神气!但是遇上这些奇怪的事时,还东躲躲妈妈,东躲躲爸爸的,一会儿让人的心提到嗓子眼儿了,一会儿又“扑嗵”一声落下来了。多惊险啊!
我最喜欢看的文章是“罐头小人”。文章的大意是:鲁西西打开了一个罐头,里面有五个小人儿,三男二女,都光着身子。鲁西西高兴极了:他们会说话!鲁西西给他们穿上了衣服,一个博士(男),一个约翰(男),一个上校(男),一个歌唱家(女),一个艺术家(女)。当爸爸妈妈发现罐头里的肉没了时,许多奇怪的事也在发生:皮皮鲁养的狗会说话,皮皮鲁的成绩直线上升,是因为罐头小人中的博士钻进他的头发里,告诉他这题咋做,让他的成绩突飞猛进。鲁西西呢?成绩直线下降。
因为,有一天晚上,她给罐头小人们做衣服,整整一个晚上没睡觉,白天上课睡觉了。优秀生们、老师们都不满了,后来鲁西西就想:当个落后生就得像落后生的样子!就变成落后生了。因为有了博士(罐头小人)的帮助,全校的落后生(包括鲁西西和皮皮鲁在内)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第一!
真令老师、同学们吃惊!还把皮皮鲁和鲁西西的父亲搞的糊里糊涂、愣头愣脑。就开始追究、再追究,因为父母总是不让他们养小动物,一看见就扔了。所以皮皮鲁和鲁西西不敢轻意暴露罐头小人。忽然有一次,罐头小人的上校因为看见几只老鼠在啃爸爸的材料,被老鼠咬断了一条腿。爸爸妈妈发现了,知道了是怎么回事。就将上校送到医院治疗了。
当然,爸爸妈妈原谅了他们。我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是:爸爸妈妈最后还理解原谅了他们。还有,我还喜爱里面可爱的罐头小人,真羡慕他们呀!
《鲁西西传》虽然是给小孩子看的,但是也有一些值得父母学习的地方,比如“合格的父母说孩子哪儿做得好,不合格的父母说孩子哪儿做得不好。”“孩子需要鼓励,越鼓励越好。”等等,都值得父母学习。爸爸妈妈也要看一看哦﹗
我觉得,《鲁西西传》真是十全十美﹗
20__年1月30日,多么平常的日子,我和爸爸去买新书包。
在书店,我在书架上看到一本《大宇神秘惊奇》,我在别的报纸上看到这本书的开头,觉得很好看,这次书店里有,我就买了下来。我买下这本书的第一秒起,我就开始后悔,因为我刚才随便翻了一页,那资料十分怕人,还有让人胆战心惊的插图,但还设挡不住我的好奇心。一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看得很快,一下子就看了好几十页,我越看越入神,转眼就到了九点半,爸爸叫我睡了,我把书带回房间,睡了。
又想继续看,看到有人被抓进电脑里了,别人赶到时,在昏暗的地下室里,黄颜色的灯,渐渐变蓝了,电脑屏幕上只是飘着一片有一片的雪花,原先的门变成了墙。。。。。。看到那里,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最终原先是电脑病毒搞的鬼,书里的电脑病毒不是让我们电脑瘫痪的病毒,而是能够抓人,杀人的病毒。那些人用了最强的杀毒软件,杀死了病毒。
下一篇是《幽灵姐姐》,我不敢看了,也不敢自我一个人睡了,以晚上起床上厕所太麻烦为理由(爸妈房间里有个洗手间)跑到爸爸那儿去睡。此刻,我不怎样怕了,但我看了《幽灵姐姐》之后,又会怕起来。爸爸说这种书不适合我看,便藏了起来。但我明白,总有一天我会从走廊过道的柜子里拿出那本书。
大宇神秘惊奇初中生读后感500字范文(6)
这几天,我从图书馆借来了一本恐怖而又惊奇的书,《大宇神秘惊奇》之蓝色恋人与眼泪波动。里面有四个主人公:大宇、刘畅、李伦、赵勇四人。
大宇:上高中了,一个敏感、聪明,帅气的男孩,总是能在不起眼的事情上发现不一般的故事,从一张白纸中看到可怕的案情。他天生富有幽默感,有一种从小就当英雄的冲动,为此,有的同学嘲笑他,教师和家长也不理解他!可是,他不在乎。他就是要体会惊魂的刺激,就是要在冒险中丰富他的少年人生。这,就是大宇,就是学校第一哥!
在蓝色恋人中,玉教师长得冰清玉洁,有一天她和她的男朋友胡星理去山上散步,他们看到天上太阳都要落山了就找了一个近路走进去,那里十分阴森恐怖,玉教师走在前面,她男友走在后面,她时不时听见她男友急促的呼吸声,像是要从背后偷袭她,果不其然,当她走到一个悬崖边的时候,她男友突然向她扑了过来,玉教师及时闪开,男友摔下了悬崖,忐忑不安的她看见一张蓝光闪闪的脸,这是她男友!
经过大宇的周密调查,最终把事情搞得水落石出,原先装扮成玉教师的人是真正玉教师的姐姐,胡星梦想对她们姐俩下毒手,可是他的计划成功!
这本书使我增加了胆量,变得更加自信!
你相信世界上有巨人吗?你相信十个中有九个是吃人的巨人吗?好心眼巨人是其中一个,他总来都不吃人豆子,哦,这是巨人国称呼人的方式,很怪吧!你知道大鼻子瓜吗?好心眼巨人就在巨人国吃这个东西,他说这个东西的味道像臭鱼、烂肉,难吃极了!你知道一个叫索菲的小女孩吗?她和好心眼巨人发生了一些稀奇的事……
夜晚,索菲在孤儿院的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突然一个“很凶很凶”的“怪兽”看到了索菲,索菲也看到了他。他就是好心眼巨人。他把索菲带到了巨人国,一起吃臭臭的大鼻子瓜;一起来捕捉梦;一起来噼啊扑;还一起来教训吃人肉块巨人,让他做一个非常可怕的梦。得出一个结论:他们成了好朋友。
好心眼巨人和索菲不想让那些可怕又可恶的巨人来吃人,索菲让好心眼巨人给英国女王拖一个梦,索菲和好心眼巨人配置了一个他们的经过的梦,并让索菲真的坐在王宫的窗户上,以便让女王知道这是真的。接下来就是麻烦的捕捉吃人巨人的工作了。
他们用结实的绳子把他们捆起来,再用直升机把它们吊起来,吊到英国放到五百英尺的大坑里,每天都吃又臭又恶心的大鼻子瓜。而好心眼巨人被封为吹梦大臣,还可以继续给孩子们吹梦,女王还赐给他一座巨宅。索菲得到了一座漂亮的小房子,就在巨宅旁边。
我觉得,做人就要做个好人。古人说的没有一点错:好人有好报,坏人有坏报。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有正能量的人。尽管世上没几个人关注你,但是只求做个好人。一个坏人,活得再舒服,他也是一个坏的人,心虚,做什么事都心里不踏实,还不如做个好人踏踏实实。好人有些遇上一些坎坷就变成了一个坏人,因为他耐不住,如果他耐住了,就不会以后变得凶多吉少。
做一个人,做一个好人,做一个耐得住坎坷的好人。做一个这样的好人才能以后事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