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精选31篇)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第一部。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披着神秘面纱,具有传奇色彩的历险故事。读完后,我还沉浸在魔法的世界里,而书中的内容更让人回味无穷。
书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身世可怜。一岁时,伏地魔(通称神秘人)杀害了他的父母,并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闪电型的疤痕。之后,我们的主人公哈利又被寄养在姨父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
直到哈利十一岁生日那天,他收到了猫头鹰信使带来的一封神秘的信-------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正是这封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让哈利得到了快乐,也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哈利不仅学会了魔法和骑飞天扫帚打魁地奇,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结交了两个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们在魔法学校的生活充满了乐趣,直到魔法石的出现,打破了这份宁静,他的出现,关系着世界的现在和未来。最后,哈利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拯救了世界。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尤其是邓布利多教授的名言“沉缅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同时,我也非常崇拜书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他智勇双全,一次又一次地战胜了困难。
故事总有完结的时候,但这本书中的精神食粮却让我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是他教会了我团结是多么重要。俗话说“团结一心,其利断金”,如果做事时不能和朋友团结一心,你会发现什么事都做不了。
我有个爱好,你知道是什么吗?是看书,爱看什么书呢?那就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有《雪豹悲歌》、《斑羚飞渡》、《最后一头战象》、《第七条猎狗》、《兵猴传奇》、《象母怨》、《藏獒渡魂、》《狼王梦》......这里面我最喜欢《狼王梦》了。因为我喜欢里面的紫岚,紫岚是一匹美丽漂亮的母狼,它的丈夫叫黑桑,是一匹帅气的大公狼。可惜黑桑在一个叫“死亡谷”的地方失去了生命,黑桑是为了救紫岚才死的,所以紫岚很伤心里也很愧疚,后来紫岚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就生了下来,生了五只,死了一只,就剩下四只了,这里面有四只雄的,一只雌的,你是不是还想再问还有一只呢?其实那只在一场大雨中失去了生命,紫岚怀着悲痛的`心,吃掉了死去的狼崽。吃了以后她的乳房丰满起来了,给狼在喂饱了奶,并把他们哄睡着了以后,自己在洞口伤心。第二天她给自己的狼崽取了名子,老大叫黑仔,跟黑桑和紫岚长得最像,老二叫蓝魂儿,老三叫双毛儿,老四叫媚媚。紫岚一直想让三匹公狼中会有一匹成为狼王,他首先培养的是黑仔,每次她捕到食物,总是让黑仔先吃,并且都是吃内脏,黑仔不负众望,才过了几个月,个头长得的都跟成年
大公狼差不多了。每当看到自己的弟弟和妹妹在玩耍时,他都会不屑一顾的转过脸去,看着蓝蓝的天空。有一次,紫岚捕猎回来,离洞口已经不远了,这时,她看见黑仔站在洞外面的一块大石头上,看见紫岚嘴里叼着一只雏鸡,兴奋地跑过来,叼起雏鸡就回去了。紫岚自己特别惊讶,一般像黑仔这样半大的狼崽是不敢出洞口半步的,而黑仔却冲出洞口十几米远这是别的狼崽想不干的事情啊!紫岚回去以后对黑仔亲切的叫了几声,表示对他勇敢的嘉奖。有一次黑仔又要出去,紫岚把洞口外面一直延伸到十几公里外的地方仔仔细细检查了十几遍。她忽视了来自天空的威胁。黑仔要出去的时候紫岚千叮咛万嘱咐,一定不要踏出全区半步黑仔左耳朵听,右耳朵出的,紫岚刚说完黑仔就像风一样冲了出去。黑仔在外面追蝴蝶、捉蜻蜓,玩得可高兴了。玩着玩着就跑出安全地带了,不一会儿,一只凶猛的大金雕飞过来了,她看见了黑仔特别想吃,但又不敢下去,因为他怕有母狼,都说护崽的狼崽比老虎厉害,他怕自己下去了就回不来了,观察了一会儿,发现附近没有母狼,就大胆的下去了,唰的一下子黑仔被抓住了,黑仔虽然还是幼崽,但他一点也不害怕,勇敢地和金雕搏斗,但黑仔不是金雕的对手,不一会儿,就被金雕打败了,就这样黑仔死了。
读完这本书,我才深深地体会到了一些我们这些小孩子体会不到的东西。
我们常常哭着喊着要东西,当然,这两个字“东西”包含着很多的含义。比如,男孩无非是要:玩具手枪、冒险类书籍以及一些玩具汽车什么的。女孩无一例外:芭比娃娃、漂亮的衣服和裙子……
要这些东西时,我们似乎认为,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他们有必要为我们购买这些我们喜欢的东西。
在蜜罐里泡大的孩子并不好,我最讨厌那样的孩子,不会自己梳头、穿衣服、遇到自己干很困难的事就留给爸妈,也没有想过他们已经很累了,这样做是不是会百上加斤?
他们又不是非要这样,他们完全可以不赐予母爱、父爱。他们可以不管,谁说不行呢,留守儿童天天呆在家里,自己做饭,什么事情都要自己来处理……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整天趴在窗台上,望着通往家的那条路,望着爸爸妈妈工作的那个方向,静静地想着,他们已经模糊的容貌……
《骆驼王子》这本书隐藏着若恍惚,若清楚;若简易,若深刻的道理。当人,甚至是骆驼,受到无微不至的关照的时候,他会自己放弃拥有自己自由的机会,宁可自己把自由权交到他人的手里,接受他人的溺爱,也不肯拥有本该属于他的自由。
紧张的学校生活结束了,寒假到了,我终于有时间可以看看我的课外读物了。
前些日子,妈妈给我买了英国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著的《快乐王子》。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被书中的王子和小燕子深深地感动了。这是一位心地善良的王子,他的塑像本来立在市中心,身上缀满了薄薄的闪闪发光的纯金箔片,他的眼睛是两颗闪亮的蓝宝石,一颗大大的红宝石在他的剑柄上闪着光芒。王子为了帮助贫苦的人们,在小燕子的帮助下,把身上的纯金片和宝石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们。最后,小燕子被冻死了,而王子也变得破烂不堪,最后被拆除了。我被王子那无私奉献的精神感动得哭了。虽然他们最终死去了,但他们始终是快乐的。因为他们在给予别人快乐的同时,自己也得到了快乐。
从王子的身上我得到:快乐是在付出中得到的,你付出得越多,得到的快乐也就越多。让我们每个人都快乐地生活吧!
近期,我捧读了美国著名童话作家埃莉诺・霍奇曼・波特的巨作《波莉安娜》。
故事的大致内容是:小女孩波莉安娜丧失父母、身无分文,只能同脾气怪戾而冷傲的姨妈一起生活,但她偏偏能在每一个困难与打击面前 欢天喜地地去发现快乐,并诚心诚意地去享受这快乐。她的热情与欢乐不仅没有使自己被严酷的现实所压制,同时还深深地感染了她身边的每一个人,甚至让整个小镇度都重新获得了生机,让么每个人都真心诚意地喜欢上了她。
作品以单纯的童心和乐观、健康的精神向我们传递了一种来自生命本质的、元气十足的“快乐”,给现实世界中的我们―尤其是那些正身处艰难时期的人们带来了莫大的鼓励与慰籍。
读了这篇小说,我千头万绪涌上心头。我觉得波莉安娜对人生非常乐观,无论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变成快乐。而我呢?遇到困难就退却,向困难低头,总是把困难抛到后面。有一次我有一道数学题不会做,于是就把它留下来,先做别的作业,结果做完了别的作业,却把“困难”忘做了,最后总免不了老师的一顿数落……有时我实在被“困难”逼得迫不得已,才绞尽脑汁,终于克服了“罪魁祸首”―困难。
同时,我情不自禁地想起张海迪大姐姐的故事。她五岁时患脊椎病,胸以下部分全部瘫痪,可是她却以顽强的毅力和乐观的精神与病魔。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双城记》开篇第一句话被无数次引用。但我猜知道这句话的人并一定小说《双城记》讲述了一个怎么样的故事,也不知道这句话为何而说。如果想理解这句话的原意,以及为何说写出这句经典名句,那自然是要读读原著的。
“---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这句话其实解释了上述经典句子的两个问题:为何这么说,对谁而说。这也就是小说出世的原因之一,狄更斯希望通过这样一本小说,通过描述法国大革命给人民大众带来灾难来表示自己的担心,同时告诫英国的危险处境。一段革命史,两座分别代表两个国家的城市,几个风雨飘摇中的人,构成了小说的主要素。
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动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动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写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大量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层度上可以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这种爱,体现在小说中的包括亲情,爱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其中,最为出彩的是对卡顿之爱的描写。
我非常喜欢卡顿。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那么,卡顿是怎么样一个人呢?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这是个自甘堕落湮没了自己的才华和青春的年轻人,为何自甘堕落?小说中似乎并没有交代,自从他一出场就是如此,并且也没有对他的家事背景描写也并不多。个人认为,这个人代表狄更斯自己,因此他无需过多描述——卡顿的堕落,源于自己对日渐堕落的社会的失望。他走上断头台前曾说过,“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
被自己遗弃的悲观者——卡顿,在朋友遇到困难,在所钟爱的女子的丈夫即将被送上断头台时,他突然出现,被救人还不之所以的情况下,以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在紧要关头使了个掉包计策救出了自己的所爱女子的丈夫。
这不正是基督之爱么,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事实上,小说中的卡顿也确实以圣经的口吻在临死前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西德尼。卡顿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我完全赞同。
假期时,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作者,苏拉。英格斯。怀德是美国著名的女作家。她以自己的童年生活为背景,讲述了他们一家五口在草原上度过的生活。
他们离开了自己居住了很久的大森林,架着马车,带着小狗。一路,他们历经重重困难搬到大草原去居住。他们勇敢又坚强。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不怕。他们用行动和智慧克服了种种困难。
读完之后,我被劳拉一家坚毅不怕挫折的精神给打动了。他们的小木屋虽然不是很漂亮、精致,但是小木屋内都洋溢出温暖和爱。书中书中每一个角色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爸爸勇敢冷静,劳拉热情乐观,玛丽大方无私……
和他们一家相比。我就没有他们身上那种坚毅、乐观的精神。有一次。朋友们邀请我去做手工。到了之后,发现没有任何说明书,没有成品,只是说做一件你喜欢的手工。我特别想做一个精致的小房子,可又不想像别人那样,先在纸上画出模型图,只是一味的着急动手,觉得这并不难,但最后我的成品不如别人的好看。因为我还没有等它固定好后就上色,导致歪歪扭扭,做到一半,我就不再继续了,毕竟我认为已经没得救了。那天的整个晚上,我都因为此事不愉快。如果我当时想起劳拉的乐观睿智和坚毅,或许我能做得更好。
这本书让我知道,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有乐观向上的心态,有坚持到底的决心,再加上睿智的智慧,就一定可以解决!
今天看完了整本书,也看到了那个年代形形色色的众多人物的结局。好人永远的好了下去,没有因为命运磨灭了他的好。与生命逆行,也许正如作者所说的,除了善良他还想求死,可是活了过来之后他依旧无私的好着。好这个字眼谁都没有解释过,可是后来人们都知道,刘峰是好的,无论他有两只胳膊还是一只胳膊,无论他最后的时光身边是何小曼还是林丁丁。无论最后,当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爱被狠狠的埋进了现代的尘土,无论那是感激还是爱,也许谁都说不明白,一个永远被人崇拜的人被人唾弃了,一个永远被人唾弃的人突然被人崇拜了,我想着也许是为什么最后的时间他们两个人在一起。那场追悼会,我在,何小嫚在,刘峰的女儿在,他曾是英雄,却收场的有些凄凉,不过也够了,真的够了,还有人的心里有他红色的影子,有他忙碌的勤劳的身影。
我们追悼着永不老去刘峰,也追悼着那平凡又不平凡的过往。
细读鲁迅先生的《琐记》,有回味童年的闲事,有上学时的杂事,看似琐碎,却记录了他的成长历程和离家求学的经历。
鲁迅先从家乡写起,回忆儿时那看似和蔼却是坏心眼的衍太太,他通过三件事来写出描写衍太太,一是,我们在冬天吃冰被沈四太太发现,结果让母亲听到被骂了。
而衍太太不但不阻止反而鼓励他们;二是,他们在打旋子,衍太太先是在一旁鼓励记数,但当阿祥跌倒后,衍太太则从一个“好人”瞬间变成了告发他们的人;三是,在父亲逝去之后,他去衍太太家闲聊,无意中说起缺钱,衍太太就怂恿鲁迅去偷母亲的钱,还在外面散播谣言,并夸大其词,结果使得鲁迅只能离家求学。
鲁迅先生通过生活的琐事把一个面善心狠的衍太太描绘的活灵活现,这不免让我想起平时对我“凶神恶煞“的父母来,现在我明白了,真正的爱并不是放任自流,而是严厉的管教和及时的指正。
因为流言蜚语,鲁迅背井离乡去南京求学,“那时为全城所笑骂的是一个开得不久的学校,叫作中西学堂,汉文之外,又教些洋文和算学。
然而已经成为众矢之的了;熟读圣贤书的秀才们,还集了‘四书’的句子,做一篇八股来嘲诮它……”那时新式的学堂在中国刚刚开始,许多进步的青年在那里学到了全新的知识,而当时“熟读圣贤书”的文人们却盲目抵触外来文化,对先进的科学视若罔闻,当我看到这些时觉得十分可笑,当时的中国是如何的落后,守旧的思想,陈旧的教育把中国禁锢在封建的牢笼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进入雷电学堂的事,“第二年的总办是一个新党,他坐在马车上的时候大抵看着《时务报》,考汉文也自己出题目,和教员出的很不同。
有一次是《华盛顿论》,汉文教员反而惴惴地来问我们道:‘华盛顿是什么东西呀?……‘”这怎么不令人发笑呢?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题目,而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明明已经如此落后了,可却要排斥科学和新的知识,我似乎也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当时的无奈,这是新旧思想的博弈,也是新旧制度的碰撞,也因为这样,鲁迅先生最后选择了去日本留学。
鲁迅先生通过回忆自己儿时与求学时的琐事,却也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做为当时中国进步青年的代表,鲁迅先生用他自己的切身经历展现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看似琐碎却寓有深意。
诗境一样。一样,我们茫然无措。直到的,我自己走,自己选择。
茫茫人海,逝者如斯。我取木成筏遨游人世,不禁产生莫名的感叹:人生几何?
也许,一个炎热的天气,一个空旷的操场,一群训练的学生,会演绎出好戏。也许他们会为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而争吵,为齐步走时,喊口号‘1’时迈哪条腿而争吵。又也许矛盾会激化,团队的队长与队员之间产生了分歧。队员的主张正确,队长也不错。按常理讲人是不会轻易否定自己的。人群之中,我行我素,结果更多的是争吵和混乱的气氛。
谁都不愿意自己的想法被否定,谁不会心悦诚服纠正自己同时承认他人。也许因为虚荣,因为面子,也许因为别的什么。
人是独立的个体。有些事自己更情愿坚持自己的观点,自己的思考。广阔天地有许多不同的人在同一个天地,同一个时间,同一个机会,参与回答同样的问题,却做着不同的选择。
曾经作为希腊著名的哲学家第欧根尼也在做不同‘选择’:他一生都与其他的人背道而驰,到处狡辩,甚至连柏拉图也无奈于这个发疯的苏格拉底。剧场散戏时他往里挤,还说:“我的一生都在做这件事。”人们都在为亚历山大开路,崇拜亚历山大。他却言:“请不要挡住我的阳光。”心的自由和开放是第欧根尼一生的写照。也许这是一个稀有的例子。因为无论怎样,特殊人都是在追求着自己的信仰,走着不同的路,同时又与大众信仰相抵。崇尚了其他信念,便是犯了大错,会被唾骂,被视为邪恶,丑态和另类。讥笑攻击便接踵而来,直到你不在坚持或你屈服了的时候……
有些人就愿意追求大众,它是一个真正的与‘人民群众’同在的人,他相信众人并愿意沉沦于服从权威。有了服从者便有主宰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威,所以才会有封建的迷信,所以才会有那历史社会遗留下的刑具和宗教的火盆。因为绝对的正确和错误由他们来定。当地一长满的泥墙于青苔遍布的石阶诉说的一代代王朝的幽暗与光明大起大落,天气的祥和阴霾。一天天的过渡,一年年的发展。
现代的年代可以用双城记开卷语来描写,人的大脑的发育,人心的深邃的思考,这个复杂而又简单的人所描绘的社会!
这美好的年代却糟糕混乱和欺骗不退,反而愈演愈烈,那个信仰美德的日子,善良的手连向的心却在怀疑,我们面前有素质,快乐,人道,全民,却有一半是跟风。着我们发现了好的路,走走着却又换了方向。
同样,相反!
当我在做选择题时会思考:世界上有没有完美的答案,一个永不改变的真理,一个能遵循一生的格言。
因为白天也有绿阴,深夜也有灯火通明。生命有许多可能不可太绝对。但当我的思想出现扭曲,想法出现偏折信念动摇时,我们不坐以待毙,沉溺自我,要有更为敏锐的目光,提起勇气然后选择变化或挑战未来。
夕阳在山,小山在迷雾茫茫中,朦胧眯着双眼。窥探着忙碌的人。红绿的交替,人海的攒动在余辉的照耀下懒懒地划来划去。我奔跑,停滞,回首。是徘徊,还是直走,或者停留?
诗境一样。一样,我们茫然无措。直到的,我自己走,自己选择。
选择,只有两个。对或错。只有两个。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名叫《你在为谁读书》的书。这本书是一个名叫杨略的CEO写的,讲述了他小时候的故事。杨略小时候非常聪明,上小学一二年级时,学习很好,不管是在自己的班里还是在整个年级里,都是特别优秀的学生。
可是,到了高年级的时候,他的成绩越来越差,学习也越来越吃力。并不是因为他笨,而是他变得非常懒惰了,不愿意学了。他的爸爸见他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于是就用了个假名字,天天给他儿子——杨略写信,杨略又被重新激起了学习的兴趣,后来终于考上了北大。
我跟主人公的状态虽然不是一模一样,但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点,我觉得我和主人公刚开始时一样很懒。每当我看这本书时,常常问自己:“我在为读书而读书吗?我又是在为谁读书?”每当我翻开这本书时,我就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平静。每当读者主人公杨略的父亲给他写的那些小纸条都会无比感动,深有感触。
我们应该常常问自己:你在为谁读书?我们是在为自己读书,而不是为父母、老师或者其他人而读的。我们应该给自己定下一个目标,按照目标去做,就能成功。
我是在为自己而读书,我应当更加努力,为幸福的未来而努力希望每个人都为自己的幸福未来而努力!加油,我一定能做到!
当我因辛勤工作而收获甚微感到牢骚满腹时,书会告诉我要笑对生活,这时我会浑身充满工作的激情;当我遇到困难,想打退鼓堂时,百折不挠的居里夫人就会浮此刻我的眼前,激励我鼓起勇气继续努力;当我抱怨自己一无是处,“天生我材必有用”这句名言会告诫我。当我志得意满时,“一杯水的容量”会提醒我,看似满满的一杯水还能容纳100多个回形针,自己还有许多能量可挖掘;当我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时,屈原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就会在我耳畔响起;当我流连于书墨暗香,聆听谆谆教诲,就会仿佛置身于智者云集中,心灵得以净化,精神得以弘扬。读书,让我对生活更加自信。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人人拥有一好书,人人读一本好书的读书工程的号召下,我买了一本李开复先生的《做最好的自己》。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最好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
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其次,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同。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或许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老师的“成功”学后,体会到: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对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最好的自己就是成功。
世界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抉择,但不需要为压力过重而苦恼,更不需要为了失败而哭泣,也不要让事情来主宰我们,而是要用积极的态度来主导、推动事情往更好的方向进展。
最后李开复博士认为:成功就是不断超越自己,就是“做最好的自己”。
对此我的理解就是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形式不同,成功的意义也不同,不要去在乎世俗的模式,只要自己努力去实现理想,并且每天都在向理想靠近,就是成功。成功的标准并不是单一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舞台,只要在自己的舞台上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无论是令人瞩目还是平凡普通,都是成功。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我们的理想和现实永远存在着差距。而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改变心态,调节情绪,改变思考方式,不断超越自己,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充分燃烧,做最好的自己。
读完《做最好的自己》,感到其实做好自己并不难。作为一名职业女性,工作经常陷入一种疲劳的状态,经常会被学生的问题搞得自己觉得很累,我知道这不应该是年轻老师应有的心态,但是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总是会被学生不如意的表现所影响,开始经常抱怨这,抱怨那,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到底适不适合教师这个职业,刚参加工作时的热情减少了,这种心情影响到我的生活和工作,受李老师的影响,“既然只能当老师,那么悲悲戚戚是当,高高兴兴也是当,我当然选择后者!”
是啊,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天天开心呢?可是,每天出现的让人头疼的事情,让人头疼的学生,怎么能高兴得起来呢?我经常想:多想孩子们可爱的地方,尽量把课上好,尽量和他们一起玩儿,这样孩子们就会越来越爱自己,每天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中,又怎么能不高兴呢?
多么简单多么朴素的道理,为什么我当初就没想到呢,想想我们在工作学习中难免会与人产生摩擦,如果我们只盯着别人的错误,那么只能让矛盾越来越激化,但是我们如果想别人的优点,就会使我们很快的冰释前嫌,问什么同样的问题发生在学生与老师的身上就这么不可调和呢?其实还是缘于“爱”,如果我们给学生多点,再多点的爱,对于他们的错误我们都用理解之心,包容之心,责任之心看待,而不去苛求他们像成年人那么懂事,师生关系会不会更和谐一点呢?在众多的压力与竞争下,要保持积极的心态,不论遇上什么困难都不要气馁,积极心态战胜一切困难,一样可以做到优秀。
事实证明,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一个最好的自己,都可以做到优秀。我们更不必为自己赶不上别人而太过自责,也不必因为境遇不好而太过感伤,怨天忧人。我们所需要做的,是追随自己心灵的选择,不求其他,但求做最好的自己。我们就会变成一个更美好、更大度、更成功的人!
相对于《奥赛罗》和《李尔王》,《麦克白》给我的感想不是那么深刻——可能是因为没有触及我的痛点?嗯,应该是这样,因为我这个人,平庸又没有野心,所以对于野心造成的悲剧,感想就不是那么深刻吧。
其实我并不讨厌野心,野心换个字眼其实就是梦想,两者在我看来是一样的。
所以野心在我看来并不是坏事,一个人有了野心就是有了梦想,有了这样的东西,才会有努力的动力、指引前进的方向,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觉得野心丝毫没有坏处。
只是,过犹不及,适度的野心让人发奋,而过多的野心恐怕就会招致毁灭,而太没有野心的人则不会有什么成就——又应了中庸的道理,人生在世,所追寻的永远都是中庸,而这偏偏又是最难的`。
《麦克白》这个故事,我觉得是想告诉我们膨胀的野心会带来怎么样可怕的后果吧,麦克白本身就已经够尊贵、拥有的够多了,可偏偏他的不知足、对国王之位的觊觎让他做出了许多违背良心道德事情,而最终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所以我在想,野心本身无罪,但是为了达成野心所选择的手段、做出的事情,却是有善恶对错之分的。
用合理的手段做正确的事,通过正确的方式达成野心,那就并没有任何罪恶;而一旦走了弯路,用了错误的方法、罪恶的手段去达成野心,那就是错了。
做人要有野心,也要有道德的约束,在道德的约束下用合法合理合情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野心,那边皆大欢喜,大概如是而已。
而麦克白和他的夫人,应该是一类人,麦克白夫人的野心比麦克白更厉害、罪恶感更少,但他们其实是相似的,而最后这种相似导致了悲剧——我在想,是否在这对夫妻的身上,莎翁也在探求一种和谐,怎样的夫妻能够更长久更幸福,到底是性格相似的还是性格互补的?
从故事的发展可以看出来,在故事最初,麦克白对夫人的感情很深,什么事情都可以跟夫人商量,大概也正是因为他们天性中的相似,他们的感情更好、相处更合得来,但是也因为这种相似,他们太清楚对方的弱点和缺陷,所以到最后感情磨灭的也特别快。
而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李尔王》中的法兰西国王和科迪莉亚(善的相似,结果阴阳两隔)、里甘和康沃尔公爵(恶的相似,最后双双殒命)身上。
而若说互补的好,似乎也不尽然。
性格互补,就是性格天差地别,有时候甚至相处不到一起去,连感情都很难培养,比如《李尔王》里面戈纳瑞和奥尔巴尼公爵,就是完全相反的两个人,一直都是同床异梦,最后也是悲剧收场。
所以,到底怎样的两个人,才能得到幸福?我觉得我大概得去再研究下喜剧再来得出结论了,悲剧故事里,所有的都是悲剧。
不过套用小鱼一句话,比起《李尔王》和《奥赛罗》,《麦克白》的结局我觉得不算悲,到有几分正剧的感觉,就是那种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胜利感,看到结局的时候并没有那么悲凉。
这是一个以两百多年前的两个伟大的城市为背景的故事。浓雾弥漫,车灯摇曳不定的伦敦,绝望、颓废的巴黎的最底层。
对于当时那场发生在巴黎的轰轰烈烈的_,太多人花了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它。这对法国来说是一场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甚至对于欧洲,对于整个世界来说也是如此。作者狄更斯,是英国最杰出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之一。虽然他没有亲眼目睹,却依靠自己丰富的想象力看到的当时的景象。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_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_》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_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_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家,在狄更斯的作品里,语言的精彩是必不可少的。各种修辞手法,比喻、夸张、对比、幽默、嘲讽,被运用自如,而作品的艺术性也被送上巅峰。“……于是,克伦彻先生只得再听检察长先生怎样把史蒂夫先生套在陪审团先生们身上的紧身衣又一件件脱下来,翻个底朝天;……最后法官大人站了起来,把那件紧身衣里里外外捣腾了一遍,看得出来,他想为犯人裁剪寿衣。……”诸如此类精彩的段落,作品里比比皆是。于是,作者想要表达的每一个中心,都被体现得淋漓尽致了。我相信这对我们平时的学习,必定是大有帮助的。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_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到底这场血雨腥风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柳林风声》讲了四个要好的小动物——鼹鼠、河鼠、獾和蛤蟆在河畔柳林间的经历与友情的故事。我喜欢在暖暖的阳光下,躺在青草地上,闭上眼睛倾听它们的故事。亲切、温馨、心情激荡,让我神游其中。
让我到这向往已久的柳林河畔:“处处看到鸟儿在筑巢,花儿在吐蕊,树叶儿也一叶叶地舒展开来——万事万物都是那么快活忙碌、欣欣向荣。”在林子的旁边,就是涨满水弯弯曲曲的河流,我在这里,沿路追逐嬉戏,我一会儿笑呵呵地抓住某样东西,一会儿又哇哈哈地把它放走,再冲上前去纠缠新的玩伴,他们挣脱开来,马上又被我抓住。我沿着河畔快步奔跑,等终于跑累了,我就在河岸边坐下来。如果我愿意,我可以驾着小船游荡在这波光粼粼的河上,我可以深入河流的欢畅地带,我朝芦苇丛里竖起耳朵,间或听到风在芦苇秆间不断地倾诉低语······在柳林河畔我生活的多么快乐。
在这么美,这么自由的柳林河畔中,我并不孤单。我有四个可爱的朋友;肥嘟嘟、毛皮光溜的善良鼹鼠,小眼睛、机灵透顶的聪明河鼠,鼓眼睛、浑身疙瘩的淘气蛤蟆,走路笨重、力大无比的威严獾。我们五个并不完美,蛤蟆会批评我的胆小谨慎;老獾会为蛤蟆的莽撞挑起的事端赔礼道歉;鼹鼠会精心修补漏船,嘟囔我们笨手笨脚;我会埋怨老獾做事缓慢,有多少战机让它贻误;河鼠迎着夕阳,会为我们准备丰盛的晚餐······在柳林河畔这个世界里,我们无忧无虑、快乐的成长。
《柳林风声》创造了一个我们向往的天堂——柳林河畔;《柳林风声》又带给我们四个心灵的挚友——正义的獾,善良的鼹鼠,乐于助人的河鼠,淘气的蛤蟆。
读《柳林风声》就像与朋友谈论我们的往事,亲切、温馨、快乐、美好,一切都在我们的想象之中。
我最经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爷爷一定有办法》,它的作者是菲比。吉尔曼。这本书讲的是自从约瑟一出生开始他的爷爷就为他做了一张神奇的毯子,随着毯子越来越旧,爷爷把它改造成了各种各样的东西,最后改造了一个奇妙的纽扣。约瑟有一天突然找不到这个奇妙纽扣了,他又气又急,在爷爷家东翻西找还是没能找到。最后,约瑟把这件事情写成了一篇有趣的故事。我对这篇故事印象最深刻的是伴随约瑟童年的那张神奇毯子,每当毯子变旧变脏后,它总是能以令人惊讶的方式回到约瑟的生活,成为约瑟最喜欢的东西。很佩服这位爷爷的聪明才智,能把生活中普普通通的东西改造成必不可少的好东西。
真羡慕约瑟爷爷灵巧的双手,我也去看看家里有什么不怎么需要的废旧物品,来尝试改造下,把它变成像这本书里描述的神奇毯子、奇妙纽扣一样的好东西!
这本书里有很多文章,我最喜欢的要数《蓝鲸的眼睛》了。这个故事主要讲了:蓝鲸是大海的神,他在凡间就是为了来洗眼睛。只要把眼睛里的污浊洗干净,蓝鲸的灵魂就能升到天上去。蓝鲸的眼睛能让病眼完好如初。瞎眼重见天日。一位年轻人想把蓝鲸的眼睛送给一位病眼的女孩,于是他用带倒钩的茅刺向蓝鲸的眼睛,就在他收回绳子时,茅脱落了,蓝鲸的眼睛也随着茅上的倒钩脱落了。蓝鲸的眼睛随水漂到了女孩那里。蓝鲸愤怒了,他开始了报复。年轻人为了平息蓝鲸的报复,在蓝鲸面前用一把匕首自杀了。最终蓝鲸的灵魂升上了天,蓝鲸把他的眼睛留给了女孩。
年轻人想要帮助女孩是出于他的善良,但是帮助别人应该在不去伤害其他人的前提下。
在这个故事里,我对那个年轻人印象最深,因为他的善良、他甚至于放弃了生命来帮助女孩的眼睛康复。年轻人想要帮助女孩是出于他的善良,但是帮助别人应该在不去伤害其他人的前提下。
我相信每一个看过《双城记》的人,都会在震撼之余赞不绝口。由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所著的这部书,永垂不朽!名著就是名著,不管多少年过后,名著依然散发着璀璨光彩,更何况这部书故事不可想象的跌宕起伏,情节离奇而曲折,大师就是大师,在让你明知道故事是虚构的,却依然为故事里的人和事,或感动,或愤怒,或忧伤,或流泪,不由你不佩服大师的虚构能力。
狄更斯在《双城记》里揭露了法国大革命爆发前,贵族阶级对人民无情压迫,视广大穷苦人为贱狗,民不聊生,终于爆发了法国大革命,贫困人民在长期惨无人道的压迫后,疯狂的报复贵族阶级,同样无情的审判当权者和判决他们的性命,血债就要血偿,仇恨蒙蔽了眼镜,鲜血兴奋了神经,一个个人头落地,但报复能解决问题吗?能让人过上幸福安乐的日子吗?这是狄更斯在书中提出的疑虑。如果当权者对人民多一点慈悲,多一点爱,让每一个人都不受欺压,恐怕大革命也不会爆发,要知道劳动人民对社会的要求很低很低啊!大革命应该是对当权者的警告。值得幸运的是,在二十世纪我们这个年代,我们的当权者,不论是中国的-,还是美国的,他们都提出了让所有人共同富裕,让大家一起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他们认为偏袒富人的社会不只是不道义的,还会严重威胁到社会的稳定。
爱、宽容是作者美好的设想,因目睹了一对贵族兄弟残害贫苦人家的罪行,被陷害关在了巴士底狱18年的医生,在狱中医生愤怒了,他偷偷记录了自己受迫害的经过,发誓要向天堂和人间控告,控告贵族和他们的子子孙孙,直至最后一个,在长年的关押中,医生失去了理智,做鞋子成了维持生命的唯一寄托。出狱后,因为有了女儿对父亲深深的爱,父亲恢复了理智,用伟大的爱和宽容同意了陷害他的贵族的后代于自己女儿的婚事。
当以一幅一直仰视法庭天花板形象出现的卡尔顿先生,给人的印象是多么的不羁和傲慢,虽然他才华横溢,虽然他拥有一颗无比珍贵的心,但是因为社会的暗无天日,他选择了放荡,选择了玩世不恭,选择了醉生梦死,卡尔顿对露西的爱是多么纯洁和无私啊,他在露西幸福的时候选择了默默祝福,暗暗守护在她身边,当露西需要救助时,他竟然选择了以自己的生命换取露西丈夫的生命,以保证露西的幸福,虽然我不相信世上真会有这样的感情,但我还是深深的同情、怜惜卡尔顿,无比尊敬他的感情,希望天下所有的温柔都归属于他,来慰籍他受伤的心灵。
被贵族迫害的儿女们,仇恨胀满了胸怀,报复变成了刀斧,象征复仇女神的德法热太太的死不正是隐喻了报复的代价吗?
仇恨、宽容、爱啊!这一切让我们深深的思索反省!卡尔顿的一番话应该是对这一切最好的注脚:这个时代的罪恶,以及自然生出这罪恶的以前时代的罪恶渐渐自行补偿并消失,一个美丽和平充满爱的时代终将诞生!
看完故事后,你脑中还会有叮叮当当的做鞋声在回响吗?还在为医生的黯然迷惘,悲哀无助而落泪而愤怒吗?还在为卡尔顿留下怜惜的泪吗?还在为德法热太太而叹息吗?我想你一定是在为医生一家终于幸福平安而默默祝福吧!
读完了以后拖了几天,现在在火车上面,刚好可以写个书评了。
最近比较喜欢读写实主义的书籍或者看比较现实的电影,大概是开始接受生活了,而不是终日沉迷于自己的幻想之中了,不过还是具有很强的幻想能力的。
现在读到没有一个坏人的小说和电视剧,都忍不住从内心开始微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对于比较阴暗的东西有一种本能的抵触,十分的不喜欢,这也直接导致了有很多很多经典的书没有看完,或者是看到中途会有点放弃,想起自己的一次又一次犹豫,就越发的佩服小男孩,能够抵制自己的犹豫,勇敢的去做一些事情,不管结果是什么,最少努力过了。
每一个偷走的影子,何尝不是就自己的化身,自己也有这些感觉,所以才能感同身受,与其说是别人的影子,不如说这些全部都是小男孩一个人的,他惧怕发生的,不希望发生的,害怕的,恐惧的……以及希望自己做到的,为什么他偷了马格的影子,因为他希望和他一样强壮,偷了清洁工的影子预示自己总有一天会离开,克蕾儿的是他曾经也和她一样孤独,医院小男孩的代表他父亲的离开时一种永远无法弥合的伤害,朋友的是他已经不确定自己喜不喜欢自己现在干的事情了……
在四年级时,学校邀请著名作家曹文轩先生来学校讲座,回家之后,我让妈妈给我买曹文轩先生写的《大王书》。拿到《大王书》之后,我天天带着厚厚的《大王书》去学校,只要有空闲我就会慢慢品味其中的故事情节。
《大王书》总共有四册,在这部作品中,出逃自地狱的”熄“剥夺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在当了这个辽阔世界的统治者之后,他做尽坏事,但他担心有一天人们会觉醒,为此,熄呼风唤雨,又发动一场浩劫,将全世界的书都一把大火,烧成灰烬。可是我没有想到,一本书从火中飞了出来,不见踪影。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一个叫”茫“的牧羊少年,他得到了这本神书”大王书“,它是书中之书,是一本隐藏韬略的书,从此茫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为王,走上了征讨大魔王”熄“的艰辛的路程。在刀光剑影的漫漫长夜里,茫带领他的军队和百姓与熄旗下的百万军队及巫师团展开殊死较量,带领着他的军队勇往直前。
看完《大王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主人公他虽然是放羊的孩子的出身,但是他却勇于承担起拯救世界的重担,用智慧和勇气克服各种困难完成他的使命。可见,这种肩负重任的英雄,有时不一定是高贵出身,可能也是贫穷的人,只要他有正义感,敢于为人们获得幸福而做出牺牲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就会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
书籍是我们生活的导航,它教会我们去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让贫乏和平庸远离我们。每当茶余饭后咀嚼着书籍中优美的文字,欣赏一个个动人的故事,都会让有所感悟。
打开一本好书,迎面扑鼻的是清香而深邃的气息,仿佛是那新翻耕的泥土散发出馨香。在若有若无的音乐声中,我能够随意想象,想象自己是蓝天,一望无际;想象自己是月夜,寂静美丽;想象自己是海浪,澎湃不息;读小说,我会随着主人公跌宕起伏的命运或喜或悲;读抒情的散文诗歌,我会在作者淡淡的忧郁中品味他们对生命、生活、自然的态度;翻阅简单诙谐的书,我能够尽情地放声大笑,把一切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
读书是一件乐事,趣事,让人变得深沉达观。
任何物体都有承载它的器皿,唯有知识无垠无度。人们的大脑虽无法装入所有的知识,但能够尽量摄取,而的途径即为—读书。论及书籍,托尔斯泰曾坦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恰恰罗素·罗兰又说:“智慧,友谊是黑暗中的光亮,倘若没有钥匙,如何打开智慧之门,又何谈放射光芒?(人生感悟)可见,书籍,使人类告别愚昧混沌。读书看似平凡,实际上是人们心灵与古今中外一切民族优秀文化,智慧相结合的过程,也是继承与发展的过程。她不但能改变人的气质,还能使人树立更为健康人生观度,做一个忠于祖国,尊老爱幼之人,成为一个有仁德,有智慧之士。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操为人处世。不辜负苍天赋予的生命,成为沧海中不可缺少的一粟。这对于人生的回答,对于国家的培养,对于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无疑读书是回报她们的方式之一。
读书是一种陶冶,是一种享受,领悟是心灵净化的快慰。
在茫茫人生芸芸众生中,不以荣辱待己,不论成败待人。不热衷追名逐利,使自己超凡脱俗,你会仰头看天,蓝天澄清,白云悠悠,释怀心里的郁结,应对现实,笑对人生。在物欲横流的日子里,品味古人谈的”知足常乐“,”人到无求品自高“的教诲,会注入一般清醒剂,快乐地生活着。当我因辛勤工作而收获甚微感到牢骚满腹时,书会告诉我要笑对生活,这时我会浑身充满工作的激情;当我遇到困难,想打退鼓堂时,百折不挠的居里夫人就会浮此刻我的眼前,激励我鼓起勇气继续努力;当我抱怨自己一无是处,”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名言会告诫我,”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当我志得意满时,”一杯水的容量“会提醒我,看似满满的一杯水还能容纳100多个回形针,自己还有许多能量可挖掘;当我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时,屈原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就会在我耳畔响起…
以前书中体会过”怦然心跳“;以前在书中有一种”莫名感动“;以前在书中进行自我审视,也以前在书中看到人生百态……我只愿情绪伴书平和而宁静,灵魂伴书纯洁而超然。读书不是一种消遣的行为,而是提高自己的学识。我想带着目的去读书的效果会好一些。想想自己缺的是什么,就学习什么。自己少的,在别人那里也许就有,所以宽容多,理解就多!
不同的时代,你总会带着那个时代的烙印。
喜欢狄更斯的那段对于时代的开端。它似乎适用于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时代下的人们。
那是的时代,也是最糟糕的时代。那长长的排比句,立即就将我带进了小说。故事没有太多的离奇曲折。可我喜欢那些文字。那些大段的描写性文字,让你有一种不是在读小说而是抒情散文。两座城市,因为有了你爱的人,它变得不再一样。
它既是一个爱情故事,也是小人物的故事。雅克们,那些革命者的人生的命运,那酒店的老板和老板娘,那编织,让人既同情他们的命运,也反思他们的行径。革命者究竟对于那个时代,对于那个时代的人们,究竟有怎样的影响。
贵族,被革命的对象,即使你是一个放弃了继承权的人,只要有贵族的血液,在那样的时刻,只能有一样的命运。
医生,一个贵族时代的受害者,也是革命时代的受害者,我想问,这究竟是怎样了?一个好人的命运竟如此的波折。
对于爱情,我反而没有了深刻的记忆。唯独在最后,为了自己的爱人幸福而交换生命的卡顿,让我对于爱情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
_爆发了,他深远的影响着法国,乃至整个欧洲。人们开始反思之前的社会制度,开始尊重社会的每一个阶层。开始有了平等的观念。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个人只能去顺势而为。
大时代下,我们应该适应社会,好好的幸福的生活。
又读了一本日本文学,夏目漱石的《心》。总体感觉就是和中国文学以及其他国家的文学都不一样,虽然夏目漱石与村上春树的风格也不是完全一样,可有一种共性在他们的作品里。
《心》是一本令人感动的书,它是体现日本人“菊与刀”性格的最佳读物。文字和感情都很细腻,体现了人性的敏感与脆弱。作品中的主人翁“先生”,是一个忍受着自身不断自责所煎熬的品行善良的中年人,最后却自杀而亡,留下了一封长长的信,作为给年轻人最后的礼物,也替自己的内心赎罪。
发现书中的比喻也颇为奇特,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内。在此略记录一二:
一走下海岸……由于来避暑的男男女女,沙滩几乎在动。
描写得很形象,能让人在心里放映出那样的景象。
先生的这种觉悟好象是种活生生的觉悟。那和一所火烧以后已经冷却的石造房屋的轮廓不同。
这句比喻我现在还没理清,有没有朋友能为我解答?
只是他的自白,像一座山峰似的云头,它把一种不可能了解真相的可怕的东西,覆盖在我的头顶上。
他的比喻,要经过自身脑海的再创造,便可以鲜活起来。云,常常悄无声息地来到人头顶的上空。而先生的自白,给人一种无形的恐惧,刚好和云的特质相吻合,天衣无缝。
你的意思,不是以为人世间是存在着一种可以称为坏人的人吗?人世间是不可能有这种模子里铸造出来的典型坏人啊!平常都是好人——至少都是普通的人,就是这种人,在发生了社呢们事情时,会一下子变成坏人的。这才可怕呢!
虽说有点以偏盖全,但也不能说是不无道理呢。总觉得他和村上一样,喜欢拿较长的一段文字,塞进主角的嘴里,感觉挺奇特的,貌似随意说出来的话,但我觉得是经过仔细总结的。所以也把他们书里的那些主角,看作是和平时见到的不一样的人呢。爱思考,不时常说话,说的话也总是不拘一格,是那些主角的特征,就我现在读的这两本看来。
“你不要是把我的思想意见等等和我的过去混为一谈了吧。……不过,一定要把我的过去在你面前完全讲出来,那可又是另外一个问题了。”“我觉得不是另外的问题。先生的思想,就是先生的过去所产生的,所以我倒是把重点放在这上面。如果把两样东西分割开了,对我就几乎毫无价值。如果仅仅给我一个没有附上灵魂的泥人,那是不能使我满足的。”
喜欢书里面的一些讨论,总使我感到很有意思。好象是纯理论的一些争辩,却又和情节环环相扣,连接得十分紧密。还有最后一句的比喻,也很贴切。发现我所读的这两位作者,都很喜欢用比喻,而且不是相类似物的比喻,而是毫无关联的两个事物,他们能将她们拿来做类比,让人乍一看显得相当突兀,可仔细一思考,又觉得合乎情理。就是这么神奇。而且往往是拿具象的事物来比喻抽象的事物。我觉得这样的比喻才更难控制,也就更难得碰到了。
我又觉得这张站在过去和未来中,划分了过去和未来的毕业证书,竟是一张好象有意义、又好象没有意义的奇怪的纸。
十分同意他的看法。
正门里那盏亮着的电灯,本来是有光线从门缝中漏出来的,这时噗的一下灭掉了。先生夫妇好象就这样组进里边去的。我也单身到了黑暗的外边。
感觉这句话显得格外凄凉,好象作者对于自己不能走入先生的内心,总像个局外人,是那么郁闷的一件事,甚至有些伤心。亮堂的里边,和黑暗的外边,自然而然地让人产生距离感,词句简洁,效果却更明显。
我在那里领教了他像啤酒的泡沫那样气势惊人的议论。
很明显,是在讽刺。比喻显然相当形象,用泡沫的那样虚张声势、华而不实的的特质,来比喻对方议论的空洞无聊,绝对精妙。
好啦,明天读一读夏目漱石的另一本〈门〉吧。
我看《双城记》,原因是在网上有许多网友推荐,他们都说那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我怀着好奇心就在网上下载来看,看完了一部分感觉还不错,就写下这篇读后感。
网上有人说,《双城记》只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但是我却觉得,那个人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以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也好,都只是为了表现这场战争是谁引起的,为什么事而起的。其实人与人之间都必须保持着宽以待人的态度,即使是天大的事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记得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同学的书弄丢了,原本我还以为她会要我赔,还要怪我呢。没想到当我和她讲的时候,她不仅没骂我,还对我讲说以后不能丢三落四了,应该养成好习惯。恩,也许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态度吧!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不同的人。有正直善良却又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而又无私的西德尼,没有人性的德发奇太太,凶残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里面有复杂的仇恨,想复仇却又制造了更多的仇恨,这复杂的一幕幕,生动的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有人抱怨自己生在这个世纪是件坏事,要生在从前,最起码能当个烈士。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们生在现代就应该为现代做贡献。而人世间有各种各样的人,他们都有不同的个性,我们不要因为谁的性格怪异而不与他交友,也不要太相信身边的人,也许他就是想害你的其中一个。
文中《双城记》,最让我喜欢的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就与众不同,当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时,而他的一张字条却揭晓了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的忧郁,作为律师的他算得上是才华出众,但却又情愿躲在人家的后面,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自己亲手筑起了一堵墙,与名利隔绝。他曾说过:“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是啊,我们不应该渴望出名,那样就学不到更多的知识。也许做别人背后的垫脚石,还能操你个别人那里学到更多的知识,我们能够看到他的长处和短处,学习他的长处,抛掉自己的短处。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_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_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从这个目的出发,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_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_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作品尖锐地指出,人民群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下,人民群众迫于生计,必然奋起反抗。这种反抗是正义的。小说还描绘了起义人民攻击巴士底狱等壮观场景,表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然而,作者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反对残酷压迫人民的_,也反对革命人民反抗_的暴力。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写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
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
最近的空余时间,都是在读《致教师》这本书,书名很吸引人,内容都是解答一线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困惑,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针对性的加以剖析、深究。书中教师的问题、疑惑、故事等都是我们教师身边所遇到的,所思考的,所疑惑的,所发生的,读了之后,收获很大。
很喜欢书中的这一句话:“教育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相信孩子与学生,相信他们每一个人都能够书写自己的精彩;就是要发现孩子与学生,发现他们的潜能与个性,让他们真正的成为自己。”“如果不能对学生一视同仁,那么教师最需要关注的,恰恰是那些缺乏关注、不惹人怜爱的孩子。”
作为老师的我们,遇见的孩子实在是太多了。聪明漂亮,乖巧懂事的,往往是我们最喜欢的;成绩不好或纪律不好、特别是品行不好的那些问题学生,往往是让人喜欢不起来。其实,这些孩子的背后有着无数的潜能和优点,如果我们整天看到的全是他们的缺点,永远是无休止的批评,只会让他们变得越来越糟糕;如果换个角度,细细观察,却能发现再后进的学生也有他自身的优点,假如能够把优点加以放大,给予他们自信,给予他们希望,定能让他们收获一个更美丽的青春时光。
班里的小强,虽然学习不好,各项学习任务都不能很好的完成,但是发现他热爱劳动,每次有值日生生病,他总是第一个举手说“我来帮他扫。”于是,顺理成章的,他成了班里的生活小老师,负责检查卫生等,当上班干部的他,果然不一样了,还经常提醒别人要遵守纪律。学生没有贫富贵贱之分,他们需要老师平等的对待。尤其是缺乏自信和关爱的孩子,老师的鼓励,能让他感受不一样的温暖。
俗话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班里的每个学生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你给他一个舞台,他就能还你一个精彩;你给他一点空间,他就能为你创造无数辉煌。作为教师,就是要善于发现学生的特别之处,一旦孩子发现了自己,找到了自我,他就会爆发出我们难以想象的能量。“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这些新教育的理念,我会一路学习下去。
我曾经读过一本书叫《宝葫芦的'秘密》,讲的是一个叫王葆的小学生,他喜欢吃零食、爱幻想,经常听奶奶讲宝葫芦的故事。偶然的机会,他得到了一个宝葫芦。宝葫芦神通广大,他帮王葆变出鱼、喜欢的零食、玩具,还给他做模型。王葆从此似平变成了“闲人“:自己不用做任何事情,宝葫芦简直是万能的宝贝。王葆感觉自己的世界变得完美,但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情,接二连三的麻烦随之而来。王葆次次出丑、尴尬,更让他伤心的是朋友家人对他的误解,甚至连杨拴儿都瞧不起他的行为。有时候,王葆自己也感觉良心不安,朋友对他的关心,爱护,让他觉得自己做的事情实在对不住大伙儿。
后来,王葆实在无法忍受宝葫芦随意侵占别人成果的行为,把宝葫芦抛弃了。最后,王葆发现自已只是做了一场梦,他非常庆幸自己只是在做梦。他明白不劳而获,不动脑筋,凡事依靠别人的行为是不对的,他决心要做一个好学生。
其实学习生活中的我也有和王葆样的经历,比如我不会系鞋带,在家里都让妈妈给我系,在学校,松了就一通乱系,结果摔了一个马趴。我希望自己有一个三头六臂的机器人,帮我写作业,帮我拾书包……这样多舒服啊!我想,不管是故事还是学习、生活,我们都不能抱有不劳而获的想法。因为如果只靠别人,我们逐渐会变得懒情、依赖、迟钝……这样,我们就无法掌握自己的学习生活了,还要被别人嘲笑、误会。我们应该多动脑、勤动手,做个勤学好问的好孩子。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杰出作品.主要讲述的十九世纪一位名叫爱德蒙·唐泰斯的大副受到陷害后的悲惨遭遇,之后开始精心复仇的故事。该著作主要讲述的主人公是是一个英俊、勇敢、正直的水手。但是,他却遭人嫉妒。不仅嫉妒他的才华,还嫉妒他有一个名叫莫茜蒂斯的美丽的未婚妻。终于,一封由当格拉斯和福南德设计的匿名控告信把唐泰斯关进了一座海上监狱德夫城堡。唐泰斯在死牢里度过了14年的时光。开始的时候他坚信自己的清白,总以为检察官有一天会出现在他面前,宣布他无罪。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失望了,甚至有了自杀的念头,只有对未婚妻的思念支撑着他活下去。就在他绝望之际,机缘巧合下遇到了老神甫,老神甫帮助他分析了他的遭遇,唐泰斯开始意识到陷害自己的仇人是谁了。在神甫的教授下,唐泰斯学习了大量的知识,还学会了好几种语言并得知了一个秘密:在一个叫作基督山的小岛上埋藏着一笔巨大的财富。唐泰斯按照老神甫的话,化妆装死躺在老神甫的牢房,狱卒以为唐泰斯就是老神甫,便把其装入尸体的麻袋中,就这样唐泰斯逃出了监狱。在获得了自由之后,唐泰斯找到了基督山上的巨大财富,同时,一个复仇的计划正在酝酿。他明白他什么是对仇人最好的打击,就是利用他们贪婪的弱点,一步步的把他们领向深渊。
通过多方打探,他证实了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陷害自己的事实,并得知自己的未婚妻已经同费尔南结了婚,而自己的老父亲在病中饥饿而死,他的仇恨之火越燃越旺,但他还要为复仇做许多准备工作。8年之后,唐泰斯回到了巴黎。他化名为基度山伯爵,身份是银行家。此时,维尔福是巴黎法院检察官,唐格拉尔成了银行家,费尔南多成了莫瑟夫伯爵及议员,3人都飞黄腾达,地位显赫。唐泰斯通过精心的布局,制定了周密的复仇计划。在他富可敌国的钱财的支持下,计划被完美的执行了,他的每个仇人都得到了恰如其分的惩罚:那谋取基督山地位的人钱财散尽,精神崩溃;那告密并夺得基督山爱人的人最终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那诬陷并将基督山投入监狱的人,最后审判了自己的私生子,亲生儿子也被毒死,最后在巨大的打击下疯了。
《基督山伯爵》它向我们揭示了命运的相差,从天堂到地狱,再走坟墓走向人间的辉煌殿堂,也许正是这种命运的强烈反差才造就了这部小说的文学成就。小说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情节设计上除了卓越以外,还能想象出一些现实.
文章更多的是揭露当时社会的暗无天日、金钱至上。邓蒂斯的悲惨遭遇足可以说明这一切。邓格拉斯、费尔南、维尔福三人的飞黄腾达也证明了这一点,但事实不仅仅是如此,金钱、名誉对人性的毁灭超乎了我的想象。且看维尔福一家,维尔福先生自私自利,为了名誉、前途不惜违背自己的父亲,为了金钱,他凭靠着他法官的身份不知出卖陷害了多少人;维尔福夫人贪恋金钱,为了一份价值可观的遗产,她不惜毒死四个人,其中有她丈夫前妻的父母和女儿。由此可见人性的卑劣。在看完了整本书后,感悟最深的还是小说最后的那句话:“世上没有幸福和不幸,有的只是境况的比较,唯有经历苦难的人才能感受到无上的幸福。必须经历过死亡才能感受到生的欢乐。
活下去并且生活美满,我心灵珍视的孩子们。永远不要忘记,直至上帝向人揭示出未来之日,人类全部智慧就包含在两个词中:等待和希望。人人都在抱怨生活太多的不如意,但是有好多时候他们都是处在别人羡慕的幸福中,也许只是自己没有得到心中那眩目的华贵,就抱怨一切都是黑暗的,他们忘记了其实自己的生活还是要用希望去填充的“世上没有幸福和不幸,有的只是境况的比较,唯有经历苦难的人才能感受到无上的幸福。”如果只是一味的去拿自己的境况和自己心中那眩目的华贵去比较,那永远也感受不到身边的幸福。
能在逆境中去燃起生下去的希望,能在困难来临的时候去看到解决后的喜悦,才是拥有真正的现在,如果抬头看不到未来的希望,为什么不回头看看过去,低头看看现在,也许在你转换角度的一刹那,你发现了生活的真谛,然后会意识到:“其实美妙的生活很简单,就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要懂得去珍惜现在,去发现生活中的美,在黑暗中发现希望的光芒。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级的;说它不好,也是级的。
这是整本书的开头第一章,将全书的基调定上了悲剧色彩,然而就在这矛盾的时代中,也确实存在过光明。
这本书叙述了法国_时期围绕在医生马奈特一家周围的事,这本书_了我对自由,权利以及善恶的看法,法国人民不堪重负,_了波旁王朝,然而新政权建立之后朝他们走来的难道是他们心驰神往的自由吗?不,仍然是以往的提心吊胆,稍不留神明天就会被送上断头台。得势之后的德发日太太滥用职权,将死敌们个个置于死地,最后却落得个惨死的下场。正如那句话所说的:“自由啊,有多少罪恶是假借你的名义干出来的。”_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而是以暴易暴。它没有拯救人民,而是将人民推入了另一个火坑。
再来看看另外一位_的牺牲品——达内,革命前,他放弃了国内的家业,只身来到英国谋生,在他看来,压迫人民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然而,革命爆发后,他反而无辜地成为人民的敌人,人们不分青红皂白地要将他领上断头台。不过相信在九死一生之后,他依然是原先那个善良的达内。
而卡顿,一个才华横溢却自甘堕落的律师,他与达内有着相同的长相,却有着不同的命运,在面对活着还是让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的抉择时,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在他看来,生命在爱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在断头台上,他也表现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沉着冷静。因为在他的心底,一直有一个信念在支持他:“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他用死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用死来反抗虚伪的革命者,他用死来诠释对露丝的爱。生命,成了他最后的武器,爱,成了他的支柱。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_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_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从这个目的出发,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_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_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作品尖锐地指出,人民群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下,人民群众迫于生计,必然奋起反抗。这种反抗是正义的。小说还描绘了起义人民攻击巴士底狱等壮观场景,表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然而,作者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反对残酷压迫人民的_,也反对革命人民反抗_的暴力。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写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
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
日常管理过程中,最多的话语是执行力问题,而什么是执行力呢?怎么才能做最好的执行者?近几个月利用空闲时间拜读了《做最好的执行者》这本书,在此将体会和感想与大家分享共勉。该书围绕成为"最好的执行者",从"怎样思考"、"怎样做事"、"怎样做人"、"怎样说话"四个单元方面做了阐述,让人感受最为深刻的是该书开篇最好的执行者怎样思考?"从执行是能力,更是精神";再到"执行不是被动应付,而是主动负责";然后"从期望二,做到十";最后"用手做只能保证做了,用心做才能保证做好";同样在路桥分公司提出的"一诺千金、快速反应、善于突破、能打大仗、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文化理念,也与公司近期开展"诚实、守信、责任、公平"活动不谋而合,用意是引导企业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风正气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如果没有强烈的执行意识,一切作为夸夸而谈,如果做最好的执行者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第一,端正态度,拒绝"推、拖、空"表现执行
执行力是能力,更是精神,所谓执行,就是完成任务的学问。在任何单位,将任务完成得最好的人,就是最好的执行者。他们往往能获得最大的器重和发展。工作的理念和奉献精神,完美的执行经不起任何借口,更经不起任何开脱、搪塞和拖延,借口只能让我们暂时逃避困难和责任,找借口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容易让人养成懒散、拖延的坏习惯,优秀的工作人员从不在遇到困难时试图拖延或寻找借口逃避,而是努力想办法,去克服困难解决问题,这种变化,体现的是一种思想和员工对自己的职责和使命的态度,思想影响态度,态度影响执行力,目标的实现最终要执行者实现实际的行动,如果执行不到位,那么无论多么完美的计划都无法打到思想效果。拒绝"推、拖、空"是追求完美执行能力保障,我们就是要牢记责任,培养不达目标不罢休的毅力,比如一个施工项目工作的开展,从市场营销,到项目实施进场准备工作,到过程施工管理,严格遵守投标承诺,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条款执行,再到组织实施策划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和设计图纸、行业标准,施工管理过程就是一个完美执行闭合管理缩影。
第二注重细节,追求完美,提升执行力
细节决定成败,对于我们施工项目部管理而言,项目经理根据合同要求,给施工人员下达施工月度计划,施工人员按照进度节点任务,组织施工队伍,完成日、周计划,在执行施工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技术交底,做好点点滴滴的小事情,从钢筋进场质量把关,到半成品的加工,再到钢筋绑扎,最后做好模板封闭到混凝土浇筑工作,做好这些才能更体现出你的执行力,古语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只能出色的完成这些施工过程中的点点滴滴,才能迎接更高的挑战。
书中提出一个工作理念叫"期望二,做到十",这其实描绘了做最好执行者的自我要求,别人尤其是领导,对你有期望,你不仅全力做好,更要做到超乎别人的意料,想出色的完成工作任务,必须高度重视细节问题,要树立一种严谨些,再严谨,细致些,再细致些的工作作风,改变心浮气躁的毛病,以精益求精的精神,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各项工作部署,在我们日常工作中,我们对待每一个施工环节,安全质量细节都应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施工,把小事做细,把细节做精,一丝不苟地贯彻执行,只有脚踏实际地从小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以认真的态度做好工作中的每件小事,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最大的成就,一项工程获得最高奖项就是对施工人员执行力价值回报体现。
第三增加沟通融入团队完美执行力
书上提到这样一个类型的员工,领导布置任务的时候,他似乎听得很认真,很仔细,看上去也全明白,但实际上却没有真正搞明白要做什么。然后就开始执行,结果自然就会出现偏差或者打折扣,领导在给我们布置工作的时候,很多时候不可能将每件任务意图解释的那么清楚,如果我们对上级的意图不能完全领会,又不和领导沟通,往往把事情做得不如意,作我一个优秀的执行者,必须多想、多问、越能体会上级意图,执行起来才不走样,在一个项目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各个部门把关沟通,从技术部门的交底,到工程部实施,需要物资部、动力部、测量等各个部门配合才能完成每一项工作,这样才能发挥团队完美执行力。
做最好的执行者不仅仅是一个力量,更应该是我们工作的行为准则,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勤于思考、多学多干、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使自己具有更强的执行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握好每一个环节,把执行力贯穿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耐心细致的做好工作,做到少出错误,甚至不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