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丽安娜》以浅显易懂的文字和有趣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了我,尤其是波丽安娜遇到挫折,面对困难时的心态,总是那么出人意料,让我们为之震撼。她的那份豁达开朗,犹如一股甘甜的清泉从我的心田流过,洗涤着我的心灵;她的那份聪颖、乐观,犹如黑暗中的一盏明灯,引领光明。
波丽安娜——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她用她的热情和快乐感染着身边的每个人,就连她的姨妈波莉哈林顿——一个非常严肃整天板着脸的女士也常常被她惹的掩面而笑;还有小镇上的居民,因波丽安娜的游戏——“快乐就好”,也变得开心起来。“波丽安娜”这个名字也因此成为乐观的代名词。
在波丽安娜遭遇了那场不幸的车祸后,虽然她双腿不能落地,再也不能自由的玩耍,只能整天躺在床上,我们都为她感到难过,而她却笑着说:“噢,我真高兴!为所以的事情高兴!哎,我很高兴曾一度失去双腿,否则的话,你永远永远也不可能知道,拥有一双健壮的腿是多么惬意的事情……”
就因为波丽安娜有一颗乐观的心,所以她和她周围的人的生活里都因此增添了一抹色彩,同时也让我深深的感动。
就因为波丽安娜能笑着面对困难,所以她最终摆脱了疾病的纠缠,又得回了健康的双腿。
从波丽安娜的故事,让我想起了刘伟。他是《中国达人秀》的首届冠军,他失去了双手,却用双脚弹奏出了天籁之音;他频临黑暗,却自己撑起了立足的天地,他用深邃的目光冷静的注视着一切,用坦然的心境笑待这个世界。他和波丽安娜一样,尽管遇到了挫折,但依然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以致于最后获得了成功。
若你常怀一颗乐观的心,便会看到风雨后的彩虹,雾霭后的蓝天,痛苦后的释然,失败后的崛起;若你常揣一颗悲观的心,即使是金叶飞舞也会认为是枯叶凋零,即使是凉爽清风也会感觉是寒冷萧瑟。拭净心灵,让阳光驱逐灰暗,何乐而不为呢!
美玉前阵子来南宁时,送了本书给我《遇见未知的自己》。我没看完,先借给面条看了。因为她有心理困扰,正好有朋友建议她看这本书。
她没看完,便建议说:元家族的成员都该看看这本书。
这是一本都市修行的心灵书籍。周末的读书会,我便以此为主题,分享此书心得。
其实这本书对我触动不大,因为我已经过了那种发现内在自我、唤醒心灵觉醒的阶段。当然里面有很多学识可以令我补充新知,完善我的个人系统。
因为没看完这本书,所以我分享的更多是近期我的阅书心得。
一是,有好书,我会尽量推荐给大家;
二是,你是否要接受,随缘。
所谓的“人讲人缘,书讲书缘。”就是这个意思。
这本书对面条小姐的触动大,因为她刚好处在这样一个心灵迷茫的人生阶段,所以恰当的书籍能给她指明灯的作用。所以,书讲机缘,处在不同的人阶段,有不同的人生需求,倾向的书籍就不同。
就我自己及大部分的女性阶段而言:
15-25岁的阶段,一般就是《女友》、《花溪》《瑞丽》《时尚》之类的书籍。25-35岁的阶段,会更喜欢看张爱玲、张小娴、仓央嘉措、纳兰性德等小资书籍,也能静下心来看身心灵修行、养生方面的书籍。35-45岁的阶段,喜欢重读古典名著、喜欢佛禅类书籍,也喜欢疏通知远的历史类书籍。45岁之后,喜欢研究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易经》《茶经》之类的。
同样的,人讲人缘。往往你认为很好的一本书,很迫切地推荐给别人,别人不一定会采纳,这个时候,授者也要考虑和尊重受者的意见,千万不要勉强人家。
我以前专门和元真研究过这个话题。
好比说,我认为很好的一本书、一部电影、一个体验、一个课程……推荐给别人,尤其是身边的人,很希望他们跟我有同样的体验。可是对方不领情,我会觉得失落,觉得可惜和遗憾。
后来和元真探讨,便释然。
对方不领情,那也是正常的。一方面,对方可能没有这个缘分,另一方面,对方的缘分没到。你何必拿自己的缘分强加到他人的身上呢?
明白了这一点之后,但凡我向别人推荐好东东时,便不会那么地急切。如同我办这一次读书会,不是要大家都要看这本书,而是,因为我们是长期的朋友,我是希望通过不定期的活动,让我们彼此之间,逐步建立更多沟通上的共识。
而,从受者的角度来说,如果有人向你推荐什么东西,必定是那个东西是好的、对他受益的,所以我们要体晾这份用心和善心。
不管是授者,还是受者,希望你们随缘就好。
《偷影子的人》是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写的,书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 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 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 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 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 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 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 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 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 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 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 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 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 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 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 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 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 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张爱玲的《半生缘》这部小说,其实叫《十八春》。前段时间在电视里看过,不过读书更有感觉。
同情的是曼桢的苦命,埋怨的是世钧的懦弱以及对曼桢的不信任,痛恨的是曼璐和祝鸿才的自私他们不顾亲情毁了曼桢一生的幸福没想到,亲姐姐会如此荒唐,可笑。曼桢和世钧之所以会错过这段美好姻缘,不仅仅是几个主人公的原因,更是那个时代的过错。。曼桢和世钧走到一起过着甜甜蜜蜜的生活,是每个人的愿望。当然果真是这样的结局就不是张爱玲的写作风格了。这么单调的剧情也就不会引起观众高度的评价.往往人们对不好的结局印象更深反而很快会忘记美好的结局
曼帧的悲剧也在于自己的懦弱。她恨祝鸿才,曾经咬牙切齿的说决不会嫁给他,结果自己仍然忍气吞声的嫁给了他。她的反抗仅限于嘴上,说实话,实在让人瞧不起。悲剧是自己直接造成的。曼路用伤害自己的妹妹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虽然是为了家人才会走上这条路,虽然会抱怨自己的命不好,虽然对这个社会对这个家有怨气但也不会去伤害自己最亲最爱的人.想改变现状改变命运就要选择一个真确的方法而不是用这种手段去改变自己.对于祝鸿才他更不该不顾别人的意愿而满足自己感情是双方面的一厢情愿即使得到了也不会幸福,得到躯壳得不到心有何意义两情相悦那才是真正的幸福如果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去伤害别人的话那人和动物有何差别
世钧和曼桢这段姻缘的错别只能怨老天对命运的捉弄只能对这个时代表示遗憾.而我感到幸运的是我生活在现代我也只能用现代人的想法来剖析那个年代如果我也生活在那个年代的话或许我会感到无奈感到悲哀.
现今社会是敢爱敢恨的世界恋人之间的分手婚外情很普遍但我不主张这些即使婚外情中有许多真情在但我想一个人除了追求自己目标的同时还要想到责任心.责任感也能体现人生价值.
虽然那个时代已经远去,但那个时代所带给人们的伤害永远保留了下来!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多,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哪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有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套在指甲上做游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我家在农村,房屋四周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居家串门了,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限快乐之中。
我爱读小说,尤其是科幻小说,一次偶然,我听到有人在谈论《八十天环游地球》,我感到奇怪:是谁竟能用如此短的时间环游地球?
我于是上网查了查这本书所在的时代,找到的答案让我大吃一惊。天呐,在19世纪科技都不怎么发达的情况下,他竟能用区区八十天绕地球一周,他是谁?是如何做到的呢?带着好奇和疑惑,我翻开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英国富豪菲利亚·福格用两万英镑作赌注,赌他能在八十天之内环游地球一周,于是,长达八十天的环球之旅开始了。陪同福格冒险的只有他的仆人“万事通”,旅途中,他们曾多次遇险,“万事通”还曾走散过,尽管如此,福格依旧没有放弃他的目的,终于有一天,他们闯过了重重困难,回到了英国,完成了环球之旅,赢得了赌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科幻小说家曾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他就是儒勒·凡尔纳,他很详细地把福格的言行举止描绘得特别生动,由于福格每天的生活都很有规律,因此作者还把福格与钟表作比较,他就像钟表,不论做什么,都是一丝不苟,非常严肃,有时间概念。
说实话,我挺佩服福格的:佩服他遇到危险时,仍然有一个沉着冷静的大脑;佩服他遇到挫折时,仍不放弃,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佩服他……
回头看看我,我自认为无法做到像福格那样遇到困难时沉着冷静,不过我会向着这个目标进发。读完这本书,令我感触很深,也使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今后我会努力做到遇到困难、遇到挫折笑着面对,不要放弃,如果我能做到这些,我相信,成功就离我不远了。
《彼得·潘》是英国剧作家杰姆·巴里最著名的一部童话剧,出版于。
小说讲述的是:一天晚上,彼得·潘来到小姑娘温迪家,教会了温迪和她的两个弟弟约翰、迈克尔如何在空中飞行,并把他们带到了“永无岛”上。他们一到岛上,历险就连连不断,他们遇到了印第安人、海盗、美人鱼。
海盗船长詹姆斯·胡克作恶多端,他凶恶无比。因为彼得砍掉了他的右胳膊,所以,他用一个铁钩来杀人。小说中写道:一次,一个笨手笨脚的海盗不小心碰了一下他,就只听一声撕裂,一声惨叫,那个海盗的尸体便被踢到了一边。胡克却连嘴里的雪茄都没拿掉过。从这里我深刻地体会到海盗船长的残酷,没有人性。“战争”在不断地爆发着,海岛已无宁静之日。但尽管不幸事件接踵而至,彼得·潘却总能大显身手,化险为夷,想出巧计搭救出伙伴们。
我觉得作者生动地描绘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有一次,他居然把自己的影子忘在了温迪家,真是个粗心的小家伙哦!一天晚上,他准备来取走他的影子。在他费尽力气找到后,人们肯定会想:他和他的影子碰在一起时,一定会像两颗水珠碰到后那样一下就汇成一体。可事情却不像人们想像的那样理所当然。面对这样的状况,谁都没有料到的是:彼得·潘竟然会想到用肥皂把自己的影子粘到自己的脚上。看到这里,我真是忍不住捧腹大笑,多可爱的小男孩呀!
作者不但写了彼得·潘的可爱之处,还主要描写了他的聪明、勇敢和机智。当孩子们被海盗抓去时,他利用胡克害怕鳄鱼的弱点,孤身一人闯过“鳄鱼关”;悄悄潜入海盗船仓库,搭救出伙伴们;又用计把胡克引入了鳄鱼的口中……。彼得·潘伸张正义,除去了“恶魔”,此次永无岛上恢复了宁静的日子。
看了这本书,我真希望我也能遇到彼得·潘,和他一起飞到永无岛去探险,那一定是最惊险、最刺激的游戏。
回首昨日,我们不难发现,在通古搏今的大世界里,其实仍有许许多多我们认为已经很完美的东西,仍旧还需要那么一些极小甚至细微的东西进行一下精心的点缀,包括我们认为无法更改的记忆亦同样如此,《雪国》一书的出现就为我的记忆增添了一道绚丽的亮点,《雪国》一书已记不起是哪个假期读的了,大概距今已有许多时日了吧!然而书中精彩之处至今仍记忆尤新。
《雪国》的作者名为川端康成,日本作家,初期的川端康成能够说成是属于现代主义系统的作家,然而,实际上在《意大利之歌》等许多川端康成的著名小说作品中充分的体现出,后期的川端康成的资质都已显现出来,以往的川端康成是日本现代主义文学的一员,文章十分的新颖,资料也具有必须的近代性,也能够说成是十分异质的。而《雪国》则是从现代主义向日本古典主义美意识转换时期的代表作品,是川端康成这一时期最初的优秀小说,其中是以《雪国》为契机,川端康成脱离了现实主义的封锁,自此充分的发挥了长篇作家的个性。
《雪国》这部作品,如果单从语言的表达与意义这方面来看的话,我们极易发现它只可是是浅浅淡淡的生活的一种持续,没有什么值得真正吸收的亮点,然而如果我们着眼与它的表现浸透力(所谓的浸透力,是指浸透于作为对象的人与物之间的力量)。也就是着眼与它语言的价值的话,就不由你不觉得川端康成是位很了不起的作家,也同样会认为《雪国》是一部十分杰出的作品之一。
在《雪国》这部作品中,描述了一位自由撰稿的舞蹈研究家岛村在一次机遇中认识了当地的一位艺妓后的情景,那时所为的艺妓就是平时在家里做些平凡的家事,过着极为普通的生活,待到被召唤时就立刻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地道的艺妓,有的时候她们在客人的旅馆内一齐歇宿,大家坐在火盆旁闲聊一些家常,很自然地同客人们熟悉起来,而后,当她们看到男人们穿着棉睡衣就寝或起床时便会给予精心的料理,荀子就是这种地方艺妓中普通的一个,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人逐渐的熟悉起来,并且经常见面。
《雪国》这部书中虽只是淡淡地描述了岛村与这个艺妓的交往,可是如果我们能够更进一步的从字里行间中感受它是以其各种形式表现出来的浸透力,就会很轻易的发现《雪国》是一部杰出的作品,因为川端康成的文学大都具有动摇作品根基的浸透力,然而也正是它牵动了作品的整个世界,从川端康成的文学作品登场入物男女关系的构成方式,对自然的安排方式,以及对周边事物的接触方式来看能够说其特点就是对于对象的浸透力。在我个人看来,无论是做为个人的人还是男女相对的人,分别都是以其不一样的内涵存在的,可是在川端康成的文学的思路里似乎远没有诸如此类的区别,人与人的结合甚至人类的结合,全部都是异性的关系,人与物的关系其实也无外乎于次,所有的人都是外在相互渗透着的人类的世界里。而川端康成更为关注的则是亲密熟悉的程度,相互渗透的程度。在川端康成的《雪国》一书中,虽没有什么大的波澜,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语,却在幽艳,光润的文体底层,如同透过那细细的网眼,充分地展现出那充满透力的描述,仿佛从我们的内脏中像雾一样弥漫开来,并且渗透我门内心深处,使我迷雾内从中吸收到在其它书中所吸收不到的文学知识。
自然、清晰、流畅是我对《雪国》一书的简短评价,然而这评价正如《雪国》这部书一样,具有着极深的内涵,值得久久的回味。
今天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觉得心中的压抑感像巨石一样压在我的身上。拘束,压抑,扭曲,种种感觉把我捆住了,周身动探不得,仿佛变成甲虫的不是哥里高尔而是我,是我拘束在巨大的皮沙发下,动探不得。
曾经见过卡夫卡的照片。还是蛮帅气的,只是一双大大的眼睛中,充满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绝望?远远不止。许是扭曲的绝望吧。他,是被一生的孤独所造就的巨人;他,站的太高太高,他的眼睛从我们所无法达到的高度往下俯瞰,看到了整个人类的绝望。
《变形记》,以一种绝望的笔调开头。主人公在一夜好梦结束之后,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全家都因此惶恐。还不够绝望吗?我以为这就是最绝望的事。不单单如此,绝望之中还有孤独:一个人的孤独,一家人的惶恐,全人类的绝望。惶恐之后,余下的办法只有一个--------接受。习惯了就好。到这里,在绝望的大山中似乎看到了一块希望的石头。淡淡的爱意出现了,妹妹细心的照顾,母亲温暖的语言,都让主人公看到了一阵阵的温暖。主人公也很知自己的情况,默契的陪和着。开篇紧张的节奏渐渐慢了下来,事情又得到了缓解,让人开始浮想联翩:也许,哥里高尔还会再变回来的,生活还会恢复原状。可卡夫卡不这么认为。我看到的只是光明,而卡夫卡看到的却是全貌。熟悉,不过是厌倦的第一步,稍稍熟悉之后,无限的厌倦就在前面。终于,经济上的重负让这个家疲惫不堪也狼狈不堪,心理上的重负让哥里高尔越来越多的做出他不该做的事-------绝望终于把他逼疯了。他想克制,又无法克制。理智已经无法战胜本能。对过去的回忆已经占据了一切。他虽然拥有甲虫的外壳,但他还有一颗人类的心,只要他在世界上还存在一刻,他就仍然是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把他当作恶心的爬虫,他渴望自己像原来一样!但是,他又对曾经的生活充满恐惧。对生活的恐惧又使他有些爱上了现在的状况。矛盾,是矛盾让他心力交瘁,是矛盾让他死在自己房间的地板上。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说人物,哥里高尔,他就是卡夫卡的真实写照。卡夫卡不仅仅在写小说,他在写自己,在写自己的生活。
除了主人公,他的妹妹也是卡夫卡着力表现的人物。不像劣等小说那样,把他妹妹塑造成一个十全十美的人物。在《变形记》里,每个人都是普通的,社会基层的小人物。他们都是真实的,有血有肉的小市民。他们的爱是建立在生存和金钱的基础上的。当自己的生活美满时,他们会去爱别人,关心别人,照顾别人。但是,一但别人破坏了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梦想时,爱就不副存在了。余下的,只是血淋淋的冷酷。从主人公妹妹上的变化上,这一点表现的入木三分。这个形象的成功塑造,也看出来卡夫卡不可估量的天赋。
小说的结尾是耐人寻味的。从结尾中,可以看到不止一种感情。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也许,比原来还要美好,在哥里高尔妹妹的跳跃中,哥里高尔被忘记了。不,这个人就不曾存在,以前的生活,不过是幻觉。在一场闹剧过后,生活又滑回了原来的轨道。而他,哥里高尔,不过是萨姆沙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
寒假里,我读了《彼得。潘》这本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詹姆斯写的。
这本书一共写了15个故事,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一章、第四章和第十三章。第一章的人物描写特别好:有爱幻想的善良的达林太太,她的脸上总挂着甜甜的微笑;有很实际的达林先生,他总在计算生活的开销,有时会发点小脾气;还有活泼懂事的温迪,她幻想的永无岛是一个快乐无比的世界。这一章还告诉我一个秘密,每一个人都会长大,只有一个孩子例外,那就是彼得。潘。
第四章的幻想写得很好。写了彼得。潘和温迪等三人一起在天上飞,飞了很久才飞到永无岛。永无岛并不像温迪想的那样安静美丽,而是有很多凶猛的野兽,有一群可恶的海盗,有勇敢的印第安人。在这里,将会发生许多惊心动魄的故事。
第十三章写的动作很精彩。里面的彼得。潘又机灵又灵活,一会儿手捉,一会儿脚踢;里面的胡克,剑法也不逊色,只是手腕不够灵活;温迪则在甲板上手舞足蹈。一群孩子则坐在海盗的肚子上,大家齐心协力,一起打坏蛋胡克,好不热闹。最终,彼得。潘获得了胜利。
最后,温迪三人回到了自己的家。人们都会长大,只有彼得。潘不会。他还会不断带着小孩来到永无岛游玩。
我深深的被彼得·潘的英雄壮举所感动,我一定要向彼得·潘学习,做一个勇敢的男子汉!
远古人类有个好习惯,他们特别爱听故事,所以超爱会讲故事的人。谁故事讲得妙,就可以不用亲自去野外打猎找吃的,舒舒服服待在洞里,其他人会奉养他,把他养得肥肥的,一天又一天,那个人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在饭前讲故事,但如果哪天故事没讲好,他就会成为大家的晚餐。看《巨人的陨落》时,突然想起这个小典故来,会心一笑——要把肯大叔端上餐桌绝非易事。
从1978年他的小说处女作《风暴岛》(也译作《针眼》)一鸣惊人之后,近四十年间,他伏案写出的20部小说,本本畅销,没有一部搞砸了的。从创作水准上来说,肯大叔比在国内大红大紫的东野圭吾更稳定,尤其可贵的是,作品水准稳中有升,他真的是个非常爱惜羽毛的畅销书作家,仅仅是每部小说出版前都要找史学家勘误这一点,就足够让人肃然起敬了。让他拿了爱伦坡奖的《风暴岛》确实好看,讲故事的技巧高超,总有各种让人揪心的小高潮、小转折,这个是肯大叔最大的优点,但不足也明显——间谍男主角本来很冷酷、很专业,但后半部分泄了气,各种表现失常,为什么他运气就突然那么糟糕了呢?居然被一个女人兼外行结束了性命,说实话,看得不太服气。
也可能因为我看的第一本肯•福莱特是被严峰老师大赞的《圣殿春秋》,起点略高。然后,不得不好好讲一讲《巨人的陨落》了,肯大叔最新的作品“世纪三部曲”的首部曲,美国亚马逊四星半好评,六千多条读者评论几乎一边倒地夸好看、恨不能一口气读完,即使打了三星的,也不忘夸一句“good story”。我第一遍看的是kindle英文原版,在晚高峰的地铁里,一页页地翻,浑然不觉自己已经坐过站了,本来应该在徐家汇下的,结果直接坐到了浦东三林,察觉过来是因为那趟地铁终点站就是三林,广播通知所有乘客下车,车厢里的灯齐刷刷暗了——感觉自己瞬间穿越进了《午夜食人列车》。然后赶紧到对面,重新坐回徐家汇去,返程虽然还在看书,但比较警醒,到了徐家汇就下了,上楼换乘其他线路,顺利上车,长舒一口气,又安安心心地继续看书,灵魂出窍前突然一耳朵听到报站——什么鬼啊,居然坐反了方向,南辕北辙。如果这趟地铁绕地球一周的话,我大概可以一直坐着等它带我绕回家。然而,并没有。我只能再次下车上车,忧伤地提醒自己别再看书了,要专心坐地铁……可是,忍不住。就是忍不住,想知道后面那一页发生了什么,忍不住好奇这么厚的一本超级大书我可以花多久看完——非常不可思议,等意识到自己看得很快时,已经过了300多页了。那天,原本一小时的路程,我颠来倒去,整整花了三个小时才到家。躺床上后深刻反省,觉得不能怪我,因为那段路途中,情节刚好进展到时髦的英国女伯爵茉黛和帅气的德国军官沃尔特,像打怪升级一样克服重重阻碍,要在一起,一定要在一起!故事讲得很高级,他们两个人都属于彼此生长环境中的异类。尤其是贵族大小姐茉黛,他亲哥哥是英国排名第九的富豪,一家人明明处在食物链顶端,她却偏偏同情被啃得渣都不剩的底层,因为身为女性,“茉黛怨恨最深的事情就是自己没有受过教育……这就是她后来支持妇女参政的原因:她明白如果女性不能拥有投票权,那么女孩子将永远无法受到体面的正规教育。她经常沉思默想,琢磨女人为什么要结婚。她们将自己一辈子束缚在苦役之中,终究能够换来什么?”当上述的个人觉醒,放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宏大背景下时,那种震撼,真的是一阵阵地起鸡皮疙瘩。
书里有个场景让我印象特别深,列宁,嗯,就是那个列宁,他从狭小的火车车厢里走出来,故事中另一个重要的虚构人物——像雷神一样有个拖油瓶弟弟的好大哥格雷戈里,紧跟在列宁身后,他们一小撮人,正准备去俄国闹革命,兴奋、紧张和不安都有,出站一看,呆了,广场上乌泱泱的人,都是来迎接列宁的,格雷戈里被震住了,欢腾的人群瞬间将他包围,一个大远景,渺小的个体就这样汇入了历史的长河,虚构和真实不分彼此。完全没料到自己会看得这么顺畅,1000多页的大部头,周末从早上7点歪在床上的随便翻翻,到中午12点多饿着肚子憋着尿仍然不肯放下书的各种欲罢不能,过瘾。上一次让我有这种感觉,是大学的时候看金庸,不管是主修课还是选修课,都要揣一本三联出的金庸系列口袋书,偷偷摸摸地夹在课本里,头也不抬地看整整45分钟,又45分钟,以及更多的45分钟。肯•福莱特其实跟金庸很像,他在欧美出版界的地位绝不逊于金庸在中国的影响力,而且他们都是那种肚子里装满真材实料但绝不以此刁难读者寻找古怪存在感的好作家。
有些作家写东西,会追求深刻,写内心的痛苦和挣扎,好吧,我年少轻狂时特别爱买这样的书,比如卡夫卡、伍尔夫、昆德拉,巴拉巴拉。他们最不好的一点就是,不带着我们一起玩。我每次都是追着他们的屁股跑,好累。金庸爷爷不会这样,他很和善,明明博古通今,创造了一个博大精深的武侠世界,但凡是识字的人都能在书里看出滋味来,还可以与人分享那一点心得感悟,所以很多人爱金庸。
肯爷爷也是如此。写作前翻阅的资料堆得比山高,把他埋在里面都够够的了(我恶毒了~),可写出来的东西,他自己说,是通俗小说。明明写的是虚构文学,可每次都会找历史专家来审阅书稿,确保没有史实错误。对自己要求严苛,但从不要求他的读者也必须具备一二三四五等条件才能看懂或喜欢他的书。
有一种好东西叫深入浅出。这个标准应该多多用来衡量我们现在的文学读物。书是需要被阅读的,只有被越多人阅读,才越有可能成为一部伟大的作品。正如鞋子必须得穿上脚才有价值,一双打脚的鞋子当然还是鞋子,但你愿意承认这是一双好鞋吗?
《变形记》是卡夫卡笔下以“变异”为题材写的小说,这部小说是在写的,发表于。是卡夫卡生前发表的少数作品之一。这篇作品的主人公“格里高尔”一天清晨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大的甲虫。他本来能够用他的收入来养活全家,此刻却要全家来养活他。起先,他的爸妈和妹妹对他突然变成一只甲虫表示怜惜,都充满了同情和关怀,妹妹每一天都帮他送饭,打扫房间。但是时刻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大家都把他当成了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包袱了,大家都怀着鄙视的眼光,期望他早点死去吧,这样大家都简单。最后有一天,他在全家的长期冷落中,孤独的离开了人世间。全家为此庆幸。父亲说:“让我们感谢上帝吧!”一家三口为了庆祝格里高尔的死去,决定乘车去城外郊游。小说的大概资料就是这样的。
卡夫卡以前说过:为每一天的面包而忧虑会摧毁一个人的性格,生活就是如此。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卡夫卡就死在写他自己,正因我在网络上查询了一下卡夫卡这个人,发现网络上的说和这本书上所讲述的资料有所相同之处。在作者的一生中,他活得也就像一只虫子。卡夫卡喜爱文学,很想成为一名作家,但现实没能如他所愿。用为他和家人要生活,他就不得不成为一名保险公司的小职员,整天奔波忙碌,忙得不可开交。他害怕孤独,渴望感情。以前三次与女友订婚,但都没有结婚。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内心总是充满这样的矛盾:“没有‘她’,我不能活。和‘她’在一齐,我也没办法生活。”这样的顾虑下,使他始终没有迈出那最重要的一步!如果他有勇气的话,他就能够收获他的幸福,因此他(卡夫卡)的性格不得不说有些怪癖。
卡夫卡生活中和创作中,都是主要反映一些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社会腐败,奥匈帝国的强暴专制。政治矛盾与民族矛盾的双重困扰,人民生活的贫困穷苦,经济衰败,这更加深了敏感抑郁的卡夫卡内心的苦闷。由此,不难明白他的作品为什么荒诞了,他是根据梦创作,这种荒诞的思绪来自于现实生活,是现实生活的折射。
卡夫卡创造了象征性的世界来表现被异化的困境,《变形记》中的格里高尔,被生活压倒喘但是气来。那天空永远是黑暗的,与世隔着窄小的门缝,身处无可名状的绝望和令人羞愧的寂静,还是要用触角饱尝羞辱,包围他的永远是冷冷的情感,感觉是呈灰绿色和诸褐色,着实一想,让人感觉有一点恐怖啊!格里高尔的背后隐藏着卡夫卡的无奈、痛苦和忧郁。难道我们困扰的是那些错综复杂的社会主角(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庭矛盾。毕业后,我们为了寻找工作,四处碰壁,于是我们改变了原来的思维模式,倔就是社会对我们的选取,但是心里的沮丧,不是几杯酒就能够消除的。
坚信我们在读过这本小说后,心灵上能够得到足够的宣泄然后平静下来,清理思绪,让我们的路越走越平坦吧!
读完此文,感受很深。在读这篇文章之前,我了解了关于卡夫卡这个人。他对人的弱点了解得太清楚了,常常被人认为“与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的差异只在于写作手法的怪诞不经。
小说讲述的是人变虫的故事。格里高尔发现自己变成“巨大的甲虫”,惊慌而又忧郁。父亲发现后大怒,把他赶回自己的卧室。格里高尔变了,养成了甲虫的生活习性,却保留了人的意识。他失业了,仍旧关心怎样还清父亲欠的债务,送妹妹上音乐学院。但是,一个月后,他成了全家的累赘。父亲、母亲、妹妹对他改变了态度。为了生存,家人只得打工挣钱,忍受不了格里高尔这个负担。妹妹最后提出把哥哥弄走。格里高尔又饿又病,陷入绝望,“他怀着深情和爱意想他的一家人”,“然后他的头就自己垂倒在地板上,他的鼻孔呼出了最后一丝气息”,死了。父亲、母亲和妹妹开始过着自己养活自己的新生活。格里高尔自始至终关心家庭、怀恋亲人,但是亲人最终抛弃了他,对他的死无动于衷,而且决定去郊游。
小说用许多笔墨写了变形后格里高尔悲哀凄苦的内心世界,格里高尔虽然变成了甲虫,但他的心理始终持续着人的状态,他突然发现自己变成大甲虫时的惊慌、忧郁,他思考家庭经济状况时的焦虑、自责,他遭亲人厌弃后的绝望、痛苦,无不展示了一个善良、忠厚、富有职责感的小人物渴望人的明白和理解的心理。只是这种愿望最后被彻底的绝望所代替,弥漫在人物心头的是无边的孤独、冷漠与悲凉。
小说描述了一个真实而荒诞的世界,有些奇妙但又让读者很感兴趣去读,作者在整体荒诞的情节中运用了细节真实和心理真实的手法。写甲虫的行动,是贴合甲虫的习性的;写甲虫的思想感情,是贴合格里高尔这个人的言行逻辑的;写亲人的变化,也是贴合社会生活的。
作者描述这种人情反差,揭示了当时社会生活对人的异化,致使亲情淡薄,人性扭曲。《变形记》的主题具有强烈的批判性。
这篇文章表现人对自己命运的无能为力,人失去自我就处于绝境。我认为,格里高尔变成甲虫,无利于人,自行死亡;一家人重新工作,走向新生活;存在就是合理,生活规律是无情的。
所有的孩子都要长大,只有一个例外--他就是英国的詹母斯·巴里笔下的小男孩彼得潘。
彼得潘是个顽皮、淘气、会飞翔、勇敢、有绅士风度、又有些傲气的小男孩,他住在一个叫做“梦幻岛”这样的可爱小岛上。据说要是小孩子死了,他陪着他们走一段路,小孩子就不会害怕了。
有一天,彼得潘的影子被温迪家的“狗保姆”娜娜叼回家中。晚上,彼得潘来找自己的影子,找到影子后他想方设法地把影子粘上,就哭了起来。哭声把温迪吵醒了,彼得潘告诉温迪原因后,温迪细心的把他的影子缝了上去。
后来彼得潘、小仙女可铃铛、温迪、还有她的两个弟弟约翰和迈克尔飞向梦幻岛后,开始了冒险的旅途。他们看见了美丽可爱的美人鱼小姐,阴险毒辣的海盗船上的船长霍克……在梦幻岛上彼得潘和朋友们一起和霍克船长展开了殊死决斗,最终彼得潘赢得了胜利。
每个孩子都想飞翔,也幻想着自己的“梦幻岛”。彼得潘有着很大的勇气,我看了这本书后在想象中描绘着自己心中的彼得潘。
永远不长大得男孩,没有了爱情,便没有了烦恼,飞翔在夜空中,身边跟随着诡异的小精灵,飞翔的身影和着自由的笑声,成就了男人的梦想,也变成所有女孩的噩梦。
看到潘笑,那是多么纯粹的笑,嘴角上扬,没有忧伤只有快乐,我喜欢那种笑,我的心都化了,我想:当我们面对面,即使什么也不说,但可以发自内心的笑,我对你笑,你对我笑,那是多么幸福……
是我在变?还是你们在变?还是我们都在变?我们没有了小小童年的无忧无虑,我们有了烦恼,我们有了嫉妒,成了小叮当,我们有了愤怒,成了虎克船长,我们不在是我们的彼得潘,而是温蒂,温蒂离开潘,终究会长大,只有彼得潘,只剩下彼得潘,永远年少,永远有着清澈的笑……
《彼得.潘》这本书,诞生于英国作家杰姆.巴里的笔下。是杰姆.巴里最著名的童话剧。
这部童话,主要讲了一天晚上,彼得.潘来到了小姑娘温迪家里,教温迪和她的两个弟弟在空中飞翔。并把他们带到了永无岛上。他们一到岛上,历险就接连不断。他们遇到了印第安人、海盗、美人鱼。由于海盗胡克作恶多端,导致战争不断爆发。虽然麻烦事一件接着一件,不幸的事情就像虫子一样多。可是聪明的彼得总能发挥他的智慧,大显身手,让事情有一个好的结局。
这本书中的彼得.潘,虽说也是一个小孩,但是他很勇敢,还会飞,计策多端,还会舞剑,就连凶残的海盗船长胡克也被他制伏了。对比彼得.潘的勇敢,再想想我自己,是多么的胆小,晚上一个人上卫生间都不敢去。有一回,一只蟋蟀蹦到了我的腿上,差点把我吓哭了。我还是个不负责任的人,什么事都推给别人,犯了错误,也不敢承认。看看人家彼得.潘,连海盗都敢打,你还害怕一个小虫子。看完这本书,我对自己有了信心,胆子变大了,我要做一个敢作敢当的小男孩。
人总要长大的,这部写永远可以不长大的故事。却让我成熟了许多,彼得的勇,温迪的善,也让我变得更加完美了。
在寒假里,我阅读了一本书叫《听见颜色的女孩》。读后,我才真正体会到什么是生命。
这本书的主人公——美乐笛,她是一个特殊的孩子——患有脑瘫,她既不会走路,也不会说话,甚至不能写字,她的一生只能在轮椅上度过。
她经受着我们从来没接触过的痛苦,就在这奔溃的边缘,上帝却为她打开了另一扇窗:她拥有着超强的记忆力。她的大脑就像一台摄像机,记录着她所经历的一切。在整个学校里,她最聪明,她听到的音乐拥有着许多色彩,但没人明白这一点,除了她自我。她常常因为别人听不懂她的话语而生气、纳闷和无奈。教师、医生和同学都认为她毫无学习本事,同学莫莉和克莱尔常因为美乐笛的异常动作或表现而嘲笑她。这让她十分生气!
而就在这一刻,她拥有了“心声”电脑,一个能让她发声的方法。她能跟别人正常交流,还参加了“天才小子”的比赛,她的那一组“天才小子”队屡屡获得一等奖。
可就在决赛时,队员们并没有提醒她去参赛的飞机改航班了,所以错过了比赛。最终,他们(组员)只获得了第九名的成绩。第二天美乐笛当着同学们、教师的面把那个第九名的廉价奖杯打摔,笑着扬长而去。
虽然美乐笛没有健全的身体,但她从未自暴自弃,没有向命运低头,乐观应对困难,在困境中越勇,实现了非凡的自身价值。
读了这本书,我深受启发,懂得自我不放弃才会有出头之日。正如爱默生所说:“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决。”
薄雾在梦境中散开,一切都变得清晰可辨。耳边传来古老的钟磬之音,辉煌的大明王朝展现在我的眼前。城外,烽火连天,狼烟四起;城内,宁静安详,静谧幽深。深宫大院尽处,只传来一串沉重的脚步声。他——崇祯——明朝最后一个皇帝,纵是一国之君,然而走近他,却不难体会到威信背后,那份悠然与不尽。
崇祯的一生充满了崎岖坎这些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明朝那些事儿》,它的作者是史学家当年明月,《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壹)。
《明朝那些事儿》一共七本,我看的是第一本。这本书讲的是从朱元璋出生到永乐夺位的事情,朱元璋是一个贫农出生,是一个布衣皇帝,他当过和尚,也讨过饭,后来由于元朝皇帝实在是令老百姓难以忍受了,老百姓就组成了一个个部队准备造反,朱元璋也加入了一个部队,他有勇有谋,为部队频频打胜仗,可他的上司容不下下他,赏他了一些钱和人马,让他走人,朱元璋离开后,很快就召集了一批精兵,与别人作战,他战胜了张士诚、陈友谅等竞争对手,与元朝作战,他们打得元朝落花流水,也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但是朱元璋这个皇帝当起来却像个屠夫,他通过当时一个胡作非为的丞相,来废除丞相之位,但也牵扯到了很多人,他们统统被朱元璋杀掉,达上万人,读更可怕的还有,朱元璋时分恨贪污,但他给官员的俸禄却根本难以给他们养家糊口,他们被逼无奈,只得贪污了一些老百姓的粮食,但都被杀掉了,杀的官员官员们提心吊胆,整天怕鬼来敲门。
我读了这本书,我清楚地看到了朱元璋的面目,他智慧、狡猾、残忍、武断,他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我也从他身上学到了许多,比如人要坚强如果不坚强就成不了大业,任何事都要忍辱负重,要能屈能伸,不能因为一点点小的事情就大发雷霆,这样对别人不利,更加对自己不利。我还学到了人做事要经过头脑,而朱元璋有时候似乎经常头脑一发热就稀里糊涂得杀了人,他虽然是在杀那些恶人,但他也杀掉了不少清正廉明的官员,他也不搞清楚,他的脑海里只有一句话:违我者,斩!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决定做一个坚强、冷静的人。坷,他的继位,更是在一种巧合诞生——先兄朱由校无一子嗣,万般无奈与仓促之下,年仅15岁的他只好以“兄终弟及”的方式继承了皇位。他的继位对当时的人们来说,本应是大明王朝的希望——崇祯在位十七年,日理万机,财色酒气全无。他就像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马不停蹄地工作着。然而,历史却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乃至于整个国家都走向灭亡。先兄的昏庸执政,使崇祯面对的是一个烂得不能再烂的烂摊子。此时的他,内心该是多么矛盾啊!大势已去,他却能让国家坚持了十七年之久,已实则不易,不得不令人佩服。面对勇敢与胆怯的抉择,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勇敢,并为国家的长久付出了心血,虽死,则无憾矣!面对这样一位皇帝,又怎能不令我折服呢?然而崇祯皇帝显赫的权力背后,却有着一个悲惨的童年。奸臣的满口胡言,使他受尽排挤、压迫和虐待,也使他养成了坚毅的性格和善良的秉性。十五年的沉默,终于在登基的那一刻冲破。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铲除了奸臣,使朝代焕然一新。国家统一的梦想似乎指日可待,但却被他自己毁于一旦,实在令人同情。杀死袁崇焕是他一生的污点,以至国家再也没能力与清兵抗衡。如果历史可以倒流,我真想替他收回处决袁崇焕的指令。然而,历史不会倒流,我也只能在心里做着这个美梦罢了。当“李闯王”进京的那一刻,崇祯视死如归。他平静地遣走身边的宫女、太监,然后和自己最忠心的奴仆在一棵古树上自缢而死。他走了,背负着“亡国之君”的千古骂名,带着一身未了的心愿魂归煤山。为坎坷的人生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终于可以美美地睡上一觉了。
走近崇祯,体会一代君王背后的难隐之情;走近崇祯,感受灾难来临之际的那份坦然与从容;走近崇祯,学会勇敢地承担属于自已的那一份责任。带着对崇祯皇帝的敬仰,同情与惋惜默默地陷入沉思.
波丽安娜?一个在我们看来很可怜的小女孩,她和我们差不多打,但却失去了父母,失去了姐妹,失去了亲人。
波丽姨妈让波丽安娜睡在那个又闷又热的小阁楼丽,不去车站接她,让她一天到晚的学习,更让人觉得可怜的是如果不在晚饭铃响时准时吃饭就只能吃牛奶和面包。
波丽安娜却很快就从悲哀中找到了快乐的理由,她自己爬树,在镇上与孤儿吉米玩。她脸上有许多雀斑,而她却乐观的说:“我很高兴不是天花,那可比雀斑更难看。”
之后,波丽安娜上学了,这下她更高兴了,她为所有的事高兴。可没多久,一场杯具上演了,10月的最后一天,波丽安娜让学时,一辆汽车飞奔而来,撞在了波丽安娜身上,她的腿被撞断了,过了很长时间她的神志才清醒过来,医生却说她不能走路了,永远不能了。经过几个月的治疗,波丽安娜能走路了,但她却说了一句让人不可思议的话:“我很高兴曾一度失去双腿,否则的话,你永远永远都不可能明白,拥有一双健壮的腿是多么惬意的事情!”
遇到任何事情都要想波丽安娜一样,乐观应对。这就像“塞翁失马”,一件看似不好的事,也许就是一件冷人羡慕的幸运事。让我们一齐来寻找快乐的理由吧!让我们为所有的事高兴吧!
初识丰子恺,是因为我在语文课上学了先生写的《白鹅》一文,运用恰当的拟人,细致入微的观察,让白鹅别有情趣。寒假,我细细地品读了先生的《白鹅》一书,再次亲近这位在多方面卓有成就的文艺大师。
《白鹅》一书是丰子恺先生散文的选编本。这本书,将先生的作品分为“赞美童真”、“艺术理念”、“感悟自然”、“人生哲理”四辑,共计三十三篇。书的最大特色就是在每一辑之前都有导入语,仿佛将你带入一个个有着精美建筑风格的圣殿。我最回味的是有着《白鹅》一文的“感悟自然”这一辑。
“感悟自然”主要写了丰子恺先生观赏大自然,对生命的感悟。如《桂林的山》,桂林山水之美世人皆知,自古就有“桂林山水甲天下”的说法,文人墨客无不为之倾心。
丰子恺先生的《桂林的山》这篇文章中却有着独到的见解。先生形象地把桂林比作一个大庭院,把桂林的山比作院子里的大笋,令人捧腹,却又不得不佩服他比喻的贴切。在否认了世人的公论后,丰子恺先生又提出了一种新的说法:“桂林山水奇天下。”他认为“甲”有尽善尽美的意思,而美是具足圆满的,不一定奇;奇是罕有少见的,不一定美。“美”与“奇”不能混淆一气。桂林的山,奇而不美。联想四年级下册的第二篇课文《桂林山水》,真是感概万千:先生的思想不拘泥于定式,在看事物时融入了自己的思考,对于名山胜水也不盲目崇拜,能够提出自己真实的想法,这种率直的性情,足以令人深思。
丰子恺先生兼有漫画家的身份,所以读《白鹅》这本书,犹如欣赏一幅幅精美的画卷,我回味无穷。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苦苦在世上挣扎,人们渴望真情,但是怕孤独的恐惧又无时不刻的侵袭人们的孤独,让人仓皇不安,让人为了逃避恐惧而越来越远。一本《百年孤独》,一个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百年的岁月,如同长江黄河滔滔如流,最终在百年之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到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画着一个圆形的轨迹。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读这本书感觉最强烈的便是书名所启示的悲凉的孤独感。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庭,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他们从小就孤独,冷漠,古都似乎是这个家族每代人共同的特点,成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凉。
读这样的小说,感觉就像看作者站在一个高的平台上,去俯视整个布恩地亚家族的命运,听作者讲述一个已然逝去的故事。隔着距离从外看马贡多,无论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是一个孤独的岛屿,而凑近了看家族七代人的悲欢离合,便可发现一个个更为悲凉的孤独的灵魂。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认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终以失败告终,如书中乌苏拉在非常孤单之时,只好去找她那不中用的被人遗忘在栗树下的丈夫,对他说:“你看看这个空荡荡的家吧,看看我们那些散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儿女吧,咱们又像当初那样只剩你我两个了。”而霍基·阿卡迪奥对她的悲叹却是充耳不闻,她这些话好象是在讲给一个死人听,对于乌苏拉来说,岂止只是剩两人,其实只是剩她一个人孤独的生存着。生性孤僻的阿卡迪奥,在他生命的最后两个小时,他童年时代就一直折磨着他的恐惧突然消失了,在对人生的回顾中,他终于明白自己是很热爱过去最北他憎恨的人们,面对死亡,他感受到的不是害怕而是怀恋,他似乎时有所觉悟了,或许那种一之折磨他的恐惧便是对孤独的恐惧,人的存在就是选择,就是选择他的独特生活行动的方式,一直以来他都试图以自己的方式驱散这种恐惧,但最终未能如愿。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可以将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这样的作品现在读来仍有它的意义,在一个快节奏的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固守着一份自己的孤独,事实上,这种孤独会使人走向冷漠,最终如马贡多城一样灰飞烟灭,消失于无形。
在《百年孤独》中作者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其实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迎来美好的明天。同理,只要人人团结在一起,我们的世界将会更加精彩、和谐。也不会不至于停滞不前!
托尔斯泰曾说:“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的确,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我们置身其中,似乎可以掌控大局,但又感觉如沙砾般渺小。因而,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理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在我看来,它是一群年轻人在时代的大格局下对人生的不同选择,或喜或悲,引人深思。
性格决定选择,书中的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自己的选择。性格不是一成不变的,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随着时代或多或少改变着。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产生一些新的思想,并不知不觉中完成改变。
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到放手,甚至死亡。相对于皮埃‘而言,他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和自身性格有关。读后感他冷静,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少皮埃尔的那种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死在战场,深感可惜,但除此之外,我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开安排他,毕竟他在临死时彻悟了。
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成熟多了,沉静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以至,杰尼索夫再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
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格是永远不会变的,他们的选择是俄国青年的代表,在战争的洗礼下,他们又使俄国充满让世界战栗的力量。
一颗孤单的行星悬浮在宇宙中,等待人类去探索。她就是我们的母亲——地球。
你知道人们是怎样来适应自然、利用自然以及改造自然的吗?你知道什么是地理学吗?美国的亨德里克·威廉·房龙先生用平易近人、生动流畅的文笔在1932 年写的这一本《地球的故事》,将我们看起来枯燥无味的地理知识、科学常识以及里面的花草树木,都变得生动形象、有情有义。在我们面前呈现的,已经不再是那难背乏味的,一个个我们看不懂式子、知识点。他在房龙先生的笔下,变成了一个个贴近生活,易懂的小实验、假设,就如同鱼儿在水里游那般灵动。
我其实一直都不喜欢看科普类的书,因为我觉得看这种书会头疼,里面有三分之一的我看的懂,三分之二的看不懂,尤其是一些公式。但是当我第一次打开这本书,就被吸引进去,但同时也惊呆了,让我不由得惊呆了是他跟其他科普书不一样的地方,公式很少,这让我这个喜欢科学,但因公式不看科普书的人一蹦三尺高,妈妈以为我哪根神经搭错了,着实让她吓了一跳。他假设每个人都高180 厘米、宽45 厘米、厚30 厘米,那么用一个长、宽、高各800 米的大箱子就可以像装沙丁鱼罐头那样,把当时世界上生活的约20 亿人全部装进去。这样听起来似乎有些不大可能,但真的计算,就会发现,这个答案是挺准确的。他假设地球的两极就是用一根织毛衣的钢针,从一个橘子或柚子中间穿过,钢针穿入和穿出的两个点就是这个球体的两极,也相当于地球的两极,南极和北极…… 这样的假设还很多,但就是这样简单的假设,将原本难背的式子融于我们的脑中。这让我的思维跟着一同转起来。
再请问,地球是什么形状的?你们一定会想当然笼统地回答:地球就是个园球呀!但其实不然,地球并不是标准的圆球,而是一个椭圆形的球体,两极稍显扁平。看到这我不禁惊叹道,原来,就是地球的形状,也有很多奥秘的,以前的我,一直以为地球地球,他就是个圆不隆冬的球体,哪里会想到,他竟然会是一个椭圆形!平常在电视上电脑上看到的卡通地球一直是圆形的。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故事,如:地球的构造;英国的地理知识以及中国:东方文明古国…… 无不让你惊叹地球的魅力。
房龙先生在最后一章提到了珍惜并善待地球。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地球是我们人类的大本营,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是人类发展的空间。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爱护地球,与地球和谐共处。房龙先生的话令我陷入沉思…… 其实我觉得,不仅平常不能伤害地球,在探索研究中,也不能伤害地球。
一颗蔚蓝色的星球孤零零的悬浮在宇宙中——地球。他等待着我们去探索并揭开她的秘密……
地球现在面临着危机,我们绝不能袖手旁观。
地球是我们人类的家园。众所周知,地球是一个椭圆的球体。它围绕着太阳公转,并吸收太阳的光和热。它赐予我们丰富的食物,为我们提供建筑材料、与衣物的原料,使我们能够抵挡冬日的严寒和夏日的酷热。
从《地球的故事》这本书中我不仅明白了这些,我还知道了我们所居住的的地方,其实是海洋中的陆地。地球上的岛屿有大有小,有些面积很大,所以被叫做大陆。亚洲就是其中之一,许多种宗教都诞生于亚洲,亚洲中有一个泱泱大国,即中国,中国是东方的文明古国,它的山脉都是由西向东,就像张开的手指,这样无法抵挡中亚强大的入侵者,他们可以长驱直入,直达京城。于是,中国人民建造了一个城墙,即长城。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人类大概是地球上最后出现的生物,但也是最先用大脑去占领自然的生物。人类创造自然,改变自然,但也慢慢侵略了自然。地球毫不吝啬的给我们各种恩惠,它只要我们遵循它的规律。可是我们却犯了很多错。如果不善待地球,人类很可能丧失领导权。所以,现在我们觉悟了,我们倡导爱护环境,节能减排,五水共治等措施,只有爱护它,我们才能成为地球永远的主人。读这本书让我觉得好像就在听一个个故事一样。听一个就能了解一些地理人文,我喜欢这本书——《地球的故事》。
我会多看一些有益的书。
这篇文章我读了之后,非常感动。
主要讲了就是:那年,祖母去世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爸爸,你走吧。”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望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流了下来。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那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
读到此时,我的眼泪也在眼眶里不停的转动。在晶莹的泪光中,我感受到——爱。
花了一天的时间,没喝水没吃饭,硬生生看完《背包十年》厚厚的一本书。
我忍不住羡慕小鹏活着的姿态,在这样一个膨胀物欲横流的社会,他放下沉重的包袱,背起行囊,用足迹丈量生命的意义,让精神在路上探索、洗礼。
小鹏大学毕业后就没有正式找过工作,攒点钱就去旅行,直到他发现旅行也能赚钱,于是生活就变成了旅行,旅行,旅行。他将旅行的十年用文字记录下来,将这些用文字和照片的形式与未以往历过的人来分享这一切,就有了我看到的这本《背包十年》。这本书能够当作我这样想要旅行不能旅行的人的一种间接旅行。因为种.种原因,不能旅行的我和我们,在大脑里体验者别人的生活,内心充满羡慕,向往,嫉妒,无力的憎恨。是什么让我和我们不能去旅行呢?问自我一个问题,你足够勇敢了吗?
有职业旅行者这样说过:挑起一切生活的担子,为房子,为车子,为孩子,并不是真正的勇气,真正的勇气是放下一切,走吧。看着这本书,我也在想,"哪一天,趁着年轻,我也背起行囊去一个未知的地方去旅行一次。"多少风花雪月的守望,无数雪山草原的期盼,随着年轻的生命慢慢老去,眷守一份午后闲阳品茶般惬意悠长的回忆。在脑海里想过,而后总会找很多借口来欺骗自我,有时间没钱,有钱的时候没时间,有钱有时间的时候可能都老了,或者说我不够勇敢。
其实无论是去旅行也好,去做其他事情也好,只要你想,意识到达了顶级程度,不管你有没有钱和时间,哪怕你是残疾,只要你想,就能到达。
“旅行者的认真不在于记录枯燥无聊的数字和年代,而在于相识相知的那份感动。”旅行无法复制,旅行除了游览风光,品味美食,了解文化历史外,在旅行前收集资料、计划路线、安排行程和旅行后整理照片、写游记都是旅行中值得享受的过程。但此刻旅游业发展兴旺,参加旅游团方便快捷省力省心,但“他们看到的只是停车起步间的美丽风土,却无法体味与当地人真实接触的粗鄙人情。不羡慕他们的旅行,是因为不愿意与旅行中的一半珍贵擦身而过。”李欣频说过不要做一个老向别人要现成答案的人,很多跟团旅游回来的人都说自我想一只鸭子被人赶着走,回来只明白很好玩风景很美丽,但其他就一问三不知。那些既定的旅游模式对于热爱旅游的人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们都喜欢走自我的路。
“街头艺人粉墨登场,对他们来说,处处都是舞台。而旅行者虽然素面朝天,可对我们来说,处处都是人生。”有人说人生就像一次旅行,我们无法决定它的开始和结束,但我们能够增加它的重量,让它过得更精彩。每次旅行就好像人生的一次缩影,有起点有目的地,有对未来的未知,要经过种.种考验,其中不乏惊险刺激的,最终回归原点。但人生仅有一次,旅游能够随时重来。
前几天,老师便布置了一项作业,寻找真正的美。让我从中发现美、感受美、欣赏美,从而陶冶情操,提高审美能力。哦,小事一桩。因为美是无处不在的,而且我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我十分自信地想。
“喏,这不就是美吗!”走进姑姑新装修的别墅,我开始搜集 “美”: 别墅所在小区绿树成荫,亭台楼宇错落有致;姑姑家的布置富丽堂皇且又不失高贵典雅。妈妈笑了笑说:“这么漂亮的围墙,确实让人感到与周围的绿草非常和谐。可再过一年,两年……它又会是怎样的呢?”哦,我明白了。它虽然美,但不长久,应该称不上真正的美。
回来的路上,见一位阿姨,脸蛋长得十分漂亮,衣服穿得十分时尚。我刚想赞她几句,但看到她瞟过来的冷冷的高傲的目光,不觉把话缩了回去。哦,我明白了。她虽然美,但似乎只在外表,也应该算不上真正的美。
那什么是真正的美呢?我好奇地问妈妈,妈妈笑而不答。那天晚上,我的书桌上出现了一本书——《居里夫人》。
凝望着封面上居里夫人的照片。这是一位非常普通的女性。她穿着一件极其朴素的衣裙,安详地端坐在那里,挽起的发簪和衣裙没有任何首饰。老师让我寻找美,可她美在哪儿呢?
怀着好奇的心情看了五六页。书中的情节就像一块磁铁一般深深地吸引着我。深夜,万籁俱寂,而我房间里的灯光依然明亮。我一遍又一遍地读着,一次又一次地发现居里夫人身上那种闪光的东西。
居里夫人在生活中曾遇到种.种挫折,她的童年是不幸的,她的妈妈得了严重的传染病,是大姐照顾她长大的。后来,妈妈和大姐在她不满10岁时就相继病逝了。她的生活中充满了艰难。在这样的环境下,她刻苦学习,靠自学走进巴黎大学。在科学的道路上,她也是一位勇往直前的斗士,不管出现何种逆境,她总能坚持不懈。这种毅力,这种坚持心是多么的难能可贵。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在镭提炼成功以后,有人劝他们向政府申请专利权,垄断镭的制造以此发大财。居里夫人却把研究成果公开。她还把得到的诺贝尔奖金,大量地赠送别人。她为科学事业奉献了一切,却不捞取任何个人私利。这和现实中许多人提倡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
她还很热爱自己的祖国,她致力于帮助祖国科学发展,还以祖国波兰来命名首次发现的新元素“钋”。
看完《居里夫人》,我再次凝望着居里夫人的照片。我发现她柔和的目光里闪着坚毅的光芒,那是她对祖国,对科学的满腔的爱啊。她还是那样安详地端坐在那里。这时,我却惊奇地发现,她在我的眼里不再普通,她竟是那样的美。她的美不在外表,她的美是从内心流淌出来的,而只有这样的美是永远不会褪色、永远不会消逝的。也只有这样的美才是让人从心底里称颂和赞美的。
望着窗外,星星眨着它的一双亮眼睛,多么宁静,多么美妙,我兴奋地想:原来世界上的美不仅要用眼睛去欣赏,更要用心去体会,才可以从书中感悟到像居里夫人式的“美”真正的美。
最近,我读了《波莉安娜》这本书,受益匪浅。
故事发生在一个叫贝汀斯的小镇上,一位名叫波莉安娜的小姑娘来到了这里,她刚出生不久,母亲就去世了,十一岁时,她的父亲又走了,从此, 他便成了孤儿,但这并没有让波莉安娜感到丝毫的自卑,反而使她在悲伤中寻找快乐,乐观地面对生活,最后她到了她的一位亲人——波莉姨妈家。 由于她的到来,使这个镇上的所有的人们都变得快乐起来,连性格孤僻的波莉姨妈也变得活泼开朗。每遇到困难时,她总是乐观地面对,勇敢地闯过去。我看了不禁十分惭愧,我与她简直是天壤之差,每遇到困难时,便甘为孺子牛给困难做牛做马,就像一个鼓鼓的大皮球,因针一扎,马上就炸开了。但是看了波莉安娜的人生故事,我决心要向她学习。
相信大家身边一定有许多“波莉安娜”吧!?我这也有一位“波莉安娜”。
他就是达人赛总冠军,被人们称为“断臂王子”——王伟,相信大家都认识他吧!?他由于不幸而失去了一只胳膊,但他并没有因为命运对他不公平而气馁而是乐观的面对困难,使他的灵魂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他刻苦学习钢琴,希望有朝一日在台上给大家弹奏一首曲子,经过“跋山涉水”,“翻山越岭”,他的梦想终于实现了,这无益于他那种坚持不懈的乐观向上的精神。这是多么可歌可泣的故事啊!王伟 因为乐观造就了他不平凡的成绩,难道他不像第二个波莉安娜吗?
俗话说得好:“乐观的人永葆青春。”让我们在人生道路上乐观地面对身边的每一件事吧,那样你也就可以成为“波莉安娜”哦!
今日,我有幸读到了美国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写的《小公主》。
《小公主》讲述了这样一个动人的故事:小主人公莎拉·克鲁在她父亲的带领下,来到一家名为铭钦女士高级女童培育院的地方学习。由于莎拉的家境富有,仪表堂堂,文质彬彬,成为这所学校里集万千宠爱与一身的“小公主”。然而,命运之神竞如此无情,她的父亲突然去世,让莎拉一下子变成了一文不名的“小女佣”。困境中,她依然坚持着善良、乐观的高贵品质,成为真正的小公主。
我对莎拉的感触十分深刻。一次,十分饥渴的莎拉捡到了一枚四便士的硬币,她拿着硬币来到了一家面包店,在她正准备进去的时候,看见了一个女童乞丐。在莎拉问过面包店老板后得知,这枚硬币不是老板掉的,她也永远找不到失主。于是莎拉用这唯一的一枚硬币买了四个面包,好心的老板多给了她两个,莎拉把面包中的五个给予了那个乞丐,只留下了一个面包给自我。我认为莎拉的这种拾金不昧、舍己为人、助人为乐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如果你也是铭钦女士高级女童培育院的学生,你怎样应对莎拉呢?
我想我会和莎做好朋友,在我明白此事以后,我会将自我的所有的好东西给予沙拉一点。
莎拉使我想到了我自我,但有一些事情是我不能如愿的时候,我常常会抱怨,会哭泣,而萨拉不一样,她会坚强的应对任何灾难。
《彼得·潘》这本书可好看了。在《彼得·潘》中,我最佩服的人是不会长大、迷失的男孩的首领──彼得·潘。
我佩服他并不是因为他是首领,而是因为他有一颗正义之心。彼得·潘曾经冒着生命危险救出被绑在留囚岩上,随时都可能被涨潮的海水活活淹死的虎莲公主。彼得·潘曾经用自己的身体当诱饵,转移海盗们的注意力,救出了迷失的男孩们和温蒂。
我佩服他又因为他有一颗宽容之心。小仙子一直怨恨彼得·潘比较喜欢温蒂,而冷落了自己,所以时常想尽办法捉弄彼得·潘。可是当小仙子快奄奄一息的时候,小仙子断定彼得·潘一定会不计前嫌来救她的,她把救自己的办法告诉了彼得·潘──只要小朋友们相信有小仙子,小仙子就可以活过来的。彼得·潘想:这半夜三更的,小朋友都睡着了,他们怎么回答呢?但是,彼得·潘觉得只要有一丝希望就决不能放弃,于是他便开始救助小仙子──他大声问正在进入梦乡的小朋友:“你们相信有小仙子吗?”没想到世界的每个角落都齐声回答:“相信!”就这样,小仙子突然充满了活力,有着勃勃生机。
我羡慕彼得·潘会飞、永远不会长大,也羡慕彼得·潘过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快乐生活,但是我更喜欢彼得·潘嫉恶如仇、勇敢而富于牺牲的精神。
在整本书中,彼得永远都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他永远都可以自由自在,顽皮,任性,尽情的玩耍,他还很霸道,可是,彼得却还是一个公平的孩子王。彼得拥有着我们所有人都想要却从未得到的本领。他就是永恒的青春,他就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彼得潘。
一本好书,是值得每一个人都用心去珍藏的。我觉得《波丽安娜》就是一本这样的好书。
故事里的主人公波丽安娜,是一个乐观向上的小女孩,她可以把自己遭遇到的不幸都转化为可以令她高兴的事情,甚至她影响了整个小镇的人,让整个小镇的人都变得乐观,积极起来。
现在,波丽安娜这个名字,在英语字典里早已忧了乐观的代名词。事物总是有两面性,如果我们总能发现美好的一面,我们就能变得乐观、向上。
她永远都是那么快乐,不管在任何时候,就像波丽安娜所说的一句话:“我们永不相信我们就应该拒绝痛苦,罪恶和不适,我只不过是想,先愉快地迎接不知道的将来,要好得多”。我想,她应该比很多成年人都更懂得人生的真谛。在面对各种困难时,她不会低头而是乐观前进,而往往很多人都做不到这一点。我们应该向波丽安娜学习,学习她身上的那种乐观、快乐、坚强的精神。
《波丽安娜》这本书是一本能够赐与你快乐的心灵的纯净之书,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它是宋庆齡、宋美齡的一生珍爱之书,而且它能告诉我们一些正确的人生态度。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没有其它的书能比《波丽安娜》做得更好,希望大家能读一读。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爱读书。
一本好的书,阅读起来有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只要能做到:心到,口到,眼到。某天,当与朋友谈话时,你能引经据典,侃侃而谈,书中的妙语佳句能一句句往外蹦。这时你会豁然开朗,原来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增强自我高雃的素质。所以我就读《感悟童心的300个成长故事》。
书中的精彩小故事有数之不完,道之不尽的情节与内容,如《困境即是赐予》、《小鹰长大了》、《成为一只美丽的蝴蝶》等,是告诉我们遇到挫折和困难时,不要逃避,不要悲观失望,要勇敢、坚强、乐观地面对一切,只要我们拥一颗坚强勇敢的心,那么我们就能够创造出人生的奇迹。《卖力救火的小松鼠》、《为自己创造一个奇迹》则是告诉我们:在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坎坷和灾难,我们只要积极冷静地去面对,去解决问题,那么我们就能够战胜困难,创造出辉煌有意义的人生。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绿山墙的安妮》,你可能会想“绿山墙”是一堵墙,那面墙后面住着一个人,她,叫安妮,他也许很贫穷,也许被人抛弃,也许她一个人生活着。也许跟另一个家庭生活着。也许讲述的是漂亮的安妮一帆风顺、幸福的一生,也许是相貌丑陋的安妮跌跌撞撞,坎坷,还又酸甜苦辣的一生。她最后也许会有一个美满的结局,也许会有一个悲惨的结局……
这本书是蒙哥马利写的《绿山墙的安妮》蒙哥马利是否和安妮有同样的经历?安妮是个身世凄凉的小女孩,出身不久,父母双亡,好心的邻居把她养到六岁,她开始到一户人家看孩子,后来被送到了孤儿院,住在绿山墙这个农庄的马修和玛丽拉收养了她。安妮天性开朗,她的天真和爱幻想使她闹出了不少笑话,又因为善良和直率赢得了友谊和真挚的爱,她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因为要照顾生病的玛丽拉,她只好放弃学业,留在家乡当小学教师的故事。
安妮活泼可爱,调皮善良,是一个充满之后的小女孩。安妮虽然长得不是很好看,但她想象出来的东西却都非常美,她的心灵更是极其的美。真正的美不是看外表,外貌的美不代表人善良,但安妮是一个非常善良,单纯,天真浪漫的人。虽然她的想象力让她惹出的事也不少,但对于她这个从小缺爱的孩子来说想象会让她的生活更有趣,她可以想象出别人有而她却没有的东西,以此来安慰自己,他对生活的向往,对生活的热爱,让我对她十分敬佩。
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美好,有吃的有穿的还有父母的宠爱,从来不需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得到想要东西。而安妮那样的生活她还能过得如此有滋有味,我们不更应该向她学习,热爱生活,好好学习,孝敬父母。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像安妮一样,遇到了挫折要自己爬起来,经历了风雨以后才会变得更强大……
这本书也告诉我们要多发挥想象力,这样会发现身边不同的风景,还会给生活增添一些情趣,再伤心难过的时候想象一些美好的事情,会让心情好点。
不知不觉,我就这样看完了这本书,合上书,闭上眼睛。哇!绿山墙真美啊!
最近,我读了《彼得潘》这本书。我深深爱上了这本书。书的大意是这样的:达林夫妇有了三个孩子。首先出生的温蒂,接着是约翰、麦克尔,他们的到来给家带来了许多欢笑。可是,温蒂却不想长大,因为她觉得当孩子很快乐。有一天,温蒂遇到了彼得潘,然后,她和她的弟弟们跟着彼得飞到了永无岛,达林太太很伤心,她一直把窗户开着,让孩子们飞回来。到最后,温蒂还是选择长大,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看了书,我特别喜欢彼得。因为彼得是那么勇敢。自从彼得把温蒂带到永无岛之后,他总是把她当作自己的宝贝守护着她。彼得还根凶残的海盗船长--詹姆斯胡克决斗了。彼得还很聪明。胡克把约翰和麦克尔给抓走了。彼得很想救他们,她想到了一个办法,彼得学着胡克的声音对她的手下说:“把那几个小孩放了!”糊涂的手下们把孩子放了。胡克回来之后问孩子在哪?他们还很高兴地说把孩子们放走了,胡克听了很生气,他二话不说,就把他们杀了。
更让我羡慕地是彼得很幸福。他可以飞,飞向他未来地蓝天。他可以不用长大,无忧无虑地在岛上玩,不需要去学习,不需要去工作,更没人管!多快乐呀!
彼得我希望你能教我飞行,带我去永无岛享受那快乐地滋味。在那里,我不愁吃穿。在那里,我可以和小精灵们一起玩耍。在那里,我不用工作、学习。彼得,我希望这些幻想都能变成现实。
我不想长大。因为我们小孩都拥有一颗童心。可大人没有,他们总是让我们学习学习,烦都烦死了。长大后,我们还要辛勤地工作,培养孩子……还不如不要长大呢。小时候,我们不用学习,可以天天玩。我们想要什么,大人们都会给我们。
彼得,到我去永无岛吧!我要永远享受快乐地滋味!永远……永远
读了一遍又一遍,最终才发现,这本书是我永远也读不完的。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这个体系既是主观的,同时又是客观的。说它主观,是因为他来源于托尔斯泰的思考与总结,很多地方都打上了“托氏烙印”;说它客观,则是因为他并不强加于人,而是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人在“托化”的同时又逐渐凸显出自己的个性来。
另一方面,我又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该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他似乎希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然而,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
应该说,《战争与和平》这部书最大的成就在于其思想性,那是无与伦比的。但是,在其它方面,它的成就也同样不凡。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