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心得感悟(精选35篇)
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其最受欢迎的作品。作为一部小说,其主体讲述了几对男女间的故事。然而精彩并不在于此,故事中不断地穿插有富于哲学意味的话,而其哲学精神更是贯穿于作品全部,为作品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大抵也是这部作品广受好评的原因之一。
“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象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依,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它象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某次战争,某次未能改变世界命运的战争,哪伯有十万黑人在残酷的磨难中灭绝,我们也无须对此过分在意。”
小说的开头,并不急于为读者描绘出一幅场景,接着引出主人公的出现,而是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令尼采和哲学家们感到困惘的概念——众劫回归。“想想我们经历过的事情吧,想想它们重演如昨,甚至重演本身无休无止地重演下去!这癫狂的幻念意味着什么?”
而实际上“众劫回归”只是一种想象。如果它真的存在,在作者看来,那“原罪说”无疑会使人人的生命变得无比沉重:耶稣不断地被钉在十字架上,不断地为我们受苦,而我们也因于此背负着更大的罪恶。说起来,这很容易让人想到古希腊罗马神话故事中的普罗米修斯,这位创造出人类,教人类盖房子,教人类观察日月星辰,分辨四季计算时间,教人类饲养牲畜来为自己服务,更为人类带来火种的神,却因自己对人类的好惹怒了宙斯,被宙斯派人押到中亚细亚斯库提亚荒山野岭,用永远不能开启的铁链锁在高加索山岩的峭壁上。宙斯还派了一只鹰不断地叼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又让他的肝脏不断地愈合。这便可以说是对“众劫回归”的最早的想象。由此看来,“众劫回归的确是沉重的.。
正因为“众劫回归”的不存在,我们才能试图用我们只出现一次的生命作为辉煌与之抗衡。
也正是因为“众劫回归”的不存在,一切事物只是一次性的,瞬时的,我们才会更易于被其缓解环境所麻痹,我们生命中曾经犯下的罪恶,都被我们预先的原谅了。
那么,选择轻,还是重呢?主人公托马斯成为这一问题的代询者。
离异的托马斯是一名外科医生,个人生活放荡不羁,与多个女人保持着“性友谊”的关系。直到特丽莎出现,事态才有所变化。这个既非妻子,也不是情人的女人,在托马斯看来只不过是“被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的孩子,顺水漂来他的床榻之岸。”然而这个女人却让他迷茫,迷茫着是要继续“努力创造着一种没有任何女人提着箱子走进来的生活”还是与之结合。
选择前者,就选择了轻,也选择了托马斯可以自视为辉煌的东西;而选择后者,则意味着他要和特丽莎在一起过一辈子,日子就将不断地重复,无疑,这一选择将是重的。
托马斯也试图挣脱那日益附于他身上的沉重。在娶了特丽莎之后(虽然是为了减轻她的痛苦才结婚的),托马斯还是出轨了。七年之后特丽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新置于自由,让他再一次感受到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击垮,他已经学会感受他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他再也无法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而另一方面,特丽莎也不想给托马斯施加过多的负担,她明白托马斯要真的对她不忠的话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当这一切真实发生的时候,特丽莎才发现,她没有足够的勇气来面对这个世界。于是她也尝试着走向轻,去背叛托马斯,但实际这却让她背负上更为沉重的负担。特丽莎太过认真,认真是她的行为方式,这也让她最终失败,只能选择永远的重。
当我们试图用人生的全部辉煌,即所谓的轻去抗衡重的时候,我们真的能够成功吗?
肉体与灵魂,是人类以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人类总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灵肉统一,以把握一个更为真实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却以一个特定的性爱情境,揭示出灵与肉的分离,使人类再次陷入对自我的无把握中。
在托马斯看来,灵与肉是可以割离的。在发明“性友谊”之初,托马斯就告诉情人们,唯一能使双方快乐的关系与多愁善感无缘,双方都不要对对方的生活和自由有什么要求。最后他还得出结论,同女人爱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关的感情,岂止不同,简直对立。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即对无数女人的激望),却会引起同眠共寝的欲求(只限于对一个女人的欲求)。
而特丽莎则追求灵与肉的统一,她无法忍受丈夫的不忠,这让她陷入了永久的痛苦,直至死才得以解脱。托马斯和特丽莎之间的冲突,至少存在灵与肉的冲突。那么,是选择灵,还是肉呢?
何所谓媚俗?小说中《伟大的进军》就是专门讨论媚俗的。它首先从“粪便”开始,并列举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在作者看来,德国长官拒绝讨论粪便的问题本身就是一种媚俗。媚俗是人类生存的基本场景,而试图去躲避它仅因为它带有被人赋予的并不光彩的成分是极其不正确的。
那么能否理解特丽莎的行为也是一种媚俗呢?特丽莎不喜欢母亲在家中光着身子走来走去,也不喜欢自己在洗澡的时候继父突然闯进浴室来,这在她成年后也留下了很深的阴影。有一次她拿着自己的摄影作品去投稿的时候,另一个妇女也是拿着一堆裸体人像的照片。或许昆德拉是借这个妇女之口对特丽莎进行讽刺,她说:“裸体可没有错。”“这些都是正常的。一切正常的东西都是美的。”
按照这样的逻辑,我想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不能理解,因为如此来讲,我们自己也是媚俗的了。然而我们真是媚俗的吗?还是我们怯于承认罢了。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个书名,英文版是“TheUnbearableLightnessofBeing”,有人对“Being”这个词也生发出疑问,因为作为“存在”,“Being”这个词完全可以替换成“Existence”、“Life”等,但作者终究没有那样做。这或许也是受到《哈姆雷特》的影响,在这里,“Being”已经不单单是指活着,而是针对生活中生发出的各种问题作出的抉择。
有人说,看米兰昆德拉的作品,里面的细节都是精心铺设的。我留意到,托马斯为了给特丽莎解闷,特意给她找了只小狗卡列宁解闷。陪伴了特丽莎十年的卡列宁,最终也将离她而去,只是,看似还可以守在主人身边更长的日子,却因为癌症让卡列宁不得不和特丽莎提前说再见。
在卡列宁弥留于这个世界之际,特丽莎和托马斯都在犹豫要不要对它施行安乐死。如果狗也能听懂人的话,能有自己的思想的话,将这一抉择交给它,恐怕就不会让特丽莎和托马斯为难。可是这一切只是想象,卡列宁是否要早一点离开,主动权不在它本身,而在于托马斯和特丽莎。出于私心,特丽莎必然是希望卡列宁能多陪伴她一些时日的,可是对受病魔折磨着的卡列宁而言,早一点死去或许是一种解脱。最后托马斯,打破了这种僵化不愿改变的局面,他到底还是为卡列宁施行了安乐死。
昆德拉对这一部分的描写也是十分细致的,仿佛是为了更好的让读者感受到特丽莎与托马斯的为难。这并非是“非如此不可”,所以究竟选择轻或重,灵或肉,政治还是媚俗,存在还是灭亡,beingornottobeing,昆德拉到了最后也没有明确表示该怎样做。虽然如此,倒也不是无迹可寻,或许小说是为我们暗示了究竟该怎样选择的,只是这光芒过于幽暗,对于未来,还需要我们自己做出抉择。
最近看了一些关于生命的书,感觉生命还是蛮重要的。生活在地球上的每个事物都有生命,树木的树木;动物的生命……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命。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来之不易的,都是母亲怀胎十月生下来的。有些人,他们一点也不珍惜所得来的生命,他们遇到一些挫折,困难,就低头了,不敢面对,就有一些坏想法,一走了之了,什么也不管了,丢下了父母,这样是错误的。但有些人,他们很珍惜来之不易的生命,他们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麻烦、挫折、打击,都不放弃生命,因为他们知道生命是来之不易的,自己不能放弃。
每个人的生命像一片落叶,一朵花,一首诗歌,一只鸟,一场游戏……但是无论像什么,都是一个生命,我们都要爱惜它。虽然有些生命在半途中就走了,但是那只是一个意外。那也是为了救别人而牺牲了自己,他算是个英雄,但是有些人遇到困难而死就不算什么英雄了,他算懦夫,就这么白白浪费了一条生命。
对于我来说我,一生最重要的还是生命,其他的什么都比不上生命,如果没有了生命,就等于什么都没有了,无论最最重要的东西,都没有用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生命,爱惜生命,保护生命!
说实话,老罗很复杂,也很简单。英语老师、培训校长、行为艺术家、相声演员、手机公司创始人,我们可以用很多头衔形容他,到归根结底,他不过是一个想做就做不管他人看法的人。
上次看这本书的时候,被身边的一位同学冷眼,“你居然看这个胖子的书,他以前还说到什么支那的话”我愕然,却又不知道说什么,只能点点头。
老罗被很多有想法的人喜欢,也自然被很多人不待见,我不会因为他的一句话就否定他整个人,也不会因为他的一件事就想他吐唾沫。说到底,我喜欢的是他的幽默,他对事物尖锐的看法,他的不妥协不忍让甚至还带点商人的狡黠,这些特质表现在一个胖子身上时更容易让人捧腹。
曾有人说,“讲个IT业的笑话,罗永浩”,是的对于这个愣头青,一个英语校长一头钻入制造业的做法遭到很多人的鄙视,不管是业内的专业人士,还是以前支持他的人,但这个人用“锤子”来给手机命名,本身就带着一种嘲讽语气,锤子在四川是用来骂人不靠谱的,然后我行我素,已经出了好几个系列的手机,销量虽然比不上OV,但从业绩上已经能交差了。也有人说,老罗卖的是情怀,手机是白送的,当然这是句玩笑,甚至他自己也津津乐道,一个人的情怀能够卖到三千,赚了。
对于爱折腾的罗永浩,后面还会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他注定是学不会八面玲珑的,这也是喜欢他的根本原因。
《生命生命》这篇文章是四年级的一篇课文,读后有很深的感触。
这是一篇短小的散文,写了残疾女作家杏林子生活中看到的和所做的事。她写了三段有关的生命的例子,意味深长,让人记忆犹新。比如说:求生的飞蛾、不屈向上的种子,还有静听自己的心跳。这些细节都是生活中我们没有发现的东西,但却在杏林子的内心产生了巨大的震撼。尤其是文章的最后一段让我深有体会。“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是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这句话包含着一股生命的力量,只要细细观察,就可以知道人的生命的确是很短暂的。但只要把短暂的生命用上无限的价值,生活就会为你而光彩。
这篇文章给了我很多启发,生命对谁都是公平的,只要你不好好珍惜,一定会有所收获的。生命就像流水一样失去了,浪费了就永远不会回来了。老师也经常跟我们说:“等你老了以后才想到要学习,还没看几天人就去世了,这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想这就是生活的意义吧。
当我看过自读课本中《石缝间的生命》后,我对生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石缝间的生命》,赞美了在岩石缝中有毅力、意志不倒的植物,它们不畏艰险、顽强拼搏的精神,对人们有着多大的鼓舞啊!
文中的一句话——如果一切生命都只贪恋于黑黝黝的沃土,它们又如何完备自己驾驭环境的能力呢?这句话引起了我的深思,我想,在温室中生活的花朵,从来就不经风雨,所以,它们遇到风暴才会不堪一击。那些经受住严寒、历经苦难的人,他一定会比其他人更加坚强!
“生命正是要在最困厄的境遇中发现自己,认识自己,从而才能锤炼自己,直到最后完成自己。”是啊,“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作者没有停留在对石缝间的生命赞美,也没有驻足于对生命的意义的领悟上,而是把自然现象的启示扩展到人类生活,从而使石缝间的生命成为困境中人生的象征。这是一曲对人民中优秀分子的赞歌。
詹天佑与周总理,一个是著名的铁路工程师,一个是新中国第一任总理,人们也许只会注目他们后天的辉煌与荣耀,却不了解他们背后历经的苦难之大,他们也曾像石缝间的生命一样:
詹天佑修铁路时,工具不先进,环境恶劣,外国人也嘲笑他,但他坚持了下来,终于修建了第一条自主铁路;周总理小时候体弱多病,家境贫寒,上学也要走几十里路,但他从小就立下了远大志向。他们没有失败过吗?但他们经过磨难后,变得越加坚强,最终成功!
我在想,如果所有人都去寻求艰苦环境,中国,难道不会成为最坚强的国家吗?
《石缝间的生命》写的是一片状物写景的抒情散文,通过对石缝间生长的野草、鲜花、松柏的顽强生命的赞颂,形象生动地向人们揭示了生命是不可扼制的,生命就是拼搏,而人们只有在厄境中,才会发现自己,认识自己,锤炼自己,使自己的精神境界得到升华,使生命更为辉煌壮丽这一人生哲理。
看到那些“无名的野草,春绿秋黄,岁岁枯荣”,却从未放弃生命,我震撼着,生命是可谓的。虽然,它不能欧枝繁叶茂,但它却可以根深蒂固,它不能够生长在肥沃的土壤里,却仍可以坚忍不拔的存活于石缝里,它也知道无论怎样,活着总是好的,有什么理由放弃呢?既然老天给了你生命。
那个“我知道你们一定会来救我!”等待着生命的年轻人,那个“叔叔,我要喝可乐!”期待着生命的男孩,那个受到重伤却依然甜甜微笑让人敬畏生命的女孩……一次次,我震撼着,感动着,心疼着,看到一个个坚强不能放弃生命地人真地叫人由衷可敬!对于生,还能再说什么呢?连那些不知名的花草都可以在石缝里留有一丝生迹,何况我们有思想的人呢?是啊,“如果生命是一种本能,那么它说明生命的本能是多么尊贵,生命有权自认为辉煌美丽,生机竟是这样地不可扼制”!
在此,向生命致以崇高的敬意,那些给予我们心灵种种震撼的生命致以崇高的敬意!我不禁笑了,是不是一个巧合,那些废墟下的生命和生机应该是一个道理。无论是人和植物,他们在艰难中都没有放弃过生,而生活中的我们似乎只应感叹:活着真好!生活中还有什么过不去的呢?原来,什么都需要坚强!
第一次读《生命生命》的时候,我想,文章的题目为什么要重复呢?后来,我深刻体会到了:那是作者杏林子赞美生命的强烈感情。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我”从飞蛾求生、砖缝中长出来的幼苗、倾听心跳等几件小事中,体会到生命的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于是“我”要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生命,绝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活力。杏林子,她12时就有关节炎,胸下没有任何知觉。小学毕业后因为辍学的林杏子,数十年来坚持自修,凭着坚强的毅力写作。她说过“除了爱,我一无所有。”她在生前已经决定在死后捐出躯体的心愿。杏林子把所有的爱献给了人类,连死后也不例外。比一比杏林子,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在困难面前打退堂鼓呢?
不是每一条江河都能流进大海的,不是每一粒种子都能生根发芽。生命中不是所有都是快乐的,也不是永远都痛苦,快乐和痛苦是相辅相成的。快乐中我们感谢生命;痛苦中我们也要感谢生命。生命是短暂的也是宝贵的,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让自己活得更精彩。
今天,我们学习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我心潮起伏。那绝境求生的飞蛾、那不屈向上的小瓜苗,它们都在用行动无声地告诉我们:它们是多么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啊!更何况人类呢?
飞蛾虽然早已知道自己逃不出人类的手掌心,但是它一点儿也没有放弃一丝一毫的希望,努力求生;虽然那一截小瓜苗生活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但它依然昂然挺立,茁壮生长。
在老师给我们看了杏林子的资料后,我感慨万分。原来她12岁时就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头不能转、手不能抬、脚不能走。可是它依然乐观地面对人生,忍着病痛,写下了数以百计的文章,身残志坚。更震撼人心的是,她竟把稿费都捐献给了“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刹那间,我深深地懂得了,生命是什么:是奋斗!是奉献!
在飞蛾求生的欲望中,我们看到生命;在小瓜苗那绿油油的新芽上,我们看到了生命;在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上,我们看到了生命。
《生命生命》这篇文章以三件小事,飞蛾强烈的求生欲望,小瓜苗生长的勇气和作者静听自己的心跳来点亮了一个呐喊的主题生命!生命!这篇文章,给我的震撼非同一般,在没有看到这篇文章之前,我也想过这样一个问题,生命是什么?看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尖瞬间明亮了,生命是勇气!生命是顶着烈日开放的向阳花,生命是沙漠中的一条清流,生命是刺骨寒风中挺立的傲梅。文章在结尾说,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说得多好啊!海伦凯勒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但是,她的著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使她成为巨星,她的灵魂永生!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努力让自己做得更好,更优秀,让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看了作者的简介后,我的心怦然一震这么优秀作品的作者,竟是类风湿关节炎患者,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总会有顺流与逆流。这在许多人眼中非常可怕,它一旦猖狂起来,就能击溃人的斗志,让人彻底崩溃,失去生活的希望。如果失败战胜不了你,而是被你踩在脚下,那么,成功必定属于你。人生的道路曲折而坎坷的,遇到失败是平常不过的事,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拥有一颗坚强、不屈服的心来面对失败,让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
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我心潮澎湃,喜欢上这篇课文。作者杏林子通过有着强烈求生欲望的飞蛾;瓜苗不屈生长;倾听自己的心跳;让我得到了对生命的感悟:要好好的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的更加光彩有力。读了这篇课文我想:如果世界上,每个人都珍惜生命,不做自杀的行为,不损人利己,那这个世界会真的美丽,人们也会过的很幸福。
看了杏林子的资料后,我更是感慨万分。十二岁患类风湿性关节炎,这场纠缠她一生的病痛,改变了她的人生道路。一九八0年当选十大杰出女青年,一九八三年获得国家文艺基金散文奖。更创办伊甸残障基金,身体力行,为残障朋友服务。20xx年2月8日不幸去世,享年61岁。
通过这篇课文我明白了生命的意义是:是奋斗,是贡献,更有勇气去面对生活!
生命是人类一生的泉水,但泉水流干了,生命就也即将结束。这就是《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所告诉我的道理。同时我也感受到了生命的重要性,虽然生命是短暂的,人生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却可以凭自己的努力来创造无限的生命价值。
《生命生命》这篇课文讲述了飞虫这幼小的生命在我手指间扑腾,但我不忍心看着它被我的手指“剪断”它的的生命,还有一株小瓜苗,尽然在没有阳光,没有雨露中茁壮生长,不屈向上的精神和它那顽强的生命力。“我”也静听着自己的沉稳而又有规律的心跳,了解了自己的生命,可以好好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糟蹋它,因为这只属于自己一个人。
生命,要想自己在人间活得有意义,就一定要有所付出,这让我想到了雷锋叔叔,他虽然只活了22岁,但他却活得非常有意义。如他雨夜送大嫂回家,为老奶奶买火车票,给家庭困难的战友汇款,为灾区人民献爱心,他生活简朴,处处节约,多给别人快乐和温暖,自己却不吃好,不穿好,在别人困难时,帮助他人不留姓名,默默无闻。他舍已为人、助人为乐、艰苦奋斗、对群众像春天般温暖的精神世代相传。
林希诠释出了石缝间的生命的倔强,和世间求生本能的尊贵,以及这些顽强的生命为了生存去竭力拼搏的精神,石缝间的生命读后感。同时也寓意人们只有在在厄境中,才会发现自己,更深刻的认识自己,从而去锤炼自己,使自己的精神境界得到升华,使生命更为辉煌壮丽这一人生哲理。
在生活中,不乏这种犹如生长在石缝间的极不起眼的野草的人。他们的一生非常艰辛,可他们却不畏艰辛的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去完成他们的梦想。在其中他们可能会面临常人所无法忍受的困难,但他们总会以自己最大的极限去忍受或想尽一切办法去解决问题。最后,他们拥有了很多。拥有了很多常人所无法拥有的。
有一个新生儿出生在一个非常寒冷的冬季。出生两个小时后突然脸色发紫,看起来非常的脆弱。这是由于天气太冷,而他的母亲因刚生产完且不太会照顾新生儿,没有把新生儿放在自己的被窝里让自己的热量传输给新生儿。新生儿又因自身未能产生足够的热量来御寒,因此导致体温下降,而脸色冻得发紫。生命也非常的微弱。待新生儿的家人发现后赶紧去找医生来抢救新生儿的生命,经过医生的一番抢救后,医生很对新生儿的家人说他已经尽力去抢救了,但小孩的情况非常不稳定。小孩能否生存下来还得看之后10个小时内的情况了。并且这很大一部分要看新生儿个人的意志力了。按照医生的指导,把新生儿放到他母亲温暖的被窝里暖着。几个小时过去了,生新儿的脸色奇迹般的有所好转了。一家人喜极而泣。而医生也解说到说这是因为新生儿求生的本能非常的强烈,才会让他自己渡过这个危难的关头的。这个新生儿现在已经10岁了,身体非常的健康。而且还是个滑雪小健将,在冬天也是一点都不畏惧严寒。这是因为他出生在寒冷的冬季,并且非常强有力的抵制过严寒,因此对寒冷的冬天已经产生了抵抗力了。
有一个小孩,在3岁左右就被父母抛弃到大街上。此时小孩也记不住回家的路,也没有任何求生的本领。因此只能是沿街乞讨,饥一顿饱一顿的。长得面黄饥瘦的。一天,遇到了一个好心人收养了他。由于之前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而现在已能吃饱穿暖了。因此,这个小孩非常的知足,也知道知恩图报。收养他的这家人是开染坊的,小孩自到这家人家里来后就开始帮着他的再生父母一起在染坊里干活。虽然非常的辛苦,但小孩从不抱怨。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开始向他的再生父母学习染布的技术及经商之道了。之后就开始帮他的再生父母照管染坊了。在这其间,他受到过同行人士的排挤,暗算及坑害。吃尽了苦头,他的再生父母也对他不再怜爱。几经折腾,他已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但他想想小时候沿街乞讨的日子,觉得这又算得了什么呢。因此他不轻言放弃的暗自决定一定要把这个染坊经营好。朝着这个目标,他不懈的努力,把所有的苦难都当作是一种成长的必须过程。在他四十岁的那年,他已是个家喻户晓的对社会作出了很多贡献的有名的商人了。
我被这些生长在石缝间的生命深深的震撼着。愿我也能像一个生长在石缝间的生命!
石缝间倔强的生命,是多么无耐而又坚强的生命。让我读着竟有些敬佩。像我们的人生,难免会有不尽如人意。
风起时,种子四外飞扬,像我们的命运各有不同,有的落在肥沃的黑土里,暗自高兴,无忧无虑的成长着;有的落在石缝间,当它们不能找到泥土,便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这一线石缝里。面对现实的严峻,它们选择了淡定,奋力的活着。于是,大自然出现了惊人的奇迹,不毛的石缝间丛生出倔强的生命。
它们有定律的活着,春绿秋黄,岁岁枯荣。如果这是一种“生”的本能,那么它说明生命的本能是多么尊贵,生命有权自认为辉煌,瘦小的躯干是那么自豪的挺着。失去了光泽和瘦小的身躯竟引来了人们称赞的目光,当生活在肥沃的黑土里的同伴被当作无用的杂草除去时,它们却成为点缀岩石的风景,默默帮助攀登山路的人,成为他们一个可靠的抓手,他们在无耐的命运里创造不同的、有价值的生命。
生活就是这样的,也许似被注定了,适者生存的规律尽管无情,但一切的适者都是改变命运的强者,自然的现象告诉我们,生命就是——拼搏。
岩石上那顽强的松柏,顽强的从石岩中生长出来,扭曲地、旋转地,每一寸都被岩石磨出伤疤,但他依然长着。它的生命是那么崇高,是毅力和意力的完美象征,它给一切鼓舞、以榜样。我们成长的路上,也被失败磨得筋疲力竭,伤痕累累,但是那是活得精彩的表现,那是因为我们是活着的生命、丰富的生命……
要说那石缝中的小草还真坚强呢,它淡定,而不是消极;它瘦小,但勇敢;面对这么坚强的植物却教会了我,即来之,则安之,无论多么艰苦的生活,也得活着。
愿我们也像石缝里的小草一样,不因环境而凄凄艾艾,敢于改变艰苦的环境。生命正是要在最困厄的境遇中发生自己、认识自己,从而才能得到锤炼、成长,直到完成自己、升华自己。
石缝间的生命,此时,如此震慑我的心灵,它使我的情感和生命变得无穷的神力。
那天坐车路过钟楼,车如往常一样,堵得有些厉害,只能一步步往前挪。
从斑驳的车窗望去,地下通道口几个稍上年纪的妇人,两个坐在小凳子上,襙着手,半抬着头,表情木然,用空洞的眼神看着来来往往、匆匆而过的行人,脚边放置的几叠报纸在风里摇曳不止;一个矮胖、头发蓬乱的妇人站着,手里拿着报纸地图类的东西不停地扭转着身体,用微乎其微的希望与失望不停交替的眼神看着路人。站台上约十多个四十岁左右的妇女穿着不合体的工作服拿着铁锹张望着车的方向。
--十年代常见的飞鸽还是凤凰牌的加重自行车旁站着各自的主人,车头上用木板或硬纸板笨拙的写着:木工、土工、水工等。这些中年男人相互攀谈着,不时用余光注意着来往的路人,透着他们的希望。我听不到声音,就像看一场二十世纪初的默剧,虽然嘈杂喧闹,却没有故事情节、主角配角。不知道为什么,那画面不时回绕于脑中,心就一下子沉静下来。
世间的剧无时无刻不在上演,任谁也无力改变。可心的救赎之路在哪儿呢?——纯粹世界里的诘问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倒在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米兰·昆德拉在他充满哲理的小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开篇第二小节中就抛给读者一个同样沉重的问题,这样赤裸裸的诘问顿时让我无处可逃。在我看来,米兰·昆德拉所写的世界不是构建于生活之上,而是来自生命本身的诘问。而此刻,在这个由作者构建的纯粹的世界,我可以任由我的灵魂从这繁密物质世界里抽离,剥开尘世的一件件外衣,去感受体验这里纯粹的爱与痛,苦于泪,轻与重。
“人生的悲剧总可以用沉重来比喻。人常说重担落在我们的肩上。我们肩负着这个重担,承受得起或是承受不起。我们与之反抗,不是输就是赢。可说到底萨比娜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什么也没发生。她离开了一个男人,因为她想离开他。在那之后,他有没有再追她?有没有试图报复?没有。她的悲剧不是因为重,而是在于轻。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句话深深地刺痛着我的趋于麻木的心。我清楚地看到,曾经的那么多日日夜夜的迷茫与麻木,痛苦和孤独,绝望和无助,不是因为生命中的负担,而是因为灵魂缺少生命中本应承受的重,使得灵魂太轻,身体太重,身体与灵魂无法完美的融合,无法真正的全身心的去感知生命,享受生命。
今天我们学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最让我感动的是那粒小小的瓜子,它是那么小、那么弱。可是它却包含了那么强的生命力。在那极为恶劣的环境下,明明知道只能存活几天来,它却依然挺立着,生长着。
记得在幼儿园时,有一次老师发给我们每人一些小麦的种子,让我们回去养在有水的小碗里,放在阳光充足的地方,观察它的生长。看着这些种子一天天的由小变大,长出细细的、白白的、像胡须一样的根毛;发出嫩黄的小芽;后来长成绿油油的、整整齐齐的小麦苗,我是多么的开心。那时的我还太小,对这件事没有更深的体会,只是为这件事感到很快乐。当我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看到那粒小瓜子在那恶劣的环境下茁壮生长,我这才深刻体会到生命的顽强和生命中那股力量。
这篇课文让我学会了珍惜生命,不要让它白白流失。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你不能让它轻易失去。
“在那永劫回归的世界里,无法承认的责任重荷,沉沉压着我们的每一个行动……如果永劫回归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就能以其全部辉煌的轻松,来与之抗衡。”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书的开篇,作者就将我们引入了一个“轻”的世界,一个没有存在感的痛苦的空间。在一次没有任何意义的人生旅行中,我们不断妄图证明自己的存在,不断希望得到肯定,不断追求着身心的释放,故事便在这种徘徊挣扎中拉开序幕。
曾经也写过关于生命重量的文章,但从未有过读完此书后如此深刻的感受。灵与肉,媚俗与反媚俗,现实与反抗,这是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众多现实的无奈掩盖了华丽的辞藻,行文流淌间流露出生命的抉择。正是这样一种文笔,才在我的心中涌起了波澜,久久不能平静。不同于其他作品,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通览整本小说,都找不到一个明确地答案来解答这个问题,只能用个人的一生来回答。托马斯,特蕾莎,萨宾娜以及弗兰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个体,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
在这个故事中,四个人物各自的媚俗与反媚俗游戏贯穿始终。主人翁托马斯拒绝媚俗,然而他却生活在媚俗之中,无法也不能逃脱。在六个偶然事件的推动下,他选择了“非如此不可”,也找到了那个可以与他睡觉生活的女人。婚后的他不能克制自己去欣赏别的女人,他在爱情上是忠贞的,在行为上却是放荡的。 打着性与爱是可以分开的旗号掩饰自己生活在媚俗之中的事实。他因为特蕾莎而变得沉重,在经历了爱人离开后短暂的轻浮后,却又因思念而变得更加沉痛。特蕾莎,一个具有独特而又温柔的女子,一向追求灵与肉的合一,但也被迫相信二者的双重性,最后她的肉体也背叛了她的灵魂。弗兰兹爱萨宾娜爱到疯狂,但他们确实不同的两类人,太多的不一样注定他们不能在一起。他追求刺激,最终也死于刺激。如果是背叛和追求刺激就是反媚俗,那么萨宾娜就是个脱离媚俗而独特的存在。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她才是故事的主角,当特蕾莎,托马斯,弗兰茨,玛丽克洛德,政治家,革命者,都在不断追求着生命之“重”的过程中时,她却用背叛,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在背叛中,她不断抛弃自我,变换角色,将生命之“重”的意义抛在脑后。在不断的背叛后,最终发现她得到的只是一场虚空,是“一切背叛的终极”。她一直朝着相反的方向走着,最终在一片寂寞和恐惧中走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个世界存在的基础恰恰是轮回的不存在,生活无法预演,我们既不能把它与我们以前的生活相比较,也无法使他完美之后再来度过,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泛滥,人们肆意的生活,获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快感,可是,“重”就真的悲惨,“轻”就真的美丽吗?
每个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当人们厌恶自己身上的种.种负担、责任,而深感沉重时,总是向往着如果没有这些重负,生活该是多么轻松快乐、逍遥自在。可是当这些真正消失的瞬间,却又往往无所是从,不知如何是好。感觉自己轻如鸿毛,没有约束,但也没有归宿。人生为何如此无奈,想摆脱种.种生活之 “重”的困扰,但又不能承受摆脱困扰后的失重之“轻”,在这个永劫回归的生命中重复,再重复。
回望自身,我们也可以看到自己生命中那轻重交织的印痕。有时候会会被琐碎的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就会一味地想要逃脱,什么都不做。但当我真正放下手中的一切得到了“轻”时,却又沉痛不已。满脑子都是忙不完的工作,和做不完的功课。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贪玩的孩子,作业还没有做完就去玩耍了,其实他的内心比坐在那里完成作业还要痛苦,背着背包玩耍,怎么会放轻松呢?所以,当我意识到自己的颓废时,我选择了继续回到繁忙而又紧张的生活中,虽然这种日子过得有些累、略带疲倦,但是也特别充实。这也许就是痛并快乐着的道理吧。我们的“向上精神”本源于愚昧,我们的“进取心”来自无知,而盲目的进取心又至少给了人生一个“重量”的感觉,使人生似乎有了叫做“意义”和“满足”的东西。而人生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两样很难得到的东西而变得有价值与趣味。
也曾问过自己,如果时光倒流到某一刻,我会不会重新选择?会不会重新考虑是否要忍受着生命之“重”而不是追寻一时的“轻”。也许在那一刻我会做出了另一种选择。如同主人翁托马斯所说,如果人又两条生命,那么他可以选择一条生命去爱特蕾莎,而另一条不去爱特蕾莎,然后确定哪样的生活才能让他更快乐。然而人生注定是一条一往无前的道路,当我踏上征程时,就没有后悔的余地了,无论走什么路都是一种抉择、一种考验。在选择了a之后,就无法选择b,这是人生游戏的规则,一个谁也不能摆脱的规则。就像朱德庸说过“幸福分成两种,一种是看的见的幸福,一种是看不见的幸福,前者是物质的感观,后者是精神的感受。你选择了何种幸福,就决定了哪一种人生。”
故事的最后,意外的结局令人发指。托马斯和特丽莎在一片安逸享乐中死于车祸,弗兰兹死于一次戏剧性的游行,而萨宾娜在远离家乡的美国孤独的居住着,只有她寂寞的活着。这几位年轻人“追求”与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谬与悖论:每个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个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虚,追求爱情时怨恨多于欢乐,追求名誉像水中月镜中花一样遥不可及,追求钱财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透过种.种幻觉,这些人所有追求的一切最终都化为乌有,这与现实却略显矛盾了。我们每天都在追求着,拼搏着,努力着,最后追求的结果却是一场空。那些为着庸俗的目的而挣扎的平庸的生命,为了功名、金钱、娇妻、儿孙,终生忙碌、义无返顾,到头来一切都是虚无,一切都是空幻!那我们何必还要拼命追求生命之重呢?不过话虽如此,生活还是要面向阳光的,最美的不是追求了什么,追求到了什么,而是追求中得到了什么。故事中的每个人物也正是因为追求而美丽,因为那种不求结果的追求而不惜一切代价。事实上,我们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奋斗的脚步永不停止。就像如果不去耕耘,不去播种,再肥的沃土也长不出庄稼;不去奋斗,不去创造,再美的青春也结不出硕果。
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在于过程,在追求的过程中有了幸福感和满足感,得到了自身的价值。也许,这已经足够了,何必在乎其终极意义上的得与失呢?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再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
所以,不管怎样还是要勇敢面对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轻”。相信只有沉重的生活才有质量,凡是我们所经历的,都是我们所能承受的。
人生就是一个异乡者的旅行,道路各有不同,但这终究不能改变我们证明自己来过的信念,我们希望在这里留下足迹,无论是在媚俗中追求生命之“重”,还是在沉重中追求生命之“轻”,对于人也好,对于世界也好。生命实在是有太多的东西需要我们去努力,只有在激流中拼命挣扎才能够活命。轻与重,徘徊其间,蓦然回首,有几个人能够看清自己走过的路呢?又有几个人能记住沿途的风景呢?
人生如潮汐,来了,去了;人生如漏斗,得了,失了。路漫漫,极其修远,我愿用毕生经历,在轻重之间求索灿烂的人生。
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使我明白了许许多多。本来,我不懂得怎样才是珍惜自己的生命,但是读了这篇课文后,使我明白了生命就是力量。
读了“那小小的种子里,包含着一种多么强的生命力啊!”这一句,仿佛我也感受到那种强大的生命力,种子不怕困难,用自己的嫩芽冲破了坚硬无比的外壳,不受周围环境的一切干扰,它虽然知道自己生长在一个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但是它并不难过,而是勇敢地面对,虽然只活了仅仅几天,但是我很敬仰它那种不屈向上的精神。“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表达出无限的.价值。”从这句话让我联想到那些残疾的人,他们都认为自己已经不能再安康,而自己了断,一死了之。我想对他们说“你们应该爱惜生命,生命只有一次。残疾了,没关系,也应该想想自己可能会站起来的,要像杏林子那样坚强!”
国庆假期里,我沉静在书的海洋里,其中《倾听生命》这本书我是一口气把它看完的。这本书分成了八个部分,最让我感动的是“脆弱与坚强”和“让生命充满爱”这两大部分。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这本书中我的确学到了很多。
首先,我深切地感受到生活中一个人要有自信。我们要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就能不断取得进步,达到胜利的彼岸。山谷中的一株小草,刚刚诞生的时候与野草没有什么区别,可是它坚信自己能开花、长得更美丽,它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最终开出了美丽的花。作家罗伯 特·飞利浦面对一位流浪汉询问“你能替我这样的人做些什么”时拿出了一面镜子给那位流浪汉,并告诉他只有流浪汉自己才能真正帮助到自己,要相信自己。是的,生活中不能缺少自信,否则,你的生活将缺少阳光、缺少快乐。相信自己,迎接挑战,你的生活将会变得有声有色。
以前,我对“爱”这个字的理解知识表面的,后来随着我读的书越来也多、尤其是看了这本《 倾听生命》,我对“爱”的理解更深入一步了。爱是生命中最好的养料,哪怕只是一勺清水,也能使生命之树茁壮成长。也去这树是那样的平凡、不起眼,也去这书是那样的瘦小,甚至还有些枯萎,但只要有爱的灌溉,它就能枝繁叶茂,长成参天大树。一个六岁开始为父亲采药治病的男孩,不顾医生给父亲下的死亡预言,不顾恶劣的天气,不顾陡峭的山路,从六岁到十五岁,无怨无悔地为父亲采药,他坚定地说:“我要治好爸爸的病。”生活中,我们要学会去爱与感受爱,爱的力量是如此伟大,清水很平淡,如果加上了爱,生活就会变成参天大树,保护你我。
生命是一个奇迹,生活是美好的,我们是最棒的。我要做好每一件事,让自己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前几天,我们学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
这篇课文通过写动、植物以及人三个方面的事例告诉我们什么是生命,并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的故事。读了这篇课文,我知道了虽然生命很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无论是一只小小的飞蛾,还是一截脆弱的瓜苗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有不珍惜生命的行为。比如那些大白天睡觉的人,如果多睡一分钟,那他的生命就会减少一分钟;反之,如果少睡一分钟,他的生命就会多一分钟。在我们班里,就有许多这样的例子。比如说我们班的侯佳琪,将班里喝的.水拿来洗头,要知道,现在地球的水资源越来越少,如果将他洗头用的水,捐赠给汶川大地震的人们,不知能救活多少生命啊!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必须好好的珍惜。我的生命,单单属于我,我可以好好的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的糟蹋它,一切全由我自己决定,我必须对自己负责。我想:我一定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掉,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正是要在最困厄的境遇中发现自己,认识自己,从而才能锻炼自己,成长自己,直到最后完成自己,升华自己。”这是《石缝间的生命》这篇文章最让我感动的一句话。人要活的有价值有意义就必须给自己定下最伟大的目标,更要有完成目标的勇气和毅力。在逆境中顽强斗争的生命力,是最旺盛的生命力,也是最可敬的生命力。
《石缝间的生命》赞美的是一簇野草,一团小花,一株松柏。石缝间小草的叶是细瘦的',蕴含着逆境中不可扼制的生机,而“瘦叶下又自己生长出根须,只为了少向母体吮吸一点乳汁”,这是一种生命的本能,亦是如此的尊贵,“生命有权自认为辉煌壮丽,生机竟是这样地不可扼制”。石缝间小花的茎“显得坚韧而苍老”,叶“因枯萎而失却光泽”,根“竟似那柔韧而又强固的筋条”,生命就是这样,被环境规定着,也被环境改变着。石缝间的小花向我们展示了最具战斗力的生命现象——生命就是拼搏。石缝间的松柏“每一寸树皮上都结痂着伤疤”,它的根“粗如巨蟒”、“细如草蛇”、“盘根错节”,从石缝间“扎进去”“钻出来”,“像犀利的鹰爪抓住了它栖息的岩石”。它们是逆境中无所畏惧的勇士,为争得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而不懈的努力奋斗着,即使再困苦,环境再恶劣,他们始终不放弃的机会,超常的生命是它们最成功的挑战。
石缝间的生命不是凄凄怨怨,而是华丽与壮美,是生命的崇高体现,是毅力和意志最完美的象征,它是一切生命的鼓舞,以榜样。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此困厄的环境并不或缺,在此困厄环境中生存的人们都需要具有石缝间生命的毅力和勇气,生命的美,生命的意义、价值皆在于我们对困难的挑战和克服之中。没有石缝间顽强的生命,大自然何以会如此神赐辉煌;没有挑战,克服困厄的毅力和勇气,我们的人生怎会精彩,我们的民族怎会屹立不倒。作为炎黄子孙、龙的传人,在我们的身上最不该缺的就是拼搏、挑战和克服。
《石缝间的生命》是一篇具有震撼力的散文,通过一草一木、一花一石,去包孕大世界,体现大道理,给了我们无尽的启发——生命永远是个讲不完的话题。
这几天,我阅读了石缝间的生命,读后我的心灵一直被一种顽强的精神所感动着。石缝间生长着许多顽强的生命——野草、山花、松柏……他们以顽强的生命力在石缝间生长,在狂风中摇摆,在大雨中抬头。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人人都在“石缝间生长,但有些人却不知自身都有‘顽石’,只有先去‘滴穿’它,才能在石缝间‘舒展’出来”。
我小时候通过这样一个故事:一只小兔发现一块大石头挡住了它的去路,它使出浑身解数,也没能推开石头。它又找来了大象,大象用上九牛二虎之力,但石头丝毫不动。于是,它们放弃了,扫兴地离开了。第二天,它们再次经过那里时,石头竟然滚到了旁边,他们一看,居然是春笋出头,顶翻了石头,惊讶无比。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些渺小的事物,也有强大的力量,只要不放弃,坚持不懈,就能战胜困难。不管是谁,都能像春笋一样,依靠自己不懈的努力,从石缝间顽强地舒展四肢。
只有从困境中不断地发现自己,认识自己,从而磨练自己,成长自己,直到完成自己,升华自己。
我愿一切生命都去寻找“石缝”,让风雨来考验我们,成长中的我们才会坚忍不拔。
读了课文《生命生命》,我深有感受∶不经意病倒时,你会感到生命是那么脆弱;历经磨难仍坚强对待时,你会赞叹生命的顽强;草长莺飞、花开花落时,你会体会生命的流逝…《生命生命》一文,让我明白在茫茫宇宙中,人的生命固然显得渺小和短暂;当生死一瞬间来临时,会更强烈的体会到它的短暂和可贵。唯有珍爱生命,珍惜时间,不懈努力,才能够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才能无愧于生命的馈赠。
以往我也因写不好作文而烦恼,但今日我阅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让我不再过着虚度人生,同时也让我悟出一个道理:不是每一条江河都能流入大海,不是每一粒种子都能发芽生长。生命中不是永远都欢乐,也不是永远都痛苦,欢乐与痛苦是相辅相成的。在欢乐中,我们要感激生命;在痛苦中,我们也要感激生命。生命是短暂的,也是宝贵的,我们应当珍惜自我的生命,让我们活得更有价值。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生命生命》一文告诉我们:一个人的生命只属于自我,我们必须对自我负责,好好地使用生命,让人生更有意义。让今日精彩,让明天更完美。
最近,我在语文课上学了一篇课文,叫《生命生命》。我被课文中“飞蛾求生”所感动了。
课文中主要通过“飞蛾求生”,“瓜苗生长”和“静听心跳”等热爱生命的三件小事。说明了生命的意义。当我读到“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时,我深深地领悟到了,作者对生命的了解有多深。作者对生命的热爱以及对生命的领悟令我敬佩。读了这篇课文,我想起了贝多芬。他双耳失聪,本来这个消息令他绝望了。但是,后来他领悟到了生命的意义,凭着他对音乐的热爱,创作了许多音乐名著。
读完了这篇课文,我领悟到了:生命只有回头看时才了解,而生活必须向前,生命的价值不在于时间的长短,而在于我们对它的使用。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
初读该书是在高三,在人人自危,奔赴高考无暇旁顾的高三,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不是因为异国情味,不是因为大量的性描写,而是当时的我,16岁青年,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朋友间的承诺,跨过高考这座桥就有无限可能,尽管会迷茫但依旧信心满满的我,无法理解这份“生命之轻”究竟是什么。生命是多么沉重啊,即使只有16岁,我也满心疲惫得感慨。
而我花了整整一个月才意识到这个“轻”是虚无。
生命本身毫无意义,不值得怜悯,可被强权被集体被一切非生命名义以任何形式被碾压,然后消失无迹。而个体,在存在的每个时刻都在竭力摆脱这种加害生命的形式,背负各种以便自己不至于轻的无踪无迹。
时隔三四年后,又重读这本书,远没有当初的震撼,反而能退一步审视它。
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认为“性”是一切欲望的根源。诚然,你对任何事物的追求都可以说是在体验着高潮的快感。而这种快感只是大脑里的一种化学物质,它形成、消失,留给你的不是退潮后的温柔沙滩,而是你的满心失望。
托马斯和特蕾莎都有其各自失望的东西。
托马斯他惶恐于婚姻,惶恐于那个“不慎之夜”的产物—他的儿子,惶恐于自己必须扮演父亲、丈夫、儿子的角色。于是他一并摆脱,成为一个没有伦理束缚的地位较高的成年男性,他随心所欲的享受着自己的“性友谊”。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享受手术刀划过皮肤的快感,就如同他热衷与各种女人上床。揭示她们最隐秘的地方来满足自己无限探索的好奇心。
但是因为他的六次偶然,偶然的遇到特蕾莎,爱上她。因特蕾莎,他在祖国受外强凌辱时逃离它,又重返它,失去医生这份职业,成为一个擦窗工。所有的这一切是他做出考虑,是他生命中的“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但这不是一系列的偶然吗?他最终听从特蕾莎的请求,躲到乡下,没有女人,没有无休无止的偷情。在特蕾莎终于意识到他的衰老时,她表达了歉意。从读者的角度,甚至托马斯自己也认为是特蕾莎改变、甚至可以说是摧毁了他的生活。但他表示他很快乐,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我可以想象他的满足,当与命运做无数次抵抗极尽智力接受挑战后,他放下了这些,没有什么必须不可的“使命”,他安心于生活,安心于生活本身,老婆、狗、生活、自由。而在他难受、失望、胃疼的时候,他是如何评价自己的一生,他也许不会评价。因为他始终有特蕾莎。
特蕾莎的忠诚是维系他们爱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马斯是如此的滥交。所以似乎本书中最该同情的角色就是这个可怜的女人。她竭尽全力的想摆脱自己往日的生活,脱离由母亲、小酒吧所代表的肮脏、低下、无耻、不加掩饰的生活。她抓住命运的契机,以为可以摆脱。但她却悲哀得发现,她依旧与别人一样,托马斯的滥交使得她的身体毫无独特之处。于是她埋头工作,她尝试与陌生人做爱,她劝说托马斯到乡下。当她终于独享托马斯的时候,她却意识到自己爱卡列宁(狗)超过托马斯。
最终托马斯与特蕾莎一起摔下山崖,不管结局如何,他们始终在一起。即使作者在对这两人的爱情保卫战中始终扮演着冷酷法官的角色,冷酷近于残忍得揭露他们的虚伪,世上男女以爱之名掩饰其懦弱。
而整本书最勇敢的人或许就是萨比娜。如果说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结局尚有安慰之处,那么萨比娜则依旧毫无归属可言,她依旧游荡在自己的背叛之路上,而令她想念的男人——弗兰茨,则怀着对她的精神之爱死在了越南。
故事结束,那么“生命之轻”为什么不能承受?
每个女人都渴望一个男人的身体压在自己身上。“最重的负担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接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但于特蕾莎而言,托马斯的肉体毫无重量,因为他同太多然做爱;对萨比娜而言,弗兰茨的身体毫无重量,因为他是一个未断乳的婴儿。
男人使女人幻灭,也最终导致自身的幻灭。托马斯搬到乡下,停止做爱;而弗兰茨在临死之际终于意识到自己应当守护女大学生,尽管他可笑得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再也无法保护任何女人。
男人与女人的共同幻灭,在于当下社会的毫无归属,如想归属必须媚俗。有人自觉地抵抗着媚俗,而有人不自觉地向世界媚俗。前者厌恶后者但自己也有媚俗之处,后者则是单纯得迷恋前者,比如说萨比娜与弗兰茨。
而活在当下,我们如何媚俗;活在当下,自我如何存在。
如果将人生定义为虚无。那么媚俗也就毫无意义可言,可是托马斯与萨比娜却依旧活在自己不媚俗的境界中,反叛、抵抗拒绝;萨比娜是叛离的代表,托马斯是媚俗的魔鬼,他们不自觉地极力保持着自身的独特性。而弗兰茨、特蕾莎则是在大社会环境中,在动荡不安的世界格局中,短暂幻灭的当下,他们媚俗、联系世界、渴望归属,可他们呢难道没有想反叛吗?
弗兰茨起初不允许自己伤害妻子,但他后来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幻想(即妻子身上的那个女人)是错误的,于是他抛弃了妻子。而萨比娜无法忍受不背叛,于是她叛离了弗兰茨。托马斯无法承受他失去特蕾莎,于是他一直追随她。而特蕾莎无法忍受什么?她是弱者,也许她无法忍受底层、低下,而实际上“出人头地”后的她却无限渴望落回底层,而且她惊恐的发现整个布拉格都在变得丑陋。
自由就是这种不稳定的状态。这四个人物都在追求自由,所以自身都处在晃荡的危险中,这种危险由作者探究、塑造、展现给读者。
作为读者,我看到了。
看到了人类、看到了爱情里的互相背叛,看到强权入侵、大一统、口号、集权、商业化、嘈杂、秘密监视、无知、懦弱,道德沦丧是非颠倒荒谬可笑。看到了人在生活中的渺小,无能为力可怜可悲。
我所看到的在当下这个社会真实存在,生活毫无意义,荒谬可笑。人类并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活,自由是个甚至说是达不到的状态。
但实际上,我又觉得我们将自身的失望、怨怼转移到了别人身上。人们放弃拯救自己,而将希望寄托到别人身上。
渴望通过做爱,性高潮这一绝对快感,与别人建立联系,彼此合二为一,找到归属。但托马斯却是这一渴望的对立面。
现代与性有关的小说非常多,我觉得就是作家也在反应这一事实——即即使陷入深爱,彼此身体纠缠,依旧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马克思曾说过“重要的不是发现问题,而是解决问题。”作家借这些特写鲜明的人物向我们展示呈现。而更重要的是,我们自身应当如何选择该过怎样的生活。
“一次不算数”可生活确确实实只有一次。当下的世界短暂幻灭,毫无意义,可你有不能否认此刻自己强烈的存在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困境。自身的虚无导致人们脱离大地轻如鸿毛。
最后的结局是特蕾莎与托马斯一起死去,我相信这是种安慰。而文中提到“卡列宁曾产下两只羊角面包和抑制蜜蜂”而觉得羊角面包是托马斯和特蕾莎,蜜蜂或许是他们终于平静长久的爱情。
16岁初读时震撼。20岁再读,竟有些宽慰。
生命有不能承受的轻,而我们依旧活到下一秒。
米兰·昆德拉在《生命无法承受之轻》的开篇写道:“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钟都无限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死在永恒上。这一想法是残酷的。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在凯特?阿特金森的《生命不息》一书中,女主角厄苏拉正经历着这样的生命重负。
故事的开篇是一个暴风雪之夜,小女孩厄苏拉降生,窒息而死,再次降生,之后的她仿佛被卡在了时间的机器里,4岁溺水,5岁跌落房顶,8岁连续4次感染西班牙流感,22岁被家暴,30岁遭遇伦敦大轰炸,她不断死去,也不断新生。如果单从这个生命轮回的曲线来看,你或许会说,这也只是个想象比较丰富的小说而已。而这本书令人惊叹的地方在于,作者并没有就此陷入重复叙事,而是通过这样一个曲线多角度展现了厄苏拉生命的不同面向,伴随厄苏拉不断轮回的是自我的追寻与成长,是亲情的延伸,是一个家族、一个时代不同纬度的发展,是作者对于战争,人性和死亡的感悟与思考。
厄苏拉新生之后的经历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变化,然而她生活的家庭,她的亲人,包括邻居等周围的人物关系从来不曾改变。比如,独自在寒冬中瑟缩的厄苏拉收到来自狐狸角的姐姐寄送的礼物;在黑暗降临前被自己的父亲唤回,听到他说“小熊,欢迎回来”;善良可爱的泰迪对她说“我喜欢原来的厄苏拉”,成功抚慰她的心灵。这种亲情牵系在厄苏拉的多次生命历程中是永恒的。作者也是在以这样的方式,让厄苏拉的生活不断地向前推进,虽然她的生命有可能会随时终止,但她一直在生活中前行,在亲情的包围下成长,最终成为她自己。
作为一个英国人,作者将伦敦大空袭作为了故事里最重要的场景之一,或许是出于对两次世界大战那一段历史的不能释怀,但更多的是对于战争和人性的一种思考。就像作者在书中写道的那样:“文明轻易就在自身的邪恶面前瓦解。德国人作为世上最有文化、最懂礼貌的民族,却建造了奥斯威辛、特雷布林卡和贝尔根-贝尔森。倘若英国具备同等条件,无疑也会做出同样的事。但这又是件无法验证的事。”人性有光明美善之处,自然也少不了黑暗残酷的面向,所以历史有它的必然性。
《生命不息》的故事背景跨越两次世界大战,厄苏拉历经生命轮回,尝尽人生悲苦,但同样也有精彩鲜活的人生。所以,作者并无意于把《生命不息》写成一个沉重的故事,在这个人类历史上最黑暗残酷的时刻,作者依然在通过厄苏拉的故事探寻人性的温暖所在,就像她在书里写到的那样,“一个人即使失去一切,也要想着光明的事。”
书中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厄苏拉虽然多次重生,却从来不知道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她有着模糊的记忆,很多东西都“似曾相识”,她觉得自己好像卡住了,却不明白究竟是卡在了哪里,她为此苦恼不已,甚至不得不去求助心理医生。厄苏拉的母亲说这叫即视感,法语里叫déjàvu,是意识玩弄的小把戏。“似曾相识”应该是人人都有过的经历,究竟它只是意识的小把戏,还是如厄苏拉一般真的是前世遗留的记忆,谁又说得准呢?
早晨,听着时时鸟语,闻着阵阵花香,顿时一种细微的震动涌上心头——这就是万物的生命啊!
如果问我生命是什么,我会说:“生命就像一盆水”,如果你好好地去利用它,让完成任务后的水流进下水道,那它就是值得的。如果你把这一盆洁净的水直接倒掉,那你就无法让它的价值发挥出来,从而损失了它宝贵的作用。生命就是这样的,它只是唯一的一次机会,如果你去把你的人生装饰地绚丽起来,你的人生就会丰富多彩,也不会感到后悔。如果你无知地糟蹋自己的'人生,你就得承担起后果,甚至死后成为一名人人心目中都讨厌的人。当然,想发挥出生命的价值,也是不容易的。
“疾风知劲草”,小草的成长就是对生命的热爱,它抓牢土地,在狂风骤雨的洗礼中,不屈地成长,这难道不是对生命的回答?
蚕儿虽然对桑叶格外地贪婪,但它不畏牺牲而坚持自己的奉献——吐出洁白的蚕丝,它就是这样告诉我们对生命的热爱。
小溪,正常说它是没有生命的,可是它也掩藏了对生命的向往:它汇成江河湖海,推动大坝的发电机,托起轮船远航,默默地表达着自己对生命的憧憬。
从大自然想到人类,我们也应怎样去珍惜和诠释生命呢?
学了这篇课文,让我懂得了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不能放弃生命,我应该珍惜生命,我必须对自己负责!
第一次读《生命生命》的时候,我想,文章的题目为什么要重复呢?后来,我深刻体会到了:那是作者杏林子赞美生命的强烈感情。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我”从飞蛾求生、砖缝中长出来的幼苗、倾听心跳等几件小事中,体会到生命的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表达出无限的价值。于是“我”要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生命,绝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荣耀有活力。杏林子,她12时就有关节炎,胸下没有任何知觉。小学毕业后因为辍学的林杏子,数十年来坚持自修,凭着坚强的毅力写作。她说过“除了爱,我一无所有。”她在生前已经决定在死后捐出躯体的心愿。杏林子把所有的爱献给了人类,连死后也不例外。比一比杏林子,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在困难面前打退堂鼓呢?
不是每一条江河都能流进大海的,不是每一粒种子都能生根发芽。生命中不是所有都是快乐的,也不是永远都痛苦,快乐和痛苦是相辅相成的。快乐中我们感谢生命;痛苦中我们也要感谢生命。生命是短暂的也是珍贵的,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让自己活得更精彩。
假如某一天,某一个夜晚,恶魔偷偷进入你最难耐的孤独,对你耳语:“你至今的生活,便是你此后的生活,你将重复经历无数次,永无休止。”你是会扑倒在地,咬牙诅咒它口出此言,抑或是你过往的经历伟大而美妙,使你对恶魔说:神啊,这话是我听过最神圣的一句?”—尼采《快乐的科学》
想不起来是从哪看到这本书才买的,反正在我书橱里放了很久了,节前拿出来翻翻,今天终于看完了,感觉时间过了很久!
这是一本西方很受欢迎的小说,讲了主人公厄苏拉从出生开始,经历了多次生命的循环往复,逐渐趋于完美的过程。看完这本书感觉仿佛与厄苏拉一起经历了好多辈子,深感生命延续之不易,多少危险掩藏在静谧中,一个人在一眨眼、一失足间,就能失去一切。每个人能活到现在都是历经磨难,无论你是否感受到,都是上天的馈赠,应该知足!
书中讲人生的意义在于“明白你是谁,成为你自己。”这跟孔子讲的“朝闻道,夕死可也!”异曲同工。既然人生充满了各种不确定,我们无法不断死而复生,直到最后活得万无一失,那就尽量在纷乱的思维里小心理出一条路来,完成分裂自我的统一,找到自己生命的意义。然后,每时每刻每件事都照此去做,做好自己,不留遗憾!毕竟,生命短暂,不该为不快乐的事活着!
书中说:宇宙是无限循环的,就像一条蛇,衔着自己的尾巴,线形时间只是一种构想,实际上万物流转,没有过去未来,只有现在!既然没有过去未来,能做的也只有活在当下!如尼采所言“顺随命运”,对于命中发生的任何事,无论好坏,都全心接受!一个人就算失去一切,也要想着光明的事情!我们当下的人生何尝不是时间轮回的一部分?
实践造就完美,心向光明,成为自己,每个人都是历史的见证!
生命是个奇迹,一天我正在房间里写作业,突然一只蜻蜓飞进了我家的阳台,我立刻把窗户关了起来,之后蜻蜓就不停地撞着玻璃,发出刺耳的响声。我厌烦极了,突然我脑子里浮现出了一个坏念头:想试图去抓住它。一连几次都没有成功,我恼羞成怒,随手拿起一本书拍中了它,蜻蜓掉到了我的书桌上,我把它那瓶子关了起来。正当我高兴时,看到瓶子里蜻蜓不停地挣扎,又看了看窗外其他蜻蜓在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这瓶子里奄奄一息的蜻蜓,真是太可怜了!
再看了看手中的这本书(《倾听生命》),我想到了一篇文章,作者坐在圆木上吃三明治,一只蜜蜂打扰了他的闲暇心情。作者三番两次打倒蜜蜂,可是蜜蜂并没有放弃,而是顽强的一次又一次飞回作者身边,最后一次,作者实在是抑制不住自己的心情,把蜜蜂踩进了沙土里。几分钟之后,蜜蜂又从沙土里艰难地钻了出来,当它感到自己已经恢复了力量,试着飞了三英寸远,第二次飞出了六英寸远,最后撞在一个小土堆上,蜜蜂又飞起来了,这次它飞过了几个沙堆,它终于成功了。当时作者心里是多么内疚呀!
我相信作者也明白一个道理:只要有一次机会就能生存,这是许多天然动植物的本领。生存条件的艰苦和恶劣使它们比人类更为机敏,哪怕只有一次机会,对于它们也已经足够了。这只顽强的蜜蜂让我明白:在遇到困难时,绝不能放弃,要勇敢面对,要知道德谟克利特先生说过迎头搏击才能前进,勇气减轻了命运的打击。以后我也要像这只小蜜蜂学习!
转过身,那只小蜻蜓就如这只蜜蜂一样,我愧疚地走过去,打开瓶盖,把蜻蜓放了出去,看见它和小伙伴们快乐飞翔的样子,我开心地笑了!
今日,我学了《生命生命》这篇散文,作者经过“飞蛾求生”“瓜苗砖缝中求生”“倾听自我心跳”这三件事,对生命有了强烈的感悟:虽然生命短暂,可是,我们却能够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生命的价值有轻于鸿毛,也有重于泰山。有些人整天吃喝玩乐,碌碌无为,他们的生活看似过得很简便安逸,实际上他们的人生毫无意义。王二小为了帮忙解放军叔叔打败敌人,把敌人带到了埋伏圈,最终敌人发现上了当,把王二小打死了;海伦·凯勒出生时健康美丽,一岁七个月的时候因为疾病成了失明又聋哑的人,可她人残志不残,在教师和亲人的陪同下,学会了阅读和写作,认识和体会了许多不一样的事物,凭着坚强的意志,最终考入了大学,走进社会。他们的生命或是短暂,或是残缺不全,可是他们能善待自我的生命,在恶劣的环境下取得成功,为人们做出巨大的贡献,这样的生命价值不是无价的吗?
读了这篇课文,我也深刻体会到生命的可贵,我们要好好地珍惜生命。我们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接班人,要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努力学习,学好知识,学好本领,肩负起属于自我的职责,做一个有用的人。
清晨,我坐在我的书房,翻开书寻找杏林子的《生命生命》这篇文章,温暖的阳光透过窗帘洒进了书房让整个书房都沐浴在缕缕阳光中。而我,在读完《生命生命》这篇文章后,陷入了沉思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杏林子对生命的体会,从飞蛾的生之欲望,到香瓜子顽强的生命力,最后到聆听自己的心跳声,都让她震惊与震撼。
读完杏林子的《生命生命》,我感受到了生命的来之不易,一个道理也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像今日就是生命的最后一日来对待和爱惜你的生命。
但,人们真的珍惜自己的生命了吗?并没有。有的人因为学习上的小问题就自暴自弃,有的人因为生活或工作上的挫折便觉得生命没有了价值,还有的人是因为不守规矩丧失了生命,甚至有人因为压力太大而跳楼自杀每年失去的人数都触目惊心,人们就是这样来对待自己宝贵的生命的吗?
不,也有人选择了珍爱生命,比如这篇文章的作者杏林子,她在12岁时,因患类风湿性关节炎,全身关节大部分损坏,致使她腿不能行,肩不能举,收不能抬,头不能转。但是残而不废的她,凭着顽强的毅力坚持学习,成为了一名非常出色的作家。还有许许多多的残疾人,他们因为种种原因使身体不健全,但他们却还乐观、坚强地面对人生,如:高位截瘫却笑对人生的桑兰,没有手臂,用脚书写灿烂人生的何雪梅,又盲又聋但写出世界巨著的海伦.凯勒,坐在轮椅上为反法西斯战争做出了卓越贡献的总统罗斯福,想到这里,我的脸上火辣辣的,是啊,连身体不健全的人都没有放弃生命,我们这些身体健康的人还有什么好抱怨的?
正如杏林子所说的每天都是生命的最后一日,便倍觉珍惜宝贵;每天都是生命的第一日,便仍有无限的期盼与展望,让我们像杏林子那样去爱惜生命,让生命更加光彩有力!
如果问我什么书读了和没读一样,我会毫不犹豫地推荐《谁的青春不迷茫》。除了知道了这个人,以及他那些可以发生在任何人身上努力的例子,我真的没有看出什么。
自从有了《不迷茫》这类书惨痛的经验之后,对于新生名人自我传记之类的书我告诉自己一定要慎买,不要花钱看一遍基本可以预见的故事。所以当去年12月老罗说自己出这本书的时候我的确犹豫了,经过了一番思想挣扎(还是因为当当网有20元代金券),还是决定铤而走险(5块钱就当买了饮料),买了这本书。结果还不错,相比于5元钱的购买力,这本书带给我的思考和启示已经让我十分满意。
这本书是老罗近几年5次大型演讲(包括Smartisan的发布会)的文字版,也就是说,你完全不用买这本书,在网上搜视频就可以获取完全一样的信息,并且视频更具有现场表现力。但是正如老罗本人所言,当把这些演讲录入成文字并品读这些文字时,还是会有不一样的感觉。这是文字独特的魅力,通过读这本书我深有体会:听和读是截然不同的感官体验,前者带来最生动的表现,而后者使人深入理解和思考。所以当我读这本书,准确的说是琢磨老罗演讲的内容时,我的确被他传达出的价值观影响到,时而共鸣时而思考时而学习,所以写下这篇读后感,算是一次自我认识与坚定价值的经历。
这次我谈一个最想分享的方面——善良。我们从小被教育要做一个善良的人,这是人类最最基本的品质。可是在这样一个神奇的社会里,我们渐渐发现保持善良竟然是一个很艰难的事情。因为善良意味着安分:得到自己应得的,给予他人应得的。可是面对财富的诱惑,一些人就会难以自持,越过善良的底线无所不用其极去掠夺争抢。导致的结果是每一份的不义之取都意味着有一个份本应他人资源的丢失。即便如此,如果这个社会的规则制定得当,惩恶扬善的话,也倒没有问题。很不幸现在的规则很混乱,不善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甚至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再加上自从改革开放来,自国家至个人对经济的渴求渐渐形成的向钱看齐,以钱为大的风气。当内在变恶的倾向遇见外界的不加以限制,便形成了如今嘴上扬善,行为却变恶的现象。那么面对这样荒诞社会,你还会选择奢侈地做一个善良的人吗?是选择坚守,还是做一个犬儒主义者?
于我而言,大多数情况我愿意保持善良,可是面对稍稍不善良一下就可以获取更多时,我还是会犹豫。这就是人性在不加以外界限制时的表露,你无法来苛责。有时我深感善良之艰难以及隐约地动摇,我一个人的善良到底对这个庞大的社会有多少贡献?我一次甚至我一人的转变对这个社会又有多大损失?比较的结果就是我一个人太渺小,与其举步维艰的坚守不如随波逐流。这个结果是可以预见并且普遍存在的,它也直接为社会的每况愈下负责。
我明明知道这是不对的呀!可我的意念却日渐衰微奄奄一息。直到我读到这段话:
“每一个生命来到世间,都注定改变世界,别无选择,要么变得好一点,要么变得坏一点。你如果走进社会,为了生存,为了什么不要脸的理由,变成了一个恶心的成年人,社会中的一员,那你就把这个世界变得恶心了一点点;如果你一生刚正不阿,一生耿直,没有做任何恶心的事情,没做对别人有害的事情,一辈子拼了老命勉强把自己身边的几个人照顾好了,把老婆孩子老娘照顾好了,没有成名,没有发财,没有成就伟大的事业,一生正直,然后到了七八十岁梗着脖子去世了,你这一生是不是没有改变世界?你还是改变世界了,你把这个世界变得美好了一点点,因为世界上又多了一个好人。”
这本书是我在8月中旬买的。所以读的时间比较紧凑…况且这本书本身就有点深度。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在网上查过,这本书的推荐率还是很高的!所以决定就买它了!
一本挺厚的书…现在终于看完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也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书。这本书比较趋向于成人化,但我觉得高中生也值得一读!但是要做好重读的准备…
有人对我说:这样一本小说,不仅难懂,而且读来让人饱受思想上的折磨。如果没有准备好受难,就不要打开它。打开也毫无意义。不如省下时间去读一些流行的通俗小说,或许还可以从中看到一些花花草草。一开始我还不相信,但当我读了之后,真真正正地感受到了思想的折磨…文章的内容并不难懂,难以理解的是作者无处不在的议论!很痛苦…真的好难读懂。
文章涉及到很多历史性的人物、剧作…比如作者从“永劫回归”的话题谈到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战争,谈到法国大革命,谈到人们对的仇恨的消解,谈到断头台。其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像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怖,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轻”这一字无疑是文章的文眼。说到“轻”,让我想到一个故事。就是有位国王要他的手下比赛,看谁是大力士。比赛的内容就是谁能将一根鸡毛扔过墙。很多人都是以失败告终的。然而有一位大臣非常地聪明,他将整只鸡扔过了墙,然后对国王说,我能将整只鸡扔过墙,何况是鸡身上的鸡毛呢?!没错,最后是他赢了。靠的是他的智慧!“轻”之让人不能承受,答案居然如此简单。看来,我们以前的迷惑完全来源于对常识的漠视,以及对“轻”和“重”根深蒂固的偏见。有时,轻,真的让人无法承受。像一只鸡毛,你很难凭借力气将它扔过高墙。
习惯上,经验上,想象中,我们都会认为“重”让人无法承受,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到了昆德拉这里,我们忽然听到“轻”让人无法承受。昆德拉真是不走寻常路噢~
一开始,还没读这本书的是时候,看书名…好深奥…难以理解。
读完这本书,虽然有的还是不明白,但是大致有个轮廓。昆德拉揭示了人类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轻,但他和我们一样,无力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永劫回归”是不可能的。民族历史、个人生命都只有一次性,没有初排,没有草稿,选择也就变得毫无意义。我们不选择媚俗,又能选择什么呢?安知抗击媚俗的决心和勇气不是另一种更大的媚俗?一个生活在地球上的人怎么可能避免媚俗呢?如果媚俗不可避免,那么所有“沉重而艰难的决心”不都是轻若鸿毛吗?
这又是一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昆德拉由此对生命的终极意义表示了怀疑,而那是我们的前人认为理所当然而又坚信不疑的。我们无可选择又必须选择,我们反对媚俗又时时刻刻都在媚俗…
当我读到“生命是属于我的,我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地糟塌它,一切全由自己决定。我必须对自己负责。”时,我感慨万千,不禁想,这句话不正是告诉我们,生命在于奉献,而不是在于索取、虚度年华、无所作为吗?
这使我想到了海伦·凯勒。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可是,她却不断努力,终于成了生活中的强者。还有发明大王爱迪生,他一生发明了一千多种东西,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都使自己活得光彩有力,活得有意义!
在生活中,不起眼的小草貌似柔弱,其实坚韧,具有顽强的生命力。狂烈的大风刮不倒,黄豆般的雨珠砸不垮,严寒的霜雪压不弯。有一次,天上下起了倾盆大雨,我看着似碧毡绿毯的小草被风吹雨打,身体歪歪斜斜的,还在摇摇晃晃,真像一个醉了酒的人!我想,小草真可怜,一定死了。可是事实却让我大吃一惊,第二天时,小草又挺直了身躯,好象在展示自己顽强的生命力。
通过读《生命 生命》一文,我懂得了生命的意义,那就是珍惜生命,决不能向困难低头。
前阵子,我十分焦虑,焦躁,觉得自己什么事情也做不好。直到我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封面就很让人放松,我多么想像那个女孩一样,放松自由地倾听生命啊!因为是一项国庆作业,我就认真地看起来。
这本书里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语,什么都很朴素。但当我放下书后,心里却不由自主地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好久都没有感受到……那就是,自由。
我释怀了:生命的意义并不在于考试成绩的高低啊,这些考试,这些功课,在漫长广阔的生命之河中又算得了什么呢?我惊醒了,为那些东西烦恼的我,是多么愚蠢。更让我感到痛心的是,明明生命之中,美好的事情如此多,生命的力量有事这么强大,却还有人为了这些小的不能再小的烦恼,放弃生命。
我不由自主地产生了这样的想法:生命多么美妙。
最喜欢这样的一篇:一个临死之人,仔仔细细地感谢身体的每一个部分,感谢他们给自己带来的幸福或苦闷,带来的快乐和悲伤。看着这个,我想起《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海伦凯勒,发现,那些看似理所当然的东西是多么地重要!
生命也是,我老是漠视了生命的存在,但就是它,给了我味觉去品尝幸福,给我视力去欣赏幸福,给我嗅觉去把幸福深深吸进肺中,给我耳朵,去倾听幸福,倾听生命之歌!
为什么总是要在临死前才去感恩呢?看完这篇文章,我恨不得现在就谢过我每一个细胞。
这就是生命的魅力吧。它无处不在,却无时无刻被漠视,有一些东西充当了钥匙,为我们打开生命之门,让我们注意到他们。
这本书就是这样的存在。
在此之前,有些东西我从来不愿意去想,这本书却温柔地逼着我去思索答案。
你听过夜里蘑菇生长,发出满足的叹息吗?你听过飞蛾望着到达不了的明月叹息吗?或者,你听见鸟儿啾啾地责备着自己的孩子吗?我们太忙了,有那么多那么多事情去做,但是没有一件,比倾听生命的声音重要。
如果这都做不到,谈何万物平等?我们只认为我们的才是最重要的,却还大言不惭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一边用不带血的刀杀戮,一边道貌岸然地说,我们理解他们。
真是可悲呀。
生命的美妙歌声明明充斥着你的耳朵,你却自认没有听见。却自认只是听见了噪音。我们都是这样的,自以为是的万物之灵啊!
如果有来生,我不愿再做人了,我想成为氧气,我游离四方,各种各样的生命需要我,用我做燃料,活下去。我虽然没有生命,却能无时无刻地听见这些让人心情愉快的生命之歌。让别人更好地活下去,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
更可悲的是,为了那些尘埃般不足一提的事,无数的人放弃了生命。就像在漫漫长河中航行,小小的波涛打来,你就认定:啊,我输了。生命是坚韧的,如果有心战胜,比这汹涌一百万倍的波涛,在你眼中只是小小的波纹而已!
生命之歌,或许无需倾听。
我相信生物之间有着一些微弱的通感,也许在敏感的艺术家心中,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生命的美妙。所以,只有灵魂同样能唱出生命之歌的人,才能真正理解生命。
热爱它,呵护它,尊重它,只有这样,再加上一颗感恩的心,让心灵如氧气般纯净无私,我们就能用灵魂奏响生命乐章。
存在就够了。
昨天,我们学习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读完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息。
文中的飞蛾在那种险境的地方求生,估计它早已知道逃不过人类的手掌心了,但它还是不浪费一丝一毫的希望,努力挣扎。砖缝中掉进的香瓜子,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恶劣环境的地方还能冒出小瓜苗。里面有多么强的生命力呀!动植物有如此强的生命力,用行动无声的告诉我们,它们多么热爱生命,珍惜生命啊!
文章中有这样一句话: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最令我感动。作者杏林子12岁患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全身关节大部分遭到损坏,致使她腿不能行,肩不能举,手不能抬,头不能转动。小学毕业后,因病情而辍学的杏林子,数十年来坚持自学,最终成为中国台湾文坛上的著名作家。惨而不废的杏林子,凭着她坚强的毅力,笔耕不辍,著有40多本著名的散文、小说、传记、剧本。被称为中国台湾最具影响力的作家,曾当选为中国台湾十大杰出女青年。
学了《生命生命》这一课以后,就让我们像课文中的飞蛾、小瓜苗、杏林子一样学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