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书心得体会(通用30篇)
读完了《希腊神话》这本书,我被里面神的故事和英雄的传说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本书充满着智慧和神奇的色彩,讲述的是宙斯统治天国时期,围绕诸神和英雄们发生的曲折跌宕的故事。包括无私、善良、伟大、不畏强权的普罗米修斯;充满智慧、理智、纯洁的女神雅典娜;还有正义、多才多艺、光明磊落的太阳神阿波罗。另外力大无穷的赫拉克勒斯;文武双全的喀戎;法力高强的喀耳刻,他们勇猛无比,战天斗地,克服了一个个艰难险阻,上演了一幕幕由不同神支持的可歌可泣的战斗,成为力量和勇气的化身。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普罗米修斯,他天生睿智,知道泥土里蕴涵着天神的种子,于是他捧起泥土,和以清莹的河水,模拟天神的形体捏成了人形。然后他从动物的心里取来善与恶两种性格封入人的胸膛,创造了最初的人类。后来他又教人类知识和技术,并为了保护人类勇于和恶势力作斗争, 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西方文化,还让我进一步地加强了分辨丑与美、善与恶的能力,让我加深了对文学艺术作品的理解,激发了我对阅读经典文学的兴趣。
《给我一个班,我就心满意足了》这本书让我再次接触了薛瑞萍这位洒脱不俗的老师。一篇篇精彩的文章,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了她的语文素养。她对教育独到的见解,她对事业的执著和敬业都带给了我很多的启示。
就拿薛老师的第一篇 “不说爱”来说吧。其中有这样一段话:我不说爱。从前不说,是因为它已泛滥,廉价甚于泡沫,肉麻直逼琼瑶。出于自尊,我羞于随习。以后我将更甚于言之,至少不说“爱学生”,因为我原本情绪化的拒绝已经被西方哲学启蒙为理性的表达。读了这段心中很是惭愧,因为我也不止一次地说过“我爱学生”。我们对学生的关心,只是因为是我们的工作,这不是爱,因为我们不可能为了某位学生而愿意牺牲自己的一切,即使有这样的老师,那也不是我。但不可置疑的是薛老师她是,她的每件事都是处于对孩子的爱。读了全书,我不难感受到她对孩子的真诚,我看到的是一个真实的人,一位真诚的老师。
回忆自已孩提的时候,老师在我们的眼里总是那么的高高在上,跟老师的交往很多时候仅仅局限于课堂中的提问而已,多数情况还是听老师说的多,自己发表意见少,总觉得在老师面前有着一种无形的压力。现在自已当了老师,才发现,其实老师和正常的人一样,并不是那么的难以接近,但也发现了一些家长为了孩子跟老师打交道,而且一直觉得他们有好多真实的想法没有直接表达出来。我们老师呢,说出来的也有一些让人觉得是官话套话。看了这本书,我想我们也许都错了,老师跟学生、老师跟家长,平等地真诚的交流其实并不难,就从《给我一个班,我就心满意足了》这本书开始吧,这实在是一本值得老师和家长用心去读的好书。
真诚坦率的薛老师,如实地道出教师的难处;谈起学校教育的无可奈何;平凡的她也跟我们一样有平常人的想法,也对于家庭教育差的孩子一样有些无能为力。《走出险境》的最后,“‘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在我看来,这话和‘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是一路的。如果是老师之外的人这样说,那他就是在恶意地欺负人,把教师往绝路上逼;如果是教师自己这样说,那他不是幼稚病就是自大狂,迟早要碰个头破血流。
我曾属于后一类。那时,我处于极度危险的境地。”看看薛老师的这段话,我想不论是老师还是家长我们都该反思。家庭教育一点不比学校教育来得轻松,那些把孩子的全部希望寄托在老师身上的家长该醒醒了。薛老师用和风细雨般的亲切提醒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书中薛老师的真诚吸引了我,我更欣赏薛老师的读书观。“曾经沧海难为水,除非经典不是书。”“一个教师不爱读书,如同不爱学生一样。”“作为普通教师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揣摩名师背后漫长的修行。”薛老师侃侃而谈的言语中折射出的是她对读书,对语文教学的深刻感悟。“我站在课堂上,我就是语文。”是的,作为一个教师,我们必须通过多读书丰富底蕴,这样才能感染学生,学生才会因为你对语文的热爱而产生热爱之情。其实,在薛瑞萍的身上,没有什么荣誉和名利,而是把心实实在在地铺在了书和学生还有教学上。读着薛老师的话,我常常顿彻顿悟;想想薛老师的话,我常常豁然开朗。渐渐地,我明白了语文学习之道,读书。自己读,陪孩子读,做学习型的老师,带动孩子成为读书型的孩子。
合上书,最美丽的教师宣言仍萦绕在我耳旁:“给我一个班,我就心满意足了!”我也默默对自己说:“没问心无愧,我便心满意足了!”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三个饲养场主与狐狸一家斗智斗勇的故事。
在一座小山上有一片树林。狐狸一家就住在苹果树的树洞里。狐狸爸爸为了家人的生活经常乘着夜幕偷偷的溜进三个饲养场。偷取场主们饲养的鸡、鸭、鹅。三个农场主对这件事情感到很气愤。它们气得发疯,发誓要联合起来除掉狐狸爸爸。因为它们可不是宽宏大量的人。
一天晚上,三个农场主偷偷的守在洞口,手里还拿着枪,等待着狐狸爸爸,当到狐狸爸爸出现时,毅然开枪,打伤了他的尾巴,让他侥幸逃脱了!农场主们,恼羞成怒,更是下定决心要铲除狐狸一家。他们动用了铁锹和两台像凶残的杀人怪兽一样的挖掘机,使出一切手段,铲除狐狸一家。
最终,狐狸爸爸凭借着机智的头脑完美的计划,以及家人们的团结协作,坚持不懈的战胜了三个农场主;它们还召集了许多动物开了一场盛大的宴会。
我很喜欢这本书,更喜欢了不起的狐狸爸爸。他是一位好丈夫,也是一位称职的好父亲,他对家人充满了爱心,在大难来临时,它的心和家人紧紧的抱在一起,并为它们寻找到了生存的出路。
我想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向狐狸爸爸那样,遇到困难不退缩,积极动脑想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用自己的智慧征服困难。并对自己说:“我行,我能行。”
《小松鼠没家了》讲的是:一只小松鼠的家被破坏了,它坐在木桩上哭,小白兔、小鸟来了,请它到它们家住,小松鼠都不去,
啄木鸟来了,对它说:“哭是不起作用的,我来帮你重新造一个家吧!”听了啄木鸟的话,小松鼠停住了哭,和啄木鸟一起建了一个有温暖又舒服的家。
这个故事告诉我:哭是不起作用的,你应该找到哭的原因,把它改正过来。
在军训期间,我读完了杰克·伦敦的《白牙》。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白牙的小灰狼最终变成斯科特加重驯养犬的故事。
白牙原本是一只野狼,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历经种种磨烂了曲折,最后遇到了慈爱的主人斯科特,并在斯科特爱的感化下,最终走出了荒野,过上了驯养的生活。他一共被交换了三个主人,第一个对白牙很好。白牙几个月大刚到营区的时候,经常有很多比它大的狗来攻击白牙,这时,第一个主人灰胡子就会把那些狗赶开,所以白牙非常喜欢这个主人。在白牙几岁大的时候,它的攻击力变得很强,速度如同闪电一般,经常都会有狗被白牙咬死。所以营地里所有的狗都不敢独自出行。有一个白人得知白牙非常厉害后,千方百计得想向灰胡子买它。使用了很多狡猾的手段,他终于买走了白牙。白人把白牙带到自己家里用皮带捆着,当天晚上,因为白牙非常舍不得自己的主人,它咬断皮带,跑回了自己主人那里。
第二天,第一个主人把白牙送回到了第二个主人那里,第二个主人左手拿着鞭子重重地打向白牙,白牙疼得不停得叫。这样的事件重复了好几天。后来,第二个主人用了一种更为结实的东西才使白牙跑不走。他利用白牙与其他狗进行搏斗,从而押赌赢钱。后来,有一个人带来了一条牛头狗,这狗非常矮。在与狗搏斗中狗致命是被对方咬住喉咙,可是因为牛头狗的喉咙离地面太近,白牙根本咬不住牛头狗的喉咙。后来,反而牛头狗咬住了白牙的胸部,然后牙齿慢慢朝着喉咙的方向移动,不管白牙怎么挣扎,还是没有任何效果,眼看白牙已经奄奄一息了。突然一个名叫威登·斯科特的人看见了,他和随行的马特一起把两只狗拽开。然后斯科特买下了白牙。因为白牙长期被折磨,变得非常孤僻,脾气暴躁,斯科特和马特都被白牙咬了。后来,他们发现白牙很聪明,觉得可以想办法让白牙的脾气变好。斯科特每天都用手轻轻抚摸白牙的毛,白牙前几天是嚎叫,但是慢慢的,它嚎叫中多了几分温柔。后来,白牙与斯科特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深。只要斯科特一离开白牙,白牙就会生病,所有斯科特只好把白牙带回自己家养着。各大报纸都在报道关于罪犯从监狱越狱出逃的消息,因为这个罪犯已经几次越狱。有一次逃狱还杀死了一个门卫。后来,他被判了50年的监禁,但是这次他又逃了。他闯进了白牙的家里。白牙发现后,悄然无声跟在罪犯后面,靠得很进时,白牙跳起来直接咬向他的喉咙,但是被那人打了下来,就这样,罪犯和白牙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后来,罪犯死了。白牙断了一条腿,三根肋骨折断,至少有一根刺入了肺部,全身的血几乎流光,还有内伤,三颗子弹穿过了身体。兽医说白牙存活的几率只有万分之一。但是白牙并没有死。因为它从小就生活在森林里,有着钢铁般的身体,但是白牙康复之后必须重新学习走路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我们应该有着白牙这样面对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
《解忧杂货店》这本书深深打动了我。人与人之间种种复杂的情感,命运巧合的安排,温暖让人动容的笔触,都在这本书中一一呈现。这本书是由日本作家东野圭吾写作的奇幻温情小说,那里的温情不像是《嫌疑人X的献身》里面恶的温情,而是一本善的温情。讲述了在僻静街道旁的一家杂货店,只要写下烦恼投进店前门卷帘门的投信口,第二天就会在店后的牛奶箱里得到回答:因男友身患绝症,年轻女孩月兔在感情与梦想间徘徊;松冈克郎为了音乐梦想离家漂泊,却在现实中寸步难行;少年浩介面临家庭巨变,挣扎在亲情与未来的迷茫中……他们将困惑写成信投进杂货店,奇妙的事情随即不断发生。
而每一个提问者,同样带给了我一些思考。他们每个人都是在面临着一个重要的抉择,结果不一样,人生可能会就此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他们都感到困惑,无助,不知所措而又难以抉择。于是只好向他人求助,渴望借助别人的力量来改变生活。可是他们自我难道真的没有做出选择吗?其实不是的。他们每个人心中其实也都已经有了一个抉择,他们只是没有勇气去做,期望别人能给予使他们下定决心的一个契机罢了。真正使他们烦恼的并不是选择本身,而是缺少勇气的自我。但其实,只要做出了选择,勇敢地前行就好了。不管风吹雨打,艰难险阻,只要坚强地走到最终,命运总会公正地给出结果。
这本书教会了我:相信自我,勇于应对一切,让一切犹豫,一切烦恼都烟消云散。学会去爱,学会关怀与努力奋斗!
《解忧杂货店》解的是别人的忧,却填补了自我心中漏洞。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那种他们并不明白彼此,却能与陌生人之间如此心贴心的交流,似乎对方都是自我重要的朋友。每一个人都在怀着最完美的祝福去给予他人帮忙。最终的最终,当这个夜晚停滞于杂货店中岁月的光芒消失,他们最终还是迈出这个屋子,去书写虽然不必须完美,可是也充满了无数种可能,无数种奇妙的人生。他们开始学会去承认自我的错误,去完善自我的将来,去努力为了梦想而奋斗,为了不留遗憾而勇敢地生活。
每一个人都有自我的孤独,并且这种孤独是分享不来的,但同时我们也需要别人的倾听,而这个杂货店就是这样一个地方,而住在这一个地方的老爷爷最终也在那里找到了自我的答案,故事的最终哪一张白纸就是我们自我赤裸裸的心,或者说就是一面镜子,学会应对自我的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情,可是如果你做到了,那么你必须就是一个强独立,不会随便就气馁的人,你会学着每一天微笑,你会明白你是为自我活着,所谓的人生,所谓的梦想,一向都是在我们自我的手中,我们想要在这张纸上头画什么色彩,过什么样的'日子,都是由自我决定的。
教师,肩负着引导人成长的重要使命,因此,比其他任何人群都更关注自身的成长和自身素质的提高。没有与时俱进的成长,没有素质的提高,就很难完成自己的使命,学习是教师实现成长的主要途径。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就必须养成学习的好习惯,要善于发现别人的长处,虚心学习别人的优点,只有这样才能积小善为大善,积小能为大能,孔子就曾经说过:“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都有值得他人学习的地方。教师向周围的人学习固然能够汲取营养,增长经验,而向学生学习更能拉近距离、沟通感情。我们说教师不是万能的,所学知识肯定也是有限的。可使学生不同,每届的学生都在发展变化,况且每个学生都各有所好、各有所长。教师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如果教师能够以孔子为先例,把自己当成学生,虚心向学生学习,真诚地做到不耻下问,那不仅是对自己学识的充实,也是对学生学风的熏陶。总而言之,不管是向谁学习,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要把别人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只有这样,学习才能真正实现它的意义。
对于书,我不敢轻率得出结论,因为有了书,人类才会有更多的智慧,更多的知识,它就像一个圣人,一个老师,我不敢对圣人、老师轻易地下任何的结论,只能抱着一种崇敬的心境去看待书这种奇妙的东西。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需要任何的诠释。
我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银行家和一个学者打赌,如果学者能在没有任何电子产品的情况下生活15年,就给他200万。之后学者就靠读书度过了这漫长的15年,真的很长,学者依然还在那儿。银行家很吃惊,他要给学者200万,可是这时候这个银行家已经破产了,他已没有能力付给学者曾答应的钱,所以他想要杀掉那个学者逃掉200万的债务,学者说:“不要了,这15年我并不觉得孤独、无聊,而觉得很是充实,我什么也不要了,我还要感谢你呢!”
读了这个故事之后,我更加坚定了对书的那种尊敬,我要改变对那个15年的看法了,一点也不长吧?
人类之所以能成为宇宙的主人,是因为书,是因为这种奇妙的东西存在了,使我们的眼界更加开阔,一本书是一扇门,打开一扇门,这种门不需要任何的钥匙、或者是类似于“芝麻开门”之类的咒语,唯一打开这一扇门的方法就是我们的兴趣,我们对书的那种热情,只要我们有热情、兴趣,世界就会离我们更近,我们知道的、懂得的就会更多,给予我这些的就是书。
其实,我对书也深有体会,以前并不喜欢读书,觉得书很枯燥,作文也写不好,老师总是说我的作文“像炮仗一截”。为此我很苦恼。一次在杂志里发现了一个作家的演讲稿,就是讲书的,我开始接近书了,之后我的作文就进步得很快了,老师总是说我的作文可以和高年级的同学媲美了。
有的时候,我觉得为什么当今社会,类似于卡拉OK、歌舞厅、酒吧之类的娱乐场所那么热闹,而书店图书馆里的人影却如此萧条。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对于这个世界的真正智慧不明白,觉得网络可以代替一切。
其实,多去去图书馆,就会发现,总有一本书会让你着迷,总有一本书会让你产生对书的热情,总有一本书会是网络所代替不了的。让书页折成小船,引领我们共同起航吧!
《骆驼王子》讲述的是骆驼王子小时候在大骆驼们过度的宠爱、呵护、哺养之下慢慢长大。但是当伙伴们遭遇危险时,它就躲到一旁冷眼旁观;当弱者遇见到困难时,它却是表现出冷漠和拒绝;当遇到比它还小的骆驼时,它却霸占温暖的地方,以大欺小,让小骆驼在外面受苦。骆驼王子变成了胆小王子,变成了冷漠王子,变成了欺人太甚的王子,它从一只稀有高贵的骆驼王子沦落成一只任人指使、出卖苦力的家骆驼。
看完这本书,我心想:我们也是从小在爸爸妈妈的宠爱之下长大的,如果我们不磨炼自己的本领,老是依赖父母,或许,骆驼王子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从现在开始,我们要不断努力,学会关爱他人,学会担当责任,学会自强自立,学会奋勇争先,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文章先将《骆驼王子》的故事进行了简要的概括,并结合实际,谈了感想,表明此篇文章的现实意义。
《唐吉诃德》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原名叫阿伦锁·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我也想效仿骑士出外闯荡。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到一副破烂不堪的盔甲,自我取名叫唐吉诃德,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为自我终生效劳的意中人。然后他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唐吉诃德按照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他的行为荒诞不经,自我也经常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这本书时,我以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种道理,人的一生就是为了自我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粱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品质,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唐吉诃德的行为有时是疯狂的,但是有时候却能说出有哲理的话,看来,唐吉诃德这个人说他聪明,却很疯傻,说他疯狂,却很有见地,说起话来,他总是头头是道,理论正确,谈吐高雅,而他的行为,却又常常冒冒失失,荒谬不已。我从书中读到许多类似的疯狂与明智之间的强烈比较,他,不疯,疯的是这个世界,没有公理,只有强权。
唐吉诃德将所遇到的奇事,全部归咎为与他作对的坏魔术师,这些坏魔术师是谁?毫无疑问,那就是他谴责的对象——腐朽的封建统治阶级。唐吉诃德所效忠的情人是谁?不是那杜尔西内娅,而是他的精神支柱。但是,所有的一切全不真实,所以,唐吉诃德在临终的时候,才悔悟,虽然他最后充满喜悦地求得了上帝的宽恕,但是却为全书定下了杯具的基调:游侠精神——除暴安良,杀富济贫,公平正义失败了,国家腐朽了。
国庆节里我读了一本会思考的文学书《海蒂》。今天全部读完了感觉收获多多。
这本书讲了女孩儿海蒂的故事。海蒂是一个可怜的孤儿,从小跟着姨妈生活。姨妈为了找工作四处碰壁,有一次她决定把海蒂带到爷爷那里去。
海蒂很有爱心。她攒面包给贫穷的彼得奶奶吃;帮助克拉拉让她的脚回复了正常;还爱着爷爷。她的爱心终于感动了爷爷,使原来性格孤僻的爷爷决定搬回村子里住。彼得受海蒂的影响,也不再逃学了。我很佩服海蒂。她能给彼得奶奶攒下那么多的面包,而我一有面包就毫不犹豫的给吃掉了。根本没有想到让别人也尝尝。以后我再有好吃的东西,一定让爷爷奶奶先尝尝。如果大家都在家里,我要把好吃的分享给每一个人,不能再独吞了。
我觉得海蒂是一个爱心天使,她用自己的爱感动了周围许多的人。我们应该向海蒂学习,也去爱周围的亲人和好朋友,把爱心像接力棒一样传递出去。
这真是一本有趣的故事书,不仅给我树立了一个好榜样,而且还让我学会了怎么去善待别人,关爱别人。
鲁迅先生真可谓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丰碑!
他在这区区一篇散文中,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鲁迅描写他捕鸟的时候,运用了精确 的动词,如“扫”、“支”、“撒”、“系”、“牵”、“拉”……在曾学过的《风筝》疑问中,鲁迅在描写“我”毁坏小兄弟风筝时,也用了一系列的动词。这些动词不仅能够形象生动描绘出情节中人物的动作,更能使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是文章丰富多彩。
在这篇散文中,有一段文字堪称绝佳啊:“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突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但是四周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这段文字,用一组连词写出了百草园中十多种景物,既有动态的也有静态的,抓住形态和颜色写景物;通过声音、动作和形态写动物,栩栩如生,给人以奇幻的如至仙境的感觉。后来又用“我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的人要将我送进书塾里去了”,非常自然的承接了文章的两大部分——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即符合条理而又不显生硬,这样的过渡无人能比啊!
在鲁迅到三味书屋后,往日的欢乐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则是学习的枯燥,而鲁迅却竭力从中查找乐趣,如寻蝉蜕、苍蝇喂蚂蚁……字里行间流露出的童心童趣。我多么艳羡鲁迅啊,现在的同学哪里还
有这份玩的心?绕口的英语,浅显的数学,难懂的文言,简单的历史……虽然这么多的任务都要做,但还是应当像那样,偷点闲,适当放松一下,只有这样才能给同学时代的回忆中“上点色”。
好好体会一下这篇文章吧!青年人会引起共鸣,中年人会勾起回忆。这也许就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妙处吧!
近些日子里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这是鲁迅唯一的一本回忆性散文集,字里行间像是冗长的巷,里面是斑驳的回忆投射出的倒影。巷子中好像也有很多的丝线将我缠绕,拉扯着我拽到记忆的洪流里。而朝花夕拾中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更是如此。
百草园是鲁迅儿时的乐园。每一个角落都藏着他无限的乐趣。之中的一草一木都是他的玩伴,陪着他吹秋日的'微风,然后静默着小憩。口渴时可以摘珊瑚珠般晶莹剔透的覆盆子,含在嘴中是满满的甜美。即使是萧瑟无味的冬日也如梦幻般,可以在冬季白色的纱裙中穿梭,可以支起架子捕鸟。那些无忧无虑的生活,没有忌惮,没有焦愁,没有苦痛。仿若一个悠闲的梦,而鲁迅则是梦中人。
这么多年后他仍旧没有遗忘那个梦,他仍旧把那个梦编成书签夹在日记中,在闲暇时可以翻开悠闲地扫瞄,时间好像就可以一下子倒退二十年,他好像还可以回到那一年的百草园,回到那一年他美轮美奂的梦。后来他去了三味书屋。他开头了自己的学业。每天都要和厌烦绕嘴的古文打交道,而百草园则早也就丢在那里渐而荒芜起来。三味书屋的生活是无趣的,可是在多少年后,这本书中,鲁迅先生还是很怀念那个“让人生厌”的地方。那里的寿镜吾先生也成为了鲁迅一生所牢记的人。
鲁迅的童年生活是开心的无虑的。而每个人又何尝不是呢。我们也曾走过那段懵懂的时间,也会在之后去怀念那时还带着稚气的自己。自己儿时走过的街,穿过的巷,巷弄里留着长胡子卖冰糖葫芦的老头子,院门口缠绕的老树根,还有树根上自己刻下的歪歪扭扭的字迹,在多少年后还是照旧清楚可见,好像多少年的光阴都不曾打乱他的章节,多少年的风雨都不会吹散他的印迹。他还是那样分明地站在那里,当光线都昏暗时他还是那样散着微光,那样毫发毕现地站在那里。那些童年的故事也刻画在心房壁上然后就渐渐风干成图腾,像是一座横亘在过往和现在两个彼岸的桥,成为心中魂牵梦绕的想往。
我们也有自己的百草园,也有自己的三味书屋。那些隐藏在记忆里的是永久也不会消退的。我怀念我的百草园,我的三味书屋。更怀念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流淌过的岁月。
武松是山东清河县人,人称二郎。他“身长八尺”,“浑身上下有千百斤力”,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的男子汉”。在景阳冈,武松遇到一只吊睛白额大虎,他临危不惧,一把抓住大虎的头按下黄坑里,然后用左手紧紧揪住虎的顶花皮,右手握成铁锤般大小拳头,尽平生之力猛打六七十下,直到大虎气绝。景阳冈打虎这一壮举,显示了武松无比神威的英雄气概。
武松是《水浒传》中杰出的人物,在他身上寄托了人民战胜恶势力的理想。我要学习武松那种敢于斗争、勇往直前的精神。
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因为他武艺高强,勇猛过人。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也会经常碰到一些“拦路虎”,要发扬武松打虎的精神,不慌张、不退缩,敢于挑战,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正确的学习方法解决难题,努力成为学习上的“打虎英雄”。
读完余华写的小说《活着》后,对他的作品就有着一种超乎其他作者的期盼,带着这种期盼我又读完了他的另一部小说《兄弟》。
《兄弟》叙述了一个悲惨而又真实的故事,作品透过对宋凡平一家的平凡生活和在文革中遭遇的劫难以及同在一个小镇上的人物的描述,入木三分地揭露了人的天性。将善与恶,美与丑紧密地融合在一齐。在读完《兄弟》后,我对这部小说中李兰和宋凡平的感情故事深深地感动了。这是一段细水流长的感情,既不奢华富丽,也不惊天动地,但我却感动于它的朴实和坚韧。
在六七十年代,离婚后再次结合,并且能够幸福地生活在一齐是一件需要很大勇气的事情。李兰开始一向把宋凡平当作恩人看待,直到宋凡平丧妻。之后,宋凡平的乐观、自信让李兰深受感动,于是,他们走到了一齐,组合了一个幸福的家庭,也正是这个偶然的组合成就了李兰和宋凡平忠贞不渝的感情。[由整理]宋凡平是个完美化身的男人,他以前在众人的注视下给自我的妻子温柔的洗头;他以前在饱受毒打后给自我的妻子写情义绵绵的长信,想让妻子享受本该享受的温暖;他遭受着非人痛苦,在胳膊被打断后,告诉自我的儿子这只是一个游戏。他始终是温柔的,是微笑的,他在意着自我所在意的,忽略着自我就应忽略的,他用自我的方式骄傲而高贵地生活着……然而在那个混乱的年代,他最终还是惨死在红卫兵的乱棍之下。“棍子打断了,一头是尖利的刺,生生地刺进他的身体。再一刺,刺进肚子,胸口,鲜血汩汩地流。他的眼睛,还依旧望着那绝尘而去的上海长途汽车——等等我……”
宋凡平死了。死在探望妻子的路上,死在人性变态的路上。当看到描述宋凡平死的那一段文字时,我几乎不愿意再看下去!充满暴力的白描,让我的心灵几欲失控,对于那个年代我感到深深的颤栗和恐惧。搞笑的签名几经等待终不见丈夫的李兰回来了。然而,她回来见到的却是丈夫的尸身。一个刚刚建立一年的新的家庭,一个正在变得和和美美的家庭,就这样完全破碎了。而李兰连一副象样的棺材都买不起,高大的宋凡平只能被打断了腿骨才装进棺材里!看到那里,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溢出了眼眶,真想找一个空无一人的场地放肆地痛苦一场,以解胸中悲凉沉重之气。
李兰是烈女,她用她的头发向深爱的丈夫表示忠贞。为了纪念虽然相处短暂但却深沉相爱的丈夫,她整整七年没有洗过头。她每日用头油将头发抹得乌黑发亮,直到之后她得了尿毒症后,她明白自我活不长了,才去洗了个头。待她从澡堂出来,才发觉,7年的污垢下,头发早已皆白。一想起这个女人的感情,我的心脏都为之颤抖。
故事里的感情是令人心驰神往的。故事告诉我,感情是付出,是包容。它能够不富华,并能够朴实的象杯白开水,能够坚忠得“七年不洗头发。”马云经典语录刘镇的故事如河水般慢慢流淌,李兰和宋凡平的感情故事如天幕上的白云轻轻飘荡……
曾经幻想,有这么一个地方,可以让我和伙伴们无忧无虑的捉迷藏、斗蛐蛐;曾经幻想,有这么一个地方,可以让我自由拘束的呼吸清爽的空气,也可以肆无忌惮的就地打几个滚儿;曾经幻想,有这么一个地方,可以让我带着欢乐去学习、伴着深厚兴致在书海里游览……
这个暑假,当我读完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蓦然发觉,鲁迅先生笔下的百草园就是我幻想的地方。
在百草园里,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在百草园里,有高大的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在百草园里,有鸣蝉的长吟,肥胖的黄蜂,有轻捷的云雀……在如此漂亮的地方,可以毫无顾忌的拔出牵连不断的何首乌,甚而毁坏了邻家的泥墙;可以感受长妈妈叙述的惊险而刺激的美女蛇的故事;可以和伙伴们在下着雪的冬天,支起一面大的竹筛,快乐的捕鸟……这该是一种多么自由,多么令人憧憬的生活啊!在这里,童真得到了尽情的释放;在这里,孩提的幻想自由飞行。
然而,这份美妙在进入三味书屋的那一霎那戛然而止,仅有的欢乐就是在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描绣像和课余在书屋后面的园子里折腊梅花,寻蝉蜕了。除此而外,就是单调,枯燥的学习了。
在三味书屋里,成天面对的是先生严厉而冷漠的面孔,耳朵里充斥的是同学们杂乱无序的“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还不准问一些稀奇奇怪的问题。看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每天除了学习,还是学习。虽然老师不像鲁迅老师那么的严峻,但是也不会对我们放松要求。
在三味书屋里,成天面对的是先生严厉而冷漠的面孔,耳朵里充斥的是同学们杂乱无序的“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还不准问一些稀奇奇怪的问题。看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每天除了学习,还是学习。虽然老师不像鲁迅老师那么的严峻,但是也不会对我们放松要求。
假如我们消失像逃课这样的状况,是绝不会骂我们几句就可以罢休的。我们每天要按时到学校上课,完成老师布置的课内学习任务,课后还要去补习班上课,还有的同学要抓紧点滴时间去学钢琴、绘画等。在双休日里,也不能自由的休息,不是去上补习班,就是埋头写作业。而且,这样的日子随着班级的提高会变得越来越紧急了。
读完了这篇文章,让我体会了百草园的欢快与自由,三味书屋的单调与枯燥。我真的很想每个像我一样的同学能有一片梦中的“百草园”!
一向有给自我制定读书的计划,却都未真正付诸行动。所以,最终走进图书馆,文山书海里竟然茫然起来!满满都是书,没听过、没见过的书!
为了培养进取性,开始应当是读相对于简单的书,小说之类的!
张爱玲的《倾城之恋》,读读,不知所云,弃了!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图书馆看了部分,却无法借阅!我可能也是无法欣赏这本小说,我相信不是所有的经典对所有人都适用!
这时,我翻开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在很久之前就听说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当然不明白它是个电视剧、电影、一本小说,亦或是一首情歌!只是对着这个记忆拿的这本《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亦不明白,它只是其中的一篇中篇小说!
她是奥地利小说家茨威格的中篇小说,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茨威格以他高超的内心活动描述了一个女人,在她弥留之际,用最终的力气写下一封凄婉的长信,向一位作家倾述她一生的痴情。
前半部分儿时的情感引发了我强大的共鸣,我想大部分女孩子都经理过这么一段暗恋,他笑,你的整个天空都是彩色的,他不开心,你也是乌云密布;每一天张望他的教室,制造偶遇的情节,篮球比赛时奋力的呐喊.......也总是觉得,他是最优秀的,清新的外表,优秀的品格........自我也学习更加认真,为变得更优秀,让这份低到尘埃里的情感有所........
小说终归是小说,是现实生活的更高体现,也许小说读的荡气回肠,生活却终归要回到生活,有父母爱,师生情,同学谊!所以我既没有说破,也没有填去他的大学,他的城市,后面也没有因为当初心心念念的减肥到94斤就去告白!
大学去了天府之国成都,这个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这份懵懵懂懂维系了7年的情感也在大一下学期时结束,即便之后再见,那份心理,也已经留在昨日了!
也在慢时光店里写下同一封信,相约5年之后一齐打开!之后他说,那个店不在了,他可能永远也不会明白,那句“如果你未婚,我未嫁,我们就结婚!”。
大学的时光总是完美,也是闲的__!
尼姑庵与和尚庙的学校联谊是缺少不了的,同学开展的社团活动,他是邀请过里的嘉宾,我是被叫过来的表演嘉宾。提前到的我们被要求帮忙布置场地,刹那间,电光石火,石破天惊!如愿在表演节目下台后,众目睽睽下拐走“狼多肉少”中的一大块肥肉!我相信那是一见钟情,可是概率也说,一见钟情能走到最终的不多!
也许是因为不成熟,也许是因为性格不合,罗曼蒂克的感情也在两个月左右结束了!
我对这段经历经过了很大转折的看法,从一开始的愤怒、不解、痛苦,释然,之后的感激!恨是因为年轻的骄傲被践踏,释然是时间的荡涤!
之后,我遇到一位很爱我的先生,生活细水长流,偶尔回味那段惊心动魄,也感激他在我年轻的时候来过,让我变得成熟,教会我去爱别人!
读了《鞋匠的儿子》这篇文章后,我明白了林肯在1820xx年2月12日出生于肯塔基州哈丁县一个伐木工人的家庭。作为一个黑人,又迫于生计,他先后干过店员、村邮务员等许多工作。也许正是因为林肯的善良正直、诚实谦虚,在1834年,他当选为伊利诺斯州议员,这才开始了他漫长的政治生涯。
当时谁又能想到:正是这么一个出身卑微的人,在1860年却当选上了美国第16任总统——这正是靠自己的优良品质才得来的。
林肯每一天虽然日理万机,但他却没被枯燥的政治夺取了幽默感。大家都明白,林肯的脸长,不好看。一次,他和斯蒂芬·道格拉斯辩论,道格拉斯讥讽他是两面派。但林肯却从容不迫地回答道:“假如我有另一副面孔的话,我还会戴这副难看的面孔吗?”这样的回答真是机智啊!
其实,林肯的这种幽默正反映了要以平静的心境应对人世间的风雨,而他被认为最伟大的品质正是他永远不忘自己是鞋匠的儿子,并引以为荣。
作为一名曾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总统,毫无疑问肯定体会过白人与黑人之间的可怕斗争。所以,当林肯当选为总统时,便力倡解放黑妈而实现之;他,是一位极富正义感的总统,在1862年9月22日,林肯宣布了亲自起草的具有伟大历史的文献——《解放黑妈宣言》草案;当时的战争形势才开始发生明显的变化,在1865年最后获得了彻底的胜利。“一个裂开的房子是站不住的,我不期望这个房子塌下去。”林肯在演讲中是这么说的,在政治中也是这么做的。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不幸的是,1865年4月14日晚,这位备受爱戴的总统在华盛顿福特剧院观剧时突然遇刺,15日清晨与世长辞。全美国上下都被这个消息震惊了:这位被公认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竞去世了!年仅56岁。
林敌无数,却虚怀若谷,待敌若友,
肯为民事,道幽默勤奋,亲民尊人。
一、博览群籍,形成自己的读书特色
在博览群籍的基础上,形成有自己特色的读书方法。
1、要读得广泛。
国内的、国外的,叙事的、说明的、论述的,写实的、虚构的,古代的、现代的,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科幻等等,博采众家,取其所长。因为语文教材的选文本身就是极为庞杂的,它包含了不同国家、不同体裁、不同时代、不同风格的代表作品,因此作为语文教师,就必须广泛地阅读,以形成广博的知识空间,建立丰厚立体的知识框架,不断拓展语文知识视野。
2、要读得经典
古今中外的书籍浩如烟海,即使是现今的书籍或者报刊杂志,那也是浩浩汤汤,无论是谁,也只能是有选择的阅读。读经典是最佳的选择,诸如四书五经、唐诗宋词、明清四大名著、鲁迅杂文、曹禺的戏剧、郭沫若的诗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苏霍姆林斯基和杜威等的教育论著等等,不一而足。
3、要读得深透
读书需要调集所有的文化、情感的积淀,要以其独特的眼光去发现书中的宝藏,要看到别人不曾看到的东西。读书切忌浅尝辄止、囫囵吞枣。读书的过程中,要不断地闪现问号,要追寻那些隐藏在文字深处的精华,要让那些被自己欣赏的'元素透进自己的文化血脉。于丹读论语就读出了“于丹式”的情愫,让人深感惊讶和敬佩。
4、要读得美丽
阅读活动是思想的洗礼,是情感的陶冶,是心灵的放飞,是智慧的碰撞,语文教师读书要有一种心灵旅游的奇特感觉,借助想象的翅膀,尽情地遨游在符号构成的美丽世界中,要漂浮在朦胧神奇的梦幻里,眼睛里透射出生命愉悦的光亮。
5、要读得痴迷
读书要成为语文教师生命的需要,成为语文教师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语文教师人生的最大嗜好。用一种虔诚的心态,带着宗教的执著,穿行于茫茫无际的书林,仿佛削发的僧人,静静地坐着,手里捏这光滑的神圣的佛珠,心无杂念地翻动散发幽香的书页,分享着无穷而微妙奇特的快乐。
二、不动笔墨不读书
孔子说的好:“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它告诉我们,只重视读书,不注重思考,可能会致使我们迷惑,而只注重思考,不注重读书就会很危险。所以我们要学会边读书边思考,边思考边写下自己对生活的感悟。
读书过程中的真实感受,名言佳句,我们都要及时记录下来,写出自己的体会心得。日记本、教育日记、网络空间、博客等,都可以留下我们读书和反思的心路历程。点点水滴,汇集成奔腾的河流;善于反思,才促进了我的不断进取。
1、摘抄名言佳句
读书过程中总会看到篇篇美文,句句精彩,字字珠玑。像雨后彩虹,像浪花朵朵,时而给我无限的遐想,时而触动我的敏感的心灵,更多的是告诫我不断学习,深入反思。我们在看的过程中把这些句子划出来,有时间的时候摘抄在记录本上。它们像一副副良药,使我们镇静,充实,时时鞭策着自己的所作所为。
2、感悟点滴生活
读书是输入,写作是输出,不断地输入才能保证源源地输出。如果说读书是对别人的脚印进行扫描的过程,那么,写作就是对自己的脚印进行收集的过程。我们的成长历程就是这样一个不断扫描和收集的过程。扫描可以让我们借鉴别人的长处,避免不必要的错误;收集却可以让我们时常反思,回头看看自己所走过的每一步。夜深人静的时候,闲来无事的时候,随感而发,回忆着生活中点点滴滴,犹如细品一杯香茗,会让我们久久沉浸在幸福与感慨之中。
3、教育日记,反思教学管理
在工作中,有些思想的火花,有些教育的现象,有些闪现在眼前的灵感,如不把它们及时写下来,我想,很快就会被遗忘。当我们要反思、要总结的时,靠仅有的大脑记忆,早已回忆不起什么了。当某些教育现象触动我们的心灵时候,当我们看到某种不可以理解的教育行为的时候,当孩子们给我们惊喜的时候,当管理中出现问题的时候,我们拿起手中的笔或敲动键盘写篇博客,哪怕是三言两语,哪怕是一句反思、一个符号,都会给我们留下思考的痕迹。我想,这些点点滴滴的记录,一定会让我们有所发现,也有利于今后教学管理工作的开展和改进。
这是一部讲述爱与自强的经典之作。在美国100种小学必备书中,它位居榜首——《小妇人》!
这本书诞生于1868年,它刚一出版便轰动了文坛。小说描述了一个平凡的美国家庭在南北战争时期的一段不平凡的生活。这是一个很清贫但又很幸福的家庭,包括马奇先生,马奇太太和四个女儿——梅格,乔,贝思和艾米。一大家子相亲相爱,四姐妹虽然各有小小缺点,但他们都像父母一样,努力改正自己的小小缺点,向往崇高的生活。南北战争打响的时候,马奇先生早已经过了参军的年龄,可是他还是把自己奉献给了祖国,当了随军的牧师。马奇太太在丈夫走后也投身于支援军队人会的工作。大女儿梅格和二女儿乔为了补贴家用,一个做了幼儿家庭教师,另一个去陪伴一位有着坏脾气的老太婆。马奇太太和女儿们一边愉快地做工作,一边耐心地等待马奇先生的归来,全家团聚。
然而,命运却给了这个平凡的家庭一个严峻的考验。先是马奇先生病了,并且会危及到生命,马奇太太赶去照顾丈夫,留下四个女孩儿自己看管自己。四姐妹互相帮忙和鼓励……然而新的考验又来了,小贝思又染上了可怕的猩红热,危在旦夕……
然而最终一家人苦尽甘来,而四姐妹在这艰难岁月里获得了心灵的成长。
《小妇人》教会了我们如何去爱,如何去自强。其中乔令我印象最深。她是本书的主人公,也是作者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写照。乔她坚强,敢于牺牲,这不是我们应当学习的吗?她甚至能为别人牺牲自己的最爱!这种高尚的品德是一般人所不能到达的。书中对少女生活的生动描绘,对家庭欢乐的深情讴歌,以及书中所倡导的崇高精神打动了无数读者的心。自此以后,美国的妙龄少女很少有人没有理解过《小妇人》的熏陶。
曾为奥尔科特作传的传记作家埃德拉·切尼评论说:“……又一代人已经成长起来,可是《小妇人》仍然坚持着稳定的销量。母亲们读着这些姐妹的童年,延续着自己当年的欢乐……”。可见《小妇人》是多么经典的著作呀!小说里没有惊天动地的情节设置,而是用普通的,贴近生活的笔风来写,可是笔端流露出来的却是温暖和爱。这种手法是十分巧妙的。家庭成员的亲情,邻居朋友间的友谊以及少女成长过程中甜蜜纯洁的感情都跃然纸上。
读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令人心旷神怡的部分,去寻找我们所需要的书籍,那就是阅读经典。《小妇人》是为数不少经典作品,它记录了时代的不一样,观念的不一样,它是我们人类的宝贵经验!所以一起来阅读吧!
暑假的时候,我终于认认真真的把《奔向荒野》这本扣人心弦,情节曲折的书看完了。这本书主要内容讲的是,9岁小男孩威尔和他妈妈得知爸爸在伊拉克战争中的死讯,痛不欲生。为了缓解悲伤,他们去美丽的万岛之国——印度尼西亚海边度假。妈妈为一直喜欢大象的威尔安排了一次骑象之旅。骑象那天,威尔很兴奋,但大象乌娜却很反常,她不肯靠近海边,反而带着威尔惊慌失措地冲进了茫茫的的森林。原来大海啸即将来临,乌娜提前嗅到了迹象。救出了威尔,而妈妈却在海难中遇难了。
除了一件衬衣和一瓶水以外,他一无所有。他必须学会在丛林深处生存下去,不过幸好他不是独自一人,他还有乌娜……在丛林里,真正的危险并不是那些外貌可怕,凶猛的老虎,蛇……人类的贪婪才是最可怕的。他们人肆意砍伐森林,乱挖矿藏,捕猎各种各样的动物,威尔和红毛猩猩,大象威尔像朋友,像亲人一样,互相照顾,互相关爱,经历了许许多多惊险的事情,这本书告诉我们,当遇到危险,应该如何学会自救生存,更告诉我们一定要保护动物,爱护动物,因为动物永远都是我们的朋友。人类更要热爱和平,没有战争,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丽,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
终于看完了这本书《被讨厌的勇气》。
这本书是以一个迷茫青年和哲人探讨对话的形式书写,其实还蛮创新的。看到后来才发现,原来当初希腊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也是这样跟人讨论哲学书写文章的,不过也让我们读者更清晰的看到问题并找到答案,因为很容易就把自己代入到这个迷茫的青年人身上。
虽然不完全赞同哲人的观点,可是想一下能找到完全相同观点的人,又有几个呢。而且韩寒的那句话我一直很同意,学过那么多道理还是过不好这一生。
其实我特别同意哲人说的关于人际关系的观点,就是关于课题的观点。
很多烦恼都是来自人际关系的牵绊,这个真的是深有感触。我们一直都在要求自己去迎合别人的要求,就算有时候并不是我们愿意做的事情也是。这个倒是跟我之前参加面试的时候的观点很相似。
当初面试的时候,老板问我:你觉得什么是社会责任感?确实当时我也蒙了一下,我是来应聘做客服的,需要懂这些吗?所以当时我的答案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影响他人。不知道老板对我的回答印象怎么样,不过他倒是一直强调要帮助同事,一定要相互帮助。这个在团体中是必然的,因为一个团体一定要相互帮助才能进步的。但是作为团体里面的个人,做好本职工作是前提。一个人连本职工作都做不好的话,那他再去怎么帮助别人也是一个不合格的员工。所以各司其职就是这个意思。
所谓各司其职就是我们各人的课题。我们首先要做好自己的事情才有精力和时间去帮别人,要不然的话还要求别人来帮你,那你就是给团体拖了后腿了。
而另一个比较深刻的观点就是目的论了。我们现在的样子行为,并不是归咎于过去的影响,而是我们潜意识里有某种目的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比如说我现在在熬夜写文章,并不是我白天没时间,而是我本身就觉得晚上写文章思路会更清晰。过去的影响其实在于我们怎么总结经验,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意义的。追究过去的错误,并不会使时间倒退来消除这件事的发生,但是总结反省过去的错误,却可以使人变得聪明。所以我们之所以是我们,并不是因为过去的影响,而是对于现在所作出的反应。
人的一生都是有无数个瞬间组成的,跟物理学中的概念说物体都是有无数个离子原子分子组成的概念差不多,只是空间和时间的差别吧。哲人主张我们不需要考虑过去,也不需要张望将来,只需要过好每一个现在的瞬间,那么这一生就可以无愧于心了。
我们过得这么苦恼迷茫,埋怨这个埋怨那个,从来的不是因为缺失机会,而是缺失勇气。人都是因为总结改善才有进步,那么从现在开始,给自己勇气去过好每一个瞬间吧。
一个人如果能从任何事情中找到快乐的事情,那么这个人将有无比乐观的心态对待每件事,但这个人不是有修道行的僧人,也不是年长老迈的行者,而是一个瘦小的小女孩,这个女孩的名字就叫波丽安娜,也就是我现在看的书《波丽安娜》中的主人公。在这本书中,将带着我们了解小女孩波丽安娜不可思议的成长故事。
波丽安娜是个11岁的小女孩很小失去了母亲,随后又失去了她相依为命的父亲,她只好来到了她那冷漠的姨妈那里。虽然她姨妈那有很多房间,但是却让她住进了很热的阁楼上,波丽安娜知道姨妈不喜欢她很伤心,不过波丽安娜从小就跟她爸爸玩从美好中找希望的游戏,所以即使受到姨妈的惩罚和不喜爱对待,她都能以美好的心态来对待。她还用快乐理论把差不多全镇的人给感动一起玩从美好中找希望的游戏。在故事里她让孤儿吉达。比恩找到了一个家;让要离婚的人不再去离婚;让她冷漠的姨妈渐渐地变得热情起来。但不幸的是波丽安娜遭受了车祸躺在病床上了,探望她的人络绎不绝。她没有因为车祸断了腿而伤心,还是用她的快乐理论一直走下去……
读完这本书,我不敢相信波丽安娜小小的年纪竟然对人生有如此的感悟,对待生活的态度如此乐观,我很佩服她。她的到来让整个镇上发生巨大的变化,她幸福的秘诀就是发现快乐,发现美好的事物。而想想我自己,我对学习多点作业就抱怨,碰到一点困难就放弃,总是以不好的心态看待事情。我以后要学习波丽安娜乐观的心情,克服重重困难积极努力向上。将来做个快乐的人,感动自己感动身边的人。
暑假里,我在外面上作文课,老师给了我们每个同学一本《波丽安娜》这本书,老师说大家总会不高兴。但这本书里德一个小女孩,总是能找到快乐,生活在快里。
回到家,我就把这本书拿出来看,我看的津津有味,突然我想起作业还没做完,马上拿起笔写语文英语作业。啊!我只用了30分钟就写完了。接下来写数学作业,唰唰!很快我就写到了最后一道应用题,我读了一遍题心想完了,又碰到了难题。我苦思冥想一次又一次的画草图、列算式终于算出来了。这时我的作业全部做完了,很是快乐,快乐的像这本书里的小女孩一样。慢慢的我也从很多地方找到了快乐,在电视上、书上、作业上等等。后来爸爸也看到我在读这本书,就问是哪里来的,我说“老师给我们发的。”爸爸把书拿过来看了两眼说:“这是本好书。让我看会。”后来爸爸也看的入迷了。也像我一样在生活中找到了无限乐趣。 啊!快乐是无处不在的,只要你想拥有它,它就会在你身边。
前不久我刚看完了一本名著《欧也妮·葛朗台》是由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创作的,同时也是讽刺作品中最具活力的一部力作。
读完了这部小说,使我知道了:葛朗台他是个贪婪、狡猾、吝啬的人,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独自观摩金子成了他的癖好,为了钱,他可以六亲不认:克扣妻子的费用;要女儿吃请水面包;弟弟破产无动于衷;侄儿求他置之不理。直到他知道可以花费小笔资金解决弟弟破产的事情,同时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后,才肯出这笔钱,甚至临终前也不忘吩咐女儿看住他的钱。虽然,他是个守财奴却与别人不相同。他不仅热衷守财,还善于发财,精明计算,平时不动声色,看准时机果断出击。索漠城里,都尝过他的厉害,反倒佩服他,把他当成索漠城的光荣。
通过葛朗台使我明白了:金钱在当时社会具有无边的影响力,同时也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而欧也妮,葛朗台的女儿,天真美丽的她喜欢上了破产的表弟夏尔,为了资助夏尔,她把父亲给的金币赠给他,这样的举动激怒了爱财如命的葛郎台,父女发生激烈的冲突,而她的母亲却因此一病不起,但最终欧也妮等到的却是个发了财的负心汉。与此同时,在她的身边围绕着许多金钱的奴隶。为了得到她的钱,拼命地在她的身边包围着。
每个人都觉得她是一个吝啬鬼,因为她同她的父亲一样省吃俭用,精打细算。但是,一个个虔诚的机构,一所养老院,几所教会小学……却给了责备她爱财的人一记有力的耳光。
从这本书中使我明白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中,金钱就如上帝一般,让所有人侵倒,甚至六亲不认,但有的看似吝啬的人却不是一个吝啬鬼而是一个慈善的人。
这让我知道,看人不能只看外表,要多看人内心的世界……
第一次读巴金的《家》是小时候妈妈一句一句念给我听的。那时,我认为《家》只不过是在写高公馆那个有五房儿孙的大家族。听的,只是它热闹的气氛罢了。
当我长大了一点时,无意间又翻出这本《家》,粗粗的又读了一遍,读出了一些人物的特点,不由得想起了作者。《家》虽然是巴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但也有将近十年创作积累,依然不失华丽的文学色彩。
当我再一次读起《家》,不仅读出了更深一层的人物性格,而且感受到了封建道德的黑暗与无情。
这本书最主要的人物是高老太爷,他是封建道德的化身,也是高公馆这个黑暗王国的君主。觉慧是在家中反抗封建力量的代表,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但却被高老太爷囚禁,但是他敢于反抗,在经受了一次次挫折与失败之后,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取得了反抗封建制度的胜利。最终,在一个静悄悄的黎明,觉慧登上了驶向上海的航船,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再活一次》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纳塔莉·戈德堡的力作。本书是作者多年创作与教学经验的总结,是教导创意写作的经典之作。作者用一种直接而朴素的方式告诉读者,她是如何练习写作的,怎么去想,拿什么题目练习,怎样对付编辑,如何突发异想而不受困。她教你相信自己,善待自己,开放心灵,试着描写自己的喜、乐、悲伤、痛苦、迷恋,放任想象力去尝试任何一种可能,从而让写作与人生都散发出热情。本书不但适合所有想写作的、想写出更好作品的人看,一个对写作与生活感到无力与挫败的人,也可以运用书中的方法和建议,用写作来修行,帮助自己洞察生活,使自己心神清澄。她认为,写作跟修行一样,都要学习相信自己的心,珍惜并洞察生命经验的种种精髓,以专注、自我纪律、活泼创意和开放的态度,让心中回旋的歌,从笔端流泻而出。
在《我为何而写》一文中,作者告诉我们:写作具有庞大的能量。如果你为写作找到一个理由,随便什么理由似乎都不会否定写作这项行动反而会让你越发燃烧自己,让光芒越发照亮笔端。不去思考为何而写,拿出纸笔,用清楚、斩钉截铁的声明来回答。你想写就写,没什么道理。你写只是因为你想写。
在《打豆腐》一文中,作者强调:必须想出办法让自己动笔,否则,洗碗盘或随便什么能让你规避写作的事情,都会变成天底下最重要的大事。总之,闭嘴,坐下,写,就对了。这样做很痛苦,但写作是很单纯、基本且严苛的事,没什么有意思的小玩意儿能使它变得好玩一点。该写作时便写作,别让自己和内疚、控诉及暴力的威胁战斗。
作家有两条命。在《再活一次》一文中纳塔莉说,他们(作家)平时过着寻常的日子,在蔬果杂货店里、过马路和早上更衣准备上班时,手脚都不比别人慢。然而作家还有受过训练的另一部分,这一部分让他们得以再活一次。那就是坐下来,再次审视自己的生命,复习一遍,端详生命的肌理和细节。
整部书中,作者一直不断的告诉我们:用写作练习拥抱整个生命,但不要求任何逻辑形式:没什么第十九章须承续第十八章的动作这回事。这是一个你可以狂野自在、无拘无束,把梦见奶奶的汤的事和窗外千奇百怪的云层糅合在一起的地方;它没有特定的走向,只与当下整个的你息息相关。把写作练习想成是一双慈爱的臂膀,让你没有逻辑、没有来由,一心只想投入。那是我们的原始森林,我们在此凝聚能量以后,才开始修剪我们的庭园,写作我们优美的书籍和小说。要持续不断地练习,不可荒废。不论你脑子里涌现了什么,坚守当下这一刻,而且让你的手不停地写下去。
几次看《查理九世》这本书觉得自己像个聪明的福尔摩斯,不过是个被吓到的"福尔摩斯"。
要说到20本《查理九世》里最精彩、最恐怖的,还是《黑贝街的亡灵》了。这还是作者下笔的第一本呢!这是一个叫"DODO冒险队"的冒险故事,《黑贝街的亡灵》中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尖叫婴儿的鬼宅",因为"鬼宅"里时常发出类似婴儿的叫声,所以得名。"DODO冒险队"的人还以为真的是"亡灵"在作怪呢,结果走进关满"亡灵"的房间一看——墙上挂着捕猎的工具,地上堆了一些动物的皮毛。重要的是,房间里竟摆满了笼子,笼子里关着还是幼仔的珍贵雪狐!我想,作者一定是用这么可怕的场景来警告人们不能伤害动物、残害生灵吧!
我最喜欢的是每一章结束后,都会根据本章内容出一个谜题。在第十一章的一个谜题:一本日记本上有一只仙鹤,但羽毛是枫叶,日记上也没有署名,请猜猜这本日记是谁的。我托着下巴装侦察思考了一下,便得出答案:这本日记的主人是本章中提到的秋鹤!我拿来破谜卡一比划,果不其然就是秋鹤!哈,看来作者也很留心眼地给"祖国的花朵"提升智力哦!
这是我最喜欢的书,也让我学会老了最多的事,不但是学到了一些写作方法,也从作者笔下知道了现在人类可耻的行为。作者是用这种方法能告诉人们,要放下所求的金钱、美食了吗?谁能回答这个问题?看来,我还得多看书。
这篇文章是鲁迅先生回忆自己童年生活而写的。鲁迅先生小时候很喜爱到家后面的百草园玩,百草园就像是他的乐园,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当他被家人送去三味书屋学习时,也还是很喜爱玩。文章中写到,鲁迅先生的老师读书读得正入神时,鲁迅先生就照着书本画绣像,画了一本又一本。小时候的鲁迅虽然淘气,但他拥有一个多么欢乐的童年啊!
鲁迅先生笔下的`百草园是多么的好玩,多么的布满生气!我外公也去过那里巡游,听外公说,百草园只是一个杂草丛生的小园子,不是很美丽。可是为什么鲁迅先生说那里是他的乐园呢?我想,是由于鲁迅先生在里面拔何首乌,拔木莲,捕鸟......每天过着无忧无虑、自由拘束的生活,尽管小园子只有一些野草,也给鲁迅先生带来很多乐趣的原因吧!
比起我们现在的童年生活,我觉得鲁迅先生的童年更为欢乐。我现在已经是六班级的学校毕业生了,我和我的同学都忙着为小升初作预备。像我,大半个暑假都在上补习班,还要每天做题。童年时的鲁迅先生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用为学业而苦恼。
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让我对自由拘束的童年生活布满了憧憬。我真艳羡小时候的鲁迅先生啊!他的生活布满了趣味。我也想像鲁迅先生那样有自己的小乐园,拔何首乌、木莲,捕鸟。可以无忧无虑地过我的童年,那该多好呀!
在这秋高气爽的日子里品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尝着鲁迅先生的童真,享受着鲁迅先生带给我们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
在《朝花夕拾》中,令我回味无穷的就属《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在三味书屋后面有一个百草园,这个百草园在大人的心目中可能只是一个杂草园,但在鲁迅先生心里确是他的乐园。他听长妈妈说过长的草里是不去的,由于相传这园里有一条很大的赤练蛇,还听长妈妈给他讲过的故事,这使鲁迅先生体会到做人之险,夏夜乘凉,往往有些担忧,不敢去看墙上,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们感到鲁迅先生的童年是多么的布满乐趣。
我们都知道这是鲁迅先生从记忆中摘抄的,并且鲁迅先生写的时候已经年事过百了,可鲁迅先生写的还是那么布满童趣、天真似乎就在眼前一样。或许我也憧憬这种生活吧!在不经意间也把我给感染了。
我的童年也是布满乐趣的,和伴侣一起郊游、一起去看孤儿院的小伴侣、一起去捉蝴蝶……这都是我们的回忆,我们虽然留不住童年但却可以把他留在回忆中。
鲁迅的文章与朱自清、范爱农的'都不一样,他们三人各具各的特色。鲁迅先生的文章正如王羲之的书法一样别具一格。
朝花夕拾的意思可不止有早晨的花朵夕阳西下时采集这样的意思,还有人的一生很短暂且生命很珍贵,要求人们要在有限的生命里多做对人民有益的事。比如年轻时时所做的点点滴滴到年老的时候回忆总结不缺圆满这样的。
我们的童年梦已经碎了,所以只有靠回忆来把童年藕断丝连起来。由于梦是千变万化的,只有不断追求才能幻想成真。
今天,当我阅读了《童年的馒头》后,我知道了母亲的疾苦,她们是多么的劳累呀!
从我们刚出生起,从一个还不会说话的男孩到刚毅勇敢的少年男孩,哪一些不经历着风吹雨打的考验啊?对,是我们的母亲,她们每天都在辛辛苦苦地挣钱,养育我们长大成人,其实我们的父母最大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盼我们成大器。
在时间的流逝中,我们是否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所以我今后要多多报答母亲对我的养育之恩,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我体会到了母爱的无私中透露着平凡,却又暗含着一些伟大。母爱它就像一股暖流,渗入了我们的心肺,母爱它就像一副翅膀,带我们飞向高远的未来。
啊!多么伟大的母亲,它就像《童年里的馒头》一样呵护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