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情表》读书心得体会(精选35篇)
我喜欢读书,尤其是在夜深人静的夜晚。捧一本喜欢的书,在柔和的灯光下,靠在床头,耳边是女儿均匀甜蜜的呼吸,窗外偶尔的一声虫鸣,一辆奔驰而过的车声……
这是一个安静却不孤独的世界。这个世界是属于我的,安静、祥和、温馨又甜蜜。置身于自己喜爱的书中世界,感受里面各色人物的酸甜苦辣,欣赏里面的鸟语花香,海阔天高!沐浴大家们智慧的光芒,体会里面的深刻哲理……书籍给了我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读书给了我一种舒服惬意的感觉,或许当我掩卷而思的时候,会觉得口拙词穷,空空如也。但是那种感觉却永远留在了我的心底。就像小时候漫步于家乡山上的小溪边,那清澈、透明,欢快活泼的小溪流深深吸引着我,使我忍不住的想把沾满泥巴的双手伸进那轻柔和缓的水中,任凭那清凉、柔滑、洁净的溪水调皮的从你的指缝间滑过。或许,当我把手从溪流中抽出的时候,溪水就从我的手心里逃走了,但是那份清凉犹在,那份柔滑犹在,那份惬意犹在,那份感觉犹在!而且,当我再次细细地观察自己的双手时,却发现上面的污渍不在了。溪水不仅带走了我手上的泥点,还把一种美好的感觉留在了我的心里,我的指尖,我的记忆!读书的感觉也正是如此!
当我把心灵浸泡在书籍的溪流中的时候,我就会觉得一种源自于大自然的清新空气在涤荡着我的内心,所有的不快,苦恼,郁闷便随之冲刷而去。
热爱,读书,不为他人,只为这份难得的清净!
《鲁滨逊漂流记》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本书后,我想我真的被他震撼了。这本《鲁滨逊漂流记》是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在59岁时写的。
《鲁滨逊漂流记》中记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遭到了暴风雨的袭击,除了他,所有人全部遇害。他漂流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的心充满了无助和孤独,不知道应该如何在这个小岛上生活下去。但是,他不断的安慰自己,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了无数困难,把自己的生命延续了下去,拼接自己的力量开拓土地,建造房子、种植庄稼、圈养牛羊。正当他渐渐淡忘要去回到文明社会中去的时候,他却因为救了一名被员工绑架的船长,船长愉快的答应了带他回到英国,于是鲁滨逊在船上航行了半年后回到了文明社会————英国。
我和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面对恶劣环境的挑战,鲁宾孙并没有绝望而是勇敢面对,用顽强得毅力和勤劳的双手创造了不朽的传奇。
鲁宾孙的经历告诉我们:只有扬起自信的船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铸就辉煌的人生。
自从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这套书后,我就一直在想如果我就是马小跳,和他一样无忧无虑该多好。
马小跳是一个调皮、率直、敢说敢做的男子汉。他呀!总有闹不完的笑话。因此,这套书里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就是他了。我真的太想变成他了。听我这么说,你一定会笑话我:呵呵!女生想当男生,羞!羞!羞!其实,当男生有什么不好?更何况是当马小跳这样的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男生呢?
我想当马小跳,因为他自由自在,不受任何的束缚,不用学那没完没了的功课。我就不一样了,平常就不用说了,英语、语文、数学……将我的时间塞得满满的,好不容易放了个寒假,还要被爸爸、妈妈逼着学完奥数学英语,学完英语学书法……那日子比上学还要苦,如果我是马小跳就不一样了。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先生可是一个天下第一的好爸爸!这个爸爸不仅自己本身是个玩具大师,理解孩子的心理,而且还经常开着自制的小车去兜风。他最大的好处就是决不会逼马小跳去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我当他儿子(女儿也行呀),那还不是冲出牢笼的鸟,要多快活就有多快活。
我想当马小跳,因为他派头。作为一个小孩子,像他这样拥有一张能完全由自己操纵的银行卡,真的是太让人羡慕了。你瞧,他拿着那卡往银行的取款机里一插,别管钱多钱少了,那派头就够让我嫉妒的了。哎!这马小跳真幸福,去公园、肯德鸡……全能自己做主,可我呢?虽说也凭着自己的不懈努力也享有了拥有属于自己的零花钱的“特权”。可每当我要实行自己的特权的时候,不是妈妈睁大了眼,就是爸爸皱起了眉。总之,有钱不能花,跟没钱一样。你说可怜不可怜。
我想当马小跳,因为他敢爱敢恨,从不说违心话。上次记者到马小跳学校里去做调查,全校只有马小跳说了真心话。不仅如此,秦老师让他们每天挂心情牌,也只有马小跳是实事求是,对待他喜欢的林老师,他不仅敢爱,还做出了介绍她给舅舅当女朋友的壮举,真是令我佩服不已。我也是一个率直的人,平常在班上就总是想到什么说什么,为此妈妈老批评我,说这样不好,我真不明白,这有什么不好,为什么马小跳可以这样,我就不能。
我想当马小跳,因为他有太多的令我羡慕的地方,也因为他有太多让我想当他的理由。我想那杨红樱阿姨一定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不然怎么刻画出了马小跳这样的男孩。
我想当马小跳。
初次读《家》是在高二的时候,那时我的感受很深。《家》中有悲有喜,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反抗封建制度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摆脱了封建家庭的束缚,走上了革命道路。在今天,他的火焰依旧在燃烧,我们还可以从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家》是巴老的代表作,和《春》《秋》合称为激流三部曲。“激流”这两个字颇能表达五四运动前后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首先是个人的觉醒,之后是个人从休戚相关,祸福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中解脱出来,面对国家和社会。《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还是很有必要的。
家吸引我的的魅力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变革的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四)在《家》里,我们觉得可爱的人十分可爱,可恨的人只感到可悯(含有同情的怜悯)。这里使人记起“哀而不伤,怨而有怒”这两句话。《家》有这种恰到好处之美。人物形象有血有肉,巴金不是靠客观冷静的描写取胜,而是靠澎湃的激情折服人。他的小说,人物众多,头绪纷繁,却写得有条不紊,起伏有道。
《家》中典型人物
1.以高老太爷及克明为首的封建统治势力,在封建大厦将倾的时期,他要挣扎,要维持那个所谓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大家庭,但他又维持不了。高公馆内部出现极度的混乱,以克安,克定为首的子孙坐吃山空,腐朽淫荡,偷鸡摸狗,无恶不作。这批蛆虫般的寄生动物根本无法也无力接替他的封建家业,他们一方面勾心斗角争夺权力,另一方面压制迫害年轻人,他们剥夺年轻人恋爱的权利,使梅表姐抑郁而终,瑞钰悲痛身亡,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逼出嫁。所有的这一切都加深了家族内部的矛盾,也引起了觉民觉慧的反抗与离家出走。
2.以觉慧为代表的具有民主思想的觉醒者反抗者,觉慧是五四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既编辑《黎明周报》进行反军阀宣传,又直接参与反对地方督军的请愿。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封建军阀政权,他的“叛逆”引起大家庭的恐慌,遇到高老太爷的禁止,这一进步导致他反抗封建家族族权的斗争。他违背祖父禁止他参加学生运动的命令,我行我素,支持觉民逃婚,不顾自己三少年的身份,敢于爱一个下等的女佣人鸣凤。这不仅仅是对祖父的反抗,更是对整个封建礼教,等级观念的挑战,最后他毅然离家出走,与封建家庭彻底决裂,表现了他反抗封建的坚决性和彻底性。
3.以梅芬、瑞钰、鸣凤为代表的横遭摧残的几个可爱的女青年。梅芬是大家闺秀,从小与表兄生活在一起,他们情感相投,成了私恋的情人。但是,不自由的婚姻制度无情的摧毁了她的自由恋情。她承着母命,不情愿的远嫁外地,一年不到就守了寡。回母家后,忧愁发病,带着极端的痛苦死去。瑞钰在高家是个柔顺、温柔、贤惠的少奶奶,“血光之灾”的说法给她带来痛苦,以致难产而死,是封建迷信毒害了她年轻的生命。鸣凤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他聪明美丽善良,但地位卑微,处在被打骂被奴役的丫头地位,这注定了她的全部悲剧命运。他和三少爷觉慧有着深厚的恋情,可是隔着她们的是封建等级那厚厚的墙,她有爱却得不到爱,无法和觉慧结合。相反,高老太爷却把她当成礼物送给了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不堪忍受这种安排,投湖自尽。她们三人都深受封建势力的迫害和摧残。单因为她们的身世经历各不相同,各人的性格也各不相同。她们都具有女性的善良与温顺,但在鸣凤的纯洁柔顺中蕴含着反抗,对于封建势力对他的惨重打击,她绝不屈服,纵身投湖,殉与爱情;而在梅芬的温顺善良中,更多的是忍受痛苦,承受不幸,带有凄凉绝望的情感色彩;瑞钰的温顺善良,更多的表现在对待觉新和梅的爱情问题上,对待家庭内部矛盾中所具有的自我牺牲品格。
4.塑造最丰满最成功的形象——觉新。觉新的性格是复杂的,矛盾的。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光宗耀祖的教育这些使他有着振兴家业的精神重担,封建礼教的长期熏陶使他形成了懦弱顺从的性格特征,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失去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和反抗性格,他奉行作揖主义和不反抗主义,想用自己的痛苦换的暂时的苟安,这种“无反抗”“作揖”的道路将他推向绝望的深渊。但是,觉新生活在中国社会新旧交替的时期,他看到了旧式家庭的腐败没落,分崩离心,及自己振兴家业的希望破灭的现状,同时受到了五四新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在某些场合,他庇护反抗封建秩序的弟妹们,甚至资助他们逃出家庭。他没有泯灭是非憎爱的正义感和对新生活的追求,不甘于死心塌地的做垂死阶级的殉葬品。他只能在旧的人生道路上苦苦挣扎,走向绝望的深渊。总的来说,觉新具有双重人格和双重地位;他既是封建家族制度的牺牲品,又是不自觉的害人者,既是一个软弱者,又是一个在艰难痛苦中萌生着新的思想的觉醒者,这就是觉新性格的所在,他可恨,但更可悲可怜。他的悲剧表明了一个真理:如果不勇敢的反抗而妥协投降,只能导致自己和新一代的毁灭。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华佗投师》,故事讲述了华佗向老郎中拜师学艺的故事。
我读过这本书后,我终于明白了:“只要功夫深,铁杆磨成针。”的深刻道理。华佗学医就是如此。另外,他不仅勤学刻苦,不怕脏,不怕累,而且还很虚心,具有责任感。正因如此,他才学会师傅教给他的全部本领,取得了更大的成绩,在以后的行医道路上有了很大的帮助。
我们在学习中,要以华佗为榜样,学习他那种认真钻研,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这样我们才能学有所成。
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华佗那样去认真学习,刻苦钻研,那我们以后也会你华佗一样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我心中暗暗下了决心,我一定要像他学习,以他为榜样。
祥子,一个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的人。他是一个普通的车夫,却不安于现状,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买上属于自己的车,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为了美好的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节俭,他质朴,他堂堂正正地做人,为自己的梦想不断地努力后来。三年后,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但是没过多久,车就被大兵抢走了。很快,反动f的侦探又骗取了他所有的积蓄。祥子,一个多么有梦想的人,得到的却是悲惨的结局。 篇四:骆驼祥子读后感200字
《骆驼祥子》这本书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它的作者是老舍,他自幼丧父家境贫寒,深受旧北京下层贫民社会生活即思想观念审美情趣的影响。1930年他创作了《骆驼祥子》等作品,荣获了“人民艺术家”的称号。
这本书写祥子辛苦的劳作生活,祥子来自农村,他老实、健壮、坚韧如骆驼一般。来到北京后,他选择了拉车,可是三起三落的买车经历的>挫折使祥子失去了信心。到小说结尾,祥子已经变成了一个麻木、潦倒、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通过祥子这个人物变化,老舍无情的批判了这个社会:不让好人有出路。
“百善孝为先”被称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往往又被人忽视。
也许你忙于工作,学习而忘了给父母一声温暖的问候;也许你已许久没有牵他们那干枯的手;更没有注意他们头上又增加了几根白发。可是,当你出门在外时他们的心却时时牵挂着你,真不愧“儿行千里母担忧”。
从你出身的那刻起,他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开始把心思投入到这个小生命身上。小时候为了不让你哭,他们想办法哄你开心,因为你的哭声会挂动他们每一根心弦,他们心疼。等你稍微大点了进入校门他们怕你受同学欺负总教你怎样相处。每一天接你上下学便成了他们的工作。你大了,有自我的梦想了,开始变得有些嫌弃他们了,可他们不介意依然以微笑应对你。你可曾想过这一切是他们爱你!
父母是你心灵的依靠,精神上的依托。他们总给你力量,让你有足够的信心应对生活。在你受挫时鼓励你继续努力不要放弃。也许你不明白当你有自信或者取得好成绩时他们有多么的开心。即使不笑也掩饰不了他们内心的幸福欢乐。
孝敬父母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职责,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趁他们还在珍惜他们,闲暇时给他们一声温暖的问候,也许你感觉微不足道,但这足以让他们回味好久。抽出时间陪他们说说话,他们都会感到莫大的幸福。放下你手中的工作学习,去多陪陪他们吧!让孝心绽放,让幸福绽放,让爱绽放!
时间在流逝,时代在变迁,人的生活也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但不变的是亲情,是孝心。一颗孝心,平平常常,不需要浓妆淡抹只须本色,这会让你的父母回味无穷。人生短暂,你能孝顺他们的时间不是无穷无尽的,所以传递你的孝心吧!读《陈情表》不哭则不孝。他教会你孝心的重要性,让你再次领悟“百善孝为先”。读过它我想你应感慨颇深。给你莫大启迪。及时尽孝吧!趁我们的父母还健在的光阴。让孝心传承下去发扬光大。
哈哈,到今天我才明白,为什么我会那么讨厌看书,一拿起书,翻不了三页,上下眼皮就不能和睦相处,打得厉害。原来,我从小就没有训练好这方面的能力,哎,怪谁呢,好像不能怪我,哈哈。
今天下午,杭州天长小学的特级教师蒋军晶老师为我们作了“与孩子聊书吧”儿童阅读推广活动的专题讲座。在阐述读书的好处时,蒋军晶老师提出,四年级前必须让孩子练习阅读整本的书,否则,孩子将很难真正的爱上阅读。这一点好像从我的身上得到了很好的验证,我好像很难静下心来认真去阅读一本书,读完一本书对我来说真的有点困难。哈哈哈,估计这一辈子爱上读书是不可能了。
在谈到怎样让孩子爱上书时,有两点给我的印象很深刻。一点是通过影响友伴,让孩子爱上阅读,这是群体动力学给我们带来的启示。当你想让自己的孩子爱上阅读时,在给孩子买书的时候,不妨给孩子的好朋友也买上一本。第二点是“读后讨论”,蒋老师指出“没有讨论的阅读是无趣的”。孩子读书时,我们必须积极参与,与他一起交流读书的心得、收获,这样才能有效巩固孩子读书的动机。作为父亲,作为一个一年级孩子的父亲,在如何让自己的孩子爱上阅读这一方面,好像做的真的很不够。希望听听讲座时的激动、想想讲座时的感动能够化作与女儿相处时的真正行动。
在谈到引导孩子读什么样的书时,蒋老师提出只要不是暴力,色情的,孩子只要乐于去阅读,作为家长,作为老师都应该支持并鼓励,孩子只有不断的阅读,才有可能激发出他进一步阅读的兴趣。一二年级的孩子,我们可以推荐他们读一些简单易懂,故事有趣,主题正面,富于想象力和好奇心的书。三四年级的孩子,我们可以推荐他们读一些写现实英雄,友情,冒险,同情心的书。五六年级的孩子,我们可以推荐他们读一些知识类、科幻类、侦探推理类,抒情文学及描写人类命运的书籍,他特别给我们介绍了一个好书推荐网站——红泥巴网站。
在谈到与孩子怎样聊书时,蒋老师详细阐述了四个方面:提稍微“大一点”的问题;提稍微“开放一点”的问题;提稍微“生活一点”的问题;提稍微“美感一点”的问题。这也为学校开展读书活动对学生阅读效果的检测提供了有效的借鉴。
曾经听过闫学老师的一句话,“让读书变得象呼吸一样自然”让我感到无比的汗颜。作为语文教师,我深刻地感受到读书的重要性,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却很少读书,总是借口太忙没有时间去读书。不能身体力行,如何让所教的孩子们爱上阅读呢?
我很喜欢看书,我最喜欢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寒假里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写的《骆驼王子》。
书中讲述的是一匹半大骆驼,在四匹成年骆驼的保护下像个王子一样,无忧无虑地生活。
半大骆驼在这个小小的群体里,是关注的焦点,是生活的中心,享受着种种特殊的待遇。四匹成年骆驼寸步不离地守在它身边,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群忠于职守的保镖在负责保护某位重要人物。我想这就是作者给这匹半大骆驼取名叫“骆驼王子”的原因吧。
好事做过了头就变成了坏事,爱过了头也就变成了害。在四匹成年骆驼过分的溺爱下,“骆驼王子”丧失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找不到水源,分辨不出什么食物有毒。
五匹骆驼里它长的最高,模样最英俊,毛色最鲜亮,仅从外表看,完全是匹发育成熟的成年骆驼了。可事实上,它在群体中仍然像匹还没长大的小骆驼,处处受到照顾。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不能什么事都依赖家长,同时也告诉家长要学会放手,不要过分溺爱孩子,错过了养成独立意识的年龄阶段,性格就会定型,好比泥坯在炉窑里烧成了畸形,就无法再纠正了。就会像外表看起来高高大大、气宇轩昂的“骆驼王子”,但行为却表现得像匹未成年的小骆驼。
乡下的一幢古老的房子里住着一位绅士,他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和二儿子很聪明,三儿子没有学东西所以人们给他起外号叫笨汉汉斯,有一天,公主要选一个男的当丈夫,后来,会发生什么事呢?
大儿子和二儿子高兴的不得了,他们的父亲给大儿子和二儿子一匹马,笨汉汉斯也向父亲要马,父亲却不让,笨汉汉斯自己就去骑公羊,他很快就追上了哥哥,他在路上捡到了一只死乌鸦、一双木鞋、一个铁把手、一把有用的脏土。他都给他的哥哥说了,哥哥却大笑的走了,笨汉汉斯的两个哥哥比他早到,可是,两个人都忘了自己该说什么,都被公主赶了出去,轮到笨汉汉斯了,他说:“这里热死人了。”公主说:“因为我正在烤一只小公鸡。”笨汉汉斯说:“太好了,把我的乌鸦也烤一下吧。”公主说:“当然可以,可是我这里没有罐子,没有锅,我拿什么烤呢?”笨汉汉斯说:“我有!”他把自己捡到的木鞋和铁把手拿出来,公主说:“可是到哪里找酱呢?”笨汉汉斯说:“我有很多。”他把脏土拿出了,公主说:“你真有趣,我要选你做丈夫!”于是,笨汉汉斯娶了公主,后来他当上了国王。
这段故事好的词有:古老、飞奔、灰溜溜、本事。
佳句欣赏:人们发现,每个进入王宫的求婚者都是灰溜溜的出来的,因为不论是谁,只要一进王宫,他平时讲话的本事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阅读心得:汉斯虽然没有两个哥哥博学,但是他却用有趣的做法赢得了公主的芳心。学习知识也是这样,死记硬背是没用的,要学会灵活掌握。
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个书名《毛毛》的时候,就觉得它应该是本不错的书。读完了以后,果然令我失望。
这本书由德国最著名的科幻小说家米切尔.恩德所写。主要讲述了与时间有关的故事。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就像空气一样,既不能浪费,又不能过多地使用。例如书中的费恩,他是理发师。以前他会用很多的时间去练习唱歌,但现在他再也没有时间去了,而是整天忙这忙那,甚至有点像个神经病。还有另一位名叫尼克拉的人,他是个泥瓦匠。以前他只是去找他的朋友毛毛,但现在他的工地上事情越来越多,每天都到深更半夜才回家,因此他再也无法去找毛毛了。然而造成这一切后果的究竟是谁?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其实,他们就是“灰绅士”,也就是所谓的时间窃贼,专门偷窃别人的时间。
在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也有过不少像费恩和尼克拉一样的经历,至少我经历过。有一次我在学校就把作业都写完了,想着回到家后与妈妈聊聊天的。可谁知道妈妈早已为我安排好了一切:吃饭、看书、练琴、做课外作业……这一系列琐碎的事居然忙了我整整一个晚上,更别提聊天了。可是这样的日子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和妈妈都觉得好像缺少了一些交流和互动时的乐趣。到了后来,我们便慢慢又回到了以前的日子。
《毛毛》这本经典的书,让我从中学到了怎样去合理的安排时间,珍惜时间。希望以后大家有空再去细细品味这本好书哦!
在阅读的海洋中,我体验过鲁滨逊的荒岛求生,品尝过狼王梦中母狼的坚韧与无助,也曾为费恩对韦伯的爱护而感动我们落泪。而最让我感到有收获的,是我最近看的《草原上的小木屋》。
这本书研究主要问题讲了劳拉一家,从威斯康辛州的大森林,搬到堪萨斯州草原上的故事。一路上帮助他们自己遭遇了暴风雨,马车轮上沾满了泥,停留了作为一个两个星期;之后又没有惊险万分地渡过水流湍急的小河;到达中国草原时,他们还遇到了体现狼群包围,草原进行大火,来势汹汹的草原热命,然而我们面对这种种经济困难,他们发展依然能够不屈不挠地盖起了安全小木屋,过上了社会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因为平静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劳拉一家的挣扎。 过河时,河水几乎把马车推翻了,但在父亲的努力下,马车被拉上岸了;当一家人被狼包围时,父亲根本没有开枪,而是一直提防着房子和狼,直到天亮;当草原大火时,爸爸妈妈在周围挖沟,把湿麻袋放在坑里,防止火势蔓延。 爸爸不怕困难,坚持不懈,迎难而上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在他第一次学会游泳的时候,总是不能前进,但也继续下沉,但他不知疲倦地练习,终于可以慢慢地游泳,现在可以游泳几十米,我很自豪我也有这样的父亲。
难以进入无敌,难以退却无事可做。我还要向这两位父亲学习,在未来,在困难面前不能退缩,而是要勇于接受挑战,只有坚持不懈,才能成为真正的生活强者。
最近我阅读了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最早、最完整、最的军事著作《孙子兵法》,真是受益匪浅。它成书于春秋末期,在中国军事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对中国的军事学发展影响非常深远,在世界军事也具有重要的地位。
它主要论述的是战略方面的理论,比较抽象,但哲理性强,可借鉴的范围很广。孙子兵法的作用远远不再局限于一本军事著作的范畴,它还被广泛运用于政治斗争、商业竞争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给我们提供了许多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内容包罗万象、博大精深,涉及到战争规律、哲理、谋略、政治、经济、外交、天文、地理、等方面内容,堪称古代兵学理论的宝库和集大成者,在世界广为传播。
在当代,一些相关企业要求员工的入门基础就是熟读《孙子兵法》,因为它的作用及地位在管理的方面是非常重要的。在《孙子兵法》的《谋攻》当中是以智谋攻城,即不专用武力,而是采用各种手段使守敌投降。《形》、《势》讲决定战争胜负的两种基本因素:形指具有客观、稳定、易见等性质的因素,如战斗力的强弱、战争的物质准备;势指主观、易变、带有偶然性的因素,如兵力的配置、士气的勇怯。《虚实》讲的是如何通过分散集结、包围迂回,造成预定会战地点上的我强敌劣,最后以多胜少。《军争》讲的是如何以迂为直以患为利,夺取会战的先机之利。《九变》讲的是将军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战略战术。《行军》讲的是如何在行军中宿营和观察敌情。《地形》讲的是六种不同的作战地形及相应的战术要求。《九地》讲的是依主客形势和深入敌方的程度等划分的九种作战环境及相应的战术要求。《火攻》讲的是以火助攻。《用间》讲的是五种间谍的配合使用。书中的语言叙述简洁,内容也很有哲理性。在古代,很多将领用兵都受到了该书的影响。处于当代的我们更应该像古人学习!
有人说,读《孙子兵法》的启示就是:无论做什么都不要有一颗仁慈的心。我觉得这是错误的。因为我们所处的环境与古代是不一样的,虽然也需要竞争,但它们竞争的性质是不一样的,至少现在不用我们上战场与敌人厮杀,只是与对方动脑子竞争,专业的话就是心理战。
在《孙子兵法》里,学到的不仅仅是在战场上的技术,更多的是教会了我们如何在社会上立足的技巧。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都笼罩在一种无可名状得淡淡的哀伤里,仿佛自己成了书里茫然无措的孩子们的综合体。故事里的那个时间段,似乎大人有着绝对的理由对孩子不负责任、辱骂、驱赶甚至伤害。根源,是他们对于贫困的厌恶及惧怕,对于自身的绝对优先和对其他各式生命的冷漠。而作者,竟以小孩子天真简单得思维来表现这种无情但无奈的现实。
唯一带给过孙光林些许家庭温暖的是王立强和李秀英,和他们诡异的小家。可王立强却出轨并自杀了,李秀英也神叨叨的就随意丢下了孙光林。可孙光林并没有表现出我所期待或者说我所以为的理所当然的痛不欲生,相反,他竟然独自回了南门。他和这本书里的几乎所有的其他孩子,都想到了活下去的办法。我最直观的感觉,就是眼泪多次呼之欲出,却又因接下来看似离奇却顺理成章的转折而忘记滚出来。
我所期待了解的孙光林幸福的大学生活,最终还是没有现身。感觉仿佛一直被蒙在一层朦胧的灰色纱布中,透不过气来又不至于窒息。
这篇看似有些混乱的回忆录,最终又极其合乎逻辑又令人惊奇的回到了原点,不,不是原点,是回到了南门。我感叹作者无序却不凌乱的条理,他用略带讽刺的口吻,叙述着包括孙光林在内的所有小人物的生命历程。这些生命,在他人眼里,就如作者的口吻一般,是讽刺的,甚至可笑的。而在他们自己手里,是被珍重的宝物,是凌驾于一切之上,无论如何都必须受到b^卫的珍宝。
他们共同的特点是对生命的珍视和渴望,也许王立强和祖父自愿求死,但王立强自杀前下意识的想去抚摸他受伤的手,祖父则仰天长啸,等死却无法忍受饥饿。我想他们心底他们的潜意识里,能活一定不求死。那些孩子们,寡妇,冯玉青,孙广才,母亲,国庆家楼下阴森的婆婆,祖父的母亲……
这幅画,让我吃惊,让我觉得求生是多么重要生命是多么可贵。活着并且活得好是多么唯一多么简单的目的。当然,惠及他人,无损于他人,是必须坚持的原则。
今天我看了《小柳树和小枣树》这一篇课文,我明白了做人不能骄傲。
小柳树和小枣树种在一个院子里,小柳树有很多优点,小枣树的优点却很少。小柳树每天都说它,有一天,小枣树接出了许多有大又红的枣子,小柳树却发现小枣树没有说小柳树,小柳树才知道自己太骄傲了。
僻静的街道上有一家杂货店,只要写下烦恼投进卷帘门的投信口,第二天就会在店后的牛奶箱里得到回答。
浪矢雄治开了一家浪矢杂货店。当得知那里能够咨询烦恼时,一些小孩子经常开玩笑地问不正经的问题,但浪矢坚持认真回答每一个问题。之后,渐渐的,有成年人也来咨询,问的问题也认真、严肃起来。
几十年后,三个“不良少年”无意中走进了这家杂货店,并发现了它一个神奇的现象:在这一天的午夜到黎明之间,过去和未来会相通。由此,三个人收到了许多来自过去的烦恼:因男友身患绝症,在感情与梦想间徘徊;为了音乐梦想离家漂泊,却在现实中寸步难行;面临家庭巨变,挣扎在亲情与未来的迷茫中……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书中每一个人之间都是有联系的,一家叫做丸光园的孤儿院,好似一根无形的细线,把所有人都串在了一齐。人生就是这样,看似毫无关系,但其实不经意间所有人的人生都紧密相连,人仅有在互帮互助中,才能在相互支撑中活下去。这使我想到了一个发现:科学家研究发现,世界上任何一个人,之间最多只要转5道关系,就能联系上。此刻看来,任何人之间不仅仅有联系,还相互影响着他人在人生岔路口上的选择。
每个人都会站在人生的岔路口,但这时,我们应当怎样做出选择?我们不妨先来看看古时候的伟人是怎样做的。南宋末期,最终一个皇帝逃到了海上,以躲避元军。这时,他是像阿斗那样投降,虽然保住了命,但屈辱地活着;还是作为一国之主,英勇殉国?他选择了后者,守卫了中华民族的尊严。还有明朝的杨继康,他是选择加入奸臣严嵩的队伍,享受荣华富贵,还是拼死一搏,死劾严嵩?他选择了后者,从此流芳百世。所以,人生中必然会遇到选择,而做出重要的决定更是迈向成功的关键。
这本书使我感慨万千,思如泉涌。最终,我想这本书的作者——东野圭吾的一句话表达了我的感受:“如今回顾写作过程,我发现我自我始终在思考一个问题:站在人生的岔路口,人究竟应当怎样做?我期望读者能在掩卷时喃喃自语:我从未读过这样的小说。
《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主要写了住在月亮河边的鼹鼠太太和鼹鼠爸爸生了个黑色的小鼹鼠,并给它取名叫米加。米加是故事的主人公,它有八个哥哥,老大爱弹琴,老二爱出去玩,老三爱荡秋千,老四,老五,老六,老七,老八爱一起玩游戏,只有老九米加爱睡觉,它的哥哥们都说米加不像鼹鼠,因为米加不像其它生活在月亮河的鼹鼠,它们的毛是棕色的,而米加的毛是黑色的。而且米加白天睡懒觉,夜里看书或者画图纸、搭城堡、搭迷宫。早晨,哥哥们看见米加搭的迷宫和城堡,就说:“我们一起来玩吧!。”可它们并不知道,这些都是他们的弟弟米加干的,到了晚上,米加又来搭城堡了,米加把城堡搭完以后,就把自己钻了进去,可是城堡的顶端没有搭,你知道为什么吗?告诉你吧!因为米加要看星星和月亮。
米加长大以后,不仅把自己爱睡懒觉的坏毛病改掉了,还学爸爸挖掘地洞,不过它浑身酸疼。不久,米加认识了它的新邻居——鼹鼠姑娘尼里,尼里是尼先生最小的女儿,有一次,米加看到尼里在河边洗衣服,就一心要为尼里发明一台洗衣机。但是他自己没有零件,于是他就带着尼里送给他的月亮河一带最美月亮石来到城里。在城里米加遇见了魔法师咕里咕,虽然他是一个很穷的老头儿,但米加仍拜他为师,学习魔法,
业余时间画图纸发明洗衣机。在一次变魔法时,米加被咕哩咕变成了乌鸦并来到乌鸦坡,咕哩咕也变成了流浪者,当老鹰攻击乌鸦群时,米加利用聪明的头脑,再加上咕里咕及时赶到,老鹰变成了小鸟,它们帮助了乌鸦群。最后魔法消除,米加又变回鼹鼠回到月亮河,并且收到了咕里咕寄回的信和发明洗衣机的零件,最后,米加装好洗衣机,送给了尼里。
读了《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我觉得米加真是太贪睡了,还好它把这个毛病改掉了。米加如果跟爸爸认真学习挖掘地洞,它很可能会跟哥哥们一样成为优秀的“挖掘师”。但米加没有这么做,它不喜欢挖掘,为了帮助尼里发明洗衣机,它来到城里。我觉得米加很善良,它不仅不怕吃苦,而且还是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它为了帮助朋友胆大、心细,而且坚持不懈,最终成功了。
自古对于物种起源和进化论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息。有人认为物种是造物者创造出来的,也有的人认为环境的有利变异长期积累产生了物种。当然,我倾向于第二种理论,对于这种倾向也源自于一本书——《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也是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
这部著作的问世,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论”。 达尓文的《物种起源》有如一场席卷世界的海啸,狠狠地拍打在“神创论”的岛屿上,将千百年来神秘而高贵的宗教面纱狠狠地撕下。从而联接起一个伟大而充满理性的时代,这是只属于人的时代,神的荣耀开始寂灭于尘埃,开始唤醒世人。
对于这本书的了解源自于高中生物学课本上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一法则,而在读了《物种起源》以后,给我感触最深的也正是这一个法则。无论是在人类社会还是在自然界其他的动物、植物世界里,在瞬息变化的现代社会,这个法则仍然在演绎着它重要的作用。从物种进化的角度而言,不适应环境的生物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被淘汰,人类因为对环境变化的一次次适应使得人类能够在地球上繁衍生息。这个法则对于现代社会仍然发挥着重要的影响。
在当前就业竞争激烈的社会,如何寻找属于自己的正确的位置,这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应该可以算是最好的答案。大学毕业生适应社会的需求就可能得到一份丰厚薪酬的工作;而当一个人志得意满地走入了社会,却吃不了苦,受不了累,最终只能被社会所淘汰。社会也许环境会比较恶劣,但我们也不需要太过不知所措,在自己的兴趣与能力范围内去适应它,发挥自己最大的优势,相信我们总会在“物竞天择”的社会里做到“适者生存”的。
从这本书中,我也学到了达尔文在世人怀疑摒弃的眼光下,如何自成学者风骨,坚持自己的想法,这种精神是多么难能可贵。腊哲学家就曾经说过:“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乌云遮不住真理的光芒;黑暗无法阻拦人类追求真理的脚步。
达尔文面对世人的嘲笑与不解,面对现实遇到的重重难题,他没有低头,却以一种昂扬向上的姿态,做最真实的自己。“我相信‘自然选择’是物种变化最主要的但不是独一无二的手段。”这是达尔文在平心静气但又斩钉截铁地阐述自己的伟大观点。正是他一人的坚持,换来了这个世界更加灿烂的明天。这才是科学,真正让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科学,让人类社会拍手叫好的科学。
《物种起源》或许不能完全解释一些法则和规律,人们对达尔文的理论的质疑也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但正是这些质疑在不断地丰富、完善生物进化的理论,它的确也引领着我们社会往更好的方向发展,还带给我们关于思想的解法、关于生存发展的启发,让我们在书海中得以倘佯。科学的道路没有止境,思考与探索也一直同步着。科学是为了将它运用在服务人类社会的发展中,只有真正思想与灵魂的进化,才是人类社会的进步。
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孟子
一头银白色的、微卷的头发,一个装满音符的大脑,加上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构成了路德维希·凡·贝多芬沉着的面孔。一手握着一本乐谱草稿,一手拿着一支铅笔,加上笔挺的腰板,构成了贝多芬谱曲的样子。无论是他的音乐,还是他的身世,都值得让人敬仰,让人抬头仰望他,这位伟大的、才华横溢的乐坛大师。 “当当当当!”这四个标志性的音符冲撞着我的耳膜。这四个有力的音符作为《命运交响曲》的开始,深深地铭刻在世界上每一个敬仰贝多芬的人的脑海里。这代表了贝多芬对生命、对人生、对灵魂的认识和理解。
他的一生,一直与苦难的命运搏斗——先有个不幸的童年,再是耳聋,紧接着接连患病,却从不向命运低头。命运,在大多数人看来就是运气,或是上帝已经安排好的生活,即使遇到倒霉的事也是命中注定的。但贝多芬不曾如此。他的曲子大多数都是在他耳聋之后谱写的,却始终带着明朗的色彩。《命运交响曲》就是一首以雄壮为主旋律,以坚强、向上、快乐为伴奏的交响乐。重音以钢琴为主,轻音以小号、提琴为主,让聆听者怀着对生命的崇敬之情,感到热血沸腾。若贝多芬当年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那怎么能创作出如此经典的乐曲呢?一个人没有坚定的意志,没有对生命的无限热爱,又怎能成为有用的人呢?这难道要怪罪上帝给自己如此糟糕的命运吗?贝多芬也有他柔情的一面。像他创作的《献给爱丽丝》,就是在他恋爱时写成的。高音与低音的结合,长音与短音的结合,吹奏、拉弦和弹奏的乐器融合在一起,织出了如此优美的旋律。又如《第九交响曲》的《欢乐颂》,就是由钢琴演奏,提琴、小号、笛子、单簧管、双簧管伴奏的金曲。他以平凡的曲调,加上席勒的诗歌,创作出了动人的旋律。也许音乐的美妙就在此处,最普通的音符能创作出最动听的歌曲。
能够创作出这种几乎是天籁之音的乐曲的人,总是那些拥有博大胸怀的、感激上帝赐予他生命的人。真正能经受住岁月和时间的考验与消融的,永远是那些金曲——乐坛大师们的创作。贝多芬的交响曲永垂不朽,就是因为这一点。在他的坟墓旁有一座雕塑,周围有九个小天使,象征着一到九部交响曲。
贝多芬和他的音乐是一股力,促使我前进、向上,让我能正视生命中的惊涛骇浪。感谢上帝,使我拥有着生命,把握着自己的命运。合上书,回想书中的照片,贝多芬的手,显得那么粗犷有力,手指上的茧清晰可见。那是艺术家的手,透出了一种特殊的气息。
假期里通过网络观看了巴金老先生的《激流三部曲》中的《家》,看过之后,心里不知道有一种什么感觉,忽然对封建社会的封建家庭非常痛恨。
这个家中有三个儿子.大哥觉新是个典型的孝子,他求学中途回来给爷爷祝寿,当时,他有一个深爱着的人——梅。他们青梅竹马,我本以为他们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因为有另外一个女子也和觉新的生辰八字相配,所以,他爷爷做主用抽签的方法来替他决定了婚姻大事。也许是上苍捉弄人,抽中的偏偏是另一个女子,他为了满足爷爷的意愿,放弃了自己心爱的梅,牺牲了自己的幸福,和那个女子结了婚。与此同时,他也舍弃了自己的学业。他是老师最器重的学生,老师惋惜的告诉他,只要他继续学下去,将来一定会有所作为。但是,就因为他爷爷的一句话“你是这个家的长子,还是早点完婚,找个营生,打点这个家吧!”葬送了他的爱情、前途和幸福。
不仅如此,他还想让别人也成为这样的人,所以,在爷爷又给二弟觉民订婚时,他竟然也去逼二弟完婚。
他很爱他的妻子,但却保护不了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生第二个孩子时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去看她,当她因为难产而死时竟不能见她最后一面却只是默默流泪。
我们能因为这些就憎恨他吗?不,不能,是那个家庭造就了他的顺从,他们虽然因为他受到了伤害,但他也同样受到了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更深,他才是最大的牺牲者啊!
二弟觉民,虽然拥有较进步的思想,但意志薄弱,可是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在大哥和三弟的帮助下,终于和自己心爱的人——琴,一个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走到了一起,他可以算作《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人了。
三弟觉慧,思想进步,意志坚定,他最初与婢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她逼得投河自尽,这件事情成了觉慧心中永远的痛,同时也坚定了他反抗封建礼教、封建家庭、封建社会的信心,他离家出走,追求自己的生活,最终走向光明的前途。
《家》通过三个年轻人的爱情故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种种弊端,我痛恨封建社会的残酷现实,也同情那些被封建制度迫害的人们,同时也体会到,只有积极向上,努力奋斗,顺应时代要求的人,才有光明的前途。
进入高中学习生活以后,对文学的渴望愈发强烈,用了四个晚上把蔡崇达的《皮囊》读完了。
我读一本书,喜欢那种前面就把我带入作者回忆的,如果没有,我也会渐渐失去对这本书的兴趣。
好在《皮囊》开头是以一个顽强的阿太将我拉入故事,99岁的阿太,正处于高龄的阿太用一句“肉体是用来用的,又不是来来伺候的如果整天伺候你这皮囊,是不会有出息点,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会有出息”诠释了书名的意义,为后文阿太的去世埋了伏笔,也奠定了这本书的感情基调。
这本书作者回忆了自己身边的人,坚强的父亲坚持复健,即使出门遇到台风也不顾家人的劝解,重病的父亲无法操持家庭,黑狗达成为一家之主,可是他还正在上大学,姐姐又遇到感情坎坷,家里只剩下母亲一人挣钱,碍于面子,她还要花钱重建自己的家,以至于黑狗达的父亲去世也有后悔,父亲去世后,母亲每每做梦都会梦见父亲,觉得父亲还有什么心事未了,选择信服神灵,
黑狗达在小的时候结识一个伙伴,他的名字叫文展,他“天才”的名号在当时小镇几乎是无人不知的,可是最后外界的影响使他误入歧途,他还觉得是黑狗达不懂他的初心,两人的路想不通的路延伸。
不仅如此,这本书还塑造了不同的形象:满嘴“世界”和“理想”而被现实沉重打击的厚朴、被小镇古制旧俗扼杀生命的美丽少妇张美丽、来自不同世界的阿小……一个个人物在纸上演示鲜活的形象,揭示旧时期封建思想的危害和别样的小镇风情,诉说的不同的人的不同人生。
人生匆匆几年,明白自己要什么,明白自己活着为了什么,不能虚度年华,为自己的人生增添几分色彩,这本书让我重新开始思考,自己活着是为了什么?生活是为了什么?未来该如何规划?
黑狗达经历了很多,也承受了很多,即使是下葬的阿太和父亲,亦或是误入歧途的文展和厚朴,他都仅仅看着,无能为力,唯一的是,他可以将这些写进书里,去宣泄。
最后结尾,这本《皮囊》里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对那些我正在爱着或者曾经爱过的人,我希望你们明白,我多希望付出所有为你们停留,如今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你们刻在骨头里即使时光列车拖着我的的`肉体前行,至少你们的名字和名字牵扯的记忆,被我带走了,这是我对时间能做的唯一反抗。”
老舍一个伟大的人民艺术家,一个让后人永远敬仰的文学巨匠,一座永恒的丰碑。他一生创作了许多经典的作品,比如:长篇小说《离婚》,《老张的哲学》;戏剧《龙须沟》,《茶馆》,《春花秋实》;短篇小说集《火车集》,《樱海集》等等。但其中最着名的要算《骆驼祥子》了。《骆驼祥子》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小说,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如果不是他们的迫害,祥子也不会从充满希望走向堕落,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这不就是可悲的人生吗?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
祥子是北京旧三十年代一位青年车夫,善良,正直,他的理想是车,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于是,他省吃俭用,起早摸黑。三年之后终于得偿所愿,但是那时是抗战时期,北平乱成一团,祥子稀里糊涂地被抓去打杂,更痛苦的是他的寄托车,也被夺走了。千辛万苦逃了出来,回到仁和厂子继续拉车。但是痛苦还没结束:厂主刘四爷的女儿虎妞看上了祥子,并诱惑他,祥子上了当,不得不娶了虎妞,不多久虎妞就死于难产。从此以后祥子就堕落了,以前的善良正直不见了,他憎恨任何人。拉车也不去了,吃喝嫖赌的恶习也染上了,他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彻底沦为了行尸走肉。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
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读书,是好事;读大量的书,更值得称赞。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
这一学期学校开展了“营造书香校园”的活动,学校掀起了轰轰烈烈的读书热潮,对于只有七岁的一年级学生来说,效果如何,现将一学期来的读书情况作一下总结。
一、制定班级读书计划
对于一年级学生来说,识字量太少,理解能力不强,如何培养孩子读书兴趣?如何引导孩子读书?对于拼音基础太差的学生怎么办?针对这一系列的难题,我们年级段扎扎实实定好班级读书计划。一个学期实施下来效果极好,学生积极性也很高,每次到读书课都非常兴奋,使读书课很有意义。
二、选购适合孩子的图书
一年级学生认知能力差,他们喜欢看色彩鲜明,直观形象的图片,喜欢听浅显易懂,生动有趣的童话故事。为此,学校图书馆为每个年级准备了各种有针对性、有意义的图书,我们一年级小朋友也享受到了适合自己的图书。
三、开展各种读故事、讲故事的活动
孩子们精心挑选了自己喜欢的童话故事,成语故事、名人故事。如《365夜故事》、《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阿凡提的故事》等,每天中午半小时,孩子们吃好饭便专心地捧着心爱的书,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在星期二下午和星期四中午的读书课中我也会为孩子们讲一段小故事,同时鼓励孩子们自己讲故事,全体小朋友人人参加通过读故事讲故事活动的开展,涌现出了一批读书大王、故事大王,读书小明星,孩子们自豪无比,笑容灿烂。
四、书海泛舟,成果丰硕
时间过得很快,一个学期即将结束,这一学期下来同学们在书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不断地吸取知识,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每星期的“走进阅读王国”上的情况来看,已有三分之一的同学读书超过了3本,最少的也有两本了,现在读书是他们的快乐,一有空闲时间就读书,读完后,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在一起交流。对于一年级小学生来说这种习惯养成非常重要,希望读书永远是孩子们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让学生在读书的过程中学会关心社会,学会关心人类,学会关心生命,让学生在读书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自己的品德和人格,做一个有利于社会、国家和人类的人。
一、事定犹需待阖棺
第一次读完,沉重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那样一位几乎统领半壁江山的首辅就随着书页闭合永远地沉睡在屈辱的尘泥中,所有的不甘和愤怒也一并沉寂,似乎一个时代的颓败都由他一人负担。
还记得书中有一段对李鸿章先生的评价:“敬李鸿章之才,惜李鸿章之识,悲李鸿章之遇。吾欲以两言论之,曰:不学无术、不敢破格,是其所短也;不避劳苦、不畏谤言,是其所长也。”初时不觉,待通览全篇后好似醍醐灌顶,而后便觉愧疚。我想,我欠李鸿章先生一个庄重的道歉。我曾在初中第一次接触晚清历史时看到课本上罗列的一堆屈辱不堪的不平等条约以及它们的签订者——李鸿章。于是,我心中就为这个“卖国贼”狠狠记上了一笔,从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也不曾细细了解晚清历史,犹如管中窥豹,将大部分过错算在李鸿章头上。不知道那个时代,会有多少像我一样不明时事便指责诋毁的人。偌大的清王朝,只李鸿章一人闻名于世,在万马齐喑的混乱时代、极盛转衰的封建时代、西方文明侵略瓜分的时代、国内阶级矛盾频发的时代、中国与世界艰难融合的时代,如果不是李鸿章先生,换成其他人,恐怕没人能做到如此。
二、秋风宝剑孤臣泪
李鸿章先生自临危受命起一直同各国使者斡旋,欲扶大厦之将倾、挽狂澜于即倒,可封建制度的落后与腐朽,远非一人可挽救。甲午战争惨败之时,日本首相更是嘲笑李鸿章以一人之力敌日本一国。虽为军机首辅重臣,却还是一介“孤臣”,身边无志同道合之人,更是在朝廷中处处掣肘,满腔报国热血也在北洋舰队全军覆没之时沉入海底,不由得让人思考:洋务运动失败时,他是否已经看穿了清朝的未来,他,又会有多绝望……
历史总是无情的,再凄美的故事、再惨痛的牺牲也不过留在史书一隅的几点淡墨,如同青铜上的刻痕般冰冷。三十五年的坚持与努力,被一次战争的失败、一则条约的签订宣告失败,一场轰轰烈烈的牺牲,最终成为了人们口中封建地主阶级一场可笑的自救运动,强弩之末而已。
或许对我来说,这本书并不能让我从一位晚清名臣的生平窥见一个帝国的覆灭、一个时代的沉沦,我更多的情绪都放在了他的生活,甚至我会好奇地猜测揣度他的心理,究竟是怎样的强大能让一个人在如此沉重的打击下,为了信念始终坚守着?当他亲手签下丧权辱国的条例,又有多少自责与痛苦?二主不愿回京的现实又给予他多少绝望和悲愤?
也许他是知道的。他看穿了皇家的无能怯弱,洞悉了制度的落后颓败,也预料到了挣扎的无用;可是他不甘心,不甘就此沉沦庸碌,也不愿静静等待子夜降临,他必须做点什么,哪怕只是蚍蜉撼树、螳臂当车。会有那么一天,有人告诉他“你来过,我记得”,人之一死,或泰山之重,或鸿毛之轻,区别只不过在如何抉择。他若看清世事归隐一方,不过少了个叱咤朝堂的军机大臣;而若抛却杂念殊死一战,不过少了个仙风道骨的少荃老道。在庙堂与田陇之间他选择了前者,从此俯身躬行,车马劳劳不离鞍,但守山河万里了余生。
三、横看成岭侧成峰
可当我跳出泛滥的同情与怜悯,能看到的只不过是一个居其位无其谋的忠臣,若他生在康乾盛世,或许会成为与房玄龄杜如晦齐名的贤臣良相,可他偏偏陷入了民生凋敝腐败无能的晚清。他有着文人的才华,外交的能力,却始终缺少政治的远见。有人这样评价过他:“李鸿章不懂得什么是国家,不知道政府与国家是怎样的关系,不知道政府与人民的关联,不知道大臣应尽的职责。他秉持着我国政治文明物产风俗无一不优于其他各国的观念,认为只要有了西方的枪炮轮船机械,大清还是那个万国来朝的乌托邦世界。于是他们邯郸学步、东施效颦,推出了洋务运动。”
终究是个饱受争议的人,所以他非英雄也非奸雄,而是“晚清时期的一代权臣”。“历史人物从来都先是政治的,再是历史的。一个咽了气的人,就不再是一个独立的人,而是被戴上了帽子,打扮成或美或丑的玩偶。”
突然又想起最初搜索到的一些对李鸿章的评价: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视其为“大清帝国中唯一有能耐和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德国海军大臣称其为“东方俾斯麦”,慈禧太后称其为“再造玄黄之人”。浅浅看去都是溢美之词,发自肺腑;而后细细品味,却发觉不似表面这么简单。若李鸿章真如他们所言,岂非同上古神祗无所不能,又怎会目光浅陋至此?更何况,当涉及到权力地位甚至性命时,像小说情节般敌逢对手惺惺相惜者,自古以来又有几人?慈禧一介深宫老妪,贪生苟且不愿回京,我们又怎知她不是为了给自己一个虚假的安慰才如此吹捧一个汉人?有一个词叫“捧杀”,是家宅内院妇人斗争的常见手段,放置国事也未尝不可。
说来惭愧,《李鸿章传》虽是中国近代史纲要课程的衍生读物,我却没能从中窥见更深层的中国近代历史,而是偏离方向,更深刻地体会到“未知全貌,不予置评”,更多了对历史的敬畏,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
《欧也妮﹒葛朗台》它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但对于它,我却始终留有深刻的印象。
当初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喜欢那个美丽善良的欧也妮。她温柔隐忍,对于自己吝啬的父亲,她始终是顺从的态度。但为了爱情,她勇敢地把自己全部的金币给了表弟查理,在父亲例行要她展示自己的金币的时候,她因拿不出金币,被父亲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因为此事,她胆小而贤淑的母亲被吓得一病不起,而最终,她等来的却是发财归来的负心汉。
欧也妮是个让人心疼的女子,她的父亲,视财如命;她的母亲,懦弱胆小,在关键的时候保护不了她;克罗旭一家和格拉桑一家把她作为继承万贯家财的跳板;而她深爱的表弟查理,在发财后,为得到新贵头衔,日后挤进官场,和奥勃里翁小姐联姻,最终负了她。
那时候,觉得这样一个女子,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为了爱情,敢于把金币给自己爱的人、不怕因此同自己一直顺从的父亲起冲突,真的很勇敢。但随着年岁的增长,我不再单纯地因为喜欢这个女子而喜欢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能够更为客观地来评价书中的人物形象,尤其是老葛朗台这个形象。
葛朗台这个人物形象很特别。一般人的吝啬,大多是对于别人,而葛朗台却不止如此,他对自己的家人吝啬不说,对自己,也是吝啬得很。葛朗台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但他们一家人却过着近似穷困潦倒的生活,“他从来不买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他什么都节约,连动作在内。每顿吃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只有五六百法郎。”
金钱于他,只是一种虚幻的满足感,他抱着大把的金币,看金币发出的金晃晃的颜色,听金币碰击的声音,因此而产生满足感。他大把地囤积金钱,不使用它们,只是为了欣赏,为了满足自己的敛财癖。在巴尔扎克看来,葛朗台的聚敛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情欲,只有人性已经异化,完全为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将金钱视为人生的最高需要。
他因为钱,已经完全丧失了人性。在知道女儿把金币都给了查理后,他认为金钱比亲情重要,固而将女儿关起来。妻子因为此事一病不起,在即将离世的时候,葛朗台不是没有伤心难过的,这个时候,他的人性得到了些许的流露,但是,当妻子死后,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登记,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在他心里,金钱最终战胜了人性。
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便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然而,巴尔扎克虽然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但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物教的荒谬,指出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
葛朗台为了金钱,一辈子花尽心思,甚至为了钱连亲情也不顾,但最终一分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是一无所获。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
今天我读完了《黑天鹅紫水晶》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坚强的雌性黑天鹅失去了保护自己的丈夫,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自己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而是努力照顾这些小家伙们,直到有一天自己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紫水晶死之前没有任何预兆,孩子们正在学习飞行技能,这水晶阁在地下教他们飞行技巧,而就在这时,一只楔尾鹰出来觅食。看见了,正在学飞的小天鹅们,便猛地扇动翅膀飞过来,紫水晶为了不让孩子受伤,便忍着伤痛直奔凶残的楔尾鹰,与他在空中搏斗,最后紫水晶因体力不支,从天空中掉了下来,好在那只楔尾鹰气急败坏地飞走了,紫水晶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孩子的安全,这就是母爱。谁说动物没有感情?紫水晶为儿女安全,奋不顾身地与比自己强大太多的楔尾鹰搏杀,直到自己筋疲力竭、丢失生命为止。他的执着与顽强远超过我们!紫水晶让我敬佩不已。
其实,我们的妈妈也像这只黑天鹅一样爱着我们。记得有一次下雨天,我发了高烧,十分难受。妈妈看到了十分着急,便冒着大雨,把我背到医院,到医院时,他的身上都湿透了,那时我便尝到了母爱的味道,感到十分温暖。
像紫水晶这样的好母亲应该使我们改变曾经和正在对动物犯下的罪行,我们应该改变自己的观念,善待动物,停止杀戮,呼唤人类对动物休眠的良知,呼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让我们的地球更加绿意葱茏。
读书它能让我们知天地、晓人生。它能让我们陶冶性情,不以物喜,不以物悲。书是我们精神的巢穴,生命的源泉。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到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并善于从书中汲取营养。从阅读中养成爱好读书的习惯,体会读书的乐趣,学习和掌握一些读书的方法,这不是人生的第一大快事吗?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读书的各种乐趣吧!
读书的一大乐趣莫过于当你当你正为一个问题绞尽脑汁,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或对某一个问题似有所闻的时候,打开书一看,你就会发现早已有人对这个问题做了充分的论述,正好骚到了你的痒处。这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你那么舒服,那么的自在。
读书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乐趣,对于从事体力劳动来说,读书一种休闲;对于从事脑力劳动的人来说,书可能是一种灵丹妙药,烦闷时,读书可以解闷;愁苦时,读书可以忘忧;兴奋时,读书可以畅流……
读书给人恬淡、宁静、心安理得的快乐,是名利、金钱不可取代的,书就像人类的精神营养剂,缺了它,生活必缺陷。让我们别留下遗憾,拿起书吧!相信你一定也能从书中懂得人生的真谛!
“自古忠孝难两全。”
这句话存在即有其合理性,因此也凸显出本文作者李密的高明之处。他用时间衡量出“孝”、“忠”的先后次序,并在此表中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以求用微薄的力量撼动“最是无情”的帝王家。
表里运用了“微”、“陋”等字眼来无数次贬低自我,可想而知李密作此表时定被权力的威严所压迫着,忧虑而恐惧——他抱着皇帝的腿不停磕头,卑微乞求着一条路。我相信支撑李密写完全篇581字的只有一个“孝”字,只有他与祖母间难以割舍的感情。也唯有此情,才令这篇字字泣血的`文章打动了司马炎。
“孝”总是一个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它往往与其他部分产生矛盾和冲突。我想我们无从评判,一位救人牺牲的消防员,是否应受到未对父母尽孝的指责——他的父母是会为他感到骄傲的,尽管他再也无法给他们养老送终。我们也能够理解某些参与国家机密,而不得不隐姓埋名几十年的工作者们——他们离开了父母,而为另一位“母亲”兢兢业业地奉献着。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孝,忠君,忠于国,忠于事业……其中并无高低贵贱之分,只有观念之异。
单就“孝”这一方面而言,“孝”的标准似乎在随着时代的前进而逐渐降低。孔子生活的那个时代,他告诉人们“不敬”何以别事父母和养犬马;《陈情表》中已经从“敬”退化为了“终养”,《论语》里提出的一整套孝悌之礼已不见踪影;如今,“养老”是“养老院”的职责,“空巢”已成为常态,更要命的还有“啃老族”出没……物质生活的丰富永远填补不了情感上的空洞,用金钱难以买来的是天伦之乐。
“老”是一个可怕的字眼,当它不代表“从心所欲不逾矩”,而只给人以孤单、衰败之感时,人们的担心多数出于意识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但常常仅停留于此,惰于改变,空荡荡的巢穴中不知何时才能重新传出啁啾。
学习是提高素质、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学习又是作为获取知识的重要手段,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忽缺的一部分。善于学习的人,就会增大成功的机率。自然,这也是人生中最大的一种快乐。书本的知识也许会有穷尽的一天,但生活中的真知却永远不会枯竭。学习是人天生的一种本事,人通过学习唤醒潜能,并在学习过程中享受快乐。
对于已经走上工作岗位的人们,其实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就是最直接的学习,所以应该怀着一颗学习之心来面对工作。其实工作中遇到的所有人和事,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那么,怎样才能真正把学习当作一种信仰、一种责任、一种享受、一种能力呢?一方面应明确学习目的,主动向身边的人学习。没有学习目的,学习就会陷入误区,茫然不知所措,从而使自己的学习优势逐渐丢失。向他们学习,不是因为他们是领导,而是因为他们优秀。因此,向他们学习,将会对自己今后工作提供极大的帮助。
再一方面应加强提炼总结,在工作实践中学习。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世上所有的经验,都是由“事情”积累而来的。在人们成长的过程中,所经历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一次极好的、最直接的学习机会。实践是学习的最高境界,而所经历过的“事情”体现出来的,就是实践。所以应要充分利用这些机会,通过尽力做好每一件事情来增加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古诗有云:“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其大意是:明白世事,掌握其规律,这些都是学问;恰当地处理事情,懂得道理,总结出来的经验就是文章。从“事”中学习知识,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学习知识与技能的重要方法,万事皆有可学,事事皆有学问。当我们明白了这一点,就会在面对事情的时候,有意识地从这些事情中学习知识与技能,增长自己的经验和智慧,提高自己的才干和能力。
从小,我就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给我带来无限乐趣,和很多在课堂学不到的知识。
读书使我丰富了知识,净化了灵魂。书是知识的海洋,它让我们学习中学到了更多,提高了我的理解潜力。读书真好,一把金钥匙为我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就像太阳为我照亮完美的前程。
读书,能够获得智慧,使我变得更加聪明。
书,虽然看起来枯燥的,呆板的,但其实你只要用内心去感受书中的每一个字的含义,相信你很快就会爱上读书的。但书,不是每一本都适合我们看的,我们要看好书,俗语说得好一本好书,就是良师,益友,伴侣。让我们在学习中不会觉得寂寞。
因为这样,我喜欢读书,它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许多,给了我许多收获。
爱书吧!它会让你有许多收获。
中国人的丑陋,如同阿Q精神一样,基本上是每个中国人都具有的心理特征。就像我们的脸一样,具有中国特色。
二十年前的书放到现在来写读后感,固然有些过时,毕竟沧海桑田,毕竟物是人非,书中的很多言论已经不适合当今社会现状,但是,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改变,毕竟是民族劣根性,毕竟是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光荣传统”,不是说改就能改的。更何况,在这二十年中,又有许多新的陋习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所以,对于21世纪的中国人,《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仍然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中国人之所以丑陋,我认为其根本原因就是太虚伪,太爱面子,以至于几千年来都没有勇气去面对自身的病症,哪怕有向癌症发展的趋势,却依然蒙着眼睛自诩为“泱泱大国”、“礼仪之邦”,尽一切可能与手段来掩饰自身的缺陷——你说中国有缺点,是因为你生活的环境不如中国,你嫉妒罢了;或者是你担心中国崛起了会吞了你们那可怜的小国,所以想在此之前尽一切办法来打击我们龙的传人的信心而已。
什么宇航员只能看见长城,什么中华民族是和犹太人并列的世界上最聪明的两个民族,说实话我听了真的觉得脸红。拿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来自我陶醉,让自己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从而使得自己在自己的世界成为强者。
很多中国人都听过这么一个笑话,一对父子在坐公交车,坐了一会孩子悄悄的对他父亲说:“爸爸,有人偷钱包。”这位父亲急忙小心示意孩子不要说话,就当作什么都没有看见。等到下了车,父亲突然发现钱包没了,就责备孩子不注意帮自己看好钱包,可是孩子却说:“爸爸,我刚才给你说有人偷钱包,你不是不让我说话么,那个人偷的就是你的钱包啊!”真是对中国教育制度的绝妙讽刺啊。
在中国,家长从小就教育孩子“见了坏人一定要躲”的理论,致使现在街上小偷技术含量越来越低,因为偷窃的时候,即使被发现也不会有人上前伸张正义,1VS1小偷的胜算还是比较大的,更何况大部分受害者还是女性。
在国内,大家都是中国人,不帮忙就算了,因为毕竟都是“自己人”嘛,没必要搞得“自相残杀”么。那出去了总该团结点了吧,呵呵,那只是个美好的愿望罢了。我有一个在英国上学的朋友,她给我说,在英国,她宁愿和一个有种族歧视的当地人在一个小组作实验,也不愿和中国人在一个组,因为那样至少不用担心因为试验会涉及到自己未知领域而对方却宁可试验失败也不愿透露自己的知识这样的问题。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想在世界立足,好的传统是必不可少的。德国人杀犹太人是因为他们太聪明了,而日本鬼子侵略中国却是发现中国好欺负。一个日本人是一条虫,三个日本人是一条龙;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三个中国人是一条虫。自私,猜忌,迂腐。。。 。。。有着这么多缺点的民族,怎么前进?就好像是我们那些公路上跑的经过改装的小货车,已经严重的超负荷了。要想大步前进,就必须甩掉这些包袱。《丑》就像一面镜子,直接照到了国人的内心深处,那片最丑陋,最黑暗的地方。柏杨老先生,已经为我们开好了处方,接下来怎么做就要看我们自己的了。要想从根本上铲除中国人的陋习,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只有以《丑》为鉴,时刻审视自己身上是否还有那些丑陋的毛病。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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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查理九世》大家都熟知。但是《所罗门王的魔戒》很少有人知道。下面就由我来为大家讲述吧!
据传,所罗门王曾经将七十二大恶魔封印在瓶中,谁能召唤七十二恶魔,水就能统治世界。大名鼎鼎的冒险家古兰奇博士在留给墨多多爷爷的信中写到--我犯下了一个不可饶恕的罪行,唤醒了沉睡的恶魔。为此,小伙伴们深入原始草原,进入恐怖腊头部落的领地调查真相。这里曾经吞噬过无数的冒险家的坟墓!黑漆漆的`天空中,一直浑身上下覆盖着杂乱黑羽毛的人性恶魔怪从天而降!一个苍老的女人从满是苍白骨的壁画中走了出来读《查理九世》所罗门王的魔戒有感孙嘉仪,她竟称查理为神,瞬息万变的草原禁地之内究竟埋藏着什么样的秘密?诡异的巨石林中,半人半兽的恶魔军团重见天日,DODO大冒险队大难临头!是谁打开了所罗门王的封印?谜团迭起故事层层映出了真相。
听了是不是还害怕很好奇很想看?那就去买一本书吧!拿到了这本书,读一读就能感觉到它丰富的趣味,看几页就停不下来,越来越有趣。
回过头看我的童年,都像是上辈子的事,如今那片美丽的地方已经被一片高楼大厦压碎,童年回忆都是回忆是快乐的,不懂成年世界里的冷暖和嘲讽,总和一群小朋友做游戏,在外公家的时候,和大家去田埂上奔跑,在花丛里打滚,伴着傍晚快要天黑的夜,欢快地回家,看七点半的动画片,然后准时睡觉,从来不失眠,六点起床也从来不赖床。这个记忆里有外公,他很慈祥,一想起他我还是很想哭,他还没看到我读高中就去世了,很想念。
文中的那些故事在我看来是很残忍的,迷信,愚昧,无知,封闭祸害了多少的人,小的来说是一个人的幸福,大的来说是人命。文中团圆媳妇,有儿伯,歪嘴子都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为了充盈那枯燥的生活没了同情心,残忍的就像刽子手,而不自知,看一个人死就像看一场戏一样,还想要戏尽量曲折,想人家受到挫折从此一蹶不振,好满足众人的推理,这样我猜有很多人看到歪嘴子老婆死了还有人打赌他会不会自杀了。人心冷淡。是人性如此,还是因为某些局限性造成了这种现象。
书,伴随我成长
“噼里啪啦……”窗外,小雨不断如珍珠洒落下来,可是,我却沐浴着永不停息的书雨。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正如刘向所说,书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智慧的来源。
各种蠢事,在每天阅读好书的影响下仿佛烤在火上一样,渐渐融化。书籍犹如朋友必须慎重选择。书藉是时代的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小心的把珍贵的货物送给一代又一代。书,如此重要。
我经常读书,因此,我还经长得奖哩!如“作文小能手”。这些名誉中也有幕后工作者“书”呢!因此,我与书有了不解之缘,也是作文使我下笔栩栩如生,也便我作文考试参考,渐渐地书离不开我,我也离不开书了。“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我应正了这句话。正因我的“读书破万卷”所以“下笔如有神”。作文考试,正因我读的书多,所以作文考试经常打满分,也让老师、同学刮目相看。
因为读书,我的作文不但提高了,还因为书让妈妈把我教训的落花流水。
有一次,我正在看一本《三国演义》正看得入迷了,突然叫我把锅盖给她,我便把“锅盖”听成了“草帽”,我找呀找,终于找到了便马上递给了她,“你拿草帽干嘛?”妈妈问道。“不是你要的吗?”我回答。“我让你拿锅盖,不是草帽。”这时他看到我手里的书,顿时明白了一大半,她又好气,又好笑。数落我:“你这个书呆子呀……”我不好意思一笑:“没事下次旅游不用找草帽了!”
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人。读书破万卷,书,让我明白了真、美、善、恶、让我明白了好坏是非、让我明白了很多人生哲理,这,要感谢书,就是它,让我增长知识……
书香,书中带香,这种香是我回味无穷,书的格调多么美!我喜欢读书,我也想让大家与我在书的情调中飞舞,体会知识的的奥秘是多么的无穷!
开始认识《京华烟云》是由于其电视剧的热播,我看了几集,便对原著产生了兴趣,我知道了这是国语大师林语堂的经典之作。
故事是从义和团运动一直延续到抗日战争爆发的时候,主人公姚木兰从一个小姑娘变成了中年妇女。鲁迅的文章写的是这个时候人民群众的愚昧麻木,而林语堂是在歌颂中华的传统美德与面对外来者侵略时一个富贵儒商家庭的变迁故事,从而赞美保家卫国的勇士们。
《京华烟云》文字典雅平和,亦柔亦刚,糅合古今。虽然原著是用英文写的,但我却认为只有中国人才能体会到其中的内涵,没有浮华的文字,却依然美丽古朴,字字句句中流露着林语堂对这片土地与文化的热爱。全书充满浓浓的中华文化,中华情感。文中有“有佳话,有哲学,有风俗,有深谈,有闲聊,更有时代变迁时特有的语言习惯。”《京华烟云》犹如一杯甘露,又似一曲极为抒情的大提琴独奏,在黄昏的庭院里。
《京华烟云》思想美。全书受老庄思想的影响,可以看出林语堂很收道家思想的熏陶。每一章的开头都有一小段庄子的话,比如“梦饮酒者,旦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虽然我看不懂那是什么意思,但我相信那和一章的内容有哲学上的内在联系。其思想美更体现在对民族灾难与传承感知和认识上,读罢全文,我还有一种心绪难平的感觉,好像对我脚下的这片土地,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读罢全书,意犹未尽,在作读书笔记的时候,我相当于再看了一次本书。越是品味,越是反反复复地读。我越觉这书之妙。
姚思安,一个深受道家思想熏陶的智者,性情随和,胸怀宽广,为人坦荡,关心儿女。正是在他的教导下,才培育出两个冰雪聪明的女儿,在那个时代,他的思想比较开放,他不叫他女儿裹脚,他让女儿受现代教育,却都有着传统女子的美好之处,还教木兰识甲骨文。最后他因忧国忧民而病卧不起,当他在临终前,曾要求见牛素云一面,他说了句“记住你是中国人。”也许正是因为这句话,才拯救了牛素云的灵魂。
我很喜欢木兰,富有才情,柔美婉约,给人以灵动之美。她从小便识甲骨文,知书达理,而且女身男命。书中有一段讲木兰在杭州过着粗茶淡饭的生活,她用自己对生活的理解和热爱,让她的家庭充满世俗的快乐和享受。她作的美食,她房子的布置,她悠闲快乐的生活,但是丈夫荪亚却放荡不羁,不甘平淡,喜欢曹丽华那样的新式女子。面对丈夫的背叛,她以她特有的方式,凭借她的智慧和毅力让问题迎刃而解,从而维持好她的婚姻。我也很喜欢莫愁,莫愁是个沉稳,节检,教养好的富家小姐,她是个思想成熟,性格稳健,遇事有主见的女子。后来立夫娶了她是他一生的幸事。当立夫出事后,她能沉着应对,把立夫平时的文件都烧掉。她还很孝顺,婚后还亲自孝顺母亲。我最佩服的就是她了解木兰和立夫之间的这种感情,她能够理解,能够把事情处理得很好,不会让他们三个人之间感到尴尬。
曼娘是中国传统妇女的典型,谨守礼法,矜持自重。她接受了传统的思想教育,并将这些思想贯彻到了行动上,甘愿地以清白之身为丈夫守了一辈子的寡。她是封建制度的受害者,但是我认为那种感情,远不是这样的话可以解释的。书中还有一段是姚思安预言到中国战争爆发的必然性,把中国能否战胜的问题归在了曼娘对于中国是否应该打仗的态度上,看似很荒谬。但其中应该有很大的原因吧。我的理解是像曼娘这样封建制度的受害者,也能够有反抗日寇的决心,那么中国又怎么会没有希望呢?其实曼娘自己也很矛盾的,我认为她也是不断跨越传统,她还和木兰一起去看过电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