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600字(精选34篇)
“凡是人,皆须爱,天同覆,地同载。”这句话是让我们互相关爱,可我却从《安妮日记》中读出了痛苦,但又发现了痛苦中的一丝微笑。虽然那微笑多么渺小,但却给犹太人带来希望。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德国侵略了荷兰,对犹太人实行了“种族”清洗。当安妮的姐姐玛格特收到了通知单,大家为了安全,躲到了公司的小屋里。在屋子里,同为犹太人的达思一家也躲了进来,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在秘密的小屋里,大家都无时无刻的担心着,可是安妮却总是用微笑面以战争,面对痛苦,面对全世界。虽然她也是个犹太人,但她也热爱生活,热爱自然,热爱读书。她在日记中说到:我常常问自己,要是没躲进来,要是我们都遇难了,那就不会受那么多苦,不会连累那些保护我们的朋友,不也挺好吗?不,不对。我们还想活下去,还想自由、幸福的活下去!看啊,安妮是多么替人着想啊,但又多么渴望活下去,不过,作为犹太人,他们没有选择的余地。在此,我深深地感到了希特勒犯下的罪恶和犹太人的无辜。安妮躲在秘密小屋时,她也会害怕,但她却相信未来是美好的,和平的,只是她等不到这一天来到了……
所以说,我们是幸福的,是幸运的,可是当今世界上,能像安妮一样乐观的人又会有几个呢?可是我就比较乐观,为什么呢?事情是这样的:
新学期新气象,我们班来了一个转学生,名叫来孔宁。我早就跟她打过交道了,发现此人“知识渊博”、“才华横溢”,算得上“女强人”。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我们几个好学生被“冷落”了,大家都有点不服气。可是我转念一想:既然多了一个对手,就又可以学“知识”了。所以我相信,也许我们不会成为好朋友,但我们却可以把优点放大,把缺点抛弃,成为学习上的对手,充当别人的吸尘器,把好处“吸”过来
总之,《安妮日记》里的安妮是个永不放弃的女孩,她坚定的微笑让我明白了生命的含义,就是:痛苦像雪球,你越想远离它,它就越滚越大,把你压迫。只有阳光能融化它,这道阳光就是——微笑。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阅读完这本书,说实话,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懵。各种新的学术名词如潮水般涌来,没有太多的乡土经历,也没有情感共鸣,只能硬着头皮看。
才开始的进度是十分缓慢的,基本上一个小时磨一到两页都是常态,搜索生僻名词,进行简化备注,理解和比对,最后一章看完了,还要合起来梳理一遍。每一篇,都是精彩的阅读理解,每一字每一句,都是费老先生的呕心沥血,“锱铢必较”。
首先,什么是“乡土中国”?我的理解是——民以食为天。不管是历史的延续,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农耕文明的传承,还是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孕育出的多样性生命,都绵延流淌着中华儿女对这片黄土地的热爱与眷念,或是那“剪不断”的乡愁……简单来说,我想,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
当一棵大树即将枯萎,一颗新的种子又会破土而生,而那洗尽铅华的大树便也会“返璞归真”。就像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用一个小小的村庄来讲述一段灿烂恢宏的历史,这都离不开他对拉美故土炽热的深沉的爱。
生于何地,心总在何处。根在人心里早早埋下了魂,人回归的是心,浮心无处寻,但总会有归地。
“一次去,一场沧桑,失乡的人是不该去拾乡的,如果你心里还有情,眼底尚有泪,那么故乡不会只是地理书上的一个名词。”三毛虽然看似漂泊在大漠,但她的内心却比谁都要安定。
动物的意识中是没有过去和未来的,它们只生活在现在。而人生活在一个延续的历史中,不仅是个人的延续,也是代与代之间的延续,乡土之情,正是人类的伟大之处。
土地给了我们太多,而现在,它想归根了。沧海桑田,高楼大厦,“钢筋城市”中,劳动号子消失殆尽,泥土的清香逐渐远去,农耕情怀被戳破了一道口子……而土地,睡进了厚厚的混凝土里,冰冷县城没有了呼吸,“乡土”成了爷爷奶奶的梦境,变成了孩子们的想象。
“花开彼岸本无岸,魂落忘川犹在川,醉里不知烟波浩,梦中依稀灯火寒。”我们依旧生活在这片土地,只要根在,情就会在。若这世上再没乡土,但我们还在,我们的记忆还在,我们可以歌颂,我们可以传承,我们可以让这乡土绵延不绝。我想,土地会笑的吧。
“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
《匆匆》一文,是著名散文作家朱自清作家写的,作者以丰富的想象力形象地捕捉时光流逝的踪迹,时间一去不复返的事!
世上最快而又最慢,最久而又最短,最易被忽视却又使人后悔的就是时间了.
时间一去不复返啊!世间多少人都是少壮不努离,老大徒伤悲.浪费时间,老了后悔就来不及了.
上个寒假假期,因为过年的缘故,我特别兴奋,心里成天想着玩,把功课通通抛之脑后,好像压根就没这会事儿。爸爸妈妈让我赶紧写作业,可我总想,时间还多呢!今天不写了,等到明天再说吧。就这样日复一日,直到开学的头一天晚上我收拾书包时才想起来。于是开了一个通宵的夜车,终于把作业搞定了……现在想起来,真不敢相信这竟是我做的事!唉,我真是太不珍惜时间了!
但是通过学习这篇课文,我终于知道了光阴似剑,日月如梭,时光一去不复返。每天,看着太阳一寸一寸的落下去,我心里很不是个滋味。我伸出手去拼命挽回,可是时光就是这样残酷,再也不会回来。在我生命的20--年中,我留下了什么痕迹吗?没有,根本没有!我好想补救我浪费的时间。虽然我知道明天太阳还会升起来,但是无论如何也回不到过去了。现在,我终于真正体会到了作者当时那种悲怨而后悔的心情。同时,我也领悟到了时间的真谛——时间总不会亏待那些珍惜他的人,如果你糟蹋它,他将会把你的生命化成废墟。
年少的我们,难道不应该珍惜时间吗?
狗能看门,鸡能报晓,蚕能吐丝,蜜蜂酿蜜,我们如果不用心学习珍惜时间,还能做什么,有什么资格称为人呢?
今天下午,老师给我们看了《小英雄雨来》的电影,这部电影讲的是一个名叫雨来的小男孩和他的小伙伴们机智、巧妙地救出老师,消灭日本鬼子的故事。
电影中的雨来,是一个聪明、调皮的小男孩,经常在上课时间偷偷溜出去玩,游泳、捉鱼......这是一个多么快乐的童年啊!可是,童年也是学习知识的关键时期,于是,雨来的老师给同学们讲了许多道理,雨来这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当雨来下定决心认真学习的时候,他们的老师却被日本鬼子抓了起来,同学们都牢牢记住了老师被抓前说的话:“我们都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看到这里,我被深深的感动了,在那个被侵略者屈辱的年代,我们的同胞依然英勇无畏,热爱祖国,真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聪明的雨来,想出了各种办法,深入虎穴,把日本鬼子捉弄得团团转。看到鬼子滑稽可笑的样子,我觉得真是大快人心啊!最后,雨来和他的小伙伴们想出了假扮鳄鱼的妙计,不但救出了老师,还消灭了鬼子。
这真是一部精彩的电影啊!
《威尼斯商人》是英国伟大的戏剧家莎士比亚写的一部具有极大讽刺性的喜剧,这部剧作的一个重要文学成就,就是塑造了夏洛克这一惟利是图、冷酷无情的高利贷者的典型形象。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在威尼斯生活着很多不同经历不同品格的商人。故事的主人公就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他的名字叫:安东尼奥。他聪明、勤奋、慷慨大方博得了大家的信任。所以事业发展很快。最近又一批买卖即将成功这使他万分高兴。这时安东尼奥的朋友巴萨尼奥正匆匆走来原来他深深的爱上了鲍西娅公主想去求婚。但他觉得只有自己穿上最好的衣服才能和公主相配但他现在很贫困因此只好向安东尼奥借钱。安东尼奥答应了朋友的请求。但他全部的财产都在货船上但货船还没有到岸。那么只有向夏洛克借钱了。夏洛克是一个心胸狭窄、贪图小便宜的人他一直很嫉妒安东尼奥的才华。当他得知安东尼奥要向自己借钱心中暗暗高兴。于是在条约里写到:“如不按时还钱就要从你的身上割下一磅肉。”安东尼奥冒着生命危险答应了。
巴萨尼奥和鲍西娅结婚了。但是一个坏消息传入了他们的耳中。安东尼奥的船队沉没了夏洛克逼他马上还钱。但安东尼奥现在一贫如洗。夏洛克把他告上了法庭准备按条约上说的去做。在法庭上法官说:“你只能从他身上割下一磅肉不允许有一滴血要不然你就是违约。”可夏洛克根本做不到。最后法官判夏洛克败诉并把他财产的一半分给安东尼奥另一半归国家。
事后安东尼奥才得知那个聪明的法官就是鲍西娅装扮的.为了救朋友她想出了这个妙计。不久大家得知了一个好消息:安东尼奥的船队并没有沉没现在已经抵达港口了。
我被莎士比亚小说里的每一个情节所感动也从中感悟到了很多人世间的道理。从安东尼奥、巴萨尼奥、鲍西娅的身上我看到了他们都有对朋友真诚、友好的一颗心.为了朋友的幸福安东尼奥冒着生命危险满足了朋友的需要为了让朋友得到幸福宁可牺牲自己。
鲍西娅既聪明又善良她用自己的智慧换回了朋友的生命。但是一提到夏洛克我的心头就充满了厌恶:他心胸狭窄、贪婪、凶狠世界上难道还有这么狠毒的人吗?
我觉得读书可以让我懂得好多人世间的道理分清善恶指引我的未来——做一个善良聪明有爱心的人。
今天,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巴克是法官家的一只爱犬。因为美国20世纪的“淘金热”而被卖到北部极地去拉雪橇。在辗转过程中,因为性格暴躁而遭到一顿毒打,又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它第一次认识到“大棒”和“利齿”的残酷性,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对不能倒下。行进到路程的一半,巴克的野心占了上风。它不断的制造麻烦,意图挑战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最后引发了一场恶斗。巴克赢了,并且取代了斯比茨的领头位置。极地环境恶劣,生活的艰辛,还有行路跋涉之苦,它都挺了过来,并且变得更加结实强健。接着,巴克又落到了根本不适合来北极探险三个男女的手中。它们陷入了困境,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它。桑顿对巴克十分疼爱,巴克对桑顿也非常忠诚。它几次救了桑顿的命。桑顿遇害后,巴克加入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
读了这本书,我最钦佩巴克坚强不屈的精神。无论极地的生活多么艰苦,条件有多么恶劣,它都战胜了这些困难。巴克还很聪明,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面对各种各样的人与狗,它都能保护好自己,坚强的活下来。巴克它懂得感恩,它三次跳进湍急的河流,冒死就出桑顿,它近乎尽全力追咬杀害桑顿的土著人等等。
我想,做人也是这样。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坚强,还要知道遇到品行不端的人怎样保护好自己,并且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个道理。
今年暑假,我看了《世界未解之谜》。这书的内容令人惊奇、有趣、恐怖。我读的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解了当今中国和世界上最新奇,最有趣,最难解又最引人遐想的未解谜题。有禽兽鸟虫的,有花草树木的,有奇人怪事的,有天空中海洋里的奇象怪事……令人目不暇接,让我初次领略大千世界的无穷魅力和无限奥秘!
在书中,最不可思议最令我惊讶的是美国有个人,1985年出生的时后就吃了个监视器,五岁时又吃了个电风扇。十岁时就吃了个冰箱,和洗衣机。后来他看到什么电器就吃什么。有一天他把一架飞机零件拆下来吃掉,看到这里,我觉得非常惊讶这个人真是特殊的人,这么多电器吃进去他的胃怎么消化的了呢?我长大一定要解开这个谜。
还有“UFO”治病之谜也很有趣。发生在法国的1975年的一个晚上,三更半夜突然飞来一架“UFO”发出了绿光。这时一群快要死的人恢复了健康,可以再活一百年。手断、脚断、瞎眼的病人照到了绿光,一下子就全恢复了。这是多么神奇的治病方法。
读了这本书,我已经明白了许多,比如:蜘蛛总是在早上把网拆掉,到了傍晚,又把网一点一点地织起来,而且是那么得均匀;狗被毒蛇咬伤后,它自己会到野外寻找解毒草……
尽管我已经读完了这本书,但我还是有很多的疑问:动物们为什么要冬眠?植物怎么会有血型?流星雨是这样形成的?为什么人体会发光?地球的年龄究竟有多大?植物为什么要自卫能力?为什么人体会自燃?还有许许多多古老的神秘传说……
这本书真奇妙!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
近百年中国社会可以说是遭遇两千年未遇之大变局,保持了两千多年稳定的原有传统社会日渐解体,逐渐向新的现代工业社会转型,尤其是近四十年更是加速变动的时期,这一切对每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是一方面现代工业社会不是凭空所能产生,一定是脱胎于农业社会,正如说每个中国人往上数三代不是农民的可谓凤毛麟角,是其理也。另一方面传统社会虽然解体然而并未崩溃,它的影响仍然巨大,因为传统很多方面的元素已经深入到了每个中国人的骨髓,成为基因的一部分。所以想要深入了解现在的社会一定要知晓过去的社会,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然而什么是中国传统社会?每个人或多或少都能有自己的理解,而关于中国传统社会的通俗而又专业的系统论述著作应当首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了,这本书对中国传统社会形态做了最好的阐释。中国传统社会最主要的构成是基层社会,所以费先生重点研究了中国基层社会。他在书中首先指出中国传统社会最为重要的元素即是"土"这是考虑中国传统社会的起点也是核心要素,因为"土"几乎决定了传统社会基层的全部社会行为习惯。因为土地是固定的,人们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耕种所以传统社会流动性极差是典型的熟人社会,社会关系以血缘和地缘为最主要的判别依据,所以排斥商品经济,所以不需要复杂的字,耕作的四季轮回需要经验的指导所以尊重传统重视历史经验,长幼有序、私人的道德是维系社会的主要力量,维护社会秩序的主要力量也是传统而非法律,诉讼耻辱无讼才是追求的目标。总之土地决定了传统社会的稳定,正是稳定决定了传统社会的各方面。与之对应的西方社会则是商业社会,而商业社会是变动的社会,决定了他们的另一种社会形态和行为方式。
掩卷深思,按照费先生的逻辑,现在的中国由于工业化的发展,土地的作用远远没有古代中国那么重要,时刻面临变动而非长久稳定决定了传统的社会形态必定会崩溃。问题是目前的中国是已经形成了新的现代社会形态还是仍然处于两种形态间的转型期?如果是后者,如何处理好两种形态间关系?强硬的割裂原有形态另起炉灶建设新形态还是尊重吸收传统基础上的共赢?既然已经深入骨髓化为基因岂能一朝除去?更令人忧虑的是新形态的建设自然不是一蹴而就所能建成,变动会否导致社会成本急剧的增加?罢书于案,心不能宁,徒增杞忧耳?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突然发现很难去说,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没有永恒的价值,愚昧地活着;没有永恒的期待,艰辛地活着。也有人只看到所谓的另一部分,于是没有现实的根基,形而上地活着;没有脚下的道路,漂浮地活着;没有真理的指引,被动地活着。
可以这样说,读余华的《活着》是一种精神的震撼。当身边的人一个个远去,主人公仍然坚强乐观地活着,尽管这一路太过平庸,这生活如此艰辛,总在埋头活着,这使我想起了多年前听到的一句话“活着,像狗一样地活着”。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去,对自己无疑是一种打击,自己仍旧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
而我们亦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或许,这是读完这部小说最切实的感触。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伤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当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着的《牛虻》后(蒙泰尼里把亲生的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统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统一意大利的火热斗争中,从而引起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蒙泰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的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抚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时,教父一反往日的慈祥神态,不容反驳的让他打消这个念头。这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泰尼里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的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年后,亚瑟带着满脸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土地,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中。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年中无时不忍受着痛失爱子的煎熬中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敢的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手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起手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这一刹那,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深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救出他唯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忠于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狱中,一心想保卫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的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亡判决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了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在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的忠实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亲生父亲送上刑场。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留给了人们一笔可观的精神财富,告诉了我们亲情的意义。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最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巴克做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做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平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茶馆》是中国话剧史上的经典,也是老舍的成功之作。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茶馆里人来人往,汇聚各色人物,三教九流。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老舍抓住了这个场景的特点,将半个世纪的时间跨度,六七十个主,人物高度浓缩在茶馆中,展现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三个时代的生活场景。概括了中国社会各阶层,几种势力的尖锐对立和冲突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的中国的历史命运。
这就是《茶馆》投影出的中国!
裕泰茶馆在大时代中生存了下来,必然有他的生存之道。先从茶馆的内部装饰开始说起。
从茶馆中桌凳的变化就侧面反映了这里生意的好坏。第一幕中店里放的是长桌,方桌,方凳,长凳,小凳。这样客人的容量还是挺大的。当时天泰,广泰,德泰都已经关门了。市场竞争的压力不大了,勉勉强强的混口饭吃。第二幕中一律是小桌与藤椅,桌上铺着浅绿色桌布。墙上用的是时装没美人,可见王利发紧跟时代潮流。第三幕中都换成了小凳和条凳,家具也黯淡了,门庭也不光线了,岁月让裕泰失去了生气。体面也不是这里的形容词了。除了这明显的外部装饰,还有那些个字条。
“莫谈国事”这条子陪着裕泰一起经历了半个世纪。第一幕中茶馆各处都贴着这条子“莫谈国事”。第二幕中的“莫谈国事”更大了,更醒目了,功能依旧。第三幕中“莫谈国事”有了一个伙伴“茶钱先付”。“莫谈国事”更大,更多!这是一张神奇的条子。
“ 莫谈国事”将封建无限的放大,也无限的反应了社会的落后。“茶钱先付”反映了裕泰的生意已经岌岌可危了。
在茶馆中不仅仅有陈设的条子,还有人。《茶馆》中人物繁杂但每一个都有鲜明的个性。
其中在全文的结尾的时候有一个沈处长。他一共只有一点点的台词,是七个“好”字和一个“传”字。语言极其凝练,但同时把这个人表现的淋漓尽致。沈处长的出场穿着军便装,高靴,带马刺,手持小鞭,后面还跟着两个宪兵。他明显是一个很霸气的人,但少言寡语。不说话,用眼神示意也许就是这些长官的特征之一。
沈处长不过是这戏中的跑龙套,而王利发是贯穿整部戏的灵魂人物之一。
王利发是一个小小茶馆的老板,为了生存,他阿谀奉承,逆来顺受。这不仅仅是他的茶馆,也是他父亲的。所以茶馆不仅是一个赚钱工具,更是他父亲的馈赠和希望。一个不卑不亢的人,但不是一个苟活之人,他很坚定的保护家人,自己坚守茶馆,最后用上吊来结束生命。
《茶馆》是我读的第一本戏剧。人物繁多,我每每读过都不时的翻到前面去看人物表。虽然人物多很繁杂,但老舍能清晰地写下这么多,可见他能力的强大。一张张丑恶的嘴脸,一张张善良的脸庞,都在老舍笔下栩栩如生。我读出了世道沦落,读出了人间正道是沧桑。
《茶馆》很经典,人物很传奇。
《荷塘月色》是一篇很优雅的散文。写的是朱自清先生夜晚出来散步,走到了荷塘边,欣赏荷花、叶子和月色。之后,又想到了写荷诗。“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读着读着我也似乎也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这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从中我感悟到了作者内心的彷徨与迷惘,而我的心情也随着波动起来。
朱自清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描写了一个宁静,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清冷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人静时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他觉得自己是个完全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要做的事,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走着走着,我仿佛看见了荷塘,“那田田的叶子,零星地点缀些白花……”
风中的花香,肯定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之上,简直就是月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而我便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深深陶醉……这篇文章写得很美,尤其是对荷花、叶子以及月色的描写,以人心旷神怡,久久不能忘掉。每次,我读完以后,觉得好像学到了什么人也不知道的知识。每读一遍,都是那么爱不释手,仿佛手里捧着金子似的。文章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这篇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看过很多英雄故事书,也了解了很多英雄的事迹,但是让我影象最深的就是《小兵张嘎》这本书了。尤其是被里面的主人公——嘎子那热爱祖国,宁死不屈的精神所感动。
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叫鬼不灵的村子里,有一位姓张的老奶奶,她为了保护村子里的一个八路军,被日本鬼子给杀了。老奶奶的孙子张嘎从小就没有父亲和母亲,一直和奶奶相依为命。奶奶死后,嘎子从此就成了一个孤儿,他觉得这帮日本鬼子真是太可恶了,就立下了重誓:一定要为奶奶报仇。在摩云渡村口张嘎巧遇侦察员罗金保,罗叔叔就带嘎子去见钱队长,当上了部队里的小侦察员,他跟着部队到许多地方打伏击战,最后张嘎依靠八路军和自己的信心,杀了杀害张奶奶的伪军,报了仇,又经过上级的批准,得到了一把驳壳枪,使他一下子成了村子里的小英雄。
嘎子当时十三岁,跟我们差不多大校我们生活在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美好环境里,而嘎子那时吃不饱,睡不好,还经常受日本鬼子的欺负,但他还是勇敢坚强的活下去,为八路军做卧底,在敌人的地盘布置了很多的机关,引诱敌人上钩。他机智勇敢,临危不惧,甚至还把敌人引到八路军的埋伏圈里,消灭敌人。他的勇气、聪明和才智实在令人佩服。要是换成我早就吓的全身发抖,在那里哇哇大哭了。我们中国正是有嘎子这样的英雄,才能使我国变得这样繁荣富强,才能使我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看过《小兵张嘎》后,使我受益匪浅。我从中感悟到我们要学习小兵张嘎的精神,勇敢的面对一切,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低头。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处处以嘎子为榜样,学习他的勇敢和才智,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巴金的童年是比较幸福的,身为富贵人家的少爷,打小就有丫鬟香儿的陪伴,一起拾桑葚,一起拾鸡蛋,还顽皮地给各只鸡取上个性的名字。和大花鸡结下深厚感情,出于孩童的天真不忍心吃鸡肉。 “为什么生来是鸡,就该被人杀死作菜吃?”这个问题让人寒心,也体现出巴金善良的性格。在巴金童年生活中另一个重要的人便是杨嫂,杨嫂一生爱清洁,死的时候却极度邋遢,书中的一些细节描写让人感动。命运就是这样,已经被安排好了就难以改变。而更让人寒心的是,杨嫂的死竟然被当作了好消息。全家人都在等着这个“好消息”,希望一个人死去,而这个人却恰恰是自己最爱的人。
对巴金童年生活影响很大的是巴金的父亲和母亲,从回忆中可以看出来,巴金的母亲爱护下人,爱护孩子,是个温柔善良的好母亲。巴金的父亲也是一个善良的人,刑罚犯人却于心不忍。良好的家教培养了巴金的善良品德,这种品德让他能对祖国对人民产生无限的爱,进而用各种作品来表达这种无限的感情,为国家留下了一笔财富。巴金留给后人印象最深的是三个字“说真话”,诚然,做人要做好人,说话要讲真话。
巴金童年生活的印象与他其后的生活相比是平和的,没有太多泪水,没有太多愤怒,日子里充满了平静的喜悦。而在文-革期间,巴金遭受了各种各样的折磨,有人评价说,巴老是当代活得最痛苦的老人。巴老在晚年重病之时仍然笔耕不辍,写下长篇小说长夜。在84年在东京召开的第47届国际笔会上,81岁的他无限深情地谈起了自己的创作经历。拿他自己的话讲:“我是从读者成为作家的。在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我就从文学作品中汲取大量的养料。文学作品用具体的形象打动了我的新,把我的思想引到较高的境界。艺术的魅力使我精神振奋,作者们的爱憎使我受到感染……前辈作家把热爱生活的火种传给我,我也把火传给别人……我们有一个多么丰富的文学宝库,那就是多少代作家留下来的杰作,它们支持我们,教育我们,鼓励我们,要我们勤奋写作,使自己变得更善良,更纯洁,对别人更有用,而且更勇敢。”这种“我要把火传下去”的欲望支撑着这位饱经沧桑的老人创作出一部又一部伟大的作品。
巴老的死是一个巨大的损失,文坛的参天大树倒下了,给中华民族留下了无与伦比的重要精神财富。
“我家乡的泥土,我祖国的土地,我永远同你们在一起接受阳光雨露,与花树、禾苗一同生长。我唯一的心愿是化作泥土,留在人们温暖的脚印里。”
而现在,巴老的愿望也算实现了,华夏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每一片都在呼唤。巴老将永远与祖国同行,留在人们温暖的心房里。
在《艾晚的水仙球》这本书里,有5个人物:爸爸、妈妈、艾早、艾好和艾晚。我最喜欢其中的两个人物是艾好和艾晚。
艾晚在家里是最小的一个,极会察言观色,还非常勤快,但是学习上不如哥哥和姐姐。有一次,爸爸从很远的地方出差回来,带了两个水仙球,他们几个都不想要,觉得有点脏,艾晚怕爸爸伤心,就对爸爸说:“我要水仙球。”
艾好是艾晚的哥哥,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迷。无论什么书都看,但是他在生活上却不能自理。有一次,艾好正在聚精会神地看书,艾晚觉得这本书挺好看的,就凑过去看了一会,艾好看见从后面伸出来一个头,吓了一大跳,一下子从凳子上跳下来,把头磕破了,带去医院缝了三针。妈妈把艾晚批评了一顿,艾晚发誓,以后再也不在艾好看书时去捣乱他了。
通过这件事我知道:我们要学习艾晚的孝顺,但不要学习她捣乱别人;还要学习艾好的爱看书,知识渊博,但不要学习他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作文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
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这学期我们学习了关于雨来的故事,他可真是个小英雄啊。本篇课文通过记叙小雨来掩护革命干部和日寇英勇斗争的故事,歌颂了抗日根据地的儿童热爱祖国、勇敢机智的优秀品质。
当我读到小雨来掩护李大叔不向日寇屈服时,我真的很佩服小雨来的机智勇敢;可又当日本军官伸出两只像鹰爪一样的大手扭着雨来的耳朵,打了两巴掌时,我立刻哭了.我为雨来有这样的遭遇感到心痛,也为雨来生到这样的时代而感到不幸。但是雨来意志坚强,没有向日寇屈服保护了李大叔。当读到后面乡亲们都说小雨来牺牲了时,我的心顿时揪了一下,可最后雨来并没有死,我也放心的舒了一口气。作文
和小雨来相比我们幸运多了:我们没有生在战乱时代、我们有可口的食物、还有美丽的玩具,更重要的是,我们有父母的关心与爱护。
小英雄雨来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今天的幸福是许多革命烈士用鲜血换来的,所以我们要懂得珍惜,更要继承烈士们的优秀品质,刻苦学习,努力拼搏,把对英雄烈士的崇敬转变为学习的强大动力,力争为把祖国建设成和谐、富强的国家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读了一年多的朝读经典了,在这本书中,我知道了许多古人成功的秘密,还学会了要如何做人等等。这些道理都让我受益匪浅,但最让我受益的还是这一篇——恭宽信敏惠。这篇诗词选自四书章句集注,他告诉了我怎么样去实现仁爱。
那天早上,还没有开始早读,我自己边看着后面的古诗词,当我看到恭宽信敏惠时,我觉得比这寓意还深刻的的诗词再也没有了。我看完诗词时仿佛看到当初子张对孔子请教的情景了:子张向孔子请教仁的含义。
孔子说:“恭敬,宽厚,诚信,勤敏,慈惠。恭敬就不会招致侮辱,宽厚就会得到众人拥护,诚信就会得到信任勤勉能做出成绩,慈惠就能够唤使别人。”而我自己对仁爱的见解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先礼后人,先上后下,先人后己,这是做人的准则。这即所谓忠恕之道。不断加强自我修养,克己复礼,正人先正己,约束修行,践行周礼,非礼不看、不听、不言、不行。一个有“恭、宽、信、敏、惠”的人,就能够身体力行,达到完美无缺的境界,而要想达到这个境界,先要做到爱人。“仁者”就要“爱人”。“爱人”是达到“仁者”境界的前提条件,而“仁者”是“爱人”的结果。“仁”是最高境界,是人在社会上立身处世的标准。“仁人”是品德高尚的人。
仁爱并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而应该落到实处。践行恭宽信敏惠五种品德,就是实现仁爱的有效途径。
想找出一本影响了中国的书并不难,从《诗经》到《易经》从《左传》到《史记》都能如此说,但要找到一本能够长远地影响中国发展进程以及对中国人的精神品性有着千丝万缕的渗透的书,恐怕也只有儒家的经典之作——《论语》。
孔子的至理名言,比不上老子的意味深长,比不上庄子的逍遥洒脱,却是一剂朴素的灵丹妙药,短短几句,往往就能使人受益一辈子。
论语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几则,莫过于“子欲居九夷。或曰:“陋,如之何?”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第一则说孔子想住九夷那蛮荒之地去,大家觉得奇怪,就去问他怎么去住那么落后的鬼地方呢?他却答“君子住在那,又怎么会闭塞落后呢?”此话又说到了两个方面,一是君子不回在乎外界环境的好坏,毕竟自身内心的清净重要于外界环境的清净。二是人改变环境,还是环境改变人,有一则小故事说把胡萝卜放到开水里,胡萝卜变软了,把鸡蛋放水里,蛋清蛋黄都凝固了,把咖啡豆磨碎了放开水里,水就成咖啡了,这足以说明三种对于外界环境的态度,是“穷忍着,富耐着,睡不着眯着。”直到被环境慢慢改变还是与环境对抗,亦或者是如咖啡豆一般的改变环境,孔子正是说,君子能到九夷去像咖啡豆一般的改变环境,那里就不会闭塞落后了。
对于第二则,我有切身体会,以前,我有一个朋友是广东番禺人,一次和他闲聊时,我突然忆起鲁迅的《故事新编》中的一篇曾提到,禺是古代对一种猴子的称呼,后来我查了词典,也的确如此,而番(pān)字的另一音番(fān)有外国的意思,于是我故作神秘的问他是否知道番禺在古语中的意思,然后又拿出词典,一边笑着一边查给他看,他的脸色便慢慢的难看起来,我却自顾自的补充道“你们番禺人就都成外国猴子了……”话没说完,他勃然大怒,扭头就走。后来我也觉得是自己没考虑他人的感受,没做到“慎于言”,便向他道了歉。
至于第三则,我每到一个新的班级就会有这样的感受,每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同学,都可能有自己的几个独门“绝技”有篮球猛将,堪称乔丹第二,有数学天才,堪称华罗庚再世,有科学爱好者,大有创造超越《相对论》的《绝对论》的雄心壮志……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想像大海一般的渊博,就得学会向身边的人学习一点一滴的精华,如此的好学精神,才造就了孔子那样的伟人。
小小的一本语录体书籍,从治国,到为政,再到做人,无不有详细的思想与感悟,宋朝的宰相赵普曾称,他以半部《论语》治天下,现在我们普通人也能说,我们以一本《论语》治人生。
《简·爱》是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
小说主要内容是女主人公简·爱的成长历程,她从小失去父母,寄住在舅妈家,不平等的待遇让她饱受欺凌。成年后,她成了桑菲尔德贵族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但她为这段婚姻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但自始至终她都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
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当她还在幼年时,父母就染病双双去世。简·爱被送到盖茨海德庄园的舅母里德太太家抚养,里德先生临死前曾嘱咐妻子好好照顾简·爱。简·爱在里德太太家的地位,连使女都不如,受尽了欺侮。一天表兄又打她了,她回手反抗,却被舅母关进红房子里,她的舅舅里德先生就死在这间屋子里。她被幻想中的鬼魂吓昏了。重病一场,过了很久才慢慢恢复健康。
简·爱从小到大虽然吃尽了苦,但是却始终坚持着自己的理想与抱负,她身边的人、事、物不知改变了多少次,但是,最终惟一没有改变的就是她真挚的感情与高尚的品德。虽然她只是个很卑微的人,根本不起眼,但是她的所作所为却让人深深地感动着。
贝西·利文是盖兹海德府里一个有同情心的女佣。经她照料康复后,简·爱被送到五十英里以外的劳渥德学校。尽管学校的生活十分艰苦,但总的说来,在经历了盖兹海德府的痛苦日子之后,这倒使她感到宽慰。简得到了一位名叫坦普尔小姐的友善帮助,功课学得很快。灾难降临了,一场时疫夺走了劳渥德女子学校一些姑娘的性命。这导致上级对该校情况进行一番调查,以及随之而来的某些改善。
简·爱在这所学校当了教师,但在十八岁时离去,为早慧的阿黛勒·瓦朗担任家庭教师。阿黛勒·瓦朗住在米尔科特附近孤零零的桑菲尔德庄园里。
简·爱在劳渥德学校学习,后来因为生活所迫,去当了教师。但是在这所学校里,根本就是让我们看透了丑恶。这所学校里的孩子十分艰苦,而且,一场可怕的瘟疫夺走了简·爱好朋友的生命。简·爱十分悲痛,但是学校的人却置之不理。任他们痛苦的死去。她又怎么做得下去呢?
《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里面讲的是:小狗巴克是狗和狼狗的杂交,它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它很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一只雪橇狗。它被人打,被别的`狗欺负,于是,它努力为生存做斗争,祖先的野性从它心底爆发了出来,渐渐变得威猛、残酷、狡猾,它咬死了原先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又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原本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它具有狼的血统,第一个主人大法官就应该把它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它真正的家。而园丁,要不是他,巴克就得不到生活的磨练,也没有野性,不会变成自由的狼。拉雪橇,对巴克来说,是一堂重要的课,知道了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立足的,要成为强者。巴克随着环境的恶劣变得残酷,才变成了狼。
其实,我觉得巴克很可怜。因为它特别爱它的主人,在被可恶的园丁卖掉之后,它再也不能和法官的孩子们嬉戏、打闹,不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它的安逸幸福的生活从此结束了。在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之后,特别是它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了以后,它不能听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它,它必须抛开这些美好的事物,投入到恶劣的环境里,成为狼的首领,获得自由。
巴克是靠自己的力量才得以生存的。我们也一样,生活中免不了要经历一些困难、挫折,只有自己去努力克服,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
今年寒假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一书中讲述了一条叫做巴克的狗本是无忧无虑在法官身边,但有一天,一群人把它打晕带到了天气十分恶劣的北极做了雪橇犬,在弱肉强食的大自然中经历了各种磨难后,终于成了名副其实的犬王!
我十分敬佩巴克,他与其他狗并不一样,他懂得反抗,在红毛衣几次痛击后,他并没有屈服,反而是更加愤怒要去反抗,他活得也非常有尊严,因为他知道他已经不再是那只可以无忧无虑的家狗,而是真正去了另一个世界——大自然!在几次磨难中他终于懂得只有去拼搏只有去努力,才能活下来同时也要成为雪橇犬队的犬王,要不然面对他的只有冷落与歧视!要么称王,要么成亡!
这本书中也有感动与温暖,当巴克被新主人救后,他就如变了个模样,他的内心因受到大自然的影像所以内心冰冷无比,对生活也没有了任何兴趣,他只觉得只要活下去就已经可以了!但被新主人救后他的内心渐渐变得阳光起来,他的冰冷早已被新主人那灿烂如阳光般的爱感化了,他也为了主人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直到主人死后他悲痛欲绝,又重新与他的狼伙伴走进了丛林开始了新的生活!
巴克,他是那么努力的活着也是那么懂得感激,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感激呢?
初中初次看鲁迅先生的这篇《狂人日记》的时候就感觉很不解,看完后只觉得这是篇恐怖小说吧。于是,没怎么在意就略过了。这次《狂人日记》看了第一遍,也仍旧是这个感觉,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挤出2个字:吃人!无奈,又认真看了6遍之后,恍然大悟,收获一份很大的震惊,但却不是因为吃人。
鲁迅先生这篇文章是通过以虚写实,徐徐渐进,然后拨开迷雾的手法带领读者的醒悟。
从开始心情爽快,夜晚很好的月光,看出还未意识到所存在的危险,其中提到赵家的狗,为后来发展做出预示的铺垫。后是今晚没月光,于是开始渲染阴暗的气氛,以赵贵翁为代表的一群人都以仇恨的眼神看着我,连小孩子也一样,是他们娘老子教的,与末句相呼应。表现出当时社会的黑暗笼罩,封建黑暗礼教已经从本质上侵蚀了整个社会从小孩到老者的思想。那样的社会,阴冷的黑暗恐怖的气息漂浮在空气中,令我感受到的是毛骨悚然!
从狂人意识到封建礼教的吃人到揭露吃人的本质,他们从遮遮掩掩到赤裸裸露出凶恶的真面目,白厉厉的牙齿,可看出礼教的吃人与暴戾。
四千年的封建社会,就是四千年的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统治的社会,也就是四千年吃人的社会,封建礼教的迫害使得现在的人们变得麻木愚昧对于别人的遭遇没有同情心,对于自己所遭受的,没有反抗,浑浑噩噩的度过一天又一天。
"你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这句狂人的呐喊远比不过这四千年的吃人历史以及这段历史造就的人们的愚昧与麻木无知。即使知道自己错了,也麻木的无视和可笑的维护群抗,激昂放大声的疾呼换来的是无力的共鸣,以及有力的吃人。
其中3处提到赵家的狗,凶恶吃人的眼神,令人毛骨悚然的狂吠。从社会的深处散发出的黑暗与阴霾。作品中狂人其实是一个敢于向传统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反封建者向世人讲述这个社会的吃人本质,意欲唤醒人们,一起推翻旧的吃人的封建礼教。可是根深的蒂固的吃人礼教让受迫害的人们依旧麻木,国民的劣根性一览无遗。
然从第一段"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看出仍有所遗憾,狂人的最终屈服,意识到封建礼教根深蒂固,拔除非一人之力所能为之,保持自主是多不容易,可作者仍补失憧憬未来。
文章的最后一句呼唤"救救孩子……"意欲新的希望的呼唤强调科学的启蒙教育思想的行为,国民性的改教。孕育新文学,倡导新的文学革命。
听,这名字也太通俗易懂了吧!一听就知道是在讲:一个人用了八十天,环绕地球一周的种.种经历。没错,大意的确如此,但要更全面一些的话,就应该这样说:有一个人名叫斐利亚·福克的人,与伦敦俱乐部里的福克先生的牌友们打赌,福克先生能否在八十天内环绕地球一周。并且他们拿出两万英镑当注,最后正如福克先生所说的,果然只用了八十天,就能环绕地球一周。
这个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神秘、低调、安静而又守时、善良的斐利亚·福克先生,忠心老实而总会为一件小事打抱不平的`让,也叫路通通,美丽、善良的艾娥达,贪心、可恶的费克斯,当然还有伦敦俱乐部中的牌友。不过只有这些人物,显然是不够的,因为假如没有别的人物了,那么这个故事就不会有一波三折,跌宕起伏。所以书中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情节都是不可缺少的,也许少了一个人、一个情节,就不会像现在这么多姿多彩了。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路通通的勇敢和忠心,那我现在来讲两个例子吧:有一次,在火车上,遭到了苏人的袭击,火车当时停不下来,路通通攀着车去拉铁栓,最后他被苏人当了俘虏,但大多旅客安全了。这件事体现了他十分勇敢。路通通的忠心体现在这件事上:费克斯认定路通通的主人一一福克先生是一个小偷,多次让路通通协助他去抓住福克先生,可路通通却一口否定它的主人,绝对不会是这样的人。忠心和勇敢这两点就是路通通身上最突出的优点。
当然每个人都是有优点的,哪怕是贪心的费克斯也有优点。这本书上的主人公最突出的优点就是:福克先生一一善良守时,路通通一一勇敢忠心,费克斯一一知错就改,艾娥达一一懂得感恩善良。
生活中也是这样,每个人都是有优点的,也都有缺点,所以一个人不能去否定别人一一他没有优点或者没有缺点。
自从学了14课《小英雄雨来》后,我一直都觉得雨来很勇敢。本文记述了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儿童雨来掩护革命干部和日冠斗争的故事,歌颂了雨来热爱祖国,不畏强敌、机智勇敢的好品质。
有一次日本鬼子来了,于是就逃到雨来家,日本鬼子也跟来了,这时雨来正要开门,突然扑在李大叔身上。然后,他把雨来家的缸搬开。雨来两眼愣住了,“咦!这是什么时候挖的洞呢?”李大叔跳进洞里,说:“把缸搬回原地方。你快到别的院里去,对谁也不许说。”于是,鬼子冲进来,抓住雨来对他说:“有没有看见刚刚进来的人?”“没有。”雨来回答。于是,鬼子又问了许多遍,可雨来说没看见。鬼子不耐烦了,就把雨来枪毙。雨来看他们不注意时,就跳到水里,游走了,但日本鬼子找来找去也找不到,然后,就走了。人们以为鬼子把雨来打死了,就去找雨来,可他们来到河边,就连尸首也没看见。突然,听到铁头叫道:“雨来!雨来!”
从此雨来就被称为芦花村的小英雄,我也要多向他学习。
一缕风,从远方吹来,混着木质的芬芳和醉人的书香,令人满心愉悦。书籍里一个个文字沉淀着各式各样的故事:有铁马冰河的壮阔气势,有胡风边沙的驼铃回荡,有青山排闼的田园休闲,有感天动地的情意浓切……这些都使人沉醉于书中。
鲁迅说:“读书如打麻将,真正爱麻将的人,不是在乎赢钱输钱,而是摸着麻将的感觉。”其实,真正爱书的人也是如此。我觉得,读书重在心境。一片阳光,一品茗茶,一本反复翻过已有几分杂乱的老书,坐在阳台旁的靠椅上,听着树叶的沙沙响,足矣。
在那些有着纷繁复杂装饰的书中,我一眼就相中了你。你的外表十分朴素,甚至可以说是有些旧了。然而,我就是被这样的你,所深深的迷住了。
一个温暖却略显燥热的午后,我与你有了第一次相约。拂去你表面的尘灰,你露出了清丽的模样——一株枯树,几只飞鸟,一叶小舟,一座高山。你就是你——《艾青诗选》。
你的故事很清新,像是干净的春日枝头悄悄探出的嫩绿枝芽。同时,你又温暖的,让我在阅读时,连呼吸都不忍过重。
你就像一场及时雨,滋润了我那浮躁不安的心。那看似波澜不惊的行文,却是一列翻山越岭的绿皮火车,在那外表安静的车厢里,我能够看尽人生百态。微微的酸甜苦辣,让我受益匪浅,于是我在读书笔记中留下了你的足迹。我如饥似渴的汲取着其中的水分,来滋润我荒芜浮躁的内心,让它开出一朵清丽的花。
尔后的日子里,我又在晴朗的午后,牵着你的手坐在窗前。我看到了那名为《礁石》的组诗,这首诗让我溢满水的心,摇晃着,将那晶莹的水珠从眼睛里泼洒出来。
你说:一个浪/一个浪/无休止地扑过来/每一个浪都在它脚下/被打成碎沫、散开……/它的脸上和身上/像刀砍过的一样/但它依然站在那里/含着微笑,看着海洋……。这首诗让我更不舍得离开你。我眺望窗外,天空已微微泛黄,太阳已失去了些许的光泽。闭上眼睛,仿佛我也听到了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海浪扑打礁石的声音……
以微笑的方式生活,无论你遇到多大的困难与挫折,无论你是一个人还是一个民族。这也许是《礁石》给我的最深刻的启示吧。
感谢你教会我如此之思,我又想起了遇见你的那个午后,也忽然想起一句安意如的话:“邂逅一首好诗,如同在春之暮野。”
书香余韵。因为书,因为《艾青诗选》,我的青春不再苍白,我的人生从此诗意。
第一次听说这本书,是在F1的课上,毛老师强烈推荐,于是下课后就去图书馆借了来看。
《追求卓越》(In Search Of Excellence),是世界最畅销的工商管理书籍。它被誉为:世界最畅销的工商管理书籍,美国优秀企业的管理圣经,《福布斯》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工商书籍。托马斯·彼得斯的《追求卓越》开启了商业管理书籍的第一次革命,真正将管理的科学性与艺术性密切地结合起来,成为轰动整个管理世界的经典法则。
本书的副标题为“美国管理最佳公司的经验”。两位作者花费数年时间,辗转美国各地,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综合了数百个大小公司的第一手材料,最后筛选出43家优良“标本”,进行解剖和探究。样本涉及制造、信息、服务、销售、交通、食品等诸多行业,包括大名鼎鼎的IBM、通用电气、惠普、3M、麦当劳、宝洁等。在作者眼中,“卓越”的标准是指企业除了表现在财务方面的长期的优异业绩外,更重要的是具有高度的创新精神。作者认为,尽管每个优秀企业个性不同,但拥有许多共同的品质。这些品质基本上可以总结为八大基本属性,即:崇尚行动,贴近顾客,自主创新,以人助产,价值驱动,不离本行,精兵简政,宽严并济。
《追求卓越》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以实际案例为基础,结合大量的事实、数据和分析。而且,作者文笔生动流畅,有一流的散文功底,画龙点睛的精彩引言比比皆是,名家理论和观点如数家珍。因此,作为一个正在学习ACCA的学生,很快被这本书吸引,领略阅读快感。欣赏这一个个企业的梦想,仿佛身临其境,让自己颇有启发和感悟。
我想《小兵张嘎》这个电视剧或书很多小朋友和大朋友都看过。
我特别羡慕里面的小嘎子,他为了救奶奶和老钟叔他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救老钟叔,他特别喜欢老钟叔给他做的那把木头手枪,可是现在老钟叔受难了,你说小嘎子能袖手旁观吗?当老钟叔被枪毙的那一刻,小嘎子的心不知已经自责了多长时间。但是再自责也没用,从此小嘎子为了给奶奶和老钟叔报仇,他不知进行了多大的努力,终于有一天,小嘎子告别了队长,自己提着心,抱着胆走进了鬼子的司令部,.我想他当时就在想,我一定要给奶奶和老钟叔报仇。
记得一次在剿灭敌人的战争上小嘎子夺下了一支手枪,他很喜欢这只手枪,可是在缴枪的时候,他故意的把手枪留下了,可是到最后他还是恋恋不舍的把手枪交给了队长,仁慈的队长决定把手枪送给他,当小嘎子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里好像都乐开了花,最后队长决定让小嘎子成为正式的八路通信员。
在战胜日本人的时候小嘎子在奶奶和老钟叔的坟前说了这样一句话:“奶奶,老钟叔,我给你们报仇了!
分享的书籍是史记,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录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年的历史(包括哲学,政治,经济,军事等〉。
本书一共有12本纪、10表、8书、30世家、70列传。本纪:主要写了中国古代纪传体史书中门的帝王传记。表:这个艺术时期的简单大事记,是传输叙述的'联络和补充。可以这样说,他是传本书的精华。以表格这样最简明的形式,记叙了某一时期的历史,人物,揭示了古今意思的变化规律。世家:有封地、有爵位(周朝旧制公、侯、伯、子、男)、能够世代继承,这一类就是世家。列传:一般用以记述帝皇以外的人物事件,(凡侯王而能世袭的《史记》原列入“世家”后代的纪传体史书则取消“世家"一类,统称为“列传")。
再看《典籍里的中国》的时候。就对《史记》有了充分的了解。然后自己也买了。分享一下我所学到的东西。
一、《史记》是司马迁为了继承父亲司马淡编订的史书遗志。因为司马世代为史官,司马淡,一心继承先人久绝的世业一一太史今,重新孔子撰述《春秋》的精神,整理和论述上代历史。二、司马迁想继承《春秋》的精神。以道以,拨乱世,反之正。可见司马迁,对“春秋之义”和“春秋笔法”心仪已久,这是他要残城孔子的争议,秉承《春秋》褒贬精神,最后写成了史记。三、司马迁要肩负史家的责任。查阅资料,我才发现,“太史今”只是俸禄六百石的小官,职责仅在于管理图籍,掌管星象天文,最多也只是记录上代乃当代事情,并无薯述的责任。为了家族,司马迁,一心秉承先人世传及往事“述往事以思来者”的责任感写完了《史记》。
一百六十多年前,一个叫大卫梭罗的美国人幽居在瓦尔登湖畔三年光阴,独自一人建造了小屋,并渔猎,耕耘,沉思,写作,最后诞生了一部伟大的散文集《瓦尔登湖》,每个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被深深吸引了,时至今日该书仍然闪烁着耀眼的光辉,影响深远。
下午,反反复复地读着梭罗的《瓦尔登湖》,真的很感动。他的文字是朴素的,但他的思维是独特的。我确信那是一个睿智的老人。我知道他在瓦尔登湖独居时年纪并不大,即便死去时也称不上“老人”,但他却给我一种唯有老者方有的广博、沉稳和智慧的感觉。他与孤独为伴,但并不消沉。他那么热烈地爱着自然,用孩子般的想象遨游并描绘着自然。他积极地探索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坚定地维护着自然的古典生态。他相信:人类唯有在大自然中才能保有自己的纯美天性。所以热情地讴歌着心中的女神——瓦尔登湖,这又何尝不是每一个人心中应保留的一块圣地呢?
我们仿佛看见一个叫梭罗的28岁的年轻人,孤身一人来到距离康德镇两英里的瓦尔登湖畔,在最短的时间里,花了不到28美元,用自己的双手在湖畔盖起了一座实用的小木屋,并生活了两年零两个月又两天。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梭罗自食其力,他在小木屋周围种豆、萝卜、玉米和马铃薯等农作物,用收获的果实来填饱自己的肚子和补贴家用买生活必需品,完全靠自己的双手过了一段原始简朴的隐居生活。
作者在瓦尔登湖畔追求孤独,实际上也是在追求深刻,他想在孤独的心境中对人生进行思考和探索。孤独催生了他的深刻思想。“不必给我爱,不必给我钱,不必给我名誉,给我真理吧。”这是他的心里呼声。
去拜读这本心灵的教科书吧!它会让你不虚此行。
尽管我们不能够像梭罗那样去体味孤寂的山林生活,尽管瓦尔登湖已经永远的消失,但这些都不能阻碍我们在自己的内心里拥有一泓清澈的瓦尔登湖,时刻都能让心灵得到淘涤,按梭罗所说,到你的内心探险去吧!
老舍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一位作家了,在此也就不多介绍了。倒是写作背景得说说:话剧《写于1956至1957年间,它是老舍一生中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老舍写小说很少,却写了不少的戏。在写《茶馆》之前,他写了话剧《春华秋实》、《西望长安》,在《茶馆》之后写了《红大院》、《女店员》和《全家福》等。《茶馆》跟这些配合时事政治的作品,在题材、风格以及创作模式上,都大不一样,他重新写起了解放前写惯了的“陈年往事”。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友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光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茶馆》让我们看清了那三个黑暗时代,也看清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一个个破落、衰败。《茶馆》不愧为“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这个寒假我和家人一起阅读了《寓言故事》这一本好书。其中能体会到许多人生哲理,学到了更多的
知识。
“老猎狗” 一条老猎猪年轻力壮时从未向森林中任何野兽屈服过,年老后,在一次狩猎中,遇到一头野猪,他勇敢地扑上去咬住野猪的耳朵。由于他的牙齿老化无力,不能牢牢地咬住,野猪逃跑了。主人跑过来后大失所望,痛骂他一顿。年老的猎狗抬起头来说:“主人啊!这不能怪我不行。我的勇敢精神和年轻时是一样的我不能抗拒自然规律。从前我的行为受到了你的称赞,现在也不应受到你的责备。” 这是说,生老病死是不可抗拒的规律。 “蚂蚁与屎壳郎” 夏天,别的动物都悠闲地生活,只有蚂蚁在田里跑来跑去,搜集小麦和大麦,自己贮存冬季吃的食物。屎壳郎惊奇地问他为何这般勤劳。蚂蚁当时什么也没说。冬天来了,大雨冲掉了牛粪饥饿的屎壳郎,走到蚂蚁那里乞食,蚂蚁对他说:“喂,伙计,如果当时在我劳动时,你不是批评我,而是也去做工,现在就不会忍饥挨饿了。” 这是说,尽管风云变化万千,未雨绸缪的人都能避免灾难。--------------------------------------------------------------
家长心得:个人的一生中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与其始终如一的学习是分不开的,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庄子说,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知识是没有穷尽的,坚持学习让人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反之,没有知识的不断补充和积累,人便会落后于时代。歌德说过,谁落后于时代,就将承受那个时代所有的痛苦。特别是在现今知识爆炸的年代里,不能接触新的知识便会被时代所淘汰。
书能提供我们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正如高尔基所说,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读书可以让我们站在更高的高度来看问题,从而少犯错误,少走弯路读书开阔人的视野。
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包罗万象,他能拓宽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的知识更全面。从而能够更深刻的思考问题,事物都是广泛联系的,现代的许多实践都证明了各种信息的相关性,如果只知道一个领域的信息,必然会有碍于自身的发展,掌握更多方面的知识,才能使未来的不确定风险降至最低读书有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人生来无善亦无恶,关键是正确的引导。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有一位良师益友就能起到很积极的作用,书本就是这样的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