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通用30篇)
阿隆索.吉哈诺因阅读骑士小说而萌发成为游侠骑士,行侠仗义、助弱扶贫、扬名万世的念头,改名堂吉诃德,从此开始为人所耻笑而又艰辛的生活。第一次出行被人打得动弹不得,被驮在驴背上回到村里;第二次出行最终以被人装在木牢里带回村里告终;第三次出行在被同村学士装扮的骑士打败后郁郁寡欢地重回故里,直到最终一病不起。
如果说堂吉诃德的存在于他本身是一出悲剧,那么堂吉诃德临终前的清醒则是对于我们所有人的悲哀。“去年的雀巢,今年没有鸟。我过去是疯子,如今头脑已经清醒;我曾经是拉曼查的堂吉诃德;如今,只是好人阿隆索.吉哈诺。但愿我的悔悟和真诚能够换回诸位从前对我的尊重……”堂吉诃德的这番话出现在他生命的终点似是所谓的清醒却更像是他对现实的一种妥协,这其中包含了一切的辛酸与凄凉,讽刺与无奈。当堂吉诃德的最后时刻终于到来时,他遗嘱的公证人刚好在场,他说,从未在任何一部骑士小说中看到过任何一位游侠骑士能像堂吉诃德那样安祥而平静地死在自己的卧榻之上。然而事实上,他却是一对矛盾中极大的一个受难者,不平的冤魂。
每一个读者都会对堂吉诃德骑士的不切实际而哈哈大笑,然而,堂吉诃德骑士不仅仅具有令人发笑的地方,更有令人敬佩之处:他嫉恶如仇,总是正面向他的“敌人”发起不屈不挠的冲锋。然而,堂吉诃德骑士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荡然所剩无几了,这种品质早已无影无踪。
最近,我在网上阅读了《中华上下五千年》。著名的历史学家庞朴曾经说过:“历史使人聪明,因为历史是前人的失败和成功的记录,是成功到失败或由失败到成功的经验积累。”听了这段话,你是不是迫不及待地想了解历史呢?那么,请跟我一起畅游弥漫着历史文化的《中华上下五千年》吧!
《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说的是在中华民族历尽风霜的苍茫大地上,燃烧着五千年来传承不息的文明之火。它点燃了千千万万个炎黄子孙的奋斗之梦,照亮了中国历史的前进之路。
《中华上下五千年》从盘古开天辟地说到大禹治水,从刘邦项羽写到贞观之治,从安史之乱谈到王安石变法,从鸦片战争一直到五四爱国运动。回味炎黄子孙千百年来的荣辱兴衰,字里行间都在传达着一句话,那就是:我们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已经创造而且正在创造自身新的历史。
《中华上下五千年》展现了五千年以来的社会变迁,其中最吸引我眼球的历史故事是:武王伐纣和抗金英雄岳飞。
“武王伐纣”讲述了远古时代,有一个叫商的部落,到了商纣时,纣王非常昏庸,根本不顾人民的死活,只知道一味地贪图享乐。姬发(周武王)在姜太公的辅佐下,打败了商纣王,消灭了商朝,建立了周王朝。这则小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为一代君王,心中必须有人民,昏庸无道者,必将灭亡。得民心者得天下。
“抗金英雄岳飞”主要讲述了爱国将领岳飞,抵抗金兵的故事。岳飞年青时,是一个有着远大理想的青年,贫穷激发了他的雄心壮志,刻苦的学习增长了他的知识和才干。他率领着岳家军,面对强大的敌人,毫无惧色,打得金兵四处逃散。他常对兵官说:“文官不贪财,武将不怕死,一个国家才有希望。”岳飞的领兵之道令我钦佩,岳飞的爱国主义情怀让我敬仰。
品读《中华上下五千年》,就如同在时光的隧道中自由穿梭,收获历史带给我的启示,真是一件快乐的事。
我国的艺术大师老舍先生的中篇《月牙儿》,以高悬于空中的月牙儿为主旋律,通过主人公对它的不同感受,谱写了一曲天上人间哀怨的悲歌。其情之感人,艺术技巧之精湛都令人叹为观止。
月牙儿本是自然之物,然而在作家笔下它却成了主人公孤独寂寞时而又不可缺少的伴侣,成了主人公向黑暗社会控诉的代言人。总之,它变成了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全文中月牙儿出现了达十几次之多,其中有三处是说没再看见月牙儿,而这又恰恰划清了主人公性格发展的三个不同时期。
“那第一次带着寒气的月牙儿确是带着寒气”,“它那一点点微弱的浅金光儿照着我的泪”。小说中此时的主人公还只是个七岁的孩子,这时她感觉到那月牙儿是带着寒气的是因为饥寒和丧父的巨大不幸正降临到这个只知道冷、饿和没人理是悲惨的事的女孩子身上。或许此时她还不懂得那装着爸爸的木匣被埋到城外的哪个地方是件多么值得悲哀的事,她只是因为冷、饿和没人理而感觉到那月牙儿是带着寒气的。接下来作家又写了月牙儿的第二、三、四次出现以及它在不同情境下出现时带给小主人公的不同感受,进一步揭示了她的内心世界和悲惨命运。当“我”拿着妈仅剩得惟一不可当的东西——银簪,坐在那严严关闭着的大门前时,月牙儿在天空中歪歪着照着“我”的泪,当妈哼哧哼哧给人洗脏衣服时“我”更爱这个月牙儿,爱它给地上的那点小影子。由上可见,此时的主人公还只是个孩子,她是那么的天真、可爱、孤独、寂寞、可怜和不幸,她对自己所遭遇的不幸还没有任何准备和认识,每当她孤独寂寞时,她便去看月牙,因为只有它还能给她些许的安慰。
“我”再一次看见月牙儿是在“妈坐了一乘红轿”,“被抬到城外去”,一个陌生的男人扯着“我”走时,此时的月牙儿“象个要闭上的一道大眼缝”。这时,妈为了不饿死“我”再嫁了,她不知等待她的会是什么,此时她的脑海里一片迷茫混沌,这个世界也是迷迷朦朦看不清楚的,这月牙儿的形象恰是“我”心灵的折射,至此作家已完成了对主人公童年形象的塑造。
接下来文中写道“我”在三四年里似乎没再看见月牙,这是文中第一次提到“我没看见月牙”,此时她有了她的小屋,好久没去当当,有吃有喝甚至还上了学,生活似乎变得美好了,她已不再需要月牙的陪伴与安慰了,因而这次月牙的出现成了主人公性格发展过渡期的标志,从此作家便进入了对少年主人公心理的揭示。
“它无倚无靠的在灰蓝的天上挂着,光儿微弱,不大会儿便被黑暗包住”,这是“我”在三四年后再一次见到的月牙。因此时“新爸爸忽然走了”,之后“妈”屋里常有男人来,尽管她还不大懂这些事,但已是“要在小学毕业”的她已猜到那不是好事,因此她不得不恨妈。可后来妈也走了,只剩下了她自己,在这种无倚无靠的情况下,她又看到了月牙,感觉到它是那样“无倚无靠的在灰蓝的天上挂着”,它“只能亮那么一会儿,而黑暗是无限的。”月牙儿的形象正是主人公心里的感受,此时的她孤苦无助,但她还是努力地同命运抗争着,没有丧失做人的尊严,她不愿象妈那样,虽然她也理解妈。然而将来对她来说是渺茫的。“我又老没看月牙了,不敢去看,虽然想看。”从此作家又开始了对主人公由挣扎到最终被黑暗的社会吞噬的叙述。
毕业后她只能自己挣饭吃了,她怀着希望四处奔波,然而没有事情给她做。“我的心就好像在月光下的蝙蝠,虽然是在光的下面,可是自己是黑的”,她没有了任何希望,可是她要活着,终于她认识到“羞耻不是我造出来的”,残酷的现实已把她纯净的心灵无情地涂上了污点,竟致使她在黑暗中看到那“月牙是清亮而温柔的,它把一些软光轻轻送到柳枝上”,并感到“这个月牙是希望的开始”,于是善良、单纯和美好的希望使她陷入了爱的迷梦,她从“他的笑”“他的头发”上看到了那也在微笑的月牙,使她忘了自己、没了自己,而当月牙儿忽然被云遮住时,她也失去了自己,她的精神即将崩溃了,然而此时的她还善良,还有同情心,直到为了别人,她又没饭吃了。
“我早知道我没希望,一点云便能把月牙遮住,我的将来是黑暗”。果然,为了活着,她曾努力找事做,可最终残酷的现实使她彻底绝望了,尤其是她还得养活已完全失去了挣钱能力的妈。妈的失而又归无疑给她的心灵以更沉重的打击,她从妈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将来,“我至好不过将变成她那样,卖了一辈子肉剩下的是一些白头发和抽皱的黑皮”,是无情的现实使她“不愿为谁负着什么道德责任”而堕落下去,就这样一个曾经纯洁善良、正直倔强的女性失去了自己,然而不幸的命运也使她对这个地狱般的世界有了清醒的认识,“我所做的并不是我自己的过错”,这是对自己行为的诠释,更是对黑暗社会的无情揭露。
然而更为耐人寻味的是文章的结尾,正当她打算嫁人不再继续堕落时却被送到了监狱里。此时在心灵经历了长期的摧残后,她深刻地认识到“狱里是个好地方,世界比这并强不了许多”,于是她甘愿在此了结一生,也就是在这种心境下她又看见了她的好朋友——月牙儿。
纵观全篇可知,女主人公有文化,有个性,善良正直,聪敏倔强,不遗余力地执着着飘渺的希望,她本该有着美好的一切,然而最终她还是被黑暗的社会吞噬了。
总之,全文“我”与月牙儿形影相吊,构成了小说中的景与情,使作品具有诗一般的意境和低回婉转的抒情性。首先用月牙儿为题象征女主人公那只能亮那么一小会儿而黑暗是无限的生命,而作品前半部分月牙的频繁出现暗示着主人公虽屡遭不幸的打击,但其生命还有希望存在,尽管那希望渺茫的象月牙的微光;而后半部分月牙的不再出现却暗示了主人公已被黑暗的社会吞没了。至此,中国文坛乃至世界文学长廊中一个不朽的艺术形象便诞生了。
那一滴眼泪,在日照下,一瞬,早已化为飞烟;那一场迷梦,在岁月中,却用了一朵花开,到落的时间;那一首首宋词,别去了蝴蝶携走杜鹃的传言,唯留下今世的弦,弹奏着惘然的华年。
听,
是那一篇篇弥散在如漏光阴里的词章。从“裁剪冰绡,轻叠露重,淡着燕脂匀注”到“不如向,帘儿底下,听人笑语”。三百首,抒写的三百个情感的誓言。
听,
是那一丝丝敲碎了萦绕在内心的情愫。还有自徽宗赵佶到易安居士,一个个富有才气词人道出的缕缕情思。
合上书,闭上眼,那些词句情景如现眼前。接下来,我就道一道,从《宋词三百首》旖旎的词章中体味的淡淡情怀。
国维有言: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此乃成就事业之说。然,今吾阅宋词三百,另辟蹊径,从感情方面探寻其三境界。
第一境:“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曰思之境。
我默叹,高楼独倚时,只剩君一人,望月明星疏,寄予深情,只愿人长久,只可惜远方的佳人,却是婵娟不共。再没有梦里相遇的瞬间,悲欢离合,无人相伴这微寒的明月夜。
想念,凝结了泪水。唯有在夜深人静时,独自默默遥望,任凭相思泛起。深觉,相思浓如酒,亦犹记,晏殊相思四壶酒。“绿酒初尝人易醉”,“烂醉花间应有数”,“醉后不知斜阳晚”,“一场愁梦酒醒时”。如此思念,把酒一壶, 亦宋词三百首读后感算是一种宽慰罢。而飘落的相思泪,跌碎了时常忆起的重逢画面。
原来,有一种等待,叫做思念。
第二境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曰等之境。
多少年华似水流去,多少等待在朝朝暮暮。
轮回了多少春花秋月,掠过了多少春雨秋寒,落尽了多少清愁别恨。
打不开的枷锁,冲不出来的牢笼,撩不清理还乱的鬓发,擦不了抹不尽的苦涩泪。谁默默的厮守“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梦游处,不知道何地何方,醉酒时,不知道何人何恨长。
严仁一首笔致清倩的闺怨词,道一声“宝奁如月不欺人,明日归来君试看”,宣卿情调幽怨的一句“断肠落日千山暮”,净土尽头,几人解脱,谈笑间,华发早生,流年东逝而去。怆然间,留一缕青丝不肯老去,只为等你来。
第三境:“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曰缘之境。
一阵风,一场梦,海誓山盟般磨蹭。要寂静,谁能懂?缘来缘去缘无踪,缘生缘灭缘是影。
佛捻断了一声叹息,苍黄便染了满眼。
缘来,缘散,缘如水。
三生石上的印记历历在目,画楼湖畔的笑声声萦耳。带着前世的期盼,来到今生,寻找那个夜晚,寻找那夜的,朵朵烟花。
上元灯节,火树银花不夜天,人潮涌动。他和她走散了,在人群中切切找寻,已经是灯火阑珊的时候,无意间回头,却看见她立在那里微笑等待。他站在亭内,她立在桥头,隔着灯火遥遥相望。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这令我不禁忆起,吴文英的花梦情缘,“惊回心未稳,送晓色、一壶葱茜,才知花梦准”。
万般,只因一个缘字,一切便变的美好起来。佛说:一切皆有为法,尽是因缘和合,缘起时起,缘尽还无,不外如是
恍惚间,四周已是古风古韵的亭台楼阁,共度一幕幕哀乐交加的人事纷扰,才后知后觉,原来这一切,都只是为了遇见。
吾,本是喜好诗词的,特钟于耆卿和清照,然今纵观宋词三百,感受颇深。
一方斜阳铺成诗笺,一壶香茗饮出词话。品一句“心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道一声“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思一段“记当日,门掩梨花,剪灯深夜语”的款款柔情。心中,似无杂念。
词,亦是可以养性的。读懂一首词,就是读懂了一个故事。言说亲情,爱情,友情和羁旅之情。
最后的最后,忽觉有点不舍了,不如就以自己的一首小词来结束吧,继续体味这旖旎宋词里的淡淡思绪,回味这宋词里的历久弥香。
一剪梅
残叶纷飞拭秋霜,征鸿过尽,径自彷徨。轻扶罗裙拾芬芳,荷锄葬花,苦泪千行。
转登小楼凭栏望,万顷碧水,难阻悲怆。梦忆昔日心底凉,弃却哀情,独留暗香。
最近我读完了一部世界经典名著《堂吉诃德》。它的作者是西班牙著名作家堂米盖尔·塞万提斯,而《堂吉诃德》是他最得意的作品。
《堂吉诃德》一书讲述了一位住在西班牙拉·曼却地区的穷乡绅被骑士小说迷了心窍,突发奇想去当骑士,还带上一位邻村的农夫桑丘·潘沙做侍从。他觉得作为骑士没有意中人不行,便编造出了一位杜尔西内娅·台尔·托波索。他把客店当成堡垒,把店主人当成堡垒的长官,让他封自己为骑士。他还把风车当成巨人,把两大群绵羊当成两支军队,把红酒袋当称巨人的脑袋,不分青红皂白地乱砍乱劈,弄得满屋子都是酒,甚至把理发师的铜盆当成曼布利诺头盔……他干的疯事简直数不胜数、不可计数。
初看本书,我认为它只是一部供人消遣的庸俗之作。有句话说得好:“读堂吉诃德,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哭,第三遍是思考”。果然,我仔细一想,堂吉诃德放弃村子里和平安宁的生活,出来历尽艰险、饱经风霜地做游侠骑士,真的只是因为疯吗?不!他做游侠骑士有许多难能可贵或荒.唐透顶的原因,其中包括了:为家乡和心上人增光,让侍从当上海岛总督等等。但最重要的是,他要复兴衰亡已久的骑士道,锄强扶弱、尊老爱幼、保护妇女……这些都是当今社会迫切需要的。
堂吉诃德代表了正义与光明,而他想象出来的坏魔法师啊、坏巨人啊以及种.种恶势力则象征着邪恶与黑暗。它是以一人之力,抗衡万般邪恶呀!他吃尽了苦头、受尽了折磨,依然无怨无悔,维护的是正义啊!许多人都认为他又疯又傻,十分可笑,竟把这样一位伟大的骑士作为茶余饭后的笑料!殊不知,真正可笑的,正是他们自己、乃至整个被利益驱使的社会!他们之所以觉得堂吉诃德可笑,就是因为他们心中根本没有正义,没有爱!
哭丧着脸的骑士啊,你疯得既荒.唐透顶,却又高尚无比。愿你的灵魂能在天堂之内、上帝身边,得到永远的安息……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的灵魂摆渡人?”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很有趣的书,与其说这是一本书,不如说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十五岁女孩迪伦的经历。迪伦是一个在学校里很不合群的女孩,孤独而混乱。她最好的朋友转学了,身边剩下一帮只会冷嘲热讽的同学,加之和母亲关系太过一般,她一直期待着想去寻找自己的父亲,其实是为了摆脱这种看不到任何希望,压抑到窒息的生活。因为生活在单亲家庭,迪伦十分缺少父爱。身边的环境使她更加想念父亲,想念自己成长道路上缺失的那份温暖与陪伴,这感觉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于是她决定起身去找父亲,寻找那份父爱。不幸的是,迪伦乘坐的列车发生了意外。她拼命爬出火车残骸,自信地以为自己是唯一的幸存者,而眼前,竟是一片荒原。此时,迪伦看到不远处的山坡上一个男孩的身影。那是崔斯坦。男孩仿佛就是为了等待迪伦而等待着。是的,崔斯坦就是迪伦的摆渡人,迪伦已经在事故中不幸遇难了,崔斯坦就是上帝为了帮助孤苦无依的迪伦找到回家的路。现在他的任务是陪伴迪伦走过最艰难的这段路。崔斯坦对迪伦来说很特别,他的笑容令人内心宁静,他的孤傲又有些神秘莫测。最重要的是,他让迪伦年轻的生命中第一次有了渴望许久的安全感:无论发生什么,迪伦的身边一直都有一个崔斯坦陪伴着她。他们一起经历艰难险阻,携手走过泥泞的沼泽地,渡过危险的湖区,在安全屋里烤火休息。
两人在荒原中相伴相行的故事深深地温暖了我:他们相互陪伴,相互照顾,从陌生变得互相有好感,争作文吵,拥抱……当崔斯坦被恶魔拽下去的时候,迪伦苦苦等了他两天,而几乎失去意识的崔斯坦在听到迪伦大声喊着:“崔斯坦,我需要你”的时候,意识突然清醒,回到了她的身边。仿若时光静止,所有的情愫都凝固在美好的瞬间。但一切事物就算再美好也躲不过分别,到了路途的终点,再向前就是天堂了,也就是在这迪伦勇敢地表白了崔斯坦,但他不能,剩下的路他无法陪她走下去,他不是救世主也无法改变自己和迪伦的命运,所以在分界线处崔斯坦别无选择地走了,去迎接下一个灵魂,开始他新的任务。而迪伦却执意放弃轻松的生活,重回险象环生的荒原,只为找到他,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她不顾他人的劝服,毅然决然地打开了回到荒原的大门……小说的结局美好且温馨,崔斯坦来到了她的世界。
崔斯坦是迪伦的摆渡人,他陪伴她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刻,共同面对困难,也让她更加勇敢更加坚强,敢于追求自己渴望的,使迪伦从一个需要被保护的弱者,变得无懈可击。迪伦不再惧怕死亡,是她的勇气清除所有横亘在他们之间有形或无形的羁绊。迪伦也是崔斯坦的摆渡人,她让他认清了自己,他不再是那个日复一日没有目的地活着的那个崔斯坦,他也有自己想要守护的人和情。
“为了再次拥有这份感受,值得冒永远沉沦的风险吗?”“值得。”
真正的摆渡人也可以是你自己,只有你不敢做的,没有你不能做的。一直以来禁锢我们手脚,不去行动的从来不是他人,而是内心的胆怯和懦弱。你是你的向导,一直都是。只有无所畏惧的前进﹑向往自由的内心,才能使你得到自己渴望的
回想中的往事已被抽去当初的情绪,只剩下了外壳。当我们凶狠地对待这个世界时,世界突然变得温文尔雅了。
——余华《在细雨中呼喊》
细数过来,我读完《在细雨中呼喊》已半个月,现在脑海中只剩下粗略的情节和模糊的脉络,但此书给我的触动,是永不可磨灭的!余华在书中以“我”(孙光林)作为第一人称,回忆着对哥哥孙光平、弟弟孙光明和父亲孙广才在老家南门生活。其中,“父兄间的矛盾冲突”、“孙光林中学时代的生活”、“孙家的历史”、“孙广林与养父母的生活”共同构成全书的主要情节。余华总能以最平淡的语言,从一个儿童的视角看到底层人物的命运,看到了人类普遍的生存状况,在一个个情节展开后,给予人们丰富的想象空间!
全书的第一章讲述了“我”与哥哥孙广平、弟弟孙光明、父亲孙广才微妙的关系,在三兄弟互相残杀的过程中,“我”变得沉默寡言,成为饱受欺凌的对象;之后,“我们”兄弟三人同时喜欢上少女冯玉青,在一系列的争风吃醋后,冯玉青爱上了村里的无赖少年。余华这样安排的情节,在我看来,无非是为小说增添些许的灰暗,在为少女唏嘘不已的同时,也反衬出“我们”三兄弟的贪婪,丑恶。命运总是让人捉摸不透,在余华笔下的动荡年代,我们只能透过书中的人物,感受他们的喜怒悲欢!
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父亲是个反面形象,没有一般的慈爱与关怀,在欲望的驱使下,他与哥哥同时爬上了村里寡妇的床,在背叛与不忠下,又与母亲“长凳之交”生下了“我”(孙光林),他爱慕虚荣,虚假的背后希望政府的表彰……懦弱、贪财、好色,这样的形象让我不敢相信,他的原型是谁我们已不得而知,但却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一类人群。在我看来,作者是为了突出那个时代人性的丑恶,在篇幅很小的情节中,万不得已才把“父亲”(孙广才)写成这样的!
在书中,“我”的中学时代显得尤为独特,与大多数人一样,“我”的中学时期也伴随着低俗与不堪。好友苏宇的心理畸形导致自己的锒铛入狱,师生恋……虽然情节没有想象中的高大上,但却能在诙谐与昏暗中,引起人们的共鸣。在读完书中的一二章后,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控制”的含义,父亲因为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而成为禽兽不如的形象,“我”的好友因为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而沦为狱中人。在某一学说看来,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能够控制自己的情感,在自我约束中构成了人们的伦理关系和道德秩序,正是有了这些,我们才能够擦除道德上的污点!
若论全书最精彩也最哀伤的情节,莫过于“我”与养父王立强和养母李秀英的艰苦生活了,在遭受父亲与兄弟的排斥后,“我”被送给了陌生的人家,虽然“我”的父母显得平淡无奇,带养父母的形象却光彩照人,养父王立强是真正承担起养育“我”的“父亲”,他比亲父完整,也充实,他的思想对“我”有着包容,在文中后篇 —— 他的后悔中有所写道:“最后凄厉的自杀着实使我始料未及 —— 这不过只是一个女人引起的,”我“不能想象他对于那时幼小的”我“有多大的打击,但”我“的命运确实随之改变……”此外,还有一个半生都在床上的养母是“我”精神的寄托,她对于“我”的信任的源头令“我”在后来回忆都值得感激。在小说的尾声,“我”的养父母在离去与死亡中,奔向自己的家乡,不知家在何方,不知父母在哪,却只能够“在细雨中呼喊”!
悲剧的结局,往往给人最深沉的感动。抛弃固然可怕,但只要不自我抛弃,你就会自立自强。太过奢求,往往不能如愿;知足常乐!方可活的安心。当岁月的痕迹已悄无声息的在你脸上雕琢,当你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睿和,你才能发现自己的人格发出圣洁的光芒!
余华笔下的村庄,安逸平淡却裹挟着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我”虽然沉默寡言,逆来顺受,却避免不了被送人;哥哥因为父亲的暴行而割下他的耳朵;弟弟因救人而牺牲却成为父兄二人攫取荣耀的工具……在无尽的丑恶与不堪中我们才能感受到“我”面对漂亮女生时的紧张与不安,养父母对“我”的疼爱……人世在变,沧海桑田,唯一不变的只有规律。余华以特殊的年代,特殊的经历,却很普通的笔调,描绘出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供人哀叹、供人唏嘘、供人荡气回肠!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我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一点意思也没有,曾经产生过放弃的念头,但最后还是坚持看下去了,而且越看越觉得有意思,其中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有种爱不释手的感觉,现在看完了,很庆幸当时没有放弃,否则我将会错过一本很好的书,嘿嘿!
故事情节概要
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失去父母的一岁男孩哈利在海格的帮助下,神秘的来到了他姨父姨母家,从此开始了在他姨父姨母家艰难的生活。姨夫和姨母对他非常不友好,经常对他大吼大叫,因为他犯了一点点错误就一直被关在楼梯下的碗橱里,他姨夫和姨母还有一个儿子叫达力,达利是一个心眼非常坏的孩子,经常对瘦弱的哈利拳打脚踢,他们总是让哈利吃剩饭菜,穿达力的旧衣服,生活过的很悲惨。
就这样十年过去了,哈利不知道受了多少苦,住在姨夫姨母家的他从来没有过过生日。可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只猫头鹰送来了一封信:信中让他去一个神奇地方——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去上学,从此哈利的命运发生了改变。
开学了,哈利来到魔法学校,学校里所有的一切都充满着神奇的魔法:大礼堂的天花板上闪烁着耀眼的星星,白色的幽灵在学生们的头顶上飘荡,宽大的餐桌上凭空出现了美味佳肴,会说话的肖像需要学生说出口令才能通行…… 这里的一切让哈利波特都感到特别的新奇和高兴,但最让他高兴的还是,他在这里认识两个好朋友—— 罗恩和赫敏。
哈利在魔法学校开始学习魔法,他学会了空中飞行,学会了使用咒语,还学会了骑着扫帚打魁地奇球,他还得到了一件可以让他随时从别人眼中消失的隐形衣,这让他可以想去哪里就能去哪里。
上面这一切神奇的魔法,都是因为一块神秘的“魔法石”,并和那个杀害了哈利父母的凶手,一个叫‘ 伏地魔' 的邪恶巫师有关,从此哈利开始了他在魔法世界中快乐的生活……
感受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一个坚强勇敢又聪明机智的哈利:他不怕困难,勇于吃苦,从不向坏人低头,他坚信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就一定能战胜强大的敌人;他学习勤奋认真,遇到不会的问题,就会虚心向老师和同学们请教,从来不不懂装懂;他心胸宽广,不斤斤计较,与同学和朋友和睦相处;他心底善良,乐于助人,当朋友们遇到困难时,他都会无私的伸出援助之手……
我以后也要像哈利那样,做一个不怕吃苦、坚强勇敢、努力学习、乐于助人的好学生,嘻嘻!
有一个关于美人鱼的童话,一位王子去大海游历,遭遇暴风雨掉进海里,被淹死了,海里的小美人鱼用自己的灵珠救活了王子,并送到陆地,可她却在返回海的途中遇害,必须拿回自己的灵珠才能活下去,而王子失去灵珠,就会死去。
《那片星空那片海》也是讲述这样一个人鱼与人的生命故事。不同的是,本书中的人鱼是美男鱼,而他用灵珠救活的人,是一个普通的岛民女孩。不同的是,美男鱼与这个女孩相爱了。于是这个故事,成了一个关于爱情、关于勇敢、关于生命的美丽童话。
《那片星空那片海》写生命与勇敢,把生命中最息息相关的死亡与离别写得鲜活。人鱼男主吴居蓝和女主沈螺有着不可能相伴终生、不可能执手老去的残酷事实,但他们都没有因为害怕面对、害怕一人离开后的孤独而放弃爱情,更没有自以为是的“为对方好式牺牲”。而是他们都深刻明白“奉献的一方需要勇气,接受奉献的一方更需要勇气”,一起共同决定最终选择。在这个观念上,它是爱情里最美好的默契与尊重。联想起《天龙八部》中阿朱悄悄让乔峰杀了自己,却没想到她的牺牲成了乔峰一生的阴影,这样的爱情徒留下活着的人无法弥补的自责。《那片星空那片海》写在荆棘浇灌下,两人一起陪伴走向终点,珍惜所有能在一起的时光,是多么美好勇敢。
《那片星空那片海》用了一整本书,讲了这个人鱼与人的爱情童话,沈螺善良、普通、遇见属于她的命运;男主神秘强大,却有着最脆弱的缺陷。“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在这对男女主身上体现尽致。生命的无常让他们在生死路上收获了一份并未料到的爱情,这份爱情比吴居蓝守护生命的灵珠还要珍贵,这份爱情比沈螺在人世间所有一切还要重要。是啊,当有一天你被另外一个人放在掌心,呵护周全让你心安温暖 ,当有一天另一个人的喜怒哀乐让你比自己的还要敏感,不就应该像沈螺吴居蓝那样,紧紧抓住爱惜吗!
能在一篇言情小说中读到纯美梦幻的感觉,能把一个儿时的童话引渡成当代的爱情故事,能让所有还相信爱情的人,在书中感动一份爱的意义,《那片星空那片海》做到了。“如果我的爱情是鲜花,我愿意拥抱它的美丽芬芳;如果我的爱情是荆棘,我也会毫不犹豫地拥抱它的尖锐疼痛。即使荆棘刺穿我的肌肤,刺进我的心脏,只要能距离他近一点、更近一点!” 书中散发出来的纯美爱情观,不正是爱情让我们着迷欣赏的吗!
“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中”,已是他们彼此生命全部的感恩与幸福温暖。是的,若能在生命的平静、悲伤或欢乐时,感念的,都是这句话,该是一种何等的幸福啊。又何必去在乎最后的不能执手老去呢!在有限的生命中,他们无限地爱惜过了,对生命,也是一种圆满。
如同结局“有的人注定是恒星,即使远离,甚至死亡,那光芒依旧留在你的星空中,照耀着你。”在所有过往的生命中,吴居蓝和沈螺的爱情,彼此守护珍惜,已经超越了整个生命的局限。在有限的生命中,去分享陪伴所有的美好,这也是永恒的意义和爱情最美好的纪念。
有限的生命里,因为有你,宁静温暖。
有些人可能觉得,这个题目十分虚伪,当然我也感觉到,因为我十分平凡,不是众星拱月而被人捧在手心里的人,也不是什么富豪或者千金大小姐,可是这是一些人对我的看法,可是,把我当做重要的人还有很多。
这篇文章开篇提出“我不重要”,之后分析“我很重要”最终鼓起信心,肯定“我很重要”。就像是雷锋说过的一句话:“做一颗平凡的螺丝钉。”在我脑海里,螺丝钉可是是一个小小的玩意,失去了也不会怎样样,对人也不会造成什么损失。可是在我看过《我很重要》这篇文章后,慢慢的觉悟了,如果在建房子时失去这枚螺丝钉,有可能就会造成整个房子的倒塌;如果在铁路上,失去这枚螺丝钉。有可能会造成火车出轨,伤害力极大;如果在船上,有可能就会一条船沉入海底了……
一个螺丝钉多小的事物?人又是有多重要?可想而知,螺丝钉比人小得多,人是有血肉,有情感的生物,人有发达的大脑,而重要性,远远是比螺丝要高的。在你的生活中失去一个重要的人,你不可能像螺丝钉冷冰冰的,你会痛心欲绝,难道不是么?当你有什么事情时,他们必须会全心全意地帮忙着你,照顾你,放下他们手中的一切,不惜一切代价去帮忙着你。
他们一向在你的身边,只是有时你不明白或者是不理解他们对你的好,他们是关心你的,他们把你当做自我最重要的人,仿佛失去了你,他们的世界就会一瞬间的倒塌了,因为他们的心血全部注入在你的身上,他们有一个伟大的名字——父母。
他们在你受到挫折的时候尽力的扶持着你,他们不是你的父母,可是有可能他们给你带来了许许多多父母带不来的欢乐,他们也是一群和你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的名字——朋友。
如果在世界上失去了这两种人物,那,还有什么意义?仅有他们才会把你当做最重要的人,如果连一个把你当做最重要的人的的人都没有,那真的对世界没什么期望了,因为那时候你已经是孤独的,寂寞的人,失去这些人,就像是断了翅膀的天使,从天空最高处坠落,而无人给你治愈这个心理中的缺口。
此刻,我觉悟了。我不是明星,不是众星拱月的人,我只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至少只是此刻。可是此刻,我依然很重要,比起对自我都没有信心的人。我有着一群一群的朋友,还有每一天胜似斗嘴而又关心我的一切的父母,我真的很幸福,这就是人的重要性带来的幸福吧!
我感激把我当成重要的人看待的人,我感激一切,我感激天,给我一个小小的空间;我感激地,养育了许许多多让我生命延续的物质;我感激山和水,给我很多山珍海味;我要感激世间的万物,养育了我,也能够说,他们都把我当做重要的人吧!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私人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手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手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手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读后感。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世界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红圈会奇案》。
《红圈会奇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在遭到瓦伦夫人的报案,瓦伦夫人觉得半夜的脚步声非常奇怪,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观察,他发现那个从不出来的那个女人——伊米丽严·卢卡一直再给他们发通讯密码,最后经过福尔摩斯地调查伊米丽严的丈夫叫根纳罗·卢卡正是伊米丽严的丈夫杀了人,根纳罗杀的这个人是英国很坏的一个大坏蛋——乔吉阿诺,他非礼过伊米丽严,结果被发现,乔吉阿诺还把根纳罗摔倒在地,然后根纳罗把乔吉阿诺,杀死,还拖到小屋里,福尔摩斯说:“如果真是这样,国家是不会怪你的。”在临走之前,福尔摩斯说:“又一个案子解决了!”
福尔摩斯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面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正如福尔摩斯所说: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旁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机智成功的解开了许许多多的的谜题。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用自己的机智解开各种各样的难题。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贫者因书而富,富者因书而贵;书籍是采掘不尽的富矿,是经验教训的结晶,是走向未来的基石;读书是人们重要的学习方式,是人生奋斗的航灯,是文化传承的通道。苏霍姆林斯基说过:“要天天看书,终生以书为友,这是一天也不能断流的潺潺小溪,它充实着思想。”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实质上就是一个人的阅读史;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民族的读书水平。
在这个暑假,我首先翻开了知心姐姐卢勤的《告诉孩子,你真棒!》这本书。书中通过大量的事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每个孩子都是最棒的。
“ 在漫长的人生路上,每个人都会有许多事不能如愿以偿。心理素质好的豁达开朗,沉着应对,于是成功了;心理素质差,烦恼缠绕,难以自拔,于是倒下了。就像一个木桶,它的盛水量,不取决于最长的那块木板(智商),而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情商)。 ” 好有哲理的一句话,从这句话中我明白孩子的任何一个小改变在你眼中都要看成是珍宝,对他的改变就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那么惊喜。孩子年纪小人生的路还很漫长,我们不要给以孩子过高的期望。其实,你的孩子就是你的孩子,没有必要总去和别人的孩子比。任何比较都是有害的。每一个孩子都有自己的个性,每一个孩子都应该在他实际的基础上发展,而不是作别的孩子的复制品。所以当他学会写第一个字、讲第一个小故事的时候,我们应该从孩子自身的角度出发,把他的过去和现在拿来进行比较,我们都要真诚地给孩子鼓励和支持。不要吝啬你的那句“你真棒”。虽然他写的这个字在你的眼里是那么的歪歪扭扭,还远远达不到你的要求,但是作为爱他关心他养育他的父母,更不应该有这样消极的想法。应该用你的温暖去呵护他成长。
其实,孩子们每天都在寻找别人的理解,盼望公正的评价。人对生存价值的需要比生存本身更加强烈。当孩子被贬损得一无是处时,就会表现出明显的抑郁,既影响健康,还会产生厌世情绪,甚至会做出伤害自己或他人的极端举动。就像那些常被列在调皮鬼一类里的孩子,为什么他们总是在犯错之后还是改不过来?其实他们的心并不是真的很坏!一直想和老师作对!而是我们给了他们认为不平等的“待遇”。他是这么想的:大家都不喜欢我,连老师都说我不听话。干脆坏到底吧!谁也不敢来惹我!这样总比闷着好。这样的例子我身边也有发生:我班有一个小孩很好动,跟人家接触的时候动作特别粗鲁,常伤害到别人,他的力气也比较大,常喜欢用脚踢别的小朋友。他的行为在我看来是一种无奈的发泄,因为大家都不跟他玩,所以他心里很难受。其他老师对他的态度都是很严厉的。有一次,我上课我故意点他起来回答问题时,发现他的答案是最好的,我在全班小孩的面前夸张地表扬他“哇噻!你真了不起!真是太棒了!”得到几次老师的表扬后,接下来的他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很安静专心地做每一件事。我让让他把教室里的油画棒盒叠好,他一个人忙得满头大汗,直到把所有的盒子叠整齐!当时我对他的举动在全班小朋友面前表扬了他。确实,我给他的信任让他感到很自信和骄傲,因为老师已经认可他是个能干的孩子了!
我相信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常告诉孩子们,你真棒!
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可能早已耳熟能详了,我也一样。自从知道这个名字以后,便一直渴望能看一看这本书。暑假到了,我终于如愿以偿。遨游在《福尔摩斯》的海洋中,我完全陶醉了。
“福尔摩斯”是个乐于助人、博学多才、做事警惕、分析明确的人,他也是当时最棒的护法卫士。每一件案子他都用不同的手段、计谋,尽心尽力地去破,深得人民的喜爱。在小说中他曾破过135起案件,这是多大的数字呀!
比如说这个“斑点带子案”吧。福尔摩斯采用了女人的姐姐死时屋子的特征,还有“哨子声——是蛇发出的叫声”,以及斑点带子,总结出了夜晚继父放蛇到她的房间去毒死她这个结果,让这个狡猾的继父受到了惩罚,也让所有人心服口服。就是侦探也承认福尔摩斯比他们技高一筹。而福尔摩斯,并没有因此贪图享受,始终是个非官方侦探。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拼斗中,他与当代最危险的罪犯一同葬身于无底深渊中……
呀!多么感人!读着读着,我便不禁热泪盈眶。设想一下,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烦这些事的,他完全可以多活几年的。可是,他没有。他的一生都忠于人民,忠于科学。他为人民而死,他是值得的!他的生命真是“重于泰山啊”!虽然,世上没有福尔摩斯这个人,但是,他那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同学们,福尔摩斯之所以成为世世代代传诵的人,就是因为他一丝不苟的精神、乐于助人的胸怀和善于思考的大脑,我们一定要学习他这种高尚的品质呀!
我原本是一个看书比较慢的人。因为我总喜欢一个字一个字的看,不会别人所谓的一目十行。昨天下班的时候买了《悲伤逆流成河》,一看有三百多页,想着可能得看一个星期了。可是没想到今早坐车上班的路上就看完了。自己都惊讶,怎么看这么快。一般晚上我都是十点半左右睡觉,可是昨天捧着这本书一直看到十二点半都不困,可是想着第二天还要早起上班,只好合上书,合上眼睡觉了。
当今早看完最后一页合上书的那一幕,我唉了口气,又是一个悲剧。故事中的两个女孩子都死了,只留下了两个男生。故事中的两个女孩子一个叫易遥,一个叫森湘。易遥是一个永远活在黑暗与痛苦里的可怜的女孩。而森湘却是一个生活在富裕家庭,纯结善良的女孩。不一样的家庭造就了她们不一样的生活,但是命运却都是死亡。两人都是自杀,一个是割腕,一个是跳楼。她们都只有十八岁,花样的年华,这样香陨了,留下的是人们无限的悲痛,让我的心情仿佛水中的涟漪,不断的激荡着。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可是有一个疑问没有解答,就是森湘接到的短信,到底是谁发的,他们交谈了些什么,让森湘觉得这个世界是肮脏的,选择去死。也许是恶毒的唐小米,也许是她的同党,这也是我只能想得出的答案了。可是她们说了什么,我却一点也猜不透……这只能说明作者的有意安排吧。
看着书里主人公的青春时代,那么的混乱,相对于我而言,却越显得平淡许多。高中时的自己只是学习,一味的学习,与同学相处少之又少。也许,高中时的生活就是应该平淡些,不然会像故事中的人物一样纷乱。反正,我只喜欢简单的生活,一切来得自然,去得也自然。
看完此书,总体来说,情节很引人入甚,看书时像在看电视剧,看完一回就想接着看下一回。结局是悲剧,正是这悲剧的效果,才引得我对这本书的不断回味。不错的故事,不错的情节,不错的书,不错的作者。
在爷爷那成千上万遍的听说过少剑波,听说过杨子荣,听说过“智取威虎山”,还有那老掉牙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京剧唱词:“愿红旗五洲四海齐招展,哪怕是火海刀山也扑上前;我恨不得急令飞雪化春水,迎来春色换人间!”
如果不是开展“快乐假期,轻松阅读”活动,我不知道自己跟这些振奋人心的传奇故事还要相隔多久才能真真切切地触摸到它清晰明朗的跳动依旧强烈的脉搏。
坐在卧室里,几乎是一口气把《林海雪原》这本书看完——从早上一起来看到夜深人静,欲罢不能,精彩纷呈的剧情让我再一次体会到了阅读的快感,时而幸福时而紧张地沉浸在剧情中不能自拔。从徐大马棒和蝴蝶迷到座山雕的“百鸡宴”,从蘑菇老人神话奶头山到棒槌公公奇谈四方台,从小分队跨谷飞涧奇袭虎狼窝到二道河桥头大拼杀,从小白鸽彻夜施医术到少剑波雪乡抒怀……仿佛自己就是这神奇小分队中的其中一员,跟随他们征服林海、踏透雪原,跟随他们经历一场又一场惊心动魄的灭匪战斗。
会气愤至极——杉岚站惨案中无辜的村民被许大马棒和蝴蝶迷残杀,包括少剑波的亲人,姐姐鞠县长。又想起无数战争片中的场景,可是,这却是同胞,都是炎黄子孙,只因人性的改变,理念的巨大落差:是否为人民服务;
会紧张忐忑——杨子荣为顺利完成潜入座山雕老巢当“胡团副“的任务,苦练匪语,什么“紧三天,慢三天,怎么看不见天王山”,什么“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在献礼座山雕之时,杨子荣机智果敢,对答如流,深入匪巢遇到不少紧急情况,我不禁为他捏一把汗,杨子荣果然是杨子荣,全都平安度过,最终来了个“小分队驾临百鸡宴”,大获全胜;
会幸福甜蜜——当看到白茹倾心于他们足智多谋的203首长,当读到少剑波笔下的小白鸽:“万马军中一小丫,颜似露润月季花……她是雪原的白衣士,她是军中的一朵花……”,在心中期盼他们美好的未来;
也会感动不已——感动于战士们为了那一个心中执着的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流血牺牲毫不畏惧,为了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不畏层层险阻,那冷峻的神情仿佛就在眼前,让我遐想联翩,是《老人与海》中在狂风骤雨中搏击的老人,是《绝顶》中的肖顿河,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他们皆是为了心中那个单纯美好的理想而不懈奋斗的人。我常常想,现代社会物欲横流光怪陆离,还有多少人能够拒绝各种诱惑专心于自己最初的梦想,又还有多少人能够单纯如林海雪原中的战士,只为一个信念拼搏至极,付出再多辛苦也在所不惜?
跟自己读过的一些中外名著的重墨渲染相比,《林海雪原》在我心中就像是一条清澈的小溪,明净的溪水一直流过我的心间,如林海雪原中的雪那样纯洁,没有一丝杂质和尘埃,珍存在我心中一个温暖而特殊的角落。让我记得:火红的岁月里,有那么一群可爱单纯,执着勇敢的战士为了信念快乐地奋斗;如今的我们,是不是也应如此?
在进入公园之后,我发现这里竟然有个硕大的动物园。
到了园区后,第一感觉就是——臭!千奇百怪的臭,令我一下子换不过气来。可是我的眼睛却飞速地“聚焦”着,寻找着猛兽。我们一路走一路观看。
在象区,许多孩子正拿着萝卜喂大象。孩子们把手一伸,它就把长长的鼻子伸出栏外,吸住食物往嘴里送。它可精灵了,当有小孩空手来逗它的时候,它无动于衷……一时心血来潮的我也喂起了大象。当我把食物举起来时,它就把长鼻子伸了过来。那鼻孔,我三根手指都填不满啊!还差点把我的手给吸进去,真吓人!
终于到了猛兽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狮子!一头威武的狮王正懒散地坐在地上观看着人们,它的旁边还有一只怀孕的母狮。这时有两只白虎悠悠地走了过来,体型足以和狮王一较高低!
我最想见的华南虎终于出现在眼前!尽管它的体型比白虎要小,但还是有着王者气魄。它被关在一个小园子里来回走动,好像在像大家炫耀着……当它与我对视时,我心里不由地产生了莫名的恐惧!这使我想起了牛汉的《华南虎》:
我挤在叽叽喳喳的人群中
隔着两道铁栅栏
向笼里的老虎
张望了许久许久
但一直没有瞧见
老虎斑斓的面孔和火焰似的眼睛
笼里的老虎
背对胆怯而绝望的观众
安详地卧在一个角落
有人用石头砸它
有人向它厉声呵斥
有人还苦苦劝诱
它都一概不理!
而事实我所看见的是:
我挤在叽叽喳喳的人群中,
隔着两道铁栅栏
向笼里的老虎张望了许久
我瞧见老虎那斑斓的面孔,火焰似的眼睛和渴望自由的眼神
但一直没有看见那双充满野性的眼睛
笼里的老虎正视着兴奋的观众,用它那粗壮的四肢和锋利的趾爪走动着
仿佛在向人们宣示它的权威
忽然我听到人群中的尖叫
我挤过拥堵的人群
看见老虎在向围观的人们喷射它的排泄物
啊!笼中的老虎
你的尾端紧紧地贴在笼子上
向这些可笑的观众喷洒着你那包含了愤怒的排泄物
你那王者般不屈的灵魂
还有不羁的气魄令我陶醉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保护生物的多样性
是我学习了你那气魄后应有的责任
……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最爱看的还是《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我
读完这本书后,我再次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领导布置的任务,我竭尽所能地完成。在和孩子们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游戏,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知识和本领……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遇到困难时,我也很少痛哭。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是件轻而易举的事。然而在一百多年前,这可是件难事。于是就有了福克斯与他的五位老牌友的这场事关两万英镑巨款的大赌局,也有了这八十天在世界各地那有惊无险的旅程。
故事中的主人公—斐利亚.福克斯是位年约四十,眉清目秀,沉着冷静并且生活有着超常规律性的豪爽男子。他和他的仆人—聪明能干而又正直诚实的法国人路路通一起因为这场大赌局而踏上了这整整八十天的艰难旅程。在路上,他们遇到了错把福克斯当成贼的警官费克斯,还差点被费克斯拘留在半途中。最后自命不凡的费克斯终于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不再和福克斯主仆作对。福克斯也排除了一个又一个险情,惊险地赢得了这场赌局。
《八十天环游地球》写得扣人心弦,使我感觉像走进了书中的场景,和福克斯先生在一起环游世界。看到紧张处,常常让我为福克斯先生暗暗地捏了一把汗。读着这本小说,我在不知不觉中学到很多:地理知识,风物人情,还有做人的道理。书中的福克斯先生十分慷慨大方,他在出发前将自己打牌赢得得的钱全部给了路边向他乞讨的可怜人;他还善良又疾恶如仇,在印度救下了将要被烧死殉葬的艾俄达夫人;他遇事沉着冷静,有信心,有毅力,遇到的困难从不轻言放弃。福克斯先生身上有这么多优秀的品质,我想,这也是他最后取得成功的原因。虽然我在平时的生活中,一般不会出现像福克斯先生在八十天环游地球时出现的危机和困难。但对我来说,如果能像福克斯先生那样遇事前先充分估计;遇事时沉着冷静,遇事后不轻言放弃,那现在常常困扰我的很多情况都会迎刃而解。至少不会出现上课时因为前一天忘记把学具放进书包而尴尬地向同学借用;也不会因为在超市和爸爸妈妈走散而茫然不知所措;更不会因为觉得练习篮球基本功太枯燥而想放弃篮球训练。
假期里,我看了生命教育小学生读本——生命因成长而美丽,里面的故事个个令我感动,尤其是《疯娘》这篇文章使我潸然泪下。
故事是这样的:小树的家里很穷,他的爸爸一直没有娶上媳妇,小树的奶奶看见了一个疯子,见她还有几分姿色,就暂时收留她做小树爸爸的媳妇,等她生了儿子小树后就把她撵走。小树的奶奶不让他吃疯娘的奶,也不让她抱,因为怕吃了她的奶变成小疯子,不让她抱是怕她的疯劲上来把孩子当垃圾一样扔到地上。可她虽是疯子,可也是母亲啊,奶奶不应该这样对她。小树两岁的时候奶奶把疯娘赶走了,临走前疯娘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让她抱抱她的儿子,奶奶只让疯娘抱不到三分钟,而疯娘笑得春风满面……疯娘被赶走后,经过了五年的流浪,吃尽了常人不能想象的苦,却依然活了下来,她的心里只有自己的儿子。疯娘回来后,一直用心地照顾着小树。小树上高中时,疯娘每周为他送饭。后来,就因为小树吃了野鲜桃说野桃甜,疯娘却为此献出了生命,临死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一颗野鲜桃……
读完以后,我觉得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即使她没有健全的体魄,但她仍然是一位母亲,一位拥有母爱的母亲,她将永远爱着她的孩子。连“疯娘”都知道疼爱自己的孩子,何况我们的妈妈呢?世界上任何一杆秤都无法计量出母爱的重量,因为那是一份为了子女可以舍弃自己一切的爱,是发自内心的最圣洁的爱!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我们的妈妈。
寒假期间,我和妈妈共同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写得非常精彩,如果你还没读过,你就抓紧时间阅读吧!
这本书图文并茂,适合各种年龄的人看。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福尔摩斯面对的都常人和普通读者难以解开的犯罪之谜。每次一有案件发生,他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拨开重重迷雾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让人有云破日出、冤屈昭雪、罪犯受到惩罚的感觉。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就是《显贵的主顾》和《吸血鬼》这两个案子。
《显贵的主顾》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破案的过程中被人打伤了,看到这我真替福尔摩斯捏了一把汗,可福尔摩斯竟然能将计就计,设下了一个圈套,是罪犯受到了惩罚。
《吸血鬼》讲的是一个跛足的小男孩他的母亲去世了,他的爸爸又给他找了一个继母,并生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弟弟。没有他的继母之前,他和他的爸爸相依为命,感情非常深厚,他强烈的妒忌和冷酷的仇恨他的继母和健康的弟弟。他竟然用毒箭刺向他的弟弟,他的继母发现了,及时用嘴把毒吸了出来,正当他继母满嘴是血的时候,被他爸爸发现了,误以为她是个吸血鬼,并把她关了起来。最后,在福尔摩斯的帮助下,使真相大白,还了那善良的继母一个清白。
看完了这本书,我真佩服福尔摩斯,觉得他真了不起。长大了我也想当一名侦探,像福尔摩斯一样,做一个正义、智慧、勇敢的人!
在这次“东教青年杏坛”读书活动中,我从推荐的阅读书目中我选择了美国专栏作家托马斯弗里德曼所写的世界是平的。因为他的名字吸引了我。世界怎样会是平的呢?
老实说,近一个月的阅读,很多地方是囫囵吞枣,有的地方甚至根本看不懂。这本书与其说是介绍经济全球化,不如说是一本以经济全球化为主题的长篇新闻通讯。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起初我的脑子是一片混乱的,感觉就像在看一份电子产品说明书,篇幅长、计算机专业术语过多。世界上使用电脑的人越来越多,但并不表示所有的人都明白其中的道理。托马斯弗里德曼不愧是读者身份,他用几近煽情的手法、生动的事例和大胆的想象来解读经济全球化,让我不得不被这汹涌而来的经济全球化所镇住,同时也深感自我知识的匮乏。
世界是平的告诉我们,竞争的平台已经被推平了。试看今日的世界,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免受竞争所带来的冲击,能够不享受因为合作所带来的极大丰厚的回报。企业与企业之间,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竞争与合作,因为竞争与合作带来了整个世界的变化,促进了人类礼貌的发展和传播。在我们的工作和事业中同样不可缺少竞争与合作的因子,我们每一天从事这简单而又繁重的工作,在这个看似简单平凡的工作中同样蕴含着竞争,从各人的工作态度到职责心,从个人的学习本事到工作技能无不打上竞争的烙印,社会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竞争场所,任何时候谁能从竞争中脱颖而出,谁就能享受胜利者的喜悦。
我是读不太懂这本书的,但还是收获到了紧迫感,做为一个年轻人,我仅有不断地学习吸收新知识,不断地巩固已学到的知识并运用到实践中,努力工作才能在平坦的世界中有自我的立足之地。
我听到了一个故事。在非洲,羚羊每一天早上醒来时,它明白自我必须跑得比最快的狮子还快,否则就会被吃掉。狮子每一天早上醒来时,它明白自我必须超过跑得最慢的羚羊,否则就会被饿死。所以不管你是狮子还是羚羊,当太阳升起时,你开始奔跑。
没错,从此刻开始奔跑吧!现今社会上许多人懂得技术和技能。那么我们凭借什么才能脱颖而出,竞争到工作岗位,我们要怎样跑才不会被时代大潮所淹没?我总结到必需要不断地学习,因为新事物层出不穷。我们要与时俱进学习各种新知识,仅有不断的提高自我,让自我永远坚持很强的竞争力。才能在平坦的世界竞技场下拥有一席之地。这个过程充满了汗水与荆棘。有人可能选择安于现状,半途而废。大家千万不要放弃,古语有云:“不经一番寒彻骨,焉得梅花扑鼻香”。相信我,从这一刻开始就奔跑起来吧!
故事开篇讲述了一个名为爱丽丝的女孩,在一次和姐姐读书时意外的走入了书中的世界。在那里,她经历了许多在现实中所没有的事。会说话的兔子,能变大变小的药丸,以及会动的扑克牌,而当她陷入危机后忽然惊醒时,才发现这不过是自己的一个长长的梦……
合上书本,揉了揉疲惫的双眼,我陷入了静静的沉思。小的时候看,觉得爱丽丝好幸福,可以进入书中的世界,即便那是一个梦。人都有梦想,爱丽丝的梦已经圆了她的梦想了吗?当然,我们看这部书并不是单纯的思考她的梦想。开始时,爱丽丝刚刚掉入洞中,原本以为她会像一般的女孩子一样大哭大闹、没了主意,但是我想错了,她把自己坚强和乐观的一面呈现给了读者,让我们知道了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一个懦弱胆怯的小女生。而后面在与扑克牌士兵和王后的交流中又显出了她的聪明和勇敢。爱丽丝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们看了她的故事后不由得去喜欢她,去因为她经历的跌宕起伏而心跳不止,去因为她的逃脱困境而喜上眉梢……而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想到了自己。我也有自己的梦,也曾经沉醉在梦境中喜悦或哭泣。而更想进入书中去体会那超出一般的快感。曾经以为梦想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因为梦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梦中的仙境到底有多远?我真的能走到伸出手就可以触摸的地方吗?
想到这里,不知什么时候天空已经挂满星辰,低头看手中已经被自己握了很久的《爱丽丝梦游仙境》,封面上的爱丽丝笑着和姐姐坐在红红的枫树下,枫叶红彤彤的洒满一地……不由得笑了,和爱丽丝一样的笑,她可以那样勇敢乐观,为什么我会不可以呢?梦境虽然遥远,虽然并不真实,可是心却是真的,只要有心,什么事会做不到呢?再次仰望天空,眼神不会迷茫。北方的北斗星将会随着季节而改变方向,而人生的方向不会因为时间而改变。爱丽丝已经从梦中醒来,而我的梦想,则是刚刚开始……
今天在品社课上,老师给我们播了一个片“福尔摩斯的秘密”,所以晚上我一回到家就又从温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已深深的嵌入里我的脑海里,仿佛他就存活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就在我们的身边。
这本书写了四个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和恐怖谷,他写了福尔摩斯与他的朋友华生一起探案的故事。
福尔摩斯身材瘦长,高六英尺以上,锐利的眼神,细长的鹰钩鼻,前凸的下巴,他有法律、化学、解剖学等知识渊博,他是一个生活在十九世纪的一个侦探,作为一个杰出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不过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着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博学多识。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
在每一个案件里,我们都可以看得见福尔摩斯他那睿智的头脑,那能创作出如此传奇的人物的作者,必定也是个传奇的人吧。他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一手打造出来的,他也是一名医生,与文中的华生很像,成熟稳重,但其实他创作福尔摩斯时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但不管怎么说,他是一个很棒的作家。
我要把一系列关于福尔摩斯的小说及影视作品都看完,福尔摩斯太完美了,他是我偶像。
《杨家将》是一部可歌可泣的忠烈家史,我被杨令公一家以死报国的爱国精神所折服。
《杨家将》讲的是杨令公一家三代,保家卫国与入侵的辽国作战,与西夏誓死抗争的悲壮事迹。其中好多故事广为流传,比如孟良盗马,辕门斩子,穆桂英挂帅,大破天门阵,女将出征等故事早已家喻户晓。
书中让我最感动的故事是《杨令公殉国》这一章。辽兵进犯中原,宋太宗任命潘仁美挂帅。和辽兵交战时,潘仁美只给杨令公五千人马与辽兵十万大军作战,致使杨令公寡不敌众,撞碑而亡。潘仁美那条老狐狸,因为儿子潘豹横行霸道,被杨七郎所杀,结果他就官报私仇,真是天理难容!潘仁美禽兽不如,杨令公一心为国,誓死不投降。他忠心耿耿保卫国家的精神永远直到我学习。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是六郎杨延昭。杨六郎文武双全,足智多谋,遇到危险也很冷静,为大宋打了许多大胜仗,令人佩服!他文能安邦,武能定国,所以我才喜欢他。
最近我读了一本《香草女巫》的故事书,觉得特别有趣。
香草是个女巫,她为什么叫香草呢?因为她太喜欢喝香草做的果汁,也太喜欢吃香草做的蛋糕。香草每天凌晨3点就要起床,因为她家离学校实在太远了,如果她不早一点起床,就会总是迟到。但是还有一个好办法,听说如果得到一把红扫帚,就能不迟到了。香草就想:我怎么才能得到一个红扫帚呢?有一天,香草又迟到了,她的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送了她一个大闹钟。这个闹钟很奇怪,它头上有两个大闹钟,左右分别还有四个小闹钟。香草每天就把闹钟定在了凌晨3点。有一次闹钟响了,香草还是没有起床,这时候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闹钟里边伸出了手,伸出了两根手指使劲地捏香草的鼻子,这个时候香草才从睡梦中醒来。香草一边穿衣服一边说:“完了完了,又迟到了。”香草这时候特别渴望得到那把红扫帚。有一天老师教同学们一句咒语,一句变出一条龙的咒语。香草回家试了试,果然变出了一条龙,可是这条龙头大尾巴小,像只蝌蚪,香草就不想要了。龙的眼睛发出了光,嘴巴里也冒出了火。那条龙说:“你看我还是挺有用的,我的眼睛会发光,嘴会喷火。”“那好吧好吧,你帮我生生炉子还差不多。”蝌蚪龙就想讨好香草,他知道哪户人家有一把红扫帚,虽然他知道那户人家很凶,可是他还是向那户人家走去。他用火往里边一喷,房子着起火来。主人跑出房外看见了那只龙,赶紧说:“你要干嘛?”蝌蚪龙说:“我要把你的房子烧掉。”主人赶紧说:“你想要什么就拿什么,你千万不要烧我们的房子。”蝌蚪龙就把红扫帚拿回去放到了香草的床边。当香草醒来时,她看见了那把红扫帚,真的不相信眼前的一切,她激动地说:“太好了,太好了!蝌蚪龙,真的是你干的吗?太好了,你真是我的乖乖龙!”说完香草就和她的乖乖龙高高兴兴地回学校了。从此,她再也不迟到了。
这个故事启示我们,看一个人不能光看他的外表的美丑,而要看他的内在的品德。一个人光有漂亮的外表也是不美的,只有一颗美的心灵加一个美的外表才是真正的美。我们不能做一个徒有其表的人,而要学会真正的本领,做一个有智慧,心灵美的人。
这几天,我重读了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这部古典文学名著,描写战争笔触雄伟,描写日常家庭生活细腻感人。
什么是战争?德国的卡尔。冯。克劳塞维茨指出,战争就是一场大规模的决斗;它是一种暴力行为,意在强迫对手服从己方意志;它是严肃的手段,为达成严肃的结果。在我看来,很少有什么正义的战争。战争是残酷的,表现在一个方面就是会有大量的人员伤亡,包括士兵和平民。
安得烈公爵在第一次受伤后,幸运地活了下来;但是幸运没有光顾他第二次,他抛下七岁的独子,死去了。安德烈公爵的死很令人难过,他的儿子本已在出生时失去母亲,然后又失去父亲。虽然有姑姑照管他,但那姑姑在心底承认,对他没有对自己孩子那样的感情,虽然她也为此感到抱歉,并且想要做自己做不到的事。一个曾经那么依恋和爱戴哥哥的妹妹,在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后,还是要把重心放在自己家里。这也许就是人之常情?
索菲娅是另一个令我同情的人物。她是一个孤女,自幼寄养在姑妈家。她爱她的表哥尼古拉,爱得坚定不移、毫不动摇。然而她没有财产,不能挽救已现颓势的贵族家庭,因此她的姑妈始终坚决反对。尼古拉的感情变化莫测,从来不能给她一个,而她还是不计后果地拒绝了另一个追求者。索菲娅美丽、坚韧、通情达理,她为这个家庭做了很多牺牲,这是她的优点还是她的弱点?她知恩图报,阻拦了想要和人私奔的娜塔莎,保护和挽救了那个险些自毁一生的丫头。这个轻浮的娜塔莎不断地陷入恋爱,她为了一个面孔漂亮、头脑愚蠢的家伙放弃了和安德烈公爵的婚约,前者根本没有打算对她负责,后者为她再受打击。安德烈公爵在妻子难产死后一直心情冰冷抑郁,他因为娜塔莎而再次萌生的柔情和对生活的希望又破灭了。
娜塔莎最后嫁给了安德烈的朋友皮埃尔,一个性情温和宽厚的富翁,生了一堆孩子。尼古拉娶了安德烈的妹妹,一个有钱的伯爵小姐。索菲娅一直未嫁,她尽自己所能为家里每一个人出力,却从得不到感谢。而娜塔莎对嫂子说,索菲娅是一朵谎花,不会结果。她忘了和索菲娅从童年时代开始的情谊,对她的陪伴和好处,显得无情无意。这很令我伤感。
一部《战争与和平》写尽众多人物的悲欢离合,托尔斯泰作为一名文学巨匠,对人物的描写十分细腻准确,使人宛如亲见。我认为是托尔斯泰的作品使他伟大,而非他的人品。他曾和女农奴生下一名私生子,还把他的私密日记拿给妻子看,使妻子想要“烧了他的日记和过去”。他曾经嫉妒陀思妥耶夫斯基娶了一个好妻子,因为后者的妻子对后者的写作事业帮助巨大;他令妻子不断生孩子,却拿这事来责怪她“只会生孩子”。和这样的男人相处,一定很不容易。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