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精选31篇)
我喜欢龙应台的书,不是因为她犀利的《野火集》,是我读了她的这三本书:初为人母时,读了她的《孩子,你慢慢来》这本书,在安安和飞飞(龙的两个儿子)一点一滴琐事的记录中,我体会到一个母亲的款款柔情;追随者孩子成长,我又读了她的《亲爱的安德烈》,这本书让我提前作了思想准备—孩子终将长大,我们要知道如何与十八岁的他沟通;最近,我关注了她的《目送》,说实话,看到思考“生死大问”这样的推荐语句时,我真的不想看这本书,因为我不愿思考这么沉重的问题—虽然我们终将面对。最后,还是难以抗拒龙应台的魅力,我买来此书,读完书中第一篇文章《目送》,我已经满眼含泪,难以抑制的想写些什么了。
《目送》前半部分是写的妈妈目送安安的几个场景:他上小学的第一天,妈妈送他到学校,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十六岁安安到美国做交换生,机场的告别,安安“闪入一扇门,悠忽不见。我一直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也没有。”他二十一岁时,妈妈目送安安坐公交车去上大学,“一会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文章的下半部分,写到了自己的父亲: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到中国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的那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离开时,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后来父亲生病了,龙应台去看他,“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父亲辞世送别时,龙应台写到:掠开雨湿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孩子是父母永远的牵挂,从小到大,我们会有很多次的送别:他入托的第一天,看着他被老师领进教室,含着泪回头看着你,口里无奈的说着:“妈妈,早来接我。”上大学时,他消失在一群欢快的孩子中,快乐的挥挥手给你道别;工作了,他回家探望你,离开时坐到车上,摇下窗户,对你说:“回吧,妈妈”,然后你就看着他的车子一溜烟离开,留下你孤独的站在路口,朝着远方,久久凝望。
可是,我们又都是孩子,年少时,我们需要父母的呵护,或许离开父母时,会回回头,向身后的他们告别;但当我们长大成人时,在一日日的忙碌中,着急赶路,或许我们都忘记了向身后的背影挥挥手,或许我们忘记了儿时的我们是怎么样的离开。而他们,却默默地远望着你的背影,似乎要站成一座雕像,在你人生的道路上,他们永远在凝望,他们在说:孩子,虽不必追寻,我却永远牵挂。
最近两天,我读了一本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金银岛》。
史蒂文森,1850年生于苏格兰爱丁堡,他很好学,总是随身带两本书:第一本是读的,第二本是记笔记的。史蒂文森有许多代表作,《金银岛》就是其中的一部。香港著名企业家霍英东非常喜欢这本书,里面的小吉姆是他年轻时的偶像。下面我们就来探索这本宝书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吉姆获得一张金银岛的藏宝图,于是他就和他的几位朋友登上了一艘名叫“西斯盘纽拉”的大船,这艘船将会带他们到金银岛上。但是谁也没想到,这是一艘海盗船!在去金银岛的途中,吉姆无意中听到船上的一位厨师西尔维要谋反,于是就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朋友,朋友们听后默不作声,光凭他们几个单枪匹马的人怎么可能战胜那么多海盗嘛!最后,吉姆他们在最危急的时候战胜了海盗,夺回了“西斯盘纽拉”号,返回了故乡。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少年的智慧、勇气,还有他们的正直:绝不和海盗讲和,这一个特点正好体现出他们的一身正气。
《十万个为什么》当中经常给我们介绍一些有趣的自然现象,比如说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海底下是什么颜色?海水为什么发蓝?等等。其中有一篇文章叫《萤火虫为什么会发光》。原来萤火虫发光与它尾部的发光器有关,在发光器内含有荧光素和荧光素酶发光物质。当空气进入发光器时,荧光素在荧光素酶的催化作用下,与空气中的氧气化合,产生的能量转化为荧光,进入发光器的空气越多,发出的荧光越亮。由此可知,萤火虫并不是在黑夜发光,只不过这种光亮度不如阳光亮,便以为白天不发光了。这使我对萤火虫有了更深的了解。
总之,《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当你翻开书卷,趣味盎然的知识故事让你扑朔迷离;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
中华民族文化有着五千多年灿烂历史,而国学经典又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读了《国学经典诵读》这本书后,让我受益良多:
宽 容
“有忍,其乃有济;有容,德乃大”。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与别人有些摩擦,在这时,我们如果与之相持不下,则二者之间的关系不仅会越来越差,甚至有时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反之,若我们各自退后一步,宽以待人,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韩信忍一时的胯下之辱,最后却成就自己光彩照人的一生。“退一步海阔天空”只要我们宽容对待他人人,别人也同样会宽容对待你。
毅 力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成大事者必有毅力,无毅力者则一事无成。有毅力做事才有始有终,才会有所成就。就如孔子读《易》一书。当时的书都是用竹简编成,翻阅不易,耗时颇多,但孔子不怕困难将这部书三遍,都有不同的收获。这件事告诉我们:“有志者,事竟成”只要有毅力,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惜 时
“读书不觉已早春,一寸光阴一寸金。”作为中学生,学习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时间也就成了我们学习的强有力的保障。我们青春正茂、朝气蓬勃,时间就是我们的生命,为了美好的未来,我们就要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不要造成“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发放会读书迟”的遗憾。
节 俭
“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勤俭节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勤俭节约,应从小事做起。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轼21岁中进士,前后共做了40年的官,做官期间他总是注意节俭,常常精打细算过日子。公元1080年,苏轼被降职贬官来到黄州,由于薪俸减少了许多,他穷得过不了日子,后来在朋友的帮助下,弄到一块地,便自己耕种起来。为了不乱花一文钱,他还实行计划开支:先把所有的钱计算出来,然后平均分成12份,每月用一份;每份中又平均分成30小份,每天只用一小份。钱全部分好后,按份挂在房梁上,每天清晨取下一包,作为全天的生活开支。拿到一小份钱后,他还要仔细权衡,能不买的东西坚决不买,只准剩余,不准超支。积攒下来的钱,苏轼把它们存在一个竹筒里,以备意外之需。总之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是我们党不断取得事业胜利的法宝。经过历史的积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已经成为一种精神品格和民族象征。
读了《国学经典诵读》,我知道了作为一名中华儿女,应继承中华民族宽以待人、有毅力、珍惜时间、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并将其发扬广大。这既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成功的垫脚石。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
悲剧的初始,往往是一个并不动人的错误。富家少爷在空虚无聊的生活中与家中女仆坠入爱河,这样的故事在那时的时代背景下不算少见。理所当然,富家长辈愤然反对二人"悬殊"的交往,在大年三十的夜晚生生将怀抱婴儿的女仆赶走,还"用心良苦"的强要了他们的第一个儿子,悲剧的初形在这里开始酝酿而出。
周朴园,作为剧中中心矛盾的焦点,无疑是情感冲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轻时爱上侍萍的周朴园,或许还能说是仍有一丝纯净残留。可自那个年三十之夜,他听任家中长辈将梅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在三十年后,他重又认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忌,怀疑与恐惧。他想到的,是侍萍是到来也许会对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的威胁,是真相揭穿后自己将面临的尴尬处境,而不是对侍萍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爱。他口口声声的说他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他保留她的习惯,珍视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衣,可说到底,这些都不是因为爱,都是因为要彰显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呢即使曾经有过,那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他如今的一切的一切——包括给侍萍五千大洋,承诺包管她的生活开支,要她们永远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门——全都,全都,是为了他自己。对他而言,爱情早已是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如梦一般不切实际。这个资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熏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
至于鲁侍萍,悲剧的核心承受者,她的命运无疑是坎坷苦难的,但何尝又不是可悲的。回想三十年前的那场爱情,她也是错误缔造者之一。可女人啊女人,你为何纠缠一场无疾而终的情爱三十年,三十年以后还仍拘泥于自己所受的委屈与灾难爱也好,恨也好,难道最终受伤的不是自己么既然如此为何又苦苦沉溺,深陷其间你将这一生的苦难归于命运,归于看不见莫不着的生命之线,念叨着如何苦如何凄惨,紧紧抓住那血红色的恨意,执拗的不愿放手。难道这就是你生命价值的所在么堂堂正正的对峙,随后潇潇洒洒的扬头离去,总比自行降自己于他人身下要舒畅,不是么。
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在一个神奇的地下世界,爱丽丝喝一口水身材就会缩小,吃蛋糕就会变成巨人。她遇到的每一样东西都很古怪。这里有会说话的老鼠,鸟儿,毛毛虫以及爱说教的公爵夫人,神秘莫测的柴郡猫和素甲鱼,总是叫喊着要砍别人头的扑克牌女王和一群扑克牌小士兵。
她还莫名其妙的参加了疯狂茶会,一场古怪的棒球赛和一场审判,甚至与女王发生冲突。在这个奇妙疯狂的世界里,似乎只有他一个人是清醒的。他不断探险,同时又不断追问“我是谁”。在这个世界里不断的认识自我,不断的成长,最后成为了一个“大”姑娘。最后为了不当女王而忽然惊醒,才发现这些都是一个梦境。
这一部被公认为世界儿童文学经典童话,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带我们进行了一次奇妙之旅。
双休日,我阅读了冰心奶奶写的《小桔灯》这篇文章,心情十分激动。这篇文章反映了1945年抗战期间革命者在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下的艰难处境和对光明的渴望,赞扬了他们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文章中的中心人物是一个地下党员的女儿。当时国民党反动派残酷地逮捕,屠杀地下党员,白色恐怖笼罩着重庆上空。小姑娘的父亲是位地下党员,因党组织遭到破坏,而离开了家。母亲也因受到特务的追踪殴打而吐了血,然而,这位小姑娘不像一般孩子那样惊慌失措,而是能够帮着或替大人做事。这对于一个--岁的小女孩来说该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当我读到小姑娘独自一人上山,到乡公所楼上打点话给妈妈请大夫,遇到作者后,平静地回答了作者的问话这一段时,我感到她是多么地勇敢,镇定啊!正因为她坚信:总有一天革命会胜利,总有一天父亲会回来的,到那一天,人民群众就可以翻身做主人了,大家的生活就会好了。所以,她有这种勇气,有这种胆量!
文章结尾描写了小姑娘给冰心奶奶做了一盏小桔灯。这盏小桔灯发出的光,象征着革命事业必胜!她的一举一动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抗战期间的斗争是残酷的,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通过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更深深地理解了这一点,我们要攀登科学的高峰,就需要勇气,需要珍惜这美好的时光,学习更多的知识。我愿做一个像小姑娘那样的人,以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做出自己的贡献。
《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大仲马成功地通过这篇小说对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即拜金主义的潮流,混乱的治安法制,人们特别是所谓的上层人物的勾心斗角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和批判。这真是部让人过目不忘的精彩小说。
小说主要讲了唐泰斯被诬告为拿破仑党人,入狱多年后才出来,并对诬陷他的人进行了复仇的故事。小说对人物的刻画不可不谓之细致、活灵活现,卑鄙的唐格拉尔,懦弱无知又忘恩负义的费尔南,财迷心窍而谋财害命的卡德鲁斯,正直的莫雷尔,刚毅的瓦朗蒂娜等等。小说在结构上前后照应,费尔南的“横刀夺爱”为日后他的众叛亲离买下了伏笔;唐格拉尔的投机致富,为他日后因投机破产作了铺垫;维勒福的落井下石,一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的摸样,暗示了他后来的身败名裂。小说在情节上趣味盎然,对阿里的描写勾勒出非洲民情的一角,对刑场周围意大利人的狂欢描写,揭开这个民族为什么迟迟不能重现光辉的根本原因,特别有意思的是,文中有这样一段“尝尝吧,亲爱的朋友,这是从广州进口的上好的正宗的大麻。”广州大麻,看来我们当初被鸦片毒害有咎由自取的成份。
小说尤其对人们的拜金主义做了痛惜和批判,费尔南为了钱而出卖国家,出卖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将军:唐格拉尔和政府工作人员相勾结,获得投机情报并一同获利等等。揭示了拜金的毒害,联系当下的中国,一些人崇信“三富”即炫富、比富、崇富,让人担忧,究其原因,我觉得是因为我们在去除传统文化的糟粕时,没有及时跟进新文化的代替,导致外来文化的糟粕进军我们的思想,拜金即是其中的一种。
人们认为主人公唐泰斯是大仲马塑造的完美人物,不错,他性格刚毅,为人豪爽,能够忍辱负重,而且学富五车,并有这一张虽然惨白但是颇为俊俏,优雅而富有贵族气质的面容,不同的是,年轻的唐泰斯更天真,富有活力,出狱后的唐泰斯,或者说基督山伯爵更加从容。但是,我有些讨厌基督山伯爵“在法国办不成的事,多花一倍价钱就能办到,而在意大利没有用钱办不到的事!”“阿里是我的狗(阿里是他的哑奴),他要是犯错,我不会驱赶他,我会杀死他。”前者是他训斥他管家的话,后者是他警告他车夫的话,这让我感到很难受。基督山伯爵也是一个挥霍无度的人,发了财就不再节俭,这一方面体现出巴黎上层社会的烧钱,一方面也体现出他在道德方面是有瑕疵的。他不是个拜金者,但他认为金钱是万能的,这是有所欠缺的。联想当今中国,貌似去某些政府部门办事(例如办身份证),不给点好处,要么是有“万能回复”:“这个不归我管,归-X部门管。”要么就是拖个三五个月的不给你办,金钱在他们中间,或许还真是万能的。
都说我们国家政府是代表人民的利益的,那为什么不实行票务公开,连香港媒体都对我们冷嘲热讽,那为什么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迟迟得不到十分完善的解决,让外国企业家都看的直摇头!根本原因就是政府官员,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的拜金主义,金钱至上的思想,苦了这些既是社会的根基,又是弱势群体的这些人。
“人类的一切智慧都包含在这四个字里面的:“等待”和“希望”!”小说的结尾平和而充满意义。我们一直在等待着真实的社会主义建成的那一天,我们自身是祖国的希望。
珍爱灵魂,拒绝拜金。
《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想必大家都读过。它就是由美国著名作家斯宾塞?约翰逊编写的。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关于“变化”的故事。有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都住在一个迷宫里。他们每天都要去找奶酪充饥。一次他们找到了一个充满无数奶酪的奶酪C站,就开始在那住了下来。可有一天他们发现奶酪没了!两只小老鼠和“唧唧”只好去别处找奶酪了。但“哼哼”
却不敢相信事实,依旧呆在C站。最后,他不知去向了。
我认为,故事中的“奶酪”是对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追求目标的一种比喻。它可以是一份工作,一种人际关系,可以是金钱,一幢豪宅,还可以是自由、健康等等。
在故事中,“唧唧”在一面墙上写了许多标语。其中有一条写道:随着变化而变化。就是说我们要学会随机应变,不能一味地等待。但是,在我们身边就有一些像“哼哼”一样的人。就比如说我曾经在电视上看见有一个人,他以前有很多钱,但是他不知节俭,很快就把钱花光了。一天,他看了看自己的钱包,发现里面分文不剩,惊讶地叫起来:“啊!我的钱呢?怎么没了?!没了钱,我怎么活?!”接着他说:“这肯定是我的幻觉!这些钱肯定会回来的!”接下来的几天,他一直呆在家里,滴水未进,一口饭也没吃,连上班也没去,就守在他的钱包旁,隔三差五就看看钱回来了没有。就这样连续了三天,最终,他死在了他的钱包旁。
所以,还是那句话,“随着变化而变化”,我们要学会应对变化,还要抛弃旧的观念。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奶酪”!
《国王的演讲》读书笔记,乍看之下这仿佛是一个励志故事,当然,这么认为也没有任何的问题,一个患有语言障碍的王室公爵在皇室、国家的紧迫情势之下,努力克服自己的缺陷、积极去改变,最终逃出了缺陷的阴影,而终于让那些质疑、担忧、讥讽等等的公众舆论烟消云散,最终也不失为一个伟大的国王。
这个故事的励志意义另一部分也因另一个人物的所为所对比升华:George的兄弟Edward,本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皇室公爵,王位的理所应当的继承人,却因人生际遇和风流个性,逐渐的放弃了对王位的追逐,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天赋如果不为后天善用,也会逐渐被磨灭,被荒废;而对于George来说,一个对于王位继承者来说相当有阻碍的缺陷,如果有心去改变、不停的尝试,最终也会得到纠正,获得真正的自信。
你也可以认为这是一个为了讲述伟大王与民、医与患无差别友情的故事,语言治疗师洛格和王室继承人George齐心战胜“顽疾”,两个人一同为对自己来说是一件非常艰巨的任务而奋斗。当然,这个“顽疾”不同于表面上那样简单,仅仅是“口吃”或者“发音”,或是“说话是否流利”的问题。在当时的国际情势下,而在王储之中的理想继任者却沉迷风流韵事不思大体(其实对于这一点就我个人而言是否要对Edward抱否定批评态度,还是要持保留意见),而对于当时社会和国际情势动荡的情况下,一个强有力的国王,一个英明的统帅,一举一动都为人们所关注,人民希望得到希望和自信,希望看到一个能给他们安全感的王。因此George的“顽疾”,反而显得那么的引人注目,因为对于国王和重大场合而言,一场有力、有自信的完美的演讲,对于王室、国民和公众来说,都是必不可少需要的事情。
所以如果George是个平常的人,或许他有口吃,或许他的发音有问题,这都没什么,他可以选择成为作家、卖笔杆子,他可以选择出卖体力来维持生计,他可以尽量避开交际、闭门闭户,这都是没什么重要的事情,他自己和别人也许都不会觉得这是多么有问题的一件事。然而他却成为一个有语言缺陷的王室继承人、国王,一个小问题也许就成为了大困难,就像Edward一样,一个花花公子其实没什么,但是因为出身背景和责任,就显得有些失大体、不成器之感,其实都是位置造就的,因为人并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
讲到这里,我想,很多人也许都在羡慕另一种生活,其实所有的生活都是一座围城,除非你可以拥有每一座城门的钥匙而可以自由进入,否则,并不要轻易羡慕或者盲目追寻另外的生活,除非你已经想得透彻,或者是你个永不思悔的人。
《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故事讲述的是1866年,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带着自己仆人和一名捕鲸手去追捕海上的一只大独角鲸,在此过程中,意外发现那是一只构造奇异的潜水艇,船长尼摩邀请众人周游海底世界,中途碰到许多深不可测的事情,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了印度洋、红海、地中海……整整有两万里。
最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的科学性,凡尔纳的各部作品均由此特点。书中涉及了许多生物知识和部分物理知识,例如说:动物的分类、光的反射……故事情节非常出色,不仅使我们开了眼界,对世界有所了解,而且也让我爱上了科学,真是受益匪浅啊!
最让我感动的一幕出现在海底,那天众人潜入海底去采珠场采珍珠,正当他们高兴奋兴回来的时候,发现有位印度人也在一旁采珠。忽然间,一只目光贪婪、张牙舞爪的巨鲨出现在印度人的上方,猛地向他直扑过去,他往旁边一闪,鲨鱼的尾巴向他一扫,他摔到了地上。正当鲨鱼想吃掉他时,尼摩船长主动出击,展开了一场人鲨大战,尼摩船长不断攻击,却一直没有刺中要害部位,而鲨鱼张开它那如同工厂里的大剪刀一样的大口,将船长掀倒在地上。此时,尼摩船长自称跟人类断绝了关系,但在要害时刻,却为一位普通的采珠人和鲨鱼搏斗,不仅说明他神秘莫测,而且有很强烈的正义感。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我最喜欢的人物并不是尼摩船长,而是仆人康塞尔,他有个特点,每当他们捉到鱼时,他总是主动分类,习惯虽小,但充分说明他有强烈的求知欲,对学习很感爱好。我不禁想到了现实生活中我的情况,别看我现在学习成绩不错,但是我仅仅是依靠自己的优势——记忆力好坚持到现在,平常根本不怎么用功,我想:假如我和他一样该多好,我不就可以名列前茅吗。所以我应当拿他为榜样,向他学习。
一页一页地翻动书页,内心早已随着情节时而激动,时而落寞,直到合上书本,才有些许不真切——与这个世界接轨。
我是理解书里的人的,他们的每一个想法,每一个行为,我都了然于心,所以我作为一个旁观者,早已不能置身于外。
关于性与爱,关于虚幻与现实,关于我说得出和我说不出的抽象的东西。
直子的美好——当然指的是渡边君认为的美好,根本在于她的悲剧性命运。她是一个需要依赖,吸附另一个个体生长的人,一旦认准某一个,便是执着的开始,没有终结,这里面有一种偏执的情感。所以木月的自杀,使她与这个世界最后的联系断了。其实,世界没给她留活路的。
她的美好的身体是这世界赐给她的一副毒药,伴着生,夹杂着死,死即使她本身。渡边被她吸引了,这是天性,这是必然。没有人能拒绝性本身和柔弱如直子,以性为生命动力的渡边尤甚。没有欲望,就没有悲剧产生。
直子的怀疑,不安,恐惧源于没有人愿意不要求你做任何事地爱你,包括渡边。然而,直子要,她要一辈子,没人给得起,所以她走了。是必然,是唯一的选择,这是她的性格,便是她的命。
渡边即是作者本身,狂欢中寂静,疯狂后落寞,冷静中掺杂着欲望,欲望突破冷静。因为他自得其乐,所以他没死。
这是男人和女人的下场,整本书充满了烟火味,你可以回避,然而它是真实的,却不是人生的常态。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梦幻之旅。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
这本书主要写了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她昏昏欲睡。
突然,从她的视线中窜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她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她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么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只有十英寸高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去……随后,发生种.种有趣的事。
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身体、为了一块果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我坐在沙发上,陷入了设想:我也走进了那个屋里,和动物们一起举办那“疯狂的茶会”;与毛毛虫一起聊天;还跟龙虾一起跳“龙虾对对舞”;再去和小比尔喝杯“把我喝掉”饮料,一起变大变小;划为巨人准备的滑梯;勇敢的去面对巨大的蚂蚁……那将是多么有趣的事啊!
读了《目送》的第一篇,我就情不自禁地继续看下去,作者能把每一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描绘的感人肺腑。
《目送》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
第一篇叫《目送》的文章让我最记忆深刻。作者的儿子第一天上小学进教室和出国上大学的两个情景,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却一次次与儿子疏远。作者记得她也总是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父亲生命结束。
也许,每一个父母都会经历孩子长大疏远他们这个事实,经历自己的父母离开人世。可又有几人会把这样刻苦铭心的事记录下来,用感情记录下来。一般情况下我们看一篇文章,主要看故事内容,新颖的题材才会吸引我们,让我们喜欢。可这本书,只有朴实的文字,简单的故事,平滑的叙述,也能成为家喻户晓的读物,赢的就是真情与文字功底。
我们之所以要读课外书和学习课文,不仅仅是看故事,更要学习,学习语文知识,学习思想内容,学习审美。这样你才没白学。
喜欢某本书,多半是因为在这里面的人物中,找到了自己的影子。
喜欢娜塔莎。她是小时候的我想成为的那种女孩儿。但是现实中的我,更像是玛丽亚公爵小姐与索尼娅的综合体。
玛丽亚公爵小姐,好像曾经的自己。胆小、自卑,尤其是第一次要见到阿纳托利,像个木偶一样任由小公爵夫人和布里安娜小姐摆布,打扮得完全不是自己却无能为力,那种挫败感让她悲伤至极。那段精彩的描写,完全就是曾经自己的内心写照:我的人生为什么不能自己做主,难道就是因为我所呈现出来的一切在别人眼里实在是太糟糕了吗?他们觉得我实在是太差劲了,看不过眼,才对我指手画脚,以期按照他们的样子来过活。就是那种极度的自卑,让我对玛丽亚公爵小姐第一次产生了共鸣。还有见到阿纳托利后的种.种幻想:仅仅被外在迷惑,而不是去思考两个人的性格和品质是否真的合适。这种事情也曾经发生在自己身上,读过后觉得很害臊和愧疚。
随着之后她丰富的精神世界的逐渐展现,虔诚、善良、仁爱、责任与担当,让我开始越来越喜欢这个角色。如果说对娜塔莎的喜欢是一种羡慕和向往的话,对玛利亚公爵小姐则是更多的认同。托尔斯泰给了她一个幸福的结局。她值得拥有。
喜欢索尼娅,是因为她很漂亮。托尔斯泰没有吝惜自己的笔墨,在大段赞誉娜塔莎的美貌之外,也多次提到美丽动人的索尼娅,而且很多细致入微的描写也让这个人物的形象跃然纸上。在我心里,索尼娅就是一个梳着两条乌黑长辫子、有一双乌黑大眼睛,为了罗斯托夫一家、她爱的尼古拉,可以牺牲一切的乖巧姑娘。她习惯于和喜欢牺牲自己,因为她觉得只有作出牺牲才能显示出自己的尊严。在这一点上,我和她是多么的相像!但是托尔斯泰毫不客气地指出了这样做的愚蠢:尼古拉心里对她有一种无法报答的感激,赞赏她的耐性和忠诚,但是却竭力疏远她。尼古拉在心里因为她过于完美、因为她无可指责而责备她。她身上有人们所珍爱的品质,但是能使他爱她的东西却很少。有时,觉得牺牲自己、委曲求全很伟大,但是除了父母,有多少人是真正在意你的呢?从小没有父母、寄人篱下的索尼娅的那种牺牲精神更早已被家人习惯了。所以,我很同情索尼娅,与她产生共鸣的同时,也点醒了我,尊严和信心不是靠无谓的牺牲换来的。
男主人公里,安德烈公爵英气逼人、有才干、家境显赫,各方面条件都很优越堪称完美;尼古拉帅气潇洒,有男子汉的责任与担当,能和玛丽亚公爵小姐最后走到一起,也是我所希望看到的;但是相比于上述两位钻石王老五级别的优质男,我更喜欢大高个、胖且壮、一开始沉溺于声色犬马的上流生活、有些胆小又懦弱的皮埃尔。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这三个字,我脑海中就浮现出高晓松老师的形象。后来,看BBC版的《战争与和平》,皮埃尔俨然是长大版的哈利·波特,一副金丝边儿的小圆眼镜儿戴出了几份亲切和温柔,更俘获了我的芳心。他在心底对娜塔莎的爱和默默保护,应该是每个女人都渴望的吧!
另一位令我印象深刻的男主人公是老鲍尔康斯基公爵。那个脾气暴躁、倔强固执、说话刻薄的犟老头,从来都没有好好地和自己的女儿说过话;甚至还故意借布里安娜小姐来羞辱玛丽亚公爵小姐。每次读到这样的描写,都会被气得让人怀疑公爵小姐究竟是不是他的亲生女儿。作者大段诸如此类的描写,以至于我都要相信老公爵确实厌恶自己的女儿。但是,哪怕稍微动一下自己愚蠢的脑子,也会想到,这样是违背人性的:有谁不爱自己的孩子呢?在老公爵临终时,他抓住玛丽亚公爵小姐的手,痛哭流涕,一个劲儿地重复“好闺女……谢谢你……谢谢你的一切……原谅我……”,父爱毫无保留地释放出来。这一段我看了很多遍,每一遍都和父女俩儿一起泪如雨下。我想,最难过的悲伤,莫过于曾经狠狠伤害过深爱自己的人,却再没有机会补偿的那种无力回天。
最初趋使我去阅读它,是它的不可忽视般的知名度。名着名作,大多都得经过时间的洗礼,沉淀下来的,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更久远的时间里,仍能被人所称颂所推崇的作品必定有它的过人之处。
这是简单的一篇回忆录。
如同常见的一段话:在某个地方某个时间,你因为一首歌或路人的一个仿佛熟悉的背影,而想起了曾经的某个人。它活在你的回忆,或许不曾消失,但在被生活推着走的时光里,你却有意无意地把它隐藏了。每个人大概都有这样的经历吧!那段回忆,曾是那么铭心刻骨,当时的你以为,那份感觉会一直鲜活不变地伴随你以后的人生,但它着实经不起岁月的磨蚀。唯有在某一个瞬间,一个类似的场景唤醒了你的记忆。如同,渡边君在时隔十八个春秋后,因一首《挪威的森林》乐曲而想起了记忆中那些模糊的人儿。
“我想,文章这种不完整的容器所能容纳的,只能是不完整的记忆和不完整的意念。并且发觉,关于直子的记忆愈是模糊,我才愈能更深入地理解她。”
回首往事,总有一份新的领悟以及淡然的释怀。猜不透的,在回忆里找到了答案。
最初的三人行:渡边、木月、直子。
木月是绝无仅有的朋友。他是孤独的,三人的相处里,他谈吐自若,好不潇洒。但除此之外他却无其他朋友,独自看书听音乐。这类人现实中还是有许多的,方有在自我感觉安全的圈子里才可肆无忌惮地体验真正的自由和快乐。除此之外,处处设防,怕受伤。社会关系处理不好,亲人关系也处理不好。唯有与直子这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以及渡边这个谈得来的朋友相处时,才是活出自己的灵魂。
是否人死前都会有一段时间回光返照呢?前一秒还与你谈笑风生地打桌球,转眼便自行了断在自家的车库。没有半句遗言。大抵总有他的原因,让他绝望到冰冷的原因。
孤独培养出了抑郁,抑郁繁衍出了死亡。木月是个脆弱的人。他反复游行于自信与自卑两个端点。只有在直子面前他才敢真正显示自己的脆弱。反反复复地累了,心里的痛苦愈积愈多,直到有一天,承受不了了,也许死才是一种解脱。
木月死后,三人行成了两人行。渡边和直子自然而然地走在了一起。渡边爱直子,很爱很爱。即使直子因木月的死受了打击住进了疗养院,他仍表示会等到她康复那天,然后一起生活。
直子对渡边君说:“希望你能记住我,记住我曾这样存在过。”
或许直子也曾试着,去和渡边在一起。但却迟迟摆脱不了木月已逝去的阴影。在没有真爱的基础上,只会对渡边不公平。
直子在死前也回光返照过。临死前她选择与玲子见面,选择烧毁渡边写给她的所有信以及与他的所有回忆。大概也是在接受治疗时承受太多太多的折磨。其实她的病根本就治不好。她与木月是与周边的世界格格不入的两个人,他们互相依靠。渡边是把他们同外部世界连接的链条。他们尝试过融入外界,却是失败。但直子比木月坚强,她付出的努力要比木月多得多。她不断地怀疑自己,不断纠结不得解。她是最痛苦最可怜的人儿。
玲子在直子与渡边之间充当另一连接链条。在疗养院里,玲子是直子唯一难得的知心朋友,是她的依靠。玲子本身也是历经坎坷,但她活得很自在,因为她放得下。面对女学生的抹黑,她选择容忍,虽然心里也承担这巨大的压力。当承受的那发条断了,她果断地跟丈夫提出离婚。直子死后,她特意跑去找了渡边,奉劝他不要忽略了身边的幸福,成熟起来,与绿子共创未来。对于音乐,她是难得的才女。此外,她讲过一段话:“我已成为过去的人。你眼前存在的不过是我往日的记忆残片。我心目中最宝贵的东西早在很久以前就已寿终正寝。我只是按照过去的记忆坐卧行止。”心的某部分,被扼杀了,不复存在了。
绿子是个很有个性的人,活泼调皮,也是孝顺的孩子。从朋友到恋人,她和渡边走过。明知渡边心中永远把直子放在第一位,仍不奢望什么。但在渡边因思念直子而满腹心事时她也会调皮地吃醋:“你总是蜷缩在你自己的世界里,而我却一个劲儿‘咚咚’敲门,一个劲儿叫你。于是你稍稍抬一下眼皮,又即刻恢复原状。”爱情是何等捉弄人呀!没在更早的时间遇上,于是成为不了他心中的“至爱”,却仍一心一意,愿他感受得到,愿他快乐。祈盼他有一天回过头来,可以对他说一声:“我一直都在呢。”
永泽是另一个特殊人物。他与渡边读相同的书,都为外人所不解的书。他们有共同语言。但自然他是比不上木月的地位的。永泽是潇洒而近乎冷酷的人儿了,他又是幸运到极致的人儿,他的身旁有位不离不弃的女友——初美。明知和永泽走到多远他也没有要结婚的意思(他容不得被束缚住),初美仍心甘情愿。叫上渡边的那顿庆功宴,永泽的着实是在委婉奉劝初美离开他,连渡边在过后也对初美坦白说,希望她离开永泽,找个地道的人过一辈子得好。初美最终照做了,然而婚后两年便自杀了。至此后,渡边再没理会过永泽。或许吧!伤害了多可惜的一位女子呢,只为了自己的自由,自私得可怕!渡边如此重情义的人,怎可容许?
人的一生,身边的人来来往往,真正留步的有几位?每个人都有自己病态的一面,有他人无法理解的痛苦。有些人能很轻易地把它忽视了,有些人却被它束缚了。小说开头回忆直子时,提到一口井,埋在草丛里,特意找是找不到的。人一旦不小心跌入,就无可避免地要死亡,深得可怕!问题是谁也找不到那口井的具体位置。木月与直子都遇上了那口井了,或许,那也是一种解脱吧!总还会有人撞上的,不可避免的。唯剩太多的无奈太多的遗憾,化成风吹散在草丛上,留下一声声呢喃!
断断续续的读了很长时间才读完这本书,读了大半本的时候还在为阿玛兰妲的孤高和不可理喻感到愤慨,还在为双胞胎兄弟的放荡感到气愤的时候,在书的结尾却感到了无比的凄凉,从拉乌尔苏去世之后,小说也快走到了尽头,联系着他们几代人的纽带没有了,这也为最后的悲剧慢下了伏笔。
一个小镇从祖先开始的开拓,到最后整个家族只有那个猪尾巴小孩儿,尤其是最后只剩他一个人的时候,不光是他孤独的问题,而是他对整个家族的历史完全不了解,也无从知道,就是那种悲凉。带着这种悲凉整个小镇从地球上消失了,而再也没有人会了解这个小镇的历史,也无从考证。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家乡,我家是隶属于东北林区,以为林区的总部在那,我们林区的职工也都在厂部附近居住,那时候厂部一派欣欣向荣,院里的凉亭,两边的喷水池,厂部气派的大门,都是我们常去玩儿的地方,最主要的厂部的大部分设施都是由我爸爸带着他的那帮工程队完成的,还记得他在家里的时候做的凉亭上四角的龙头和蹲在亭子上面的神兽,以及做院墙的时候用水泥打的花架。
过年的时候每天都会去好几拨扭秧歌拜年的人,现在过年的时候已经没有这样的景象了,出了过年大部分时间都去城里打工了,镇里有点儿钱的都去城里买房子了,厂部也是野草横生,将水泥地面和砖地埋在里草丛里,喷水池也早就没有水了,在假山的旁边斜斜的横生出一株杨树来,凉亭也是好多年没有从新粉刷过,柱子上的漆大片大片的脱落,蹲在四角的身手和龙头已经露出了水泥的本色,丝毫没有色彩。墙根底下的野草疯长着。墙上的口号时隐时现,一派荒凉的景象。
我看到了一本书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问题很有趣,其中有一个问题叫花为什么有的香有的不香呢?这个问题是这样解答的。
一般来说,大多数植物的花朵里都含有香气,但并不是所有的花朵里都含有香气。为什么有些花朵里含有香气,有些就没有呢?首先让我们来看一看香气的来龙去脉。
花之所以有香气,那是因为花朵有着制造香味的工厂————油细胞。这个工厂里的产品就是具有香气的芳香油,它可以通过油管不断地分泌出来,并且在通常温度下能够随水分而挥发,从而变成气体散发出诱人的香气,所以又叫它挥发油。因为各种花卉所含的挥发油不同,所以散发出的香气也就不同。我们之所以能闻到花香,是从挥发油逃跑出来的气体分子钻入我们鼻孔的缘故。另外在有些花朵里虽然没有油细胞,但是它的细胞在新陈代谢的过程中,会不断地产生一些芳香油。还有一些花朵的细胞里不能制造芳香油,而含有一种配糖体,配糖体本身虽然没有什么香气,但是,当它受到酵素分解时,同样能发出香气来。
我的感想:这本书很有趣,希望有很多人看这本书,增长见识。
我认为,本书中人物性格最鲜明的是葛朗台。他贪婪、狡诈、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独自观摩金子成了他的癖好,临终前也不忘吩咐女儿看住金子。他做起生意来是个行家里手,常装口吃耳聋,诱使对方上当受骗而自己稳操胜券。他家财万贯,但开销节省,每顿饭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都亲自定量分发。为了钱他六亲不认,克扣妻子的费用;要女儿吃清水面包;弟弟破产他无动于衷;侄儿求他,他置之不理。最后也因为钱而咽气。与他相反的是他的女儿欧也妮,虽然在其父死后,她仍然保持简朴的生活,但她却是善良的:她把钱用到了慈善机构和教育上。这在那个时代是相当难得的。可是,她却因为父亲的爱财而与其关系破裂,为了等待背叛自己的心上人消耗掉了宝贵的青春。欧也妮的悲剧形象则控诉了拜金主义对当时社会的毒害,对于金钱左右着一切的社会来说,是另一种形式的控诉,她是一个被金钱吞噬的无辜的牺牲品。
当我合上了这本书,心中感慨万千:为了金钱,人类可以做到对亲情的不顾。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上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心得3
如果你读过《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对书中的主人公葛朗台肯定印象深刻吧。葛朗台是个十足的守财奴,他贪婪、狡猾、吝啬,金钱就是他崇拜的上帝。临终前也不望祝福女儿看住金子。他家财万贯,但却视财如命,非常小气。每顿饭的食物,每天的蜡烛都由他亲自分发;他克扣妻子的生活费,为几块金币,要女儿喝凉水,吃干面包;弟弟破产他也无动于衷;侄儿求他,也不理睬。他为了钱财,六亲不认,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令我恨之入骨。
他的女儿欧也妮小姐却与他截然不同,欧也妮美丽善良,勤劳、诚恳,但他的人生却非常痛苦。我为他愤愤不平,为他伤心掉泪。葛朗台因为他的吝啬,毁了女儿一生的幸福!
葛朗台老头,处处拿他的妻子做挡箭牌,什么事都要经过他太太的同意,而事实上,他对自己的妻子特别吝啬,总是想方设法的把给他的零用钱一点一点的收回来。
……
这个故事,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却同样凄惨的人生悲剧。
捧着这本书,我有千丝万缕的情绪。一个人慷慨大方,心胸开阔,你的人生就原野色的宽广;如果你临啬,你的人生必将是阴暗,狭窄的!
《亲爱的安德烈》——两代人,36封家书。通过写信的方式龙应台重新走进安安的生活,再次进入母亲的角色。生为同代人,不得不为安德烈的成长和生活方式感觉到耳目一新。突然知道原来这就是我们之间,我们国家孩子与外国同龄孩子之间的差距。喝酒、聊天、听歌、开party、旅行,毕业后也有自己的目标梦想去追求。
而我们国家的大部分青年,上学时期不断地为了考试而学习,高考完了上大学就是一个颓废的开始,漫长的颓废又引发后来的迷茫。每天不知道自己在学什么,毕业了不知该去干什么。就是回到了原始的智障状态“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去干什么?”可是回答不出个所以然,一直在迷失自己。读后感.而拖延症是我们普遍的病态,得过且过也也变得无所谓,失败也觉得理所当然。这正是目前的我!归根结底问题还是在于自己,痛苦的是你假装在努力改变,以为装装就可以成真。侥幸,早有一天要害死你。
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孩子,我要求你读书用功,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绩,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拥有选择的权利。
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当你的工作给你的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从小父母就教育我们要努力读书,却没人告诉我们为什么要努力读书。仅仅是为了上好大学,找到好工作?好像真的是,因为得出的结论是你没有好好读书,所以你没有上好大学,没有找到好工作。
二十开头,尴尬的年龄,你突然痛苦的发现你的才华不够展现你的个人魅力,不够支撑你的野心。你终于知道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所以你只好再去读书,去锻炼,去让自己变得优秀。读书当然不仅仅是为了上好大学,找好工作,还为了丰富自己的生活,让自己变优秀,为了结交更多有趣的朋友。借此《亲爱的安德烈》共勉!
中国台湾著名女作家龙应台的散文随笔集《目送》是一本适合情感细腻的人阅读的一本好书。《目送》收录了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等等,在刚读完第一篇的时候,我就不忍释手,深深为之吸引,为之感动。
当我读到“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时,我的心有种难以言喻的痛楚!当读到“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我的心再一次被刺痛,“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一个人听音乐。”我们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对我们是如此的排斥与冷漠!“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人到中年,当你读到这段话的时候,你的心会不会剧烈的颤动一下?
任谁看到这样的文字,都不免在心里发出一个共鸣的震颤,这让我想起现实中的自己,现在我们总在抱怨孩子粘人,总希望能让自己多一点自由的空间,少一点孩子的纠缠,可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当孩子一天天长大,我们想要跟她们亲近都将成为一种奢望了。
在《我村》、《火警》、《手镯》等文章里,我还读出了世间的人生百态。所以说,读散文,是需要有一定的人生阅历的,更需要有一种对散文情有独钟的心境。这样的文字,才会触动我们的心灵,震颤我们的神经。阅读,才能变成一次快乐的旅行,实现一种深刻的人生体味。
也许是岁月增长,人的心也越来越容易忧伤。曾经视若无睹的东西,在不知不觉中,也在心中烙下了深深印迹。开始在乎起父母越来越多的皱纹,也开始担忧起孩子越走越远的脚步。所以,这样的文字,才这样的令人心痛起来。放下书,闭上眼睛,在苦涩的眼泪中,更多的领悟到生与死那一瞬间的界限。无法忍受,却需要面对的是:到底什么才是最宝贵的?
这是关于光阴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在时光的洪流中渐渐长大,我们眼前的背影从高大到佝偻,自己也就慢慢成了别人眼里的背影。当我们再不能为过往的遗憾一一买单的时候,彼时的目送就成了眼下的悲凉。做儿女的要明白,在父母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渐行渐远。做父母的也要明白,孩子不是你的附属物,“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你能给孩子的只是精神上的慰藉和支持,让他(她)自己体会孤独、挫折、失败等种.种坎坷,这才是真正的爱,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
读《目送》总有想流泪的感觉,为逝去的或正在远去的亲情,挽留不住的是匆匆的生命脚步,能留下的就是记忆;读《目送》懂得了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读《目送》有些更深的感悟: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大学时读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隐隐地被这样的农民形象所震惊,我们的一生会有那么多苦难嘛?这样的在绝境中只能默默接受,而又继续活着?
福贵一直接受着死亡——他人的死亡,许三观一直用卖血渡过一次次的绝境——往往是儿子产生的困境。
去年再度《活着》,福贵的一生令我痛哭,活着是那么不易的一件事,那到底上帝给予我们那么多的苦难是为了什么呢?我们不可能如同伟人一般,以极强的生命力去超脱,我们只是福贵,万般无奈地恨着却又平静地接受。
再读许三观,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病了,他是一名农民工,做着这个社会最辛苦的搬砖工作,在这个行业里一呆40多年,他以为他还可以再干20-年,即使现在已经有些吃力。在过去的40年里,他的血汗钱,带大了他的两个女儿,在三线小城市买了房——虽然是二手的的,虽然只有70多平。回忆我的成长,我们家没有如福贵般突然因为钱而难以招架的时刻,当在早期两个女儿都读着书的日子里,我们家一直很贫困,有住过舅舅的房子,有住过20平米的小平房,20-年我从乡下小学到城里花了20-块钱,我读高中时为了读学校外语班花了2万块钱,20-年我们终于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还是我和姐姐的名字......
然后我的父亲倒下了,从医院回来那天,吃着饭他突然哭了,也许是因为害怕,害怕自己没几年好活,也许是化疗太痛苦,也许是发现人没用了。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赚不了钱了,这让他难受,他觉得没能给我买辆车而觉得对不起我,我给他钱的时候只是落寞地说让我省点钱。有一次我和老妈去买电动车,他觉得我们买太贵了吵了一架——他生病后脾气很差,后来我也哭着在大街上和他吵,他一个人在外面呆了一会,回家后他说他赚不了钱了,你自己的钱你自己决定,你喜欢你就买好了。
那个时候我就想到了许三观,他的血拯救了这个家庭那么多次,而最后一次,他老了,正如我的父亲辛苦了一辈子,当两个女儿都能赚钱了,他还在想着付出,想着赚钱给我们买车,甚至病了害怕成为累赘。
所以对我来说,许三观是个父亲形象,一个简单的中国农民父亲形象。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
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陈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面对两个孤儿乞求的眼神,手执一份语焉不详的破烂文书,如果你是一个航海家,你会心生怜悯,答应他们出海冒险吗?途中又有多少艰难险阻在等着你呢?你许下的承诺会不会实现呢?凡尔纳的科幻小说《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就给我们描述了这样一个情节曲折、脍炙人口的故事。
故事讲述的是苏格兰航海家格雷那万在海上拾得一份文书,得知大航海家格兰特尚在人世,在船长儿女罗伯特与玛丽的恳求下,驾“邓肯号”游艇出海寻找。他们横穿美洲,改道澳洲,当他们遇到格兰特船长的水手艾尔顿,却上了这个海盗的当。之后他们前往新西兰,又被食人族俘获,侥幸逃脱后,抓住了艾尔顿,并把他扔在荒岛悔过自新,结果巧遇格兰特,一起返回故乡。
读完此书,我感慨万分。作为一个勋爵,格雷那万拾到文书后完全可以置之不理,然而他为什么如此执著地去寻找格兰特船长呢?而且经历多次失败,仍然不气馁呢?答案其实很简单,因为他有一颗博大的爱心。当得知罗伯特与玛丽无依无靠,母亲已死,父亲又生死未卜的惨状时,他不但伸出援助之手,而且不惜一切代价陪同他们去冒险,实现他们的心愿。这种行为是多么难能可贵!也因为这种无私的爱,帮助主人公每次都化险为夷,平安度过难关。爱,正是战胜一切困难的力量。扪心自问,我们否拥有这种力量,以助人为乐为准则?在别人遇到难题时,我们可曾耐心地帮助他们,多少次看到别人摔倒时,我们可曾上前扶过他们一把?《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中格雷那万的故事,让我明白了真诚关爱他人的人,肯定会得到人们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同。一个篱笆三个桩,世界需要热心肠,让我们以格雷那万勋爵为榜样,热心帮助他人,共建和谐社会。
地心探险,多么不可思议,又多么令人向往?迄今为止,人类没有做过有关遨游地心的尝试,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却用他智慧的笔写出一部充满传奇色彩的科幻小说——《地心游记》,带着满脑子的好奇和疑问迫不及待的翻开书页,跟随儒勒•凡尔纳的“神笔”,一次奇妙的地心探险之旅就此展开。
布洛克教授科学知识渊博,是个真正的学者,会熟练使用诸如锤子、钻子等各种工具,做起事来风风火火;阿克赛、既是教授的侄子,又是教授科学实验的助手,血管里流着矿石学家的血液,发自内心的喜欢地质学;汉恩斯,地心探险之旅的向导,性格沉稳谨慎。三个性格迥异拥有不同技能的人,个性之间的互补,行动中的相互说服、支撑、团结,凭借一张羊皮纸上的密码和对地心奥秘的吸引,依据真实的科学知识和数据,用经验和勇气展开一次穿越地心的奇妙探险之旅。
布洛克教授、阿克赛、汉恩斯三人做足周密的准备工作——带着必要的行头和装备:仪器、武器、工具、书、药箱、地图;食物和水;烟草、火药;以及金子、银子和钞票;向冰岛的火山口进发,从火山口下降,向地心挺进。缺水口渴的考验、迷路的恐惧、暴风雨的洗礼、遭遇可怕的海怪,经历“九九八十一”艰难险阻,终于完成地心探险,回到地面。经验和勇气的完美结合,为地心探险之旅画上圆满的句号,三位探险者在这次奇妙的探险之旅中,收获了各自的成长,成为患难之交,令读者赞叹。
读完《地心游记》,让我联想到日常的学习和生活,譬如学习,要想取得成果,就一定先付出辛勤的汗水,努力耕耘自己的小天地,做好做足方方面面的功课,积累经验,才能在考试中保持良好的心态,取得满意的成绩。再譬如生活,许多小技能,你总要动手动脑亲自试试做做,有时可能还要经历挫折和失败,鼓足勇气再尝试,才能掌握。成长来自经历,成功来自历练。经验来自日积月累,勇气来自经验的储备,当拥有丰富的经验和可贵的勇气,人类上至九天揽月,下至遨游地心的愿望,将会由梦想化为现实。
读《地心游记》不但让我经历了一次奇妙的地心探险之旅,还让我得到一个深刻启示——丰富的经验和可贵的勇气让有志者事竟成!
在我们学《祖父的园子》一文时,史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呼兰河传》这本书,这本书是萧红的一生将走到尽头时写的长篇小说,当时她还不到30岁,但身体十分虚弱,患有多种的疾病,31岁时就去世了。
这本书萧红用了灰色的笔调写了呼兰河,呼兰河也是萧红的母亲河。书中大多数的内容都是她童年时候的故事,很多都是她和祖父在一起的趣事。萧红小时候因为各种原因,家族中好多人歧视她,只有祖父关心她。她和祖父在一起总是快乐的。
书中有些情节是很好玩的,比如萧红趁祖父不注意,就把几朵玫瑰插到祖父的帽子上,她祖父毫不知情,还说:这园子里的玫瑰真香啊,萧红在旁边乐的哈哈大笑。读到这里,也可以感觉萧红童年和祖父在一起的快乐,无拘无束,自由自在了吧?
在《祖父的日子》这篇文章中也可以体会到这种快乐,她去给祖父“帮忙”,她拿不动整把锄头,祖父就给她锄头的“头”。她在地里乱锄一阵,祖父也不生气,两个人还开小差玩了起来。
样就故事还有很多,都能让人捧腹大笑。
看完这本书后,我还感觉那时的人很迷信,什么海龙王啊,叫魂啊?
仔细读完这本书,我内心复杂。萧红回忆了很多童年的事,可是笔调是灰色的。平淡的像秋水一样,灰色的天空,灰色的城市,灰色的社会……我想这就可能因为作者身体的疾病让她觉得所有东西都是灰色的。
《边城》是沈先生的代表作,小说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故事。在湘西风光秀丽、人情质朴的边远小城,生活着这样一个奇特的家庭:靠摆渡为生的老船夫和孙女翠翠二人。
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傩送,从此心中埋下朦胧的少女情怀。傩送的哥哥天保也喜欢上翠翠,托人向老船夫求亲。兄弟俩人都爱上翠翠,他们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滩,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乡。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着傩送归来。
沈先生的行文如潺潺流水,给人一种诗意。没有扣人心弦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沈先生能够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以简练而又细腻,散淡而又自然的笔法刻画出人物的心理,使你情不自禁地融进人物的心灵世界。
《边城》隽永的文字弥漫着边地山村的浓郁气息,沈先生给我们展示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正如他谈及《边城》时所说,“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
边城的人民是“一群未被近代文明污染”的善良人,他们保持着昔日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与纯朴勤俭的古老民风。透过字里行间,我们能感受到沈先生努力建构了一个充满自然人性的世外桃源,创造的人物闪烁着人性中率真、美丽、虔诚的一面,边城的人民就是人性美的代表。
沈先生所描绘的人性美首先体现在老船夫和孙女翠翠身上。老船夫自甘贫苦而生性达观、洞悉世情而信守天命。他有重重的心事,他牵挂翠翠的将来。他的后半生是为翠翠而活,他的惟一的生活目标就是要使翠翠快乐。“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代替了天,使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于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和翠翠相依为命,对翠翠的挚爱展示了淳朴、善良的人性。而翠翠呢,这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是全书的灵魂人物,她从小和青山绿水为伴,“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
湘西的清风、丽日给了她一个壮健的躯体;茶峒的青山、绿水给了她一双清明如水晶的眸子;撑渡船的简单生活赋予了她一颗毫不世俗的心。她和老船夫不贪财、不嫌贫、不偷懒,乐于助人,在这两人身上我们看到了勤劳、善良、淡泊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随着年龄的增长,翠翠也多了一份心思,多了一份忧愁,对爱情的羞涩和不解增添了她的烦恼。从小时候的学羊叫、学牛叫,到在头上戴小花再到后来有了少女的心事……她和傩送之间的爱情没有山盟海誓,没有骇人之举,有的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超乎自然的朴素纯情,洋溢着含蓄之美。沈先生正是通过他们的爱情表达了人性美。
书中这种处处洋溢的自然、纯洁、真挚的人性美,同样体现在天保和傩送两兄弟身上。沈先生既写出了他俩对爱情的忠诚、坚贞,又表现了他俩自我牺牲的美德。他们爱翠翠,都是以感情为重的。在他们心目中,爱之所在,与世俗的钱财、地位毫不相干。傩送不选择碾房而宁愿撑渡船;天保先是选择车路(指托人提亲),后选择马路(指唱三年零六个月的歌以夺得心上人的芳心)。
同样爱上翠翠,但“兄弟两人在这方面是不至于动刀的,但也不作兴有,情人奉让,如大都市懦怯男子爱与仇对面时作出的可笑行为”。爱情本身有“排他性”,但他们却都以互助互爱的德性,以一种优美健康而自然的“人生形式”,演绎出一曲平凡而崇高的爱情之歌,不能不让人为之动情。
《边城》的人性美还表现在边城人民的邻里之爱上。这里的人民质朴,不存在尔虞我诈的奸险用心,邻里之间和睦相处,患难与共。
他们朴实无华:像老船夫拒收过渡人塞来的钱;到集市买肉时卖肉的老板给他多称一些;还有船总顺顺也总是尽力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在老船夫过世时,面对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的翠翠,顺顺尽释前嫌,忙前忙后……这
就是湘西的风土人情,这就是质朴的边城人民之间浓浓的一份真情。良好的民风世代相传,造就了边城的山水情。
翠翠的母亲,因为终究无法和相爱的人走到一起而选择了死亡,选择了逃避,选择了结束一切,真的很可惜。其实,我觉得爱情并不一定非要轰轰烈烈,爱一个人也并不是非要和他生活在一起,只要他过得快乐,我想这才是爱情的最高境界。
爱情是脆弱的,有些时候,相爱不如相知,任何爱情,一旦表白,一旦拥有,其结果往往是将爱情活生生地淡化,甚至扼杀。或许是因为受到母亲的影响吧,对于自己的幸福,翠翠也同样选择了等待,选择了让命运来决定一切,翠翠爱上了傩送,但这种爱并不外化为强烈的行为,而表现为朦胧的、隐秘的内心波动。她听着爷爷吹芦管,梦见了象征爱情的虎耳草,充满了对爱情的憧憬,不禁心都被软了。
等待永远都是漫长的,我们无法预知未来,等待的结果也并一定会是你想要的,时间会把一切带走,却还是会留下一些痕迹,一些回忆,或许时间会改变些什么,但是我想真正的爱情是永恒的。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或许这就是需要我们去咀嚼的地方。沈先生的写作涤荡着清灵之感,书中的结尾也给予了我们一个遐想的空间……
寒假里,老师要我们多看一些课外书。有一天,我看见爸爸在看一本名叫《明朝那些事儿》的书,我随手翻开一本,里面幽默风趣的语言一下把我吸引住了,我还没有见过这样写历史的书呢。于是,我用整个寒假的时间把这一套书一口气全看完了,这本书真是太好看了!
这本书讲述了明朝三百年的历史,从明朝的建立一直讲到明朝的灭亡。以及明朝十七位皇帝和其他王公大臣之间的勾心斗角,尤其对官场政治,边疆战争和皇帝想法的描写最生动。作者用风趣幽默的语言把那些十分复杂的政治事件写的通俗易懂,连我这样初中水准的人也可以看懂,他不仅仅是把历史复述一遍,还加入了一些自己的观点,让读者欲罢不能。
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这本书对我以后学习明朝的历史有很大帮助。同时,我也觉得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统治太残暴了,他为了自己的权利不被夺走,杀掉了许多开国的功臣,许多历史上的名将也因此丧命,结果连可以抵抗外来入侵的将军都没有了,只能让自己的儿子去守边疆。
我最崇拜的皇帝是永乐帝朱棣,他是个伟大的皇帝。他下令编制了永乐大典,他在北京修建了紫禁城(就是现在的故宫),他派郑和七下西洋,和各国交流文化,促进各国的融合。他还是一个指挥水准丝毫不亚于任何名将的皇帝。他就像书里说的那样,是一个马上皇帝。
此外,我觉得最有趣的一件事是在洪武年间,由于朱元璋杀的人太多,一些官员为了多活两年,就直接装疯,好端端的一个人,突然得了精神病,像抢别人饭吃,傻笑,拿着菜刀和人打招呼之类的行为是很常见的,由此可见朱元璋有多可怕。
总之,我觉得,这是一本值得去看的书。
天上不会掉馅饼。 —— 题记
如果你明白宝葫芦是偷东西的,你还想得到宝葫芦给你带来的幸福轻吗?相信你们会说:”不。“
开始读这本书时,我觉得宝葫芦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定贝,它能让我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我要是也有一个这样的宝葫芦该多好呀。以后我就不愁吃喝了。可是往后读了我才发现,宝葫芦是把别人的东西偷过来给主人用时,我的想法完全变了。我觉得宝葫芦可以带来不劳而获的东西,同时它也可以给拥有它的人带来灾祸,和无穷的烦恼。因为本来是可以不撒谎的,却为了要隐藏宝葫芦撒了许多谎。
作品主要写了天真活泼的中学生王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一个无所不能的宝葫芦。王葆做了宝葫芦的主人后,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因此获得了一种不劳而获的”幸福“。可拥有了这种不劳而获的幸福却让王葆麻烦不断。像下象棋把”马“吃到了嘴里、从来不撒谎要被迫撒谎、看电影偷到了好朋友的座位、考完试拿别人的试卷被教师发现……
最后王葆终于发现宝葫芦给他的东西并不是凭空变出来的,而是把别人的东西偷过来的给自己用的。王葆做出了选择就是把宝葫芦的秘密告诉大家,并认错。这样就跟大家解释了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事情。也可以不让宝葫芦继续祸害别人了。醒来后发现是一个梦。
王葆把宝葫芦扔了,我持两种观点:一种是这样做是不对的。因为王葆完全可以留下宝葫芦自己享用,就算没有家人和朋友起码有无穷无尽的东西何苦苦了自己呢?第二种是这样做是对的。因为如果这样就算没有那种特殊的”幸福“,可是和家人和朋友在一起,不是比所有的”幸福“都幸福吗?我还是赞同第二个观点。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不难发现,不劳而获得到的东西是不会心安理得的。就拿本书的主人公王葆来说吧,他还不知道宝葫芦是偷来的东西时都如此的不自在。要撒一个又一个的谎。当他知道是偷来的东西时是多么的痛苦,因为偷,他失去了亲人,朋友,因为偷,他辜负了大家对他的信任。那时他的多么的难受呀。
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天上没有掉陷饼的好事“,一切幸福只能靠自己的劳动。
《聊斋志异》这本书我非常爱读,我最佩服里面的崔猛。
崔猛是个世家弟子,性情刚毅,脾气暴躁。谁要稍微冒犯了他,他就拳脚相加。崔猛喜欢打抱不平,来求他办事的人络绎不绝。崔猛虽然脾气暴躁,但是对母亲十分孝顺。
崔猛家隔壁有个凶悍的妇人,经常虐待婆婆,婆婆饿得快要死了,儿子偷偷给母亲拿点东西吃,这悍妇知道后,就把丈夫骂得狗血喷头。崔猛十分愤怒,跳过墙去,把悍妇的鼻子、耳朵和唇舌都割掉了,致使她当场死去。我觉得崔猛干得对。因为孝顺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哪一个人听完这样的事不痛心呢?
我长大就想做一个崔猛这样的人,除去天下的祸患,保祖国的平安。
一个人一生只死一回,我们都欠上帝一死。今天死了,明天就不必等死。(《亨利四世》)
——题记
读《雷雨》,我只用了半天时间。应该说能够从头到尾,一气呵成地感受其神韵的文字魅力和行云流水的情节,本就是一种非凡享受。而其中最玄妙,也是最出彩的地方,无疑是结局一个又一个突如其来的死亡,它会让人们在匆匆的一瞥中有些措手不及的茫然。
然而平复了那些纷乱的情绪,定神浅思,也许“死亡”,对于这些生活在痛苦之中的人们,本就是一种痛定思痛的解脱。抛离爱恨的纠葛,解系世俗的仇恨,最终我们还是要把灵魂交还给上帝,经历审判,得到救赎。
“死亡”一词,可以说贯穿了整部《雷雨》,姑且以此为线索梳理一下思绪,会发现它更像是一个引子,通络了一个家族的命运。
从序幕中两位尼姑谈论的神鬼,再到周萍和周蘩漪各自的忏悔或执着,最终直指那些无知青年的咽喉,每一个布景和情节,都或多或少弥漫着对死亡的叹息和恐惧。然而面对这一出悲剧,真正可怕的到底是死亡,还是爱情的盲目?
其实我一直在想,鲁四凤——这个揣着小幸福蠢蠢欲动的女人,这个在爱情与道义的挣扎中活脱出来的女人,如果不是意外,不是命运的捉弄,她是否会得到最终的幸福呢。也许会吧,带着母亲临终的祝福,携着爱人私奔海角,从此摆脱家族地位的一切捆绑和束缚,从此过上一种世外桃源的生活;但是更也许不会吧,因为她双手紧紧挽着的是一个背负罪责,终生处于悔恨和惶恐中的男人,他们可以背离家族的往生,可以亡命天涯追寻他们想要的幸福,然而无论足迹印留在多远的彼处,他们的精神里却始终会残留另一个的女人身影。如那夜雷鸣的雨后,她恶毒的诅咒,那低低的呜鸣声竟会如此四壁回荡。四凤的悲哀并不在命运玩人,而在于她本就选择了一个担不起责任的男人。
所以说周萍的死,在我看来到并不算意外。感情用事地讲,我很不欣赏这个男人。周萍的一生应该可以用极其卑微潦倒来形容了,他总是在是非之中摇摆,前世深陷在与继母的乱伦情事中,后世又投入了鲁四凤的爱恋纠结。此人活得实在不够坦荡,属于淡薄尊严,丢弃理想,泯灭自由,只把结余的生命留给“情”字,死不撒手。我以为,爱他,就好比施舍同情,女人的怜悯下,只有懦弱的男人。
曹禺曾经在《雷雨》的序言中评价过他自己笔下的人物,但得到其大加赞赏的却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便是死得很不值当的二少爷周冲。相比而言,我觉得周冲是《雷雨》里悲情-色-彩的人物。他先是对四凤的求爱失败;又在争执中委命于父亲的呵斥,认识到独权的威严终究是不可动摇的;之后他又抱着近似菩萨的善心去探望困顿中的四凤,却被鲁大海视为不速之客辱骂出门;最终他还是被自己最敬重的生母周蘩漪利用,做了一段家族恩怨的陪葬品。一件件打碎他梦想的事情接踵而来,残酷的现实生活留给他的只有悲痛——剩下的是一种掉到黑洞中不可重生的绝望。周冲是无辜的,他只是一个被社会矛盾、家庭仇恨无故吞噬了的受害者,一个在梦想与现实中游离屈尊的年轻人。他最终还是死在自己梦开始的地方,令人悲怜不忍,心痛不已。
从死亡的——阴——霾中走出来,我看到一个还活着的人就是整部《雷雨》的灵魂——周蘩漪。她是曹禺老先生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也是他认为最“雷雨的”角色-。按理说,周蘩漪并不算什么讨巧的角色-,但她的行为和心理状态却尽显了一个女人最刚烈最隐忍的一面——为了爱情而活,却又被爱摧残了身心,绝望了人世。我能够给予她的更多的是同情,更或者说是仁爱。周蘩漪是鲜活的、真实的,她生命的一半已经沉沦,但是在感情崩溃的边缘却忽地惧怕起了死亡,露出对现实的无尽渴望和激-情,于是她本能地抓牢身边最后的一棵救命草,不顾一切地疯狂地向上攀爬,但却不料,她所有的希望最终还是土崩瓦解在一个懦弱卑微的男人手里。而我的同情,最终停留在曹禺先生没有给周蘩漪一个超脱的权利,死亡对于她来说是甜的,但却不可得,她将带着遗恨和罪责感孤守在爱人和儿子的墓冢前,直至生命的终结。
在我看来,《雷雨》里这几个徘徊在死亡边缘的角色-,其实都有着对生命的无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们在命运的冲突里偏离了原有的轨道,最终,泪水和痛苦交织相容,命运之手把他们拽到了它永不知足的戏弄之中。但是,关于那些爱与恨的矛盾纠缠,也许也会因为这些死亡而被释解,没有什么是不可原谅的。
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那么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