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26篇)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通用26篇)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1

窦娥冤是元代着名杂居家关汉卿的杂居代表作,是一出具有较高文化价值、广泛民众基础的中国十大悲剧之一的传统剧目。窦娥是这部剧中最悲苦的人物,她三岁丧母,七岁被典,十七岁守寡,不幸的生活让她只能守着其父教导的“三从四德”和婆婆孤苦过活。屋漏偏逢连日雨,赛芦医为了免债欲谋害蔡婆婆,被当地恶棍张驴儿所救的蔡婆婆从此又走上了不幸之路。逼婚不成的张驴儿误杀了自己的父亲,愤怒之下将罪名栽到窦娥身上。被告上公堂的窦娥对官府还是有一些信任的,哪知时局腐败,贪官横行,被张驴儿买通了的知府为了逼迫窦娥认罪,竟当着窦娥的面要拷打蔡婆婆。善良孝顺的窦娥不忍心看婆婆受罪,只好屈打成招,被定了死罪。刑场上的窦娥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她悲愤的咒骂天地:“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为天!”一句话道出心中的激愤、委屈、埋怨、指责……更道出官场的黑暗,穷人地位低下掌控不了自己的命运。为了表达自己的反抗决心,在临行时她提出三桩誓愿,第一桩誓愿——血飞白练,通过这种方式,她向世人显示她的清白无辜;第二桩誓愿——六月飞雪,通过这种违反常规的自然现象来证明社会的不公平;第三桩誓愿——亢旱三年,通过这种直接的方式反抗官府的昏庸,官吏的无心正法。这三桩誓愿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一步步递升,表达了窦娥希望通过三桩誓愿直接惩戒残暴昏庸的官府,也希望有一天自己的冤屈能够沉冤昭雪。三桩誓愿也是窦娥反抗精神的上升,而三桩誓愿的实现更是窦娥反抗的最终结果。

窦娥就是那个时代造就的悲剧,可以说狭隘落后的封建思想毒害了女性的一生,女性们结婚生子操劳一生却得不到应有的尊重,有的被当成繁殖劳动的工具,有的甚至像牲口一样被买来买去。究根结底是落后的封建道德在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男人们觉得男尊女卑是自然规律,应该享有对女人的控制权;而很多妇女们欠缺自省意识,看不到自身的处境。窦娥虽具有独立的意识和强烈的反抗精神,但在时代大背景下,她也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命运被别人主宰。窦娥的故事只是千千万万个被压迫被迫害的妇女的缩影,在那个时代不知有多少女性步了窦娥的后尘。窦娥三桩誓愿的实现也说明自身反抗的无力,不能依靠自身的力量使冤屈得以洗刷,只能寄希望于外物或虚无缥缈的天地。

生长在新时代的女性们在地位上比封建社会虽有所提高,且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精细化,对性别的要求也会越来越明显,但在很多工作岗位和地区对女性还是存在差别对待的,所以希望新时代的女性们时刻警醒,不要被表面现象蒙蔽了双眼,可能的话用一切手段维护自身的基本利益。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2

陈淼淼小的时候不知道自己的妈妈是精灵。但有一次,他不小心一点点黄酒倒进了妈妈的可乐里,妈妈和后,变成了精灵。这时,爸爸才告诉陈淼淼妈妈是精灵。从这以后,爸爸一直都说他要和妈妈离婚。

陈淼淼把这件事告诉了李雨辰,(李雨辰的爸爸妈妈离婚了)李雨辰说:“爸爸妈妈离婚后,孩子会变坏。”她们想了好多办法,最终妈妈还是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 张欣怡

这本书非常感人。讲的是陈淼淼的妈妈是精灵,可因为沾了一点儿酒精变回了精灵之后的种种怪事。为什么说它感人呢?因为淼淼知道了她的妈妈是精灵,所以有一些害怕,但她依然和妈妈处的很好,因为她们之间有一种境界叫信赖,信赖她的妈妈不会吃她。

最后她妈妈走时她并没有太伤心,因为她坚定有一天妈妈会回来看她的。我们也要学习淼淼的精神,在任何情况下仍保持着最好的心态。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3

《狼种》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这篇小说讲的是狼犬大灰的故事。

大灰是一只狼犬,身上有狼的血统,它是阳光马戏团的演员,专门演大灰狼。大灰在进阳光马戏团之前是警犬学校的一条警犬,所有人都觉得大灰不是狗是狼,虽然他的各项考核成绩都很好,但是因为相貌非狼非犬,所以被人排斥,不被接受。毕业后,其他的警犬被抢购一空,只有大灰无人问津。直到有一天马戏团团长收留了它,但是负责训练它的女演员川妮只喜欢那些哈巴狗,很讨厌大灰。连哈巴狗都仗势欺负大灰,经常弄得它遍体鳞伤。有一天,马戏团外出演出,川妮突然受到了云豹的攻击,在这危险时刻,川妮宠爱的哈巴狗们早就逃得无影无踪,只有大灰挺身而出,它与云豹英勇搏斗,最终用血迹斑斑的的躯体保护了川妮,而自己却牺牲了生命。川妮抱着大灰,眼角流出了内疚的泪水……

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大灰既有狗的忠诚又有狼的凶猛和勇敢,虽然主人因他的相貌不好而讨厌它、冷落它,但是在主人遭遇危险的时候,它不计前嫌,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用生命来保护主人。大灰没有讨人喜欢的外表,但它却拥有一颗善良、勇敢和忠诚的心。

从大灰身上我得到的启示是,我们要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以貌取人。我们班就有一个同学,学习并不是很突出,有一次,他右手骨折,可是他坚持用左手完成作业,没有因为骨折落下功课,因为他的坚强,他当上了我们学校的升旗手,并被评上了感动班级人物,这可是我们人人都向往的荣誉。虽然他的学习不是最好的,但是他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狼种》这篇小说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受益匪浅。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4

“你是否在意别人看你完美与否,而忽略了自己的快乐,常常将自己困在孤独的牢笼,盘问自己高贵的灵魂却难以解脱,生而为人的困惑,爱而无能的彷徨……”

在看完《人间失格》这本书后,在翻完它最后一页时,我坐在藤椅上久久不想动弹。书中曾出现的那一幕幕场景似乎历历在目,我无法去续写当时的那种感受,但绝对不能去忽略掉这种感受给人带来的震撼。

在近几年来,读书似乎变得极为挑剔。那些特别长的故事向来不敢去轻易涉足,一来若是没有强大的构架,那么我是绝对看不下去的;二者说来,干净的文笔以及明快的叙述风格等等,这些都极为重要。但说起来真正让我对《人间失格》这本书产生阅读兴趣的是,这本传说特别丧的书竟能长久以来保持着极高的销量,这点就很不正常,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自然需要我自己来看看它的内容。

……

……

在短短的八十来页的内容中,作者用一种极其荒诞不经的手法来描写出这样一个大庭叶藏。

他是胆小的,甚至“胆小到连幸福都会感到害怕。”;他是不值得信赖的,因为他从来都是顺从别人;他是可怜的,因为上天赋予了他极高的才情,却最终将他定义为”生而为人,我很抱歉”的废人;他是值得怜悯的,因为他活的无比真实,真实到他与这个世界都格格不入;他是高贵的,因为他从来都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多种复杂性格的人,一个这个世界都抛弃的人,或者他将这个世界抛弃的人。

”都是他的父亲不好。”她若无其事的说道”:我认识的小叶,个性率真,为人机灵,只要他不喝酒的话……不,就算喝了酒,他也是个像神一样的好孩子。”

你知道吗?当我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是怀着怎样的心绪呢?它无疑是给人一种震撼的感觉。在千叶县船桥县的京都小酒馆里面,那么和手札中提到的老板娘最后总结性的这样说道。……我认识的小叶……我认识的小叶,正如书中所说的“:我那无法向任何人诉苦的孤独气味,却被很多女性凭借本能而嗅出……”

这位京都小酒馆的老板娘便是其中的一位,而纵观大庭叶藏的一生,自童年时代到他的暮年时代,也就截止到二十七岁那年,在这短短的几年生活中,他仿佛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内心永远处于激烈的矛盾和不断自我同化的过程,他试图将自己这种仿佛与生俱来的孤独彻底消隐在幸福的生活中,但最终还是无法做到这点,因为他连这幸福都感到莫名的恐惧和浑身打颤,紧接着还是隐退在自己熟悉的黑暗中。这黑暗或许就是他嘴里说的光明,正如他自己在文中所提到的关于反义语的概念,黑暗的生活或许对于大庭叶藏来说才是真正的生活,而释放无限光明的生活,便要算是真正的人间炼狱了,这的确是很奇怪且有颓废的价值观。

大庭叶藏的人生随着被老家的哥哥、比目鱼以及他的妻子好子送进”疗养院”而真正结束,大庭叶藏被医生带着走进一间病房,卡擦一声,大门深锁,自从他的世界就像他先前曾说的”我要去没有女人的地方。”

”……没有女人的地方。”这句话并不是想表达大庭叶藏关于性欲方面的事情,而是直接抨击揭示他的内心真正的生活,在这家“疯人院”……在这栋没有任何女人,只有男性精神病患者的环境中,大庭叶藏的生活希望自此全部湮灭。不知道在这里的时候,他还会不会去想”自己会在某个瞬间”被打动的想法,我想是没有的,因为他的灵魂向来是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此刻更是孤寂的。

“我今年将满二十七岁,白发苍苍……”

”我失去了做人的资格……”

”现在的我,称不上幸福,也算不上不幸……只是一切都将就此流逝。”

这一句句直击心灵的话语,在读完后会萦绕在你的头脑中,就像鬼魂般阴恻恻的感到莫名的心惊肉跳。我在想的是,这样的一个人究竟算不算一个人,太宰治说他失去了做人的资格,他已经算不得一个人的存在了;但太宰治又在后记中借用酒馆老板娘的口中缓缓道出”:他是一个天真率性的人……”

……

时间倒推到另外一个比较重要的节点,也就是他人生中最关键的一个节点。此刻的大庭叶藏因为镰仓殉情的事情,被高中辞退,住在比目鱼的家中,自此与故乡的家人断绝联系。他是个被世界遗弃的人,完全被遗忘到黑暗的角落里面,没有人能去拯救他,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办法做到,因为他向来不会拒绝别人,就像他小时候不知道什么是饥饿感一样,只是别人认为他应该是饿了,该是吃些东西了,他便自己也就认为该吃些东西了,尽管有时候他不情愿,但还是会笑着往嘴里塞满东西,因为那些大人看到后可能会很高兴,很高兴的看到这一幕。

在这段人生阶段中,大庭叶藏的认识了静子,他们一起生活在一起,很长时间以后,大庭叶藏听到茂子叫他爸爸都会感到非常高兴,甚至认为渐渐融入到了这个世界。

”我想要一个真正的爸爸。”

有时候,伤害大庭叶藏的不仅仅是锋利的刀刃、呜咽冰冷的河水,还是安眠药、酗酒等等,还有那颗极易受到伤害的脆弱的心,而茂子这句突然冒出的这句话一下子就彻底撕开了大庭叶藏的面具,一下子就像一柄锋利的刀刃刺入了他早已千疮百孔的心,彻底将它击打粉碎。他曾是多么想借助她们的幸福来使得自己渐渐的、缓慢的融入到这个世界中,继而融入到这个幸福的家庭中。但这一切都将随着时间的流逝化为泡沫,不复存在。

在他还在上小学的时候,他自己为了表现的合群,表现的不表现出自己内心的真实而奇怪的想法,他学会了”搞笑”,他逼真的演技成功的令他在学校中如鱼得水,可是就在某一天的体育课上,竹一走过来对他说”:你这都是装的。”

我能理解大庭叶藏当时的如坠冰窖的感受,那种就像自己表演了很长时间,然后在大家哈哈大笑之后,你最终发现原来观众笑得并不是你那精湛的演技以及搞笑的技能,而是你的装模作样,原来大家都知道你就是在表演,类似于皇帝的新装的荒诞不经的表演。

在这个时间,大庭叶藏想要拥抱幸福、热爱世界,最终他还是无力的拥有这一切,他害怕这幸福的一家人,因为他的加入而变得肮脏不堪,他害怕这幸福会在突然的某个瞬间崩溃瓦解,他害怕拥有这幸福,他的本性就是胆小鬼,胆小到甚至连幸福都不敢去拥抱,他最终还是离开了这家人,这家幸福的人……

追本溯源,这一切都来源于他童年时代。太宰治开篇说道”:回首前尘,尽是可耻的过往。”这句话一下子便能吸引人的兴趣,你难道不想知道究竟是怎样的人会对自己的一生做出类似的评价。

大庭叶藏的童年生活可谓是良多艰辛,他从小体弱多病,也就造成了他爱幻想的毛病,他的心思细腻无比,对这个世界的任何事情都有高度的感知。这是上天赋予他的才能,却是让他走向地狱深渊的一把钥匙,正式开启他的地狱人生。

他认为人类的生活难以捉摸。他幻想火车的天桥是装饰品、幻想地铁是好玩,但其实到后来才知道其实都是实用品。这些意象都在间接的去想表达这样的主题即:真实的生活和幻想的存在、善于恶的交织、光明和黑暗的界限等等。

……

大庭叶藏的一生活的真实无比,他那天赋的才情最终成了他痛苦的来源。他生活中一直以虚假的面具来度过这可悲的一生。他所认识到的关于朋友、幸福、生活等方面,尽是悲观的方面。虽然看起来让人惊悸,但的确是具有很高的反思价值。其实就生活而言,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这个世界中充满了谎言与欺骗,每个人都多多少少带着不同的面具,麻木不仁的行走在这个世界上,他们外表热情、笑容满面,内心却是冷酷无情自私;他们之间虽然以朋友相称,就像大庭叶藏和掘木一般,相互轻蔑却又相互来往。直视每个人的内心世界,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或多或少的找到某些属于自己的影子,那些躲在内心深处黑暗的影子。它就像一面镜子,将整个世界的黑暗都照亮了,就这样赤裸裸的暴露在光明之中。

我们不害怕看见黑暗的降临,我们害怕的是内心的黑暗占据着自己的心灵。就像法国作家雨果说的”:释放无限光明的是人心,同时释放无限黑暗的也是人心。”

我所希冀的就是我们每个人都能最大限度的去消除那些隐藏着的黑暗。虽然大庭叶藏就这样消失在时光的长河中,但我们却可以跳出这样一个悲惨的结局。太宰治就这样将现实问题赤裸裸的暴漏出来,毫无任何遮拦修饰,但并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方案或是道路去走。

这是人心。每个人内心的黑暗都不一样,正如他们所经历的也都千奇百怪,只有靠自己去探索发现解决,这样我想是最好的方法。直视我们内心的黑暗,然后通过我们自己将它彻底从我们心中消除,从而成长为一个具有高尚品德的人,这或许就是太宰治在后记说的”:小叶是一个率真的人,像神一样的好孩子。”

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会像是太宰治所希冀的,像神一样的孩子……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5

当我看到基督山伯爵这本书的第一感觉有点晕,那么厚!这是我小学读过的最厚一本书。但读时觉得像在看3D电影一样,那么真实。

这本书又像演话剧,有个“报幕员”。最好看的是唐泰斯住进伊夫狱堡遇一位神甫后与其商量逃跑的几章,我最看重的是唐泰斯不忘恩负义,他曾有许多机会,把神甫扔在那里不管,自已从秘密通道里逃走但他没有,这是我们最应该学习的地方。

更棒的是,他在逃狱后实行的“有恩必报,有仇必报”的计划。

唐泰斯在逃狱后得到神甫的财产,他完全有理由自已隐姓埋名去过安逸的生活,但他选择与其截然相反的路,他先是报答了能帮助自已和父亲的莫雷尔先生,挽救了“法老号”的名誉,之后又去惩戒了那三个纯心害自已的孝忠复辟政权的无赖之徒。最后唐泰斯,不,基督山伯爵给人留下了让人受用不尽的两个词语,等待和希望!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6

合上《时代广场上的螅蟀》这本书,我对“自由”这个词又有了新的理解,这是一本关于小动物之间友情的故事,讲述了一只平凡并拥有陪不平凡的生活的螅蟀向往自由的故事。

小螅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而在不知不觉中离开了自己的故乡康涅狄格州,来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结识了好朋友亨利和塔克斯,与他们共同度过了许多个日日夜夜,在一起过的十分快乐,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柴斯特成为了举世闻名的演奏家,这样的生活使它失去了自由,它的情绪越来越低落,它渴望拥有属于自己的自由,于是在好朋友的帮助下,它离开了纽约,重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康涅狄格州。

柴斯特渴望自由,在高的名誉对它来说都算不了什么,可见自由是有多么的重要啊!小鱼在水里自由嬉戏,它喜欢游泳;小鸟在天空自由翱翔,它喜欢飞行;柴斯特与其他螅蟀一样,喜欢在草丛里欢乐,我们也一样,向往整个大自然,不喜欢被约束,被约束的生活是无趣的。自由使人快乐,因为自由就是干自己想要去干的事,所以当然是充满快乐的,快乐谁不想拥有呢?我想大家都想得到快乐,我也一样。我几乎整天都要学习,学习,再学习,因奖状、“头衔”等而为各种考试、比赛做准备,又总希望得到自由,也许天下所有的学生都会这样,很少有时间玩乐。

如果要写以《自由的一天》为题写作文,那肯定没有什么好结果,因为一个学生知道什么叫“自由”,根本没有一个学生体会过所谓的“自由”。要是有一天,可以在所有学生的脸上都能看得见快乐而又不虚伪的笑容,那社会上急缺的东西也就补回来了,社会就会更加美好了。

自由是很重要的,在学习之余,千万要记得给自己、他人一点自由,让社会生活更加美好。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7

初读《受戒》,看着文中光怪陆离的和尚生活,脑中真只有“荒诞”二字。首先,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去看,和尚应该是正而八经、吃素念佛、不近女色、严守清规的。然而文中的和尚却吃肉打牌娶老婆、杀猪抽烟唱淫歌,活象一堆江湖混饭吃的骗子。其次,小明子与小英子的“初恋进行曲”。小明子先是莫名其妙地当了和尚,后是与小英子日久生“情”。个人认为,这类型的透明恋情很有肥皂剧的味道。再次,是文中所谓“正经人”――“一个打兔子兼偷鸡的”。“偷鸡”这行当,是“正经人”所为吗?……一个个“荒诞”的设定层出不穷,第一次看完《受戒》真的只是“荒诞”而已。

为了不让自己仅仅停留“荒诞”的层面上,我便把课本上有关《受戒》的部分浏览了。对于课本上讲到的一些观点,我有自己的看法:

一、离题之说。

“小说的题目是《受戒》,但‘受戒’的场面一直到小说即将结尾时才出现,而且是通过小英子的眼睛侧写的,作者并不将它当成情节的中心或者枢纽。……”

课本列举的这些例子,会让人觉得离题。我觉得其实不是的。我觉得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二、“桃花源”之说。

“《受戒》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的主人公却应该是这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理想生活。”

我不讨论这“主人公”观点正确与否,我要说的是我不赞同课本中“桃花源”的说法。照着《受戒》原文来说,和尚们不守清规,我若是当地的村民,我就会觉得活得不安稳。例如文中写到:“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就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与其说这是自由恋爱的结果,还不如说这分明是借着和尚的幌子来诱骗良家妇女。另外,对于和尚杀猪的描写我也觉得不爽。不杀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杀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只不过在猪临升天时假惺惺地多了一道“往生咒”。恶心!有这种伪善的和尚在身边,这里还是“桃花源”吗?

三、“超功利”之说。

关于这一点,我是听了同学的发言后深有感触的。文中和尚有“攒钱”的“本事”,把“和尚”当作职业,可以白吃饭、分辛苦钱……这实质还是在追求功利。

以上,是我对课本的一些看法。

除却课本,我又看了一遍《受戒》。我始终觉得“受戒”在文中只是一个“形式化”的东西,它对于“和尚”而言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作者应该是想借这些和尚来讽刺社会上一些名不副实、尸位素餐的人吧?

关于《受戒》文中选用的对联,我也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大肚能容”联和“一花一世界”联,其实这两副对联就算不是明白地出现在文中读者也会联想到,但作者既然明白地写了出来,那就不得不说了。“大肚能容”,容的是一群混饭吃的和尚;“开颜一笑”,笑的是和尚道貌岸然的行经。“一花一世界”与胡为的和尚成为了鲜明对比。这种反差还是在加强所谓“受戒”的形式化。最后就是小英子家的楹联,“向阳门第春常在/积善人家庆有余”,这副对联有个跟和尚有点关系的传说:宋朝是苏东坡与高僧佛印是忘年交。佛印这天在做鱼汤喝,东坡突然来访逮个正着,佛印想隐藏自己做的鱼汤,但是东坡早已发现。东坡没有明白指出佛印的鱼汤,但是就用这副对联的上联引出了“罄有鱼”的答案。这个故事与文中和尚的行径多少有些共通点,天下对联何其多,作者偏偏选了这一副,我想大概也就是这个原因了。个人认为,这副对联在文中一有暗示小英子与明海的缘分、二有照应荸荠庵和尚们不受清规的作用。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8

一代人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与顾城的相识,大约是从这首诗开始的。

当然顾城不认得我,但我很熟悉他。

记得大约六年前,课堂上老师偶然间说起了一首诗。我记不得老师怎样描述顾城,只记得那简单的两句话“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我无法形容一个孩子懵懵懂懂的震撼,只觉得这首诗与众不同。“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类似的工整诗句是那个时期我接触的全部。回了家,我照起自己的眼睛,不是黑色的,是深棕色的,可我相信我也在寻找光明。

仿若是在初中毕业那年的某天,我在《读者》文摘上看到了一篇文章,《天真的创伤》,我蓦然间看到了那首诗,《一代人》。我始终没有忘了它,这一次,它又跃入眼帘的时候。我有了不一样的感受。我仿佛看到了一群黑夜中的行者,执着的走向那虚幻的并不见得真实的光明。时代与环境的黑色给了人审视生命命运的能力,却要用这样的赋予完成对荒谬的战胜。诗中有种力量,推动着我,我说不清是重还是轻。于是我来了兴趣,渐渐的入了文章。没有让我想到的是,文章提到了顾城的死亡。它提到了顾城用斧头先砍死了妻子,然后上吊自杀。文章接着分析了顾城的性格以及诗中透露的性格缺憾,可我再没看下去。虽然我们现在知道顾城的死亡一团重重,可是当时的我至为相信。那时正是我对于死亡的理解正要加深而未能深刻的时候,到现在我也不能确认是否当初了解顾城的死的震撼影响了我的人生观世界观。我也了解海子的坠落。那时我始终认为两个人自我牺牲式的毁灭难以理喻,是不能容忍的,是对于生命的亵渎。读《一代人》的时候,我不知道诗人是谁,我怀着神秘的崇敬;再读《一代人》的时候,我认识了顾城,可我怀了偏颇的鄙夷。

后来上学,我问同桌,“你知道谁是顾城吗?就是那个诗人,写‘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的那个人。”“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顾城的死亡成了我炫耀“博学广知”的手段……

时间的马,累倒了。

后来大约就上了高三,就是不远之前。我生日的时候,朋友送我一本书,《顾城的诗与顾城的画》。她在封面上写道:希望你能享受活在书中的片片刻刻。又是这个人,我心想。我打开书,读诗,品画,然后彻底沉沦。手不离这本书,就算去剪头发,吃饭的时候,我依然捧着。捧着看的时候,什么都忘了。现在很多时候我想到那时景象都是感到幸福与恬静。“我拿把旧钥匙/敲着厚厚的墙”“我和无数/不能孵化的卵石/叠在一起”“我的心爱着世界”“梦太深了/你没有羽毛/生命量不出死亡的深度”等等的诗句萦绕在脑际。也许是高三忙碌的生活让人喘不过气,在顾城那些诗与画毫无关系又深有关联的艺术中,我的呼吸舒畅极了。久违的自然味道,久违的真实呈现。再想到他的死时,我已不想从前的那样妄下推断,我尊重他的选择。我渐渐明白有些东西比生命要重要的多,当这些东西失去的时候,死又足兮呢?我也明白,一个8岁开始写诗,十几岁就读完个中国名著的天才而言,他自有他的理由。他的诗,虽然童真,梦幻,意识和印象,也许我看不明白,但确实是发自灵魂的作品。顾城,给了我在生活中停下来,慢下来的机会。

我不是一个多么深刻的人,或者说,我是一个庸人,无知,浅白,没什么文艺的内涵,所以当我想写写关于现当代文学的一点感悟的时候,都不知道从何处着笔。我只能写写顾城,写写这个与我似乎颇有缘分的诗人。当如今的我再读顾城的时候,我唏嘘不已。不仅仅是关于所有顾城的诗和画,所有他的经历他的生活,也是关于我逝去的时光。那么久了,我渐渐的了解了顾城,走进了顾城生命经历,我的人生观价值观慢慢的变化,我已不像当年一样天真。我每天为了前程和外来奔波,为了学分和绩点奋斗,我记得从前我还会静静地看看月亮看看天,还会走上高楼望望远,可好久好久都只有低着头,匆匆的赶路,踏着绰约的大地,向地平线看去。是否有一天,当我读起“所有早起的小女孩/都会到田野上去/去采春天留下的/红樱桃/并且微笑”的时候,所有都看不到了呢?

最后的最后,我想的是,与顾城的相识是一场旅程,既是走向顾城,也是折返回自我。我难以评判他的诗作,还是用他自己的话作结,正如开篇一样:

《我的诗》

我的诗

不曾写在羊皮纸上

不曾侵蚀

碑石和青铜

更不曾

在沉郁的金页中

划下一丝指痕

我的诗

只是风

一阵清澈的风

它从归雁的翅羽下

升起

悄悄掠过患者

梦的帐顶

掠过高烧者的焰心

使之变幻

使之澄清

在西郊的绿野上

不断沉降

像春雪一样洁净

消溶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9

第一次完整看完一本英文小说,虽然读的不是全英文版的,《远大前程》是英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之一。

读这本《远大前程》,纯属偶然的机会,而在读这本书之前,自我的状态是不佳的,十分浮躁、迷茫、消极,就和书中的主人公匹普一样,迫切期望改变自我的现有状态,期望自我有一个完美的将来,期望有人能帮自我一把而摆脱贫穷的现状,期望自我富贵,期望自我能过上自我想要的生活,期望自我关心的人也能够多关心自我。至少,能改变自我此刻的不梦想的状态吧!

读着,读着,发现自我和文中的主人公匹普太像了,在像郝维仙、埃斯苔娜那样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面前,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是的,《远大前程》前期的匹普和以前的自我甚至是此刻的自我太像了。

前期的匹普,反感对自我有养育之恩的姐姐;去郝维仙小姐家中做客,被86.埃斯苔娜小姐羞辱时匹普的感受,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同伴对自我的欺负,如果我能怀着宽容的心去宽容同伴小时候的无心,也许自我的虚荣心不会那么强烈。

读完这本小说,我才意识到,原先自我一向还没有超脱“虚荣”,想想自我此刻浮躁的状态,想想自我为什么会走到今日的地步,想想自我的人生到此刻为止为什么还没有目标,想想自我为什么会觉得路不是自我想要的,想想自我为什么会做事没劲,再想想自我这些年的欢乐在哪里、自我此刻的幸福在哪里。

也许,这一切的不顺都是自我“爱慕虚荣”而伤害了自我本应当拥有欢乐,导致了自我一再的无法把握此刻。我们应当把握此刻,常怀感恩,让自我内心强大起来。这世上的一切都借期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期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期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期望所以而有收益。我真的觉得真本书十分的好,以后我也会加倍努力的看书的。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10

早晨,凉风习习,外面的鸟儿正在婉转的歌唱,我手捧一本书,正聚精会神地看着,在里面自由的奔跑,突然,我看见了一家子雪豹的生活。

本书的女主角阿灿霞,在一次狩猎中失去了配偶,它膝下有四只幼豹:白老大,银老二,花老三,麻老四,二雄二雌,阿灿霞成了单身妈妈。直到它遇到了豹群中的佼佼者——花月亮,为了让阿灿霞繁衍它花月亮的后代,它残忍的咬杀了麻老四,阿灿霞果断放弃了花月亮这个恶魔。它又遇到了豹群中的窝囊废——泥雪滚,泥雪滚身体嬴弱,这只从未感受过家庭温暖的雪豹,选择成为三只幼豹的继父。狂风骤雨中,它用它骨瘦如柴的身子将银老二护在腹下,自己却淋着倾盆大雨;凶险沼泽里,它毅然跳进泥潭将白老大托出水面,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花老三饿得奄奄一息时,它铤而走险到豺群捕猎幼豺,九死一生。它衰老又丑陋,平凡又瘦弱,却拥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本以为经历过无数困难,就可以摆脱继父豹的命运,然而等待它的,却是命运的另一次捉弄——阿灿霞虽与它在一起,但阿彩霞肚子里蠕动的小生命,却是身强力壮的花月亮的后代,可怜的泥雪滚只能做永远的继父豹。

读了这本书,我的眼泪像断线的珠子一样落下来:泥雪滚为三只幼豹付出了无限的爱,它尽心尽力的帮阿灿霞抚养了三只幼豹,泥雪滚虽然没有什么才华,可它却拥有人世间最伟大的力量——爱!它用爱创造了奇迹!我们在生活中多付出一点爱,关心关爱身边的每一个人,我相信,充满爱的世界会更加美好!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11

今年暑假,我看了杨红樱写的笑猫日记丛书里的一本,那就是《想变成人的猴子》。

它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没良心的对对眼老头儿,把一只猴子偷到城里,教猴子做一些动作,比如打招呼、鼓掌、飞吻,作揖等等。还逼猴子为他卖艺挣钱,猴子做不好,对对眼就用鞭子抽它、用烟头烫它,还不给它吃饭。后来马小跳他们用了三种方案才把猴子救了出来。第一个回合是和对对眼吵架,后来对对眼找了个上厕年的借口溜走了。第二次马小跳他们本来是想以和猴子合影的名义救出猴子,可是他们不公没照相,还白送给对对眼10元钱,因为他们被对对眼认出来了。最后一次是利用杜真子跟猴子照相,终于把猴子救出了对对眼的魔掌,后来猴子就和笑猫一起住在秘密山洞。慢慢地,它俩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后来有一次,马小跳他们来看笑猫和猴子,突然下起了暴雨,马小跳就把笑猫和猴子都带回了家。在马小跳家,猴子很喜欢人的生活,于是一门心思地想变成人,却弄出了许多笑话。马小跳带猴子参观他们家,猴子看见了冰箱,觉得里面很凉快,就偷偷钻了进去。它被冻得脸色惨白、全身冰凉。后来被马天笑救活了。马小跳给猴子洗澡,猴子记住了淋浴开关,晚上就偷偷溜进卫生间,打开淋浴开关,打算自己洗个澡,结果它忘了开排水口的开关,水从浴缸里温了出来,弄得马小跳家的地板上都是水。马小跳一家花了大半个晚上才把水弄干净。猴子听说人吃得东西都是用火烤过的,于是它打开煤气,拿了一些香蕉和苹果,放在火上烤了半天,弄得满屋子都是果香味,结果坏事变好事——好吃极了。最后,马小跳一家决定把猴子送回大山,他们费尽周折也甩不掉猴子。马天笑在一根香蕉里放了一颗安眠药,给猴子吃,这才把猴子甩掉了。

这觉得这本书非常有意思,我很讨厌那个没良心的对对眼老头儿,人家猴子在大山里生活地好好的,他却要把猴子偷到城里,让猴子离开故乡,离开亲人。马小跳、唐飞、毛超和张达都是勇敢聪明的孩子。而笑猫呢,我非常喜欢它,不仅仅是因为它会笑,还因为它聪明、自信、有正义感。总而言之,这很喜欢这本书,我更喜欢写它的作者——杨红樱!!!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12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本书犹如一幅气壮山河的化,又像一首气势磅礴的歌。吴强老先生把人物写得正直,把一幅幅画呈现在我们面前,我仿佛看到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平安幸福而光荣牺牲,他们总是赴汤蹈火的与敌人搏斗,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保卫了祖国的尊严和平静的生活。他们多次勇敢的举起了他们保卫的五星红旗。虽然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一代一代的传送下去。我们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搏斗的精神换来的,我们应该为他们感到骄傲!

这本书在紧张气氛的时刻,却又不失乐趣。例如:

“副军长也在这里!”

“好大的眼睛,有那么大个人在你面前,居然看不见!”副军长梁波哈哈大笑起来。

“刚才说了两句怪话。”刘胜摸着脑袋说。

“知道错就行啦!”梁波笑声不歇地说。

有一句最有气势的话,在我的心里刻下了,这是沈振新说对敌方一团长说的:“我们要你们把喝下去的血,连你们自己的血,从肚子里全部吐出来!”这句话是那么的激昂,那么的热血沸腾。我感激打败了强敌的那些革命人民、人民展示的勇敢的、高尚的、忠诚于党和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想军长沈振新、副军长梁波、参谋长朱斌、战士王茂生、班长秦守本……他们为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创造了辉煌的胜利,建立了丰功伟绩。他们在生活里感动过我,他们总是向别人多一点,想自己少一点。就如梁波同志教导战士们:“我自己少赚或者不赚有什么不好?有时候,为了别人赚钱,自己还得干赔钱。在家庭里,要照顾兄弟姐妹!”

作者把张灵铺的骄纵、冷酷、奢侈、虚伪和狡诈有手中的笔写了出来。他率领七十四师直下淮南、淮北,两次进攻连水城,在莱芜战役里李先洲当了俘虏和李先洲的五万多人马被歼灭的悲惨教训是我最喜欢的段落,我似乎看到了沈振新一团得到胜利的喜悦。在书的封面有一幅汪观清画的画。画上有两个军首长站在山头,望向远方,血多指挥员们,红旗排、红旗一班的英雄战士们,屹立在巍峨的山上。长大着他们鹰一样的光亮炯炯的眼睛,俯瞰着群山四野,构成了一个伟大的、崇高的、集体英雄形象!

历史上的张灵甫,据我所知并不是这样的。在我了解中,张灵甫是一个大英雄,是为抗日拼死护卫祖国的优秀中国军人,是值得我们永远的记住和怀念的。不过错就在张灵甫是国民党军官,在错误的指挥下,走上了人民的对立面,这真是十分值得我去惋惜的。张灵甫在抗战期间,蒋介石以其作战有功,一再擢升,几乎年年晋级受奖,由团长而旅长、副师长、师长、副军长、军长。常德之役,被蒋介石誉为“模范军人”。湘西会战,获得美国金质自由奖章。在国民党朝野,张灵甫也被视为“常胜将军”。在一次战斗中,右腿中炮弹负重伤。匆匆包扎伤口后他再度投入战斗。在不久的会战中,腿部再度被炸断。蒋介石派飞机将他送往香港,请英国著名外科专家克雷斯特尔为他诊治。手术后不久,张灵甫在报上看到有战时军人不宜出国养病的新规定,不顾英国医生再治疗一月可以痊愈的劝阻,说军命不可违,军人死不足惜,何惜一足,伤未愈提前归队,将军从此留下残疾,走起路一跛一拐,人送外号“跛腿将军”。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13

我读了一本书,名字是《爷爷一定有办法》。故事讲的是:我刚出生的时候,爷爷为我缝了一床被子。这床被子很神奇,它能赶走噩梦。我渐渐长大,这床被子也渐渐变老变旧了。妈妈对我说:”你看看这床被子,变的又老又旧,该仍掉了。“。我说:”不,爷爷一定有办法。“。我跑回家里找爷爷。爷爷就拿起针来缝了又缝,爷爷又对我说:”这床被子还可以做成一块能包石头的手帕。“。我就带着这块手帕,出去高高兴兴的玩,用这块手帕包石子。有一天,妈妈对我说:”你看看,这条手帕变的又老又旧,该扔掉了。“。我说:”不,爷爷一定有办法。“。我跑回家里找爷爷。爷爷拿起针缝了又缝,爷爷说:”这块手帕还能做成一条领带。“。我高高兴兴的带着这条领带出去玩儿。有一天妈妈对我说:”你看看这条领带,又老又旧,该扔掉了。“。我说:”不,爷爷一定有办法。“。我跑回家里找爷爷,爷爷拿起针缝了又缝缝了又缝,爷爷说:”这条领带还可以做成一颗纽扣。“。我把它缝在背带裤上,高高兴兴的出去玩儿。可是过了一会儿,妈妈对我说:”你的纽扣怎么不见了?“。我找了又找,找了又找,就是找不到纽扣。我跑回家里找爷爷,爷爷对我说:”我已经无法再缝了,因为纽扣已经找不到了。“。第二天,我去学校,我说:”那颗纽扣还可以做成一个故事。“

读完后,我觉得:不是旧的东西就不能回收利用,其实那些旧东西看上去已经破了,好像不能再用了,但是只要你多想想办法,一定能够把它做成又新又好的东西。我以后要向爷爷学习,会多想办法,不再随便扔掉用过的东西,争取能够再利用起来。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14

“文学,不是妇女的事业,而且也不应该是妇女的事业。”

——罗伯特·骚塞

“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的站到上帝面前。”

——夏洛蒂·勃朗特

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传世之作《简·爱》是她一生的真实写照,她用自己在文学道路上伟大的成就有力地反驳了骚塞的偏见。书中的言语看似寻常,却反映着主人公简·爱朴素而倔强的内心。

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是一位失去父母的孩子,但无情的命运未曾泯灭她心中自强不息的熊熊火焰,她抓住了改变命运的钥匙——知识,经过不懈的努力,她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历尽风霜,饱经磨砺,终于收获了属于自己的人生与爱情。

万紫千红的百花丛中总有最艳丽的一朵,字字珠玑的书中总有最精彩的一幕。在我看来,《简·爱》中最精彩的一幕便是简·爱的婚礼被取消,她感到晴天霹雳时的思想斗争,当时的简·爱虽难以割舍对罗切斯特的感情,但她知道,与其和罗切斯特先生没有尊严地在一起,还不如永远地分离,她虽然知道麦田远方的路充满困难,但她愿意独自闯荡一番,这体现出她刚柔并济的性格特点。

为什么出身卑微的简·爱会不畏权贵?为什么柔弱单薄的简·爱不怕路途的艰辛?不道一声“再见”,不流一滴眼泪,便毅然而然地选择离开?因为简·爱有着平等独立的精神品质,她向陈腐的偏见宣战,用知识和信念充实自己,使自己走上独立的人生之路,不妄自菲薄,不趋炎附势,她追随自己内心的选择!她相信自己的爱情之花会美满地绽放!她从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成长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女性,这之间有泪水与汗水的交织,充满了喜怒哀乐。书中她那句脍炙人口的话语:“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的站到上帝面前。”如同涓涓流水,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女性。

《简·爱》像一盏灯塔,引导者女性不被金钱诱惑,不为权势屈服,做一个有尊严、有知识、有自信的女性!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15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本事、最尽职责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探案》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我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本事不仅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当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当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我,平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可是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完美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能够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再想一想,我们平时的学习中,总会有一些难题出此刻我们面前。我们有时选择了退缩,甚至生出许多的埋怨。想想福尔摩斯破案时疑点重重,可他却从不退缩,而是善于思考、冷静应对,不慌不忙的解开了诸多的难题,而我们不也应当如此的去应对学习中的难题吗?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16

无论是童话寓言,还是历史名著,他们都是作者用心为我们编织的梦。他们也许很美好,也许很残酷,但精彩的内容都是我们不容错过的。比如说我所读的这本《上下五千年》,当你翻开第一页,就忍不住要读第二页,读了第二页,就不能不读第三页……

捧出这部宝典,历史的文化,民族的精神在这里显现,面对着汹涌澎湃的历史浪涛,我们感受到了它的份量。从盘古开天辟地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千年辉煌历史,有多少英雄豪杰流芳百世,在历史的柱石上刻下了深深的印记。

你看,迎面走来的是三过家门而不入,为民造福的大禹,“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屈原。这一边是金戈铁马,叱咤风云的汉武帝,那一边是英勇善战,令金军闻风丧胆的岳飞;成吉思汗横扫欧亚,郑成功调兵遣将收复中国台湾。当然也别忘了推翻清朝,领导辛亥革命的孙中山……

在这部书中,我们了解了中华民族的起源、发展、融合、甚至屈辱的历史,也了解了无数仁人志士为了民族的兴亡,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事迹,在这部书中,五千年历史铸就的文化底蕴让我无比自豪。

在这里,你可以找到大江东去的豪放,也可以听到磨损胸中万古刀的愤懑呐喊,有怒发冲冠的报国志,也有斗雪傲霜的一剪梅。

中华五千年的历史,就是一幅幅发人深省的长长画卷。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17

月光下,一盏温馨的台灯,散发出一缕光芒,轻轻柔柔池洒在我的脸上,我翻开了曹文轩的《蜻蜓眼》,阅读着,感动着。

这本书以太爷爷临死时叮嘱他的外国儿媳奥莎妮永远守护的项链——蜻蜓眼为线索,勾勒出了奥莎妮一家在上海的相扶相帮、相濡以沫的动人场景。

浓浓的爱在文字中流淌。听,临终时,太爷爷用十分微弱的声音叮嘱奶奶:“奥莎妮,永远也不要让它们离开你!”太爷爷的手无力的落下了,但目光却一直停留在奶奶的身上。她听到来自太爷爷内心深处的一句话:“奥莎妮,拜托了……”它们就是太爷爷在奥莎妮与爷爷结婚时给她的一条珍贵项链——蜻蜓眼。这是爷爷爱的见证,太爷爷爱的传承。我的心间不禁泛起了爱的涟漪,阳光拂过,有一种暖意从指尖散开,一直流遍全身,晶莹的泪花在我的眼眶里闪烁。

看,在那个日本侵略上海的特殊年代,奥莎妮的异国血统成为家族灾难的来源。这天,一伙人突然冲进屋里,抢劫了一番,还把奶奶最珍爱的蜻蜓眼给夺走了。此后,一家人便开始了寻找之路。知道了抢夺者家的位置,大伯、大姑、小姑,二伯和小叔一一上门拜访,苦苦哀求,可还是不肯交还。最后,外公只好把他最好的六幅画统统给了他,才得以讨回了蜻蜓眼。为了找回蜻蜓眼,奥莎妮的家人付出了这么多的努力,可看到奥莎妮欣喜的脸庞时,他们一点儿也不觉得辛苦,感到做什么都值得。他们之间的亲情可真是牢固呀。不知不觉中,敬佩之情像一泓暖泉,流淌在我的心头……

而生活中,也有许多爱。街上,两个老人手挽着手,一起散步在黄昏的夕阳下,暮色为他们的身影勾勒了一幅温馨的画面。虽然两个人都穿着破旧的衣裳,虽然岁月的侵蚀让他们的脸上布满皱纹,但他们的脸上永远洋溢着幸福满足的笑容。

爱是传承,爱是互助,爱是相守。我想,无论是书中的奥莎妮,还是生活中的老夫妻,他们都懂得爱的真谛。这时,夜晚的月光又悄悄地探了进来,轻轻地抚着我的脸庞,静静地凝望着这本书页……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18

昨天终于把《小团圆》给看完了,很晦涩,不好读懂,特别是张爱玲写的他和她,如果稍不用心去读,就不下去了。

这个书真不是畅销书,读者应该很少,因为太难读了。比世界名著都难读许多倍。

读完整本书,发现张爱玲的文笔还是不错的。起码现在的作者很少能够有这种水平。把无聊的内容写成一部比较经典的小说。

九莉是本书的主角,她的身边有两个重要的人物,一个是她母球蕊秋,一个是之雍。

九莉的母亲的优点是九莉身上没有的,即使她母亲很有耐心的教她。她还是不上路。

九莉的初恋之雍是个花花公子。我想不通的是,九莉分手后,还要寄钱给她花,他不是深深伤了九莉的心吗,九莉怎么这么没有用,又是去挽回这段感情,又是寄钱给他用。九莉不是谈恋爱的高手,她怎么会写出如此多的爱情小说呢,看来她的幻想能力很强。还是她把之雍的爱情都写出来了呢?我觉得应该是后者,之雍写信告诉他如果和女人交往,发生关系。这种事情,九莉都可以忍受。她到底爱他什么呢,人不是都说爱情是自私的,但是九莉在于她的爱情,是个博爱的。她都可以忍受与别的女人一起分享男人。她的爱情是个变态,扭曲的,其实,她很轻松的与之雍分手了,她还是很爱之雍,她在寂寞的时候,无法忘记他的一切。她还是相当痛苦的。她为什么这么痛苦呢,是因为她没有真正的爱情,她没有品尝过真正的两个人的热爱。

张爱玲的小说,我想我会只看这一本了,她的书对我来说,没有多大的学习的东西。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19

在100亿~200亿年前,是什么让宇宙发生大爆炸?是什么时候出现了微生物?恐龙是什么时候灭绝的?人体内每一滴血内有什么成分?这,我们谁都不知道,那我们就用《百科全书》搜索其中的答案吧!

禁不住诱惑,我打开了《百科全书》。哇!里面的内容可真丰富,我在这浩瀚的书海中找到了答案:在100亿~200亿年前,是所有物质聚在一起发生了大爆炸;35亿年前,出现了微生物;恐龙是6500万年前灭绝的;人体内每一滴血内有25亿个红细胞,375万个白细胞,1600万个血小板。这些内容太有趣啦,我便继续读了下去。在这本《百科全书》里,我了解了巨大的太阳系大家族、地球原的模样和现在的模样、还有那些活泼可爱的动物,和代表着绿色的植物,使我眼花缭乱。读完了《百科全书》,我获得了很多知识,而这些知识都是宇宙妈妈赠送给我们的。我长大要做一位科学家,为社会、人类作出贡献,报答他送给我们的美好家园。《百科全书》我爱你!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20

在我的印象中,和尚——守着孤灯寡影,清规严律,敲度一生,和尚的世界里,万物皆空。 虽说落地生根,逢根生源,但何尝不是如浮萍般漂浮于空暝之中,生于尘世之间,却又苦苦追寻 境界,是真忘我还是假忘我?真亦假 时假亦真,吃斋念佛,岂不是虚度光阴?

《受戒》并不是倾诉和尚苦行的载体,也不是道明受戒苦旅的读本。明海已经出家四年了,使我不禁以为这呗世人推崇的名篇不过是和尚枯乏生活的絮絮念叨。我怀着闲读的心情往下看,不知不觉被其中的字眼所吸引。恬静闲适的村庄,朴实憨厚的村民,美丽纯朴的英子,助人为乐的明子,构成了一幅最为和谐的景图。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美的故事,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是孔子眼中的大同世界,是唐玄奘心中的极乐世界。在这个小小的村庄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亩亩良田,一座座青山,一个个人家,而不是险恶的人心,利益熏心的村民。这儿有一座小小的寺庙,和尚不用受清规戒律,可以喝酒吃肉,可以娶妻生子,活似神仙。仿佛到现在,我还能看到舟山的英子和明子,听见山间英子优美的歌声。村民之间相处融洽,而不是如今的近邻不识;人们互相帮助,而不是如今的冷眼旁观别人的悲惨;人们之间无私奉献,而不是如今的追名逐利。在这里,我看到了人性,久违的人性之美,陌生的人性光辉。

其作者汪曾祺将这个爱情故事谱写得淋漓尽致。他的文字并不华丽,却尽显文致。他的语言美,但不是矫饰。他写的爱情纯,干净的如溪水一般,并不像外国多数作家那样露骨,明子与英子并没有经历什么风吹雨打,却让人刻骨铭心。他们的爱情不像是张爱玲说的,经得起挫折却经不起平凡。他们的故事是那些在一起以及不在一起的时光,他们的故事在我们的眼里,在他们的心里。那份淡淡的却又浓厚的爱,沉淀在文中的每个字里,在那小舟上方升华。

再看现在,人与人之间隔着一层纱,彼此看不清,识不透。再看社会,处处宣传构造和谐社会,可是食物毒加工,贪官污吏,打砸抢烧的现象屡见不鲜。社会不和谐,是人心乱啊!正如韩寒所说,社会不和谐就是两种人给闹的,一种是吃不饱饿的,一种是吃饱撑的。人人都在道和谐,但还有多少人不明白和谐也是需要从身边做起的道理。政府时时倡导和谐,人民盼着和谐。政府出台政策,是靠人民去构造和谐的,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只能尽微薄之力,真正的力量在于人民。和谐也是一种人性美。

人性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人类能够超越功利与得失,懂得悲悯、敬重和宽容。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21

《远大前程》是狄更斯晚期的作品,我感觉也是他最成熟的一部作品。这个书名明白我读完才明白是有讽刺意味的,它讲述了一个孤儿,匹普想当上等人的梦想幻灭的故事,他最终没有当成上等人,当然也就没有了所谓的远大前程。本书以极其精彩的故事情节紧扣读者的心弦,生动地描述了一个饱受苦难并同命运不断抗争的孤儿匹普的心理历程,最终他最终悟出人生道理,成为一名普通人,并与初恋情人握手重逢,获得了圆满的结局。

《远大前程》的故事情节有它的独特之处,读来让读者有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本书的主人公匹普,更是联系其它人物主角的一条主线。环境能够改变人的命运,匹普就是被环境改变的。一开始,匹普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是多么的天真,轻易信人,富有同情心。然而,匹普遭遇的宿命就是遇上了一位女皇般的姑娘,这位姑娘将透彻影响他的一生。他开始瞧不起自我,开始为自我的家庭环境及出身感到自卑,“而我一想到这座宅邸,心中就没有一丝阳光!同时对自我的行为也更为厌恶,也更瞧不起自我的家庭。”这是一段很好的情景交融的写法,在这样一所恐怖的房间里,匹普彻底瞧不起自我里哦阿。

明白最终时间长了,人物开始有变化,在作者的笔下,通篇写来十分自然。最终大家都过着平凡而真实的生活,这是一个多么完美的结局啊!

在第十七章中,说敌人进攻鬼不灵,并压了一批囚犯,这囚犯里面,刚好有老钟叔,小嘎子河区队长一看,都很恼火,这时,区队长想到,能够把敌人引到西部,那里火力强大,能够乘机救出他,可那里有个柜子的据点,小嘎子一想,我去吧,就经过区队长的同意去了。

在这一章中,作者充分地体现出小嘎子的勇敢,十分使人敬佩。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22

如果说谁能把众多人物在一部毫不冗长的小说里连一个有机整体,当推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他精妙的构思已在此部小说里到达极致。这是一部结合悬疑,感情,哲理于一体的小说,打破了狄更斯现实主义的创作束缚。

大多数人对贾斯薇小姐印象深刻,那个把自我囚禁在阴暗房间里的老女人,自我得不到真爱还报复其他无辜的男人。她的衣服是结婚当天的礼服,钟表停留在结婚时的时间,连发霉的结婚蛋糕都还保留着。作者设计他自焚的死亡方式顺其自然的,陈腐的东西必定要死亡,何况是有如此毒害如此危险的东西。狄更斯斯在刻画这个人物时明显受哥特式小说的影响,阴暗,抑郁的气氛占据了环境和人物内心。作者敢于表现和挖掘,恰当处理了主人公和这个人物的关系。

主人公匹普没有任何光彩夺目的地方,他的魅力来源于真实。一部小说要结合多重形象的人物,就要有足够的亲和力和引人入胜的情节。这两点作者都游刃有余,于是就让读者能够尽情陶醉其中,既探寻他的重重悬念,又在情节中感叹人物命运多舛,周游期间,至终才发觉“远大前程”的无奈,它可是是一个欲望的幻影,在匹普和我们的心间渐渐胀大,掩盖住最终一丝现实的景象。

我们不能说这是部杯具,飞黄腾达的幻想谁都应当有,可狄更斯所说的远大前程却是在讽刺虚有幻想的人。至于虚与实,幻想与现实,两百年后我们不是又生出截然不一样的看法么作者竭尽才华为我们讲述道理,可是两百年间,谁又能真正摆脱幻想,完完全全地创造出自我的远大前程呢

挣扎中的人在沉醉,清醒的人又不爱功名利禄,唯有平平凡凡甚至庸俗的人们,偷偷的幻想着,也许,有人也会给我一大笔钱,成就我的远大前程,谁管给钱的是逃犯还是什么。

发黄的书页里,我以一种敬畏的心境阅读狄更斯。我能看到他忧愁又苦笑的神情,太过沉重,我只能敷衍过去。这是罪过,好在从他朴实的语言里,我还能得到他和蔼的微笑,在他设计的完美故事链条中,我甘心沦落。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23

最近,我一直在阅读另一本外国名著《远大前程》,尽管我才刚开始读不久,这本书已经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远大前程》又译《孤星血泪》,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晚年写成的教育小说,主角孤儿皮普以自传式手法,叙述从7岁开始的三个人生阶段,此小说贯彻了狄更斯文以载道的风格,透过书中孤儿皮普的跌宕起落,表达他对生命和人性的看法。

我还读过狄更斯所写的《雾都孤儿》,仔细比较,发现两部小说不乏共同点——都是描写生活在英国社会底层的“小生物”的悲惨遭遇,深刻地反映了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由此可见狄更斯的确为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开拓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并且他的作品至今依然盛行,对英国文学发展起到了深远的影响。

故事从1812年圣诞节前夕开始,父母双亡的小孤儿皮普,从小由严厉凶狠的姐姐抚养长大,他和憨厚的铁匠姐夫乔经常受到姐姐的殴打。有一天,皮普在父母的坟墓前遇到一个逃犯,那逃犯吓唬他威胁他,让皮普为他弄来食物和锉子,善良恐惧的皮普照做了,但不久,那个逃犯就在和另一个逃犯搏斗的过程中被警察再次逮捕。

虽然故事似乎才刚刚开始,但当时社会的阴暗,阶级的不平等,皮普悲惨的遭遇和恐惧的心理,已经在字里行间流露了出来,皮普的'姐姐霸道蛮横,不讲道理,在外人面前却很要面子;村子里的人都见风使舵,瞧不起皮普;逃犯则仗势欺人……只有乔和皮普心地善良,互相关心,为他人着想。但仔细想想,大家都是可怜人,谁不是为世态所迫,生活所逼呢?

《远大前程》中还有许多故事情节和社会背景等待我去探索,我会继续读下去,从中得到更多启发!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24

今日最终看完了英国作家狄更斯的著作《远大前程》。

小说中的主人公皮普像坐在我旁边,围在火炉前,亲切地给我讲述了他跌宕起伏的一生。皮普是个孤儿,由她姐姐和忠诚憨厚的好姐夫--乔一齐带大。

自从去一次阔妇人家后,他的心态和命运都悄然发生了变化,然而意外的好运也让他梦想成真,在英国伦敦成为了一个风度翩翩的绅士。之后才发此刻幕后安排好这一切的尽然是皮普小时候救过的一个犯人,这个犯人之后被流放到国外,是他发财以后将钱寄回英国给皮普使用。

深爱皮普的他竟然偷偷跑回英国,然而危险也伴随而来。皮普明白他的恩人身份后就明白自我的美梦最终破灭了,已经是经过良好教育的他是不会理解一个犯人的财产的。随着86.皮普帮忙犯人逃离英国的计划失败,恩人被判死刑。而皮普也从云霄一下子落回了地上,此时的他已经是一无所有还负债累累。

从穷小子到成为上流社会的绅士,再到失去一切变回穷光蛋。身边的人的态度大多都是唯利是图,变得十分快,唯有老实的乔始对他的爱从来没有变。相信作者最要赞美的就是这种人性里真爱的光辉,与之相对就是对那些世俗之人的唾弃。

懂得感恩。就是这本小说留给我的财富,每个年轻人应当都能从这本书里学到很多东西。在为财富、社会地位奋斗,如果运气好,取得了一些成就。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那些远在千里之外的亲人们,要懂得对他们感恩。也许,再失去一切回到远点的时候,能够给自我帮忙和关怀的,也就只剩下他们了。

老天对每个人都挺公平的,皮普最终的日子依靠勤恳的工作,还是过得不错的。我在读到小说结尾部分的时候,还一再担心他会和《红与黑》里的主人公于连得到一个悲惨的结局,当明白最终是一个一个幸福圆满的的结局。我合上书,感叹人生的奇妙。

最终,还是要感激作者狄更斯给我们献上如此精彩而有启迪的精神盛宴。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25

每个人都渴望在优越的生活条件下过上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但是任何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人们在享受优越的生活时也极易养成惰性尤其是青年学生。读了宋濂的文章———《送东阳马生序》我对此感受尤深。

宋濂从小勤奋好学家里贫穷没钱买书来看就常常向藏收的人家借亲手抄录和他们约定日期归还。在非常冷的冬天里砚台都结了坚固的冰手指冻得没法屈伸他仍然不敢懈怠、偷懒。当他出外去追随老师的时候背着书箱、拖着鞋子走在深山大谷中。酷寒的冬天、凛冽的冷风大雪积了好几尺深脚、皮肤都冻裂而不知道。他博览群书最终成为明代的大学士。

时光过去了600余年今天我们的生活、学习条件与600余年前相比发生了不可同日而语的变化。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老师和颜悦色地为我们传道授业解惑;我们不需要抄书、不需要长途跋涉也没有寒冻之苦可是我们真正像宋濂那样用心求学了吗?

有时候我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心却飞到了窗外;对老师苦口婆心的教诲我缺乏应有的兴趣和激情;父母不惜自己省吃俭用为我提供便利的学习条件我却不知心存感激……与宋濂相比我自感有相当的距离。正如宋濂所言我的学业没有大的进步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天资不够聪明的话只能归因于不如宋濂专心和勤奋了。

我曾经看过标题为《要“穷”孩子不要“富”孩子》这样一篇文章印象很深。这是一篇关于澳大利亚父母教育孩子的文章。文章介绍说澳大利亚是一个发达国家每个家庭都相当富裕。但是父母却让孩子们过着清贫的生活。冬天父母让孩子穿很薄的衣服磨炼他们的意志;从小让他们到大海中冲浪、冒险锻炼他们的胆量。我想也许这就是澳大利亚之所以成为发达国家的原因之一吧!

梅花香自苦寒来。在今天优越的生活条件下希望学校、家庭乃至整个社会多给孩子提供锻炼的机会磨炼其勤奋好学、不怕吃苦的意志使其在优越的生活条件下有更出色的表现。

远大前程读后感心得 篇26

《一夜的工作》,这篇文章描写了周总理一夜工作的情况,表现了总理工作劳苦,生活简朴,表达了我们队周总理的敬爱之情。学了这篇课文之后,我感触颇深,从中受到了很大的教育,使我们更加深深地崇敬这位新中国的总理,我为我们新中国有这样的总理感到骄傲自豪。

当我读到“那是一间高大的宫殿式的房子,室内陈设极其简单,一张不大的写字台,两把小转椅,一盏台灯,如此而已。”时,我想到周总理的生活是多么简朴呀!和我们现在比起来简直差远了。虽然总理办公室设备简单,但是这间简陋的房子见证了总理认真工作的一个个不眠之夜。想想我们现在的学习条件,和周总理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我们现在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享受着高科技的教学资源,有辛勤浇灌我们祖国花朵的老师在培育我们,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发奋读书,以优异的成绩报效祖国。

当我读到“他指着桌上一尺来高的一叠文件,说“我今晚要审阅这批文件”时,我心里有点过意不去,一尺来高的文件,那该有多少页,该有多少本啊!这么多文件,看一遍也够累了,何况还要动脑筋一遍一遍地审阅呢!周总理啊!你对工作多么认真啊,为了祖国的解放,为了人民的幸福,你做出了多大的牺牲,你真是日理万机啊!

当我读到“总理让我跟他一起喝茶,吃花生米,花生米并不多,可以数的清颗数,好像并没有因为多了一个人而增加了分量。”的时候,我的眼泪夺眶而出。总理辛勤工作了一夜,吃的却是如此简单。看得出总理是一个很节约的人。

老师还常常给我们讲:总理在病中,还念念不忘国事,晚上只睡一点点时间,还带病审阅稿件……想到这一幕幕动人的情景,我们中国人不禁会流下热泪。

我们拥有这样一个好总理,应该感到骄傲!我们要以周总理为榜样,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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