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野先生读后心得体会(精选27篇)
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个人的感触是比较大的。其中我对《藤野先生》这篇文印象比较深。
在文中,我能感受到藤野先生是一个潇洒洒脱,懂得尊重他人的人。
前面有提到,当藤野先生上讲台的时候,会有学生发笑。是因为他的穿着“模糊”。有一次鲁迅甚至看到他教课的时候没有带领结。这个“特点”常常引起令人发笑的事情——像是在坐公交的时候,会被司机认为是小偷,被乘客们提防着。可见他穿衣是很随性,洒脱的人。
藤野先生也是一个细心的人,会为鲁迅先生纠正他的语法,帮他做点笔记。一步步帮他提高成绩。当鲁迅先生实习解刨尸体一星期后,藤野先生很高兴地说出自己对于鲁迅不会恐惧解刨尸体而感到的开心。
在后文看到日本人对于鲁迅,不更准确的说是,对于中国人的不屑和小看。当鲁迅先生成绩并没有垫底的时候,仗着对“中国人都是低能儿”的想法,他们竟然提出鲁迅先生作弊这个说法。他们的态度跟藤野先生的尊重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藤野先生在当时中国是弱国的情况下,还能对是中国人的鲁迅先生同其他学生一样公平对待,尊重,包容,甚至会主动帮助他学习方面上的事情。
这样想来,藤野先生确实是和其他“正人君子”不一样。是一位值得令人尊重,值得爱戴的好老师。
看到结尾,我虽然对当时对于中国抱着恶劣态度的日本产生了浓厚的厌恶感,但是对于是日本人的藤野先生产生了极高的好感度。同时,也为鲁迅先生得到如此一位好老师感到羡慕。
藤野先生,就是鲁迅在日本留学时,一位对他悉心教导的老师。
在这篇文章里,作者鲁迅在日本留学,当时他不满国内的教学方法,从而想在外国寻求一条新的学习道路,然而,清国留学生作为当时弱国的学生,遭受排挤和藐视。于是,他便到了一个小市镇——仙台。在仙台,鲁迅受到了一定的优待,也获得了学习的机会。藤野先生任教的是骨学,在此后鲁迅的学习生涯中,他一直对鲁迅关爱有加。藤野先生不仅帮助鲁迅修订讲义,而且还帮助他澄清流言,藤野先生严谨治学,不仅不歧视弱国的学生,反而给予更多的关心。
他一心为了自己喜爱事业的发展而努力,也诚心希望别的国家和民族可以接收新的医学。他伟大的人格品质,使鲁迅铭记于心,并且作为激励自己的动力,也正是藤野先生的不倦教诲,让鲁迅坚定了以笔为枪与恶势力斗争的信念,对鲁迅的思想产生了深厚的影响。同时这篇文章语言朴实,感情真挚,是作为一个学生对自己最敬爱的老师的真情流露与深切怀念。
在我的学习生涯中,也遇到过许许多多这样的老师,他们对我的影响与教诲,是与藤野先生对鲁迅先生是一样的。正是老师们的辛勤劳作,才造就了许许多多国家的栋梁之才。
也许他们不被许多人知道,但无数被这些园丁们培养过的花朵,一定会将他们永记于心,也一定会为他们送去最诚挚、最热烈的祝福。“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对于老师们来说,在讲台上滔滔不绝、激扬文字是他们的终生梦想,他们也衷心的希望他们教导的学生成为有用之人。老师们谢谢你们,你们把青春奉献,把知识和关爱传播,你们一定是这世上最美的奉献者!
鲁迅先生对藤野先生的爱,激励也提醒了我们,努力绽放更美好的花儿,不在青春留下遗憾,报答对我们有不尽帮助的人!
要说侦探小说经典中的经典,无疑是《福尔摩斯探案》了。案例结构严密完整,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此刻就让我们进入福尔摩斯那惊险刺激的世界吧。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一个私人侦探,以往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的破案极不寻常,破案本事堪称一流,以至于没有一个警探能够比得上他。他十分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唯一一部侦探小说创造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忙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就是神奇。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能够确定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灵活、敏捷的思维,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我的助手华生一齐,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应对复杂的案件时,经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我们读者受益匪浅。
只要你读《福尔摩斯探案》读得够仔细,并且够多遍,你自然会想到每一个精彩故事情节,每个经典对话,有时,你还能够跟着学“聪明”。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我的脑细胞热情激荡。
我最喜欢福尔摩斯先生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的。成为一个既有信心有细心的人,并且勇于尝试,将来的成功就是完全可能的。
这本《双城记》,是19世纪著名作家狄更斯十四部长片小说中最短的一部,但是也是最为惊险曲折。最惊心动魄的一部。
这本书它主要讲了一段爱恨交加的故事,故事中的卡顿,他是一名律师,但是他整天漫不经心自从他遇见了马内特医生之女露西,就不断的向她诉苦,这让露西明白了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并且他也深深的爱上了她。可是卡顿明白,自己已无法挽回自己,就把这颗心给珍藏了起来······最后,卡顿为了露西的幸福,竟替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达奈从容赴死。之后达奈和露西的子孙都在世世代代的留传着一个名字——西德尼·卡顿。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陷入沉思:为什么德法日夫人不能像马内特医生一样,放弃恨,放弃恩,放弃杀他们所有人!卡顿为了露西都能从容赴死,而德法日夫人却为了自己的家时而被仇恨蒙了双眼,见到达奈就想杀光所有的人,难道就不能快快乐乐,幸福美满的过完下半辈子吗?想到这,我便为无辜的卡顿和达奈全家人留下了眼泪。
这本书便是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宽广。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一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能够经过人的外表明白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十分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明白他以后该怎样办才好,而他也能够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十分强,有时会在自我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我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并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异常,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明白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向走到最终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简便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欢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一天看福尔摩斯了,可是没关系,我还能够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趣味,并且让我体会到无论应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说起人类的起源,就不得不提起世界三大起源学说:海猿说、海陆双祖先复合说与外星人说。它们各有各的观点,也各有各的证据,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对此,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科学家马莱斯认为:大约65万年前,一些外星人来到地球,他们具有高度的智慧和丰富的科技知识,发现了地球上的环境很适应他们居住,但他们却不堪忍受地心引力的作用,于是这些外星人不得不放弃地球生活,并决定在地球上创造出一种新的适宜于在地球上生活的人种,同时又使他们能在地球上繁衍。他们选择了地球上精力旺盛、智力较高的雌性猿人作为对象,设法使他们受孕,这便产生了我们人类的祖先。
马莱斯的见解的确惊世骇俗,但我不同意这种说法,假如外星人真的来过地球,真的与猿繁衍出新猿,那么在这400万年中,难道会一点痕迹都没有吗?如果地球人真的起源于外星人,那么发现了30万年前、40万年前乃至100万~200万年前的古代类人猿化石又如何解释?虽然总有所谓的“ufo”出现在地球的上空,刺激着我们的眼球,可又有谁见过外星人呢?
我比较赞同的是海猿说。1960年,英国的人类学家阿利斯特·哈代提出:在化石空白期,人类的祖先不是生活在陆地上,而是生活在海洋中。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爱在山野》,这本书让我受益无穷。故事一开始就非常引人入胜。一天晚上一只全身带血的黑麂突然闯入县长家,因为黑麂的栖息地遭到人类的破坏,所以从高山区跑到低山区到县长家告状。科考队员奉命去调查黑麂的生活环境。
这本书讲得是一个科考队员为了捕捉一只黑麂,在考察过程中,经历了许多艰险和有趣的事,遭遇了浩浩荡荡的野猪群,猪蛇大战,相思鸟迁徙……最后终于捕获到一只公黑麂,可就在这时,它的新娘一只母黑麂不想让它老公走,所以伤心地“耶耶……”叫,这段非常感人,可为了让黑麂得到更好地保护,科考队员还是忍痛把把它带走了。这本书告诉我们:大自然养育了人类,可我们却忘记了感恩,忘记了对其它生命的尊重,妄自尊大,胡作非为当人类面对大自然而道德缺失时,自然也会还之于十倍的惩罚!今年暑假,全国各地暴雨成灾,好几个地方都发生了泥石流,尤其是甘肃的舟曲最厉害,许多人丧生,这些都是大自然对我们人类的惩罚。我们要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自然,保护自然!
前些日子借了一本超厚的世界名著《双城记》,看了几章后,我决定还了它,实在没意思,而且又看不懂,不过它的减肥版,总算看完它了。
书中人物其实很多,但人物的各种关系又是那么的令我意想不到,主人公是一个曾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马内特医生,她的女儿露茜,他的女婿查尔斯…我对好人总有一种好感,对坏人总有一种厌恶感,不奇怪啊,每个人都这样,除非他是超级好人,对坏人存有仁慈的心,或者他是超级大坏蛋,对好人总有一种感觉,其实这也不奇怪的,事实就是如此!一群虚伪的家伙。得法热夫妇去找露茜,原以为要帮她的丈夫查尔斯,其实是害了她的丈夫再次入狱,并且最终导致卡登先生的死。
我本人觉得卡登先生很讲义气,重感情,他第一次见露茜就爱上她,虽然表白遭到拒绝,但对她的爱仍不改变,最后为了露茜能和她丈夫团聚,为了露茜不再伤心流泪,他去监狱和查尔斯调包了,用自己的命换了露茜的幸福,不能不说他是令我最受感动的一个人物。
虽说本人以前写过一篇关于《梦的解析》的读后感,但只是将该书的大致资料加以概括,并进行议论,并没有更深一步的思考。所以我想借这篇读后感,单独的谈谈书中弗洛伊德所提到的关于人格结构的观点。
《三字经》中说道:“人之初,性本善。”而据我的理解,弗洛伊德的观点恰恰与其相反。他认为人在幼年时期的思想、本性是邪恶的。而我比较赞同后者的观点。
首先,需要了解弗洛伊德所认为的人格结构。人格结构是由本我、自我和超我组成。本我是指原始的自己,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冲动和生命力。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它不理会社会道德、外在的行为规范,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自我是自己可意识到的执行思考、感觉、决定或记忆的部分,自我的机能是从本我那儿得到满足,并且手段务必合理合法,它遵循的是“现实原则”,为本我服务。超我,是人格结构中代表理想的部分,它是人在成长过程中内化道德规范等构成的,其机能主要是监督、批判及管束自己的行为,它追求完美,所以它是非现实的,超我要求自我按社会可理解的方式去满足本我,它所遵循的是“道德原则”。一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要想持续心理健康,这三个部分务必始终是和谐的。
人在刚出生时,超我能够说是不存在的,因为婴儿没有受过任何教育,所以调节本我和超我的自我也没多大用处。所谓山上无老虎,猴子称大王,本我便是如此占据了大部分位子。婴儿在渴、饿、不舒服时会嚎啕大哭,这便是本我的表现。那为什么说婴儿的本性是邪恶的呢?因为婴儿“想要什么就要什么的”思想是不被社会所认可和接纳的,这种思想与强盗无异,只但是婴儿没有成人的行动潜力罢了。
当人逐渐成长后,接触到了各种各样的道德规范,这些无形的束缚在被超我吸收后,超我渐渐强大起来。此时,自我便成了“和事佬”,为了满足本我的基本需求,又要遵守道德规范,自我就需要在两者间进行调节,所以人成年之后本性是否善良取决于超我是否强大。简而言之,本性是靠教育得来的。
中国为何要普及九年制教育,我想其一大原因就是人类是需要不断地理解教育的,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地发展下去。
想说题外话,微信上书挺快的,翻译没啥大问题。接下来简单写写感想吧,也不能叫书评。
故事开头提到了霉菌,用一种毫不起眼的方式影响了我,在读每一章时就会联系到霉菌。它很难被肉眼发展,藏在某一角落,拼命把自己藏起来,生存、依赖包围着它,让它肆无忌惮的得以生存,联想到了恶,藏在心底的恶。
故事结尾提到了的霉菌,已经是恶变的霉菌,毒性巨大,肉眼可以看穿,但也同样警告我们,恶,可以远离,可以规避,可以控制,不要任由其发展。
故事中间,起伏跌宕,充满了物欲横流的恶,也有循循善诱的引导,诚信是资产不止一次的重复,哈利的真诚、卡翠娜的信仰也的确是资产
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福尔摩斯,以往令无数人为之钦佩和赞扬。福尔摩斯凭借智勇双全、伸张正义的光辉形象,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今日,再次捧起《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细细品味每一个生动离奇的故事,感受着主人公非凡的智慧和才干。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精选了三个精彩的侦探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冒险史”,每个故事都讲述了一件非同寻常的案件,背后都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内幕,或与处心积虑的复仇有关,或同价值连城的财宝相牵连。经过华生这个人物的所见所闻,突出表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缜密的推理本事。他总能在错综复杂的案情当中,找到突破口,出其不意地制胜。他的观察、推理本事令我叹服。在感叹之余,我也深深地被福尔摩斯的敬业精神、职责感和使命感所折服。
福尔摩斯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他总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他超人的确定、分析、推理本事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到达的,而是经过无数次试验、研究,日积月累沉淀下来的。记得书中说过,福尔摩斯为了研究一种药水,连续几个月,都在自我的皮肤上做试验。书中福尔摩斯对侦探术的独到见解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认为,侦探术是一门精确科学,是一个从事实的结果找到原因,再经过精密的分析和推断而破案的过程。
作为一部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不乏有很多惊险的场景和扣人心弦的悬念。书中有关人物外表、心理及环境的描述,词藻也相当优美。比如,“他简直就是这绝境中的鬼怪精灵。他原本高大健壮的身体,如今已变得瘦削不堪,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包着一把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经斑白,双眼深陷。由于饥渴交迫,他已濒临绝境,只得用来复枪勉强支撑着身体”。再比如,“不久,街道、广场魔术一般出现,田野上卷起一片片金黄色的麦浪,市中心的大教堂也高高地耸立起来。这块本来是穷乡僻壤的移民区,此刻一切都欣欣向荣”。这些片断的描述都给人以美的文学享受。
随着科学的提高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段似乎更多也更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和人格魅力是永远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的,这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最大的收获。
寒假里,妈妈给我从图书馆借来一些书,基本上是文学和科学书,我大都津津有味地看完了。最后剩下一本《列宁的故事》,我觉得肯定没意思,就不想去看。妈妈再三的告诉我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人物历史书,很有价值。我出于好奇,便看了看,这一看还真迷上了,发现这本书的确好。
他讲述了列宁艰苦的一生和艰难的革命历程。它是多么伟大,冒着生命危险躲着敌人,一心推进革命发展。是他创造了革命!是革命改变了中国,使中国人有了现在的美好生活。当看到列宁发表演讲的时候,我也斗志昂扬起来。那么年轻就演讲,可见他是多么的优秀!当他反对沙皇统治、扇特务、带领学生反抗政府和学校时,我不禁佩服起他来了。
他是那样的勇敢,有骨气。像我们,谁有这个胆子干那样的事,更何况那时候沙皇为了压制他们这些革命分子动用了不少敌人,害了不少命,这可真是把命摆到火山口,把脑袋搁到刀尖上。当他被诬害进了监狱,我的心砰砰直跳,明知他不会有事,会活下去,但还是很担心。当他进了监狱就有很多朋友花重金赎他,我们谁有这么好的人缘,谁有这么好的朋友!当革命取得胜利成功了,谁不高兴啊!当他离死神不远时却还想着人民,我也十分的感动,同时心情沉重。最终列宁离去,在人民的悲伤中,在我无限的感慨和敬佩中。
当我们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时,当我们与家人团聚在一起欢歌笑语时,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一定要记住他——敬爱的列宁!
《三字经》是中国古代著名的蒙学著作,自问世以来,一直是中国儿童启蒙的必读书,影响极其深远。《三字经》篇幅虽然短小,内容却非常丰富,被誉为“袖里通鉴纲目”。
《三字经》是灿烂的中华文化的精华,是国学经典之一。它易读、易记、易解。《三字经》内容丰富多彩,有自然常识、有历史故事、有道德常规、也有人生哲理。它教会我们知识,也教会我们做人做事,还教会我们要认真读书以及如何读书。
《三字经》中有这样的诗句:“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意思很清楚,一块玉石不经雕琢是不能成为一件玉器只是一块玉石。人不学习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合适什么是不合适。而“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意思是说:孩子小时应特别注重三个方面的学习:亲近良师、亲近益友,要学习礼貌懂规矩。
我非常喜欢“孟母教子”的故事。讲的是孟子幼年因住在墓地附近,学了许多丧家哭泣的言语动作。孟母就把家迁到市镇上,孟子便整天学着模仿商人做买卖。孟母又把家迁到了学堂旁,孟子终于学到了礼仪和文化知识。这说明环境对人的成长是很重要的。
《三字经》教导我们要孝顺父母,要好好学习,友爱兄弟姐妹,礼貌待人,勤奋好学,这些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觉得我们应该要好好地学以致用,并且还要好好的传承下去。
纵观李鸿章一生,可圈可点处众多,但是在皇权体制下,没有实现其抱负,这是民族和个人的悲哀.
李鸿章在列强眼中享有盛誉.1896年李鸿章访美时一位美国记者这样描述:他面庞慈祥,双眼明亮,闪烁睿智,包含幽默.他从不向人提要求,但总能获得满足.他很轻松地与人交谈,不会使人紧张……对妇女礼貌,喜爱儿童.
但李鸿章也不会放弃任何一个为在美华人移民争取权利的机会,在访美结束后,他有意避开了美国西部,而选择了加拿大作为他回国的路线,引起了美国记者的注意,就此事对他采访.李鸿章借机请求美国媒体帮助中国移民:“我期望美国的新闻界能助中国移民一臂之力.你们因你们的民主和自由而自豪,但你们的排华法案对华人来说是自由的吗?……我相信美国报界能助华人移民一臂之力,以取消排华法案.”
李鸿章为了废除强加在中国人头上的鸦片贸易还做了许多努力,为此在1894年8月27日会见了世界禁烟联盟执行秘书英国人约瑟弗.G.亚历山大————后鸦片贸易为英国国会议案所禁止.
李鸿章也得到同时代优秀人物的认可,比如(在义和团之乱时)时任湖广总督的张之洞出面与诸大臣商议对策.北京不保,万一太后与皇帝在战乱中罹难,中央政权面临崩溃,国家将陷入彻底无序的混乱.为免出现这种情况,群臣合议,到时就共同推举李鸿章出任中国“总统”以主持大局.
李鸿章重视西方科学,派出中国第一批留学生赴美学习现代科技知识.这批留学生曾经考入耶鲁等名校,詹天佑就是这批留学生的代表.此外,中国的电报业也是由这批学生开拓的.李鸿章积极学习新鲜事物,一次问一个留洋生什么是“抛物线”,小伙子解释了半天,李仍一头雾水.小伙子急了:“撒尿就是抛物线!”李恍然大悟.
即使是在生前大部分时间极力否定“帝国主义”曾经在中国存在的美国哈佛汉学家费正清老先生在晚年也总算是良心发现,说了些公道话:“列强未能‘分裂中国’的部分原因是由于中国善于巧妙地利用一个国家来牵制另一个国家 .”而且这个避免八国联军肢解中国的人物就是李鸿章.
李鸿章应该对甲午战争的失败负责,因为工业化的日本和农业化的中国作战,胜负在战争前已经决定了.李鸿章是晚清最杰出的外交家,他的后半生致力于中国的外交事业,在当时那种国际大环境下他已经尽到一个外交家的全部努力了.
李鸿章生逢大清国最黑暗、最动荡的年代,他的每一次“出场”无不是在国家存亡危急之时,大清国要他承担的无不是“人情所最难堪”之事.因此,国人在对他咒骂痛斥之时,确实“不可不深自反也”,确实不可“放弃国民之责任”.
《藤野先生》中的藤野一向鼓舞着鲁迅从事反帝反封建的斗争,"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下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便使我忽又良心发现,并且增加了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藤野先生影响了鲁迅的一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藤野对鲁迅倾注了无私的爱。他平等公正、一丝不苟的为一个清国留学生改作业,连一根画错位置的血管也要当面替学生改过来;他关心学生的个体差异,听说中国人敬鬼,担心鲁迅不肯上解剖课;他尊重学生,尽管替鲁迅弃医从文感到惋惜,但理解鲁迅这位弱国子民的强国梦,临别还赠与题写了"惜别"二字的相片。这些对一个受尽了歧视和污辱的清国留学生是多么大的鞭策和鼓舞啊。热爱学生、理解学生,使藤野具有了强大的人格魅力,以至于影响学生的一生。
所以,作为教师,高尚的人格魅力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促进教学上的师生互动,为学生的终生发展打下精神的底子在学校人际关系中,居首位的是师生关系。美国罗杰斯的"人际关系"理论、前苏联的"合作教育学",都把师生关系提到办学水平的高度来认识。良好的师生关系必须依靠深厚的师生情感来维系,教师对学生的关心和热爱、学生对教师的敬佩和爱戴,是产生师生情感的源泉,也是和谐师生关系的基础。蔡云芝先生与学生的关系就十分和谐,他爱学生,教学生唱歌跳舞,和学生打成一片,关心爱护弱势学生,为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学生"打抱不平",难怪学生做梦都想到他,几十年以后仍然惦念着他。
在教师人格魅力的感召下,和谐的师生一旦建立,很容易促进教学效率的提高。亲其师然后乐其教。韩麦尔先生的爱国情绪感染了小佛朗士,他听得异常认真,感觉"真奇怪,今日听讲我会都懂,他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在莎利文的爱心感召下,失聪又失明的海伦最终理解了抽象的"爱",突破了认识上由具体到抽象的瓶颈。
对学生而言,教师一般都具有天然的影响力,如果这种影响力是建立在教师身份所赋予的权力基础之上的,那是不稳固的。而如果这种影响力是靠教师的人格魅力赢得的,那就相当持久并且强大了,这种影响甚至强大到足以影响学生的一生,教师高尚的德行和追求,深入学生心田,为学生奠定坚实的精神基础。鲁迅就是时时受着藤野先生的鞭策,几十年过去了,仍不敢有丝毫懈怠,他坚韧的斗争着,为民族的觉醒和解放而奋斗。在鲁迅的精神家园里,有藤野播下的种子。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教材中出现的教师形象以他们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着他们的学生,也启发着我们当代教师:提高自身修养,增强人格魅力,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给学生以影响一生的精神食粮。
小说分为三部分展开,前两部分主要为介绍故事背景和人物性格,最后一步走向故事高潮。狄更斯在文中处处埋下伏笔,每次读到不明白的地方都可以先略过,因为后边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故事展开加以解释,一次又一次的冲击着读者。
在那贫苦的年代,小人物饱受煎熬;但在以暴制暴的年代,小人物又成了空洞的躯壳。就像张养浩《山坡羊·潼关怀古》的最后一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比起故事开篇的名句“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我更喜欢结尾处卡顿的幻想,狄更斯的这段文字已然拥有了活得灵魂,百读不厌,引人深思。
最后还要说,以前不是很喜欢读长篇小说,觉得过于啰嗦而先看故事结局。但这篇小说一定不能先看结局,更不能先看带有剧透色彩的书评,不然带着答案看问题很难理解那种人性的光辉,那种在乱世中熠熠发光的博爱精神。
我觉得用英雄联盟里虞姬的台词来诠释这篇小说最为合适:风,不会带走你曾经存在过的证明。不为所爱之人哭泣,只因从未离去。
(看到最后一章,有个问题其实没弄明白。最后那个慷慨赴死的女人究竟是罗兰夫人还是查理十六王后)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对早年生活的一种追忆,里面有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也有他对教师和朋友的记忆。以前我就读过里面的《藤野先生》一文,对他描述的那个又黑又瘦,教学严谨的教师印象深刻。
这篇文章里“大概是物以稀为贵吧,北京的白菜运往浙江,便用红头绳系住菜根,倒挂在水果店头,尊为“胶菜”;福建野生的芦荟,一到北京就请进温室,切美其名曰“龙舌兰”。我到仙台也颇受了这样的优待,不但不收学费,几个职员还为我的食宿操心”,对这一段我印象深刻。
从这篇文章里学习鲁迅先生的写作方法,他先以北京的白菜运往浙江,尊为“胶菜”,福建野生的芦荟运往北京,美其名曰“龙舌兰”作铺的,再写他在仙台所受到的优待,就水到渠成,从中也能够看出鲁迅先生的谦逊情怀。
这一篇是叙事散文,从文中充分表现出鲁迅先生的爱国精神,因为无法苟同于当时中国人的态度,为了唤醒,拯救当时已经麻木的中国人,他也在此时改变了学医救国的初衷,虽然从此与藤野先生分别,但藤野先生严肃认真的教学态度萂真挚无私的爱给了鲁迅极大的鼓舞。“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便使我忽有良心发现,并且增加了勇气,于是点上一支烟,又继续写此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鲁迅先生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奠基人。从他的文章中不但能够学到高超的文学写作技巧,还能够从中学习他的高风亮节的情操和那无谓的革命精神。
在课前,教师告诉我们以往有这样一个趣味而另人深思的实验,把一只青蛙冷不防扔进滚烫的油锅里,青蛙能出人意料地一跃而出,逃离陷境。然后又把同一只青蛙放在逐渐加热的水锅里,这次它感到舒服惬意,以致意识到危险来临时却欲跃乏力,最终葬身锅底。由这个实验我们能够看出,青蛙对眼前的危险反映敏感,对还没有到来的危险反映迟钝。由此我想到了人,其实人在这方面也是如此,正如孟子所说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生于忧患”是千古不变的名言,春秋时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是它最好的注册。那时,勾践屈服求和,卑身事吴,卧薪尝胆,又经“十年生聚,十年数训”,最终转弱为强,起兵灭掉吴国,成为一代霸主,勾践何能得以复国?这是亡国之辱的忧患使他发愤、催他奋起的结果。这说明,当困难重重、欲退无路时,人们常常能显出非凡的毅力,发挥出意想不到的潜能,拼死杀出重围,开拓出一条生路。
可是,有了生路,有了安逸,人们却往往不能很好地把握,而“死于安乐”。这方面的例子莫过于闯王了。1644年春,闯王攻入北京,以为天下以定,大功告成。那些农民出身的新官僚把起义时打天下的叱咤风云的气魄丧失殆尽,只图在北京城中享受安乐,“日日过年”,李自成想早日称帝、牛金星想当太平宰相,诸将想营造府第。当清兵入关,明朝武装卷土重来时,起义军却一败不可收拾。这令我想起范仲淹说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句话。险情环生时人们能睁大眼睛去拼搏,所以化险为夷;安逸享乐中却意志消退,锐气全无,结果一败涂地。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中孟子所列举的人物:舜,傅说,胶鬲,管夷吾,等等为自我的时代作出贡献的人们无疑都理解过生活,精神上的考验。我想“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对世间万物而言,是个永恒不变的定律。
每个人一生总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阻力,不一样的是每个人都要用自我的方式去应对,有人选择应难而上,有人选择知难而退!
正如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他不是也没有生在帝王之家吗?湖南韶山,不也是很贫穷落后的地方吗?但他却不肯承认现实,一步一步地向上发展不也成为我们的伟大领袖吗!
遇到困难,其实就是惊动人的心,坚强人的性格,增加自我所不俱备的才能。因为,仅有不断的遇到困难,才能让自我更完美。困难中包含了许多经验,这些经验会让自我更成熟,更明白如何去应对种种困难。
这种能给予人力量的困难,不仅仅存在于生活中,在学习上也是如此。往往学习上觉察不出难题的人,表面上看似乎学得还能够,但其实他所接触的都是些平平淡淡的知识,并且他的潜力也被埋藏的很深,难以挖掘。这样的学习没有太多收获,可是,如果学习常常遇到需要思考的题,并且自我努力思考解决的,他会收获很多意外的知识,这才是真正的学习,仅有经常从困难中找到自我的不足之处,才能把知识撑握的更牢固,更扎实。
无论是生活还是学习,铭记孟子的教诲,没有磨难,就不会有成就。即使有了成就,也不能得意忘形,骄傲自满,沉溺于表面的完美上,要不断的砺练自我,才能让已有的成为永恒,并使自我收获更多的果实。
人的一生面临着很多的选择,在无数的选择中,生命长河也源源不断地流过.每一次选择都像从河岸边拾起一只贝壳,你会有所感悟.
《藤野先生》中鲁迅的弃医从文固然是令人为难的选择,陶渊明的归隐山林也是他的选择…….在我的生活中也存在着许多的选择.
幼年时的玩具的选择对于我来说就是天大的事,每每从玩具店经过,我便要求爸妈给我买玩具,可只能选择一样,我瞧瞧着,瞧瞧那,再瞅瞅那,实在难以选择.着番情景唯有用”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来形容,而偏偏”两者不可兼得.我虽无”舍生取义”的断然.但也终究选择了自我的最爱.我学会了选择也无非从着开始.
稍大写后,上了学,难免回遇到选择题,选择,选择,其基本可是是像这些选择题一般.满眼的A,B,C,D就等着你如何选择.应对这种选择,凭你的不再是自我的最爱,它靠的是运用知识,思想,用智慧,遇到这种选择,唯好好的动一番脑子才是上策.
平时常说”机会靠自我机把握”着着实不错,上次有个语文作文竞赛,教师要求想参加的把文章交给他,我一向在犹豫,交还是不叫交,不交了有太可惜,着可是一个大好机会,可我又怕丢人现眼,念头一向在不交与交的海岸边徘徊.直到最终,我爷没交,应对参加与不参加,我选择了放弃这个机会,着纯属我头脑发热,做了错误的选择………
在生活中,还需要选择如何交朋友,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要慎重选择,若为以后想想,等到中考,那又是一次超难的选择……人生总有许多的选择,记住必须慎重,理智,做出最好的选择!
应对选择,你该怎样办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读后心得体会
读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篇文章,其中“若天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知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让我很受感动。其实人生就是这样,一个人要想成就大业,必须先让自我经受挫折,理解磨难,使自我增长才干,才能战胜困难,到达成功。所以挫折是人获了成功的重要条件。
穿越历史的长廊,有多少伟人在挫折的历练下登上闪耀的巅峰。公元前99年,司马迁正潜心写作《史记》时,却因为替李陵辨护,遭到汉武帝惨无人道的腐刑。这对他来说不能不是一次极大的人生摧残和耻辱。在逆境中他想到了死,但更多的是想到不能轻生,因为他的宏愿还未实现,伟业还未完成,他从先人在逆境中奋起而有所作为的事迹中得到启发,在狱中,忍辱负重,磨砺心志;出狱后,勤奋耕耘,最终写了《史记》。挫折对有的人来说是一笔财富,《周易》是周文王在坐牢时写的,《春秋》是孔子在仕途上失意后作的,屈原被流放时写了《离骚》,但他们都成了伟人。伟人之所以被称为伟人,正因为他们有着“千磨万击还坚韧,任尔东南西北风”的精神,经过挫折,他们变得坚强,经过挫折,他们变得沉着,经过挫折,他们创造了历史的辉煌。
而有些人,他们有着十分好的先天条件,但他们并没有所以辉煌,这是为什么呢?因人他们缺少挫折。例如:三国时的刘备可算是一代英豪,一生东征南讨,从织席为生到蜀汉称帝,可他儿子刘裨却是个昏庸荒淫的无能之辈,连诸葛亮这样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读后心得体会的能人都扶不起来。北宋名臣寇准,他的子孙依靠祖上的功德,不能自立,家道败落,沦为庶民。正因为他们从小就拥有良好的先天条件,没有经历磨难,没有才干,才使自我沉沦。可见磨炼对人多么重要啊!
一个人要想有成就,就必须理解磨炼,暂时的顺利将会是人生路上最大的潜在障碍。
听了余秋雨先生的《道士塔》,心头一向被一股弥久不散的阴霾压抑。漫无边际的悲愤袭来,我仿佛看到一个目光呆滞、神情猥琐的老道立在沙漠边,注视着那深深的两道车印。这一个画面的定格,蕴含了多少的惨然与愤然啊!我好恨!
这个老道叫王圆,以前是莫高窟的住持。但目不识丁的他根本不了解莫高艺术的璀璨与繁荣。无价的壁画在他手上竟宛如儿戏般的被覆上了惨白的石灰,一尊尊精湛的上古礼佛竟被他应手击碎,去塑成了粗劣的佛像。但就是这样一个蹂躏艺术、摧残艺术的人,历史却如同开玩笑般的,将莫高窟最精湛的艺术结晶留给了他。可这个卑微的王道士,竟拿着莫高,乃至中国、世界的艺术精魂,换来了少量的一叠外国人给的银元!那大车大箱装走了多少的艺术瑰宝啊!连同王道士的愚昧、无知,一同坠入了时空的漩涡。于是,中国的古文学界又多了一个弥深的黑洞!悲哉叹哉!
愚昧不是错,而知错犯错就是大错特错了。如果说王道士是历史的罪人,将万顷的经书宝卷挥霍出洋,留下艺术的空白。那他也可是是因为愚昧无知罢了。这便如同一位世代耕织的农夫,即使他藏有唐寅的真迹,他又怎会懂得欣赏呢而此时懂得欣赏莫高艺术的人呢晚清政府的官员呢他们对此毫不知晓吗翻开史书,此时的官员正钟鸣鼎食,品茗览卷,极尽悠哉之至。而他们为何不去善加对待,予以保护呢他们的回答是多么的可笑,何等的荒唐!竟言之,运费过昂,不便出资!岂有此理!
回言历史,清政府的愚昧腐朽又岂输于王道士!种种所作所为恐有过之而无不及!英法为二度侵华,大好河山惨遭蹂躏,火烧圆明园,大火三日未熄!异物奇珍,珐琅翡翠,那一样又会输于莫高佛典而这些艺术精华,清政府又岂会不懂!八国联军侵华,慈禧、光绪溜之大吉。《辛丑条约》谈判桌上,4。5亿两白银拱手外献。当慈禧说出“量中华之物力,给予国之欢心”的丧国之语时,她又岂会不知祖宗河山是何等珍贵!而她却葬送了、摧残了。这显然比王道士之流更罪恶深重、遗臭万年!
而如今,应对日益丰实的科学文化知识的殿堂,我们却不知珍惜,不尽力汲取。难道要数年之后,为我们抱憾的后人说我们是历史的罪人,是王道士,晚清幕僚之流吗我想这几个名词,哪一个都内含值得掂量的分量,哪一个都足以令人遗臭万年!
我仿佛又看到一个老道立在沙漠边,望着深深的两道车印,目光呆滞,神情猥琐。我更不明白这格还要定多少年!
我喜欢看书,寒假里看了郑渊洁叔叔写的《鲁西西传》。
故事里的鲁西西和他哥哥皮皮鲁都是个有正义感的孩子,只不过鲁西西比皮皮鲁胆小乖巧一点。
《鲁西西传》中有一个故事使我印象十分深刻。有一次鲁西西在开罐头的时候发现了几个罐头小人,鲁西西十分关心他们,用爱呵护他们,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我们要关心弱小,不能欺负弱小。
但鲁西西身上也有许多缺点,例如她胆子小。这个毛病在生活中我也有:不敢主动和别人交朋友;晚上会怕黑;不敢独自在家……我一定要克服这些缺点,像鲁西西的哥哥皮皮鲁那样,要大方一点,主动一点,做一个勇敢的孩子。
看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就像皮皮鲁和鲁西西那样。其实兄妹、朋友之间的优点和缺点都是可以互补的,所以对待亲人、朋友要宽容。
我不明白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形容这篇文章,或许并不是所有感触都能够用文字来诠释,总之在合上书的那一刻,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先来说说这个王圆,一介草民,大字不识几个。作为人,他是不幸的,生在兵荒马乱的年代,生在日薄西山的晚清,随波逐流,逃荒到甘肃当了道士,为的就是混口饭吃。作为农民,他是悲哀的,他憨厚得近乎愚蠢,愚蠢得近乎麻木。同时,作为农民,他也是幸运的,他把持着中国最灿烂的文化,他周围的每一寸土,每一滴露,每一粒尘,在历史的打磨雕饰下,一颦一蹙,都显得那么大方得体,历代的记忆都氤氲在他的周围。然而,他却不懂得珍惜,他用极为低廉但对他来说极为高昂的价格换走对世界来说奇世珍宝可对他来说却是一堆破烂的杂物。这些东西在他手里就像是自家农舍里种的瓜果蔬菜,是能够随便挑选,能够用来赚钱牟利的。
他那如孩童般幼稚的想法,如孩童般脆弱的心理防线,只需几句如童话般的谎言,假唐僧也能够拿走真经文。他身上透着一股奴性,几句谎言,所有的外国学者就成了洋唐僧,只要几两银子,所有的大人,洋唐僧,都是他的主子,是主子就就应尽量满足主子的要求。于是,一车车的古物就这样被运走。王道士就是某些人格低下的中国农民乃至中国人的一个剪影,一面镜子。
我还依稀记得前些日子听过一则新闻,说是几名大学生为救落水儿童溺水身亡,岸边渔船上的渔民却无动于衷。原因何在因为这一带水流湍急,常常有不少人落水,打捞尸体就成了他们的职业。在他们眼里,死神手中的人们是能够用金钱交换的,当民众强烈要求打捞尸体的时,渔民们竟开出了一万多一具的天价。这就是中国人,在自我和他人之间毅然选取了前者,在金钱面前颔首低眉。那么,中国人在对待个人利益和对待民族利益时的态度堪称云泥之别,自然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
再来说说文章的配角,中国的朝廷百官和外国学者。清朝时期官宦的作为想必人人皆知,一堆被四书五经腐蚀得不成人形的臭虫,吃喝嫖赌,见利忘义,不务正业,搜刮民膏,阿谀奉承,讲究排场。不得不说,敦煌文化的超多流失,他们也“功不可没”,那时的中国固然贫穷,可是从这些官吏们日常生活习性上能够得出,中国并不是穷到连这些保护文物的钱都出不起,也不是官吏们没学问,不懂得文物的重要性,而是他们没有这个志气,总是想着让王道士顺手送几份,不是拿来自我研究当摆设,就是送给别人。
再看看外国学者,仅仅带着永不回头的勇气,千里迢迢来到中国,不惜一切代价,只为目睹东方瑰宝的绮丽,他们甚至做了最坏的打算,但他们高估了中国人。他们没有想到如此耀眼的文化竟由一个土得掉渣的老农把持,他们没有想到中国几千年来最圣洁的沉淀在他们眼里一文不值,他们没有想到中国官吏有钱没志气,他们更没想到中国人的麻木软弱。
《道士塔》中有一段话:“外国人未免有点遗憾,他们万里冲刺的最终一站,没有遇到森严的文物保护官邸,没有碰见冷漠的博物馆馆长,甚至没有遇到看守和门卫,一切的一切,竟是这个肮脏的王道士。他们只得幽默地耸耸肩……”作为中国人,我想,究竟是我们就应耻笑外国人太不了解中国太无知,还是就应让外国人用他们的学术报告探险报告唤醒一个疲倦的古老的民族
以人为镜,我们不难看到中国人长衫马褂,文质彬彬的外表背后的一颗私心,老祖宗留下的封建愚昧就不能随便乱改,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馈赠就能够视为糟粕。挥霍在自我身上的钱从来不嫌多,一到为公家筹集费用就扭扭捏捏。这就是礼仪之邦,礼貌古国,清朝的疆域幅员辽阔,可是就跟人的心一样,小得连敦煌,甚至连几卷经文都容不下。
文章接近尾声时,余先生引用了几行诗:
我好恨
恨我没早生一个世纪
使我能与你对视着站立在
阴森幽暗的古堡
晨光微露的旷野
要么我拾起你扔下的白手套
要么你接住我甩过去的剑
要么你我各乘一匹战马
远远离开遮天的帅旗
离开如云的战阵
决胜负于城下
……
纵观大清王朝晚期的几次著名的变法起义:洋务运动,是几个略有作为的官员打着富国强兵的旗号维护晚清的统治;太平天国起义,一群农民聚在一齐琢磨着不切合实际的天朝田亩制度;戊戌变法,几个文弱书生干着急,不发动民众,手无实权的光绪帝瞎忙活;辛亥革命,孙中山推翻了封建专制,却不敢向帝国主义实力发起挑战……虽不敢说是全部,但基本上都是一些崇尚个人主义,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操刀舞戈,与强大的封建势力单打独斗,最终倒在历史的血泊里。
其实我们并非无能,而是我们缺少那一腔誓死捍卫文化,重振华夏之雄风的热血。我们也没有理由怪罪这个王圆,以他的见识,也完全无法理解后人往他身上吐口水,扔臭蛋的原因,跟他讲述他所犯下的过错,也可是是鸡同鸭讲,对牛弹琴。也许我们真的没有意识到,真正的千古罪人并不是王圆,而是腐朽没落,即将崩溃的王朝。清朝的皇权愈发僵化,文字狱也就愈发登峰造极。鲁迅先生说过,精神上的麻木比身体上的虚弱更加可怕。文字狱不仅仅扼杀了人们的创造力,钳制人们思想,培养了一群清朝的忠实走狗,还大大滋生了人们的奴性,渐渐失去了辨识力,什么都听老爷主子的,老爷主子说的准没错!就像是恣意生长的爬山虎,牢牢地吸附在即将倒坍的围墙上。
这是中华民族的杯具,是一个泱泱大国所不愿提及的痛处,他把忏悔做成纱布,包扎自我的伤口,企图挡住那些可怖的蜚语,那些刺耳的斥责,那些不解的眼神……可是这样,这些盐巴也就渗透得越快,伤口也就愈发疼痛,久而久之,伤口也就化脓,溃烂了。
还要再冷漠么还要再摆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么看看我们手中的传统,手中的文化,还在沾沾自喜么看到韩国人的江陵端午祭申遗后才火急火燎的张罗起来,那是源于我们的文化,为什么没有像江陵端午祭一样,成为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标签因为我们忽视了。为什么忽视了不在乎不了解还是无所谓不管此刻有多少专家出来解释说韩国的江陵端午祭只是在时光框架上与中国相同,而形式大有不一样,都不能掩饰我们对文化宣传保护的漏洞,对文化的忽视,这样的冲击难道还不足以唤醒中国人么此刻又有传闻说韩国要将风水学进行申遗,难道我们就这样坐以待毙,眼睁睁的看着这些源于自我的文化到头来成为别国的名牌么
我真的不愿意再看到这样的退缩,这样的逃避,为什么在我们把这类叩人心扉的经典散文供奉起来顶礼膜拜的时候没有人大声的呼喊,反抗。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原因就是他意识到精神的力量是伟大的,而改变人们精神的首先是文学和艺术。在我看来,想要用文章唤醒人类麻木的心灵,不是要把它摆在高处,供世人顶礼膜拜,而是要让文章深入人心,成为人的一面镜子,才能让人意识到自我的丑陋,意识到精神的力量,让每一个炎黄子孙都能意识到保护文化的重要性。
我也真的不愿意再看到书中描述的场景:凄艳的晚霞正是一个古老民族的伤口在滴血;我也真的不愿意看到第二个王道士,第二个被封建迷信腐蚀的酱缸蛆,我也真的不愿意看到还有第二个道士塔,第二个敦煌。就让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去成为历史,从此刻起,我们不会再像文中写得那样,屈辱的走到放大机前,研究从外国买来的微型的文献胶卷,我们要唤醒每一个中国人,用我们的力量,保护永远属于我们的敦煌,永远属于我们的文化,永远属于我们的太阳。
你能够说我的想法可笑荒唐,但这样仅仅是我作为读者的拙笔浅见,作为中国人的愤懑无奈,甚至是难言的悲哀。
我很喜欢《爱在山野》这本书。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智慧果,虽然我知道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黑鹿,但我还是比较喜欢智慧果
在看这本书《爱在山野》之前,我并不知道野猪能吃毒蛇,而且生病的野猪如果吃了毒蛇不仅不会死,反而会病愈。
没看着《爱在山野》之前,我也不知道野猪肚子里的伤疤越多越值钱。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些人敢去洗被毒蛇咬过的伤口?看了《爱在山野》之后我终于明白了,那是因为蛇毒的反作用,也就是传说中的“以毒攻毒”,就是吃到肚子里也不用怕的,因为它们的肚子里有种东西会把它化解了,所以才敢用嘴去吸被毒蛇咬过的伤口
虽然《爱在山野》这本书里文字很多,但是图画也很多,我很喜欢看,因为觉得很有趣
如果听我说的不好,那就自己去看《爱在山野》里面更多的动物知识。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能够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可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并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此刻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仅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
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一样;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首诗是唐朝诗人孟郊写的。从幼儿园老师那里学过到现在我上五年级,这首诗已经陪伴了我六年。
每当我想起这首诗,我便情不自禁地潸然泪下。我想,别人一定会问:“这不是一首普普通通的诗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想说,不,这不是一般的诗,这首诗凝聚着天底下所有母亲的心血,难道不是吗?小的时候是谁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在冰天雪地的冬天里受冻,废寝忘食地为我们赶制棉衣?是她——我们的母亲;是谁在寒冷的冬天为我们浆洗衣服,一双粗糙的手浸在冰冷的水中被冻得通红?是她——我们的母亲;是谁在我们生病的时候,不顾一切地,不惜一切代价地为我们四处奔波,求医问药?是她——我们的母亲;又是谁,默默地守在病床前,彻夜不眠?是她——我们的母亲。
有一次,我半夜发高烧,我的妈妈急忙背上我,衣服也没穿几件就去找大夫,跑了好几家诊所,才敲开一家诊所的门,把我的烧退去。但妈妈却因为我操劳过度,把自己给累病了。你们的母亲不也常常无条件地为你们操心受累吗?我们不要时不时就跟妈妈顶嘴吵闹。你们知道吗?当我们和妈妈顶嘴吵闹时,我们的妈妈该多伤心?她们会觉得心都要碎了。
在我的心目中,最值得信赖的就是母亲。世界上,母爱是最纯真的,母爱的力量是最强大的,是无与伦比的。母亲把世界上最宝贵的礼物——爱,无私地赠与我们,让我们在祖国的大地上立足、生根、发芽。我们身为新世纪的儿童,二十一世纪的主人,不管走向何方,不管以后从事的事业有多大,都不要忘记用她们半辈子的时间哺育我们成长的母亲。
我想代表全世界的儿童向为孩子们付出毕生心血的母亲说一声:谢谢你们把我们抚养成人,母亲,您辛苦了!
《游子吟》——是你,让我懂得了什么是母爱,更让我懂得了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