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精选26篇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精选26篇)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

《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这本书是我看得最困难也是最久的一本书,每一代人都用同样的名字命名,这常常让我头痛不已,但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所看过的最吸引人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

小说离奇的情节令人叹为观止。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同一般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可以将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

这是一部描写家族的小说和中国的《红楼梦》有些相似。但这是形似而神不似。《红楼梦》的矛盾来自于家族内部是封建的等级制度毁了大观园;而《百年孤独》的矛盾来自外部科技、政治、战争、商业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马贡多小镇。开篇的吉普塞人带来了科技令霍·阿·布恩蒂亚发现了“地球是圆的像橙子。”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本来马贡多是个幸福的村庄“至今还没死过人”是他们骄傲的宣言。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镇长的出现两党派的斗争都让这个和平的小镇渐渐变质:士兵为非作歹学生向往战场。而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又让小镇得到了虚伪的繁华并且迅速地在这泡沫经济中衰败。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或许会有人说它太过荒诞,或许会有人说他的内容太过偏激,但这偏偏是它的价值所在,它的荒诞造就了它浓厚的现实意义,它丰富的想象力使它成为文坛上不朽的经典。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

最初对<心>起了兴趣,大概在于“我”对先生的心情。不单是值得揣测与玩味的,描摹起来也多有不易之处。然而夏目漱石写得十分自然。这便引起了我希望读下去的心理。因自己也曾于成长之中的缘故,我对于这般题目向来喜好。当然小说并没有顺着这一点拓展开来,而是转向了伦理道德,或者说“私(则天去私 )”的讨论。伦理道德固非实有,这点(于我)已经无须讳言。过去时中梁师的<孔家思想史>一书几乎为我永远地解决了这个难题。但小说中精心设置的矛盾冲突仍然令人惊喜。这不仅仅体现在先生遗书中叙述的往事之中。或者莫不如说,就我而言,它不过是个背景的存在。但叙述者自身细微的体验倒是极好的例子。出现较多的地方自然是在家中的日子。待到“兄弟俩在父亲还没死之前,就商量其父亲死后的事情来 ”可算是个情感体验的高潮。作者在写下这样的句子时,纵然为人性之恶感到悲恸,但已然不能持有批判的态度了。固然,这绝非道德的,绝非符合伦理的,但它由自然人性引发而来。其实整篇小说也莫不如此。先生的往事之中,我们也难以对其进行强烈的批判。能够升起的心情,不过是深深的无奈与遗憾罢了。

再来深入分析一下“我”对先生的心情。纵然作者一再强调“所以即使说我幼稚也罢,笑我愚蠢也罢,能以自己的直觉预见到这一点,的确使我觉得自己是有希望而又可喜的。 ”“但是,我并不是以研究先生的心情出入他家的……现在看来,我那时的态度,竟是我生活中值得珍惜的品格之一了。 ”但这种心情也绝非无私的。小的事情譬如写信时“最后还顺带问候了一句先生的感冒。其实我并没有把他的感冒放在心上。”而在先生饱受精神折磨之苦,决意自杀之时,“我”所想的不过是“用不着母亲催促,我早就在等候先生的来信。而且盼望如果这封信能带来大家盼望的解决糊口的职业,那就好了 。”当然,如上一段所说,这些心情不能够被批判。但至少也说明“我”所以为的“有希望而又可喜的”亦不过是自私罢了。而通篇带有推理性质的小说也不能说明“我”对先生的心情绝无研究之意。

反过来说,先生固然认为“我”是认真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绝无仅有的。甚至在长达半生忏悔自私之后,对“我”依然是自私的。恕不举例证明。

那么,“我”的父母呢?“我”对他们带有嘲讽与无奈,并有混杂了亲情在内的同情。“我”不只一次的将父亲同先生做比较,总是得出先生对“我”吸引力更大的结论。甚至,在上半部结束时,父亲弥留之际,“我”因为收到了先生的遗书而义无反顾地走进了火车站。但相对弱势的父母便不存有自私了吗?劝说“我”在父亲故去之前即确定财产分配时,先生与“我”有这样的对话。

“(亲戚)都是好人么?”

“似乎没有什么坏人,大都是乡下人啊。”

“乡下人为什么就不坏呢?”

对这种寻根问底,我无法回答,可先生还没有容我思考如何回答,就接着说:

“乡下人反而比城里人更坏。而你刚才还说,你亲戚中似乎没有这类坏人。但是,你认为世上会有那种明摆着的坏人么?这种模子里铸出来的坏人,当然世上是没有的。平时都是好人,至少是一般人,但一到关键时候,就立刻变成坏人。真是可怕。所以切不可等闲视之。”

诚如斯言。父母表现出的类似于一种无知的自私。这类例子在父母与我一节中比比皆是。不特意点出了。

再谈几点细节。如前所言,关于“我”对于先生的心情,文章最后没有深究。但在之前的叙述中仍然可见端倪。

这时,先生又重复前几天的腔调。

“虽然你遇到了我,恐怕你仍要感到孤独的。因为我没有力量使你从根本上摆脱这种孤独的境地。迟早你就会想别处去发展你的交际。不到我这里来了。”

先生这样说时,凄然地笑了。

在谈到爱情时,先生屡次提到“爱情是罪恶呀”,这引出了下面的对话。

“爱情是罪恶吗?”那时我突然问道。

“是罪恶,真的。”先生回答时的语气同刚才一样坚定。

“为什么?”

“迟早你会理解的。不,不是迟早。应该说你早已经理解了。你的心不是老早就在为爱情而跳动了吗?”

我察看了一下自己的内心,那里却是意外的空虚,连个想象的目标都没有。

“我心里连个这样的对象也没有。我是毫不打算对先生隐瞒什么的。”

“正因为没有对象你才活动的。你以为有了对象就能平静下来的吧,所以就想活动了。”

“现在还不至于到这种地步。”

“正因你不能如愿,不是才到我这儿来活动的吗?”

“也许是这样,可那和爱情不同。”

“这是走上爱情的一个阶梯,按顺序在和异性拥抱之前,才先到同性的我这儿来活动的。”

“我认为这两件事的性质完全不同。”

“不,是一样的。我是个男人,是无论如何不能满足你的,况且又有些特别原因,更不能使你满足。我实在过意不去,你只好离开我到别的地方去。我宁可希望这样。可是你……”

我悲伤极了。

“您认为我应该离开你,可我还没有这样的打算。”

先生根本不听我的话,他说:

“可是,不谨慎可不行,爱情是罪恶呀。虽然在我这儿得不到满足,可也没什么危险。然而——给长头发缠住时的心情,你知道吗?”

作为故事的结局,我们看得到的只有 “接着我毫不犹豫地跳上去东京的火车。在轰隆轰隆响动的三等车厢里,我又从袖子中取出先生的信,才从头到尾地看下去。”而从时间上推断,父亲同先生过世的时间实相差无几。 这两位叙述者经常拿来对比的人物,前者“仿佛我们做儿子的在等待着父亲的死 ”,而自己却“已经丝毫感觉不到煎熬别人的痛苦 ”;后者的离开使叙述者感到“先生的过去,他曾答应要告诉我的那个灰暗的过去,在我看来已是毫无意义了。 ”并且终于“毫不犹豫地跳上去东京的火车 ”。

孤独是小说的另一主题。事实上,在遗书中,先生已将孤独视为导致K同自己自杀的唯一原因。“然而当想到,连世上自己最亲爱的一个人,都不能理解自己时,便不免悲伤起来。 ”“后来我竟疑惑起,K是不是同我一样由于孑然一身,孤苦无依的结果,才突然选择死的? ”孤独同自私不无联系。或者可以说,正是自私导致孤独的存在。既然人不能豁免于自私,便终究将会体验到足以致死的孤独。

奇怪的是,如先生自己所说“总之,在金钱上我怀疑人类,但是在爱情方面,却不怀疑。 ”。然而这一论述却那么得值得怀疑。或许不过是一种自欺。

有的译本像是将“先生”译作“老师”,想必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罢。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3

这一幕情景一直停留在我的脑海里。其实在法兰克福机场候机时,我就注意到,德国乘客大部分是在安静地阅读或工作。中国乘客大部分人要么在穿梭购物,要么在大声谈笑和比较价格。

现在的中国人似乎有些不耐烦坐下来安静地读一本书。一次我和一位法国朋友一起在虹桥火车站候车,这位第一次来中国的朋友突然问我:“为什么中国人都在打电话或玩手机,没有人看书?”我一看,确实如此。人们都在打电话(大声谈话)、低头发短信、刷微博或打游戏。或喧嚣地忙碌,或孤独地忙碌,唯独缺少一种满足的安宁。

据媒体报道,中国人年均读书0。7本,与韩国的人均7本,日本的40本,俄罗斯的55本相比,中国人的阅读量少得可怜。

在中国各地中小城镇最繁荣的娱乐业就算麻将馆和网吧了,一个万多人的小镇,有几十个麻将馆五六家网吧是常事。中老年人参与到麻将,青年人上网,少年儿童看电视。中国人的娱乐生活几乎就浓缩为麻将、上网和看电视。不管是在网吧,还是在大学的电脑室,我们可以看到,大多数都在玩游戏,少部分在聊天。在网上和图书馆查阅资料或读书的学生少之又少。再看看各部门领导,一天忙于应付各种检查、应酬、饭局。读书已经变成了学者的专利,也许很多学者也不看书了。这确实让人担忧。

中国人不爱读书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国民文化素质偏低。二是从小没有养成阅读的良好习惯;三是”应试教育”,让孩子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读课外书;四是好书越来越少。

日本管理大师大前研一的着作《低智商社会》意外地触动了中国人的敏感神经。他在书中说:在中国旅行时发现,城市遍街都是按摩店,而书店却寥寥无几,中国人均每天读书不足15分钟,人均阅读量只有日本的几十分之一,中国是典型的“低智商国家”,未来毫无希望成为发达国家!

在这个世界上有两个国家的人最爱读书,一个是以色列,另一个是匈牙利。以色列人均每年读书64本。当孩子稍稍懂事时,几乎每一个母亲都会严肃地告诉他:书里藏着的是智慧,这要比钱或钻石贵重得多,而智慧是任何人都抢不走的。犹太人是世界上一个没有文盲的民族,就连犹太人的乞丐也是离不开书的。在犹太人眼里,爱好读书看报不仅是一种习惯,更是人所具有的一种美德。这里说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在“安息日”,所有的犹太人都要停止所有商业和娱乐活动,商店、饭店、娱乐等场所都得关门停业,公共汽车要停运,就连航空公司的班机都要停飞,人们只能待在家中“安息”祈祷。但有一件事是特许的,那就是全国所有的书店都可以开门营业。而这一天光顾书店的人也最多,大家都在这里静悄悄地读书。另一个国家匈牙利,它的国土面积和人口都不足中国的百分之一,但却拥有近两万家图书馆,平均每500人就有一座图书馆,而我国平均45。9万人才拥有一所图书馆。匈牙利也是世界上读书风气最浓的国家,常年读书的人数达500万以上,占人口的1/4还多。

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一个崇尚读书学习的国家,当然会得到丰厚的回报。以色列人口稀少,但人才济济。建国虽短,但诺贝尔奖获得者就有8个。以色列环境恶劣,国土大部分是沙漠,而以色列却把自己的国土变成了绿洲,生产的粮食不但自己吃不完,还源源不断地出口到其他国家。而匈牙利,诺贝尔奖得主就有14位,涉及物理、化学、医学、经济、文学、和平等众多领域,若按人口比例计算,匈牙利是当之无愧的“诺奖大国”。他们的发明也非常多,可谓数不胜数,有小物件,也有尖端产品。一个区区小国,因爱读书而获得智慧和力量,靠着智慧和力量,将自己变成了让人不得不服的“大国”。

记得有一位学者说过: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应该是一个人的阅读史,而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民族的阅读水平;一个社会到底是向上提升还是向下沉沦,就看阅读能植根多深,一个国家谁在看书,看哪些书,就决定了这个国家的未来。读书不仅仅影响到个人,还影响到整个民族,整个社会。要知道:一个不爱读书的民族,是可怕的民族;一个不爱读书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4

毋庸置疑,清官者,名垂千古、流芳百世,皆因人们拥戴清官、热爱清官。黑脸的包龙图,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始终是一片惩奷除恶的“大青天”。奷臣者,遭人唾骂,遗臭万年,皆因人们憎恨奷臣、厌恶奷臣。残害忠良的秦桧,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永远是跪在岳飞墓前的(前些时候,看到网上传言,秦桧在家乡已站起来了,此刻的社会价值取向真得让人迷惘和心寒)。

刘鹗的《老残游记》中写了二个清官,读后,却让人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第一个“清官”是玉贤。该人是因为“办强盗办的好”而“补曹州府”(见第三回)。他办强盗究竟办得怎样样好呢?书中写道:“不到一年竟有路不拾遗的景象。” 

在《资治通鉴》中有一个描述李世民的故事,也说到“路不拾遗”。故事名称是《上与群臣论止盗》,发生在唐太宗李世民的“贞观之治”年代,经过是这样的:

上(指李世民)与群臣论止盗,或请重法以禁之,上晒之,曰:“民之所以为盗者,由赋繁役重,官吏贪求,饥寒切身,故不暇顾廉耻耳。朕当去奢省费,轻徭薄赋,选用廉吏,使民衣食有余,则自不为盗,安用重法邪?”自是数年之后,海内升平,路不拾遗,外户不闭,商旅野宿焉。

“贞观之治”时代,李世民是否真得做到路不拾遗了,我们姑且不论。可是,李世民对“止盗”采用“疏”的方法,让百姓富起来,“使民衣食有余,则自不为盗”。李世民的观点显然是合乎情理的,只是听起来太过于梦想化而已。“穷人”是任何社会都期望消失的,又是任何社会都难以有效消失的。即便历史发展到此刻,经济发达,物质丰富,“穷人”的故事却仍然时有耳闻,此仍由于合理的贫富差距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所在。如果果真具备孔子所倡导“天下大同、天下归一”,社会还能否发展,却是真正的令人心存疑虑!我们所要做的是让“穷人”成为“相对穷”,而不是“绝对穷”!

玉贤大人对于“止盗”采用却是与李世民截然相反的方法,他用的是“堵”。他在“衙门口有十二架站笼,天天不得空”(见第五回),“未到一年,站笼站死两千多人”(见第三回)。就曹州府这么一个小地方,一年不到的时间,就被玉贤拿住并站死的所谓强盗有两千多人。这么一个地方哪里来的这么多强盗,全都是由于“他(指玉贤大人)随便见着什么人,只要不顺他的眼,他就把他用站笼站死;或者说话说的不得法,犯到他手里,也是一个死。”(见第五回)以至于老百姓十分怕他,大家如细心谨慎、噤若寒蝉,不敢有丝毫差错。然而,即使这样,还是有众多的良民百姓被错当作强盗而被怨站死。对此,老残深有感慨,对曹州府百姓深为同情,他看到雪地中鸟儿无以觅食,“躲在屋檐下,也把头缩着怕冷,其饥寒之状殊觉可悯。”然而,他认为“这些鸟雀跃然冻饿,却没有人放枪伤害他……撑到明年开春,便快活不尽了。若象这曹州府的百姓呢,近几年的年岁也就很不好,又有这们一个酷虐的父母官,动不动就捉了去当强盗,用站笼站杀,吓得很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于饥寒之外,又多一层惧怕,岂不比这鸟雀还要苦吗?(见第六回)”玉贤虽然做到了“路不拾遗”,在上级眼中能干的,在百姓眼中却是残暴的。此人表面清廉,实则却是一个不折不

扣的酷吏,为了让自我升官,竟然不顾百姓死活,不问青红皂白,用百姓之血染红自我官帽上的顶珠。老残在客店的墙上写下一首诗,对此进行了无情的批判:“得失沦肌髓,因之急事功。冤埋城阙暗,血染顶珠红。处处鸺鹠雨,山山虎豹风。杀民如杀贼,太守是元戎。”

第二个“清官”是刚弼。此人不一样于玉贤,玉贤是一心为升官,急于干出一番政绩来,以博取上级欢心,所以以残酷治民,是一个实足的“酷吏”。而刚弼却不为升官,以“清廉自命(见第十六回)”。此人清廉确也真得清廉,然而,此人却是刚愎自用,却又昏庸无能之辈。他审讯贾家十三条人命的巨案,由于贾家的亲家魏家佣人急于想救出自我东家,就对刚弼进行巨额贿赂,刚弼凭此就主观臆断,判定魏氏父女是凶手,严刑逼供,铸成骇人听闻的冤狱。他的逻辑是“这魏家既无短处,为什么肯花钱呢?卑职一生就没有送过一个人钱。”(见第十八回)幸亏此案被老残知晓,就写信向抚台反映情景,抚台派出白太尊白子寿来主审此案,才让魏家沉冤得雪,救了魏家父女之命,最终又救了贾家十三条人命(这十三人是被一种类似蒙汗药之类的“千日醉”所害,经过雪得解药“返魂香”而救活)。

对于刚弼这种所谓“清官”,白太尊有一段分析很是精辟,也很是一针见血:“清廉人是最令人佩服的,仅有一个脾气不好,他总觉得天下都是小人,仅有他一个人是君子。这个念头最害事的,把天下大事不知害了多少。”

对这些昏庸、残暴之辈,老残认为:“官愈大,害愈甚。守一府则一府伤,抚一省则一省伤,宰天下则天下死!(见第六回)”在那样的年代,能说出如此之话,实为不易,真可谓是震聋发馈之声也!

《老残游记》是中国四大讽刺小说之一,作者刘鹗学识渊博,在算学、医道、治河等方面均有出类拔萃的成就,所以,就小说资料而言,涉及各种自然科学范围颇广。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作者的文采也是相当不错,异常是对山东济南一带的风情描述,让人印象深刻,过目不忘,读后收获颇丰。当然,刘鹗对于所谓“清官”的讽刺,悠悠以为,多少有些过了。清官毕竟是人人诵之,人人赞之。纵观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之渊源历史,清官不是多了,而是少之又少,恰如当代社会中的珍稀动物。刘鹗所写的“清官”实非“清官”也,这些人充其量可是是沽名钓鱼之辈而已。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5

张恨水的作品的结局一如既往地那么悲伤,《夜深沉》如此,《金粉世家》亦是如此。我是看完电视剧版本的《金粉世家》后带着一种莫名的情绪去看张恨水的原著的。因此每每看书时,总是将陈坤扮演的金燕西和董洁扮演的冷清秋代入原著中。这样,我仿佛能深切地感受到清秋的一颦一笑,燕西的一哀一乐。电视剧《金粉世家》是我认为迄今为止的翻拍剧中最出色的一部作品了,它更加加深了我对原著的理解,亦便于我走进原著人物的心灵。可电视剧毕竟是电视剧,它描绘的更多是当时唯美的爱情故事,可张恨水的原著带给我们的却是不一样的思考。我曾为金燕西爱上灰姑娘冷清秋的故事感动过,当看到他们终于能冲破世俗的束缚走到一起欣喜过,有时也许有遗憾才会留下回忆的印记,所以直到现在提起《金粉世家》还是对金燕西最后的背叛耿耿耿于怀,为什么他苦苦追求的爱情只能是过去式?可也正是这样,燕西的后半生得用一生的时间去寻找这份真爱的回来。

这是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同时也是一部伤心的悲剧小说。《金粉世家》是以二十年代时期北洋军阀统治为背景的。金燕西,北洋军阀内阁总理金铨的第四个儿子,家中的第七个孩子,家里人习惯称他“老七”,年仅十七岁。冷清秋,出身寒门,与寡母相依为命,女子师范学校的学生,学识功底扎实,性格外柔内刚,向往自立,清纯却不失典雅。金燕西与冷清秋美好的相遇是从北京西直门外的颐和园开始的。自此,他们的故事便拉开帷幕了。颐和园中的惊鸿一瞥,让燕西久久不能忘怀。深知主人个性的金家下人金荣便承担了寻找清秋的任务。进过千辛万苦的寻找,冷宅终于不再藏于“庐山”之中。知道了清秋住处的燕西开始不断地制造与清秋偶遇的机会,也想尽一切办法与冷宅清秋的妈妈和舅舅套近乎,不是送皮鞋券就是送家具什么的。就这样,清秋与燕西越来越熟悉、越来越亲密……终于在一次他们去爬山的过程中,燕西向清秋表明了心意,虽是清楚地明白自己家庭与燕西家庭门不当户不对的清秋,还是在燕西的强烈攻势和许诺下接受了他的求婚,两个私定婚姻于如此美丽的景色。而曾于燕西青梅竹马的白秀珠,完全被蒙在鼓里,还不断地和燕西闹矛盾,耍小姐脾气直到完全闹僵。可怜的秀珠还一直拿自己当金家的准媳妇来看待。不过不久秀珠便获知了燕西结婚的消息——肝肠寸断——我爱的人已成了他人的新郎,这该是多么的一种悲哀啊!爱面子的她还得装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告诉别人自己毫不在乎!除此之外,她还能做什么,哭,却是早已没了眼泪。曾经的甜蜜与幸福都还历历在目,只是一切都往事如烟——随风飘去了,他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于白秀珠这个人,对于她在燕西结婚后又与燕西搞暧昧最后又弃燕西跑道法国与别人结婚的举动,我是毫不意外和讨厌的,她没有办法笑着祝福燕西,祝她幸福!她惟有复仇,才能释下心中的怒火和仇恨!她需要对自己有一个交代!敢爱敢恨一直是她的风格,但可怜的女人,她不懂,放下亦是最好的解脱。

至于燕西,我也是不反感的。只是男人,有几个是不花心的,不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况是燕西这么一个家世好、风流倜傥的一个男子。他敢于与清秋冲破世俗的障碍而结合这一点,始终是我欣赏的。只可惜,他有他的骄傲,他们亦是不同世界的人,婚后燕西与清秋在世界观、人生观上产生很大的分歧,这也是他们此后分开的一个重要原因。又因生活的独特环境,造成自身独特性的缺点,最终迷失了爱的方向。才子、佳人还是没有为我们续写美丽的童话,却是无尽的悲凉与惋惜……

清秋,宛如池塘中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与世独立,清新亮丽,叫谁都会忍不住多瞧上几眼,况是在那军阀混战,人心险恶的年代。她不只美丽,还有满肚子的博学,那一手漂亮的小楷更是让人眼前一亮,哪个男子要是拥有了她,怕都不知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若清秋要是找个平凡而又充满才气的儒雅男子嫁了,自此相夫教子,夫唱妇随,也是一种别致的幸福。可她偏偏碰到了燕西,他们有太多的不同点了,而每一个不同点都有足够的理由使他们分开。于是,这个从贫家而来的女子嫁入总理府后,仍尝试自立却被家庭所不容,不但在金家忍受着燕西的二嫂的排挤,而且婚后燕西经常的夜不归宿,又与白秀珠的靠近也让她内心几多煎熬、几多伤心。经过几番波折,坚强的清秋毅然与燕西分手,为他们曾经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画上了一个不圆满的句号。至此,燕西与清秋已成了两条平行线,永无交集……

与此同时,随着燕西父亲金铨的逝世,金家也没落了,一代金粉世家缓缓地拉上了帷幕……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6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以书相伴,人生就会有大不同。生活可以清贫,但不可以无书。博览全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于其身,因此能使人喜欢读书,将使他终身受益。

虽然我们都知道要多读书,读好书。可仍然有一些人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究其原因,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读书产生兴趣,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读书不仅可以让孩子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使孩子得到放松休闲,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与孩子一起读书,既能留出一些时间与孩子共处,又能要求自己也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举两得。

经常读书的人会思考,知道怎么才能想出办法。他们智商比较高,能够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会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能力,培养自信心,形成实践能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Z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7

在读它期间我也翻阅了另一本畅销书,叫《我循着火光来》,私以为这本书没有什么营养,徒夸一个看起来很有内涵的名字,而其内容,啧啧啧。全书由数个小故事组成,我读了两个,都是莫名其妙收尾,没有任何交代,传递的也是很边缘的价值观,看了两个故事后,实在看不下去果断弃了。反过来,读《苏》,反差明显,语言简洁干练、字字珠玑,每一个字我都不愿意错过,而读完也收获颇丰,不管是苏东坡乐观的生活态度还是他坚持原则的倔强性格,都让人回味无穷。

苏东坡可以说是人人称道的偶像级人物,无论生前还是生后,他都拥有一大批粉丝。以前对他的认识仅停留在他面对流放的困境依然能笑对生活,写出“一蓑烟雨任平生”这样脍炙人口的诗句,让人感叹他的烂漫情怀和积极的人生态度,读完这本书,对他的认识更加立体了。他确实是个可爱、值得爱的人。

聊他之前,想先说一下王安石,苏轼多舛的一生和王安石以及他主持的变法和之后的党争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那么王安石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历史上对王安石的评价是两个极端,有绝大多数人对他深恶痛绝,认为北宋最后的灭亡是因为他一意孤行施行变法导致,也有一些人极其赞赏王安石和他的变法内容,认为他的思想很超前,值得学习和借鉴。

为了搞清楚王安石变法,我去看了一些学者的讲解,包括其为人,我也专门做了了解。最后得出的结论大致是这样:王安石是个自我约束力极强的人,他一生艰苦朴素,对待婚姻专一,坚决执行一夫一妻制,这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是很难做到的,苏轼还收了王朝云呢,所以可见他对自己有很严苛的要求以及很清醒的认识,不随便放纵自己。有个故事说他的老婆曾经给他买了一个很漂亮的小妾,他看到后大为吃惊问她为什么要过来,那女子说是因为自己丈夫原本是将军,后来落魄了,家中穷苦,就把她卖了,王安石知道后跟她说,你回家吧,钱我也不要了,送给你们补贴家用,并且把女子丈夫叫来告诉他,生活再贫困也不能随便卖掉妻子。

王安石不仅生活上节俭,对待工作也是淡泊名利,在他青年甚至壮年时期,曾多次拒绝中央抛来的橄榄枝,他说自己要在地方做实事做大事要为民造福,他不愿意去机关坐办公室。王安石,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其实他身上有很多难能可贵的品质,寻常人做不到的他却做到了,并且坚持了一辈子。

王安石坚持原则,但是却又有一点偏激,他好像有点不懂变通。主要体现在他在开展变法时不允许任何反对的声音出现,不管有无道理,谁反对就贬谁。到后期演变成剧烈的政治斗争和党派之争。他变法的初衷是好的,他想解决国家财政空虚的问题想为百姓解决困难,可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变法效果和预想的大相径庭,民不聊生,在青苗法的压迫下,百姓居无定所,苦不堪言。可是王安石纵使知道这些情况也不立即解决,他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威、为了保住皇帝的信任不惜粉饰太平,让皇帝以为百姓在新法下过得很幸福。这样无疑使情况愈演愈烈。

后人提到他的时候总是喜欢嘲讽、抹黑他,其实我倒挺心疼,这个人,他的内心其实也是很高洁的,他有自己的坚持,可是因为变法失败背负千古罪名。人就是这样,你成功了,不管你说了多么不羁的话别人都会觉得你是真性情、很可爱,但是一旦你失败了,你做过的事,甚至是好的品质都会成为你孬的凭证。

其实我觉得,读历史,看古人时,是不是应该宽容一点。拿王安石说,毕竟他的初衷是好的,只是事与愿违而已,不要把他的节俭说成不体面。要说体面,谁的灵魂能百分百体面?王安石一生一夫一妻,试问换作你在当时,是否可以做到?比起故意不让孩子出来上学导致之后两届皇帝都是文盲的明朝万历皇帝,我觉得王安石可爱多了。

王安石这个人说完,说一下他变法的内容。他变法里最有名的:青苗法。青苗法的本质就是现在的银行贷款,具体来说是农业贷款。其实,这种经济头脑和改革的想法真的很超前,我觉得他确实很聪明,可惜他没能成功,原因应该是当时社会客观环境没能和这种理想状态很好的匹配以及发现问题没能及时解决而是被掩盖导致的。话说回来,变革或者新事物都不可能一开始就有很好的效果,肯定是问题频发,但是只要努力去解决,只要给足时间,相信总会有制度成熟、走入正轨、渐入佳境的一天。

然而,很显然,王安石没有那么多时间和条件去慢慢调整。他面对的不仅是朝堂群臣的反对,更是封建社会长久以来腐败扎根的政治官僚体系。要成功,谈何容易。

说王安石竟然用了这么大篇幅,哈。说他还是想和苏轼比较。王安石其人如上,那么苏轼到底是怎样性格的人捏。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8

巴金的代表作是《激流三部曲》,包括《家》、《春》、《秋》三部,内容是通过一个大家庭的没落和分化来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作者以很大的激情对封建势力进行揭露,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并与这种家庭决裂。对题材的熟悉的作者感受的深切,使这部作品获得强烈的感染力量。

在对青年进行反封建的启蒙教育方面,《激流三部曲》,尤其是其中的《家》,曾起了很大的作用。 作品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用作家自己的话说:他“所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过去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高氏豪门外表上诗礼传家,书香门第,但遮掩在这层帷幕之后的,却是内部的相互倾轧,明争暗斗,腐朽龌龊,荒淫无耻。为了维护这个作为封建制度的支柱而又面临崩溃的家庭,以高老太爷和克明为代表的那些卫道者,竭力奉持着礼教和家训,压制一切新的事物,甚至不惜以牺牲青年为代价。这就又加深了新与旧、当权势力与被压迫者的矛盾,并使年轻人遭受巨大的痛若。在《家》中,就有梅的悒郁致死,瑞珏的惨痛命运,鸣凤的投湖悲剧,婉儿的被逼出嫁,——这些青年女性的不幸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作者通过这些描写,表现了深切的同情和悲愤,并向垂死的制度发出了“我控诉”的呼声。然而这个家里的新旧矛盾,毕竟已发生在“五四”时代。“五四”的浪潮掀起了青年一代的热情和理想,也回深了他们对于旧的制度和生活的憎恨。

《家》中的重要人物觉慧,便是这种受到新思潮冲击的新生的民主主义力量的代表。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他的信念很单纯,对旧势力“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他的确是“幼稚”的,对周围的一切还不能作出科学的分析,甚至感到“这旧家庭里面的一切简直是一个复杂的结,他这直率的热烈的心是无法把它解开的。”但基于“五四”时代对旧的一切表示怀疑和否定的精神,他知道这个家庭是“无可挽救的了”。他并不想对“家”寄托什么希望,而热心于交结新朋友、讨论社会问题、编辑刊物,创办阅报社等等社会活动,“夸大地把改良社会、解放人群的责任放在自己的肩上”。即使在他与鸣凤热恋的时期,他在外面也“确实忘了鸣凤”,只有回到那和沙漠一样寂寞的家里时,才“不能不因思念她而苦恼”。最后,觉慧无所顾忌地离开家而远走了。作者通过觉慧写出了革命潮流在青年中的激荡,写出了包含在旧家庭内部的新力量的成长,也通过觉慧来对觉新的“作揖主义”和别人的懦弱性格作了批判。在《春》与《秋》中,从淑英、淑华等人的成长过程,可以看到觉慧的行动对这个家庭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这一性格的确是给读者带来了鼓舞、带来了“新鲜空气”的。觉慧到上海是为了向往那里的“未知的新的活动”,“还有那广大的群众和新文化运动”;作品并没有正面地具体描写觉慧离开家庭以后所走的道路,但对封建家庭的叛逆,常常是知识分子走上民主革命的起点。根据觉慧性格的逻辑发展,在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他是有可能经过较长时期的摸索而找到人民革命的主流和领导力量的。虽然环境气氛和时代精神在《激流三部曲》中表现得不够充分,使人不能十分真切地感受到那个家庭与当时各种社会关系的联系,但作品写到了“五四”革命浪潮的影响,写到了四川军阀混战对人民的骚扰,也写到学生们向督军署请愿和罢课的斗争,以及地主派人下乡收租等情况。这一切都表示这是一个人民革命力量正在观苦斗争和不断壮大的时代,而这种背景就给觉慧这些青年人的叛逆性格和出路提供了现实的根据。 觉新和觉民是始终贯串在《激流三部曲》里的人物,特别是觉新,作者对他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薰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珏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作者对他是有一些批判的(通过觉慧,曾多次批判他的怯弱),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读者只有在把他当作一个牺牲者的心情下才可能产生一点惋惜;这种情绪却往往又为人物自己的行动所否定了。觉民的性格是沉着的,也是比较定型的;作者给他安排了一个比较顺利的遭遇,使他胜利地得到爱情,跨过了逃婚的斗争。他也有改变和发展,但都是顺着一条路向前的,他自信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

在《春》和《秋》中,他已站在斗争的前缘,不妥协地和那些长辈们当面争辩,并卫护着淑英、淑华的成长。在给觉慧的信中,他说:“我现是在‘过激派’了。在我们家里你是第一个‘过激派’,我便是第二个。我要做许多使他们讨厌的事情,我要制造第三个‘过激派’。”这第三个就是淑英,淑英的成长和出走,是贯串在《春》里面的主线,而觉民的活动就为这件事的开展准备了条件。 在青年女性中,除了上面提到的一些牺牲者外,作者在《家》里还写了琴和许倩如,这是正面力量的萌芽,虽然许倩如只是一个影子,而琴还正在觉醒的过程中。到《春》里,这种正面力量就有了成长,不仅琴的性格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而且出现了淑英。她从觉慧的出走引起了心灵的波动,从蕙的遭遇又深切地感到摆在自己面前的危机,于是在觉民、琴等人的鼓舞下,逐渐变得坚强起来,终于走上了觉慧的道路,理解了“春天是我们的”这话的意义。

《春》和《秋》中所展开的是比《家》中更加深化了矛盾。在长辈们的虚伪与堕落的衬托下,《春》里面主要描写一些心灵纯洁的少年男女的活动,为淑英性格的成长和觉醒提供了条件。情节的开展比《家》来得迂缓,而精神仍是一贯的。淑华的活动主要在《秋》里,这是一个性格单纯开朗的少女,她的爽直快乐的声音常常调剂了某些场面中的忧郁情调,给作品带来了一些明朗的气氛。她最后也逐渐成长起来,有了“战斗的欲望”,而且与旧势力进行了面对面的争辩。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9

《孝经》,以孝为中心,比较集中地阐述了儒家的伦理思想。它肯定“孝”是上天所定的规范,“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指出孝是诸德之本,认为“人之行,莫大于孝”,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臣民能够用孝立身理家。《孝经》首次将孝与忠联系起来,认为“忠”是“孝”的发展和扩大,并把“孝”的社会作用推而广之,认为“孝悌之至”就能够“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

《孝经》对实行“孝”的要求和方法也作了系统而繁琐的规定。以显父母”,是孝之终。主张“孝”要“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并按照父亲的生老病死等生命过程,提出“孝”的具体要求:“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卿大夫之“孝”则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卿大夫之“孝”要求一切按先王之道而行,“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士阶层的“孝”是忠顺事上,保禄位,守祭祀;庶人之“孝”应“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

对实行“孝”的要求和方法也作了系统而详细的规定。它主张把“孝”贯串于人的一切行为之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孝之始;“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是孝之终。它把维护宗法等级关系与为君主服务联系起来,认为“孝”要“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具体要求:“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孝经》还根据不同人的身份差别规定了行“孝”的不同内容:天子之“孝”要求“爱敬尽于其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诸侯之“孝”要求“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卿大夫之“孝”要求“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士阶层的“孝”要求“忠顺事上,保禄位,守祭祀”;庶人之“孝”要求“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孝经》中国古代儒家的伦理学着作,集中地阐发了儒家的伦理思想。认为以孝为中心,“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认为孝是诸德之本,“人之行,莫大于孝”,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臣民能够用孝立身理家,保持爵禄。《孝经》在中国伦理思想中,首次将孝亲与忠君联系起来,认为“忠”是“孝”的发展和扩大,并把“孝”的社会作用绝对化神秘化,认为“孝悌之至”就能够“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

我把《孝经》中的知识运用于教学的如下方面:

一、 培养学生生活中的感恩之心。

我个人对“孝”有了全新的理解认识,并更深一层次的体悟“感恩”。

在组织教学中,起立时先问一声“祖国好”借此来表达对祖国的感恩热爱之情,时时刻刻提醒没有大家就没有小家。国乃兴家立身之本也。

二 、培养学生的敬畏之心。

“百善孝为先”、“孝是人道第一步”、“诸事不顺因不孝”当今社会所出现的道德败坏现象以及各种关系日趋紧张的局面,从一定意义上讲是由于人们违背了“孝”。可见学习《孝经》是多么重要,而在实践中传承“孝”更是改变社会现状所必须 提倡的。

身体是父母给的你不能轻易的伤到它,《弟子规》讲人身的伤有两种:身有伤,怡亲忧。德有伤,怡亲羞。也就是说我们在教学中要求学生从两个方不让亲人担忧,一、是身体不要有伤。二、品德是不要有伤。这是孝之始也!

在教学中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孝之始;来要求学生做到:上课时要求正确的坐姿来写字、坐姿要头正,身直,臂开,足安。

奇经八脉只是人体经络走向的一个类别。奇经八脉是督脉、任脉、冲脉、带脉、阳维脉、阴维脉、阴蹻(qiāo)脉、阳蹻脉的总称。它们与十二正经不同,既不直属脏腑,又无表里配合关系,“别道奇行”,故称“奇经”。其中督脉、任脉重为重要穿于人体的前面与后面,如果坐不直会影响到气血运行,引发上课时昏昏欲睡,注意力不集中,多动等。

心态的平和,多做善事能增加这一能量场。可以说德行是人体能量场的源泉,人的意念越专一,力量就越大。只要念头正,越单纯越好,越单纯越容易成功。而生性多疑,优柔寡断的人做事很难成功。

人的一生又是一个耗能过程,如不人为的加以控制,人的这一能量场就只会减弱而不会增强。胡思乱想的人最耗神,心静养神是恢复自身能量的最好方法。一个人的能量是有限的,不同的人能量场的强度也是不同的,但有相同想法人,能量是能够相和的。有特异功能的人就是通过能量场所产生的意念力,做出了常人所不能做的事。能量场是每一个人都具有的,中医称之为人的“正气”,这一能量场可产生一种作用力,既时刻环绕在人体的周围起着维护身体健康的作用,又能根据不同的事情对外产生不同的作用力。静时保护自身,动时向外产生能量。即中医所说的“正气内存,邪不可干”。身正必然心正,心正行正,生活中一切都是正的,心邪行邪凶灾祸患。让我们每个人都拥有正能量吧!在教育教学中希望每一位教师都能让学生坐直坐正,不要说我就一节课,我上完了事的思想。

宇宙是一个大能量场,人体是一个小能量场,要想与宇宙这个大的能量场想同步,就要从敬爱世人开始,天地道之爱,立身行道,以顺天下;孝的主要宗旨为顺。所以人的意念力来自人体的能量场,但人的这一能量场会随着后天不断产生的欲望而减弱。减少欲望,保持

三、在《孝经》中学会教与育,学与习。

“天下重孝孝当先,一个孝字全家安,孝是人道第一步,孝顺子弟必明贤,诸事不顺因不孝,怎知孝能感动天”。 “孝”是儒家文化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内容,是天地大道的直接体现。《孝经》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人之行,莫大于孝”,“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而“教”字就是由“孝”和“文”组成的,说明一切教育都要从孝开始,在孝中找到什么是教育、学习,如何认真对待工作中的细节。

在教学中往往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就是我们在“教”的过程否 重视“育”。什么是教,“教”就是让他们如何正确的做事或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完了以后时常的提醒是“育“而且要不厌其烦的去讲,只要还有没做好的就要讲,不要到一个问题出现的时候领导找到了,才说我都讲过,讲过了是教,你育了吗?

学与习,也是一样的,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孔子说:"学过的内容在适当的时候温习,不也是一件很愉快的事吗?”。现在的教学是为了学而学,只是为了分数,不是正在想学到知识技能。我讲过了你怎么就不记得呢,这是我们在工作在忘了教会孩子习了。

读书是快乐的,希望我们快乐也能带给你快乐!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0

开卷有益,这是我对自己读书多年来的最深、最明了的体会。

从古人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到今人的“书籍是人类灵魂进步的阶梯”,无不看出读书的良好作用。读书之所以重要,是因为阅读中蕴含着重要的内涵。阅读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思接千载、出入六朝,与大家巨擘攀谈、泰斗耆宿交流、巨人英雄对话、向导领袖请教。他们高屋建瓴的奇妙哲思,波澜壮阔的人生轨迹,气势恢宏的豪迈事业,感染你、引导你站在高山之巅,开阔你包容万物的胸襟,培养你崇高人格的大度、大气。在这样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会经常出现在每个人的身上。于是人人都想读书,把活到老学到老作为至理名言,可是在读书的过程中,许多人只体会到读书的无比之苦,我却更多地感悟到读书的无限之乐。我不是把读书当成一种任务,而是把读书当成一种心灵之旅,当成一种和古之先贤、智者名士进行跨越时空的对话、交流的过程,当成一种消除疲惫,洗去烦恼的精神生化的过程。

书藉是人类知识的结晶,是社会进步的阶梯,是精神的生活盛宴,是强盛民族、进步社会、健康人生须臾不 可或缺的巨大支撑。

“眼前直下三千字,胸中全无一点尘。”书藉记录着人类的真善美和假恶丑,让你在美丑的世界中行走,使你从正面和反面教材中受到启迪。如浴清纯之水中,自觉洗掉各种心理灰尘,培育真善美的情操。

书藉是人类的知识宝藏。它存储着政治理论、历史、哲学、文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儒学、道学等包罗万象的人类智慧。时代的飞速发展,使我们每个人面临着“本领恐慌”的危机,只有涉猎书藉宝藏,才能在各种难题和挑战面前获得解难题和取胜的锦囊妙计,从而使我们产生办每件事、思考每一个问题,都有大师在前面引路的感觉,创新思维脱颖而出。

书,是良师,更是益友。

鉴天读书有如此大的影响力、作用力和感召力,采用正确的读书方法,则是能否发挥以上“三力”作用的十分重要的前提。

一是要读书首先是选书。虽说是开卷有益,但是时间有限,所以必须有选择的读书,把有限的时间放在好的,适合的书籍上。在选书上,不看庸俗无聊,不求高深专业,但要切实有用;不过于专一,而追求广博,读书如交友,只是呆在一个小圈子里,很容易自我封闭,自我限制,所以要广交朋友,经史子集,古今中外,各种书都要尽可能涉猎一二。二是随时备书,“见缝插针”。没有大片的时间可用来读书,只能是把片刻的闲暇时间利用起来。有时间就拿出来翻上两页,享受一下。就算是一本大部头的书籍,只要发挥愚公移山的精神,日积月累,持之以恒,总会在不知不觉中,轻松搞定;三是有计划,虽说读书的时间少,但是,不能找借口,不能放任,每天必须要挤出一段时间读书,我把这个称之为:每天多走一点路,意思是在每天要停下来休息的地方,要再坚持一下,多看一会儿书,在多走一点路。四是要用脑读书,多做批注,常写心得体会。用眼读书,获得一种简单的快乐,用心读书,赢得一片安宁,一种丰润,用脑读书,在思考中完成和作者的对话,那么收获的除了快乐,安宁,更是一种洗礼和升华的过程。子曰: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读书学习和独立思考必须结合起来,才能收到最优化的效果。五是读书以致用。有人说,现代人读书很功利。我倒是觉得,读书是不能过于功利,那样读书读不好,读不深,读不出快乐。但是读书也要有目的性,那就是读书必然是直接或间接为了我们工作,生活服务的,这就是读书的目的性。读书是要用的。读书不能像是在沙漠中下注水,浇灌了很多,但是长不出娇艳的玫瑰。读书可以死读,但千万不能读死,所以读书应该是要结合自己有选择的读,有目的的读。让书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成为我们工作生活中前进的阶梯。

大家都在读书,但是,每个人读书的方法、感受和收获是不一样的。我在读书中就有许多的体会和收获。

收获开心快乐。一是简单直接的快乐,一段快意恩仇的故事,一个精采绝伦的比喻,一个构思精妙,哑然失笑的结尾……这些都会让我怡然自乐,欣然发笑。二是读书让心灵安宁,抛开烦恼的快乐。这时候读书已经深入其中,忘记身边的种种事情,溶入到书的世界里。这时候读书,因为书的世界不同,会有激情如火,也会有沉静似水,也会有百般无奈,感慨叹气。这种在书的世界中畅游,与书的内容同呼吸,共命运的感觉就是读书的第二层快乐。三是独立思考,对话交流的快乐。这时候读书不是读了,而是和好友知己聚在一起,或茶香四溢,或青梅煮酒,或踏雪寻梅……总之是在契合两欢的氛围下的对话、交流、碰撞、引申。四是读书有用。这种快乐就不在读书之中了,而是在读书之后的一种反馈。这是在生活和工作中能够“书到用时不恨少”,能够信手拈来,娓娓道来,能够自信大方,举止得体。这样,快乐自然而来了。

修身养性,怡悦身心,几乎是众多读书人对读书作用的一致性的评价。许多人把读书弄墨说成是附庸风雅,这句含有贬义的话却道出了一个事实,读书对一个人的修养,气质有很大的塑造力,这种塑造是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但又是实实在在,明显改观的,古代不就有“士别三日,刮目相看”的典故吗。总之,腑有诗书气自华,经常读书的人总会给给人们一种感觉,那是从举止言谈中流露出来的。

开阔视野。书籍是向上的台阶和平台,是望远镜也是显微镜。因为书籍我们能够摆脱地域的限制,视野的狭隘,从而站的更高看的更广,看的更远,看的更深。要达到开阔视野,学习先进科技的目的,读书无疑是最为便捷,最为经济,最为高效的方法。

我们多读书,书就会和我们成为好朋友,让我们用脑想,用心记,在书中遨游吧!让我们在书里快乐享受书的幸福和快乐吧!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1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读书,可以使人饱览世间万种风情,细品百味人生,在体验审美愉悦的同时,情满意溢其乐不知返。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果戈理说,书是嘹望世界的窗口。惠普尔说,书籍是屹立于时间汪洋中的灯塔。培根说,书籍是时代波涛中远航的思想之舟。从这些对书的美誉中,我们不难相信,读书确是医愚、解惑、乐志和忘情的绝好方式。

读书,是一种享受。夜守书斋,远离了城市的喧嚣,避开了尘世的名缰利锁,心之犁铧,于无声中悄然破土,一盏台灯洒下静谧桔黄的柔光,安然静怡,宁神展卷,书里那智慧的生灵又在娓娓倾吐着耐人寻味的哲言,仿佛是说,像热爱生命那样去爱书吧!知识匮乏会浑噩终老,虽然时间丰裕也是庸碌一生。夜更深,人更静,最后吟诵着“万卷古今逍永昼,一窗昏晓送流年”,酣然入梦……

读书,可以让思绪神游中华大地。“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咏这优美的诗句,谁不为祖国山川的多姿多彩而赞叹,“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咏读这优伤的诗句,哪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不滋生出绵绵的思乡之情,“僵卧弧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吟诵这铿锵的诗句,谁不萌生出建功立业报效祖国的豪情壮志。

读书,可以让人感悟古人的思虑情思。虽然生命如流水,随即而逝,但我们可以通过读书穿越时光,感叹沧海桑田的变迁,感悟国盛人兴的辉煌。古人们将情寄于笔下,用笔墨为我们留下了壮丽的景色,我们只需要用心去把它们复原,呈现在眼前。

读书,不仅仅是享受景物的阿娜多姿。其实也是在扣问一扇扇古人的心扉,屈原的精忠报国、司马迁的忍辱负重、唐太宗的阔达心胸、明正德的荒谬无稽、岳飞的铁胆忠心……

读书,让我们了解古代中国的兴亡盛衰,让我们感受到了西方爱情的伟大凄美。文学,向世人展现了憧憬与追求,任何人都无法拒绝这样的憧憬与追求。享受读书的乐趣,驾驭着心灵,去穿越时空,感悟自然,神游中西方。书,被人类喻为文明世界的“长生果”。书就是我的一个知心朋友,可以和它共同成长,享受着每一天的快乐。我每天都离不开书,它已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跟着书的步伐,走过千山万水,走进世界的新角落。

读书,因感悟的积累而结果。让读书成为习惯,是一个古老而崭新的话题。关于读什么,怎么读。千百年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古人常说:“为学当先立宗旨”、“开卷有益”、“学贵心悟”、“学以致用”……为什么用同样的时间。读同样的东西收获却不同?一个重要原因是用没用心去感悟。

读书,好比采花粉,写作才是酿蜂蜜。把千家的花粉采来,经过自己的酿造,形成了自己的思想,变成了自己的语言,生出了像自己一样风格的文章,这才是最最甜蜜的。过去一味的死读书,我行我素,终归一事无成。如今在读书时,有自己的思想,能表达清楚自己的思想,这才是到了读书的最高境界。

拉开书幕,你能领略到远古的文化幽幽;看到人类进步与落后的相互碰撞;想象出千百年的人世轮回;抚摸到浮光掠影的时代金华。进步与落后泾渭分明;人生理想如彩虹横跨;事业奋斗如朱唇连雅;喜泣悲泪似流水徜徉,人情世故呈大浪淘沙。打开书的首页,融入书的海洋。你可以和远古亲切对话;你能和现代细诉衷肠;你能使人生顿然领悟;你能让心灵得到滋养。

书会告诉你,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什么是天使与鲜花,什么是魔鬼与毒草。书还会告诉你,读书就是阅读人生,阅读生活,阅读快乐。读书就是关照生命,聆听自然,收藏阳光。男人读了书,将更加充实智慧,气宇轩昂;女人读了书,将更加清纯美丽,秀外慧中。

书是一缕阳光,它能融化心间的冰凉,书是一缕春风,它能消除你内心的浮燥,书是一支蜡烛,它能使黑暗的心变得明朗,书是一种营养,它能让你精神强壮,书是一壶绿茶,让我们回味无穷……没去过庐山,却从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中感受到庐山瀑布倾泻而下的壮阔,没有到过泰山,却从杜甫“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中感受到泰山的雄浑高大,没去过云南,却从沈从文中的《边城》中感悟到汇溪小城的妩媚动人。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加精彩!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2

《老残游记》是清末刘鹗以“鸿都百炼生”为笔名写的一部章回体小说。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认为它“叙景状物,时有可观”,“而攻击官吏处亦多”,把它列为清末四大谴责小说之一。《老残游记》这部小说是由《初集》二十回、《续集》九回和《残稿》约一回叁部分组成的,小说以一个摇串铃的走方郎中老残为主人公,记敍了他游歷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

这部小说,总的来说,在以下四个方面比较突出:

(一)经过对酷吏的描述,谴责了封建官吏残忍的罪恶行径

1.“清官”玉贤。玉贤是山东曹州府的知府,号称“路不拾遗”,而这“美誉”的背后却是乱杀无辜、冤案累累。他不择手段,陷害良民,赛过活阎王,此人在任不到一年站笼里就站死了20__多人,其中“大约十分中九分是良民”。于朝栋一家四口死于强盗栽赃,小杂货店王掌柜之子因直言而遭祸,马村集车店掌柜的妹夫惨遭捕快陷害,等等,都是在玉贤的血腥统治之下,死于非命,而老百姓只能忍气吞声,甚至还得含着泪称他为“清官”“好官”,都是因为不能忍受他的淫威统治,由此而到达路不拾遗的情形,可是此“路不拾遗”不一样于古时的路不拾遗,小说中也记述到“大凡酷吏的统治,外面都是好看的”,路不拾遗就极具了讽刺意味。

2.“能吏”刚弼。正如他的名字一样,他过于刚愎自用了。一向以清廉自命,主观武断,刚愎自用。他审理13人命案,既不认真研究案情,也不深入查访瞭解,就凭自我的主观臆断就认定是魏氏父女所为,并且一意孤行,乱用重刑,将魏氏父女屈打成招,用时摆出一副清官的面目,将魏家向他说情行贿的银票当成罪证,自以为不要钱,不问青红皂白,任意去做,总觉得天下都是小人,仅有他一个人是君子,所以就能够为所欲为,刚愎自用,在他的淫威下,很多老百姓遭了殃。

玉贤和刚弼所谓的政绩都是经过残酷虐民换来的,“官愈大,害愈大,守一府则一府伤,抚一省则一省残,宰天下则天下死”,深刻揭示了这些酷吏可怕的精神世界,掩盖在清廉之下的是无比的冷酷残忍。

(二)小说涉及到天文地理、医学、水利、文学、佛经、易经和神话传说等,涉及面广,题材广泛。

小说第十回写到黄龙子问申子平为什么月亮十五就明瞭,叁十就暗了的问题,就这一问题,黄龙子、申子平和玙姑都表达各自的见解。

第十一回谈到歷史变迁,“叁元甲子之说”未免具有神秘预言的色彩,可是却预示着社会的变迁。这一回中同样谈到了佛经中阿修罗王与上帝争战的神话故事和《易经》的卦象问题,经过这些能够帮忙我们从多个角度瞭解各代的神话传说和古代文化。总之,黄龙子、申子平、玙姑叁人促膝长谈确实让人受益匪浅。

小说第十四回、十五回写到宫保在治理黄河问题上,盲目相信西汉贾让“不下河争地”的论调,轻率的做出废弃民垫,煺守大坝的决定,以至几十个县,几百万百姓的生命财产被黄河水吞噬。

至于医学方面,老残本身是一个郎中,为很多人只好了疑难杂症,其中涉及到很药方,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之所以小说能够涉及到如此广博的知识面,与作者刘鹗的博学是分不开的。据悉,刘鹗虽出身于封建官僚家庭,但自幼受到西方文化、近代科学的影响,精通医学、数学、水利工程等,如果没有丰厚的知识做根基的话,很难写出这样的作品。

(叁)经过对老残在阴间的游歷,从侧面写出神鬼观念,因果报应,宣扬要弃恶从善

1.小说第七回到第九回完,用了很多的篇幅老残以鬼的身份在阴间的游歷,记述了阴间与阳间的异与同,并且着重写了阴间的酷刑。这些受酷刑的鬼往往都是在阳间做了坏事,在阴间受到了残忍的虐待,具有因果报应的色彩。

如《续集》第八回中写道用狼牙棒把一个大汉打的血肉飞溅还不算完,还要把他的骨头扔到油锅里去炼,极具残忍;又写道因为口过积恶,而将人拿到大磨子底下去磨,这些都是十分可怕,十分残忍的。

2.神鬼观念

小说中写到了各式各样的鬼,上至阎罗王,下至唔神、阿旁(凡地狱处置恶鬼的差役,总名都叫做阿旁)。鬼是能够成为的神的,他必须积善成德,才能登极乐世界。《续集》第九回最终写道老残身上带有檀香的味道,被认为是在阳间结的佛菩萨的善缘发动,就要上西方极乐世界了,说明了人仅有为善才能得道成仙,道极乐世界去享福,而不是在阴间受苦受难。

3.阐述了道与钱、钱与罪孽的关係,宣扬弃恶从善,弃除拜金主义

《续集》第七回经过老残的口吻写道“道比钱有用,你想,你虽不算富,也还有几十万银子家私,到如今一个也带不来,倒是我们没钱的人痛快,活着双肩承一喙,死后一喙领双肩,歇耗不了本钱,岂不是妙”,又经过梁海舟写到了“你明白银子是带不来的,你可明白罪孽是带的来的罢,银子留下给别人用,罪孽自我带来消受”。

(四)《老残游记》刻画了叁个优秀的女性形象

1.白妞王小玉。第二回中写老残在明湖居听白妞姊妹唱山东梨花大鼓,写了白妞的聪明和对改革梨花大鼓所做的努力,见到本人后又刻画了她的外貌,尤其写了她的眼睛,而她那悠扬的歌声更是令人陶醉不已,“余音绕梁,叁日不绝”。

2.《初集》中的玙姑。申子平在去请刘仁甫时得遇玙姑,着意刻画了玙姑的才学,她的言论很是令人受用,在那个妇女不受重视的时代,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3.《续集》中的逸云。小说中用了很多回的篇幅记述了逸云和任叁爷的热恋,并且採用的是自白形式,这是一个大胆的突破,将一个青春少女对于情欲、物欲的强烈渴求和盘托出,具有很大的挑战性。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3

1.奥巴马打牌

他妹妹玛雅介绍奥巴马打牌的风格:她认为奥巴马从外祖父身上继承了对打牌的热爱,如果奥巴马在打牌时不选择出局,就说明他相信自己会获胜。在伊利诺伊州担任州议员时,奥巴马每周三晚上与一些同事打牌,借此来放松,并认识和了解更多的人。奥巴马打牌时小心谨慎,很专注,轻易不容易受到干扰,并且不会暴露他的意图,除非牌局对他有利。奥巴马细致地研究输赢的概率。如果他有一手好牌,他就玩。如果没有好牌,他就放弃,而非孤注一掷。他不倾向于冒险碰运气,而是喜欢稳扎稳打。但是他是严肃认真地对待打牌。他打牌,就是要赢

When he plays,he plays to win

(哈哈,和我一样,我也不喜欢赌博,胜率不大的游戏,我不大会参加,不过如果是不带赌注或小赌注的娱乐,我会偶尔试试)

2.大学毕业后,奥巴马曾有2年时间就职于高薪的华尔街咨询公司,但他放弃了这条道路,决定到芝加哥贫困的黑人社区从事社区服务,工资很低。

(我也一直想去做数学老师,帮助那些高考的孩子们,传授自己的学习考试方法——曾经让我获益匪浅的,我大学里还在做高考卷子,但为啥却一直没有勇气真正迈出那一步呢?不是不我的勇气依然不够,或者我出于谨慎的目的?毕竟南昌的工作,据他们所说,还是挺轻松地,我也是抱着可以在工作后去当当家教的观念,才选择了那份工作,反正先做着吧,以后的事以后再说,总会有机会的,我总会跨出那一步的,只要我能把 证券交易 做好,我便能获得财务自由了,到时候不想干嘛干嘛。不过没做好之前,还是要做好不能做好的准备,两条路并轨双重保险。)

3.社区服务经历后,奥巴马决定从政,他报考哈佛法学院,攻读法学博士学位,以获得更高的公职

(牛逼!!!我喜欢,他本身就是个励志传奇啊!)

4.1991年,奥巴马毕业后回到芝加哥,在黑人社区扎根常住,结婚生女,选择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工作,当了多年的“穷人的代理人”,并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起了宪法学,从讲师做起,后来做到了宪法学教授。

(牛逼)

5.奥巴马在白人家庭养大,这也是他受白人选民拥戴的原因之一。

6.奥巴马的妻子 米歇尔,芝加哥大学担任法学院副院长,还在6家机构的董事会任职,曾经当过奥巴马的实习指导老师。

7.20xx年2月11日,在奥巴马正式宣布参选的第二天,米歇儿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达了对身为一名黑人的丈夫挑战美国白人地位的大无畏的行动的担心,她说:"奥巴马也许会在去加油站的时候被射杀――但是,一个人不能因为恐惧和可能发生不测而裹步不前。"

8.基督教经典《圣经》中有这么一句话是奥巴马在演讲中喜欢引用的:"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Iammybrother'skeeper)。《圣经·创世记》中,该隐因没有照看好弟弟亚伯而受到神的处罚。奥巴马引用这句话的用意是:成功的专业人士要留在穷人弟兄中间,因为幸运的人有守护之责,这应该成为人们的普遍信仰。

(对的,幸运的人有守护之责,守护道德底线,守护公平正义及自由!自认为幸运的人们啊,我们都应该联合起来,从我们做起,一起守护这个社会的道德底线,守护一切美好的事物,创造一个更加美好和谐的世界。)

奥巴马说:"我不会满足于得到媒体的闪光灯和群众的掌声,当我越来越确信我能够帮助人们过他们渴望过的有尊严的生活时,我就越来越感到由衷的喜悦。我常常想起本杰明·富兰克林向他的母亲解释他为什么如此热衷于公共服务事业的时候写在家信中的那句话:'他生前有用,身后富有。'"

(让同胞兄弟过上有尊严的生活,make a better world!这是个令人为之鼓舞并奋斗一生的目标啊!)

9.比尔·盖茨认为,利润激励的背后是认可激励!盖茨先生引用了斯密《道德情操论》的话:"利润真正能够激励我们吗?""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辛苦和劳碌是为了什么呢?贪婪和野心,追求财富、权力和优越地位的目的又是什么呢?是为了提供生活上的必需品吗?那么,最低级劳动者的工资就可以提供它们。"

在人的本性中蕴藏着两股巨大的力量,一是自利,一是关爱他人。

(盖茨说的很对!那么辛苦,甚至卑躬屈膝去追求过头的财富,权利和优越地位的目的是什么呢就为了去和别人攀比炫耀么?人的一生何其短暂,当生活允许你骄傲地活着时,你却为了永远满足不了的欲望而卑躬屈膝地当孙子,这不仅让我鄙视,更重要的是:你这样得不到内心的宁静,你寻求不到属于你的幸福。

守着自己的家人好友,有一份自己热爱的事业,要是事业不足以维持生活,那就再找一份可以维持不错生活的职业。只要你肯努力,你甚至能把事业做成赚很多钱的职业。不过永远记住,事业是你热爱做的事,是上天赋予你的最珍贵的礼物之一,在你未出生时上天为你做的标记,以彰显你与其他人的不同,它是我们人生的意义所在,是你收获幸福与内心的宁静所托,对你的事业来说,钱永远只是附属品。就像比尔&盖茨,他的事业是将电脑推广到全世界,使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

10.“巴拉克”在阿拉伯文是“受恩赐的”

“侯赛因”是“英俊而善良”

11.奥巴猪年轻时逃课,吸毒,性放荡不羁,外貌英俊,换女朋友很快,17岁与一个美女谈恋爱,但仍背着她拈花惹草,毕业前夕的高中舞会,干脆甩掉交往一年的女友,与一名只有15岁的漂亮的金发白人女孩交往,舞会后去开房,后来也抛弃了新的妞。

(牛逼啊!!!怎一个牛逼了解,叫我们这群diao丝情何以堪哪!!!不过中美国情毕竟不一样啊,美国更侧重开心就在一起吧,中国考虑得东西太多了,我不想随便许诺去骗别人。)

12.奥巴马上的高中,1200人只有3个黑人,他小时候遇到过认同危机,对自己的黑人身份自卑。

(不过可以推断他的外祖父和外祖母家应该属于中产阶级以上。)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4

《平凡的世界》是当代作家路遥用六年的时间成就的一部名著。作为路遥作品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小说,全文细腻地描述了七八十年代中国城乡生活,经过复杂的故事情节,以孙少平,田晓霞等人物为代表,生动鲜明的勾勒出社会各阶层普通百姓的形象,以及他们对生活的自尊、自强的信念和追求。读来让人久久不能平复。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此刻的很多想法。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重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述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经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物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布满期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职责,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那里,我才清楚地熟悉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赌注则是自我的青春抑或生命。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终操纵我的意志,但假如说我在其间没有作出任何世俗的研究,那就是谎言。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假如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假如整个地失败,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当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样可能保证这一点呢!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

小说选择了这一历史时期一些平凡普通的小人物和他们平淡无奇的日常生活,经过忠实和进取的描述,大胆地揭露时代背景下农民的弱点,尤其对孙少安、孙少平、田晓霞等人丰富的心灵世界和人生哲学进行深入的开掘,从而表现了在新的时代环境下,新一代青年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发生着创造性的过渡和转型,他们带着中国的传统美德迈向现代化。平凡世界中的不平凡人生,足以成为改革开放时代中国农民生活和命运变化的一个缩影。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我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终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我。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实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我的梦想,那么坦然应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终的支撑点。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实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出色的一生。

人的一生中,充满了各种机遇和挑战。当遭遇挫折时我们需要的不是怨天尤人,而是得看到生活的另一面,看到生活的完美之处。从挫折中汲取教训,进取努力的提高并完善自我。才能取得成功。

仅有坚持一颗永不言败的心,才能使自我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中作出不一样的成绩,才能使自我的人生更加的有挑战,更加具有意义。使自我能斗志昂扬的应对人生。应对生活的每一次挑战,使自我的人生更加的丰富。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5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围城》里最令人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和去感悟。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最喜欢看《格林童话》,因为里面有很多精彩感人的故事。早在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开始给我讲里面的故事,后来我自己开始看图画版的《格林童话》。现在它依然是我每天睡前的必读书本之一。

走进《格林童话》,你会认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聪明可爱的“小红帽”,沉睡了一百年的公主“睡美人”,可恶凶狠的老巫婆,馋嘴的狐狸和聪明的鹅……

里面的故事常常感动着我,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故事是《灰姑娘》,里面讲述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死去了,父亲给她找了一个后妈。那个后妈带着两个小女孩,这两个女孩爱美、狠毒。这样,灰姑娘就被欺负,天天睡在厨房里,身上很脏,所以别人称她灰姑娘。她在妈妈的坟墓旁,认识了小白鸽。有一次,国王帮王子选妃,举行了三天宴会。最后,灰姑娘被选上了王妃,而两个姐姐气得晕过去了。

这个小故事让我认识到: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一个人如果有一颗善良的心,充满爱的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快快乐乐。但是,如果一个人有一颗不好的心,爱妒忌的心,那么,他整天会活得很不开心,结局也不会美好。就像灰姑娘的姐姐要是心肠好一些,灰姑娘成为王妃后,她们也会成为漂亮的公主,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家园。

书是一位知识渊博的老师,它带我畅游世界,领略大自然的风光,了解大自然的奥秘,它能让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书,用它丰富的知识甘露浇灌了我求知的心田。

百年孤独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当时我读初一,正是喜欢孤独寂寞用词的小女生,为了这个名字,我从图书馆借了来,可是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枪口中,奥尔良上校想起了多年前他第一次看到冰的情景(大意如此),一下让我蒙了,我把它放到一边,不愿再看,直到一个月后,图书馆催我还书了,硬着头皮拿起了书,看了两页,从看到第三页后,我的手再也离不开这本书,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这本书,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反复看了三遍,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的经历:我把生命交给一本书了!那一个月,我无法跟人交流,无法大声说笑,满脑子都是奥尔良家族每一个人的身影,每一个都那么鲜活,每一个都那么特立独行,但所有的人都那么孤独于世!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6

我读了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让我感觉颇多,在这里我想这样概括我的这些感受,如“婚姻围城”,“职业围城”,“心理围城”和“人生围城”等,这些都是人们都会讨论的。首先我先介绍一下《围城》的内容简介。《围城》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方鸿渐海外"游学"数年,回国前花了几十块美金到一个爱尔兰人处弄得一纸假文凭骗过父亲与"岳父"。真才实学的苏文纨喜欢他,而他喜欢美丽纯真的唐晓芙,最后由于他与这对表姐妹之间的种种误会,暂且离开了上海,稀里糊涂地与同在三闾大学教书的孙柔嘉结了婚。婚后,方鸿渐对一直喜欢苏文纨的挚友赵辛楣说:"若是你真娶了苏小姐,会觉得也不过尔尔。"这也算是他在婚姻城堡中的感悟吧。这以后和孙柔嘉又在婚姻的“围城”里,过着好像与外界隔绝的生活,因为好像生活中只有他们自己,他们将婚姻当做了一座围城,想出来的和想进出的都很难。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钱钟书的小说《围城》是一幅栩栩如生的世井百态图。钱钟书先生将自己的语言天才并入极其渊博的知识,再添加上一些讽刺主义的幽默调料,以一书而定江山。

第一,是绝大多数人看了《围城》之后的最大感受,那就是婚姻就是围城。其实第一次看《围城》的时候是同学推荐的,那时候我才19岁,看完之后也不太懂得故事的大致情节讲了些什么内容。现在再次翻阅此书,感觉有些不同了。主人公方鸿渐一个留洋的“海归”博士生出身的他对唐小芙一往情深,但由于苏的从中掺和,使得这段爱情宣布破产。后来在教书过程中遇见了孙柔嘉,并最后与她结婚,但是婚后的生活并不很幸福。这样一个故事如果发生在当代,也只能够说明主人公的婚姻生活和经历很不美满和顺畅。但在我看来,方鸿渐是一个很被动的男人,首先他在对于唐晓芙的爱情上就显得很被动,如果说一个主动的人,如果说真心爱对方的话,就应该不用去管那些流言蜚语,但我们在生活中往往做不到这一点,就是因为我们太在乎别人是怎么看的。虽然这样的想法很单纯,但是也很美好,为什么我们会被那些恶意的话所中伤,为什么我们不活的快乐一些,忘记过去的烦恼。

所以我们在婚姻爱情上应该主动出击,男生尤其如此,女生也不必太过矜持,遇见喜欢的应该追到底为止。其次,我觉得婚姻是应该建立在两个人互相信任的基础之上的。如果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我会觉得这样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包括婚姻的前奏-----爱情也是一样的,都应该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之上。唐小姐对于方鸿渐就应该信任,无论苏小姐说了些什么;方鸿渐和孙柔嘉也应该彼此信任,才不会对对方产生这么大的误会。另外,我觉得我们现在对于婚姻和爱情要求的过多了,其实爱情和婚姻都是最浪漫和最纯真的东西。在浪漫的法国,十几岁的孩子被问最多的是“你今天和女孩子说话了没”,“你交女朋友了没”,这好像在中国会觉得很不可思议,因为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教育要怎么这么样都是被动的形成了太多的不成文的规矩,如在学校里,特别是初中或者是高中,禁止学生谈恋爱等等过激的行为。最近还在网上看到一些关于择偶的标准,如“宝马轿车加上豪宅”,“非富二代不嫁”,这些是物质上的要求,还有在相貌上的,学历上的等等有太多的要求,其实这些都形成了我们现代社会中关于爱情和婚姻过“围墙”,也正是由于有这些限制范围的存在,才导致现在未婚人群的骤增,这是我从《围城》这本书中体会到的一点点浅薄的内容,暂且当做读后感吧。

第二,《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但如果仅仅局限于婚姻来谈“围城”困境,显然不是钱钟书的本意。《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围城”困境是贯穿于人生各个层次的。后来方鸿渐又重提此事,并评论道:“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这就是点题之笔。钱钟书在全书安排了许多变奏,使得“围城”的象征意义超越婚姻层次,而形成多声部的共鸣。《围城》被很多人誉为现代的《儒林外史》,是因为钱钟书在这部小说中淋漓尽致地讽刺了知识分子。这种讽刺基于时代的和人性的的原因,也基于钱钟书个体的原因。这就让我想起了这几年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假文凭现象,说真的,我对于这件事感触颇深,首先我们应该对这种现象的存在报以一种宽容的态度,因为当下的社会竞争实在太大,造成要想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都变得是一种“妄想”,巨大的压力在这些人的身上,致使他们失去理智而去弄一些假文凭来蒙混过关。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应该归因于自身,一个人活着并不应该过于在注重那些虚浮的外在,而更应该注重自身内在的修养,自信是最吸引人的魅力,我相信只要有信心,无论你在哪行哪业,都能够干得很精彩。这些内容扯得有些远了,但是正是我的感受。作为一名当代的知识分子,我们更应该修正自身,而不总是将原因怪罪与外界。

第三.但《围城》中的讽刺更多的是基于对人性的解剖。如李梅亭偷吃烤地瓜、陆子潇以国防部、外交部信封唬人、范小姐用不通的英文假冒作者赠书给自己等等,又如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我们扪心自问,做过这些事的似乎不止这些人,有时也包括自己。卡内基的《人性的弱点》中也是如此评论人们自身的人性缺陷。所以通过对此书的了解,我觉得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想避免出现这些人性的弱点,就应该了解自己,正确的对待客观环境。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7

暑假回到家里呆了两个礼拜,在家的时间是相对轻松的。如果把心情放开,应该就能吃得好睡得香。刚回家那天看到老弟桌上放了一本小说,名字叫《心》,于是便翻来看看。读完日本作家夏目漱石的这部小说后,感觉心里难以平静,凌晨一点多我写完了读后感才安心地合眼睡下。所以就有了下面的文字。也因为很少写读后感,所以肯定有不少错误之处。

(一)

小说里的故事引人入胜,要是以前读到这样的故事我肯定会迫不及待一次读完,但这次我却用了四五天才慢慢看完。一方面我是急切地想知道故事的究竟,另一方面又不愿意看到故事滑入到沉郁的变化中,对主人公的苦恼和痛楚我深深同情,以至于到最后我都有些不忍心读下去。

读到最后,才发现前面的叙述中已经对结局埋下伏笔了,只是当时读到却没有觉察出。整个故事显得紧凑而完整,只是语言读起来感觉少了几分流畅的韵美,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原因,但这并不影响小说的精彩和颇值得一读。关于《心》的文学艺术价值,我是无论如何不敢评价的,自己在此方面几乎一无所知。只知道这是夏目后期的沉郁型作品,创作的时间我估计是在明治维新运动完成之后。在20世纪初期的日本文坛,夏目漱石并非主流作家,但却别具一格,所以他的作品在今天的日本仍颇受欢迎。

读完了故事你有可能会觉得作者在小题大做:一个年轻大学生由于涉世尚浅,不知道如何应付感情上的困惑而犯了一个自私的错误,称不上罪恶,但在作者笔下竟成了有些惊悚的悲剧——因为主人公一时的自私引起了朋友的自杀,于是他在余下的生命中一直活在良心的谴责里无法释怀,最后选择以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来摆脱痛苦。你可以说作者把故事的悲剧性过分夸大了,但从整个故事情节来看,一切的发生,发展与结束又感觉到真实和自然,并没有雕琢的痕迹。这样一来,既感觉情节真实,又感到悲剧性夸大,岂不是矛盾了?其实,要解决矛盾,就必须体会作者对主人公心理冲突的描写,并更加深刻地了解和感受其中人性的特点。对小说中人性冲突的形成和变化有多深的认识,对于此矛盾就会有多透彻的理解。不一样的结局只能从不一样的“人性”中去寻找答案。况且,没有矛盾不成小说,正是这样才反映出“人性冲突”的主题,自然地将读者引入到对人性的深思当中。所以,与其说内容突兀,不如说是结构精巧。

故事人物身上,既有自私的表现,又有无私的一面;既有多疑的时候,又总免不去大学时代的单纯气息。你甚至可以说书中探讨的是难有定论的人生话题。故事里人性激烈地冲突着,当看到善与恶,幸福与不幸竟系于一念之间时,读者的心弦完全紧绷起来,并且不由得不展开对生命的思索。当目光扫过文字,我常闪过这样的想法:小说里的“先生”能对生活和生命这样深刻而客观地去思索,本身就是对人性善和美的不倦追求,尽管其反映于自觉的意识中只是一直在寻求心灵的自由,一直由于曾经犯下的过错而受着精神上的折磨。但我不认为这是庸人自扰。我觉得任何一个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人都不应有如此的看法。

如此想来,生命亦脆弱,这里不是指生命的易逝,而是指心灵的易于受伤。如此轻易间,或许是并未完全自觉的情形下,一个人已经在“善与恶”之间做出了如此严肃的抉择,并就此埋下一生幸福或不幸的种子,这样会让每个人的内心都过于沉重,有些难于承受。是否真是自私让“先生”不顾别人会有的痛苦和拥有的权利?是否天性的敏感让他同时又有着强烈的道德悔悟意识?或许更可能是由于涉世未深,使他不能对自我,对自身与周围人的关系有清楚的了解和把握?年轻的“先生”在愿望与现实之间,想法与行动之间痛苦矛盾着,也因为阅历尚浅,所以他根本没有料想到事情变化的方向,只是本能地去保护自己内心世界的平衡。

(二)

请原谅我写下了这些让人似懂非懂,我自己也不能完全确定的文字。我绝非有意为之,实在是读后的感想如此这般,但我想这正是小说的精彩之处——越能让评论者们众说纷呈的小说,想必越有其不同一般的妙处或深邃。我之所以要把读后感分为一二两个部分,是因为下面的话可能更加“不可理喻”。

关于小说的结局,我自己给自己提出了一个自知难以回答的问题:假如“我”能及时赶回东京,听“先生”诉说一切,那么“我”应该如何去劝导先生释怀,“先生”是否有可能不去选择自杀?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因为我真的太希望出现某种情况使“先生”能避免走向自杀,他的生命确实可贵,也有可敬之处,而且同时它也是属于“夫人”的,并非只是属于他一人。我不知道,若是一名应用心理学的研究者会对“先生”持有什么看法或提出什么样的建议,可能那会更实用而有利于挽回生命,而我想得出的是可以让心灵生出自由的翅膀,翱翔于生活的天空的答案,虽然这样的想法接近于天真,但在这里天真亦非不可为之。

从相对狭小的心灵空间里跨越到更宽广的人性的世界里,培养对生命挚热的关爱,把这份爱由己及人地播撒。相信每个人心中的这份爱可以让所有需要温暖的心灵获得自由呼吸的空气。这一“跨越”是关键所在,当心灵空间以开放的姿态去与外部因素有选择地融合,原有的相对静止的对立体便能获得建立新的对立平衡所必需的引发新运动的外部力量,有了跨越,才有了向上提升的基础。而在跨越中,选择很重要,它决定了发展的方向,而爱与善就是选择的标准。这一标准只能从已有的心灵空间去获得,但爱与善在成为标准时自身也要不断实现跨越,那么选择标准的提升又以何作为推动力呢?

我想,“美”的提升就是动力。我感到“美”对一个人思想的形成和变化有着特殊重要的作用。“先生”在给“我”的长信中说到,他也知道自己对夫人坦白或许可以得到原谅,并因此流下欢喜的轻松的泪水,但他不会坦白,只为留给自己所爱的人一份“美”,没有折扣的美。可以说,是对美的认识决定了选择和结果。每个人天生都具有感知美的本能,一次感动和动情的瞬间,我们已经完成了一次美的历程。并且我认为,美育也因此才变得尤为重要,也许有时它对一个人成长所起的作用并不明显化,但却是根与源的关系。所以尽可能去提升自己的审美能力是一件可敬而优雅的事情。

我认为,在一个相对静止的有形或无形的空间里,要打破那在空间内的运动形式中占主导地位的相对守衡,进而产生运动和改变,需要让一定的外部因素进入到这一相对独立的空间内,产生一个更具可能性和多样性的变化平台,这是推动事物朝一定的预期方向发展的有效前提。

我立刻在词典里查了查“人性”的解释——在一定的社会制度和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人的本性。这样解释好像太简单,又好像——无须更复杂。

在这篇读后感的尾声里,我想应该抛开难懂的思考,想想故事对我今后生活所给予的启示。我想到的是,每个人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多地去关心周围的人,多数情况下宽厚友善地待人,怀一颗感谢的心,我们的生活里会温情常在;坦然地面对自身的缺点错误,坦诚地与人沟通,用真心的行动来让生活充满理解……

我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8

初次读《家》是在高二的时候,那时我的感受很深。《家》中有悲有喜,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反抗封建制度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摆脱了封建家庭的束缚,走上了革命道路。在今天,他的火焰依旧在燃烧,我们还可以从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家》是巴老的代表作,和《春》《秋》合称为激流三部曲。“激流”这两个字颇能表达五四运动前后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首先是个人的觉醒,之后是个人从休戚相关,祸福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中解脱出来,面对国家和社会。《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还是很有必要的。

家吸引我的的魅力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变革的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四)在《家》里,我们觉得可爱的人十分可爱,可恨的人只感到可悯(含有同情的怜悯)。这里使人记起“哀而不伤,怨而有怒”这两句话。《家》有这种恰到好处之美。人物形象有血有肉,巴金不是靠客观冷静的描写取胜,而是靠澎湃的激情折服人。他的小说,人物众多,头绪纷繁,却写得有条不紊,起伏有道。

《家》中典型人物

1.以高老太爷及克明为首的封建统治势力,在封建大厦将倾的时期,他要挣扎,要维持那个所谓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大家庭,但他又维持不了。高公馆内部出现极度的混乱,以克安,克定为首的子孙坐吃山空,腐朽淫荡,偷鸡摸狗,无恶不作。这批蛆虫般的寄生动物根本无法也无力接替他的封建家业,他们一方面勾心斗角争夺权力,另一方面压制迫害年轻人,他们剥夺年轻人恋爱的权利,使梅表姐抑郁而终,瑞钰悲痛身亡,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逼出嫁。所有的这一切都加深了家族内部的矛盾,也引起了觉民觉慧的反抗与离家出走。

2.以觉慧为代表的具有民主思想的觉醒者反抗者,觉慧是五四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既编辑《黎明周报》进行反军阀宣传,又直接参与反对地方督军的请愿。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封建军阀政权,他的“叛逆”引起大家庭的恐慌,遇到高老太爷的禁止,这一进步导致他反抗封建家族族权的斗争。他违背祖父禁止他参加学生运动的命令,我行我素,支持觉民逃婚,不顾自己三少年的身份,敢于爱一个下等的女佣人鸣凤。这不仅仅是对祖父的反抗,更是对整个封建礼教,等级观念的挑战,最后他毅然离家出走,与封建家庭彻底决裂,表现了他反抗封建的坚决性和彻底性。

3.以梅芬、瑞钰、鸣凤为代表的横遭摧残的几个可爱的女青年。梅芬是大家闺秀,从小与表兄生活在一起,他们情感相投,成了私恋的情人。但是,不自由的婚姻制度无情的摧毁了她的自由恋情。她承着母命,不情愿的远嫁外地,一年不到就守了寡。回母家后,忧愁发病,带着极端的痛苦死去。瑞钰在高家是个柔顺、温柔、贤惠的少奶奶,“血光之灾”的说法给她带来痛苦,以致难产而死,是封建迷信毒害了她年轻的生命。鸣凤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他聪明美丽善良,但地位卑微,处在被打骂被奴役的丫头地位,这注定了她的全部悲剧命运。他和三少爷觉慧有着深厚的恋情,可是隔着她们的是封建等级那厚厚的墙,她有爱却得不到爱,无法和觉慧结合。相反,高老太爷却把她当成礼物送给了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不堪忍受这种安排,投湖自尽。她们三人都深受封建势力的迫害和摧残。单因为她们的身世经历各不相同,各人的性格也各不相同。她们都具有女性的善良与温顺,但在鸣凤的纯洁柔顺中蕴含着反抗,对于封建势力对他的惨重打击,她绝不屈服,纵身投湖,殉与爱情;而在梅芬的温顺善良中,更多的是忍受痛苦,承受不幸,带有凄凉绝望的情感色彩;瑞钰的温顺善良,更多的表现在对待觉新和梅的爱情问题上,对待家庭内部矛盾中所具有的自我牺牲品格。

4.塑造最丰满最成功的形象——觉新。觉新的性格是复杂的,矛盾的。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光宗耀祖的教育这些使他有着振兴家业的精神重担,封建礼教的长期熏陶使他形成了懦弱顺从的性格特征,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失去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和反抗性格,他奉行作揖主义和不反抗主义,想用自己的痛苦换的暂时的苟安,这种“无反抗”“作揖”的道路将他推向绝望的深渊。但是,觉新生活在中国社会新旧交替的时期,他看到了旧式家庭的腐败没落,分崩离心,及自己振兴家业的希望破灭的现状,同时受到了五四新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在某些场合,他庇护反抗封建秩序的弟妹们,甚至资助他们逃出家庭。他没有泯灭是非憎爱的正义感和对新生活的追求,不甘于死心塌地的做垂死阶级的殉葬品。他只能在旧的人生道路上苦苦挣扎,走向绝望的深渊。总的来说,觉新具有双重人格和双重地位;他既是封建家族制度的牺牲品,又是不自觉的害人者,既是一个软弱者,又是一个在艰难痛苦中萌生着新的思想的觉醒者,这就是觉新性格的所在,他可恨,但更可悲可怜。他的悲剧表明了一个真理:如果不勇敢的反抗而妥协投降,只能导致自己和新一代的毁灭。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9

初次读《家》是在高二暑假的时候,那时我的感受很深。《家》中有悲有喜,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反抗封建制度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摆脱了封建家庭的束缚,走上了革命道路。在今天,他的火焰依旧在燃烧,我们还可以从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还是很有必要的。 家吸引我的的魅力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变革的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家》中典型人物

1.以高老太爷及克明为首的封建统治势力,在封建大厦将倾的时期,他要挣扎,要维持那个所谓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大家庭,但他又维持不了。高公馆内部出现极度的混乱,以克安,克定为首的子孙坐吃山空,腐朽淫荡,偷鸡摸狗,无恶不作。这批蛆虫般的寄生动物根本无法也无力接替他的封建家业,他们一方面勾心斗角争夺权力,另一方面压制迫害年轻人,他们剥夺年轻人恋爱的权利,使梅表姐抑郁而终,瑞钰悲痛身亡,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逼出嫁。所有的这一切都加深了家族内部的矛盾,也引起了觉民觉慧的反抗与离家出走。

2.以觉慧为代表的具有民主思想的觉醒者反抗者,觉慧是五四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既编辑《黎明周报》进行反军阀宣传,又直接参与反对地方督军的请愿。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封建军阀政权,他的“叛逆”引起大家庭的恐慌,遇到高老太爷的禁止,这一进步导致他反抗封建家族族权的斗争。他违背祖父禁止他参加学生运动的命令,我行我素,支持觉民逃婚,不顾自己三少年的身份,敢于爱一个下等的女佣人鸣凤。这不仅仅是对祖父的反抗,更是对整个封建礼教,等级观念的挑战,最后他毅然离家出走,与封建家庭彻底决裂,表现了他反抗封建的坚决性和彻底性。

3.以梅芬、瑞钰、鸣凤为代表的横遭摧残的几个可爱的女青年。梅芬是大家闺秀,从小与表兄生活在一起,他们情感相投,成了私恋的情人。但是,不自由的婚姻制度无情的摧毁了她的自由恋情。她承着母命,不情愿的远嫁外地,一年不到就守了寡。回母家后,忧愁发病,带着极端的痛苦死去。瑞钰在高家是个柔顺、温柔、贤惠的少奶奶,“血光之灾”的说法给她带来痛苦,以致难产而死,是封建迷信毒害了她年轻的生命。鸣凤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他聪明美丽善良,但地位卑微,处在被打骂被奴役的丫头地位,这注定了她的全部悲剧命运。他和三少爷觉慧有着深厚的恋情,可是隔着她们的是封建等级那厚厚的墙,她有爱却得不到爱,无法和觉慧结合。相反,高老太爷却把她当成礼物送给了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不堪忍受这种安排,投湖自尽。她们三人都深受封建势力的迫害和摧残。单因为她们的身世经历各不相同,各人的性格也各不相同。她们都具有女性的善良与温顺,但在鸣凤的纯洁柔顺中蕴含着反抗,对于封建势力对他的惨重打击,她绝不屈服,纵身投湖,殉与爱情;而在梅芬的温顺善良中,更多的是忍受痛苦,承受不幸,带有凄凉绝望的情感色彩;瑞钰的温顺善良,更多的表现在对待觉新和梅的爱情问题上,对待家庭内部矛盾中所具有的自我牺牲品格。

4.塑造最丰满最成功的形象——觉新。觉新的性格是复杂的,矛盾的。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光宗耀祖的教育这些使他有着振兴家业的精神重担,封建礼教的长期熏陶使他形成了懦弱顺从的性格特征,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失去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和反抗性格,他奉行作揖主义和不反抗主义,想用自己的痛苦换的暂时的苟安,这种“无反抗”“作揖”的道路将他推向绝望的深渊。但是,觉新生活在中国社会新旧交替的时期,他看到了旧式家庭的腐败没落,分崩离心,及自己振兴家业的希望破灭的现状,同时受到了五四新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在某些场合,他庇护反抗封建秩序的弟妹们,甚至资助他们逃出家庭。他没有泯灭是非憎爱的正义感和对新生活的追求,不甘于死心塌地的做垂死阶级的殉葬品。他只能在旧的人生道路上苦苦挣扎,走向绝望的深渊。总的来说,觉新具有双重人格和双重地位;他既是封建家族制度的牺牲品,又是不自觉的害人者,既是一个软弱者,又是一个在艰难痛苦中萌生着新的思想的觉醒者,这就是觉新性格的所在,他可恨,但更可悲可怜。他的悲剧表明了一个真理:如果不勇敢的反抗而妥协投降,只能导致自己和新一代的毁灭。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0

张恨水先生是我们安徽著名的高产作家,比之《八十一梦》的诙谐、《啼笑因缘》的颠倒、《北燕南飞》的悲情,《金粉世家》更多地表达了时代变革中的无奈与警醒,而这一点也是我国当代社会可以借鉴的。

陽光明媚的春天,繁花似锦的皇城,跑马的浊世翩翩佳公子与游园的香风袅袅女学生在途中不期而遇,正如王菲的歌词“只因为在人海中多看了你一眼”,燕西迷恋上了清秋,而一段缠绵 于泪水交 错的爱情故事就此展开——如果只读出来这些,那么恭喜张恨水老爷子,你煞费苦心瞒天过海的手段奏效了。肤浅如我,也只能略略谈一谈那文字背后一点点的心得,前提是你读的真的是《金粉世家》这套书,而不是看的央视糟改的那套电视剧。

爱情是突然的,但追寻爱情的路途却是必然的。

燕西看上了清秋,这没什么——他可以看上任何一个他愿意看上的人——但追求清秋的过程却耐人寻味。安排下人在北京大大小小的胡 同乱窜,终于得到线索,之后再亲自出马,乃至于做出勘察地形的举动,看上去的确是个痴情种子。借着起诗社的名义,租赁了隔壁的屋子,在内墙开了洞修了门,倒也不用“逾墙而搂处子”了。

注意到时代背景,那是五四之后与抗日之前,旧礼教与新思潮并行。具体到追女孩子,其方法也是新旧交 参。旧法子是借着搬家送了点心酒水拉拢冷太太,借着写诗起社接近了清秋的舅舅,有几个目标的亲人站在自己这边,那么成功率自然高了不少。此外如生日上的祝寿尺牍,四骈六俪也很像那么回事,对精通国学的清秋来说自然是留了个好印象。新法子则更多了,送礼物送的可谓煞费苦心:要送鞋子,先买了写票,还巴巴的注上坤鞋让舅老爷转手送上;打听到生日花了大价钱买那珍珠项链;送衣服不如送成匹的缎子,挑颜色挑得可谓赏心悦目……

燕西追求清秋的手段令人眼花缭乱,乍读之下让人感动,但一对照前后文,只好说一句“性使然也”。对之前的小怜,之后的白莲花,前后皆有的白秀珠,燕西的追求手段如出一辙。不能说燕西对清秋的感情是虚伪的,但至少是不长久的。

反过来,清秋的爱情是少女的懵懂,对燕西的金钱攻势她没有如其母冷太太那样隐隐觉得不妥。燕西送来的礼物往往都是清秋喜欢和需要的时候,如参加同学婚礼的衣服与鞋子,生日时华丽的项链,都送的恰到好处。一次次收下,一次次回礼,一来二去便也情根深种了,这才有了留宿西山等事,至此,清秋的命运也就注定了。燕西送的礼物多是衣服首饰,清秋回的却是抄经刺绣,一个花的是钱,一个用的是心。钱与心的交换,结果可想而知。

书中给读者留了几个对比,其中一个就是小怜,小怜出身更低,是个丫鬟,而且是个被大公子凤举垂涎的丫鬟。小怜在陪主人看戏时巧遇春江,于是迅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成为下人中的偶像。这就不得不说同名电视剧中的败笔,小怜作为清秋的对照,其婚姻生活是美满的,并不存在所谓的悲惨结局。其他的如:八小姐梅丽与傧相谢玉树,富家女吴蔼芳与学生卫璧安等等,都是贫富差距较大而走到一起的例子。这些姻缘在书中没有做最后交 待,却留下了足够读者遐想的空间。

婚姻未必是爱情的坟墓,但至少是爱情的考验。

几乎所有的读者都认为燕西与清秋的结合太快,长的太快的草大多是空心且一年生的,它们抵御不了秋天的萧杀就此枯萎。与时下年轻人中经常出现的闪婚相比,书中的婚姻还是温 和了许多。显然,燕西自己还是一个孩子,并没有谋生的手段,而清秋更是一个孩子。两个没有独立经济基础的年轻人匆匆结合,面临的问题自然多多,最显著的一个就是当无老可啃的时候,其结合必然动荡乃至崩溃。

燕西在婚后和婚前没有变化,变化来自怀孕生子的清秋。当清秋需要一个稳定的小家庭时,燕西继续扮演他的七少爷,不同理念的冲击必然葬送了他们的婚姻。是以燕西可以在婚变后追求白秀珠,清秋只能黯然携子出走。

作为对比而存在的是金老爷子一家,无论是金铨与金太太,还是燕西的三个兄长的家庭,都在书中经历了争吵与波动。凤举作为老大被浓描重墨,其包养 外宅的举动一如现在的某些富人。在书中极为平淡的鹤荪夫妻,也服从于作者的这一暗线而发生了争吵。但和燕西的家庭不同,其兄长都有自立的能力,而其妻子亦都出于富家。书开头的楔子中,暗暗点出了老三一家的继续存在,也就是说,在大家族分崩离析之后,大部分小家庭存活了。回顾时代背景,正是五四思潮的推动,加速了大家族的覆灭,同时西式的小家庭观念被社会逐渐接受并推广开来。

另一个对比来自于燕西的三个姐姐,其中可能更有深意。我们注意到,四姐道之留学和居住日本,五姐六姐显然一体代表了欧洲思潮。自清末变法维新,学习 的途径无非东洋与西洋,张恨水先生在这里的态度并不清楚,但反映在文中则显然是东西都没有明确选择。东与西,似乎都是可以去学习 的。大家庭的人际关系是复杂的,三个姐姐与三个媳妇明确的对立了起来。

西山与推倒重来的那一把火。

在全书中西山反复出现,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景点,更多是西山这个名字背后的寓意。燕西与清秋的定情在一上西山,他们的婚事则是在二上西山埋下伏笔,文末金太太在西山修行,燕西三上西山辞母西方游。

燕西去了欧洲,回国之后却做了演员,我恳请大家注意时代背景,20世纪20年代,新旧思潮并行,电影 演员并不是今天的巨星。恰恰相反,在多数人包括张恨水先生这样的旧文人眼中,电影 演员属于戏子,贱业的一种。这个结果说的是西方没有现成的经书可念,从清末到改革开放,仁人志士孜孜以求的真经并不存在。一个国家只有走自己的路才能真正获得成功,近三十我国的成绩已经完美的为这个困扰了国人近百年的问题划上了句号,遗憾的是很多如张恨水先生这样的困惑者没有看到这一天。

不得不说张恨水先生依旧是一个旧文人,章回体的目录与文中出现的格律诗以及骈文很好的诠释了这一点。除此之外,五行之说也若隐若现的在小说中漏出面目。

燕西姓的是金,金在五行中取萧杀之意,注定了其家族的败亡。而金所处的方位在西,也就是西山与西方的反复出现最好之理由。清秋姓的是冷,冷莫过于冰。按照中国传统的五行之说,金能生水,于是清秋一家因为金家而地位上升,清秋的舅舅谋得了好差,和总理成为了亲家带来许多好处。同时火能克金,于是文末点了一把大火烧了金家。清秋最悲惨的就是那卧病时静听雨声,而燕西则是在那场火灾中。这些是不是张恨水先生的恶趣味,我们已经无从考证了。

不过那把火大家都会觉得眼熟,《金》之前有《红楼梦》最后的一把火烧尽了贾府,于是白茫茫一片真干净,《金》之后有《家春秋》最后的一把火烧尽了高家。不能说曹雪芹、张恨水、巴金三者是否存在模仿,我更相信那是时代的呼唤,与之印证的是叶挺将军的《囚歌》:“我希望有一天,地下的烈火,将我连这活棺材一齐烧掉,我应该在烈火与热血中得到永生!(关于囚歌的不同版本,在此不赘述)”

总是到了社会思变的时候,那些有前瞻力的人在苦闷的现实中四处碰壁后,他们渴望一把火烧掉陈腐,再塑新世界。今天的我们自然知道,六十年前这把火已经烧得干净了;可是今天的我们也要知道,如果不能以史为鉴吸取教训,自然会有新的火出现。

谨以杜牧的《阿房宫赋》的警句来结束此文:“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1

《偷影子的人》讲述了一段缠绵多年的爱恋,一段进行中的不完美爱情,这是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原本我订的并不是这本书,但我要的那本书被人拿走了,机缘巧合下让我拜读了马克?李维的第10部作品《偷影子的人》,并让我认识了这位大师。真正的高手,总是在平淡的题材中见真章,因为人人都有的经历,人人都体会过的情感,并不是那么好表达,如果不能让读者感同身受,就等同于失败。而马克?李维,就是这么一个大师级的人物。

“一个会用风筝向你写出“我想你”的女孩啊,真让人永远都忘不了她。

太阳升起,我们的影子肩并肩拖长在人行道上。突然,我看到我的影子倾身,亲吻了克蕾儿的影子。于是,无视于我的羞怯,我摘下眼镜,模仿影子的动作。”这是书220页中的一段文字,书中还夹着一张明信片,配合明信片中的这段文字“爱情,仿佛影子一样,如果你踩中了,就请带走我的心。”感觉真是美极了。

“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小男孩,因为拥有一种特殊能力而强大:他能‘偷别人的影子’,因而能看见他人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愿意说出口的秘密。他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这是对书中主人翁的一段简短的介绍。作者为主人翁虚构了一个特异功能——可以偷别人的影子,从而走进别人的内心世界,窥探别人的隐私。其实是在告诉人们每个人都有不幸的一面——即便是看起来强大的恶棍,我们要想超越自己,超越他人,只有以心换心,设身处地的站在他人的立场,怀着悲悯慈悲的心,发现、理解别人的缺点、过失甚至是欺压、谎言。而不是一味站在自己的立场,用自以为是的标准衡量和指摘、仇视别人。在节凑快速的当下,这部书显得尤为重要。磨刀不负砍柴工。与影子的对话,其实就是与心灵的对话。读懂自己,才能读懂别人。原来,影子在很早之前,就是我们信赖的朋友了,只是自己在长大之后,渐渐忘记了。

《偷影子的人》的故事发展虽然以奇幻为线索,但却走的是温馨情感路线,读者陪伴着男孩从懵懂到成熟,感受了亲情、友情和爱情的无限能量。如果问,谁能无怨无悔的陪伴着我们从出生到死去,有人可能会说是父母,也有人可能会说是友人,但人们都忽略了那个默默无闻永远站在身后、分享快乐与悲伤的“影子”朋友。对偷影子的小男孩来说,他过于纠结已失去的,却没有去珍惜已拥有的,父亲的离去成为了他心灵的创口,而他往往忽视了,母亲对他倾注了多少深沉的爱,想要去弥补他的缺憾。男孩心里满含着对母亲的爱,但是,这种爱他一直没有表达出来,他不知道的是,有的话,如果没有说出来,就永远都没有机会了。成年之后的生活实在是丰富多彩,工作也很充实。他已经习惯了母亲对他的关怀,却粗心大意的,从来也没有关注到母亲已经渐渐老去,他甚至从来都没有偷过母亲的影子。他知道了那么多秘密,帮助了那么多人,却惟独,没有了解过母亲的心。

“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上,不是为了握住我的手,而是要操控风筝的手柄。我把风筝交给她,克蕾儿的笑容无人能敌,我完全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

“克蕾儿,你要知道,对我来说,你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孩,是那种可以用嘶哑叫声擦去天空的阴暗、有着大提琴般音色的女孩。你要知道,全世界没有一个女孩可以像你一样让风筝快速旋转。”

“我们每天早上都在码头相见。克蕾儿会先去小杂货店拿我的风筝,然后我们一起跑向废弃的旧灯塔,在那里度过一整天。”

“我编造一些海盗的故事,克蕾儿则教我用手语说话,我渐渐挖掘出这个很少人熟知的语言的诗意。我们把风筝线钩在塔顶的栏杆上,“老鹰”盘旋得更高,在风中嬉戏。”

“中午,克蕾儿和我靠在灯塔下,共享妈妈帮我准备的野餐。妈妈是知情的,虽然我们晚上从来不谈这个,但她知道我和一个小女生来往,一个不会说话的小女生,套一句镇上的人对克蕾儿的称呼。大人真的很怪,竟然会害怕说出某些字眼,对我来说,“哑巴”这个词美丽多了。”

“偶尔,吃完午餐后,克蕾儿会把头靠在我肩上小睡。我相信这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刻,是她放松的时刻。看着一个人在你眼前放松真的很动人,我看着她沉睡,想着她是否在梦里寻回自己的语言,是否听到自己清脆如银铃的声音。每天傍晚,我们会在分离前亲吻。这是永生难忘的六天。”

这些对主人翁和克蕾尔爱情的描述让我们知道值得庆幸的是,在爱情上,男孩没有再一次在浑噩中迷失自己,当他成年后回到充盈着童年回忆的海边小镇,看到灯塔里那只带有岁月痕迹的风筝,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2

不能缺少的爱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主人公彼得潘是一个不想长大所以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他顽皮、淘气,想到快乐的事就可以飞翔。他勇敢,甚至有绅士风度,唯独不想长大。作为队长,他和“被抛弃”的几个孩子住在永无岛。永无岛在孩子们看来“不是梦想已久而终于看到的东西,倒像是放假回家就可以看到的老相识。”在永无岛上,孩子们想象着做自己任何想做的事情,仙子,大海盗,鳄鱼,美人鱼等等,只要是出现在孩子们的梦境里的都真实的存在于岛上。

这里是孩子的天堂,每个人都曾经向往过的地方。更多的孩子带着不想长大的愿望长大了,并没有彼得潘那么幸运或是不幸。也许有的理想只适合向往,化为现实未必是一件畅快的事。我觉得彼得潘活的并不快乐,没有爱的生命始终是不完整的。他毕竟是个孩子,和其他人一样,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尤其对未曾经历的事情。他很快就会玩腻一个游戏,他的人生目标似乎就是不停发掘新的乐趣。而乐趣不应是找来的,我想沦落为找乐子的人是无聊可悲的。

这时彼得潘的生命里出现了一个人:温蒂。或者说是彼得潘出现在温蒂的生命里。彼得潘为什么要“勾引”一个女孩?是因为孩子们想要一个像妈妈那样亲切的人。彼得潘是忌讳提及母亲的,孩子们只有当他不在跟前的时候才能谈起母亲,因为他觉得这很无聊。他爱听故事,温蒂作为母亲加入了他们的队伍,给孩子们讲故事,缝补衣服,可能她自己也不知道可以把这个角色扮演的这么好。温蒂给了彼得和孩子们未曾有过的东西,那就是爱。最终能够战胜船长也是因为温蒂的爱给了彼得巨大的勇气,只是他不知道而已,他是一个连吻都不知为何物的小孩,不过我更愿意说他是拒绝承认。

没有人能有彼得那样一副开心的笑脸,最可爱的是他咯咯的笑声,他还保留着他的第一声笑。我们知道,婴儿的第一声啼哭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说是对世界的恐惧和不满太过勉强。彼得像个婴儿,没心没肺的笑,如果不是因为开心或感动而笑,不是因伤心而哭泣,那么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世界上没有我们的任何感情流露的痕迹,没有我们因跌倒而留下的脚步,我们怎么证明自己真实的活过?因为害怕而拒绝长大,把自己禁锢在臆想的空间里,就算用想象赢得了整个世界,那感觉也是空无的。

温蒂最终和伙伴们回到了现实的家,而彼得和小仙女叮叮在大家的劝说下还是选择留在了窗外。一扇窗把世界隔成了两半,一半是彼得从未体验过的天伦之乐,一扇是彼得开始动摇的理想国。他是爱温蒂的,当他在窗外看温蒂们和母亲们幸福相拥的场面,他会是什么想法?温蒂也是爱彼得的,她知道自己总会长大,并且勇敢乐观的接受这个过程,所以她离开了他。但彼得很快就会忘记温蒂,他是一个健忘的人。“他刚哭过,马上就以为他这辈子从来没哭过。”小仙女们由于身体小,只能容下一种情绪。所以有时候温顺体贴,有时候蛮横无理。孩子们何尝又不是这样呢?只要有新的事物填充,他们会马上忘掉旧的。温蒂的两个弟弟在岛上生活时,很快遗忘自己的父母,和其他人一样称自己的姐姐为母亲。在这点上,孩子的决绝让我害怕。不过没关系,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出现这个彼得,每个人都可能是温蒂。当温蒂长大了,忘记了这段记忆,温蒂的女儿又会变成温蒂,和彼得来到永无岛做他们的母亲。每一次在温蒂爱的改变下,彼得就会经历一些情感,多了一些勇气。我期待某一天,彼得积累了足够的勇气,走进那扇窗。

这部童话给我最大的感触是屡次提到的母亲的形象。孩子们祈求温蒂,“啊,温蒂小姐,做我们的母亲吧。”“以前小姐们来到我的梦里,亲爱的母亲,亲爱的母亲,,,”是的,每个孩子都需要一个像妈妈一样亲切的人。可爱的是坏船长和他忠实的手下的一段对话:

“母亲是什么?”糊涂的斯密问道。

“瞧,”胡克回答斯密的问题,“那就是个母亲。这是多好的一课啊!鸟巢一定是落到了水里,可是,母鸟肯舍弃她的卵吗?不会的。”

“船长,”斯密说,“我们不能把孩子们的母亲掳来做我们的母亲吗?”

“这计策太棒了。”胡克喊道,“我们把那些孩子捉到船上来,让他们走跳板淹死,温迪就成了我们的母亲了。”

所有人都是爱母亲,渴望母亲的关爱的。船长会说“因为他们没有母亲,他们不懂得,吃油腻的、潮湿的蛋糕油多么危险。”当温蒂出现的时候,船长马上就感到了威胁,那是母爱的力量吧。彼得潘逃离到这个理想国,还是有他想要而得不到的东西。

如果让我选择,我宁愿做一个会长大的人。彼得的恐慌来自于他对外界的判断,他没有长大过,怎么可以只是被自己杜撰的事情就喝住了脚步,就退缩不前了?既然活着就是最大的冒险,为什么不去经历一番呢。成长过程中是会有很多的烦恼,但如果没有后来的对比,那段回忆又怎么会如此美好?无知的孩子,在那个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幸福的处境,那种快乐只有敢于长大的孩子才能体会到。即使前途看不到一点光明,我也不会拒绝父母给我的仅有一次的生命的体验。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3

一直很想了解贝多芬是一个怎样的人,现在终于有机会拜读法国文学大师罗曼.罗兰《巨人三传》中的《贝多芬传》,从中不仅看到了贝多芬坎坷的生活和艰辛的创作历程,同时看到了这位艺术大师伟大的心灵。

首先真的要感谢罗兰大师为我们创造了这部享誉文坛的巨作,他用生动而又通俗的语言以及丰富的材料向人们道出:任何伟人的天才必定要经过一个与同他对立的社会激烈斗争的过程,才能完全展现他们的天才,完成他们的创作。欣赏《贝多芬传》时,与其把它当作是一部人物传记,不如把它当成是文学作品来欣赏,因为它既有大量翔实的史料,又有通俗生动的文学语言,既有传记的真实性,又有文学作品的审美观。罗兰的《贝多芬传》在揭示贝多芬面对各种困难——爱情的破灭、贫困的侵扰、致命的耳聋——但在精神上依旧坚贞不屈,而且最终在欢乐的凯歌中完成了举世闻名的第九交响曲乐章,从中投射出了罗兰对伟人强烈的敬仰之情。 这部作品的一大特点是抒情贯穿始终。贝多芬是一个音乐伟人,于是罗兰在诠释他的人生时,又犹如诠释他的交响乐一般,这可能就是为什么我在欣赏这篇传记时觉得它也像贝多芬的交响乐一样激昂的原因吧。这篇作品的抒情格调,就犹如贝多芬的交响乐一样抑扬顿挫,其中,罗兰采用了拟人的手法,满怀激情的将贝多芬的《第九交响乐》中充满欢乐的情调描绘出来,并且将这种格调贯穿了全篇作品,于是《贝多芬传》自然而然地也成了一部激昂的交响曲。 虽然《贝多芬传》充斥了抒情的格调,但在谋局布篇上,罗兰还是忠于传记的写法,以贝多芬的生平事迹为主线展现主人公的顽强意志。首先,罗兰用了一大段的文字来刻画贝多芬的肖像,让读者对贝多芬的形象有一个感性的认识,仿佛贝多芬那充满忧郁的双眼就在我们的眼前。在有了第一观感的时候,罗兰带领我们走进了贝多芬的生活,霎时间,贝多芬的喜怒哀乐又让读者与其同喜同悲,仿佛我们是在身临其境地陪伴贝多芬走过他的人生。 这里最值得一说的是罗兰对贝多芬之死的描写,如果要说贝多芬的一生是坎坷的,那么他的死是平静而震撼人心的。原文中有这么一段描写,让我感觉内心波澜壮阔。罗兰把他的一生比作一天——一个有雷雨的日子:先是一个明净如水的早晨,然后是一阵复一阵的狂风,黄昏将近,雷雨也随着酝酿。然后是沉重的云,饱蓄着闪电,夹带着大风雨。接着有了一个大转变:“突然,当风狂雨骤之际,黑暗裂了缝,夜在天空给赶走,由于意志之力,白日的清明又重还给了我们。”这是罗兰笔下的贝多芬的震撼人心的死,让我们既感受到了伟人死前的悲壮,也将伟人的精神永远铭记在心。这种写作手法就好象是电影中常用到的“蒙太奇”,不断变换镜头,罗兰最后引领读者从狂风骤雨中走出来,回到晴朗的白天,我想,他是要告诉我们:贝多芬的一生虽然历尽风雨黑暗,但他给后人留下的,永远是明朗的白天! 以上就是我对《贝多芬传》印象最深刻的两点。 《贝多芬传》的立意也是很高的,以我的理解,罗兰选取贝多芬作为他的写作对象,主旨是在于歌颂克服困难和战胜痛苦的精神。罗兰崇敬贝多芬,崇敬贝多芬的英雄主义,所以英雄主义精神贯穿整部作品。真可谓是英雄眼中看英雄。 通过这部作品,我既看到了文学大师罗曼.罗兰的光辉,又看到了音乐家贝多芬的才华。在文学史和音乐史上,他们都各有一席之地,发挥着自己的光和热,写下一篇又一篇的文章和乐章,所以,在我的眼中,他们都是我们值得尊敬的英雄!

20世纪初,有感于欧洲资产阶级日趋颓靡,法国青年作家罗曼.罗兰一度希望借助“英雄”人物来感召人们变革现实,先后创作了多部名人传记,其中《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被称为世界“三大英雄传”,又称“巨人三传”或《名人传》。

无论是音乐大家贝多芬,伟大的雕塑家米开朗基罗,还是文坛泰斗托尔斯泰,在那闪耀着灼人光芒的背后,却是一个个的孤独者,精神上的孤独者,像是在茫茫无际的沙漠上徒步的行人,他们在不断地探索。

这是一种伟大的悲哀。精神上的痛苦让他们变得决绝,思想上的那种既受压抑又想冲破束缚追求自由的矛盾的内在爆发力,成就了他们无与伦比的艺术才华。

如果没有这种精神上的绝对的孤独,伟大的艺术作品该如何产生。音乐、雕塑、文学领域将平庸无奇,所谓的艺术再也不能称之为艺术。

贝多芬的孤独让人感动,他在孤旅中努力地寻找一个个突破口,希望能凿开一个小孔,他用音乐与外界的人沟通。

米开朗基罗,他的脚步是如此的匆忙,他的手永远是不停息地在抚摸着那一块块光洁的大理石,然后,在狂热的目光的注视下将这些冷冰冰的大理石一击一凿雕刻成一尊尊美丽的塑像。

托尔斯泰他拥有显赫的地位,多情的家人,可是他确确实实是一个孤独者,在精神的沙漠中为了创造一片片绿洲而努力开垦的行人。他永远渴望着人与人之间的爱,退让、宽恕、微笑、质朴、明净,这是一种柏拉图式的美丽。

古人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印证了三位巨人孤寂的人生旅程,然而,他们却创造了人类艺术的辉煌,他们的作品流传千古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4

我花了两天时间,在地铁上争分夺秒地看完了李娟的羊道三部曲之《春牧场》,又看了《前山夏牧场》和《深山夏牧场》各自的一小半,这种写祖国大地犄角旮旯的人们如何生活的书总是会引起我的兴趣。其实在几年前我就看过李娟的《阿勒泰的角落》,当时就被她的文字深深吸引了,除文风质朴外,边境少数民族的生活更吸引我。我记得《阿勒泰的角落》里有一节描写一个通体雪白的小兔子,被关在黑乎乎的煤场的笼子里,于是边境民族的生存环境就被我想象成黑乎乎的煤场,而他们的生活方式就像雪兔一样纯洁无污染。在看《羊道三部曲》时,这样的想象却被作者纪实的文字打得落花流水,因为哈萨克牧民的生活其实是及其不讲究的,比如他们会用装过牛粪的盆子装面,把嚼了无数次的泡泡糖黏在衣服扣子上,等空闲时再抠下来继续吃……不过打击归打击,当作者描述起哈萨克女孩如精灵般穿着鲜艳的红雨鞋,踏在如塑料般绿的草地上时,我还是要忍不住心向往之。

几年前我看过类似的一本书,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那本书讲述了中国最后的原始部落――使鹿鄂温克族人的生活,在那本书里,鄂温克族人与大森林无比和谐地共处着,他们以打猎为生,驯鹿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又是他们最亲密的亲人。在森林里,驯鹿只吃春天的嫩芽、娇嫩的地衣和苔藓,只喝山泉水,像是森林里的精灵一样,被鄂温克人呵护着。鄂温克人只住简单搭制的希楞柱,那里面有常年不熄的火种,希楞柱的天窗是开着的,住在里面的人可以看到天上的星星。

我被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击中了,被原始的、天然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击中了,时隔几年,我终于实现了多年夙愿,来到了梦寐以求的额尔古纳河右岸,来到了书里所说的鄂温克人聚居区,但是到了之后我才发现,我能到达的最远的远方其实是改良过的"远方",传统使鹿鄂温克人和这个"远方"的距离,和我与这个"远方"的距离,其实差不了多少。

在政府为鄂温克人搭建的敖鲁古雅居民区,一个专门的旅游景点里养着几头驯鹿,驯鹿被散养在一小片区域里,游客可以上前去摸他们,如果你花20块钱,就可以买一篮又干又脏的苔藓,亲自喂给驯鹿,不远处,有人在叫卖着驯鹿肉串,20元一串。而东北常见的傻狍子的待遇都要驯鹿好一些,它们好歹被圈养在围栏里,和游客隔开了一段距离,被人们称作精灵般的的驯鹿,却因为更为出名,就要被迫与游人接触。

书里不是说驯鹿是很怕生胆小的动物吗?它们怎么会这样被游客近距离地接触?书里不是说鄂温克人把驯鹿当亲人吗?为什么有人靠这个赚钱呢?书里不是说鄂温克人从来不吃驯鹿肉吗?这个20块钱一串的肉串到底是什么?

我记得加西亚。马尔克斯写过一篇文章,叫《巨翅老人》,天使落入凡间,被关起来与鸡同笼,时不时要受到人莫名其妙的殴打和欺侮,所谓虎落平阳被犬欺,大抵就是如此,人们心想,天使又如何呢?如今还不是被关在鸡笼里?

我安慰自己说,这帮人已经不是纯粹的鄂温克人了,真正的传统的鄂温克人在山上的猎民点里,而要去那个猎民点需要颇费一番功夫,像我这样的普通游客是不会有决心去到那里的,那里的驯鹿不被人打扰,更不会有驯鹿肉串这种东西的存在。但是后来司机又说,猎民点的点长――被媒体称为"中国最后的女酋长"的玛利亚。索,现在住在莫尔道嘎森林公园里,如果你想去看她,需要包个几百到几千不等的红包才能见到她,我们在敖鲁古雅已经失望透顶,又被这几百上千的红包吓了一跳,已经没有心情去莫尔道嘎了。唉,原来即将消失的民族,就会像即将消失的珍稀动物一样,被关起来供人参观,那些付了红包的人去看了又会怎么想呢?会不会说:?悖?"最后的女酋长"又如何呢?不过是一个骗钱的老太太。现在想起来,我多希望司机说的是假的啊!

回想起这段经历,我想我即使真的受李娟的文字感染去新疆旅行,也再不会妄想着去近距离接触哈萨克牧民的生活了。他们是新时代的牺牲品,平静的生活被现代生活打破,最辛苦的他们成了落后者,使鹿鄂温克族就是历史书上的"从原始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民族,他们仅仅是安安静静地活着,莫名其妙地被扣上"原始人"的帽子,然后经过了一系列改造后,这个民族只剩下了100多人,哈萨克牧民也成为了中国最后的游牧民族,供他们游牧的地方将越来越少,他们成了少数中的少数,然后被敏锐的文字工作者们发现并纪录下来,经过了文字滤镜般的渲染之后,他们又被读者们赋予了庄严的使命――请一定继续这纯洁的生活呀!然而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要求剩下的这么一丁点人肩负如此沉重的延续民族传统的使命呢?那被纪录了的生活,已经被人所铭记,被我这样的毫不相干的人所熟知且向往,成为了混沌社会中的一抹明净,也许它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而曾经过着这样生活的人,他们被历史的洪流裹挟着,有人改变了航向,有人拼命坚守着,他们的力量越来越小,传统的力量越来越小,但是我们谁有资格去指责那些改变了航向的人呢?如果改变了方向可以让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那就尽管这样做吧!

历史已经生成,生活还要无奈地继续呀!

我想在文末附上一首诗,席慕容为鄂温克小伙子维佳所写的《悲歌二零零三》,政府要收回鄂温克人的猎枪,维佳不肯交,于是抱着猎枪跳下了山崖,所幸无大碍。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5

读书大家都会,但认真、仔细读书的人不多,古往今来有许多名人用诗句、诗文来赞颂书,书是我们的益友,他带领我们到书的王国去获取能量-那就是知识!

从小学甚至幼儿园老师就教导我们好读书,因为读书可以提高人的文化修养和文化素质。这种好事情有些人就不懂得珍惜,而这种人就会失去获得知识的好机会!

说道读书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高尔基的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这句名言的意思是:你要想进步,就要看书。书就像楼梯一样一步一步向上爬,最后抵达终点

只有读有知识的书,才能进步,就像爬楼梯一样书本中的知识和经验是人类社会前进阶梯!

只有读有知识的书,才能进步,就像爬楼梯一样。

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出了许多有气节的人物,往往这些名人都是养成了热爱学习、酷爱读书的好习惯,例如:毛泽东经常看书看得很晚,他的保健医生徐涛很担心他的身体,劝他多休息,但是他不听后来,徐涛发现毛泽东喜欢聊天,就找机会和毛泽东到户外散步聊天。有一天,两人出去散步,毛泽东说:我在湖南读师范的时候,喜欢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书读得不多,还得补课。徐涛说:我正好相反,社会科学的书读得太少,现在也得补课。毛泽东兴致来了:我们以后多聊点自然科学吧。后来,他问徐涛:石油怎么开采?怎么炼?有哪些用途?徐涛回答不了,就去查书,查完书再聊。这样一来,毛泽东常常向他提出新的问题,徐涛只得一次次地查书后来,徐涛发现自己读的书,毛泽东也在看,因而问的问题也越来越深,被他难住的时候就更多了。徐涛问:主席,您是有意考我吧?哪里是考你,你在帮助我读书,帮助我增长知识。

一听这话,徐涛茫然了:本想劝他少读书,其结果倒逼他多读书了。于是他趁势说:主席,您读书很多,但方法不科学。您这么整天读,不休息,太疲劳,违背辩证法嘛。又说:主席,您电影不看,对打扑克、下棋?兴趣,体力活动不搞,长时间进行一种劳动,最容易疲劳。

毛主席却摇头了:你那点辩证法不全面,你对事物的理解也有局限。看文件累了看报纸,看正书累了看闲书,看大书累了看小人书,看政治书累了看文艺书,我这也是一种休息。你不承认?毛主席就是这样执着地从书本中吸取知识;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这句话一点都没错,人如果一旦犯上书瘾一天没有书将会像犯毒瘾一样!

读书不是只看一遍就算看了,这样就是自己骗自己,这样是不会懂的知识的。其实毛泽东不止会打仗,毛泽东还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导人。

读书的方法有很多但不会掌握方法等于没看。有些人认为读课外书耽误学习,这个观点是错的因为读书本是一种学习,读书能把书里的知识学到自己的脑子里,学习语、数、英能记住各种那个知识,好读书的习惯每个人都应该养成。

要读书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在书里的好词、好句、好段都要画出来并记住,自己觉得非常好的需要背下来要深深地记在心里!

2、读书要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谁,要知道这本书讲的什么事能见的概括出来!

3、把自己想象成故事里的主人公,来站在主人公的角度上想想要是自己是主人公自己会怎样,要是在生活中自己会怎样!

4、读一本书就要读透彻,一遍又一遍不断从书里获取知识,读一遍根本不能叫做读书只能叫做看书!

5、读书的时候脑子要思考,要认真的思考,看不懂的地方要谦谦虚虚的问别人,把问到的知识记下来不断思考看看对不对再继续看书,这样看书你才会汲取书中的知识。

6、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少年富兰克林刻苦求知,忠诚伟大的科学家。读完一本书后想想自己有没有理解书的内容,书里的知识是否掌握,没掌握继续读,知道读到全会才算把书中的知识全部掌握,才会成为强者!

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因此不常作笔记者须记忆特强,不常讨论者须天生聪颖,不常读书者须欺世有术,始能无知而显有知。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人之才智但有滞碍,无不可读适当之书使之顺畅,一如身体百病,皆可借相宜之运动除之。

滚球利睾肾,射箭利胸肺,慢步利肠胃,骑术利头脑,诸如此类。如智力不集中,可令读数学,盖演题须全神贯注,稍有分散即须重演;如不能辨异,可令读经院哲学,盖是辈皆吹毛求疵之人;如不善求同,不善以一物阐证另一物,可令读律师之案卷。

如此头脑中凡有缺陷,皆有特药可医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爸爸妈妈和老师都要求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因为读书好我们才好读书,好读书我们就要读好书。大家可以这么理解!大家都知道中国的高尔基-鲁迅先生生平最爱看书,出版一部部小说,被毛泽东同志评为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也被人民称为民族魂。他就是小时候好学习好读书,才有所成就的!所以说要珍惜时间、博览群书才能像中国几代伟人一样做一个有气节的中国人!着名数学家苏步青主张读书要多读、精读、他读书时,第一遍一般先读个大概,第二遍、第三遍逐步加深理解。

他就是这样来读《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的。他最喜欢《聊斋》,不知反复读了多少遍。起初,有些地方不懂,又无处查,他就读下去再说,以后再读就逐步加深理解。苏步青读数学书也是这样的,他总是边读边想,边做习题,到读最后一遍,题目全部做完。他认为,读书不必太多,要读的精,要读到你知道这本书的优点、缺点和错误了,这才算读好、读精了。这样的读书方法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美国前总统罗斯福的夫人曾说:我们必须让我们的年轻人养成一种能够阅读好书的习惯,这种习惯是一种宝物,值得双手捧着,看着,别把它丢掉。

现在的社会特别看重读写能力,他是我们接受教育和选择职业的垫脚石。如果你不喜欢读书,或者因为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比别人差而灰心,这样的人必须要有耐心和恒心寻找你的读书办法。

大量阅读是完善自我的必由之路。因为阅读好书就像跟历代的名贤圣哲长谈,他们高尚的情操会对我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大家要知道,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并不在于作者告诉你什么,而是因为读书使你积极思考。在作者的书里,你的想想在书里驰骋,你的思考有可能比作者的文笔更好,更详细这样一来你不仅从书中了解世界,体验作者的生活,你也会重新认识你自己。但是,只有诚信读书,读书才能成为一种乐趣。假如你因阅读而变得高尚、聪明、善良、文雅,读书就不再是一种负担!

书籍是人类最好的老师,读书的益处很多,不仅能扩大人的知识面、陶冶人的情操、让人明真理,辨是非,对学生来说更能提高他们的写作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可以使学生受益终身,正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所以人应从小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自己想读书而又不喜欢读书怎么办:自己看看伟人读书的故事,看看伟人是怎么成名的。

看书不要上瘾玩的时候痛快玩,读的时候认真读。一天到晚伏案苦读,不是良策。读书到一定程度就得休息、补充能量。读书之余,一定要注意休息。但读书时,一定要全身心地投入,手脑并用。不要让自己在很累很累的情况下读书这样也会读不好书的。这样反而会消耗体力,体力不支!

记住!读书对人是有益的,读书多了,就知道了读书的好处了!让我们大家在阳光底下快乐读书,快乐学习!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6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鸣凤死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新思想没有错。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舒了两口气的我觉得刚才的我确实有些气愤,过于冲动。现在,我以一颗平静的心首先梳理一下过程:首先讲一下我对每个人的感觉,再详细作感想,最后,我对于忘记和你我以及社会做一个议论

文章里的主人公无疑是觉慧,他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但是,我想,他也许过于偏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而他自己却还茫然不知甚至以为成功~对于他,要说的太多,却不是主要的,没准后边还会谈及吧。但是,这里要做重点说明的是,我认为,他毁了鸣凤。换句话说,鸣凤爱上觉慧是个错误,是个宿命。也许我这个人不习惯走中间,反而爱去两边。爱去亲身体会最上层鱼最下层人的感受,尚且不说。我觉得我要是从《家》这部小说中找出一个最正面的人物,莫过于鸣凤了。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懂。这一点第二章就有体现:她坐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自己的宿命,哑然失笑。

说到苦笑,我还要岔开一下,巴金在《家》中用了过多的苦笑、凄然地笑、忧伤的笑,不知为何,总之我觉得有的地方真的难以这样抛弃自己本身意愿的笑,有些地方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或是根本不用苦笑唉,我不懂。

话说回来,正因为鸣凤懂得太多了,所以她会不自觉地瞎想,甚至想到死。但是聪颖而不是传统的她怎么会爱上偏激好动异想天开的觉慧呢?!也许这真是宿命吧。后文会提到,我有两三次看不下去。《家》我是一直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去看的,直到鸣凤的死,我突然感觉到了奇妙的痛苦,这也是我读说有书以来第一次痛苦憋闷的看不下去的时候。当时仿佛大石压心口,抑郁、烦闷、焦躁使我真正无法看下那一行行字,我歇了眼,甚至因此休息了一天。当我再次拿起书时觉慧终于写完了一行厌恶的字现了出来。我很想再歇息一会儿,但强咬着牙看了下去。居然看到了觉慧的一丝毁意,紧接着他决定放弃她使我刚刚舒下的心又激动起来,咽下的吐沫呛在嗓子里。从此,我越来越看不懂觉慧了,也越来越厌恶他了。大家若有谁为觉慧而不平,不要说我,找鸣凤吧之后的半部小说,我是在行尸走肉的状态下看完的,瑞钰的死,老太爷的死,的确也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让我有时看不下去,但我都强忍了,鸣凤死后的那种惊天动地的痛却再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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