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也就是《地球往事》三部曲,前段日子总算看完了,震撼之余一直想写点什么,总是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
三体1的主角自然是叶文洁,这个--时期目睹父亲惨遭批斗致死的天文学家,因缘巧合下进入红岸基地后,明知三体星人对地球不怀好意,仍然坚持发送地球坐标,从而导致地球暴露,三体人入侵开始,整个故事由此展开。
第一部更多的是各种叙述故事的前因后果,对--虽是略提一笔,但不难看出作者的态度。叶文洁的思想行为难道不是被时世影响改变的吗?所以你也就明白了人性是如何扭曲的。我还是很欣慰地看到她其实只是想借助外星文明改造地球改造人类,而不是仇恨地要毁灭地球。一个人要做到以牙还牙总是十分容易,要以德报怨就相当困难,所以孔子说的以直报怨,其实也只是裹着棉布的匕首而已。
三体2让我印象更深的人是章北海,这个面对三体人入侵,人类科学研究被阻断,战争基本无胜算的可能,却仍然要履行战斗职责的军人,竟然从一开始就抱着必胜的信心,你不得不对他投以尊敬。直到最后你发现其实他从一开始就知道人类必败,从一开始就已经定好目标做好计划,那就是劫持飞船逃离地球,为人类文明保存希望的火种。
是的,最终他成功了,这时候,你再回头去看他为自己的计划而实施的谋杀,你又会如何评价呢?如果谋杀是错,为人类保存希望是对,那他这么做到底是对是错?对错可以相抵吗?我们评判对错都是基于自己对价值观立场的选择,如果你更看重法律,那他肯定是错,如果你更看重意义结果,那他也许是对的。我觉得评判他还得注意最后的一个细节,章北海劫持飞船逃离地球,有两艘飞船追击,在这个过程中,地球舰队全部被三体人的一颗水滴毁灭,他成了英雄,但是面对逃离地球,三艘飞船无法满足所有人的生存,最后时刻他不得不再次作出决定攻击其他两艘飞船,因为他明白,只有这样人类文明才有延续的可能。
但他晚了一步,另一艘飞船率先发动了攻击,死之前他说了一句,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他觉得没什么比延续人类文明更重要的了,总是要有人牺牲的,那谁牺牲其实都一样,包括他自己。从这一点看,我最终尊敬他理解他。
三体2的另一个主角罗辑,这个被命运安排不得不接受面壁人计划的面壁者,从一开始的拒绝接受到滥用权利享乐到最后担起责任,虽然是老套的救赎剧情,但依然让人感动。他最后时刻提出的黑暗森林理论十分震撼。简单叙述就是:宇宙是一个黑暗森林,各种文明在宇宙中既是猎人又是猎物,谁先暴露谁先玩完。也正是由于他认识到这一点,用暴露三体人星球位置作为威慑,保住了地球,当然只是一小段时间,但这足够了。
三体3是一个爱情悲剧,云天明患病临死前送了程心一颗星星,程心却把他的大脑送给了三体人。虽然也希望三体人的技术能复活他,但更多的是希望他能打入三体人内部刺探情报,即使不是她的本意,我还是觉得太残忍了。云天明果然被复活了,通过三个故事传递信息,最终帮助了程心在太阳系毁灭之前逃离了出来,他们相约在他们的那个星星上想聚,最终阴错阳差,天人永隔,也许这就是所有俗套爱情的结局吧,你永远没办法和自己喜欢的或者喜欢你的在一起,最后和你在一起的往往是那个想也想不到的人。
三部曲中让我感到最搞笑的是每次面对危机面对末日,人类的丑恶行径,比方世人对逃亡主义的批判又认可,对面壁者的盲从到抛弃,对罗辑的失望到希望、迷信到唾弃,对程心的选择到咒骂等等,无一不让人感到人类实在是太可笑了。面对末日面对死亡面对利益,几乎所有人都是一样的,这难道就是人类的局限吗?
看完三体之后,我老是会仰望蓝天白云,仰望日月星辰,然后从心底生出一股渺小之感,我之于人类,地球之于宇宙,都不过是浮尘而已,我之于世,人类历史之于宇宙历史,又不过是白驹过隙一般,这种感觉大概就是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吧。宇宙的奥秘是什么?人类的将来是什么?我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
我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幻迷,只是奔着网友的好评慕名而去,高中时的物理也学得一塌糊涂,所以根本无法从科学和技术层面对此书作出评价,但一路读下来,整个故事还是十分吸引我的,不得不佩服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尤其是对宇宙的畅想,对外星文明的思考,至于对人类自身的解读,我同样认为非常有意思。总的来说,名副其实,值得一读。
做一只百折不挠的牛虻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
假期的时候,我从图书馆借了大卫梭罗写的《瓦尔登湖》。作者在书中描述了他独自生活在瓦尔登湖湖畔三年光阴中的点滴。
在瓦尔登湖过着隐居的生活,打渔耕种,与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颇有些相似之处。远离了城市的喧嚣,怀着一个简单纯真的心,过着快乐简朴的生活。让我对于这样的生活,我是向往的,而对于他这样的勇气,我是敬佩的。他的辞藻并不华丽,却十分生动,文字仿佛是活的。简单的语句中透着不简单的哲理。
在书中结尾有这样一段话:“他的生活越简单,宇宙的规律将显得越不复杂,孤独将不成其为孤独,贫困也不成其为贫困,软弱也不成其为软弱。”我想生活本就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情,茶米油盐酱醋茶,只是在很多时候我们把他复杂化了。我很喜欢一位老师说过的话“别让简单的事情变复杂,别让心机掺在感情里。”现在对于名利金钱的追求,让很多人迷失在这样的诱惑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也掺入心机。其实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追求物质生活之外还有另一种生活,精神上的追求远比物质上的追求快乐得多,容易得多。
所以无论你的生活多么卑贱,面对它,活下去,不要躲开生活,咒怨生活。尽管生活看起来很穷,还是要热爱生活。即便在贫民所,也许你还会有快乐,刺激,光荣的时光。梭罗的这几句话教会了我要用一颗简单真诚的心来面对生活,用一颗乐观的心面对生活中种.种的不如意,让我懂得创造在我们的视野中扩展,精神上的财富是用不着钱来买的。
对书中的还有很多地方,我并没有完全读懂,或许因为的我年龄和阅历的关系吧.但这本书会是我一直收藏着的一本书,因为书中还有许多的东西值得我去挖掘,去思考。它就如同喧嚣世界中一潭幽静的清水,净化着浮躁的心灵。
“一个湖是风景中最美、最有表情的姿容。它是大地的眼睛;望着它的人可以测出他自己的天性的深浅……”是的,《瓦尔登湖就是这样一部超验主义美文的代表。
为了驱散生活中的阴影,梭罗来到瓦登湖。他以四季轮回的方式布局成篇,用完整的形式结构突出刻画了主人公的形象。在季节的变化中体验人生、体验理想、体验未来,从表现唱着夜曲的鸟雀与动物鸣叫的《声》到体验收获喜悦的《种豆》;从“躺在冰上看梭鱼”的《冬天的湖》到“很像混沌初开,宇宙创始,黄金时代的再现”的《春天的来临》,他找到了追寻已久的绿色和自己的人生坐标。
读着这本书我拥有了一份寂寞而恬淡的心境,完全融入进了这样一个现实与理想完美结合的世界。梭罗并不是刻竟要过一种消极遁世的隐士生活,而只是进行着人生实验——简化生活、回归自然。目的呢,是为了更好地去运用生命热爱人生。在这片优美的环境中,他的理想上的迷雾不知不觉地消散了,他的心也有了可以依托的地方。避开城市的喧嚣,独自深入林中,与鸟兽为邻,听蟋蟀弹唱。这一抹绿色,为梭罗疲倦的灵犀送上了温暖的怀抱;这一抹绿色,让都市的纷繁渐渐远离了梭罗的脑海;这一抹绿色,使梭罗更加迷恋自然,热爱生命。
这样一部成功的作品是离不开瓦尔登湖那幽静秀丽的景致的。换句话说,是瓦尔登湖的美让梭罗找到了心中的绿色。可是现在充斥在我们周围的只有金属的坚与冷。日益膨胀的城市,马达隆隆替代了蛙声蝉鸣;当更多钢筋混凝土的建筑拔地而起时,这里也许不会再有绿色的“共和国”。不由地联想起余光中的散文《伐桂的前夕》,他说“在现代,只能感受月桂树最后的一缕芬芳……”如果人们不懂得保护环境,那么当他们试图从身边寻找精神的伊甸园来舒缓情绪时,看到的也评只有最后一抹绿色了。梭罗是幸运的,因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直至今日,“瓦尔登湖又有多少呢?”
但令人高兴的是,随着上海世博的临近,这个问题越来越受政府和市民的重视,尽管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但与此同时城市的绿化面积也在不断扩大。在我看来,世博会的举办至多只是催化剂,最重要的是环保的理念其实已经深入人心。在香港澳门的大街小巷看不到果皮纸屑;新加坡通过加强惩治力度也让这个国家拥有了“花园”的美丽……毕竟,有谁不向往生机盎然的大自然呢?或许,我们再也回不到梭罗的时代,再也找不出与瓦尔登湖一样的美景了;但只有努力,我想我们依然可以拥有纯净的蓝天。
“这像是玻璃的溶液,已经冷却,但是还没有凝结,而其中连少数尘垢也还是纯结而美丽的……”,多么迷人的景致啊!虽然生命中总有一些无法挽回的东西,但只要保持一份绿色的心灵,那么依旧可以与梭罗一起享受“瓦尔登湖”之美。
这是一本字宁静恬淡、充满智慧的书。其分析生活,批判习俗处,语语惊人,字字闪光,见解独特,耐人寻味。这是散文大家徐迟这么评价《瓦尔登湖》的。鄙人不才,见识浅陋,未能将梭罗的这本宁静而又意蕴悠远的书读透,但也凭借自己的一点见解有感,与各位一起去品尝瓦尔登湖的一缕和风,一泓清水,是从纸上得来,从别的角度看大自然的机会。
梭罗并非隐士
我也挺想过这样的生活:乘一叶扁舟,望江畔渔火。看两岸青山对酌,品晚霞秋水一色,竹林小筑,书卷满屋。当然这也只是想了,可美国十九世纪的梭罗却做到了。不尽相同的是,他在农场生活,他观察着自然万物,还有行色匆匆的人,而我,只在一隅之地,独观罢了。梭罗在书中说到:“我步入丛林,因为我希望生活得有意义,我希望活的深刻,并汲取生命中所有的精华。然后从中学习,以免让我在生命终结时,却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活过。”对啊,活的深刻,有人说,梭罗就是中国的陶渊明,爱隐居山水之中。可笔者认为,他与陶渊明,是不同的。他隐居与瓦尔登湖畔是为了远离人群,去亲近大自然,他有的是澄澈的心境,与独立的,质朴的气质。反观陶渊明,出于对官场腐败的无能为力,污浊的世事令其心力交瘁,从而逃离这样的环境,多少有点避世的意味。《海上钢琴师》有句话是这么说的:“繁华的都市应有尽有,唯独没有尽头。”世事过于繁复,而索罗在湖畔静静思索,好像用他灵魂深处的眼在世事面前洞若观火。他不是单纯的隐士,从来不是。他不愿坐在船舱里,宁愿站在世界的前与甲板上,因为在那里,他更能看清群峰中的皓月。他告诉我,如果一个人能自信地朝他的梦想方向前进,努力地经营他向往的生活,他通常会与意想不到的成功不期而遇。而陶渊明他并没有这样的勇气与斗志。或许是时代的不同吧,同样的山水诗意却造就不一样的人。
瓦尔登湖并不平静
这本书大概出版于1854年,那个时候美国正兴起淘金热,社会矛盾突出,很多人的都赶往加州,希望有一夜暴富的机会,是美国立国之后迷茫和价值缺失的时代。然而梭罗作为哈佛大学的毕业生,并没有急于寻找获取钱财的工作,而是跑到了湖边自己通过双手探索生活的本质,抛出所有的杂念,在一个最接近原始的环境中生活。笔者之所以认为瓦尔登湖不平静,是因为梭罗从来不是在里面简单的写流水账。从红蚂蚁大战红松鼠,从观察猎狐犬的活动,观察到大自然的美妙,可以看出他生活地多姿多彩,这是多少人可欲而不可求的事?从记账来反应他对俗气的消费方式的反驳,他并没有脱离社会,并将他的经历,写入这本书,化为一缕清风,吹拂当时那污浊浮躁的社会,也因如此,瓦尔登湖不平静。再这,也许会有人认为这本书平淡无奇,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曲折的故事,但是我认为,只有这种深刻的理性中带来的反思与力量,才是当下社会浮躁人群最需要,也是最缺少的。这不是一本平平淡淡的书,而是在一字一句中,含有对人生的大智慧。
梭罗并不孤独
梭罗在书中有言:“我爱独处,我从来没有发现比独处更好的伙伴了。在多数情况下,我们外出,到人们中间去时,比呆在自己的屋子里更为孤独。”很多人在看完书之后,都不禁感叹,那种一个人看尽日出出落的日子尽管很美好,但的确也很寂寞,很难熬。但我觉得,这不是熬,这是一种生活方式。现在这个社会熙熙攘攘,我们为了所谓的名与利,为了所谓的前程拼尽全力,今天和别人比,明天又和另外的人比。好像所有的输赢和美丽都在那张排名表上,超越别人则欣喜若狂,排名落后则自我怀疑,而却没有人能静下来,认真想想如何做一个有趣的人。试想梭罗在宁静的湖边,记录自己认为有趣的事,和大自然对话,和自己畅谈,世界开始变得丰盈饱满,是一种不需要外人打扰的有趣,可以深刻的思考脑袋瓜里面奇奇怪怪的东西,这是一件和美妙的事情。这样的生活又怎么能叫作孤独呢?我一直相信,孤独是心与心的距离,而并非腿与腿的距离。就如梭罗在书中说到:“无论两条腿如何努力,也无法让两颗心的距离更加接近.”我并不是说向往一种无欲无求的状态,而是希望自己时刻保持清醒,挣脱世间的繁杂的虚荣,去向往心中那片无诟的星空。同时也因有我们,梭罗并不孤独。
最后用梭罗书中的一句话结尾,这也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最重要的一句话。
只有我们清醒的时候,黎明的日子才会到来。——后记
每当静下心来翻阅这篇文字,总觉得悲从中来。我总觉得自己像是在旁观一只被关在玻璃匣子里的蝴蝶,看着它在瓶子里一次又一次绝望地跌落,想去帮它一把,却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走向心灵的死亡。就是这样一个哀伤的故事,它发生在旧中国的一个遗老之家,主人公名叫曹七巧,她自身是很不幸的。
在那时的旧中国,父母哥哥有权做主未出阁姑娘的婚姻大事,就因了这她哥哥曹大年贪图礼财将她卖给了姜家,使她被迫做了那个生活不能自理,终年躺在床上的残废人二爷的媳妇。可自从嫁进了姜家,七巧有过上别人想象中的好日子么?姜家的上上下下,甚至连佣人在内都打心眼里瞧不起她,鄙视她家境贫寒竟是开麻油店的,谈吐一点儿也不拘谨反倒粗俗不堪,说白了让她做奶奶,连佣人们都觉得她不配。然而,有人曾为她想过她的心酸么?家里是开麻油店的,不像那些大家门户的小姐们养尊处优,也没什么条件接受教育,谈吐称不上优雅自然带着点乡村野味。
况且彼时七巧不过十--岁,正值青春年少,人生中最美的光景,却嫁给了一个毫无人气的废人做妻,还要为此付诸一辈子的长度。这样的无奈和痛苦,就算有补偿,谁能赔得起?更何况,这根本没有补偿,相反,招来的却倒是姜家那群势利人的不断欺侮与损害。他们对七巧如此有偏见,却不能够说七巧一定很坏。七巧也曾努力对人很热心,三奶奶兰仙刚到那会儿对着她问长问短,看二小姐云泽面色憔悴就前去关心,我总觉得她该是真心的,可是云泽们却从不曾领情,反倒恶狠狠地骂她,讽刺她。对于她所受的种.种委屈,七巧每每用笑嘻嘻地方式来对待,自嘲拿冷脸贴热屁股。没有人去理解她,关心她,甚至连她哥嫂来看她仅仅是单纯的问候么?想必是冲着那一堆金漆箱笼去的罢,走出大门她嫂子不就原形毕露地说她道“没一点得人心的地方”么?其实这些七巧都知道,可她还是念着情谊送予他们金挖耳,金鉻子·······
没有一次让他们空手回去的! 可是所有周边人的冷漠,终于使她活着的希望就只剩下了钱,她开始疯狂地追求金钱,以后的以后一直一直把自己困在金钱的枷锁里。其实她本该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她一直喜欢着三爷,每当三爷在场总是身不由主地走近,恨不得把兰仙撵走。可是,事实只教她趁早死了心。本以为此生与爱情无缘了,谁知时隔多年后,三爷姜季泽竟再次出现并告诉了她他也曾一直喜欢着她,即便大半辈子已经就此过去,七巧听了还是有那细细的喜悦,但是也终于因为被金钱困久了,使她以为这只是骗她钱的把戏,便又亲自赶走了他。当他即将真正地离开她的世界时,她又跌跌撞撞,性急忙慌,踉踉跄跄地要跑上楼去,并不住地“撞到那阴暗的绿粉墙上,佛青袄子上沾了一大块淡色的灰”她想要再从楼窗户里看他最后一眼。她终究还是这样爱他,也终究完完全全地错了。最终只能捏着自己麻了的脚,寂寂地回忆那个男人曾给她的温柔。这之后,七巧会因为春熹只是扶住了长安将其抱下来而破口大骂,骂他想娶长安想霸占她家的财产,并一味告诉长安男人没一个好的,让她好好待在家里给她裹了小脚,会因为长安经常弄丢些小零件而想找校长理论,当长安被迫辍学后又想办法把学费讨回来,当长安生病了却不给她看病,让她吸鸦片!她简直就成了一个无法理喻的疯子,她一定是被金钱锁得太久太久了······
七巧想要报复!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自己曾经受到的痛苦,一定要加倍还到别人的身上!七巧处处摆控着她的儿女,让他们被自己所占有!他们不能离开她!于是,芝寿像被带进了疯人院似的,受尽凌辱后带着比七巧更甚的痛苦,也终于安息了,她觉得她是解脱了。长白也只是逛逛窑子或者陪着七巧吸鸦片从早上一直到晚上。对长安呢?看到长安幸福得笑了,七巧咬牙切齿地阻挠,她总觉得比起自己曾经遭受的,女儿不能有幸福!如果有也应该用来陪葬!七巧用一个疯子该有的机智,像是不经意地道出——长安是吸鸦片的,让童世舫彻底地震惊了失望了,于是长安的幸福像长了脚似的,跑了,七巧看到了,一定是笑了,“你也休想幸福!”她一定在心里默默地想,像个可怕的巫婆,用变态的巫术,任意摆布其他小人物的命运,致使他们也走上同样悲剧的路途。
七巧的一生无疑是悲剧的,曾被侮辱,被损害,也曾感到悲伤,自卑,不平,最后被金钱的枷锁扭曲了她的灵魂,疯狂地去报复无辜的人,希望别人同自己一样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以此来获得自己内心的平衡。她就是这样一个变态,就是这样一个机智的疯子,让人对她既有同情又有对她那强大的破坏心理的憎恨与厌恶,说不上的一种复杂心情,很容易陷入纠结的境地。究竟是什么?是什么使她变得如此可憎?她就这么想让别人恨她?不,不可能是那样的。我觉得是那旧中国时那“被食,食人与自食”的家庭关系使她变成了后来那副样子,如果当初不是她哥贪钱让她嫁给一个病怏怏的人,如果当初她可以自己选择,那么至少有一个人会真心对她,可是那都只是如果,一个句子前面一旦加了如果就应该知道这个命题没办法实现。在那种时代背景下,她一定曾努力想改变现状,可她做的了什么?没有爱情,没有人来理解,没有亲情,旧家庭这种吃人的关系,对于小人物来说永远都是盛气凌人的,小人物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所以悲剧在所难免,那强大的力量总能够吞噬掉人最真的灵魂。像是罪恶的渊薮,让人近了身就无法摆脱,要么食人,要么被食,要么自食,只有这三种选择,没有自由。
三十年前的月亮已经沉下去了,可是这三十年前的故事怎么会结束呢?看看长安,她会是下一个七巧,就这样一代一代,毒害下去······只要旧家庭制度关系不破,总有人会像是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作鲜艳而凄怆的牺牲。
读了一年多的朝读经典了,在这本书中,我知道了许多古人成功的秘密,还学会了要如何做人等等。这些道理都让我受益匪浅,但最让我受益的还是这一篇——恭宽信敏惠。这篇诗词选自四书章句集注,他告诉了我怎么样去实现仁爱。
那天早上,还没有开始早读,我自己边看着后面的古诗词,当我看到恭宽信敏惠时,我觉得比这寓意还深刻的的诗词再也没有了。我看完诗词时仿佛看到当初子张对孔子请教的情景了:子张向孔子请教仁的含义。
孔子说:“恭敬,宽厚,诚信,勤敏,慈惠。恭敬就不会招致侮辱,宽厚就会得到众人拥护,诚信就会得到信任勤勉能做出成绩,慈惠就能够唤使别人。”而我自己对仁爱的见解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先礼后人,先上后下,先人后己,这是做人的准则。这即所谓忠恕之道。不断加强自我修养,克己复礼,正人先正己,约束修行,践行周礼,非礼不看、不听、不言、不行。一个有“恭、宽、信、敏、惠”的人,就能够身体力行,达到完美无缺的境界,而要想达到这个境界,先要做到爱人。“仁者”就要“爱人”。“爱人”是达到“仁者”境界的前提条件,而“仁者”是“爱人”的结果。“仁”是最高境界,是人在社会上立身处世的标准。“仁人”是品德高尚的人。
仁爱并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而应该落到实处。践行恭宽信敏惠五种品德,就是实现仁爱的有效途径。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
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题记
这是一部用血与泪书写成的悲壮篇章。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泄的斗争……
“为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把牢底坐穿”,“失败膏肓土,成功祭苍生”,“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是什么?让共产党员有这样的意志。这些人都不是当时一些家庭条件困难,吃不饱饭,穿不暖衣的,都是一些青年知识分子,从小都有富裕的家庭生活和优越的生活条件。但是在自己的人生实践选择道路当中,他们投身于社会革命,为整个国家民族和大多数的利益进行实践,这崇高的选择促使我们去思考,人应该怎么去活着?人应该怎么去奋斗?人应该怎么去确定自己的价值取向?以及个人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应该所尽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
当我们坐在温暖的家里悠闲地喝着热茶时;当我们在设备先进的校园里读书时;当我们在假期里快乐地玩耍时,我们是否会想起几十年前为了建立新中国而勇敢地与敌人作斗争的烈士们?是他们让我们过上了美好的生活,是他们使我们的祖国强大了起来!这种抛头颅、洒热血,为共产党,为一代代人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学习!我们要将先辈们的精神一直一直延续下去,让我们的国旗在我们的国土上更加骄傲地飘扬!红岩精神,时代的骄傲!
终于读完了华裔女作家伍绮诗的小说《无声告白》( 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一部极其压抑的关于异族通婚的小说,通篇的压抑让我难以忍受。
小说以莉迪亚死了为线索开篇,莉迪亚是詹姆斯。李先生家里的大女儿,也是他们寄予最大的希望的一个孩子,母亲玛丽琳因为奉子结婚未能实现的职业女性的理想,通通传递给了莉迪亚,使莉迪亚变成了那个完全不是自己的自己,直到有一天,她失踪了、死了,玛丽琳还是没有觉悟女儿的死,是因为这个家庭,这份沉重到无法释怀的希望杀了她。
这本书让我看到身为母亲,在一个家庭里的位置何其重要,只有一个阳光,积极的母亲才能够成就健康向上的孩子们,也只有这样的母亲才能够让一个家庭充满凝聚力,玛丽琳婚后的生活在别人眼里或许是幸福的,但是对于她的内心,却始终充满挣扎和痛苦,这份揪扯让她失去了作为母亲的敏感,失去了和孩子们成为朋友的可能性,她终究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身为母亲,我想她是失职的,因为她并没有真正成为孩子们精神世界、成长路上的那个最好的陪伴,而只是一个不称职的主妇。
很遗憾,这个家庭的男主人华裔大学教授,詹姆斯。李是一个内心压抑的男人,为了逃避他人对这个异族通婚家庭关注的异样目光,他让孩子们失去了每年假期旅游的机会,并完全放任自己躲避在安全的世界里,这样的母亲和父亲用行动不断的提醒着三个孩子他们的特殊性。当然,詹姆斯的压抑来自于他从小的生活环境,这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作为生活在美国的华裔底层,詹姆斯的父母承受了巨大的生活和精神压力,这份压力也毫无意外的传递给他们的孩子詹姆斯,虽然他有幸寄读在贵族学校,但是他永远都知道自己是低人一等的,而这种感觉终将成为他生命中最深刻的烙印,影响他一生。
身为一个哈佛大学肄业女大学生,莉迪亚的妈妈玛丽琳的内心始终有难以释怀的遗憾,遗憾自己没有完成的学业,遗憾自己变成了一个家庭主妇,她是那么渴望被这个社会的认可,那么渴望能够成为完全的自己。在莉迪亚只有5岁某一天的早晨,玛丽琳消失了,我无法明白她为什么会选择这样的方式离开家庭和孩子去追寻所谓的梦想,身为母亲的我更是无法理解她怎么可能就这样离去!因为任何一个有爱的母亲都是无法主动的放弃她心爱的孩子的,更何况家里还是一儿一女两个孩子需要她的照顾,哦,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两个孩子带来的繁重家务,让她不胜其烦,所以,她才会想要逃离。我一直相信,当你带着爱去做家务的时候,那就是爱;当你带着厌烦去做家务的时候,那一切真的就变成了烦扰。
玛丽琳离开了,因为她想要去重新找到人生的方向和自己的定位,但是这种离开是自私的,此刻的她已经不是孑然一人,那段离开家的日子成了全家人的噩梦,不辞而别的妻子让詹姆斯从恋爱伊始就恍惚的所谓自己的"不值得"变成了现实,毕竟那是一个还有很严重的种族歧视的时代,小个子的华裔男人在那种文化里永远显得那么特别和尴尬,玛丽琳给予他的爱情曾经让他重生,却又始终令他忐忑,所以当玛丽琳突然不辞而别的时候,这个男人的自信被摧垮了。当然,母亲的离去受到伤害最重的一定是两个孩子,内斯和莉迪亚,他们失去了对生活的信任,变得惊恐万分,母爱所能给予的那份成长的安全感在那一次出走事件中完全的被剥夺了。
所以,当玛丽琳回家时候,全家人并没有欣喜若狂,而是变得小心翼翼,敏感的孩子们容忍母亲每天的不做饭,容忍母亲提的任何要求,尤其莉迪亚,容忍并接受母亲把全部人生的希望都寄托在自己身上,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又一次相信,娶老婆必须要娶一个情商高的女人,一个能为自己和别人负责任的女人,只有一个心智健全的女人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母亲,而玛丽琳真的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虽然她为了这个家庭完全失去了那个年轻时的自我,可是这份失去给予她的不是愉悦的对生命状态的接受,而是让自己永远的变成了一个受害者,这种受害的心情毁掉的何止是自己的人生,詹姆斯幸福吗?当年娶了一个如此爱他的白人妻子是喜悦和深情的,但在漫长的婚姻生活里,这个女人的表现却击败了他们共同创造的这个家庭、这个家庭里的每一个人,当然这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詹姆斯觉得妻子就理所应当被丈夫养,这种思想源自从小看到母亲做工的辛苦,他以为丈夫养家是对女人的救赎,殊不知正是这种思想最后害了玛丽琳,最终更是伤害了他心爱的女儿莉迪亚,所以异族通婚是一件绝对需要慎重面对的事情,因为它包含的不仅仅是爱情,还有两种文化的融合,而这种融合可能需要一辈子的时间。
莉迪亚最后变成了一个敏感孤立的姑娘,她和兄妹们的长相遗传了爸爸的东方人面孔,妈妈的蓝眼睛,那个样子在70年代的美国,她只能被称为"东方女孩",长相上的特别,铸就了她内心的孤立,而母亲近乎疯狂的管教和期望更是勒的莉迪亚喘不过气来,她没有自己的时间,也就完全失去了业余社交的可能性,这个女孩太多内心的痛苦无以表白,最后统统化作了"无声告白".
莉迪亚在哥哥内斯即将要去哈佛上大学的时候,自己选择了离开,因为哥哥原本是她最坚定的依靠,她无法想象没有哥哥的日子。
孤立的她,没有勇气去面对一个没有温暖只有压抑的家庭,没有勇气去面对没有同伴,没有朋友的学校生活,莉迪亚的这些痛苦和挣扎妈妈并不知道,或者说完全不曾觉察。玛丽琳从来没有去关心过她的孩子们内心的需求,一份以自己的需求为出发点的所谓母爱是自私的,我只能说那不是爱,而是以爱的名义实施的对孩子的控制。
真正的爱是需要把焦点放到对方的身上,切实的去感知对方的需求,而不是让被爱的人成为施爱者情绪、思想的寄托。,记得在哪里看到过一句话:只有一个内在匮乏的人,才会在缺乏安全感的情况下希望通过对他人的控制来让自己安稳。这,或许正是玛丽琳的状态,她对自己失望了,所以转而在莉迪亚身上寻找希望,却完全没有想到那所谓的母爱最后成为戕害莉迪亚的凶手。
我不喜欢这部小说,太过压抑,从这本书里我才知道,原来今天如此开放的美国也曾走过那样一段排斥异族的时期,那是时代的产物,作者揭示的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这可能就是这部小说的意义所在,从这本书联想到近百年中国人漂洋过海的历史,会是怎样一部深重的苦难史啊,所有的悲苦最大的莫过于加诸于精神上的伤害,那种伤害的传递会让一代代人背负承重的枷锁,如同莉迪亚的不快乐,内斯内心的压抑,汉娜的惶恐,只能在这里祈祷,现世安稳,愿更多这样的家庭一代代健康成长,沐浴阳光和爱,生命永远充满希望。
开始看到书名的时候,感觉非常奇怪,同时又觉得很好玩,“苹果树上的外婆”?这是谁的外婆啊?居然能爬到苹果树上去?莫非她长了翅膀?好多问题都浮现在我的脑海,管它呢,看看不就知道了。
嗬,这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当我把正本书看完,一个个问题迎刃而解了。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有外婆和奶奶。可是安迪却没有,这件事情令他很伤心,忽然有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了苹果树上,外婆和安迪一起去游乐园、去套野马、去海上冒险……外婆的打扮很奇特,裙边下总是露出好笑的白色衬裤花边,她总有有些大胆新鲜的主意,就算被警察处罚也不在乎------嘿这个外婆还真另类。
有一天,邻居家搬来了一位新奶奶,她得了风湿病,行动不方便,安迪帮她做了很多事情:买东西、收拾房间等等。新奶奶还教会了安迪用袜子存钱,为他做李子蛋糕、为他补衣服。在帮助新奶奶的过程中,小安迪觉得自己长大了,周围的人也开始转变对他的看法了。安迪觉得快乐多了。原来帮助别人也能让自己快乐啊!
我们每个孩子都是在长辈的呵护下长大的。现在我的外婆年纪大了, 我要好好孝顺外婆,做外婆的小助手,让她可以开开心心地生活。
《孔融让梨》这个故事我看过很多次,但每次都没读懂意思。今日,我最终把这个故事深一层的意思读懂了。
孔融是东汉末年著名的文学家。在他四岁时,就已经很有教养了。一天,邻居给孔融家送来了一盘梨,孔融的兄弟姐妹们一哄而上,争抢那些又大又好的梨子。但孔融却站在一旁,没有去抢。那里写出了孔融很懂事,会谦让兄弟姐妹,让他们先挑选,自我才拿剩下来的吃。
父亲见到乱哄哄的场面,十分生气,让站在一旁的孔融给大家分梨吃。孔融先把两个大的分给了父亲,母亲,然后把好的依次分给了哥哥,姐姐和弟弟,而把最小的一个留给自我。父亲问孔融为什么把最小的留给自我,孔融回答:“哥哥,姐姐比我大,应当吃大的,弟弟比我小,我也应当让着他,所以我就挑了个最小的。”父亲很满意,还夸奖孔融谦恭礼让呢。那里,又一次突出孔融很懂事。
孔融长大后,做了北海太守。他为人宽厚仁慈,广交朋友,善待有学问的人,成为受人尊敬的人。孔融让梨这件事上,不但使他的兄弟姐妹受到教育,还为世人做出了榜样。从孔融的成长,我也懂得了小时候不但要学习文化,还要养成良好的思想品格,长大才是一个德才兼备的人材。
这一遍看完后,我懂得了在我们实际生活中,每一个人都学会谦让,我们之间就不会产生矛盾,矛盾不存在,我们的社会就会和谐;社会和谐,我们的社会就是礼貌社会;社会礼貌了,经济就会腾飞,我们的生活也就会更加完美。
我向来对翻译自日文的推理小说不感兴趣,觉得翻译过来的文字总是不到位,浮现在脑海里的是一个属于中文世界的文学语境,与作家笔下所要构建的氛围显得格格不入。然而,由日本畅销作家东野圭吾创作的推理小说《解忧杂货店》,却吸引我的目光。单看书名和封面设计,就让读者产生好奇与遐思,到底一家传统的杂货店卖的是什么“碗糕”,能提供什么样有效的解忧秘方?
人生的选项
附在书中的一篇导读文章,如此称赞东野圭吾创作方面的本事:“他的作品并非只有谜团,只是卖弄诡计,一个更重要的元素,即他过人的说故事能力,以及很有温度的文字书写。”的确,这本《解忧杂货店》虽然具有推理小说的元素,充满精彩悬念与巧妙构思,但是却能另辟蹊径,让读者对人世境遇有更深入的体会与思考,借文字中燃烧的温情取暖,从而引起广泛的共鸣。
故事中杂货店的老店主名叫浪矢(“Na-Mi-Ya”),而附近的孩子总是把他叫成“烦恼”(“Na-Ya-Mi”)。由此浪矢突发其想,不如通过纸条,在杂货店里为孩子们排疑解忧。起初浪矢收到的问题都较为幼稚可笑,但是他却对每一个疑问都认真答复,仿佛从中找到生命的另一层意义。之后,越来越严肃的问题陆续出现。在老店主精心安排下,陌生人在晚上把写烦恼的信丢进铁卷门上的投递口,隔天就可以在店后面的牛奶箱里拿到回信解答。
这些来信者都面对着人生路上重大的抉择,希望能从回信中得到心理上的辅导。女运动员是该投入奥运集训,还是应该放弃梦想,陪病入膏肓的男友走完最后一程?孤立无援的未婚妈妈是该把孩子生下来,还是绝情地拿掉小生命?少年应该与负债累累的父母一起潜逃,还是自己勇敢地去闯天下?长子是要继承父亲的鱼店,还是追求自己的音乐梦?浪矢对每一封信的问题都深思熟虑,从不敷衍事,尽量从各个角度为对方着想,才做出回复。然而,他后来内心却非常担心,“也许他们按照我的回答去做,反而为他们带来极大的不幸”。老爷爷的回答果真替人解忧吗?浪矢后来发现杂货店里有个穿越时空的魔法空间,而他很想知道自己的回复是否对这些人产生正面作用,因此他嘱咐儿子在他死后的33周年发布消息,让“解忧杂货店”复活一天。
就在“解忧杂货店”复活的晚上,三名小偷误闯进来,发现那些穿越时空的信件。小偷依据过去三十年来发生的时局,一一回复信件,并让它们回到过去的时空。故事的精彩之处并不在于写信人能神奇地收到这些未来的预言,而是他们在做出艰难选择时的态度和考量,以及对信念的坚持。人生中万千的因缘聚合,形成我们不同的际遇。在生命重要岔路做出选择,最后结果如何,是谁都无法事前知悉的。例如少年最终未听取浪矢的意见,选择独自逃走,因为“那时候,他无法相信心灵的团结”,而结果是双亲选择结生命,让改名的儿子能有一个新的开始。也许,当初少年做出不同的决定,一家人的命运可能就此改观。然而,少年长大后成木雕师,对于这个决定却得出另一番领悟。他终于深切感受到父母对自己无私的关怀与保护,甚至愿意以他们的性命来换取他的幸福。这里面闪现出人性最耀眼的光辉,亲情的联结和力量,原来可以排山倒海,穿越生死的国界。
出身于没落贵族的张爱玲,以它独特的社会阅历和心理感受,描写着那个没落阶级的遗老遗少。她清醒的意识到那个阶级不可避免的悲剧命运,并对它进行了无情的剖析。《金锁记》是她前期的成功之作,也是40年代影响较大的一部中篇小说。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变态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最近,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一大著作——《复活》。写下了一篇500字的复活读后感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好奇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感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生涯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就是我的复活读后感。
《复活》是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认为是其创作的"最高的一峰"。它没有《战争与和平》史诗般的恢宏气魄和明亮的诗意,没有《安娜·卡列尼娜》的波澜与不安的骚动--它,完全是体现了一位伟人的暮年心灵的稳健和悲天悯人的大气!
在这里,作家目光的犀利、描绘的精确、笔力的雄浑达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这与作品内容的严肃性是相符合的。在这里,面对人类的苦难,作家保持了高超的镇静,然而读者却不得不为见到的景象而深受震动。托尔斯泰在这里的挖掘比以往要深。可以说整个俄-国都被他翻了出来。他再现的艺术世界已经达到可作为一面"镜子"的程度。伟大的真实!正因为作品除去了浪漫主义的萎靡因素,因而整个显出了威力,如同米开朗琪罗的雕塑一般。然而这不是一座普通的雕塑,是一座宏伟的纪念碑。它把19世纪末整个俄-国的现实熔铸进去,上面刻有穷人、贵族、狱吏、监犯、革命者、医生、---、学生……里面混合了忏悔、怜悯、宽容、无耻、欺诈、放荡……这里,作者唱出了人类艺术最崇高的歌:"我们为不幸者撒一掬泪,人世的悲欢感动我们的心。"当我们打开这本书,我们不禁感受到有一种心灵的复活--人类最美好的感情的复活!即使是当代,许多人也许正在悄然地埋葬自己的这些美好的感情却毫无所觉。在这种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正是《复活》这样的作品来唤醒沉睡的心吗。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曾经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曾经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
虽然少了--时期老一辈文艺人的束缚,我却多了九零后的浮躁不安。总有自己不能窥探到的地方,毕竟历史太深。动荡不安的年代的是是非非我也只从胜利者撰写的书上读来又何况还是草草过目。简单写了罢。
在那儿啊,那个老北平(历史我就不写了,名誉我也不重复了)和众多-时期的积极分子一样,老舍先生也从生活的疾苦中走出来,为积极的充满希望的新政权唱热情洋溢的颂歌,茶馆便是这样诞生了。就像先生深知戏剧的艺术魅力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它所具有的内在的悲剧精神,只有能够产生壮阔的悲剧美的戏剧才有可能称得上是伟大的戏剧一样_____命运也深谙此道。
茶馆,对于一个四川人来说,再熟悉不过,然而现在的茶馆恐怕先生要觉得陌生了。那儿的茶馆和现在很像,世人一看便知是茶馆,许多桌椅,许多杯茶,许多闲谈的人。那儿的茶馆又与现在不同:灰大衫,洋缎裤褂,挂鸟笼的钩,打群架又有人来协调的场子,还有那越变越大的“莫谈国事”的字条......那儿的茶馆叫“裕泰”。
那儿的人就复杂了,因为人在社会中总是有着复杂微妙的关系。谁推动了故事,谁又给它画上句点,这一代会不会在下一代身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个人的命运在黑白颠倒的社会面前难道不是早被注定了呢?社会是个大染缸,有些生命被它染得黢黑,有的却化为了土地下紫色的灵魂。三幕戏,三代人,三个动荡的时代(清末戊戌维新失败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
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提笼架鸟、算命卜卦、卖古玩玉器、玩蝈蝈蟋蟀者无所不有。年轻精明的掌柜王利发,各方照顾,左右逢源。然而,在这个“繁荣”的背后隐藏着整个社会令人窒息的衰亡:洋货充斥市场、农村破产、太监买老婆、爱国者遭逮捕。到了民国初年,连年不断的内战使百姓深受苦难,北京城里的大茶馆都关了门,唯有王掌柜改良经营,把茶馆后院辟成租给大学生的公寓,正厅里摆上了留声机。尽管如此,社会上的动乱仍波及茶馆:逃难的百姓堵在门口,大兵抢夺掌柜的钱,侦缉队员不时前来敲诈。又过了三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王掌柜,仍在拼命支撑着茶馆。日本投降了,但国民党和美帝国主义又使人民陷入了内战的灾难。吉普车横冲直撞,爱国人士惨遭镇压,流氓特务要霸占王掌柜苦心经营了一辈子的茶馆。王利发绝望了。这时,恰巧来了两位五十年前结交的朋友,一位是曾被清廷逮捕过的正人君子常四爷,一位是办了半辈子实业结果彻底垮了台的秦二爷。三位老人撒着捡来的纸钱,凄惨地叫着、笑着。最后只剩下王利发一人,他拿起腰带,步入内室,仰望屋顶,了结了一生。
然而我感觉故事却远不只这些,远远没有结束,而其中人物又何只王利发,常四爷以及秦仲义!心眼好,但胆小怕事,懒散而无能的旗人松二爷,说媒拉纤,拐卖人口的地痞刘麻子,算命骗人的无赖唐铁嘴,靠坑害别人钻营偷生,顺风倒的奸邪小人吴祥子和宋恩子......六七十个主次人物,三教九流见证那茶馆的兴衰,见证着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的悲哀,也不只,他们还是这兴衰悲哀的始作俑者和承受者。“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看(从筐里拿出些纸钱),遇见出殡的,我就捡几张纸钱。没有寿衣,没有棺材,我只好给自己预备下点纸钱吧,哈哈,哈哈!”
茶馆的魅力在于语言,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在动笔写剧本的时候,我们应该要求自己是在作诗,一字不苟。作者须既有高深的思想,又有高度的语言艺术修养。他既能够从生活中吸取语言,又善于加工提炼,像勤劳的蜂儿似的来往于百花之间,酿成蜂蜜。”先生真的做到了他所说的,以北平为驻地的茶馆有着浓重的京味儿,时而婉转,时而慨叹,时而轻巧,时而深沉。那深处的却是我跳跃的思考只获得了片段,毕竟没有见过那样的景。剧中地地道道的小角色的描绘绝无庸言赘笔,譬如卖小妞的乡妇,收电灯费的但都是有血有肉,个性鲜明。全剧严谨,一气呵成地实现了老舍为三个旧时代送葬的创作主题。
然而先生想不到,命运呵,总是不甘心一路凯歌。-初,老舍受到迫害,这种黑白颠倒,是非不分的日子,让他不堪忍受。肆意的屈辱,委屈让老舍终于选择了一条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路。他于1966年8月24日在北京太平湖投壶弃世。先生的最后选择让人扼腕叹息,《茶馆》的命运也坎坷不堪,等到它大放异彩的时候,老舍先生已经永远也看不到了。
作者为塞林格,中英文两种语言所写,就看了中文的。
书本讲述了霍尔顿,一个中学生被学校退学(已多次被不同学校退学)后,到回家之间3天游荡时间内的见闻以及自己内心的想法。
霍尔顿是一个比较叛逆的小孩,也许因为自己从小就属于比较听话的那种,对于“坏小孩”的心理思想了解的还不是那么多,这本书中让我了解到叛逆的思维的中学生的想法,包括对待同学,亲人,社会,以及对于自身未来的不是很成熟的理解。在这个时候正确的引导是很关键的,但是往往由于叛逆的思维会对师长的劝说置之不理,所幸的是一般会有一个对小孩有影响的人物,就如小说中的菲比,霍尔顿的妹妹——这些人必须对叛逆的小孩进行准确的劝说才能回归正途中……
看到此书中的人物,复杂的心理,就想到我亲爱的妹妹——可惜我没能很好的指引她,当初的自己并没有那么强的内心和魄力……
首先,我想说:这是我第二次没有把写读书心得当做负担。为一部自己喜欢的不得了的书写一篇洋洋洒洒的读后感,这样的感觉挺好的。
读这本书,是因为:今年过年回来,心还是很浮躁,不能马上投入到学习中。听学姐无意中提到此书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全世界无数彷徨年轻人心灵的慰藉,道出了千万青少年的心声。于是,去“图批”买了一本回来。
看到麦田里的守望者这个抽象的书名,我以传统思维模式给它勾勒出这样一个轮廓:以自身经历穿插深奥隐晦的道理,向读者传输自己看待人生的方式。然而,从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起,那连篇的脏字,真让我一时接受不了,离我之前勾勒的轮廓相差甚远。但又发现,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这本书是塞格林唯一一部长篇小说,却对美国社会和文学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纽约时报的书评写道:在美国,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就像毕业生要获得倒是的首肯一样重要!故事发生在霍尔顿离开学校的三天时间内。此处,我以第一人称描述。以便更加形象的描述主人公的内心世界。
美国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烟硝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我”就是其中一员。“我”被学校开除,为了在星期三回家,就在纽约街头鬼混:抽烟、喝酒、去夜总会、大把花钱,碰上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干了这个年纪的人想干的所有的事。然而,看似潇洒刺激的生活,却掩藏不住内心的极度空虚和精神上的寂寞。让我自己也很惊讶的是,读这样一本书,竟然有多次流泪的冲动。
我不得不说,这本书写的实在是太真实了。我不由自主的想痛哭,当别人问我在哪儿上学,我对在读学校的感觉跟“我”对潘西的感觉如出一辙,我觉得自己那如墨汁一般经年累月终于沉淀安静下来。曾一度被遗忘的难过与寂寞的感受,被“我”的经历又一下子荡漾起来,弥散到整个身心,浓浓的化不开……我所有成长苦痛和阅历就凝缩在了“我”流浪的这几天中。
是的,要说最真实的我。就像书中的“我”一样:厌恶一切阿谀奉承,虚伪做作的嘴脸。最渴望的就是到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地方。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省去蠢而无用的交流。但是,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己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另外,书中菲比的天真纯粹真让我喜欢。在书的最后几章,就是菲比带着猎鹿描抱着旅行箱说要和“我”一起走的时候,我真的太想哭了,我多么希望菲比永远也不要长大,我常常觉得孩子不长大该多好。成长会让他们和“我”一样经历痛苦、矛盾、失望,然后学会做人。想想那该多可怕?可是,我又无法阻止他们的成长,就像“我”最终还是没能去成一心向往的西部的某个地方……
孩子,提到孩子。是的,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需要的,就是在我们女院好好学习。
可是……
为什么,为什么希望就在明天。而我,却也是那么渴望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每次,当水浒传中的大小好汉提起“宋江”,就会出现“莫不是及时雨宋公明?”宋江在江湖上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是宋江不能文不能武,为什么名号这么响亮?就因为他“仗义疏财”。义气,在当今社会中,顶多也只能起个辅助作用。可在《水浒传》中,宋江却凭义气做了梁山泊头领,看来,梁山泊的豪干义气真不是一般。
《水浒传》中那一百单八好汉,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很讲义气。有财无友,一生就会变得单调;有友无财,就算饥渴寒酸也死而无憾。这一百单八将,他们都经历了许多生死之险,才投奔到梁山泊。有的受过重伤,有的被刺配,还有的甚至上过断头台……三十六天罡星,七十二地煞星,团结合作,比那只会踢球的高太尉之流的一帮奸臣强多了。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阵亡了,其他人都是痛不欲生的,足见其兄弟情深意重。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名人,过着被人追捧的生活。但像宋公明那样仗义疏财的,屈指可数;像宋公明那样关心他人的,微乎其微。只因为“江湖”不存在了,取代之的是竞争。像《水浒传》中大小好汉那样武功高强的人,可能也不存在了,取代之的是枪炮弹药。天上的“天罡星”,也变得越来越少。
我也不懂,为什么宋公明在江湖中这么出名,走到哪里都有人认识。什么“只闻其名,不曾见其人”,这“及时雨”究竟做了什么上天入地的事,人们个个都把他捧得比天还高。甚至他死后,吴用和花荣还抛妻别子吊死在他的墓前。总之,宋江一定拥有什么。后来我明白了,做官就要做好官,体贴老百姓;做人就要做好人,乐于助人;做囚也要老实改造,做个好囚,毕竟是自己犯了罪。他拥有的是仗义,是民心。
真希望打听某人时,人们都会提到这样一个好人:“莫不是及时雨宋公明?”即使不是宋公明,只要做的是最好的自己,有一群仗义的朋友,是谁也无妨了。
读书大家都会,但认真、仔细读书的人不多,古往今来有许多名人用诗句、诗文来赞颂书,书是我们的益友,他带领我们到书的王国去获取“能量”-那就是知识!
从小学甚至幼儿园老师就教导我们好读书,因为读书可以提高人的文化修养和文化素质。这种好事情有些人就不懂得珍惜,而这种人就会失去获得知识的好机会!
说道读书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高尔基的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这句名言的意思是:你要想进步,就要看书。书就像楼梯一样一步一步向上爬,最后抵达终点
只有读有知识的书,才能进步,就像爬楼梯一样书本中的知识和经验是人类社会前进阶梯!
只有读有知识的书,才能进步,就像爬楼梯一样。
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出了许多有气节的人物,往往这些名人都是养成了热爱学习、酷爱读书的好习惯,例如:毛泽东经常看书看得很晚,他的保健医生徐涛很担心他的身体,劝他多休息,但是他不听后来,徐涛发现毛泽东喜欢聊天,就找机会和毛泽东到户外散步聊天。有一天,两人出去散步,毛泽东说:“我在湖南读师范的时候,喜欢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书读得不多,还得补课。”徐涛说:“我正好相反,社会科学的书读得太少,现在也得补课。”毛泽东兴致来了:“我们以后多聊点自然科学吧。”后来,他问徐涛:“石油怎么开采?怎么炼?有哪些用途?”徐涛回答不了,就去查书,查完书再聊。这样一来,毛泽东常常向他提出新的问题,徐涛只得一次次地查书后来,徐涛发现自己读的书,毛泽东也在看,因而问的问题也越来越深,被他难住的时候就更多了。徐涛问:“主席,您是有意考我吧?”“哪里是考你,你在帮助我读书,帮助我增长知识。”
一听这话,徐涛茫然了:本想劝他少读书,其结果倒逼他多读书了。于是他趁势说:“主席,您读书很多,但方法不科学。您这么整天读,不休息,太疲劳,违背辩证法嘛。”又说:“主席,您电影不看,对打扑克、下棋没兴趣,体力活动不搞,长时间进行一种劳动,最容易疲劳。”
毛主席却摇头了:“你那点辩证法不全面,你对事物的理解也有局限。看文件累了看报纸,看正书累了看闲书,看大书累了看小人书,看政治书累了看文艺书,我这也是一种休息。你不承认?”毛主席就是这样执着地从书本中吸取知识;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这句话一点都没错,人如果一旦犯上“书瘾”一天没有书将会像犯毒瘾一样!
读书不是只看一遍就算看了,这样就是自己骗自己,这样是不会懂的知识的。其实毛泽东不止会打仗,毛泽东还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导人。
读书的方法有很多但不会掌握方法等于没看。有些人认为读课外书耽误学习,这个观点是错的因为读书本是一种学习,读书能把书里的知识学到自己的脑子里,学习语、数、英能记住各种那个知识,好读书的习惯每个人都应该养成。
要读书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在书里的好词、好句、好段都要画出来并记住,自己觉得非常好的需要背下来要深深地记在心里!
2。读书要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谁,要知道这本书讲的什么事能见的概括出来!
3。把自己想象成故事里的主人公,来站在主人公的角度上想想要是自己是主人公自己会怎样,要是在生活中自己会怎样!
4。读一本书就要读透彻,一遍又一遍不断从书里获取知识,读一遍根本不能叫做读书只能叫做看书!
5。读书的时候脑子要思考,要认真的思考,看不懂的地方要谦谦虚虚的问别人,把问到的知识记下来不断思考看看对不对再继续看书,这样看书你才会汲取书中的知识。
6。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少年富兰克林刻苦求知,忠诚伟大的科学家。读完一本书后想想自己有没有理解书的内容,书里的知识是否掌握,没掌握继续读,知道读到全会才算把书中的知识全部掌握,才会成为强者!
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因此不常作笔记者须记忆特强,不常讨论者须天生聪颖,不常读书者须欺世有术,始能无知而显有知。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人之才智但有滞碍,无不可读适当之书使之顺畅,一如身体百病,皆可借相宜之运动除之。滚球利睾肾,射箭利胸肺,慢步利肠胃,骑术利头脑,诸如此类。如智力不集中,可令读数学,盖演题须全神贯注,稍有分散即须重演;如不能辨异,可令读经院哲学,盖是辈皆吹毛求疵之人;如不善求同,不善以一物阐证另一物,可令读律师之案卷。如此头脑中凡有缺陷,皆有特药可医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爸爸妈妈和老师都要求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因为读书好我们才好读书,好读书我们就要读好书。大家可以这么理解!大家都知道“中国的高尔基”-鲁迅先生生平最爱看书,出版一部部小说,被毛泽东同志评为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也被人民称为“民族魂”。他就是小时候好学习好读书,才有所成就的!所以说要珍惜时间、博览群书才能像中国几代伟人一样做一个有气节的中国人!着名数学家苏步青主张读书要多读、精读、他读书时,第一遍一般先读个大概,第二遍、第三遍逐步加深理解。他就是这样来读《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的。他最喜欢《聊斋》,不知反复读了多少遍。起初,有些地方不懂,又无处查,他就读下去再说,以后再读就逐步加深理解。苏步青读数学书也是这样的,他总是边读边想,边做习题,到读最后一遍,题目全部做完。他认为,读书不必太多,要读的精,要读到你知道这本书的优点、缺点和错误了,这才算读好、读精了。这样的读书方法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美国前总统罗斯福的夫人曾说:“我们必须让我们的年轻人养成一种能够阅读好书的习惯,这种习惯是一种宝物,值得双手捧着,看着,别把它丢掉。”
现在的社会特别看重读写能力,他是我们接受教育和选择职业的垫脚石。如果你不喜欢读书,或者因为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比别人差而灰心,这样的人必须要有耐心和恒心寻找你的读书办法。
大量阅读是完善自我的必由之路。因为阅读好书就像跟历代的名贤圣哲长谈,他们高尚的情操会对我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大家要知道,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并不在于作者告诉你什么,而是因为读书使你积极思考。在作者的书里,你的想想在书里驰骋,你的思考有可能比作者的文笔更好,更详细这样一来你不仅从书中了解世界,体验作者的生活,你也会重新认识你自己。但是,只有诚信读书,读书才能成为一种乐趣。假如你因阅读而变得高尚、聪明、善良、文雅,读书就不再是一种负担!
书籍是人类最好的老师,读书的益处很多,不仅能扩大人的知识面、陶冶人的情操、让人明真理,辨是非,对学生来说更能提高他们的写作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可以使学生受益终身,正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所以人应从小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自己想读书而又不喜欢读书怎么办:自己看看伟人读书的故事,看看伟人是怎么成名的。
看书不要上瘾玩的时候痛快玩,读的时候认真读。一天到晚伏案苦读,不是良策。读书到一定程度就得休息、补充能量。读书之余,一定要注意休息。但读书时,一定要全身心地投入,手脑并用。不要让自己在很累很累的情况下读书这样也会读不好书的。这样反而会消耗体力,体力不支!
记住!读书对人是有益的,读书多了,就知道了读书的好处了!让我们大家在阳光底下快乐读书,快乐学习!
一口气读完了三体,有了这样的震撼,三体续集看不看都一样了。
它不仅是一本科幻小说,更是一本哲学小说
结尾更是震撼人心,不是正常的反败为胜,而是等待灭亡,面对高等文明的无力感
人类的未来,地球文明的未来,是不是也是这样
他所解释的真理绝对值得思考,这是一种浓的化不开的悲观主义
他结合着中国的历史和国情,从一个小小的立足点开始,包含了所有命题
不要简单的看着爽爽,作者要透漏给读者的信息必须得正视,不能玩笑对待
作为一本科幻小说,她的哲学理念,和大审视论是异曲同工的
那么是什么让我们的思想走到一块了呢,宏观来说是时代,围观来说,人性中的非己权力无限性覆盖的趋向对此可能有所解答
我们的思考是在极小的局限内的,作者所思考的问题也无法超越这个限制
我们共同所处的世界,从这里发出的思考以及从这里构造出的异世界,都是使用人脑这个纤维材料制成
但其他智慧生物的智慧方式不一定与地球人一样,甚至对于智慧的意义也不一样。这种机遇的无限扩展性与人类自身思考的无限局限性是相对的
人类根据环境先本能再刻意的构造智慧与文明,再根据自己的环境构造异世界,这些东西的最本源在于人类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决定了人类对超于自己自己智慧能力的猜测和方式不同,包括对异世界的构造,外星人电影中外星人不正是总和人类有相似的地方么。宇宙中似乎存在这一种能够建造同一(注意不是统一)现象,这永远都来自人类的臆测。
在人类与外星智慧,世界与宇宙后,在宇宙中所有智慧生物对宇宙的自行思考所造出来的臆测后,是否还存在着一种更高级的思维,这种思维甚至超过了智慧,这种东西超越了宇宙这个物质组成
在宇宙中自认高级的物种背后,存在着超于这种平行物种 的存在,宇宙若是一维,那么二维三维是什么?
我们都能在物质和精神上做永远的审视论,只是传统政权把一个个源泉的终端设置的太低,在一定的位置上搁一片膜,人类的智慧流到这,就阻过去了。传统政权再利用人性的弊端宏观控制这个总体现象,人类太快的把一些东西定位终端,也就更坚定的加厚这层膜。当世界上所有人都在加厚这层膜,当一代又一代的人在加厚这层膜,那么这对人类的未来的危害不异于太阳撞地球。
罗曼·罗兰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我们决定不了出身,但可以决定自己要走的路。成长的过程就生活中出现各种状况,然后一一解决,化茧成蝶。如果放任自己向命运低头,或者被命运黑化走向深渊,将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三毛说:我来不及认真地年轻,待明白过来时,只能选择认真地老去。张爱玲的中篇小说《金锁记》中的主人公曹七巧,在人生暮年也未明白过来自己为什么会变了这个样子。
《金锁记》写的是国民时期,在封建制度压迫下,一家麻油店的女儿被卖进姜家(封建家族)的二少爷为妻。因为她的出身低微,府中的婆婆、妯娌、丫鬟都对她不尊重。她从一个思想正常的少女,变为一个尖酸刻薄、私欲极强的女人,她的可悲不仅自己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又是封建社会的施害者。
她的丈夫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站不起来的废人,本想娶她为妾,后因决定不在娶,将她改为妻。
嫁入府中后,她心中思慕府中的三少爷季泽,但是季泽确是个浪荡公子。来府中看望她的哥嫂,表面上对她百依百顺,不过是想向她索要财物,其实内心是瞧不起她,恨极了她。她经不住生活的磨难变得疯疯癫癫,口无遮拦,尖酸刻薄。
十几年后,她成为了寡妇,财产分家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向着她,她又破口大骂,分家后,季泽向她表白,她思来想去认为季泽的表白是为了贪图她的财产,心中暗恋的季泽让她失望透顶,痛哭流涕、破口大骂。
正是因为她没有从丈夫及季泽那里得到爱,忍受着情欲的折磨,形成了极强的嫉妒心理,见不得别人的恩爱,产生了扭曲的病态心理,逼死了进门不久的儿媳。拆散了本应有好姻缘的女儿女婿,到最后弄的儿子每天逛窑子,女儿吸大烟,家不像家。
女儿长安24岁的时候得了痢疾,七巧不给她找医生,便让她抽大烟,抽着抽着也就上了瘾了。未出阁的小姐天天抽烟,有人劝阻,七巧道:“怕什么!莫说我们姜家还吃得起,就是我今天卖了两顷地给他们姐儿俩抽烟,又有谁敢放半个屁?姑娘赶明儿聘了人家,少不得有她这一份嫁妆。她吃自己的,喝自己的,姑爷就是舍不得,也只好干望着她罢了!”
长安近30岁,还未嫁出去,七巧注定女儿要做老姑娘,又换了一种腔调:“自己长得不好,嫁不掉,还怨我做娘的耽搁了她!读后感·成天挂搭着个脸,倒像我该她二百钱似的。我留她在家里吃一碗闲茶闲饭,可没打算留她在家里给我气受!”后来经人介绍,长安认识了漂洋回来的童世舫,俩人已经定了亲,七巧又从中破坏,将女儿说的人不是人,女儿无奈与他分手。“这些年来,多多怠慢了姑娘,不怪姑娘难得开个笑脸。这下子跳出了姜家的门,趁了心愿了,再快活些,可也别这么摆在脸上呀——叫人寒心!”这个女儿也不反驳,也不反抗,声声的被母亲拆散了自己的幸福。
“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
“她自己也不能相信她年轻的时候有过滚圆的胳膊。就连出了嫁之后几年,镯子里也只塞得进一条洋绉手帕。十--岁做姑娘的时候,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七巧挪了挪头底下的荷叶边小洋枕,凑上脸去揉擦了一下,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拭,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小说的结尾七巧死了,但是又一个七巧(七巧的儿女)诞生了,悲凉的命运被锁住了,沉浸在这苦闷的岁月之中。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张爱玲语)。在张爱玲看来,什么是“人生味”呢?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写道:“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我想这便是她对于“人生味”的解释吧,就是人生的本来状态,人和社会的复杂性,“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朴素。
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人物对话上颇有《红楼梦》的风格。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借鉴了电影的一些表现手法。小说不足的地方我认为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对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象《红楼梦》那样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这也许是现代小说的特点,但仍然给人有些突兀的感觉。
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对兄妹寻找青鸟的故事,一路上他们经历了许多困难和故事:夜宫五道大门,恐怖的墓地之路,难以置信的青孩子世界,以及幸福家园的见闻。
于是他们来到仙女宫看到很多件漂亮的衣服。忽然一道光划过,光神来了。光神先带他们来到幸福的怀念国,迪迪和麦迪见到他们死去的爷爷,奶奶和弟弟,妹妹找到一只青鸟,结果变成了黑鸟。又来到了恐怖的夜宫,夜神这里有四扇门打开,第四扇门里面有很多的青鸟,他们捉了好多只结果一见到光就全部死了。
他们又来到了光怪陆地,享乐宫没有找到青鸟,看到了很多享乐派和快乐派,他们见到母爱快乐母爱快乐就是他们的妈妈。他们又来到了充满希望的未来王国,见到很多未出世的孩子和他们未来的弟弟没有找到青鸟。然后他们又来到了午夜里的墓地墓地里有很多死去的人连一只鸟都没有,别说青鸟了。他们又来到不平静的森林那里栽满了树充满了小花和绿草,但是没有青鸟。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让这对兄妹俩明白幸福的真正含义:所有人都希望自己能够过得很好,过得幸福快乐,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去苦苦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但幸福并不像想象中那样难得到。只要我们都用一颗无私的心去关爱别人,那么在别人得到幸福时,你会发现自己也变得快乐起来,幸福快乐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那么,各位朋友,你们找到属于自己的青鸟了吗?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雨来,多么鲜明,多么响亮的名字!
小小英雄雨来的名字早就已经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了。12岁的雨来掩护革命干部和鬼子作斗争的故事,已经传遍了大江南北,歌颂赞扬了雨来机智勇敢,不怕牺牲的高尚品质!
糖果和戒指的诱惑,对与小小年纪的他来说是具有多么大的吸引力,可是,他不但没有接住糖果和戒指,更没有说出革命干部李叔叔的下落,多么令人佩服,多么让人赞叹!
来自:作文大全雨来在破旧的房子里艰苦的读书,想起这点,心里突然有一种惭愧之心,我们有花园似的美丽的学校,我们有明亮宽敞的大教室,我们有舒适漂亮的寝室,我们有照顾关心我们的老师。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的美好,可我们却完全不在乎,完全不懂得,我们不好好学习,我们不好好听话,老师家长批评起来,我们总是有一万个理由。我们和雨来有着多么明显的生活条件差异,也有着多么明显的品质素质差异,我们不得不感叹英雄-----雨来。雨来-----英雄。
也许人人都会说,我很机灵,我很聪明,但是到了真正的危急的时刻,你的机智和聪明能不能淋漓尽致的发挥出来呢?我想任何人都不会有这样绝对的保证和承诺。但是雨来可以,鬼子让他带路,聪明的雨来却把鬼子带进了地雷阵,雨来假装一脚踩空,滚到了河里,趁机逃脱。雨来的游泳本领是不用人们怀疑的,他在河边生活了20--年,水性非常好。我想雨来能在关键时刻乘机跳到河里,然后游走,这与他的生活环境也有很大的关系。他在面对鬼子的时候,能够不害怕,更没有当面求饶,而是积极的想办法,想对策,既能逃脱鬼子的控制,又能消灭鬼子。是多么勇敢,不得不让人佩服,不得不让人赞扬!
雨来的勇敢和机智让我陷入了沉思,是一股什么力量让他在凶狠的鬼子面前不屈服,不低头,是什么力量让他把人民的安危,把革命的安危放在第一位,是什么力量让他如此的坚强?我百思不得其解。
一个12岁的孩子,我想,也许一个大人都不能做到他那样的冷静沉着,机智勇敢。
雨来是真正的英雄,是名副其实的英雄,他将是人们心目中永远的英雄.有一次,我6岁的弟弟问我:"姐姐,你知道雨来的故事吗?"我故意摇摇头,于是,只见弟弟绘声绘色的讲了起来,讲的和书上的差不多一样,弟弟口中的雨来是那么伟大,那么高尚,那么勇敢,那么精灵.实际上呢,他确实是和弟弟讲的那样,至少在我的心中他是一个让我永远瞻仰,永远钦佩的人.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和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而最爱的便是那读了千百遍的《金锁记》。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她是一个被罪恶欺骗的少女,被一个封建的旧家庭和一个残废的男人无辜的夺去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的青春,可她仍得不到甚至是一个丫鬟的正视。于是,活泼动人的天性在绝望中窒息成一种乖戾,演变成一种粗鲁与泼辣。她在一个纸醉金迷奢靡华丽的旧家庭,亦是一个旧社会中的夹缝中艰难生存,愤怒到无力。分家是她最后的一点点希望,可命运仍不罢手。
走出大家庭,她终于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可对于她早已动了情弦的季泽,她仍惴惴不安的担心着他的意图。人心的恶在她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她自已亦是被命运的黄金网丝缠的无从挣脱。她强悍的骂跑了季泽,内心却确是那般空虚无助;于是,她越发疯癫了起来,可又有谁知道,她只是在掩饰内心最无力的脆弱。“她捏着自己的脚,想起了想她钱的一个男人;却又冷笑了起来……”“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七巧人性的扭曲与黑暗早已被时代风云变幻的浪潮掩埋,可又是时代铸就了这一切。时代在发展,然而人性这本善亦是恶的书还未读完——完不了。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但读过之后,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仿佛在久旱的土地上忽然看到黑云压城,大风闪雷激动地喧腾了好一阵,结果淅淅沥沥掉了几点雨,又安静地收晴了。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她的散文却往往有戏谑和随意的气氛。她写小说有些哀伤的快意,而散文却是在笑中露出一丝冷苍来。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通常逃避虚无感的心理最明显的表现是企图服从和支配他人,也就是被虐待狂和虐待狂。虐待狂通过主宰他人,对人施加痛苦来感觉自己的重要性;被虐待狂则企图完全放弃自己来与更强大的对象结合为一体。弗洛姆认为每个人大都存有虐待与被虐待的个性,如果一个人的性格全部为这方面所控制则必走极端。《金锁记》中曹七巧和长安这对母女正是如此。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
卡夫卡生前未得到认可,写作并不是为了发表,死前要求朋友把他未发表的作品全部付之一炬。卡夫卡的艺术创作完全是一种自我的需要,试图走出自己内心黑暗的需要。卡夫卡在日记中称“写作是他祈祷的形式”,卡夫卡常常连续十几个小时写作,这种超乎寻常方式和激情除了来自于内心,不可能来自别的任何地方。“事实上,作家总要比社会上的普通人小得多,弱得多。因此,他对人世间生活的艰辛比其他人感受得更深切、更强烈。”此话多少反映出卡夫卡内心的困境。旁观别人其实也是反观自己,以往我们看《变形记》总是把这个人变成甲虫的故事,当作是作者对外部世界的评价与反应,其实我们更应该看到其中很大一部分不安与恐惧是来自于作者心灵深处的积淀。文学家有时看似是在写别人,写现实,写社会,其实真正的能量来自他们自我解脱的需要,去弥补他们支离破碎的过去,逃离那个深陷其中的精神黑洞。
对于真正的作家来说,写作如果不是名利的需求,那肯定就是命运那只看不见的手推着他不得不走上这条路。他们在有意识的写作中,无意识地挣扎于自己的精神黑洞,想在过去与现实的交织中找到自己。但是这些并不妨碍他们作品的伟大,他们不能自拔的真诚态度犹如圣徒虔诚的祷告,说出了被大多数常人忽略与遗忘的真相。他们是孤独的,伟大的发现和创造往往都联系着伟大的孤独,似乎谁都无法改变。卡夫卡曾经说过“在自己的家庭里,我比陌生人还要陌生。”其实在这个世界里,人们对于自己的了解其实比他人还要困难和陌生,否则就不会有卡夫卡这样的大师了,而或这个所谓大师只是一只他自诩的,不断呻吟自己内心痛苦的可怜虫。
第一次在书店看到《瓦尔登湖》这本书时,我还小,大约在念小学五六年级,沉迷的是富有情节的故事小说,对散文式的文章,统统不屑一顾,所以乍一翻看,觉得很是乏味,想也没想就把它扔回了原处,再说,封面上都是灰尘的书,想必是不值得一读的吧!
多年后,我上大学了,学校图书馆里的书可谓琳琅满目,看着远比小书店多好几倍的书,从一个书架移到另一个书架,脚都挪不动,无意间,又看到了这本书,这个时候,我已经知道梭罗是美国的著名作家,哲学家了,大概人就是这么功利吧,我因此把它带出了图书馆。
要真正看懂一本好书,是不容易的,欲知其人,须得听其言,观其行,而要了解一本书,不仅要了解书的作者,也要了解此书创作时作者所处的境况以及当时大的社会背景。脱离了这些,书为死物,你既无法深究什么,也无法获得更全面的思考。
亨利——大卫——梭罗,美国著名作家,自然主义者,哲学家,改革家,16岁进入哈佛大学学习,其思想受爱默生影响,提倡回归本心,亲近自然。1845年,梭罗26岁,正是青年意气风发,雄心勃勃于名利追逐的年纪,可是梭罗却挣脱了俗世的枷锁,独自在瓦尔登湖湖畔建立了一个小木屋,生活中的一切皆为自给自足,《瓦尔登湖》便是他在湖边两年生活里大小琐事的记录和思想的随笔。
19世纪的美国,被历史学家们认为是独立的美国文化诞生和生长的时期,当时著名的思想家爱默生提倡崇尚自然力量和人的自我本真,反对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而梭罗较之而言,注重实际行动,而不仅仅是语言。在他独居瓦尔登湖畔的日子里,他用流水式的方法记下了建造木屋的每一笔开销,除去原木,石头和沙子,他一共花费了28。125美元,这个花费在物价飞涨的今天来说简直不可思议,而对当时的人们来说其实也同样难以置信。人们总是说,赚这点钱够干什么呢!于是又继续拼死拼活的劳动赚钱,等到钱攒够了,却发现物价又涨了,只能望洋兴叹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