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书总结800字(精选27篇)
看完之后我觉得这是本值得反复推敲的书,如果以后我有小孩子,我觉得应该重新再读一次这本书,对于父母来讲,提供了很多教育孩子的方式和方法,哪怕这本书是19世纪初期写成的,距今一百多年过去了。
小说来源于作者个人的生活的,文中的四个女孩儿分别对应作者的姐妹们,由于翻译版本不太一样,姑且叫他们老大老二老三老四好了。随着故事的开展,情节的延伸,真真假假都不那么重要了。时刻都会入戏,让人觉得这讲述的都是自己的生活,每一件事情基本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
这个家庭充满了爱,父母相爱,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爱是所有事情展开的基础。他们的家庭就是用爱克服了分离,克服了矛盾,克服了困苦,最后满满都是温暖。
惊喜的是,我在里面竟然看到了“真心话大冒险”。当然,游戏的名字并不是叫这个,原理和玩儿得内容都是差不多的。随机点数字,任何人发问,说出真心话。是四个女孩儿和邻居一起去野餐的时候大家一起玩儿的游戏。不知道我关注的点儿是不是很奇怪。这个游戏竟然有几百年的历史赶脚还不错。里面还有一个玩儿游戏的方式感觉大家聚会的时候可以玩儿一下,随机有人开始故事,说到关键地方,由下一个人进行接续,故事可以天马行空,不受束缚,对于一群小孩儿来说,是创造力和想象力的碰撞。
这个故事里面多次提到对于贫困的看法。这个有着四个女儿的家庭,父亲被征入伍,可想而知,他们的生活会多么艰难。四个小女孩儿也抱怨自己不可以随心所欲地卖东西,抱怨自己需要干活儿才能有一点儿报酬,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烦恼。老二,总是里面最看得开的。她总是说,富人也有富人的烦恼,他们总是游手好闲,品行不是特别好。消极得讲,这是十足的阿Q精神,然而,我自己曾经无数次对自己这样说过。
对宗教的追求。妈妈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们肩负重任,对善和幸福的憧憬引导我们战胜冲动和谬误,求得内心的安宁,那才是真正的天国”。四个孩子都笃信宗教,这种信仰既有家庭的熏陶,同样也有对生活和生命的敬重。里面家庭出现过三次面对生死的情况,一次是爸爸,不是故事的主线,可以略去不看。老三和老四都面临过一次生死边缘,老四是因为调皮惹老二生气,去道歉不小心掉到冰窟窿里,当时老二吓傻了,后来就下定决心改掉自己的坏脾气。老三是因为帮助别人不小心得了“猩红热”,在那个时代是不死就活的病,感觉跟曾经的“出水痘”比较像。病情越来越严重,恰好母亲又去照顾父亲,一家四个小女孩儿手无足措,当他们被医生下“病危通知书”的时候,四个小女孩儿的无助,对自己的反思,还有对上帝的许诺。这些都是宗教日益渗透人生活的重要原因。
四个小女孩儿的相处,四个小女孩儿是不同的性格。最爱老三,默默做自己的事情,任劳任怨,只爱音乐。他和隔壁爷爷的那段故事让我流了很多泪。好人还是有好报的。老大担当半个目前的角色,老二有文学才华,老四有艺术才华。他们几个人相处也有矛盾,他们都能反思自己,在母亲的提点下继续相亲相爱。老二得知老大恋爱的时候,对可能成为大姐夫的人不待见,让我想到了自己,我对自己的姐夫也是有种“恨恨”的感觉。有姐姐的人大概都能感受到,忽然有一天,一个陌生的人忽然闯入本来稳固的家庭,然后所有的习以为常都会必须改变。
这是一家很幸福的人,充满爱、善良、仁慈。喜欢妈妈,有智慧和有爱的女性。故事背景是发生在北国南北战争的时候,作者对于战争略去不写,打心底她在宣扬真善美。这是任何一个时代都不会过时的东西。
这篇文章我读了之后,非常感动。
主要讲了就是:那年,祖母去世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爸爸,你走吧。”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望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流了下来。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那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
读到此时,我的眼泪也在眼眶里不停的转动。在晶莹的泪光中,我感受到——爱。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多,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哪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有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套在指甲上做游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我家在农村,房屋四周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居家串门了,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限快乐之中。
寒假里老师介绍我们读了一本书,《小飞侠彼得潘》。《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女孩温迪一家人,过着平淡而幸福的生活,有一天晚上彼得潘闯进他的家,被保姆狗娜娜发现了,彼得潘匆忙逃离时,他的影子却被保姆狗娜娜给叼去了,彼得潘和小仙女玲叮当再一次偷偷来到温迪家想拿走自己的影子,并结实了温迪和他的两个弟弟,还教会了他们飞,把他们带到了神奇的梦幻岛,在那个地下之家里,温迪给一群小孩子当起了妈妈,他们很开心。但是没过多久,温迪开始想回家了,可是除了彼得潘没有人愿意和他回家。
当温迪带着他们刚走出地下之家就遇到了可恶的海盗霍克,将温迪他们抓了起来,彼得潘知道立即冲向海盗船,用自己的勇敢机智战胜了海盗霍克,将他们带回了温迪家,不想长大的温迪还是长大了。我刚开始读的时候,感觉这本书很无聊,特别是温迪的爸爸达林先生,他对保姆狗娜娜很不友好,让我感觉这本书更没意思了,但我还是坚持的读了下去。当永远长不大的彼得潘出现了,我却被他深深的吸引住了。
我喜欢彼得潘,虽然他有些骄傲自大,但是他珍惜友谊,机智勇敢,面对凶恶的海盗霍克没有退缩,虽然彼得潘个子小,长不大,但是我们长得高大的人也不一定能够做得到。
我也很喜欢温迪,他美丽,温柔善良,最后回家了还会带着那些小孩子们。但是我觉得他不应该不告诉父母就跟彼得潘去梦幻岛,如果我们偷偷的离开家,离开爸爸妈妈,那他们得多着急,多难过呀!我很羡慕彼得潘,他不用长大,不用有那么多的烦恼。我也很喜欢那个梦幻岛,但是我不想离开家离开妈妈。“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我们在家里有父母的疼爱和呵护,我们才是最幸福的孩子。
“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做百草园。现在是早已并屋子一起卖给朱文公的子孙了,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隔了七八年,其中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这句话出自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是鲁迅先生回忆自己童年生活而写的。鲁迅先生小时候很喜欢到家后面的百草园玩,百草园就像是他的乐园,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当他被家人送去三味书屋学习时,也还是很喜欢玩。文章中写到,鲁迅先生的老师读书读得正入神时,鲁迅先生就照着书本画绣像,画了一本又一本。小时候的鲁迅虽然调皮,但他拥有一个多么快乐的童年啊!
鲁迅先生笔下的百草园是多么的有趣,多么的充满生机!我外公也去过那里游览,听外公说,百草园只是一个杂草丛生的小园子,不是很漂亮。可是为什么鲁迅先生说那里是他的乐园呢?我想,是因为鲁迅先生在里面拔何首乌,拔木莲,捕鸟……每天过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尽管小园子只有一些野草,也给鲁迅先生带来许多乐趣的缘故吧!
比起我们现在的童年生活,我觉得鲁迅先生的童年更为快乐。我现在已经是六年级的小学毕业生了,我和我的同学都忙着为小升初作准备。像我,大半个暑假都在上补习班,还要天天做题。童年时的鲁迅先生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用为学业而烦恼。
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让我对自由自在的童年生活充满了向往。我真羡慕小时候的鲁迅先生啊!他的生活充满了趣味。我也想像鲁迅先生那样有自己的小乐园,拔何首乌、木莲,捕鸟。可以无忧无虑地过我的童年,那该多好呀!
彼得·潘,满口珍珠般的乳牙,穿一身用树叶和树浆做的衣服,一个不愿长大也永远不会长大的可爱的小男孩。因为害怕长大,他在出生的第一天,就从家里逃了出来,常去伦敦的肯辛顿公园游荡:如今长住在一个叫“虚无岛”的海岛上,成为一群被大人丢失的孩子们的队长。在一个夏夜里,彼得·潘飞到伦敦,趁达林太太不在家,诱使她的小女孩温迪带着两个小弟弟跟他飞回梦幻岛。大家推举温迪做母亲,从此过上了童话般奇妙的生活。他们一起做了许多英勇的事,包括一次被掠一了海盗船,彼得·潘与诡计多端的海盗头子胡克决一死战,使他掉进了鳄鱼的口中……
这个学期,我看了《彼得·潘》这本儿童阶梯阅读丛书,感受到了童年时代是人的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我想,珍惜时间,就会带给自己快乐,我们应当尽情地享受童年给我们带来的无限的乐趣。
文章讲了彼得·潘的天真,温迪的温柔,约翰的勇敢……我读了一遍又一遍,还是爱不释手,还想再看一遍。我想,这就是老师说的“百读不厌”吧。
整篇文章充分表现了所有人都喜欢童年时代,不仅仅只是彼得·潘一个人,还有很多很多的人都是,比如故事中的温迪、约翰、迈克儿等人,就连大人也是。他们不用上学读那些劳什子的书,不用学规矩,还不时碰上惊险的乐事,真是自由自在,无忧无虑。
我真希望自己永远不会长大,真希望自己能像彼得·潘一样学会飞翔,带给别人快乐!
---说:“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读了《藤野先生》这篇文章后,我深深切切地感受到了鲁迅先生的爱国情怀。他直面人生,向善求真;他以笔代戈,战斗一生。如果说英国文学不能没有莎士比亚,那我们的民族则不能没有鲁迅——他是现代中国的民族魂。
《藤野先生》一文彰显出鲁迅崇高的爱国情怀。鲁迅为了救治像他父亲那样被庸医所害的病人,改善被讥为“东亚病夫”的中国人的健康状况,选择了去仙台学医,他想通过医学启发中国人的觉悟。他怀着“我以我血荐轩辕”的远大抱负,一心一意救国,但这个梦想并没有维持多久,就被严酷的现实粉碎了。
鲁迅作为一个弱国子民,受到了日本一些“爱国青年”的歧视。在他们的眼里,中国人都是“低能儿”,这是何等荒谬!鲁迅解剖学的成绩是59分,他们便怀疑他得了藤野先生漏泄出来的题目,鲁迅觉得十分辛酸和悲哀。有一次下课前几分钟放电影,他看到一个中国人要被枪毙,一群中国人竟然在旁边若无其事地看热闹,鲁迅的思想受到极大震动。
这使他认识到,精神上的麻木比身体上的虚弱更加可怕。要改变中华民族在世界上的悲剧命运,首要的是改变中国人的精神,而善于改变中国人的精神的,则首先是文学和艺术。于是,为了拯救中国人,鲁迅毅然选择了弃医从文,虽然他知道,文学这条路有多么艰难。
读了这篇文章,我联想到了我们的生活。在升旗仪式上,同学们排成一列列整齐的队伍,随着音乐的响起,鲜艳的五星红旗徐徐上升,随风飘扬。在这样一个庄严的时刻,却有几个同学在国旗下窃窃私语,还不停地发笑。我感到非常愤怒,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难道不应该怀着一颗爱国之心,为自己的祖国感到自豪吗?
我们现在享受着这么优越的学习条件,不都是党的领导人辛勤付出,艰苦奋斗换来的吗?想想我们自己,难道不应该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发展艰苦奋斗吗?我们难道不应该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自己的青春吗?在祖国的尊严受到侵犯时,我们难道不应该挺身而出吗?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时光,树立远大的理想,塑造美好的心灵,让我们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发展作出贡献吧!
鸟儿的翅膀一天一天有力结实了,可鸟儿还在挣扎挣扎着不想长大,幻想着能永远停留在它的金色童年。
——题记
有这么的一句话:“每个小动物都有一颗纯洁的灵魂,对小动物来说,长大就是竭尽全力的活下去!所以只要竭尽全力了,我就不害怕什么,也不害怕长大了吧?这句话是郁雨君的《我不想不想长大》中的,说出了多少孩子的心声啊!
故事情节可活泼趣味呢!扇贝十分喜欢小动物,可是这些小动物都很短命,这使扇贝郁郁寡欢。蒜泥妈妈为了安慰扇贝,带来了一只不会长大的迷你猪——荷包蛋,荷包蛋越吃越多,结果是,屋子里已经没有这只越长越胖的小猪的容身之地了。最终扇贝和荷包蛋决定去寻找动物方舟。为荷包蛋安家。
小时候,小朋友们都能够随心所欲的做着他们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即使做错了什么,也会在大人们的无可奈何下得到一句宽恕的话:“没什么,你还小嘛,下次不许这样了哦!”于是,他们能够还在“小朋友”的幌子下继续“捅娄子”。一旦遇到什么不对头的事情,就会出杀手锏——大哭一场。这样,他们就大获全胜啰。和伙伴们无忧无虑的玩跷跷板,吹泡泡,踢足球踢得一身脏是他们的特权。多幸福的童年,向往!
11、12岁的孩子进入了“暴风雨前的平静”,13、14岁以上的孩子就是“暴风雨进行时”啰,被正式册封为“小小大人”。不在年龄这个专有名词的庇护下,得学会做什么事情都要细心翼翼,言行大方得体,得淑女,笑不露齿……父母就会变得“斤斤计较”,一旦不妥就会说“孩子啊,你不小了,别什么事情都让爸爸妈妈操心嘛。”一进正轨,我们学习上,友情上,亲情上,身体上就会有一大车的烦恼,担心成绩,担心没有朋友,与父母有代沟……
现代社会上,很多人会因为生活的压力,成长的烦恼而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如:青少年们会因为学习压力大而变成问题少年,打架,逃学,退学打工……大学生们会因为高考落榜,承受本事小,而服安眠药自杀;成年人会因为工作压力大且无法释放,所以得抑郁症。多少人应为成长过程中的小小磨难而甘愿做“缩头乌龟”啊!
可是,正是因为有年龄的轮回,岁月的辗转,生命的活力绿色才回尽收眼底,才能感受有十万个为什么的人生。
其实,成长就是一场待跑的马拉松,在火(跑道)的热情召唤下,我们活力四射,含苞待放,尽情驰骋奔跑。阳光射落在镜子上,镜子经过方位折射,就把阳光赐予了你年轻活力的我们,我们在大地间尽情生长,吸取养分。
在这天地间我们享受着成长的考验,考验的过程,过程中的喜怒哀乐。乐此不彼地与彩虹斗绚烂,斗自信,斗活力。相信,坦然应对成长,哪会比彩虹逊色?
鸟儿,鸟儿,不用怕,尽情地拥抱那湛蓝的天空吧,成长就是享受!——后记
一个人如果能从任何事情中找到快乐的事情,那么这个人将有无比乐观的心态对待每件事,但这个人不是有修道行的僧人,也不是年长老迈的行者,而是一个瘦小的小女孩,这个女孩的名字就叫波丽安娜,也就是我现在看的书《波丽安娜》中的主人公。在这本书中,将带着我们了解小女孩波丽安娜不可思议的成长故事。
波丽安娜是个11岁的小女孩很小失去了母亲,随后又失去了她相依为命的父亲,她只好来到了她那冷漠的姨妈那里。虽然她姨妈那有很多房间,但是却让她住进了很热的阁楼上,波丽安娜知道姨妈不喜欢她很伤心,不过波丽安娜从小就跟她爸爸玩从美好中找希望的游戏,所以即使受到姨妈的惩罚和不喜爱对待,她都能以美好的心态来对待。她还用快乐理论把差不多全镇的人给感动一起玩从美好中找希望的游戏。在故事里她让孤儿吉达。比恩找到了一个家;让要离婚的人不再去离婚;让她冷漠的姨妈渐渐地变得热情起来。但不幸的是波丽安娜遭受了车祸躺在病床上了,探望她的人络绎不绝。她没有因为车祸断了腿而伤心,还是用她的快乐理论一直走下去……
读完这本书,我不敢相信波丽安娜小小的年纪竟然对人生有如此的感悟,对待生活的态度如此乐观,我很佩服她。她的到来让整个镇上发生巨大的变化,她幸福的秘诀就是发现快乐,发现美好的事物。而想想我自己,我对学习多点作业就抱怨,碰到一点困难就放弃,总是以不好的心态看待事情。我以后要学习波丽安娜乐观的心情,克服重重困难积极努力向上。将来做个快乐的人,感动自己感动身边的人。
卡夫卡在《变形记》中塑造的主人公格里高尔形象,同样被异化了。可他只是表面上即“形”土的异化,他从未丢弃一颗正常人的心,“神”还是原来的神。这是他与阿Q质的区别。格里高尔由于工作的压力、家庭的负担,生活的奔波,有一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突然变成了一只甲虫,面对自己怪异的形态,格里高尔先感到诧异,为何自己的身体会在一夜之间变了形;虽然他变形后不能说人语,可他的听力和心里反应是与正常人一样的,尤其是他的心态是非常正常的,他在变形后还在想自己的工作和家里的债务,想为妹妹争取音乐学院进修的机会,可已经没有人能理解他那颗孤独寂寞的心。
他虽然形变,但他善良的心却受到家人的漠视。这一切他都坦然面对,最后他用自己的死来消除亲人的厌烦和冷待。格里高尔从变形到死亡,他一直很顽强对命运很坦然,没有太多的埋怨。应该说,人性虽然受到压制,但毕竟还没有完全扭曲,格里高尔仍然是一个有思想、有感情的具有正常判断能力的孤独者,只是身体上披着一身甲壳。
卡夫卡小说通过塑造独特的艺术形象告诉读者:在现实生活中维持人性的本真是何等的可贵!卡夫卡在作品中表达了对人性的赞美。
家人的冷酷与格雷高尔对家庭的付出和他的心地善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在格雷高尔变成甲壳虫后,他还庆幸父亲这样的安排给他们今后的生活留了个保障。变形后的格雷高尔过着虫的生活,却始终想着家庭的事情,面对家人的厌弃,他异常地冷静,最后他为了不拖累家人,自己绝食,在亲人的厌恶中绝望而平静地死去。由此可见,格里高尔是一个好职员,好儿子,好兄长,是一个心地善良、品格坚强的人。
《金银岛》的作家是英国19世纪末浪漫主义代表作家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他笔下的《金银岛》构思精巧,具有独创性。《金银岛》是一部探险类小说,在我看来,《金银岛》是一部绝对精彩刺激的海盗小说。
《金银岛》是由“藏宝图”而发生的故事。请听:主人公吉姆与父母经营一家旅馆。一天,老水手的到来让吉姆意外得到藏宝图和黑券,吉姆把藏宝图和黑券交给李沃西大夫,主人公吉姆和他的伙伴到金银岛寻宝故事就此展开……
机智勇敢的吉姆,面对脸上带着伤疤,脾气暴躁,凶巴巴的海盗。他声闻不动,利用智慧躲避锋利的匕首,从凶恶的海盗手里夺回“希斯帕诺拉”号,找到宝藏;冷静睿智的李沃西大夫和海盗进行谈判,使海盗掉以轻心,最后冷静的把海盗都绳之以法;两面三刀的西尔弗;不苟言笑却饱经风霜的船长;阴险狡猾的海盗。他们都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手下栩栩如生的人物。
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李沃西大夫了。船长受伤后,吉姆离开后,李沃西大夫等人深陷险境,弃船、海盗、背叛,如果不是李沃西大夫坚强,睿智,或许那些人早已葬身鱼腹,海盗得逞!其次,我喜欢的人物也就是西尔弗了,虽说他是个反面人物,但他还是有特点的。西尔弗是一个独腿水手,但却能轻而易举的征服几十个杀气腾腾的海盗,轻而易举化解危机。做任何事都有周密的计划,让人钦佩!
翻开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吉姆的机智勇敢;西尔弗的阴险狡诈;船长的勇敢忠诚;李沃西大夫的睿智坚强;心怀不轨的海盗;翻开这本书,我感到那场惊险刺激的金银岛寻宝之旅;翻开这本书,我发现这本小说的情节曲折,充满冒险乐趣;翻开这本书,我钦佩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写作技术高超……这时的你,是不是已经心动了呢?
一则童话犹如一副画卷,赏心悦目;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澄净身心;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放飞思绪。
金银岛——一个多么吸引人的名字,一拿到书,我就被书名和里面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住了。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海上的一个小荒岛上发生的离奇而又浪漫的冒险故事。本书的小主人公吉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一份前往金银岛寻宝的宝藏图,阅读着书,我随着主人公吉姆霍金斯开始了金银岛的探险寻宝之旅。
故事里有许多危险的情形,例如:机智勇敢的小吉姆和海盗在船上搏斗,还差点被刺死。船长、医生和乡绅和邪恶的海盗们激烈的枪战,看得我触目惊心,真替书里的人物捏把汗,紧张的都想冲进书里去帮他们一把。
当勇气和能力都受到挫折的时候,千万不要忘了智慧。因为智慧的力量是无穷的。你看,吉姆在探险之旅中,最初只是见习水手,仅有对寻宝的向往,单纯而无丝毫航海经验,但却凭借着胆量和勇气从海盗手中夺回大船,真令人佩服不已。当遇到最大的敌人——狡诈的海盗西尔弗时,吉姆巧妙的探试,仔细地察言观色,还适度的用了激将法,最终吉姆取得了获胜,生命也转危为安。
这正是勇敢所带来的力量啊!如果大家都与吉姆一样,面对困难不退缩,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
看完这本书,这让我想起胆小的我。我不敢面对生活,总是逃脱现实,做事慢慢吞吞的,所以哥哥经常戏称我是胆小鬼,小蜗牛。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只要去努力,任何奇迹都有可能出现,顽强的精神和勇气才是生活中的宝藏,遇到困难一定要知难而进,所以我决定要改变自己,勇于去尝试,使自己在人生中迈出更大一步。
话也不多说了,收尾的时刻也到了,勇敢,不放弃,我希望大家都拥有这种品格。
用了一个月时间,看了《百年孤独》这本书。现在看完了,回过头来想了想“百年孤独”这个名字。可以把“百年孤独”这个名字拆开来品了一下。“百年”可以表示年代的长久,也就是说拉丁美洲人民被压迫,被剥削的苦难岁月是漫长的。“孤独”,造成拉丁美洲孤独的原因是什么呢?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丁美洲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型与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丁美洲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治的统治下。
作者描绘了马贡多的兴盛和衰亡,在这个小小的城镇里凝聚了哥伦比亚丰富的史实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哥伦比亚在西班牙殖民者入侵以前,经历着一个原始落后,但没有动乱骚扰的和平时期。想当初,马贡多何尝不是这样。居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耕种牧畜,朴实勤劳,与世无争。用书上的句子就是“在许多村庄中,马贡多是最有秩序,最勤劳的一个。那真是一个幸福的村庄,那里没有一个超过30岁,也从未死过人。”“……这块天地是如此崭新,许多事物尚未具名,提起来还得用手指指点点。”但是,其愚昧落后的现象之一就是近亲结婚。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五代人和第六代人,都生下了一个长猪尾巴的人。因为愚昧,社会无法进步,落后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所以绝对不能闭关自守,这样只会让马贡多,拉丁美洲永远的孤独下去。
在布恩迪亚家族中,夫妻之间,父母之间,父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由于渗透了愚昧的思想,成为阻碍国家进步的绊脚石。
加西亚·马尔克斯说:“命中注定百年孤独的世界最终会获得并将永远享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
后来殖民者虽然给拉丁美洲带来了西方文明,似乎改变了它与世界隔绝的独立状态,但是他也掠走了大量的宝贵财富,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和痛苦。
如果拉丁美洲能够在殖民者侵入之前觉悟,拉丁美洲命中需要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拉丁美洲感到孤独的原因就是一位闭关自守,造成愚昧思想,二“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即脱离孤独的状态的途径也就是孤独的反面——团结起来。
在以前虽然看过一些回忆录,但是几乎都是透露着闲情逸致的气息与韵味。而这本《朝花夕拾》却是通过作者童年的生活与求学的历程来反映作者对往日的人和事的深切怀念,同时对于那些反动势力和守旧的操守也表明了自己坚决反对的立场。
《狗?猫?鼠》是一篇由这三种动物之间的关系而引出对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的批判。文章中对于他们的讥讽与嘲笑,说明了在看见某些人在一些问题上屈服于比自己强的人,并且随身附和,自己会不自禁的流露出心中对那些人的憎恶。接下来的救养可爱的隐鼠和隐鼠被猫吃更体现出了他的怜悯之心。如此之小的年纪便懂得了做人之道,的确很了不得。
《藤野先生》写的是作者在日本留学时期的学习生活,叙述了在仙台学医受到了日本学生的歧视与侮辱,决定弃医从文的经过。通读全文可以看出作为日本老师的藤野先生有着严谨、正直、热诚,没有一丝的民族偏见的高尚品格。文中有一句话说:“他的性格,在我的眼里和心里是伟大的,虽然他的姓名并不为人所知道。”可以说这是对藤野先生的怀念;但这也是作者对于藤野先生崇高品格的赞扬。
我的心中又不免产生了一个疑惑:这是否对鲁迅的成就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呢?可能吧!记得鲁迅曾说过:“他对我的热心的希望,小而言,是为中国,就是希望中国有医学;大而言之,是为学术,就是希望新的医学传到中国去。他的性格,在我的眼里和心里是伟大的。”这先说出了藤野先生对科学持着严谨求是的态度,一丝不苟的精神,同是也让我坚定了之前我所说的给鲁迅带来的一定的影响,让鲁迅有着严谨求是,一丝不苟的品质。
还有强烈批判封建道德观念的《二十四孝图》;表现了封建制度家长教育手段的《五猖会》;描写迷信中存在的专门把别人的魂勾来的《无常》包括上面,这十篇比较完整的记述了鲁迅早年的故事,实在令人回味。
他对这往事的回忆,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着真挚的情怀,有着无奈的感伤,有着心酸的感触在他回忆的时候,也许会感到有一股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也许会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也许会感到些许的酸楚涌上心头。如此之大的感触在我们看来没有必要,但在那个年龄来说人生的风雨早已落在了背后。看来只有在我们的“夕”时,才能在“拾朝花”的时候体会那种奇妙的感觉啊!
最近,我读了一本萧红创作的名叫《呼兰河传》的书。
作者带着我们走进来旧时代的呼兰河,看到了旧社会时那里发生的事情,知道了旧时代的不足,领略到了我们现在生活的美满和幸福。
在萧红的笔下,她从小就没有母亲和父亲的疼爱,祖母对她更是不好。只有在花园里和祖父相处时,才能让她感到快乐,在她眼里,祖父是最爱她的。
相对来说,团圆媳妇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当团圆媳妇还是一个小孩子时,就被卖到呼兰河的名气较好的胡家去当童养媳了。她在十二岁的时候来到胡家,可胡家没有一个人把她当人看,把她当成下人,天天让她拉车,干各种各样的重活。看到这儿,我不禁心头一颤:团圆媳妇才十二岁,她怎么禁得起干这样的重活呢?她这些天是怎么熬过来的呀?不但这样,只要团圆媳妇有一丁点做的不好,胡家人就用尽办法去折磨她。最后,让正是花好年华的团圆媳妇就这样香消玉殒了。看到这,我的心真的好痛:胡家人怎么忍心这样做呢,人家也是父母养大的,为什么胡家人的心那么歹毒呢?
是啊,萧红虽然有祖父的疼爱,但是她缺少了两个最亲最亲的人的关心和爱护,她怎么能有真正的幸福呢。团圆媳妇的年龄,是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应该上学读书,可是她因为种.种原因被卖到了老胡家,受尽了折磨,过上了家畜都不如的日子,导致小小年纪就香消玉殒了。和她们比起来,我们有什么资格说我们现在不幸福呢。
在生活中,像萧红和团圆媳妇这样有着悲惨命运的人也有不少。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有一个五岁的女孩,父母离异了,父亲带着她,又找了一个继母,可是继母对女孩一点也不好。有一次,父亲去上班了,只有继母和女孩在家。过了一会儿,继母让女孩去帮自己倒一杯水,女孩就去倒了一杯来。女孩拿过来给继母喝,继母喝了一口,觉得烫,就把一壶刚刚烧开的水浇到了女孩的手上,并找来了扫把和晾衣架,往小女孩身上狠狠地抽着。继母一点也不手软,一刻也不停地抽着。小女孩被抽着当场休克了。等父亲回来,把女孩送到医院,经过手术,医生说全身都伤痕累累,有七处骨头被打断了。
从古到今,像她们那样的人也有许多。和她们相比,我们是幸福的,同时也是快乐的,我们的父母、外公外婆、爷爷奶奶都把我们当成手心里的宝贝,深深地给我们传递着爱。小时候,还动不动就和家里人“翻脸”,现在想想,真是不知好歹。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真的很幸福,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
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噩梦?
《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之作。文学评论家、文学史家一般把卡夫卡和他的作品归入“表现主义文学”中。
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赖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格里高尔一朝成了大、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格里高尔虽然成了甲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180度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虫,但作为人的思想感情还在。他为不能按时上班而着急,他为老板要炒他的“鱿鱼”而焦虑,他为父亲暗暗地存了一笔钱而欣慰,他为妹妹明年上音乐学院的事而筹划,他为今后一家人的生计而忧心……专横暴躁的父亲却全忘了昔日的父子之情,害怕“家丑”外扬,要把他赶回房间,关起来。他甚至怀疑儿子会对家人采取暴力行为,而恫吓他、用苹果砸他,想要致他于死地。慈父之爱在他身上已消失殆尽,暴露出来的是极端的自我中心主义。母亲对儿子的感情似乎要深一点,她同情儿子遭受的厄运,她不能接受儿子变成甲虫的事实,因此悲痛欲绝,但她内心已把儿子当作一个沉重的累赘了。更可恨的是妹妹葛蕾特。当哥哥最初变形后,她尚能做一点照料工作,如打扫房间、送饭等。但时间一久,她就再也“受不了了”。她痛哭着向父亲请求:“我们必须设法摆脱他”,“他必须离开这儿”。并狡猾地辩解说:这只大甲虫并不是格里高尔,如果是的话,他就应该“自愿跑掉”。这实际是在暗示格里高尔。她还无中生有地说:格里高尔会“要了你们俩(指父母亲)的命”,他在“迫害大家”,“想占领整幢寓所”。 这一番歇斯底里的哭诉,把她内心的自私、狡黠、冷酷暴露得淋漓尽致。格里高尔对一家人的言语行动,并没有惊诧,也没有愤怒,而是用一种清醒的、“平和”的、“沉思”的心态,接受了这种事实。他一边“怀着深情和爱意回忆他的一家人”,一边悄悄地死去了。他的死,使萨姆沙一家如释重负,大家沐浴着三月的春风,一身轻松出外郊游去了。格里高尔的死并没有影响了别人的生活。
人为什么我们自私、狡黠、冷酷?因为惧怕我们的无能为力。卡夫卡作品含有的空虚、固执的怀疑,向前追求一种无信仰的安全感,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千百年发展中不曾除去的隐痛。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
卡尔维诺在1982年讲稿里说,博尔赫斯的每个小说,多少都在映射宇宙的无限性;镜子、死亡、黑暗、永恒;然而,博尔赫斯自己说道,无限性是卡夫卡小说的特性。他漫无边际的黑暗,他叙述的故事中那些深不可测的权威。如此说来,按照“形式与内容统一”的概念,那么他未完的《城堡》也是“无限性”的体现之一:毕竟,如果最后有一个结局,那就无法体现永无至尽的黑暗了,一个句号,意味着他不再与骑桶人、乡村医生们一起,永远处于“未完成”的坠落之旅。《小径分岔的花园》里提到了一个没有结尾的小说:一个永远未完成的小说暗示着永未完成的时间。而卡夫卡,则是用未完成的小说暗示永无止境的世界。
另一个启示是马尔克斯的着名故事:在阁楼上读到“格里高里清早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甲虫”,然后大呼“小说可以这样写?”然后就开始他的伟大征途了。很难说清,还有多少人用何种方式在卡夫卡的文本里获得经验,另加诠释?于我来说,初读《骑桶人》时,看到“我”越飞越远,“终于消失”时,被这个奇妙的叙述角度搅得思考不能。但于他,似乎怎么解释,都不怎么完善。
诠释和解读,易让人钻牛角尖。我们回望卡夫卡那些让人震慑的东西,包括《城堡》那永无止境的长,《乡村医生》的完全非逻辑性,《骑桶人》的轻逸与自我消失,《变形记》让马尔克斯震撼的、完全不加解释的变化过程。卡夫卡之令世界惊异不是因为他的繁丽多变,而是他的简约。他去掉了太多太多现代小说约定俗成的规矩,扭转了它们。相比起来,海明威自认为把英语的乱毛剪了个干净,但他至少是在一个正常的世界里叙事。卡夫卡则远在其外:语言以及他的精神另构成一个世界,完全不合逻辑,只符合语言本身。维特根斯坦以为,哲学是种语言游戏,卡夫卡就是在玩这种游戏——虽然,如大多数文本的色彩所暗示的,他也许并不快乐。社会学家会认为那是周遭世界对他心灵的投影——倘若真的这么想,那就太低估了卡夫卡的精神世界。
我就是这样想象他的:他一路走来,信手破坏了所有即定规则;他破掉了文本们故步自封的玻璃罩,给出了万千众像折射的可能性。由于这些规则此前如此森罗密布,于是,他的破坏如此触目,以至于像爆破的火焰一样,激发了博尔赫斯、马尔克斯们的联想和赞叹。但他自己对解读却不置一词(也因为布罗德发表这一切时,他已经死了)。对他的一些解析,譬如绝望,譬如灰暗,譬如敏感,想必都是准确的;但对于他的奇思妙想,我倾向于认为,那是他的破坏行为,而不是构建。虽然这种破坏最终构建了另一种属于他的体系和世界,并且在多年以来,成为20世纪文本的新传说。
人人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梦,那就是——飞翔。想想,如果一个人插上一对洁白的翅膀,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飞翔,那该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啊!
寒假,我读了一本名叫《小飞侠彼得潘》的书。书中,有一个叫彼得潘的男孩,他会飞,并且他只要撒一点精灵粉在别人身上,那个人也能飞了!多么神奇啊!这本书写了这么一个故事:一个夜晚,彼得潘因为寻找自己丢失的影子而来到了小姑娘温迪家,温迪发现了他,于是彼得潘给她和她的两个弟弟洒上精灵粉,教他们在天空飞翔,并把他们带到了永无岛。他们一到岛上,历险就接连不断。
他们遇到了聪明的印第安人、恶毒的海盗、美丽的美人鱼……由于海盗船长胡克作恶多端,战争不断爆发,永无岛没有宁静的日子。但尽管不幸的事件接踵而至,彼得潘却总能大显身手,想出妙计,搭救出伙伴们。随着冒险的深入,彼得他们终于战胜了海盗,温迪和弟弟们也重新回归了家庭。彼得潘非常勇敢。
他曾在书中说过:“去死也是一次极大的冒险。”这位小飞侠就靠这句话,战胜了一切困难。他还冒死去救温迪,具有着常人少有的气魄和勇气。一次,他和温迪被困在礁石上,很快就会被海水吞没。面对仅有的一只能救命的风筝,彼得毫不犹豫地推给温迪,让她飘走,而自己差点被淹死,我非常敬佩他。彼得潘很傲慢,甚至有时会傲慢得令人吃惊,然而这股傲气正是胡克最嫉妒的地方。很多人都认为彼得潘很快乐,但我不这么认为。虽然他能飞,永远不会长大,和小精灵一起,无忧无虑。但是,要知道虽然他不会长大,他的朋友会长大,渐渐离他而去,他会变得很孤独。作为普通人,我们没有必要羡慕小飞侠彼得潘,而应该过自己的生活,找出自己生活的乐趣,我们同样也会很快乐的!
总之,我还是很喜欢彼得·潘的,他那么勇敢、那么淘气、那么可爱,我还是梦想着哪一天,能够像他一样,在天空中飞翔!
花了一天的时间,没喝水没吃饭,硬生生看完《背包十年》厚厚的一本书。
我忍不住羡慕小鹏活着的姿态,在这样一个膨胀物欲横流的社会,他放下沉重的包袱,背起行囊,用足迹丈量生命的意义,让精神在路上探索、洗礼。
小鹏大学毕业后就没有正式找过工作,攒点钱就去旅行,直到他发现旅行也能赚钱,于是生活就变成了旅行,旅行,旅行。他将旅行的十年用文字记录下来,将这些用文字和照片的形式与未以往历过的人来分享这一切,就有了我看到的这本《背包十年》。这本书能够当作我这样想要旅行不能旅行的人的一种间接旅行。因为种.种原因,不能旅行的我和我们,在大脑里体验者别人的生活,内心充满羡慕,向往,嫉妒,无力的憎恨。是什么让我和我们不能去旅行呢?问自我一个问题,你足够勇敢了吗?
有职业旅行者这样说过:挑起一切生活的担子,为房子,为车子,为孩子,并不是真正的勇气,真正的勇气是放下一切,走吧。看着这本书,我也在想,"哪一天,趁着年轻,我也背起行囊去一个未知的地方去旅行一次。"多少风花雪月的守望,无数雪山草原的期盼,随着年轻的生命慢慢老去,眷守一份午后闲阳品茶般惬意悠长的回忆。在脑海里想过,而后总会找很多借口来欺骗自我,有时间没钱,有钱的时候没时间,有钱有时间的时候可能都老了,或者说我不够勇敢。
其实无论是去旅行也好,去做其他事情也好,只要你想,意识到达了顶级程度,不管你有没有钱和时间,哪怕你是残疾,只要你想,就能到达。
“旅行者的认真不在于记录枯燥无聊的数字和年代,而在于相识相知的那份感动。”旅行无法复制,旅行除了游览风光,品味美食,了解文化历史外,在旅行前收集资料、计划路线、安排行程和旅行后整理照片、写游记都是旅行中值得享受的过程。但此刻旅游业发展兴旺,参加旅游团方便快捷省力省心,但“他们看到的只是停车起步间的美丽风土,却无法体味与当地人真实接触的粗鄙人情。不羡慕他们的旅行,是因为不愿意与旅行中的一半珍贵擦身而过。”李欣频说过不要做一个老向别人要现成答案的人,很多跟团旅游回来的人都说自我想一只鸭子被人赶着走,回来只明白很好玩风景很美丽,但其他就一问三不知。那些既定的旅游模式对于热爱旅游的人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们都喜欢走自我的路。
“街头艺人粉墨登场,对他们来说,处处都是舞台。而旅行者虽然素面朝天,可对我们来说,处处都是人生。”有人说人生就像一次旅行,我们无法决定它的开始和结束,但我们能够增加它的重量,让它过得更精彩。每次旅行就好像人生的一次缩影,有起点有目的地,有对未来的未知,要经过种.种考验,其中不乏惊险刺激的,最终回归原点。但人生仅有一次,旅游能够随时重来。
在我年少时的记忆里,居里夫人是一个伟人,是一个遥远而不可及的楷模。我是崇拜着她成长起来的。有机会和女儿一起重读她的故事,我的感触很多。
居里夫人的成功得益于她父母的良好教育。在动荡的年月,贵族的出身带给她父母的是生活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的父母却积极地面对现实,乐观而快乐地生活。他们教会了居里夫人,面对艰难时,不改变自己的志向,坚定地去实现自己的理想。正因为目标坚定,居里夫人才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奋进,从一个成功走向另一个成功。并且不在乎金钱和荣誉。
居里夫人经历的许多困难并不是格外地不幸。每个人的生活中都会有这样和那样的艰难。关键是面对困难时,我们做出了怎样的选择。没有安静的学习环境,她学会了在喧闹中专心致志地学习。没有研究资金,她选择了自己当工人,用几年的时间去提纯一克镭……不是命运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是我们面对生活作出的一个个抉择,最终注定了一个人的成功和失败。
人近中年,重读居里夫人传记,更多的是对于人生的感悟。居里夫人之所以被尊为科学之母,是因为她从小就选择了一条要成为科学之母的道路,并且在以后的每一次选择中目标明确,信念坚定。而我们大多数人则是过早地放弃了我们的梦想,不再有方向,不再为了信念做抉择。
居里夫人不仅是我儿时的偶像,也是我现在的指路明灯。虽然许多年过去,她对金钱的态度、对名誉的淡泊、对生活的理解、对子女的教育……都非常值得我们借鉴。
居里夫人是一个很不一般的女人,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是一个大智慧的女人,是一个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人。
有感一个特殊能力,使“我”意外获知了一件件他人的心事。于是,“我”救了伊凡并解决了伊凡的烦恼;原谅的一直欺负“我”的马格;邂逅了未来伴侣克蕾儿;实现了吕克的梦想;与母亲深谈;明白了苏菲的伤。最终,“我”得到了家人、爱人、朋友永久的陪伴。因为影子,“我”得到了生活的祝福。
“我”伪造了母亲给伊凡的信,伊凡走出了没有母亲的阴影,勇敢去闯荡生活;马格家庭的冷漠唤起“我”的怜悯并原谅了他,感受到他为“我”的童年所带来的乐趣;“我”自作主张制造了吕克实现梦想的机会,吕克没有了遗憾。影子是心与心的换位思考,它给予人真诚的回报;使人乐观地面对生活中的不平遭遇;点亮他人生命中的梦想光芒。无论生活一帆风顺还是坎坷曲折,每个人都不应该忽视心灵的渴望——温暖。予他人一份关心与理解,擦亮心灵的窗户,驱散天空的阴霾。学习、工作……生活使人行色匆匆,街道上车水马龙,一切映衬着高楼与水泥路,冷冰冰的不见一丝温情。生活看似充裕,却孰不知“高速生活”中流逝了什么,真情与温暖在物质面前是否还有重量?时光荏苒,不妨慢下脚步,赏花、观树、遥望星空,单单只是享受,生活便充满了鸟语花香,倘若与他人多一份交流,人们都会一直生活在春天中神采奕奕了吧。
因为影子,“我”得到了母亲永久的陪伴。
心与心的深谈,让“我”明白母亲是那样爱我。母亲亲口告诉了“我”她有多么爱我,即使母亲不能长久在“我”身边,即使在相聚的那一天母亲意外离开了“我”,母亲会在心中一直陪伴“我”走下去。天下不知道有多少父母为多少儿女说了千千万万的谎言,一切只为他们幸福。我曾经以为听话便是孝顺的表现了,我以为我是个懂事的孩子,当看到他们在岁月奔波中的白发、皱纹,当这一切刺痛我的心时,我才开始懂得生活需要更加珍惜。影子引领“我”走回时光原点,去聆听母亲心中最动听的声音,当心与心彼此依靠,点亮生命里的小小光芒,“我”和母亲共同完成了记忆拼图,分离是记忆的长久陪伴。
因为影子,“我”实现了时间之神没有应允的愿望。
不知道姓氏的克蕾儿,一个会用风筝写出“我想你”的女孩,“我”穿过时光的尽头,穿过茫茫人海,寻找影子告诉“我”的丢失的愿望。陈旧的滨海小镇,破碎的风筝,“我”将它们一一修补,当风筝顺利地爬上四楼的阳台,一切便又飘飘忽忽地回来了。是的,影子这个神奇的伙伴,这个童年深处的心灵使者,一次又一次唤醒“我”心底的希望与光芒,然后继续通过影子传递光芒的光与热。影子,是童年的天使,唤醒“我”儿时的梦想与承诺。
影子,是时光之神,实现最真挚纯真的愿望。
影子,是心灵使者,传递心底的讯息,传递幸福,传递温暖。
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心灵使者,为年轻的跳动的心脏插上小小的透明羽翼,实现在时光之神面前许下的心愿。
看了《变形记》以后,我觉得有种黑色幽默的悲哀,这让我想起最近一篇引起广泛争议的美国新闻报道,现实中一位女植物人在丈夫的请求下被法院判处安乐死,执行时遭到了大批美国人民游行反对,他们认为法律没有权利在没有经过植物人自己同意就判处其安乐死。此时,女植物人的弥留之际,她心里也象那只大甲虫一样释然吗?我不知道,没有人知道她还算不算是一个人,是否她的家人也会如大甲虫死时那样由衷的觉得快乐,好象没有,但是显然美国人民愤怒了。他们不管女植物人家庭承受的苦难,他们只相信人的生命是不可以被任意剥夺的,女植物人是否还是生存的权利和价值?
这也是《变形记》要回答的,如果人变成甲虫,那么它还有生存的权利和价值吗?他还是一个人吗?回答恐怕是否定的,他已经不再能为这个家庭带来财富,不能承担他的责任,甚至不再能说话,他只能默默的倾听,羞怯的张望等待着家人对它的判决。它的家人最后再也不能承受这种沉重的压力和打击,而打算把它抛弃,而它提前的夭亡,也解除了家人最后的顾虑和心理负担。没有人为它唱一首挽歌,没有人记得它曾经是一个人。现实就是这样无情,即使是人间的至爱,最真切的亲情也无法挽回一个人的沉沦。人生活在世上,当无法承担做为人的义务时,也同时失去了他作为人的权利,即使他曾获得家人最初的同情,但最终将被无情遗弃,这不是个别家庭的冷漠,而是人性一次真正的裸露。
相对温暖的家庭尚且如此,社会恐怕对这种个体的不幸遭遇会更加残忍,他们会把他送进实验室,每天对他进行各种各样的实验,而且会引起无数的眼睛好奇地逼视他,无数张嘴巴无休止的讨论他,他生命的每一秒种将暴露在惨白是日光灯下,直到他死去还要被制成标本供后人研究。他作为人的资格和尊严被完全忽视了,没人在乎他心里的感受,群体只在乎他们的好奇心可以获得满足,他们拥有做为幸运者的活生生的见证。
“灰姑娘”这个人物相信大家一定很熟悉吧!舞会以后的灰姑娘被王子接进富丽堂皇的皇宫,人们都说“灰姑娘和王子结婚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其实却不是这样的,当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事情的原由。
这本书主要写了灰姑娘进了王宫后开始接受一个王妃应有的知识教育和礼仪教育。但她总因为忘记自己现有高贵身份,去帮助侍女干活或者热情的去照顾别人,所以她的举止引来了一些皇室成员的不满。而灰姑娘万万没有想到连王子也不能理解她这么做的原因。在尽力了种.种事情后,灰姑娘突然发现,当初她那一见钟情的王子,英俊的外表后面竟掩藏一个贫乏无知、冷漠的灵魂。当灰姑娘向王子提出不结婚时,她被无情的关进了阴冷黑暗的地牢。经过自己的努力与坚持不懈的精神,在一个宁静的夜晚灰姑娘终于成功逃出了王宫。
灰姑娘在美国着名作家玛格丽特。海迪克斯的笔下变的失望、难过、悲伤。
什么是幸福?当初灰姑娘便以为吃好,穿好,和英俊的王子生活在一起就是幸福,可看见王子是个如此空虚的人,灰姑娘最终自己都觉得那种幸福很煎熬的了,生活都觉得很无聊,她觉得以前在自家干活比现在好多了。所以没有好的吃,好的穿,日子过的再艰苦,也是能过着幸福的生活。
玛格丽特。海迪克斯谢谢你,是你让我懂得了:一辈子能吃好穿好的人,也不一定有幸福的生活,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幸福,创造美好的未来。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名叫《波丽安娜》的书,使我受益匪浅。
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个失去父母的孤女波丽安娜到了她的姨妈家。姨妈是镇上有名的富人,她有着一大幢私人住宅,还有一大条宽敞的私人车道,长期只能靠妇女资助会那些吃不饱穿不暖的资助,小波丽安娜对这些满地的红地毯,闪闪发光的金银垂饰,毛茸茸的虎皮大衣等都爱不释手,眼中充满着对这些东西的喜爱之情。
而波丽安娜的姨妈波丽小姐却对波丽安娜非常冷淡,不屑一顾,给波丽安娜住的只是阁楼上一间很小的房间,弄的波丽安娜都快透不过气来了。波丽小姐好像只是责任才使她去照顾她的外甥似的,但尽管如此,波丽小姐还是全心全力在照顾波丽安娜,教她烹饪、整理房间、针线活……波丽安娜非常喜欢她的姨妈,她有一大堆时间可以去做自己的事情:爬爬山、到森林里去玩啊等等。
波丽安娜是一个非常乐于助人的人,她听到镇上有人遇到了麻烦事,就会立刻前去探访,并且用她爸爸生前教她的快乐游戏,(规则就是要把一件非常烦恼的事情找出快乐的理由)来安慰他/她们。不久,整个镇上都知道了快乐游戏,并且还知道了一个叫波丽安娜的可爱小女孩。
波丽安娜常常把波丽小姐的惩罚看成奖赏,并且还把一只小猫和小狗带到家里,使波丽小姐大发雷霆,但因为波丽安娜的天真,也常常感到一种非常强烈的无助感。
但是老天爷却偏偏不作美,给予小波丽安娜一场车祸,又好像在挑战她的快乐极限。这一场车祸可不得了,经过许多医生救治都认为波丽安娜不可能再会走路了。镇上的人听到这个消息后,都悲痛万分,纷纷带来礼物前来探望,波丽小姐也彻夜难眠,痛哭了好几场。
但是波丽安娜凭借她那快乐的意念,扶着床一步一步开始学走路……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已经夺眶而出。
这是一本美妙的图书,不仅给你安慰,也深深地打动你。如果你一直在寻找,任何事情都有值得高兴的地方,波丽安娜,她那么快乐,即使在最悲伤的时刻,我们应该向她学习这种乐观精神,让每一件事都变的快乐!
今日,妈妈找来一篇文章,名叫“卖米”,妈妈说这篇文章写得很好,很感人,以往获得文学一等奖。作者飞花是一名来自湖南株洲的北大女高才生,英年早逝,年仅24岁。
这篇文章主要讲:一个农村的小姐姐,一家人都靠着种农作物换钱来过日子。有一次,她爸爸生病了,小姐姐只能和她妈妈把种出来的大米拿到集市上去卖。问的人很多,开始她妈妈想1.1元一斤卖出去,但商贩只肯出到1.08元一斤,米很好,看上的人也多,价格却始终是1.08元一斤,到后面人越来越少,她妈妈想着要不就1.08元一斤卖了算了,可商贩这时候却最多出到1.05元一斤,由于价格没有谈拢,她和妈妈虽然顶着烈日、饿着肚子守到天黑也没有把大米卖出去。最终只能把150多斤重的大米再挑回家。回去的路上,小姐姐懂事的选择重的那担米,结果滑了一下,米撒在了地上,想到生病的爸爸,她捡起地上的米继续回家。第二天一早,小姐姐和妈妈又去另一个地方卖米。
这篇文章写得太真实了,看了这篇文章不禁让我想起,以前妈妈给我讲过外公外婆的故事——妈妈出生在农村,外公外婆有四个孩子,出了三个女大学生和一个高中生,在外公那个村、那个乡都是有名的。在妈妈生活的地方,普遍重男轻女,女孩子基本初中毕业就会去广东打工,然后早早结婚生子。外公外婆为了让孩子多受点教育,他们种了十几亩水稻、养了几个水塘的鱼、养了很多头猪,还种了很多烤烟。每一天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很是辛苦。每年的秋天,外公都会挑起秋收后的大米担到县城去卖。从外公老家到县城有二十多公里。天不亮,外公就得出发,走几个小时的路,东西都舍不得吃一点。有时候行情好,能够卖个好价钱,有时候只能便宜的卖出。
妈妈告诉我,她们的学生时代有做不完的农活,每一天放学后都要去田里帮着做事。晚上经常没有电,几姊妹就围着煤油灯看书、写作业。之后姨妈、妈妈、小姨接二连三的考上了大学,一个学期五千多的学费,但外公外婆不管多艰辛,都没有让她们辍学。每每妈妈说到外公外婆都是无限的敬意!
生活的苦仅有经历过的人才懂得。因为之前的劳累,外公外婆的身体都不太好。前几年外公还做了支架手术,外婆也是高血压、高血脂,每年春季还会风湿关节炎,走路都很困难。所以妈妈毅然回到了郴州,期望能够就近照顾他们。
不论是《卖米》的故事,还是外公外婆的故事,生活在被电子产品、游乐设施包围的我确实无法感同身受。难以想象,有些人只是简单的生活,就已经花光了身上所有的力气。“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对于一家人来说,每一粒米都应当珍惜,都来之不易,是生存下去的力气。读完后才明白,生活不易,忆苦思甜,我懂得了感恩和珍惜此刻的完美生活!淳朴、勤劳、勇敢、坚强的品格感染了我,也将激励着我不断成长,好好学习。
一片土地,一栋土楼,一阵吆喝,一个十字口,一座四合院,一阵欢笑,几句家常,勾勒出一幅乡村农家画。你是否还记得青砖红瓦的平房?那坑洼不平的水泥地?那又臭又脏的猪圈?还有那纯真嘹亮的民歌……
《呼兰河传》是一代才女萧红最后的一部长篇小说,一部充满温情、童趣、娓娓道来式的“回忆性”小说。本书讲述了在呼兰河这座小城里发生的一些生活锁事,一些具有乡土气息的人情趣事。作者用她孩时的语气,为我们展现乡村的扎彩铺、放河灯、跳大神、还有一个名叫“李永春”的药店、野台子戏,为我们描绘充满生活气息的图画,怪不得作者在书中说,没有什么显眼耀日的装饰,没有人工置过的一点痕迹,什么都是任其自然的,愿意东,就东,愿意西,就西。
在作者的笔下,我仿佛看到了,破砖坏瓦的平房前,几个扎着麻花辫的小姑娘在用轻盈的步伐,跳着皮筋,还有几个野孩子在一起扔泥巴,滚铁环。现在的我们,都是生活在大都市里,每天面对的,都是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的世界,露出自己不自然的微笑,面对领导,面对同事,面对朋友,面对同学。在这乏味的生活下,有谁会知道,近在咫尺的农家小院里,正传来一阵阵欢笑,他们虽然没有很高的收入,很好的条件,没有豪车,没有别墅,但是,他们拥有着坦然的心,无忧无虑的笑容。
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呼兰城的自由,像鸟儿一样快乐,不必拘束,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同时也看到了当时人的无知、愚昧、迷信,残忍的一面,如童养媳小团圆媳妇,从小体质虚弱,大家都认为小团圆媳妇是妖女,就把她扔进大缸里用热水烧身,跳大神驱鬼,买福帖和吃各种各样的药,用遍了土办法都没能治好小团圆媳妇的病,小团圆媳妇还被折腾的要死要活的。在此我要对大家说,我们要相信科学,不断学习进步,反对封建迷信,反对邪教。因为旧时的回忆终将成为过去,未来才在我们的手中。
这个暑假我读了《宇宙空间里的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科学知识。比如太阳系中最大的天体是彗星,俗称扫泏星,它由慧头和慧尾组成,其中慧头又由慧核和慧发组成。彗核的直径约有10千米,他周围庞大的气团为慧发,慧发的直径有几万到几十万千米。慧尾则更长,可达数亿千米。
我还明白太阳为什么能发光发热?这是因为太阳是一颗恒星,是太阳系中最大的天体,这个大气体球时时刻刻都在释放者很多的光和热。地球正是因为有了太阳的照耀,才有了温暖和光明,才有了生命。太阳表面的温度大约有6000摄氏度,中心温度也为1500万摄氏度。这是由于太阳内部进行着剧烈的原子反应。太阳由70多种元素组成,主要成分是氢。太阳内部温度高、压力大,这就是那里的情原子核相互作用,从而释放出很多的光和热。
我还明白了火星也是太阳系的八大行星之一,科学家称他为地球的“孪生兄弟”。这是因为火星有很多和地球相似的特征。
用望远镜看,你会发现火星简直就是一个“地球仪”。它的两极是白白的极冠,就像地球上被雪覆盖的南北极。并且火星也像地球那样呈必须角度绕太阳公转。另外,火星上上的一天之比地球上的一天长39分35秒。不一样的是,火星上的一年是687天,是地球一年的1.9倍。与地球一样火星上也有大气。
宇宙太神奇了,我长大以后,必须要当个科学家研究火星的奥秘,人类以后是否能在火星上居住?请大家相信我,我必须会刻苦研究的!